事故报告处置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使用场景矿井事故处置,非伤亡事故分析,工伤申报办理
制定背景以前事故老是搞不清楚原因,教训也没记住,同类事故反复出。想把每次事故都弄明白,防止再发生,保护工人安全,少赔钱。
适用范围矿上所有干活的人,井下和地面跟工作有关的事故都算。
职责分工调度室最先接报,安监处牵头查事故,生产机电这些部门配合。分管领导要到场,单位负责人得配合调查。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调度室,说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抢救要快,不能让事故变大。现场不能乱动,资料要如实交。
监督与罚则安监处负责盯整改,罚款从安全基金走。瞒报谎报拖报都要罚,罚多少写得明明白白。调查报告出来后必须落实防范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调度室值班电话:3。

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由安监处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安监处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二、事故处置

1.轻伤、重伤事故,由安监处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处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3.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般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权限由煤业公司等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四、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历、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组权利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六、事故分析

事故调查结束后进入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程序,具体执行以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

2.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

3.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

(二)事故调查分析步骤

1.整理和阅读内容进行分析。

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质、环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等。

(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现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因素,包括:

1.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

2.劳动组织不合理;

3.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

4.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健全、不完善;

5.对现场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

6. 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

7.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8.其它方面。

(五)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厂)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七、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1.依据煤业公司《安全奖惩条例》及矿相关规定处理。

2.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从事处理,给予主要领导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3.凡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涉险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等不再规定时间进行上报的,拖延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上者,对事故单位处罚3000元、5000元、10000元,同时视具体情况追究、处罚单位人责任和现场责任人200-1000元。推迟24小时以上的后果自负。

八、其它要求

1.以上处罚由安监处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

2.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监处负责跟踪落实。

九、事故统计

1.伤亡事故由矿安监处负责建立台账,按规定统计上报。

2.非伤亡事故是指由矿调度室负责建立台账,按事故类型汇总后报矿安监处统计上报。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十、工伤证件办理

1.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因素影响,致使作业人员损伤或某些器官丧失正常机能,造成工作中断的一切事故。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申报工伤。

2.职工负伤申报工伤时,需经医院诊断确定,可办理工伤审批。工伤证件办理由事故基层单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现场人员证明后,交安监处统一办理。办理工伤证件时必须有事故追查分析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和有关证件。

3.工伤证件必须在发生事故当月办理,下旬发生的事故可推到下月办理,但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责任自负。

4.职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必须按程序向矿调度室和安监处进行汇报,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附事故等级分类说明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伤事故和轻伤事故按国家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核定。

(六)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8h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的;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50t)的;

4. 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的;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

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以上;

9.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以上的。

(七)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区停工8h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10t);

4. 因水灾使采区停产的;

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8.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八) 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30min-2h或使采区停工2-8h的;

2.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

4.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5.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的;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以下;

8.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深基坑作业事故报告处置

适配人群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现场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基坑施工突发事故,抢险救援现场,事故现场保护
制定背景深基坑施工容易出事,以前有人没及时报、乱报,现场被破坏,查不清原因。得有个规矩管住报告和处理这事。
适用范围广珠铁路项目所有参建人员和工区。
职责分工指挥部负责人带头,项目部具体干,安全管理部门盯着看,总监办和广铁集团也管着。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骗;现场不能乱动;补报新情况;按预案救人救物。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先自救互救,指挥部立刻启动预案;查现场要拍照画图留痕;不配合的给处分;真犯法的送司法机关;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深基坑作业事故报告与处置制度

㈠、安全事故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部门是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广铁集团。

2、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程序向总监办、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慨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阻碍调查工作的进行。若发生上述情况,指挥部将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㈢、发生事故采取的措施

发生事故后,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消防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2、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事故发生所在地段工区应当尽快恢复被损的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迅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实验室紧急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实验室安全员,科研实验人员,高校实验教师使用场景实验室火灾,爆炸事故,化学中毒
制定背景怕实验室出大事,比如着火爆炸中毒这些。想早点发现隐患,出了事能马上处理,保护大家安全和设备不坏。
适用范围所有做实验的人、各个实验室、所有实验相关的事。
职责分工学院领导是总负责人。每个实验室有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学院还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管这事。
管理规定不能乱拉电线,不能带食物进有毒实验室,做危险操作要戴护具,废液不能随便倒,通风橱该用就得用。
监督与罚则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出问题马上报。每种事故都有具体处理步骤,比如火灾先灭火再报警。不按要求做的要提醒改正,严重就通报。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研究人员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处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 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 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报告、统计结案

适配人群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调查组使用场景施工生产,事故现场,工伤复工
制定背景工地常出意外,有人受伤停工超一天,或直接死亡。怕瞒报漏报,影响查原因、改问题。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人员、各工地、所有生产中发生的伤人事故。
职责分工工地负责人最先管现场,公司安全部门牵头查,技术保卫一起参与,上级部门监督。
管理规定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藏;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话实说,不准造假资料。
监督与罚则轻伤填表上报,重伤死亡要写报告书;不配合调查就批评处分;隐瞒事故从严处理;每月检查台账是否齐全。

1、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上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责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5、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6、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班组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值班矿长使用场景矿井事故处置,隐患整改落实,现场证据保全
制定背景怕事故报不及时,现场被乱动,原因查不清,责任分不明,老出同样问题。
适用范围所有当班班长、跟班队长、调度室、值班矿长、现场作业人员。
职责分工班长最先报告并护现场,跟班队长和值班矿长组织处理,安监部门监督落实。
管理规定必须马上报、不能瞒报谎报、要保现场、移动东西得留记号做记录。
监督与罚则查谁没报、谁乱动现场、谁没按“四不放过”办,轻的处分,重的送司法机关。

1、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要在最短时间内向跟班队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2、班组长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因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促使不放过。

4、因忽略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值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隐患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作业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炳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采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质监协管员使用场景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启动,安全监管上报
制定背景以前事故分级乱,上报不统一,容易耽误救援和处理。想让每起事故都对号入座,快准上报。
适用范围所有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操作人员。
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报,安全员盯现场,质监部门查落实情况。
管理规定按伤亡和损失分五级;出事马上报;保护现场不乱动东西;移动东西要留标记和记录。
监督与罚则发现不报、瞒报、破坏现场的,单位被通报批评;情节重的交监管部门处理;每月自查上报情况。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监督站人员,质安监督员,建设主管部门使用场景工程监管,事故上报,现场保护
制定背景工地出事没人管,报告拖拉,现场乱糟糟,事故资料乱放,得有人盯紧。
适用范围所有监督站管的在建工程和相关单位。
职责分工监督站站长带头,监督科具体干,监督员天天跑现场看。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停工要快、调查要参与、报告按时交、资料必须存好。
监督与罚则站长抽查报告是否及时,监督科每月统计事故情况,没按时交的提醒两次,再不交就记下来报给领导看,归档不全的退回重做。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3、监督站参与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监督站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工程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站;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4、受监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及有关资料整理,经站长审核后归档。

6、监督科应定期对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归类,写出文字分析资料,并归入监督业务档案。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l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校级安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使用场景校园安全事件,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分析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报,报了又不处理,现场乱糟糟的,伤员没人管,事后没记录没反思。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后勤人员,所有校内活动和场地。
职责分工当事人第一时间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先管,安全处牵头查,校领导盯着落实。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别藏;保现场、救人、送医;每起事故都要建档写清原因;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档案,抽查现场处置录像;漏报瞒报扣绩效;整改不到位重查;处罚结果全校通报。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车间主任,部门主管使用场景生产作业,事故整改,安全检查
制定背景怕大家安全意识不够,想让管理者都重视安全问题。
适用范围所有项目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执行,管理中心监督检查。
管理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要查清原因;干活前要检查许可证、技能、风险、他人安全、防护用品。
监督与罚则没制度扣绩效分;出事1小时内上报;瞒报就加倍罚;三违要罚款;受伤按金额罚主管和经理;整改不到位就批评项目经理。

第一章 总则 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增强每个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条 坚持安全生产三个理念

坚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硬件完善胜于软件约束,为职工创造不出安全事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坚持诊断预防胜于通报处罚,重日常监督检查、轻事后处理。

第三条 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

第四条 坚持落实五步安全工作法

我是否持有此项工作所要求的许可证或得到批准?

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自己安全?

我是否检查过我的活动不会危及或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

我是否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 凡出现安全事故都以本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一条 各项目公司要制定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及落实方案,凡没有制定和落实的纳入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核,扣5-10分;

第二条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把信息传递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安全事故有关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而经调查属实的加倍处罚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 凡是有“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责任人的班长连带150元,车间主任连带100元,项目经理连带50元(“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受伤,治疗金额较小,没有住院,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各项目公司可以自行拿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因受伤,治疗金额较大,需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1、治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5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元;

2、治疗金额在500-1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200元;

3、治疗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2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400元;

4、治疗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4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800元;

5、治疗金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6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0元;

6、治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经理当月考核工资;

7、情况严重者,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六条 事故治疗费用要经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销,管理中心根据治疗金额的多少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罚;

第七条 安全事故出现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凡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八条 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内严禁聚众闹事,辱骂诬陷他人,严禁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并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罚,性质恶劣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对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伪证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不服从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无理斥责、出言不逊、谩骂、威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事故报告处置制度:艺校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值班教师,带班领导,校医使用场景火灾应急,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怕小事故变大乱子,想快点知道、快点处理,不让教学乱套。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值班人员,还有所有在校发生的意外事儿。
职责分工发现人马上报,值班员报带班领导,校长室统一收口,文管中心和教育局盯着看。
管理规定不能瞒、不能拖、不能瞎说;火灾、传染病、食物中毒、暴力、绑架这些必须立刻报。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先处置,再写报告;领导要到场指挥;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没教育大家不放过,没补漏洞不放过;瞒报的挨批评,严重就处理。

艺术学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六、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七、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中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八、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文管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文管中心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领导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