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矿上出事老是报得慢,有的干脆不报,公司摸不清底数,怕小问题拖成大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下属矿和项目部的安全信息上报这事。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第二,安全科长第三。其他员工发现瞒报能举报。 | ||
| 管理规定 | 伤亡事故1小时内电话报,24小时内补表;隐患和未遂事故24小时内报;月报表每月最后一天交。 | ||
| 监督与罚则 | 不准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违者矿长罚1000元,安全科长罚500元;举报瞒报奖1000元;资料归安监部管,年底当考核依据。 | ||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对下属矿(项目部)安全信息调度管理。
第二条安全信息调度报告第一责任人为矿长(负责人),第二责任人为安全副矿长,第三责任人为安全科长或经矿长授权的其他人员;矿其他员工发现矿方有隐瞒不报的有权向公司安监部举报。
第三条安全信息调度的报告对象为公司安监部。
第四条安全信息调度报告分类:
1、人员伤亡事故类;
2、重大安全隐患类;
3、重大未遂事故类。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报不及时,现场被乱动,查不清原因,责任分不清,老出同样问题。 | ||
|---|---|---|---|
| 适用范围 | 井下所有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值班矿长、调度室。 | ||
| 职责分工 | 班长最先报,跟班队长盯现场,值班矿长拍板,调度室记全过程,安监科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马上报时间地点经过,保护现场别乱动,移动东西要画图留证,查因追责教员工,措施必须真落地。 | ||
| 监督与罚则 | 调度室每天核报备,安监科每周翻记录,漏报假报直接扣绩效,三次出错调离岗位,严重就移交司法。 | ||
1、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要在最短时间内向跟班队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2、班组长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因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促使不放过。
| 制定背景 | 有人出事不吭声,自己悄悄摆平,容易再出大事。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队组和值班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队长管本队,区值班员查事故,区领导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报,追查要到人,通报要公开,学习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报就进学习班,查不清罚500,不通报不学习也罚500,区领导还能加罚。 | ||
一、发生事故不汇报,隐瞒私自处理的,责任人进矿“三违”学习班,队长加罚500元。
二、区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对发生事故的班组进行追查,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到人,不认真召开追查会或责任落实不清的,给予区值班人员500元处罚。
三、事故责任依照具体情况进行落实,必须责任到人,对事故追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让职工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各队认真学习,不开展学习的班组给予队长500元处罚。
四、事故追查后,必须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和结果,区主要领导可根据影响后果,重新进行奖惩。
| 制定背景 | 深基坑施工容易出事,以前有人没及时报、乱报,现场被破坏,查不清原因。得有个规矩管住报告和处理这事。 | ||
|---|---|---|---|
| 适用范围 | 广珠铁路项目所有参建人员和工区。 | ||
| 职责分工 | 指挥部负责人带头,项目部具体干,安全管理部门盯着看,总监办和广铁集团也管着。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骗;现场不能乱动;补报新情况;按预案救人救物。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先自救互救,指挥部立刻启动预案;查现场要拍照画图留痕;不配合的给处分;真犯法的送司法机关;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 ||
深基坑作业事故报告与处置制度
㈠、安全事故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