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人员,工指管理人员,工程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办公区域,装卸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爆炸伤人伤财,想让各单位管住火药汽油这些危险东西,让大家干活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集团和分公司机关、工指、项目部,管生产生活中汽油火药油漆这些危险品。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和行管部门管办公区,工程管理中心管生产现场,工指项目部自己管现场,安质部负责检查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仓库里不准吸烟用明火,危险品不能混放,不能露天潮湿地方存,不能靠近火源电源,气瓶离明火要10米以上。 | ||
| 检查与监督 | 全员学制度,填台账,日常检查填记录表,安质部半年查一次,分公司每季度查,项目部天天查,有问题马上改,不改就通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工指、项目部在生产、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分公司、工指、项目部生产、生活中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分公司行管部门负责对机关办公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生产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工作的管理。工指、项目部负责对生产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质部、分公司负责对易燃、易爆品防火控制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现场管理实施
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灭火准备。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第六条易燃、易爆品的储存
a.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b.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c.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
d.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e.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f.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第七条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
a.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对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c.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措施。4.2.3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
a.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单位要填写《危险品收发台账》,对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及时清点。
b.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c.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4m。
d.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监控。
e.使用防爆型用电设备及照明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每半年对各单位的易燃易爆预防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分公司安质部每季度检查一次,项目部对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各责任单位对存在易燃、易爆品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第九条紧急情况和响应
易燃、易爆品在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影响时,应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易燃、易爆品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易燃、易爆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保管员,装卸作业员,库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装卸作业,防爆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着火爆炸出事,想让仓库安安全全的,东西不乱放,人不乱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还有管库房的人、搬货的人、检查的人。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天天查,安全员盯现场,物资科管账本,保卫科查进出登记。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住人休息,不准用大灯泡和电炉子,不准混装抵触物品,不准带火种进库。 | ||
| 检查与监督 | 保管员每天三查,安全员每周抽查,月底对账,漏查一次扣钱,问题不过夜必须改。 | ||
一、 易燃、易爆品贮存要求:
1、 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如各类物品仓库、贮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建筑结构构造、电气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 物品要分类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贮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贮存、定人员管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3、 物品进、出库要检查验收。
4、 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五留距”即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5、 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二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二、 易燃、易爆库房管理“十不准”:
1、 不准设办公室;
2、 不准设休息室;
3、 不准住人;
4、 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5、 不准使用碘钨灯;
6、 不准使用日光灯;
7、 不准使用电熨斗;
8、 不准使用电炉子;
9、 不准使用电烙铁;
10、 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三、 易燃、易爆库房保管必须做到:
1、易燃、易爆库房、施工场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四、 易燃、易爆库房安全保管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账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五、 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注意事项:
1、 在装车、应将车厢内的杂物打扫干净,防止有残留物。
2、 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抛、滚。在机械吊装作业时,应防止高空散落,发生危险。
3、 不应用电瓶铲车装卸。
4、 如遇有闪电雷击、雨雪天气,应立即关闭车厢停止作业。夜间作业不准使用明火灯具,应用防爆灯具。
5、 在高温季节不宜在每日的8:00-18:00作业,以避免烈日曝晒。
6、 作业人员不利携带火种或穿戴带铁钉的鞋进入作业现场。
7、 在装卸可燃易燃液体、气体时,其管道、设备上应装有导除静电的装置,装卸完毕,应将车厢和现场的残存物彻底清除。
中铁八局四公司**目部
____年6月
易燃、易爆品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员,危化品管理员,焊工作业组 | 使用场景 | 地铁施工,隧道爆破,焊接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油料火工品出事,烧了炸了漏了丢了好吓人,想让工地平平安安,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各施工工区,管油料、氧气、乙炔、火工品、有毒化学品这些危险东西的买、运、用、存、退。 | ||
| 职责分工 | 工区主管领导总负责,物资员全程盯,安质部和物设部一起查,工区自己还得成立专门小组管这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私藏火工品,不能带回宿舍,不能随便给外单位,不能混着放,不能超量存,不能让外包队碰火工品。 | ||
| 检查与监督 | 工区要编采购计划、建台账、定制度、搞培训;物设部和安质部每月查一次;没做到就整改,再犯就通报;9月1号起执行检查。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地铁5号线5305标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在购买、运输、使用、保管、退库过程中被盗、丢失和燃烧、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南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二局股份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和经理部《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部承担施工任务特点,特制订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油料、火工品、氧气、乙炔、有毒和化学危险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各施工工区。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使用、保管、退库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人员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业务活动全过程负责。经合同确定委外配送、运输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人,对运输过程中的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全责。为了切实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各工区成立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
第五条 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各工区,必须依照本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工区的物设部和安质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保管、退库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各工区也应接受所在地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现场管理
第七条 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各工区,首先应根据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编制施工所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申请采购供应计划,报经理部物设部汇总,再上报经理部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各工区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保证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在购买、运输、使用、保管、退库过程中,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爆炸、泻漏、滥发、误发等问题。
第八条 油料按计划采购,建立专用储油库,按台班核发;氧气、乙炔分类存放,使用时要远离明火;火工品和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坚持集中计划、集中采购、集中使用,建好收发存退台帐,并制定各个环节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第九条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各级关于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具体任务是:
1、负责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2、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
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第十条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还配送单位。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
第十一条 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炸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施工单位使用的非爆破公司协作队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
第十条 严禁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确因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存放点的,油料、有毒、化学危险物品要密封存放在仓库中,并设置安全标识,有专人守护;火工品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报深圳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严禁将火工品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第十五条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
第十六条 临时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要分规格型号和品种进行分类存放,不同品质的要分库存放。堆放时,按物品的要求堆放,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
易燃、易爆品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易燃、油品及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库房管理员,采购专员,危化品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危化品搬运,危化品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怕烧起来,怕毒到人,怕污染环境,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 | ||
| 适用范围 | 管汽油柴油稀料氧气乙炔这些危险东西,管买、搬、存、用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工管部带头干、天天看;公安科盯着查;材料科管好仓库和发料。 | ||
| 禁止行为 | 库房里不准抽烟点火;搬运氧气乙炔不能戴油手套;酸不能倒水里;硫酸盐酸不能跟有机物放一起。 | ||
| 检查与监督 | 工管部每半年查一次,年底再查;平时也突击看;发现没按要求做,马上整改;整改不力就通报批评。 | ||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汽油 柴油 稀料 氧气 乙炔 乙醇 丙酮 硫酸 盐酸 碱类 油漆
3.职责
工管部负责实施、检查;公安科负责监督检查;处(厂)材料科负责实施、保证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员管理: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对具体的物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轻易放过一个不安全因素。
4.2采购管理:
4.2.1各单位根据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学品,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时一定要遵守国家对易燃、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规定,选择有国家认可的,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和单位,尤其是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优选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蚀性的产品。
2.2采购时应向供方索取所购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等相关材料,并将信息传递给使用部门。
4.3搬运及储存管理:
4.3.1库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库房附近应当配备消防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专用库房不应与生活区及其它设施在一起,库房内应阴凉、干燥、通风,地面应是硬质地面并具防渗措施,库房员要经常检查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情况,发现渗漏、破损等及时采取措施,库房内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2氧气、乙炔具体管理要求:验收中应查看钢瓶上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不得沾染油脂和油污及有机粉末(高压氧遇油脂及有机物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不漏气,必要时用橡皮管插在气阀上,一端插入水盆,检查是否漏气。搬运时不得顺道滚动,拖拉。装车时应平放,瓶口向一方空隙处填紧密,以防滚动撞击发生危险,搬运人员不要戴油污手套操作。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专用库房(棚),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最好直立存放在木格或铁格架内,室温不宜超过38度。瓶口螺丝禁止上油,不能和油脂和可燃物接触。
4. 3.3乙醇是一易燃物,无色或淡黄色,有酒精闪点14度,易燃、易挥发,其蒸气易着火爆炸,验收时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无损。
4.3.4丙酮是一级易燃物,闪点—10度,易燃、易挥发,有毒和麻醉性,应查看容器是否密封完好。
4.3.5硫酸、盐酸为强酸类,腐蚀性极强,注意不要沾染皮肤、衣物,坛罐、桶口必须密封,分别存放于危险品专用库房或露天料场,不可与有机物、易燃物、氧化剂、盐类、电石、烧碱共储。露天存放时,硫酸、盐酸坛口可用石膏密封,并用碗盖好,以防雨水进入发生爆炸,稀释时只能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忌将水倒入酸中。
4.3.6烧咸:为碱性腐蚀品,白色略带青色,如呈灰黑色或黄棕色或溶化都是不正常现象,容器要完好,储存于一般库房,专用料区,但不可与酸类共储,防止受潮,与有机物、引火物隔离,消防可用水。
5.对油品的具体管理:
主要在车辆、船舶的用油管理及油库的管理;具体办法应执行《能源节约管理规定》、《船机设备管理》及《相关方控制程序》。
6.紧急情况的响应:
易燃、油品及化学品在运输、贮存和使用中发生危险和重大影响时,应执行《应及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7. 检查与考核:
公司主管部室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分半年度和年度检查。其它时间不定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