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范本

适配人群行政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部门用车人使用场景车辆调派,公务出行,专车使用
制定目的管住公司所有车,不让乱开乱用,省油省钱,安全第一,办事快点。
适用范围管公司所有车,包括专车和公务车,管谁开、怎么开、修不修、加没加油。
职责分工行政部牵头管全部,司机天天开车检查,总经理批大事,行政部查记录看有没有漏填。
禁止行为没驾照不准碰车,专车不能随便借人,车不能开回家,油卡坏了才能现金加油。
检查与监督用车前填单子,司机出车记里程加油,行政部每月抽查,记错三次就停用资格,罚200元起。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2】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车改的各项政策措施,减少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现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公车治〔____〕××号文件精神,对市级未车改或已车改但经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保留部分公务用车的党政机关,从严从紧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控购管理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在进行车辆更新时,应在新车购置一个月内,及时做好更换车辆的收缴工作,不得延误。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保障办法。

按照×委办〔____〕××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保障服务范围,严禁违反规定租用公务用车在市、县范围内使用,落实公务用车预约登记制度、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等,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动态监控。

加强单位公共交通费使用管理,不得以其它名义在核定的单位公共交通费总额外列支单位交通费,与市车务中心结算租车费用实行按月结算。

加强临时机构和重大公务活动的公务交通费审批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单位公共交通费。

三、严格落实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要对所有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入库,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驾驶公车,严禁擅自将公车借给他人驾驶。

四、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督查和问责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禁涉改人员利用职权向未涉改单位、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使用。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凡单位违规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管理规定范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

适配人群危化品保管员,危化品操作工,危化品押运员使用场景危化品储存,危化品运输,危化品使用
制定目的以前出过危险品事故,大家心里没底。想让每个环节都稳稳当当,不冒烟、不漏气、不伤人。
适用范围所有碰危险化学品的人,生产、存、运、卖、用、扔的活儿全包了。
职责分工安环处牵头盯总,各车间主任管自己地盘,安全员天天转,公安处查剧毒,供应处管采购发货。
禁止行为没证不能开工,没培训不能上岗,没标签没说明书不能卖,剧毒不双人不入库,混放混运绝对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台账,每季查仓库,每年考安全知识。查出问题先停岗再补课,两次不合格调离岗位,检查结果月底交安环处。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 术语

3.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一般规定

4.1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 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 生产、储存和使用

5.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 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 安全评价报告。

5.2.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 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 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 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 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 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 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 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 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 经营

6.1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 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 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 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 运输

7.1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 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 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 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 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 剧毒品管理

8.1 剧毒品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 剧毒品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毒品物质。

8.3 需要剧毒品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 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品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 剧毒品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毒品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 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 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事故应急救援

9.1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 检查与考核

10.1 本标准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跟踪考核。

10.2 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规定范本:出入校园

适配人群门卫安保人员,总务管理人员,校务接待人员使用场景访客接待,会议准入,施工管理
制定目的学校要安全,教学不能乱,按治安制度加自己情况定的。
适用范围学生、校外人、开会的、骑车的、搬东西的,管进校出校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务处安排地点,门卫查证件和出门证,领导批施工,传达室登记来访人。
禁止行为不戴校徽不准进,没介绍信不放外人,翻墙不行,乱贴乱画不行,乱扔垃圾不行。
检查与监督门卫天天看,总务处管堆放,领导查施工,不守规矩就拦着不让进,出门证不对就扣下东西。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汾阳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校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校徽;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在传达室登记并领取会客单后进校。

2、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4、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6、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7、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8、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9、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0、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园。

上海市汾阳中学

____年3月

管理规定范本:泳池救生员

适配人群持证救生员,巡岗值班员,水质管理员使用场景泳池救生,水域分区,雷雨清场
制定目的怕游客出事,想让大家玩得安心点,救生员心里有底不慌。
适用范围救生员,管游泳池里的人和水,盯住儿童池成人池深浅区。
职责分工救生组长牵头,每个救生员守自己岗位,主管不定期来看,发现不对就喊停。
禁止行为不准离岗、不准打瞌睡、不准看书报、不准越界不管、不准雷雨天还开着场。
检查与监督每天提前20分钟到,检查工具警示牌卫生,主管每周查三次,没做到扣当月绩效,月底前整改完。

一、具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游客安全负责。

二、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游客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三、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四、上岗时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五、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六、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并确认游客遗留的衣物。

七、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客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八、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泳客,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九、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管理规定范本:物管部值班

适配人群物业值班员,中控值班员,设备巡检员使用场景值班值守,设备巡检,应急处置
制定目的怕值班时出事没人管,想让大家盯紧点,别出乱子。
适用范围物管部所有值班的人,管设备巡检、应急处理、记录填写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组长安排任务、盯执行;值班员干活;部门主管不定期查岗、看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离岗串岗,不准干私活,不准不带对讲机,不准瞒报漏记故障。
检查与监督每天交班前填好记录表,组长当场核对;漏填一次提醒,两次扣绩效,三次谈话;每月15号前汇总问题通报。

物管部值班管理规定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组长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组长的工作指令。

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值班员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管理规定范本:考勤

适配人群一线员工,部门主管,值班领导使用场景考勤登记,出差管理,迟到早退
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好上下班时间,让大家按时打卡,不迟到不早退,保证出勤清楚,发奖金有依据。
适用范围管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所有员工,管打卡、上班时间、外出、出差这些事。
职责分工值班领导盯打卡,劳资部算全勤奖和填考核表,部门负责人批外出和出差,总裁办调工作时间。
禁止行为不能代人打卡或让别人代打,不能没批就外出,不能迟到超30分钟,不能早退超30分钟,不能旷工。
检查与监督每天有人查打卡,劳资部每周核对考勤,月底发奖金;迟到三次扣一半全勤,五次全扣还警告;旷工半天就警告,三天扣工资,一周直接开除。

每一个公司都有其考勤管理规定,而对于考勤又有着不同的的考勤方法,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请阅读下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管理规定范本:矿井用电安全

适配人群持证电工,井下机电工,矿山电气管理员使用场景矿井供电,电气检修,井下作业
制定目的矿井用电太危险,容易出事,想让工人干活时更安全,别被电着,设备也别老坏。
适用范围管所有井上井下用电的人和事,包括线路、灯、电器、变压器这些。
职责分工持证电工是主力,班长盯现场,安全部每月查一次,队长最后签字确认。
禁止行为不准带电修设备,不准乱接电线,不准用没证的变压器,不准中性点直接接地。
检查与监督电工操作前先填票,挂停电牌,班长现场看,月底检查,漏一次扣当月绩效200元。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管理规定范本:瓦斯抽放

适配人群瓦斯抽放工,抽放系统巡检员,钻孔观测员使用场景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作业
制定目的瓦斯多了通风搞不定,怕出事,得抽走才安全。
适用范围采煤掘进工作面,管瓦斯抽放这事。
职责分工矿总工牵头定方案,区队具体打钻观测,安监科盯着看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不测流量浓度,不准管路漏水漏气,不准记录缺项漏填。
检查与监督泵站每小时测一次,干支管每周查,钻孔参数及时调。安监员天天转,月底汇总,没做到就补课重做。

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采用抽放瓦斯措施。

2、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甚至每周检查一次,并对抽放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3、进行瓦斯抽放,必须有专门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放瓦斯(打钻、观测等)的要求。

4、定期检查抽排系统,型号抽放管路无损、无泄露、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米。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5、抽放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6、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7、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148条之规定。

8、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147条之规定。

管理规定范本:员工防暑降温

适配人群高温作业员工,露天作业人员,热源操作工使用场景高温作业,夏季露天,热源操作
制定目的天气太热容易中暑,怕员工身体出问题,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点,少生病。
适用范围主要管车间里碰热机器的、露天干活的这些人,管他们怎么避暑、喝啥水、穿啥衣服。
职责分工单位一把手总负责,车间主任盯现场,安全部门查设备,卫生员跑现场发药发水。
禁止行为不准让体弱的人硬上高温岗,不准饮料不干净就发,不准通风设备坏了不修,不准防护服不发。
检查与监督每年五月前检修所有降温设备,六月起每天检查饮水点和休息区,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连续两次整改不力换人干。

员工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对从事或接触高温作业人员的保护,物制定本规定。

一、高温作业人员的范围

凡在生产中接触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等或在夏季露天作业的作业人员属于高温作业人员。

二、技术措施

1.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高温工作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避免高温和辐射对职工的影响。

2.合理安排热源,在不影响工艺要求的情况下,要首先考虑避免热源对操作者的危害。

3.高温作业环境要采取通风措施,在自然通风满足不了降温要求的情况下,应全面采取机械通风。

4.对于特殊高温作业场所,就采取隔热措施。

5.各种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除按时检修维护外,每年在暑季到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保健措施

1.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进行就业前和每年一次的定期健康检查。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2.炎热时期医疗卫生部门要深入高温作业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生中暑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调查,了解发生中暑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3.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者,要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饮料。

3.1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

3.2在饮料的配制、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必须加强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饮料的清洁卫生。

3.3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本单位暑期饮料的接收和饮料器具的交接工作。

3.4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工作服,其他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手套、鞋罩、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3.5对高温作业人员应发给防暑降温的药品。

四、组织措施

1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负责,杜绝中暑事故发生。

2.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要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和作业班次。

3.高温作业环境要设置适宜的休息场所。

管理规定范本:井下消防器材

适配人群综采队人员,掘进队人员,机电维修工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爆破材料硐室
制定目的怕井下起火出事,想让灭火东西好找好用,大家心里踏实点。
适用范围各队、机电、综采、掘进这些干活的人,管灭火器沙箱锹桶这些玩意儿。
职责分工队长牵头盯这事,班组长天天看,安监员不定期查,查到问题记本上。
禁止行为不许在灭火点堆杂物,不许遮挡灭火器,不许乱动沙箱,不许不检查压力表。
检查与监督每月5号前班组长检查完填表,安监员月底抽查,没填或填错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改停班学习。

为加强王家岭煤矿井下防灭火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井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1.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油脂库(或临时存放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各队材料库、皮带机头、移变、泵站、局扇附近的巷道中必须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安设位置醒目;

3.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4.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5.各队要设专人每月对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进行检查,并将灭火器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二、井下消防器材配置要求

1.配置要求

沙:粉末细沙、干燥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装沙量不得低于0.3m³

沙袋:15袋

消防锹:2把

消防桶:2个

灭火器:2个(灭火器型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灭火器要求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2.井下消防器材安设要求

序号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

配置类型及数量

摆放位置

1

综采工作面

机头、机尾各配置1套

机头、机尾第一硐室

2

掘进工作面

1套

距迎头40-50m

3

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进风侧通道口

4

油脂库

进风侧

5

机电设备硐室

6

各队材料库

7

局扇

干粉灭火器2个

局扇后3米处煤帮上

8

检修硐室

9

采煤机、综掘机、铲车、胶轮车等所有车辆

车上

10

皮带机头

机头左侧煤壁

11

移变、泵站

12

变电所

2套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王家岭煤矿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