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

适配人群矿级决策者,区队管理者,班组长使用场景煤矿生产管理,区队班组建设,安全宣教活动
制定背景以前光靠罚款管安全,大家心里抵触,干活应付了事。文化慢慢熏陶才管用,可领导总想快出成绩,就没人愿意干这慢活儿。
适用范围所有煤矿职工、家属,重点是矿长、区队长、班组长这些管事的人。
职责分工矿长书记带头成立小组,分管副矿长和总工配合,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干,上级部门还要考核矿长。
管理规定每月检查进度,跟工资挂钩;干部要学规程、写体会、讲课、搞研讨;全员答题竞赛,搞文艺演出,挂安全牌板。
监督与罚则按年季月推进,逐月检查打分;干部考评末尾淘汰;上级把安全文化建设当硬指标考核;家属也看电教片,学安全知识。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奖惩

适配人群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使用场景安全生产考核,事故隐患整改,违章行为处置
制定背景怕大家不注意安全出事故,想让大家守规矩干活,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职工,包括区队长、班组长、安检员这些岗位。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安全部门具体执行,区队班组长天天盯着,安检员现场查。
管理规定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反劳动纪律,操作必须按规程来。
监督与罚则查到违章先登记,轻的罚钱,重的扣工资甚至开除;奖励最少50元,罚款最多500元;检查时不管有无后果都算数。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条 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

职工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有矿给予奖励:

1、 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 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 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 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 其他煤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 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 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 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 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见解责任的。

第七条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 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较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较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贯彻本制度,对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最少不低于50元;对违章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每次违章的罚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元,由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 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额度根据违章情节和损失情况确定,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除。

第十条 建立违章登记制度。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到矿安全检查部门登记。

第十一条 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本制度一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绩效考核

适配人群矿井负责人,业务处室分管领导,安监局主管副局长使用场景矿井安全生产,季度安全考评,安全结构工资挂钩
制定背景矿井安全责任不落实,大家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管理水平老上不去。
适用范围古书院矿、长平公司、凤凰山矿等七家矿井。
职责分工董事长总经理当组长,安监局牵头干,各业务处室按专业打分,劳资处发钱,宣传部通报结果。
管理规定每月每季都要打分,按标准扣分,得分低的要检查,事故直接扣光奖金。
监督与罚则每月28号前交扣分表,29号开会定结果,次月4号前送各部门,劳资处马上兑现奖惩,不按时交材料就考核业务处室,矿井得分必须贴出来让员工看。

为了落实矿井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矿井依法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集团公司特制定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领导组。

组 长:董事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

副 组 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

成 员:安监局、生产处、通风处、机电处、总工办、洗选加工处、保卫处、基建处、供应处、环保处、劳资处、计划处、企管处、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

1、负责总体策划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评价考核)办法。

2、协调解决评价考核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3、审核评价考核结果和奖惩结果。

领导组下设评价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评价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协调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和《矿井安全管理评价标准》。

3、负责建立评价考核档案,公开评价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兑现。

业务处室职责:

1、安监局负责牵头评价考核工作。组织集团公司对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进行季度评价考核;每月组织召开评价考核会,将评价考核结果报送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各业务处室的评价考核及奖惩兑现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生产处、通风处、机电处、总工办、洗选加工处、保卫处、基建处、供应处、环保处、劳资处、计划处、工会、团委等按分管业务范围,依据《矿井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负责对各矿井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要求及时报评价考核办公室,按时参加评价考核会。

3、企管处负责将评价考核结果报劳资处。

4、劳资处按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5、宣传部、报社负责将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晋煤电视台和晋矿工人报上通报;并根据评价考核办公室的通知对评价考核结果差的矿井负责人进行追踪报道。

二、评价考核范围

古书院矿(含胡底矿)、长平公司(含王台铺矿、长平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赵庄矿(含赵庄二号井)、寺河二号井。

三、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内容及标准

《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标准(试行)》共分十大项内容:依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五级素质工程、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绩效。

四、评价考核办法

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分为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和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

1、评价

分月度评价、季度评价、半年度评价和年度评价

(1)月度评价每个月,由各业务处室按照专业分工,依据《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标准(试行)》中月度评价内容,自行组织对矿井进行评价。

矿井月度评价得分=1000 分-月度评价总扣分-月度安全绩效扣分。

(2)季度评价

每季度第三个月由安监局牵头,各业务处室参加,依据《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标准(试行)》全部评价内容对矿井进行一次季度评价。矿井季度评价得分=1000-季度内三个月月度评价总扣分之和÷3-季度评价扣分-季度内安全绩效扣分总和。

(3)半年度评价

矿井半年度评价得分为半年度内两个季度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年度评价

矿井年度评价得分为年度内两个半年度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考核

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和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依据评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评价得分排名情况分别和月安全结构工资、安全奖励、安全抵押奖励、评先及面子等挂钩。具体考核如下:

(1)月度考核

依据矿井月度评价得分排名,由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本单位月度安全结构工资挂钩。矿井月度工资总额的30%作为矿井月度应得安全结构工资。矿井月度实得安全结构工资=矿井月度应得安全结构工资×/u26376*度评价得分排名系数。月度安全结构工资考核部分纳入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使用。系数如下表:

排名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

系数 1.00 1.00 1.00 1.00 0.99 0.98 0.97

(2)季度考核

依据矿井季度评价得分排名,由集团公司按下表奖励金额对各矿井进行考核奖励。其中古书院矿、凤凰山矿、成庄矿、寺河矿和赵庄矿使用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长平公司和寺河二号井根据季度评价得分排名和下表奖励金额自筹奖励资金,进行奖励。

奖励(万元)6045 30 25 20 0 0

(3)半年度考核

依据矿井半年度评价得分排名,由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考核奖励。矿井实得奖励金额=矿井半年度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总额÷/u21442*与安全奖励基金分配的矿井个数×/u21322*年度评价得分排名系数。长平公司和寺河二号井按半年度评价得分排名参照执行。系数如下表:

系数 1.10 1.05 1.00 0.95 0.90 0.85 0.80

(4)年度考核

依据矿井年度评价得分排名,由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考核。矿井年度评价得分排名后两名的矿井不得评选集团公司模范单位,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选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5)矿井领导班子成员考核

①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安全抵押奖励和本单位的半年度矿井评价得分排名挂钩。依据矿井半年度评价得分排名,由集团公司对矿井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奖励。领导班子成员实得安全抵押奖励=应得安全抵押奖励×/u21322*年度评价得分排名系数。安全抵押奖励支付仍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目标风险抵押

考核办法》。系数如下表。

系数 1.10 1.05 1.00 0.95 0.90 0.80 0.70

②矿井半年度评价得分排名最后一名的矿井负责人要在集团公司安委会上做检查。

五、评价考核要求

1、长平公司作为一个单位进行评价考核,依据《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标准(试行)》分别对王台铺矿和长平矿进行评价,取两个矿井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平公司的得分进行评价得分排名,但两个矿井的安全绩效扣分要直接带入进行考核。

2、胡底矿、赵庄二号井按基建矿井进行评价考核,安全绩效扣分直接代入托管矿井,二矿投产后按生产矿井进行评价考核。

3、矿井发生伤亡事故时,取矿井月度考核安全结构工资的结构工资额和《晋城煤业集团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扣款中的最高值执行。

4、矿井发生生产死亡事故时,取消季度、半年度得奖资格。

5、各矿井必须将集团公司对本单位的评价得分排名情况,在公共场所进行公布,接受员工的监督。

6、每月28 日前,业务处室将矿井的月度评价扣分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评价考核办公室;每季度第三个月28 日前将季度评价扣分情况和季度评价总结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评价考核办公室。

7、评价考核办公室每月29 日(遇休息日顺延)组织一次评价考核会议(地点:安监局会议室),各业务处室必须有一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研究、确定、通报评价考核结果。

8、评价考核办公室次月4 日前,将评价考核结果经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分别报送企管处、劳资处、宣传部和报社等有关处室。

9、劳资处依据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根据晋煤集劳字[____]158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结构工资来之于各矿,用之于各矿”的原则,集团公司考核的月度安全结构工资只用于各矿奖励)。

10、安监局、宣传部、报社必须将矿井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评价考核情况在晋煤安全监察、晋煤电视台和晋矿工人报进行通报。

11、评价考核办公室要将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评价考核结果和总结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12、企管处、安监局负责对各业务处室的评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进行评价考核或不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处室要按《机关业务处室业务保安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13、评价考核办公室负责对矿井的月安全结构工资、月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总额和自筹资金奖惩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未按本《办法》执行的责任单位和处室,要追究责任。

14、评价考核办公室要建立评价考核档案,将评价考核资料归档保存。

15、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任追究和集团公司安全特别小分队对矿井的监督检查仍执行原规定。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区队负责人,跟班安监员,分管矿长使用场景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停产整改
制定背景以前老出事故,隐患没人管,查了也不改。想让大家主动找问题、快点改掉,别再出事。
适用范围全矿井所有人,所有区队、班组,所有生产环节。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分管矿长盯重大隐患,区队班组自己改小问题,安监员盯着看进度。
管理规定发现隐患马上登记,小问题立刻改,大问题必须停产整改,不能带病干活。
监督与罚则每月排查登记,按“四定”要求整改,安监部门验收,改得好表扬,拖着不改就罚,出事要重罚。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区队、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区队、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区队、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由分管矿长会同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制定合理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组织整改人员进行学习,然后再由矿级领导组织落实整改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矿井主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安全整改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安全隐患的区队、班组,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直至隐患处理完毕。

8.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区队、班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区队、班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适配人群通风区长,机电矿长,安检科长使用场景瓦斯治理,通风改造,防灭火建设
制定背景以前安全钱乱花,没规矩,设备老坏,工人不安全。得管住这笔钱,专款专用,让矿井更安全些。
适用范围只管禹举明煤矿的安全费用这事,不管别的矿,也不管其他钱。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各专业科室一起干。安检科盯着用得对不对,财务管账本。
管理规定吨煤至少提45元;只能花在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这些事上;不准挪用,不准挤占,结余能留到下年。
监督与罚则每年编计划,多部门一起审,矿长会定;采购要招标,工程要验收;谁干活谁负责,月月查进度质量;乱用钱就否决,大家都能监督。

为了进一步明确禹举明煤矿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安排安全投入的比例分配,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本着“专款专用,自提自用”的原则,保证矿安全费用的正常提取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范围

第1条 矿按照当年原煤实际产量(证照齐全后)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按照吨煤不低于45元提取。

第2条 安全费使用要遵循的原则:

1. 专款专用原则: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

2. 重点保证原则:安全费用要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安全设备更新、风机改造、瓦斯治理、煤尘治理、防灭火等设施;瓦斯抽放和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改造;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完善。

3. 突出效果原则: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款专用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竣工验收,确保投入运行后达到预期效果。

第3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 矿井主要通风设备设施。

2. 矿井瓦斯检测监控和抽放系统;

3. 矿井综合防尘与瓦斯突出防治;

4. 完善和改进矿井的供电系统安全设施;

5. 矿井防尘系统;

6. 矿井防灭火系统;

7. 煤矿安全救护、安全设备检测、安全整顿、安全评价等;

8. 其他与煤矿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4条 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年度为期限,每年度的生产计划与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同时编制、同时审批、同时下达计划执行。

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由矿井的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分口编制,经分管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组织审核,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公司。

第三章 实施程序及管理

第5条 矿生产、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地质等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的跟踪、监督管理,所有项目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6条 对形成固定资产的计划外项目,须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采购。

第7条 计划内设备、材料、配件的采购,必须按矿出台的有关招投标办法执行。安全设备的技术协议必须有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签字后方可订货。

第8条 所有建设单位都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基建部负责审查工程预算。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矿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第9条 矿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专业部门、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工程实行月度工程验收,核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10条 矿负责对矿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安排、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对违规使用,有否决权。

第11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要主动接受广大员工群众的监督。

第12条 煤矿是安全费用的实施主体,要按照专业分类建立转帐管理,做到专帐、专用、专款,明确专人管理;

第13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禹举明煤矿。

第14条 本办法从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采煤队负责人,掘进队负责人,跟班安监员使用场景采掘作业现场,停产整改实施,隐患技术鉴定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想把隐患早点找出来、赶紧弄掉。大家干活总出小毛病,不盯紧点容易变大事。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人,各队组、安全部、调度室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安全部牵头查,队组长管自己地盘,跟班安监员盯着整改。
管理规定隐患分大小两类;谁的地盘谁整改;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项目;重大隐患要写报告报矿长。
监督与罚则安全部建台账登记销号;整改前得有防护和预案;整改不好要处罚;改得好有奖励;不改出事就重罚。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四、附则

1、以上条款如果与政府部门、上级有关部门有所抵触的,按政府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潞宁大木厂煤业调度室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副总工程师,监理负责人使用场景建设项目管理,煤矿施工,爆破作业
制定背景想管住现场乱来的事儿,盯紧“三违”,早点发现隐患,别出事故。
适用范围只管xx建设项目的事儿。
职责分工主任带头,副主任配合,各专业副总和部室负责人一起干。安全管理部具体干活,办公室设在那儿。
管理规定每周搞一次大检查,专业组不定期查,重点盯“三违”、带班在岗、持证上岗这些事儿。
监督与罚则检查完要统计、考核、通报。问题得限期整改,不改就扣分或通报。值班和查岗都算数,资料和现场一起看。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xx建设项目管理。

3 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2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 安全检查类别和周期

5.1 安全大检查

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5.2 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等专业检查。由各专业副总组织不定期检查,本专业人员参加。

5.3 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员检查

不定期检查,重点查“三违”现象,(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地面值班、要害车间、厂房人员在岗情况。

5.4 安全管理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抓“三违”现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带班在岗情况。

6 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

6.1 安全大检查

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运输、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爆破管理、文明生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资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6.2 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专业检查,重点检查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 安全检查标准和方式

7.1 安全检查标准主要依据煤矿“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7.2 安全检查方式采取“五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值班检查与安全管理人员查岗相结合。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适配人群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使用场景年度风险辨识,专项风险评估,高危作业前
制定背景怕出大事,想提前把危险找出来。不让隐患变成事故,把后果控制住。提升矿上安全水平。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部门、所有岗位、所有生产环节。
职责分工矿长带头干,安监科管总,各科室科长分头负责自己那块。副科长以上都要下井盯。
管理规定年底必须做一次大排查,新地方开工前要专项查,出事以后马上重新查。风险得标清楚,措施得写明白。
监督与罚则每月矿长带队查效果,每旬各专业自己查落实。井口贴公告,系统录数据。没做到就整改,再不行就追责。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____〕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分管矿长总会计师

成员:各分管副总师、各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全矿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工作。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立以下工作组

1、安全管理工作组,由安监科科长负责。

2、地测防治水工作组,由地测科科长负责。

3、“一通三防”工作组,由防突科科长负责。

4、机电运输工作组,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5、工程技术工作组,由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

6、应急调度工作组,由调度室主任负责。

7、地面安全工作组,由福利科科长负责。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矿长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每年底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3、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4、下井带班期间,及时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责:

1、党委书记是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协助矿长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每年底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3、每月协助矿长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三)生产矿长职责:

1、每年底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每月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会议。

3、每旬组织对采煤、调度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四)安全矿长职责:

3、每旬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五)掘进矿长职责:

3、每旬组织对掘进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六)机电矿长职责:

3、每旬组织对机电、运输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七)总工程师职责:

3、每旬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通风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八)后勤矿长职责:

3、每旬组织对地面设施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九)总会计师职责:

(十)机电副总职责:

3、每旬协助机电矿长组织对机电、运输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一)地测副总职责:

3、每旬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二)通风副总职责:

3、每旬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对通风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三)生产技术副总职责:

3、每旬协助生产矿长、掘进矿长组织对采煤、掘进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四)安监科职责:

1、副科级以上领导下井跟班期间,及时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负责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3、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4、每年底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5、每月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会议。

6、每旬按时参加分管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各专业组职责:

2、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每年底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4、每月按时参加矿长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会议。

5、每旬按时参加分管专业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6、各专业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证安全风险分管控机制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一、综合辨识范围 (年度辨识评估)

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2、防突科负责对煤矿火灾、瓦斯、煤尘系统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3、地测科负责对煤矿水害系统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4、生产技术科负责对煤矿顶板系统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5、机电科负责对提升运输系统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6、安监科负责汇总各科室对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辨识范围

(一)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lec评价法

这是一种评价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3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3种因素是: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取得这3种因素的科学准确的数据是相当烦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评价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法,给3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3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

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内。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d——危险性分值

其简化公式为:d=l×e×c

l分值的选择确定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会被预料到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0.5

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上不可能

e分值的选择确定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分值的选择确定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危险性分值d的选择确定

分数值

风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

5

160—320

高度危险

4

70—160

显著危险

3

20—70

可能危险

2

<20

稍有危险

1

定性等级:

可承受风险(一级):安全的,不需要采取措施;

一般风险(二级):临界的,有可能千百万较轻的伤害和损坏,应采取措施;

主要风险(三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措施;

重大风险(四级):破坏性的,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

重大风险判定:

(1)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或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风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第一步:各科室风险小组成员首先明确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六个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

第二步:各科室风险小组分析整理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工序。

第三步:辨识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

第四步: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后果。

第五步:依据lec辨识评估法进行风险评估。

第六步:确定风险类型。

第七步:确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第八步:梳理出需要管理的对象并制定管理标准。

第九步:确定相应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单位、限改时间。

第十步:提取管理标准与措施。

第十一步:实施管理对象的所有管理标准与措施进行风险管控,预防风险出现。

第十二步:对所有辨识出危险源进行监测、预警。

第十三步:收到警情通知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____年5月17日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

适配人群分管副矿长,矿长,班队长使用场景安全检查,安全会议,隐患整改
制定背景以前检查太随意,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怕漏掉隐患出事故,想让检查更系统、更经常。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岗位、所有生产环节、所有管理人员。
职责分工分管副矿长带头组织检查,矿长必须参加。安全科盯落实,班队长以上都要到场。
管理规定每月至少三次全面检查,办公会每月一次。不准迟到早退缺席,特殊情况要矿长批假。
监督与罚则检查后开办公会,汇报问题、定解决办法、明确责任人。安全科跟踪问效,完不成要追原因。会上还要查上次任务落实没。

1、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经常性检查与抽查、上级检查与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

2、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规范安全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奖惩办法和隐患处理办法。

3、检查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矿长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检查。

4、安全检查要侧重检查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设备和设备质量状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职工持证上岗和标准化操作情况,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现场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反“三违”和事故追查情况,工程质量和生产情况。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第一责任者亲自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分管安全矿长主持。

6、参加安全办公会的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请假须经矿长批准。

7、办公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讨论制定矿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工作任务、制度、措施。

8、听取各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9、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落实事项完成情况,对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规划和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10、安全科负责检查督促安全办公会落实的事项,将完成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a煤矿安全奖罚

适配人群班组长,区队干部,安监员使用场景井下作业,采掘施工,通防管理
制定背景国家有安全法律,得保障工人干活不受伤。矿上事故多,怕出事伤人赔钱。想让大家守规矩,别瞎干冒险。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干活的单位和人,包括井下地面所有岗位。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分管矿长管自己那块,总工管通风防瓦斯,安全矿长盯全局。科室区队领导管自己地盘,班组长管班组,工人管自己手里的活。
管理规定不准酒后下井,不准空顶作业,不准带烟火进井,不准违章指挥,不准不按规程操作,不准破坏安全设施。
监督与罚则开会检查、查隐患、罚钱、通报、奖励。安监科天天盯,区队每周查,矿每月开安全会。罚多少写得清清楚楚,谁没做到就扣钱,严重就开除。

国家对于煤矿有各项安全法律,都要以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安全为主,以下来看煤矿安全奖罚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矿范围内施工、生产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和技术管理负责;安全矿长对全矿安全综合监督与管理负责;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保安负责;各单位(科室、区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第四条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措施,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业务技能,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条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严格禁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第六条实行安全奖惩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的。

第七条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奖励

第八条矿工会、行政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召开安全表彰会议,表彰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矿工会、安监处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给予记功和500~10000元的奖励,并在全矿通报表彰:

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3、在抢救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贡献突出的;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十条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对安全有明显效果的,依价值大小奖励200~2000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创造发明或进行技术改造,因而解决了重大安全关键问题的,经矿或公司鉴定后,根据贡献大小实行重奖,可一次性嘉奖500~5000元。

第十一条拣到一块炸药,能落实到丢失单位的,奖励100元,落实不到丢失单位的,奖励50元;拣到一发雷管奖励100元,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奖励50元。

第十二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监创优、地测防治水、调度、火工品、矿山救护等专业,季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人员给予重奖;年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矿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实现公司下达目标的,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第十三条月度、季度、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模范执行职工“六项权利”的,由单位推荐,经工会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对有功人员每次奖励300~1000元。

三、处罚

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罚款200~5000元。

1、酒后下井者,地面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

2、锚网、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根锚杆不合格的责任者;

3、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未按规定打锚杆、挂网或打锚杆、挂网不合格通过喷浆掩盖的责任者;

4、锚索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任者;锚索外露长度超规定者。

5、架棚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架棚不合格的责任者;

6、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或单体支柱连续三架或三棵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任者;

7、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宽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

8、采煤工作面移架拖后《作业规程》规定5架以上时的责任者;

9、乘车时,开车信号发出后、未打停车信号或车未停稳进出人车者;

10、斜巷行车时行人不进入躲避洞者;

11、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责任者;

12、提升钢丝绳超规定使用或不使用标准销子的责任者;

13、斜巷提升时不带电放车的责任者;

14、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未经矿有关部门验收并发放运行许可证,而私自使用的责任者;

15、利用皮带、溜子运送物料或设备(无审批的特殊措施)的责任者;

16、安全设施、安全装置不正常使用的责任者;

17、井下打开矿灯者;

18、地面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者,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睡岗者;

19、无规程、措施施工(含补充措施不及时)的责任者;

20、带电作业的责任者;

21、造成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22、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正常使用者;

23、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而继续截煤的责任者;

24、采、掘作业时,干打眼的责任者;

25、私自进入采空区的责任者;

26、空顶作业的责任者;

27、耙装机运行期间,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逗留或作业的责任者;

28、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掘进迎头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的责任者;

29、破坏通防、通讯、安全检测监控设施、设备的责任者;

30、放炮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的责任者;

3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责任者;

32、在提升运输过程中跑车、放大滑导致人身伤害者;

33、井下放明炮、放糊炮的责任者;

34、斜巷提升时,蹬、爬车辆的责任者;

35、乘坐皮带的责任者;

36、携带烟火下井的责任者(因工程需要,有措施及安监科签发的入井证者除外);

37、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牌板、报表等)的责任者;

38、瓦斯超限作业的责任者;

39、瓦斯超限时,未制定排放措施私自排放的责任者;

40、私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的责任者;

41、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的责任者;

42、丢失火药和电雷管的责任者;

43、盗窃火工品的责任者;私自将火药、雷管带到井上者;

44、炸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库私自存放的责任者;

45、无证放炮的责任者;

46、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而冒险施工的责任者;

47、故意破坏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责任者;

48、锚杆、锚索私自截断使用的责任者;

49、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者;

50、盗窃电器设备、电缆、接地线的责任者;

51、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2、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十六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特别严重违章论处,罚款1000~50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的处分,同时严肃追究责任者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汇报、不积极抢救或临阵脱逃者;

2、造成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七条区队被矿或上级检查集体罚款的,区队班子成员承担罚款数额的30%,剩余部分从区队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

第十八条区队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研究会议,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细,无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查资料记录),罚责任单位300元;不按规定进行每日一次的隐患排查,每少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排查出的问题未认真组织整改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九条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无故不按时召开或不解决具体安全问题,每一次罚矿长200元(矿长不在时,罚代理者)。应参加者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

第二十条每月24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全矿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汇报公司。否则,每缺少一次,罚总工程师200元,对不按时参加会议者每次罚100元。

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若因材料、设备等问题影响不能按期整改时,必须提前写出延期处理的申请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安监科备案。)每拖一天罚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罚单位500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后,必须及时反馈给安监科信息办,否则按未按期完成论处。

第二十二条矿召开的各种会议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打在振动上,否则,每发现有一人手机响,罚责任者50元;矿规定的各种会议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参加人员,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

第二十三条矿调度室每天必须有矿级领导(含副总)、生产、机电管理人员、调度员各一人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矿;调度员不得离开调度室(吃饭、方便除外,但必须有生产、机电值班的管理人员代听电话);生产、机电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离开调度室时,必须向值班调度员说明去向;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交接班时必须有重点的监听区队的汇报;值班矿领导按时向公司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四条矿安监科每天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信息员在信息办值班。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听盯班安监员的井下班汇报和主持盯班安监员的班前会,全面掌握井下安全情况;值班信息员必须对安全信息及时筛选、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处理解决。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员。

第二十五条区队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必须亲自主持召开班前会,详细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根据现场安全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责任人,且作好记录;否则,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100元;

第二十六条矿和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脱岗一次罚款100元。不执行矿有关规定提前离岗、脱岗,因而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者300~1000元。

第二十七条采、掘、运、安装区队,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区队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必须同职工一起上、下井,并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一次空班罚区队长200元,带班责任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矿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井下现场带班,并亲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职工一起上、下井,且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汇报矿安监科和调度室,矿调度室要立即汇报有关矿领导,通知有关科室、区队,有关科室、区队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否则,每次对责任者200~1000元。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后,由主要业务科室、安监科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分析,重伤以上事故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重伤、二级非伤及以上事故由分管矿领导、主管业务科室组织调查分析;轻伤及三级非伤事故由主管业务科室、责任区队组织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分析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后必须分析出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主管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否则,扣罚有关责任者100~500元;所发生事故与当班安监人员及去现场检查的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有关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有关人员100~5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各类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质量必须经检查验收,每缺一次,罚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100~1000元。

第三十二条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矿的矿领导(含副总)、安全生产业务科室的负责人、采、掘、机、运、通、准备区队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签字报安监科存档),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三条矿安监科下卡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200元/条。

第三十四条对矿、安监科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动态检查查出上安全检查表的隐患,不按时整改、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条,情况反馈不属实、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的将加倍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以及上级其他部门来矿检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到期不按时整改的,每拖一天罚单位500元。

第三十六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作业前5~10日对现场调查后编制,《作业规程》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可行。不按要求编制送审的,每次罚单位技术主管100~500元。各有关科室接到作业规程后,2日内必须组织审批,否则罚分管责任人50~300元。

第三十七条《作业规程》学习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上岗,按违章论处,每次罚责任者50元;贯彻作业规程要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学习日期、考试成绩等,否则,缺一人罚单位主管技术员50元。严格按规程“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课签字、现场实施、复查规程、检查补充、再贯彻)操作。否则每少一个环节罚责任者5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采掘施工地点在开工前,必须配备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牌板(含支护断面图、爆破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等)和班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否则每拖一天罚施工单位100元。

第三十九条由于保管不善,隐患查处登记台帐每缺一页罚责任者100元,若查不出责任人每缺一页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四十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100元;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每次对责任者罚100元,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特殊工种资格证必须按期审核,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井下工作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安监员必须挂上停止作业牌,并汇报安监科和调度室,任何人不得强行做与整改隐患无关的工作。否则,对负责该地点的单位罚款1000元。隐患消除后,由安监员亲自将挂牌摘下,其它任何人不准摘牌或无故挪动、损坏,否则,加罚10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区队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300~1000元罚款。

1、不执行上级发布的指示和命令、决定等,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导致工人无章可循,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现场管理混乱的;

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安排无证人员或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5、作业人员因患有某种病症,应调离岗位而未作调离造成事故的;

6、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的;

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按时编制和不按季修改、补充,不认真传达贯彻执行的。

第四十三条巷道贯通时,测量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每拖一天对责任者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否则每违犯一次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挂牌开工的,罚责任者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