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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优选10篇)

时间:2026-10-09 22:13:3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

适配人群班组长,工段主管,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安全事故考评,工伤损失日管理,班组安全奖惩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保大家安全,让生产顺顺利利,把安全管得更细更实。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干活时的安全责任和奖惩扣钱的事。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室牵头做考核,部门负责人签责任书,分管领导每季度主持考评,总经理最后批结果。
禁止行为不准出重伤以上事故,不准有工伤损失日,轻微伤也要扣钱,瞒报漏报更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考一次,安全环保室打分汇总,走流程批完发结果,没做到就扣安全奖,扣多少按天数算,扣完为止。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乙方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具体要求,除执行公司《通用考核标准》和《事故管理办法》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实施细则

(一) 核定年度安全责任事故考核基数

根据管辖的职能和安全管理责任大小以及职业卫生、环境情况等综合考虑,分设不同考核额度(具体参见附件)。

(二)考评办法

1、各部门根据公司实施办法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报安全环保室备案。

2、公司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环保室负责考核和考评结果汇总,并将考评结果按流程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考评结果予以发放。

(三)考评细则

1、发生一起重伤(一般工伤损失日在105天)以及重伤以上事故扣减公司全部员工的年度安全奖励(对外包作业等负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的减半扣罚)。

2、各部门发生工作损失日的工伤责任事故:无工伤损失日的轻微伤事故,扣减当事人当季度安全奖励,每起扣减当班组长20%季度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4天内的,扣当班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4—1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2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20%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挂钩考核10%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0天—30天的,除扣减当季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30%—5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30%—50%的当季安全奖励,部门其他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考核20%的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30天—60天的,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所在工段当季安全奖励,取消直接主管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50%;工伤损失日在60—9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当季安全奖励,取消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年度安全奖励50%。扣减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奖励。

3、各部门无工伤损失日指标的,发生轻微伤不影响工伤损失日的扣减事故当事人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每起扣减当季安全奖励额度的20%,工伤损失日每增加1天扣减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员工20%的奖励额度,直到扣完为止。

4、对安全环保室的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天以内不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30天内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15%,工伤损失日在30—60天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30%,工伤损失日在60天—90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60%,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扣减当季和下季度的安全奖励。

5、经营班子成员按照区域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本考评办法与通用责任制、事故管理规定互为补充,并作为安全责任制的考核依据。

7、出现本实施办法未能表述的特殊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适配人群运管站负责人,客管站负责人,公交公司安全主管使用场景客运安全考核,城市公交监管,出租汽车管理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事,保命保财产,让领导心里踏实。
适用范围管公交出租公司、运管站这些单位,管他们怎么开车、修车、查隐患、搞培训。
职责分工市客运处牵头打分,各公司老总盯自己人,安全部天天跑现场,综合部记考勤和材料。
禁止行为不准瞒报事故,不准应付检查,不准不培训员工,不准挪用安全经费,不准删改检查记录。
检查与监督每年6月和12月打分,看台账、查现场、问员工,80分以下通报批评,90分以上发证书,年底汇总排名,没做完的扣绩效。

为切实加强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一岗双责”规定,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部、安全部、车辆装备部、内部安全保卫部、综合行政事务部、运营线路

三、考核对象

各运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一岗双责”规定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或有关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积极 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5、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装备等经费的投入;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二) 事故控制指标

1、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2、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3、不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运处负责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评为国家级、省厅级、市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在安全活动中得奖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三)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 奖惩措施

(一)考核等级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至85分之间;

良好:考核总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

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

(二)奖励条件

1、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或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给予处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适配人群村两委干部,驻村安全员,村级安委会成员使用场景村级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目标考核
制定目的村里老出事,怕人受伤、怕财产损失,想让大家多注意安全,少出事故,把安全这事真当回事儿。
适用范围管全乡每个村,管安全干活、隐患排查、应急准备、事故上报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乡安委会牵头打分,安委办和部门一起查,村里主任盯落实,每季度看看进度。
禁止行为不准三次被通报,不准有非法挖矿,不准私存危险品不报,不准没消防队,不准出1人以上死亡事故。
检查与监督平时检查 年底打分,按标准一条条对,不合格的扣分,一票否决,结果跟村干部考核挂钩,年底汇总完就定档。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矿级领导班子,科队级管理人员,井下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井下掘进作业,采煤工作面,巷道开拓工程
制定目的想让大伙干活更有劲,保安全、保产量,让矿山稳稳当当往前走。
适用范围管矿领导、科队长、班组长、一线工人,管安全、产量、进尺、质量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矿长总牵头,副矿长盯生产,科队长带班组干,安全员天天查,公司月底统审。
禁止行为不能出死亡重伤,轻伤不能超6起;任务完不成90%没奖励;工程验收不合格拖过2天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月30号前定下月计划,月底算账发奖罚,考勤不够按天折算,没做到就扣钱,查出造假要处理。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实现全员目标管理,将矿山的安全管理指标和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所有的矿级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作业头面(班组),逐层落实,任务到班组,责任到人头,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程质量紧密挂钩,让广大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确保矿井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3、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生产任务直接挂钩,真正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进一步激励先进,淘汰落后,增强职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锐意进取,奋发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井上下全年安全考核目标为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以下治理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二)生产任务指标

1、____度全年计划

(1)煤炭产量:10万t,其中采煤9.5万t、掘进0.5万t。

(2)掘进进尺:2960米,其中开拓巷600m、回采巷2270m,联络巷90m。

2、回采工作面计划及工作面情况

(1)采煤工作面情况及接替顺序:

计划机械化竣工验收后,911、912工作面投入生产。

(2)工作面月推进度及月度计划:

计划工作面投入生产后月推进度36m。

(3)各个工作面可采储量及可采期:

911工作面可采储量9.5万吨,可采期11个月。

3、掘进工作面计划

____年度掘进计划为二个掘进头同时掘进,分别为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912机巷掘进工作面、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煤仓掘进工作面、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

4、掘进具体计划:

(1)工程名称及工程量:

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12机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待瓦斯抽放安装完善后)、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煤仓掘进工作面20m、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50m、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40m、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

(2)月进尺:

煤巷:炮掘100米,综掘200米。岩巷:炮掘100米。

(3)901运输平巷巷工程明细:

901m运输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 901m回风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

(4)开拓大巷(包括临时水仓)预计工期:

901运输巷、901回风巷预计工期三个月完成。

(5)____年月度计划:

工程名称

工程量(米)

施工时间(月)

备注

901运输巷

300

1.5

综掘

901回风巷

3

炮(岩)

912机巷

680

3.3

9122回风巷

5.5

炮(煤)

912回风联络巷

50

0.5

9121回风巷

912煤仓

20

1

901-2联络巷

40

0.3

9121采煤切眼

100

9122采煤切眼

合计

3000

20.4

全年计划完成掘进进尺2960米,计划二个掘进头同时作业,计划____年1月完成。

5、“三量”情况

____年底“三量”情况及可采期

开拓煤量:73万吨可采期:6年

准备煤量:21万吨可采期:21个月

回采煤量:13.5万吨可采期:13.5个月

三、管理考核

(一)目标管理

1、矿山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客观科学地制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报公司批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明确后,公司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检查和指导矿山对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尤其是生产任务指标(按照《矿山月度生产任务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公示表》)的再细化分解,以及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2、跟踪检查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的问题和原因,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公司负责督促矿山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在次月进行落实整改。

3、公司和矿山每半年对各自单位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由公司统一时间,煤矿矿长、总工及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总结分析,找出不足或差距,对下半年完成目标的措施进行审核,对于目标计划有较大的调整的,统一意见后进行及时审批调整。

(二)考核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保证质量,重在任务”的原则,实行分级考核。

(三)考核方式

1、矿长、总工,按各作业点(工程项目)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级班子、头面挂钩责任人进行考核。

2、 班子根据全矿的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井综合保障人员(即从事井下工作,但不能细化工作头面和量化工作任务的人员,如测量员、安全员、机电员、测风测尘员、放炮员等)进行考核。

3、矿级班子根据全矿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山后勤服务人员(即自井口检身工以上的地面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矿山副矿级按班子分工,或按专业分工,或按分管项目等所辖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双零”,年终完成全年年度生产任务,矿山将按年度实际出勤天数,并按以下标准对矿山各级人员实施奖励,矿长、总工元,副矿级人员元,矿井科队级人员元,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元,地面行政后勤服务人员元。年度中途离职人员不参与年终考核。

2、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推行红线管理机制,矿山实行每月分类底线考核,月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事故控制在6起(含6起)以内。

(1)考核标准

①工作头面、工程项目(机安工程、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凡月度内发生二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②全矿月度内发生六起以上(含六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2)奖励标准

各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将安全管理目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时,按照责任大小实现标准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矿长、总工奖励各1000元,副矿级领导奖励500元/人,各科队级奖励200元/人,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奖励150元/人,地面后勤人员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标准

超过月度控制指标的,对直接及间接责任人除按事故调查承担“三违”处罚外,实行倒扣工资制,倒扣标准分别为事故直接责任人轻伤50元、重伤200元、死亡500元;挂钩科队级领导轻伤100元、重伤500元、死亡1000元;挂钩矿级领导及矿长、总工轻伤150元、重伤2000元、死亡5000元;带班矿级领导轻伤200元、重伤2400元、死亡5800元。

(4)安全奖励条件:享受奖励的人员,除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指标外,必须完成月度生产任务的90%以上;工程质量月底验收时全部合格,可以按时结算(需要整改才能合格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天)。

(5)综合考评

矿长、总工、矿山各专业、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部门所属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效果、技能水平、出勤等情况,尤其是在履职尽责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按考评分数分为五个档(具体见矿山职工综合考评表)。

a、考评分在90-100以上者,享受该岗位的最高档;

b、考评分在80-89之间者,享受岗位系数的二档;

c、考评分在70-7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三档;

d、考评分在60-6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四档;

e、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享受该岗位系数的最低档;

(6)出勤挂钩

所有人员的进尺考核及安全奖惩与考勤挂钩,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满勤一律为26天,考勤不足26天的个人最终奖金=该岗位满勤奖金÷26×实际出勤天数 安全奖(安全奖惩标准÷26×实际出勤天数),因26天即视为满勤,多出的考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月度生产任务指标考核

(1)生产任务指标的确定

①按照班子分工负责制,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拟定全矿的月度生产计划,交总工程师审核,由矿长主持矿务会研究讨论后,每月30号前将下月的生产指标计划任务上报公司仔细审查批复。

②在每月月初对当月的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公示。

(2)生产任务的指标考核原则

①多奖少罚,与个人的工资级档挂钩;

②凡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在月度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参与工作头面、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人员当月的生产奖;

③凡全矿山在当月内发生六次以上(含六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所有人员当月生产奖。

(3)掘进生产任务考核

将每月的掘进生产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矿级领导、科(队、室)级、班组。掘进头面及工程质量项目上,将实际完成的掘进工程量与生产任务指标进行对照考核,按照1m进尺和差1m的进尺为单位,实现奖惩(具体见下表)

a、井下有分管项目、头面人员的考核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超一米

奖励(元)

差一米

处罚(元)

备注

副矿级人员

50

25

按分管项目、头面

科、队级人员

30

15

按分管项目、头面

特种管理人员

10

5

按分管项目、头面

b、无分管头面的井下综合保障人员

部门岗位人员奖励

系数处罚

系数备注矿长、总工1.0-1.201.0-1.20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未分配点面的副矿长、工程技术等享受矿级待遇人员0.60-1.00.60-1.0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享受科队级人员0.60-1.00.60-1.0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未分配头面井下特种管理人员0.60-1.00.60-1.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c、地面行政后勤人员

系数备注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0.60-1.00.60-1.0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司机、库管员、杂工0.30-0.500.30-0.5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除“司机、库管员、杂工”工种外的地面后勤人员0.15-0.300.15-0.3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个别工种由矿委会对该工种平时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考评,按其平常的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提升系数或降低系数

d、试用期人员

部门岗位人员

备注

各部门岗位试用期人员

各工种各岗位试用期人员享受同工种、同岗位人员奖惩标准0.50系数。

(4)煤炭生产考核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煤炭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的。

(5)机安工程考核

矿井的机电安装工程考核,按完成时限(包括安全、质量)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

(6)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考核

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参照机安工程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7)月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须结合当月考勤情况,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考核。

(8)特别规定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工程质量验收时因质量问题不能按时结算的。

四、考核公示

按公司规定要求,每月要进行矿务会公开制度,矿山在核算出矿山各人员的奖惩之后报公司,公司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返回矿山进行公示。

五、考核纪律

1、考核人对被考核者作出的考核结果必须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打击报复,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考核人进行处罚。

2、任何人对考核结果存在疑问时,须采取正确的方式,对分管的上一级提出合理的诉求,严禁采用极端的方式无理取闹,或越级纠缠领导,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被考核者进行处罚。

3、考核结果确实存在差错时,应及时纠错和更正。

六、其他规定

1、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经年度考核,突破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选优的资格。

2、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工伤事故经济损失认定按下列方式进行,重伤事故由公司、矿山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定,事故损失当月无法统计的由工会负责进行评估;矿山发生的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认定备案。

3、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重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万元以上的非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8万元之间的非死亡事故;工伤事故不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经济损失是指受伤人员的各种费用,不涉及财产损失。

4、制定完善考核办法时,结合公司、矿山的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以及矿山下发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三违实施细则》的总框架,不能有原则性的突破。

5、除了正常性的原因或公司的指令,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造成停产停工外,其他任何原因影响生产的都不可能扣减当月生产指标任务。

6、本办法由公司和矿山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____年4月9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水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适配人群权属分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车间班组长使用场景生产安全考核,水质污染事件,消防责任事故
制定目的怕出事伤人伤公司,想让大家干活时都小心点,别让小毛病变成大事故。
适用范围签了安全责任书的部门、分公司和每个人,管供水排水这些活儿的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生产安全办具体干,各部门领导盯自己地盘,安全员天天查。
禁止行为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瞒报小事故,不准让设备带病跑。
检查与监督每月25号前交自查报告,安全办每半年查一次,年底打分,分数低的扣钱,连续两年不合格换人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兵发〔____〕6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新兵发〔____〕4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水务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三条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非治违必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生产安全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水务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部门、各权属分公司及个人。

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内容:

(一)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员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者事故损失在50万元(包括50万元)以上的。

(二)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生产安全重伤事故,或者事故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管理范围内不发生1次以上(包括1次)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包括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管理范围内不发生2次以上(包括2次)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管理范围内不发生2次以上(包括2次)生产安全轻伤事故。

(六)管理范围内不发生以上五项标准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七)管理范围内不发生以上相应标准并造成相应损失的,或者造成相应程度的社会不利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的供排水水质污染事件,且污染事件定性为责任事故。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及控制指标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逐级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落实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明确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职能、职责、人员,应有至少两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开展工作。(五)加强各级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和示范单位建设,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创建工作,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五)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内容、目标,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次会议参会人员要签到,形成有关决定决议的要形成会议纪要。

(六)制定或修订本厂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

(七)各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实施,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

(八)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的现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九)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自查(包括隐患排查),有检查记录,形成自查报告(包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月25日前报水务公司安全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排查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实行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限期销号,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

(十)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要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

(十一)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加强员工健康的监督管理,保持食堂干净卫生,严防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事故处理决定,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并制定防范措施;按事故结案期限定期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十三)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排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有关材料。

第三章 考 核

第八条 考核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其中事故控制指标分数占40分,安全工作目标分数占60分。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分按半年与年终两次平均分计算,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得分在85-95分的为良好单位;得分在60-85分的为合格单位;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未完成事故控制指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合格单位。考核结果在当年底前完成。

第九条 考核主要依据《水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每年制定一次),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情况记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档案,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制。

第十条 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以资料审查、听取汇报、现场核查、反馈情况为主,具体方式由生产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组汇总后,报安全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一条 考核分达到95分及以上,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给予10000元奖励;并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进行奖励,人均奖励1000元。

第十二条 考核分达到85-95分的,为安全生产优良单位,给予5000元奖励;并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进行奖励,人均奖励500元。

第十三条 考核分达到60-85分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不奖不罚。

第十四条 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给予5000元奖励。被评为安全生产优良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给予3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 各部门、各公司要将员工、班组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

第十六条 对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工艺改进的班组或个人,由部门或权属分公司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

第五章 处 罚

第十七条 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按水务公司与各分管领导、权属分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者,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权属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水务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

适配人群作业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副工长,持证安全员使用场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
制定目的工地施工容易出事,怕工人受伤、工程出问题,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少出意外。
适用范围管所有在工地干活的工区,管他们怎么施工、怎么安排人、怎么用设备。
职责分工工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安质部牵头检查,项目派驻负责人日常盯现场,安质部监督整改。
禁止行为不准没方案就开工,不准无证人员上岗,不准不培训就让工人干活,不准三违操作。
检查与监督每月5日前交安全月报,安质部查隐患,不改就罚钱扣奖金,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否则停业整顿。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 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镇街负责人,园区管理者,职能部门使用场景镇街考核,园区考评,部门履职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想让大家盯紧安全,把事故压下来,让责任落到每个单位头上。
适用范围签了责任状的镇街园区、领任务书的部门和直属单位,管事故控制、任务完成、工作要点落实。
职责分工管委会拍板定结果,安委会拿主意,安委办干活打分写报告,最后通报。
禁止行为不准瞒报漏报事故,不准拖着不交材料,不准应付检查,不准季度调度不按时上报。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查进度,半年和年底现场查资料、看台账、跑企业,安委办评分,7天内出报告,没做到就扣分,黄牌一次扣5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明确的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年初与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镇、街道、园区,领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的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由管委会根据区安委会提出的考核意见予以审定。

第四条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研究有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考核、奖惩意见。

第五条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考核主要内容有: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书完成情况。

(三)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其他专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四)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第七条考核方式:季度调度,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

(一)季度调度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等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季节特点和重要时段要求布置的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情况;季度调度由区安委办按季度实施,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由区安委办根据责任状、任务书及其他各项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区安委会考核组在半年、年终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企业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作为评价各考核对象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目标管理考核结束后7日内形成考核报告,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发文通报。

第四章考核计分与奖惩

第九条考核计分。半年、年终综合考核及全年总得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半年考核占全年总得分40%;年终考核占全年总得分60%。季度调度情况纳入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一并计算。

第十条加分项目

(一)安全生产工作当年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一次加10分;获得省有关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

(二)安全生产创工作,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推广的,加10分/项;被省有关部门认可推广的,加5分/项;被市有关部门推广的,加1分/项。

第十一条扣分项目

被黄牌警示的单位,每次扣5分;被警示约谈的,每次扣3分。

第十二条考核等级。根据全年考核总分确定考核等级,其中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70-80分(含70分)为合格,80-90分(含80分)为良好,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第十三条考核奖惩。考核评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由区安委会按照《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收管理实施方案》(见附件)予以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按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适配人群修理工,安全管理员,车队负责人使用场景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事故隐患排查
制定目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国家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建激励和约束机制,管住运输安全。
适用范围全厂各部门和所有员工,管日常安全操作、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这些事。
职责分工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年初定计划,专人考核评比,部门负责人盯落实,安全员天天查。
禁止行为不能出工伤死亡事故,不能有火灾爆炸,不能瞒报事故,不能违章指挥操作,不能不培训不检查。
检查与监督每年初签责任书,定期考核打分,没达标就罚钱,严重就撤职调岗,年底评先进发奖金,检查结果公示。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增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道路运输特点和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我厂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三)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厂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每年初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二、安全生产的考核与评比

(一)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实施我厂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我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年初制定我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评比。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

1、部门内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发生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企业源头管理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4、部门内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它严重问题的。

(三)从业人员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资格。

1、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维修质量事故、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等各类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3、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4、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三、奖励

(一)我厂每年应预提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定期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专项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3、举报反映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

4、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

5、其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厂每年将按照年度安全综合考核情况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集体,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200-1000元。

1、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有效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坚持抓好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安全培训有计划,有落实;安全学习制度逗硬,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强;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及时、真实;

4、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运、限运物品的规定;

5、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全年无火灾事故,无员工死亡或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无较大或较有影响的责任行车事故,无违法违规现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本部门年度先进评比范畴。表现优秀的,授予先进生产者(工作者)等称号,并进行荣誉和物质奖励200-500元;表现特别突出,达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评比、表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质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我厂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模范带头作用强;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对使用管理的车辆实行“三检查”制度,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质量事故和机械事故;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部门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部门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它不良记录。

四、罚则

我厂适用于安全生产的违规处罚种类包括:适用于管理人员的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降级、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适用于全厂的处罚包括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告诫、责令整改、责令停岗学习、违约处罚、调离本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提请有关部门注销上岗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等,部分处罚种类可以并处。

(一)我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部门负责人500元-1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100-300元违约金;

2、全年安全指标实绩考核,死亡指标或其它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200-500元违约金;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4、未认真及时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自查、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研究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6、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设备、经费得不到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责任人1000-2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责任人2000-5000元违约金;同时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二)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修理工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的,扣责任人100元;

(2)、酒后上岗的,扣责任人100元;

(3)、未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

(4)、顶起修车未加防护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5)、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岗的,扣责任人50元;

(6)、进入车底检修底盘时发动机示熄火的,扣责任人100元;

(7)、未正确使用修理机具的,扣责任人50元;

(8)、禁烟区内吸烟的,扣责任人100元;

(9)、修理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清理修理场地的,扣责任人50元;

(10)、特殊工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责任人50元;

(11)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违约金。肇事后逃逸,导致加大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解聘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五、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我厂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本办法由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安全生产委员会

适配人群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使用场景安全决策,事故预防,年度目标制定
制定目的公司想让安委会工作有规矩可依,不乱来,大家干活心里有底,不出大岔子。
适用范围管安委会所有成员,管生产、建设、消防、保卫、交通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当主任带头,安全监察部具体干日常活,党委工会副总们配合,安监部盯着落实。
禁止行为不能少开季度会,不能漏掉月度分析会,不能拖着不整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开会,每月分析,每年初开安全会,安监部查执行,没做到就补上,拖太久要被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有章可循,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二期筹备处副主任

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以及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厂部的领导下,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建设、消防、保卫、交通)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审定本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七条 负责审议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计划,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第八条 负责协调本厂党、政、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部署和发动安全大检查。

第十条 推荐、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安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第十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第十四条 定期组织开展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费用和整改负责人。

第十五条 年初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年的安全工作打算和目标任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

适配人群安全监督人员,生产班组长,工区技术主管使用场景电力建设现场,电网检修作业,变电站运行维护
制定目的以前老出事故,大家不守规矩,乱来。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犯错,把安全抓牢。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员工,管现场怎么干、设备咋用、环境安不安全。
职责分工一把手总管,分管领导盯自己这块,安监部门盯着查,车间班组天天落实,党群搞宣传鼓劲。
禁止行为不准瞎指挥、不准乱操作、不准用坏设备、不准在危险地方凑合干。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现场马上纠,整改不过关就通报,再不行扣钱,年底算总账,培训考试不过关不让上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五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 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构成较大危害、容易诱发事故的违章现象,其他违章现象为一般违章。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反违章职责,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为反违章工作提供人员、物质条件和管理平台。

第十条 各级分管副职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负全责,策划、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组织和实施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班组生产承载力评估分析,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理违章、装置违章进行统计、分析、整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监督主体。制定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严格监督反违章工作,负责反违章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分析通报反违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生产工区、专业所、车间、县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工区)是反违章工作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生产活动,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章。

第十四条 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执行主体。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开展自查自纠反违章,把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 各级党群组织应围绕反违章开展思想政治、创优评先等工作,培育企业反违章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公司总部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反违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网省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网省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处理公司系统反违章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网省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地市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地市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要求,制定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工区的反违章工作,对工区的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培训教育,分层次、分专业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提高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 宣传反违章工作经验,树立反违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违章现象,定期汇编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调考和考试。严格审核“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应坚持宣贯与打击,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对发现的违章现象,必须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可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督、现场稽查进行,也可结合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分析、基层调研等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监督检查标准,明确监督检查的流程、内容、要求,规范反违章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地市公司应建立作业信息网上公布制度,及时公布作业信息,明确作业任务、时间、人员、地点,利于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落实以及现场安全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宜组织专门人员,配置专用交通工具和装备,开展安全稽查工作,建立安全稽查的常态机制。

安全稽查人员宜由在职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或有关领导担任,也可抽调或外聘。安全稽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当前安全生产相关规程制度,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章 奖励考核

第二十八条 反违章考核应奖罚并举,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 对违章实行分级考核,实行“哪一级发现,哪一级考核”的原则,下级单位和部门发现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的,上级单位和部门不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对反违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人员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作业现场,可给予无违章现场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工区、班组,以及发生违章行为的个人,应予以批评和考核。

(一)按照违章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章考核可分为口头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形式,可实行“连带处罚”。对违章构成事故者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各单位奖惩办法执行。

(二)对违章频发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二条 建立违章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章性质(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记分,实行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网省公司、地市公司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针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分析评估、教育培训、奖励惩罚等环节,应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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