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
| 适配人群 | 采掘队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采掘班组,安全例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开会老是不按时,安全问题没人说清楚,事故教训没记住,大家安全意识淡。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队、厂、班组,倒班的也得参加。 | ||
| 职责分工 | 队长、厂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全员必须到场签到,安监科抽查。42字。 | ||
| 管理规定 | 每周四固定开,实在不行周五补;必须讲安全思想、听意见、学文件、查隐患、定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开会要记本子,内容写全,本子要留着;安监科不定期翻记录、问员工,缺一次扣分。 | ||
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
(一)安全活动日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二)安全活动日要求每周必须进行一次,规定每周四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周五安排具体时间进行。对采、掘等队倒班情况,可分班组分别召开,然后集中意见贯彻。
(三)安全活动日由队、厂长或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全体员工参加并实行签到制度。
(四)安全活动日会议的主要内容,必须是对员工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保、互保、联保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抗灾、救灾能力。
(五)会议的主要任务必须明确,主要任务应为以下几点:
1、传达公司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
2、总结分析本单位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究本周、本单位或兄弟单位发生的事故的原因和教训。
3、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事故隐患、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制定处理整改措施。
4、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重点。
5、集中学习有关规定、标准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要建立专门的安全活动日记录,内容要齐全,要妥善保存。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煤矿安全活动日
| 适配人群 | 矿级负责人,区队正职,安监人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活动日,规程学习,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大家安全意识不强,老出小事故,想让大家多学点安全知识,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单位和职工,重点是井下一线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行政正职带头组织,副职配合落实,安通科负责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每月10、20、30日必须搞活动;要签到、记本子;领导必须到场;不来的算旷工。 | ||
| 监督与罚则 | 安通科到处看,发现没按要求做的就罚负责人,还要马上改;干得好的人给发奖、贴通报。 | ||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与健康,对安全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矿定于每月10、20、30日为全矿“安全活动日”。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点名册和活动记录簿,详细记录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内容和具体安排。
三、“安全活动日”必须由各单位行政正职和委派副职组织,对于不参加活动者,按旷工论处。
四、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提高职工技术和业务水平,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
五、分析总结前10天安全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安排布置后10天的工作计划以及亟待解决的安全问题。
六、安通科负责巡回检查“安全活动日”情况,发现组织不利或其他不按制度执行的单位,给单位负责人以处罚,并责令其按规定整改。
七、在活动中,发现有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及时制止违章从而杜绝事故发生的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汇报安通科,矿将根据情况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并通报表扬。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某煤矿安全活动
| 适配人群 | 区队领导,机电科人员,一线矿工 | 使用场景 | 安全学习日,知识竞赛,事故教育 |
|---|---|---|---|
| 制定背景 | 大家安全意识不强,老出事,得固定时间学点东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工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区队队长带头组织,机电科负责检查,安监员盯着考勤。 | ||
| 管理规定 | 周一必须学,不能请假,要记笔记,内容得是规程和事故案例。 | ||
| 监督与罚则 | 不定期查记录本,现场抽问,还搞笔试口试,考不好要谈话,竞赛拿奖有奖励。 | ||
1、每星期一定为安全活动学习日。
2、学习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管理制度》、《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安全知识以及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内容。
3、学习必须有活动记录,应学习人员必须参
加,不得缺勤。
4、定期抽查活动情况,进行书面考试和口试。
5、每季度由机电科等部门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并作为评先、升级的条件。
6、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区队领导,要进行巡回检查,现身说教。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煤矿安全措施编制审批
| 适配人群 | 掘进技术人员,采煤工程师,矿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巷道掘进,采煤作业,瓦斯防治 |
|---|---|---|---|
| 制定背景 | 现场施工老出安全问题,片帮掉石断管冒顶透水啥的,不写清楚咋防就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掘进采煤作业,还有井筒维修、火区开采、瓦斯防治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技术员写措施,矿或局总工批,职能部门也批一部分,带班队长能现场定小问题。 | ||
| 管理规定 | 每项高风险操作都得有安全措施,不能光靠经验干,写了就得按着做。 | ||
| 监督与罚则 | 措施批完必须给工人讲清楚,谁不按着来就停活儿重学,检查时看有没有照做,现场执行不到位就返工。 | ||
一、安全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必须提出编制安全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二、掘进水平或倾斜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掘进施工过程中的防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四、延深主井井筒完成后,拆除保险盘或掘凿保护岩柱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的地层中掘进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六、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七、倾斜巷道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八、检查和穿透老巷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倾斜巷道和上部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等灾害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一、每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确实不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十三、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架形式,并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四、跑砂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五、综采工作面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六、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或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七、综采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液压支架和其它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八、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的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炮前距、放炮顺序、端头超前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工作面收尾、支架回撤等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批准。
十九、前板运输机运送支架物料时,必须制订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经职能部门批准。
二十、上下山使用耙装机时,必须制订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一、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制造、采空区或通过其它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二、三面或四面采空区的构造的地区和构造应力区、高压力区进行开采或回收煤柱时,必须制订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三、做斜巷道维修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四、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五、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六、倾斜运输巷设置风门时,必须制订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七、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订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八、煤、半煤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九、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制订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一、生产和在建矿井都必须制订地面和井下的防火措施,报矿务局局长批准。
三十二、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订防火措施,报矿务局批准。
三十三、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巷道,采用超前支护方法,渡过冒顶区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四、在已熄灭注销的火区内及其下部小阶段或下方邻近煤层开采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五、开采水淹区域下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六、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七、在井筒内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八、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主井井筒中敷设电缆,必须制订可靠的电缆保护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三十九、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照明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电源,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四十、区、队、班组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作业项目,必须由队技术人员制订安全措施,经区批准。
四十一、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临时问题(如冒顶、翻棚、移棚、埋皮带等)由带班队长、带班区长在现场制订口头措施,向现场作业人员贯彻后执行。
四十二、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地向作业人员贯彻,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煤矿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火工品库警卫,爆破器材库管员,矿山调度员,安防设施维保员,库区门卫人员 | 使用场景 | 库区安防管理,夜间值班值守,外来人员管控,围墙防护建设,监控设备运维,报警故障处置 |
|---|---|---|---|
| 制定背景 | 怕坏人偷炸药,怕库房不安全出事,得有人盯着管着。 | ||
| 适用范围 | 火工品库房、门卫、值班员、电工、调度室。 | ||
| 职责分工 | 门卫天天守着,调度室管协调,电工修设备,矿里领导看着。 | ||
| 管理规定 | 门卫白天一人夜两人,狗不能乱拉乱尿,围墙要两米高带刺网,灯照全库,电话直通调度。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岗,监控常开着,报警坏了马上报调度,调度派电工修,谁不登记谁进不去,查到就问话。 | ||
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5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跟班安监员,区队负责人,矿级领导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停产整改,安全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想把矿上老出问题的地方找出来,早点修好。怕工人出事,也怕机器坏掉停生产。 | ||
| 适用范围 | 管全矿所有干活的人、各个区队和班组。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安监部门盯着看,区队班组自己动手改,跟班安监员天天查。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马上记下来,小问题立刻改,大问题要写报告、定方案、排时间、有人盯。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台账,整改完要验收销号。没按时改的批评罚款,改得好有表扬奖励。危险时必须撤人停活。 | ||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区队、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区队、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区队、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由分管矿长会同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制定合理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组织整改人员进行学习,然后再由矿级领导组织落实整改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矿井主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安全整改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安全隐患的区队、班组,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直至隐患处理完毕。
8.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区队、班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区队、班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合心煤矿安全技术审批
| 适配人群 | 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安全副总 | 使用场景 | 采掘作业,临时工程,图纸会审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规程措施乱七八糟,有人不编就开工,出了事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采掘工作面、临时工程、所有施工单位。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程师牵头开会审批,生产技术部门编,安全部门盯,各副总签字。 | ||
| 管理规定 | 没规程不准开工,没签字不准施工,变化了就得改,改了要重批。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工前必须学完签完字,现场查没贯彻就停工,谁漏审谁负责,查到没执行就追责。 | ||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编制完善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总工程师主持审批会议,召集安全、生产、通风、调度、机电、采掘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安全、生产副总参加,会审通过后,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后,及时贯彻实施。
3、采掘工作面无生产技术部门下达的开工通知单或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不准施工。
4、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在未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人员贯彻学习,参加学习人员签字,否则,不准开工。
5、采掘工作面在实施已审批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过程中,工作面的情况发生变化时,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对原规程、措施修改、补充,相关部门对修改、补充后的规程、措施审阅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总审批后,及时贯彻学习。
6、临时性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执行。
7、坚持图纸、设计方案会审制度。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煤矿安全奖罚
| 适配人群 | 矿务局负责人,煤矿区队长,井下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承包,事故隐患处置,抢险救援激励 |
|---|---|---|---|
| 制定背景 | 安全老出事,指标没压实,奖罚不分明,想让大伙真重视起来。 | ||
| 适用范围 | 矿务局、矿、区队班组、所有一线工人干部。 | ||
| 职责分工 | 矿务局和矿领导带头抓,安全监察部门盯考核,劳动工资管审定,财务发钱扣钱。 | ||
| 管理规定 | 安全指标要签合同,奖不能平均分,只奖真正干得好的;违章指挥作业必追责。 | ||
| 监督与罚则 | 按月季年查完成情况,监察部打分报名单,工资部拍板,财务走账;没做到就罚,瞒报事故加倍罚。 | ||
一、矿务局、矿必须把安全工作做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指标,将安全指标逐级层层落实,签订年、季、月安全生产承包合同,按安全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罚。
二、安全奖励不能人人有份,搞平均主义,重点奖励区、队、班组对安全工作突出贡献的干部和工人。
三、煤矿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矿务局、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和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报,以及制止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方案和名单,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审定,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某煤矿安全监控设施断电功能定期试验
| 适配人群 | 监控值机人员,通风助理,机电矿长 | 使用场景 | 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井下煤仓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断电测试老出问题,监控不准、断电不灵,怕瓦斯超了没反应,出大事。想让系统真能断电、真能报警、真能保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双柳煤矿所有井下测点,包括掘进面、采煤面、煤仓这些地方的甲烷传感器测试。 | ||
| 职责分工 | 测试员要动手干,瓦检工电钳工安监工一起盯现场,通风助理和总工程师批申请,调度统一协调,监控值机员盯着屏幕看数据。 | ||
| 管理规定 | 每10天必须测一次三种闭锁;测前挂便携仪;测时多人在场;传感器调校要用标准气;断电时间不能超2秒或30秒。 | ||
| 监督与罚则 | 测试前填单子审批,测试中值机员盯异常,测完签字留记录;发现断不了电就马上停作业、撤人、整改;查出问题24小时内追责处罚,通报、罚款、停产都有。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双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实现双柳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____)、《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____)、《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包括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每10天一次更换甲烷传感器可以作为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并遵守本制度申请、审批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电话均指录音功能完备、使用正常的录音电话。
第二章闭锁测试人员要求
第四条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第五条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六条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____)等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章断电闭锁的测试申请及审批流程
第七条煤矿闭锁测试部门在测试的前一天,填写《三闭锁测试申请单》,经本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是否有必要由总工程师审批如果测试点附近有涌水异常、矿压显现异常等危险危害因素,需要采取措施甚至取消闭锁测试,仅有通风助理的审批显然不够全面。审批后,将闭锁测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所有与闭锁有关的施工队组(单位)负责人。然后交到本矿调度,煤矿调度于闭锁测试前一天16点前,将《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发到市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公司调度),同时电话确认,发送方式可选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具体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选择发送方式)。
第八条上级及政府监管部门等组织安全检查,需要做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可不履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但必须由煤矿接待此次安全检查的矿领导在闭锁测试2小时前,通知煤矿调度,煤矿调度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市公司调度申请、汇报。
第四章闭锁测试方法
第十三条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规程中没有明确故障闭锁的周期,但在aq1029-____第4.5.2.1,4.5.2.2条规定: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明确把故障闭锁列入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当中,而且故障闭锁功能大多是由系统主机勾选选项实现的。因此有必要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____)规定的有断电范围的所有甲烷传感器,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具体断电试验点包括: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及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甲烷传感器等测点。
第十五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按照如下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出井后在签字确认。
一、对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的操作试验。卸下工作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使开停传感器上的红灯亮绿灯灭,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工作风机开停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二、对风筒风量传感器的操作试验。使风筒末端风量传感器闭合接点断开后,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风筒风量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七条现场测试人员每次做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现场测试人员使用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甲烷传感器充气,观察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是否设置正确;控制区域是否断电并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八条现场测试人员做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使甲烷传感器或断电控制器等与闭锁相关设备传输中断,检查该区域是否断电;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30s;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是否自动解锁。
第十九条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实时监控断电闭锁测试过程中的各种异常信息,当瓦斯超限、工作风机停止运转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观察系统是否能够声光报警。如果未出现声光报警,按照规定立即向通风助理等领导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二、监控值班人员要对照及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核实是否完成所有试验项目。如果系统记录中测点数量不足、馈电异常(应断电时未断电)、因缺少馈电传感器无法判断是否成功断电等情况时,煤矿及市公司按照如下规定执行:(一)监控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信息中心等相关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还需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长、施工项目部调度、市公司调度等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下达该区域或全矿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指令,待实现断电闭锁功能并经断电闭锁试验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瓦斯治理十条禁令第八条规定: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断电可靠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二)监控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一通三防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等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值班领导立即指令全矿或区域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值机人员向调度、一通三防、机电、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分管副经理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第五章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测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原有的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
第二十一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必须由测试人员、瓦检工、电钳工、安监工、施工现场负责人、地面监控值机人员等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瓦检工、安监工、电钳工、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到位或未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二条每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配合,把除电源馈电开关、照明开关(综保)以外的所有机电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期间不得随意送电。
第二十三条如果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或断电范围内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组的,测试人员在测试前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并履行相关停送电程序和规定,禁止私自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第二十四条不能正常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测试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立即切断闭锁范围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该区域生产作业人员。测试人员和现场电钳工配合,查明异常原因进行处理,在全部整改后,再进行一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经调度室核实并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二十五条测试人员测试完成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局部通风机启动或停止运行、停送电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应推广使用传感器可升降装置,或者与现场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八条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分管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追查并提交处罚意见,在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执行处罚,在公司晨会及时通报。处罚方式可视情节给予煤矿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罚:
一、全公司通报批评;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到市公司晨会做检查;三、相关责任者(单位或个人)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经济处罚;
四、部分采掘工作面或全矿停产整顿。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提前申请汇报,对未提前汇报的煤矿,由市公司调度牵头,安监、一通三防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司一通三防部牵头,安监、调度、机电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一、断电闭锁测点不足的;
二、断电闭锁测试周期超过10天规定的;
三、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的;
四、未设置馈电传感器无法监测断电功能的;
五、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矿井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监控的管理,规范安全监控断电试验操作流程,确保瓦斯安全监控系统监控有效,断电闭锁灵敏可靠,防止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双柳煤矿监控系统瓦斯电闭锁定期试验制度。
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对我矿安全监控系统所有瓦斯监控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标校和超限断电功能测试。
第二条、信息中心监控队值班员要严格按相关措施和规定设置各类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参数,确保断电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条、信息中心要组织好由通风区、机电科和相关队组参加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工作。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有一下要求:
1、信息中心监控队确认监控系统断电器的灵敏可靠。
2、机电科确认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供电规程的断电要求。
3、通风区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对瓦斯传感器调校。
4、相关队组负责机电设备的送电和确认瓦斯电闭锁试验过程中是否断电。
第四条、信息中心监控队要提前确定监控系统断电试验的地点以及影响范围,并将相关内容在前一天的调度平�会上通报说明,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五条、参加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的单位和部门人员在井上统一集中,同时下井。开始瓦斯电闭锁试验前必须电话通知矿调度,经矿调度确认同意,监控值班员完成瓦斯传感器“调校”操作后,方可通知现作业人员进行断电试验。
第六条、通风部门应按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对各点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响应时间等各项功能进行调试,确认是否正常。传感器现场调校不合格的,信息中心监控队负责及时更换。
第七条、监控系统断电试验过程中发现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或不能正常断电时,信息中心监控队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和机电科,并由机电科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安排整改。
第八条、各地点瓦斯电闭锁试验完成后应按要求将传感器恢复到正确位置。确保现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组队必须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工参加风电、瓦斯电试验工作,切实保障各生产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如果各部门人员不认真参与瓦斯电闭锁试验或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信息中心监控队要对瓦斯电闭锁试验做好详细记录,记录要有相关参试单位人员签字并备案。违反此规定的将给于有关负责人和参试人员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矿安监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瓦斯电闭锁测试记录应每月汇总,按要求报送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存档。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中心
____年9月19日
某某煤矿安全活动日制度:s煤矿安全奖惩
| 适配人群 | 支架工,采煤机司机,端头支护工 | 使用场景 | 综采作业,支架移设,顶板支护 |
|---|---|---|---|
| 制定背景 | 顶板老掉渣,支架老歪斜,工人常冒险作业,怕出事才立规矩。 | ||
| 适用范围 | 采煤工作面所有人员、上下两巷、液压支架和乳化泵站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跟班队长盯现场,操作工执行,安监员查落实,队长和技术员被罚得多。 | ||
| 管理规定 | 敲帮问顶不能省,安全出口要畅通,支架不准超高,管路必须插u型销。 | ||
| 监督与罚则 | 罚款当场开单,停工学习直接喊停,安监员天天转,查到就记,记了就罚,罚完再教。 | ||
1.采煤工作面咬架,支架空顶超过规定,每一处罚款200元。
2.工作面上下两巷提前进行回柱放顶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等情况,凡是作业地点顶板或帮部有活矸没有处理掉而进行作业的罚款100元。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支架。有折梁断柱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出现一根断梁或断柱罚责任人50元。
5.乳化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泵站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6.液压管路接头必须正规使用“u”型插销,一处不正规使用罚50元。
7.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违者罚款100元。
8.放炮后或机组割煤后,按要求及时窜梁和移架,煤壁片帮或顶板破碎等引起梁端距过大时,而没有及时进行使用伸缩梁、护帮板或拉超前支架时,一处罚50元。
9.工作面在生产期间,拉架距采煤机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0.工作面连续5架以上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没有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1.拉架时,所移支架前、架间不得有其他人员,否则,罚款50元。
1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符合规定,中心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架间隙不超过规定,否则,每处罚款50元。
13.支架不准超高使用,否则每架罚100元。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应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否则,罚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500元。
15.支架及管路串液、漏液,自动卸载,一处罚款100元。
16.综采支架活柱行程小于200mm,每架罚100元。
17.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定或支柱失效,每根罚款100元。
18.单体柱及靠帮单体柱未使用双向防倒绳的每根罚款100元。
19.采煤工作面老塘侧未按措施规定打密集柱,每少一根罚100元。
20.工作面或两巷注液枪和高压胶管使用后,必须悬挂好,不能放在底板上,以免被埋、压、砸坏,否则罚款100元。
21.回撤支柱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并清理好退路,其中一人回柱,一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
22.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机时,牵引速度从零开始逐渐增高,严禁立即达到最高速度,违者罚款100元。
23.非紧急情况,不能使用紧急停机开关,否则罚款100元。
24.采煤机停机时,先把牵引速度降到“零”位,把滚筒落到底板,再停机,关闭供水阀门,将所有的离合器手把打到断开位置,隔离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否则每项罚款 50元。
25.检修机器及更换零件时,必须将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并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后,挂停电牌,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方可进行检修,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罚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300元。
26.工作面设备必须做到专岗专人管理,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操作,违者罚款100元,跟班队长100元,并追究责任。
27.回撤下来的单体柱,要分类码放,支柱必须立放或斜放并采取防倒措施,不能倒放或平放,不能影响行人和运送物料,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28.所有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的巷道,人员经常翻越的地方必须安装过桥,安装的过桥必须牢固,否则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9.单体柱严禁超高使用,违者罚款50元/根。
30.工作面液压支架缺少开口销,每个罚款20元。
31.工作面支架缺少半环或用其它物体代替半环使用的,每处罚款100元。
32.设备列车处没有检查乳化液折光仪,工作面端头支护没有测压表或测压表锈蚀严重、没有密封圈而不能检查单体柱压力的,罚款200元。
33.工作面在拨加长段时,不采取进行倒换支架进回液管路,而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拨加长段的每次罚款200元(采取单体支柱的方法除外),责任人停工学习。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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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井下作业、采掘班组、安全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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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生产巡检、隐患排查、季节性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