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法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工程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资质动态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出了大火灾,工地乱糟糟,责任没人扛,怕再死人出事,想把工程管牢靠。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建房子修路的工地,从立项到验收全过程,材料、施工、监理都得盯紧。 | ||
| 职责分工 | 区县政府牵头组织,建交委管监督,企业老板签字担责,总监理工程师天天在现场盯着。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跳过审批直接开工,不准转包挂靠,不准用假检测报告,不准挪用安全经费。 | ||
| 检查与监督 | 一年内全查一遍,监督站每月抽查,没整改就停工,查实违法就吊销资质,通报全市平台。 | ||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上海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五)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七)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中标一律无效。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单位一年至三年参加投标的资格,取消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资格,并予以公告。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将施工招标中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关键岗位列为评标条件;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作为合同约定内容。
(八)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本市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数据库,推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相关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发现实际分包单位和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分包单位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时,需提交经备案的工程业绩;未经备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为资质审批的条件。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手册,并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九)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根据投标方案和合同确立的人员名单派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合同备案时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质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十一)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筑材料供应商承担建筑材料施工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销资质(对审图机构取消认定或者不予再次认定)。
五、 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十三)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以监理大纲、人员、设施配备、单位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和服务承诺等作为评标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核验监理取费标准。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本市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六、 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十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情况,要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延期注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单位参加投标的条件。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现企业、人员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应当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是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建设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基本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快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认真梳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体系。
(十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为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市建设交通委应当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加强考核,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吊销从业资质证书。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实行社会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资管理部门通报,限定新增项目的审批,向银行金融机构通报,限定其新的项目融资。
(二十)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共享、部门共享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要提高建设工地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强化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 加强领导,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二十一)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区县隶属建设部门的建筑企业要立即清理,限期脱钩。要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谈谈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单位,主承建单位,专业承包企业 | 使用场景 | 工地创优,工程评审,安全标化 |
|---|---|---|---|
| 制定目的 | 想让工地更安全更文明,学好国家和省里那些安全规定,把施工管得更好些,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管浙江所有申报省级安全标化工地的项目,重点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法。 | ||
| 职责分工 | 省建筑业管理局牵头干,评审专家库出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带着大家投票定结果。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出四级以上事故,不能违法乱纪,不能欠工人工资,不能闹出影响大的投诉或治安事件。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11月15日前各地上报推荐名单,管理局组织评审,没按时交材料或不达标就取消资格,评审结果公示后发牌。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____]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用科学管理方式加强建筑业
| 适配人群 | 总包单位,分包队伍,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建筑施工,分包作业,农民工培训 |
|---|---|---|---|
| 制定目的 | 建筑业事故多死亡高,现有管理太松散太形式,想让工地少出事、工人少受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方、分包队、现场工人,管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日常操作。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牵头盯进度,班组长天天查现场,安全员每天记问题,公司领导每月看整改。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工地,没培训完不能上高处,防护网缺一块不能开工,电箱没锁死不能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周班组会讲隐患,安全员拍照片留底,月底没改完扣当月绩效,连续两月不改换人干,季度通报差的队伍。 | ||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与其他行业生产活动相比,生产过程复杂、作业条件恶劣、劳动强度大、事故发生率高,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因此,安全管理对建筑业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建筑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对人的尊重、重视,加强了人性化的管理,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视与管理的规范化。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然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
通过对事故发生根本原因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建筑业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分包制的不完善导致管理不善。目前,建筑业的许多高资质企业都已转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并无过硬的施工队伍。因此,有些公司一旦工程中标后,全部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公司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建筑商在激烈的竞标中,为拿到工程而不得不压价,用于安全防护措施的经费往往不充足。一旦中标,生产所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无力购置,给安全管理的实施带来了阻碍和困难。
●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百分之八十多。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较差,岗前培训也大多是走过场、型式化,很难实现操作过程中的“三不伤害”。从近几年发生的工伤事故看,大多数的伤亡人员从农村到城市工作不满三个月,他们没有经过正规的上岗培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目前,很多分包队伍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问题上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许多技术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相当缺乏施工安全知识,甚至包括某些工程监理人员。
究其原因,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缺陷
●宣传教育不到位。传统安全管理对宣传教育没有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只是注重抓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够,观念上没有加以重视。因而,基本上没有做宣传教育工作,即使有,大多也是肤浅地谈谈,走走过场。员工也只是听听而已,难以深入人心,没有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造成员工的意识当中极少有安全的概念。
●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处理。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在工作中常常是出安全事故后,领导干部及时处理,然后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形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错误观念。这样从管理上就容易埋下隐患,可能短时间内会引起员工的注意,但事情过去后,依然故我,产生下一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缺乏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机制。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基本上是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领导讲一讲,墙上挂一挂,执行时再看一看,制度与实际生产过程脱节。广大员工认为,安全管理是领导的份内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事故由单位和保险公司赔,自己不过按制度扣些奖金。因此,员工从思想意识上就没把安全问题放在心上,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配合领导,以致于形成了领导干部孤立地抓安全管理,收效很小。
●没有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方式,制度难以落实。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没有科学性,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操作起来很难见到实效。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很重要的、值得深入研究的科学,与生产实践一样有紧密、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以往的安全管理方式只是单一的制度约束,没有系统科学的标准,因此难以落实。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往的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需要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
| 适配人群 | 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人员,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施工监管,专项整治,动态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建筑事故多,监管有漏洞,想让工地更安全,减少死伤,把责任压到实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工地、工人,管现场作业、安全防护、分包管理、培训考试。 | ||
| 职责分工 | 住建局牵头盯总,交通水利电力部门管各自项目,企业老板是第一责任人,监理要真盯现场,安监局协调督促。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开工,不能违规分包,不能省安全钱,不能让没培训的农民工上高处,不能瞒报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6月30日前企业自查自改,7月起住建抽查,发现隐患当场开单,超期不改就停工,出事直接吊销许可证,年底通报红黑榜。 | ||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多,作业地点分散,事故多发,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当前一些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为突出问题。为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基础管理、研究治本之策、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动态监管、抓好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形势依然比较严峻。____年全县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起死2人,____年1一4月份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仍为零。按照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一些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执行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缺陷等;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业主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0000余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二。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电力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法规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总体下降的目标。
(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这一有力武器,必须狠下决心,严把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关。一是对逾期未取证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退出建筑市场。对已申领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审验证。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一次性淘汰制。对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颁证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从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依法撤消其建筑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持证施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实施许可证年检制度,对持证企业进行抽查和回检,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持证企业,必须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整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清除出建筑市场,决不能放任自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强制性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职责、任务,以及从业条件、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违规处罚责任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标准。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防止“三违”现象发生,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安全生产。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 使用场景 | 施工坍塌,分包监管,专项方案 |
|---|---|---|---|
| 制定目的 | 建筑业发展快但事故多,伤亡人数上升,得管住安全问题,让工人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管施工现场安全、分包审核、安全设施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建设部门牵头查房屋和市政工程,交通水利等部门管各自领域,监理要盯现场,企业自己管好分包队伍。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把活包给没资质的队伍,不能不编施工方案,不能忽视安全防护,不能让监理当摆设。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季度检查一次,企业自查每月报结果,没按要求做的停工整改,两次不改就通报批评,年底汇总考核。 | ||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____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4745.8亿元,同比增长19.7%,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0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5.5%,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形势依然比较严峻。____年全国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居工矿商贸领域第二位。今年一季度,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00%和34.2%。4月份,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的63.6%和54.5%。按照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____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一些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执行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缺陷等;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业主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标企业将隧道施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贵州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11.5”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
| 适配人群 | 吊篮安装工,安全监护人,租赁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空作业,外墙施工,幕墙安装 |
|---|---|---|---|
| 制定目的 | 吊篮出事太吓人,想让大家安安全全干活,别出意外,少出故障。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用吊篮的人和租吊篮、装吊篮、管吊篮的单位,管进场、安装、验收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总包单位牵头验收,租赁方提供资料,安装方按方案干,监理盯着审批,安全员天天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没证的吊篮,不能随便装在脚手架上,不能不贴载重标,不能配重乱放,不能钢丝绳乱绑。 | ||
| 检查与监督 | 安装前交底签字,装完找法定机构检测,验收留记录,7天内报监督部门,没做完不许用,查到问题马上停工整改。 | ||
一、进场把关
1、吊篮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产品制造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吊篮由生产厂家直接提供和租赁单位提供使用的,必须随机提供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订立租赁合同应对安装要求和日常维护保养等明确管理责任。
3、吊篮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4、从事吊篮设备安装的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或起重机械拆装资质、营业执照。
二、安装把关
1、必须编制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审批。
2、安装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分工,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证书。
3、吊篮安装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种配件齐全,机体外观无锈蚀,结构件无变形,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锁在有效期内,吊篮安装要与方案相符。
4、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应进行编号,必须把最大载荷的标志贴在吊篮上,做到清晰醒目。
5、悬挂机构不得安装在外架或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架子上,必须安装在砼混结构、钢结构平台上方。
6、梁伸出长度和前后支架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所有配重块要平均套在两只支架的穿杆上且作固定,配重应有质量标记。
7、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拉伤、变形或扭曲,钢丝绳端部的绳夹数量、间距、固定方法应根据《gb5976-86钢丝绳夹》的要求执行。
8、悬挂机构两吊点间距应于悬吊平台两吊点间距相等,其误差应小于或等于5cm。
9、吊篮安装,必须落实安全监护人,悬吊平台下方应有围挡隔离、警示牌等措施。
10、吊篮安装完毕,应经法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检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11、吊篮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实行总承包管理的,由总包单位牵头,组织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形成安装验收记录(验收书附后)。并将吊篮检测和验收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安装使用登记表附后)。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专项施工,安全交底 |
|---|---|---|---|
| 制定目的 | 公司干工程老出活儿,但安全不能马虎。怕现场乱、工人没数、出事耽误工期还伤人。就想让工地安安全全顺顺利利把楼盖好。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工地上干活的人,管搭架子、用电、开塔吊、挖坑这些危险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拍板担总责,分管副总盯具体事儿,项目经理守自己工地,安全员天天转现场,班组长管好手下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戴安全帽就上楼,不准私拉电线,不准脚手架没绑牢就上人,不准塔吊超载吊东西,不准隐患拖着不改。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底签字,每月公司查工地,项目部每周自查,查出问题三天内要改完,改不完扣钱换人,严重就停工。安全员天天盯着,不听劝的罚五十到两百。 | ||
四川阆中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民营企业,自二ooo年九月组建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公司党、政、工一班人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抓生产不忘抓安全,抓现场重视抓文明施工,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安全保障有力,从而实现了年年超额完成施工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佳绩,并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其中:二oo五年承建施工的蟠龙·城市花园3#楼工程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结合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多年实践,我们认为:抓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我们的措施是: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命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选拔任用了长期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同志担负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防火领导小组、抢险领导小组、事故处理、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承担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相应责任;工会对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群众监督等负责;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部门责任。各工地项目部均成立了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建设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施工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等条款予以明确;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3、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不仅是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且是展示企业形象的舞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设有相应的机构,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保卫部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拟定工作目标,制定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和申报。同时,为了调动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的积极性,公司还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鼓励在建项目责任人积极争创标准化工地,____年公司承建的蟠龙·城市花园3#楼工地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公司就一次性给予了3万元的现金奖励。通过这种有效激励、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4、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例如:在公司中标承建的阆中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施工前期我们就编制了《安全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施工专项方案》、《塔吊(龙门吊)起重吊装安拆施工方案》、《施工机具使用方案》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公司和项目部双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5、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公司在选派专职安全员任职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近年来,公司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公司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公司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周五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对本周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尝试了项目部《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7、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
安全投入是企业和工人的“救命钱”,安全投入较少或者严重欠缺,导致安全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消除,因而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持续有效地进行安全投入。一方面,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就按标准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予以明确,并约定在开工前予以一次拨付,同时监督项目部专款专用,不得俭省和挪用;另一方面,公司在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在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未果的情形下,公司将直接动用项目安全保证金,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8、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9、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公司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公司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程预防控制,做到安全意识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安全监管到位、班组自控到位、环节联控到位。抓好事前、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门槛”之外。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内部装饰消防
| 适配人群 | 装饰设计师,施工项目经理,消防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室内装修,消防审核,材料选型 |
|---|---|---|---|
| 制定目的 | 以前装修乱来,消防审核不报、材料乱用、线路乱拉,火灾老出,人命和钱都赔不起。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搞室内装修的设计方、施工队、业主,管设计图、材料选、线路装、隔墙改。 | ||
| 职责分工 | 消防部门牵头审图验收,住建局查施工过程,物业日常盯着,业主自己也得签字确认。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易燃板子,不准绕开消防审批,不准随便挪喷淋头,不准电线裸露乱接。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图纸,施工中每月抽查,完工后必须验收,没过就停工重做,三次不过换队伍。 | ||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建筑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行业迅速兴起,室内装饰不断普及、发展。由此造成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一是有的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擅自改变消防审核意见,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以致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是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增大了建筑物内的火灾荷载,以致发生火灾时,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同时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使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增大。
三是电器设备和线路设计、安装不合消防要求,使建筑失火的几率增大。
四是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任意增加隔墙,改变原有空间布局,影响消防设施的应有功效。
五是有的装修队伍素质不高,施工质量差,降低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系数。
因此,大力加强建筑物内部装饰消防安全管理,有利于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物室内装饰防火技术规范;有利于及时纠正建筑物室内装饰的违法违章行为,防止火灾隐患的滋生;有利于提高建筑物室内装饰的耐火等级,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重在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劳务班组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桥梁施工,高危作业,劳务分包 |
|---|---|---|---|
| 制定目的 | 农民工文化低、没培训、事故多,得让他们懂安全、会干活、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劳务队里的农民工,管他们进工地前的安全教育和日常操作。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老板抓总,安全部门组织培训,班组长盯现场,监理定期查记录。 | ||
| 禁止行为 | 没培训不能进场,没证书不能上岗,三级教育不能走过场,口头交代不算数。 | ||
| 检查与监督 | 新工人必须培训满8小时再发工牌,安监每月抽查,没做到扣项目奖金,三次不改换负责人。 | ||
农民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用工形式,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关心他们的安全,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是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令人担忧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当前,在国家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中,许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企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作为以公路桥梁施工为主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发展壮大自己,就必须走管理型之路,与有资质和一定施工经验的劳务协作队伍合作。但就当前大多数劳务队伍的现状而言,他们人员结构松散、农村务工人员占绝对比例、工作技能较差。因此,就要求企业不但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还要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对协作队伍中的农民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协作队伍真正起到协作作用,以保障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首先就要弄清协作队伍从业人员的现状,以便对症下药:一是协作队伍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路桥施工所需的协作队伍劳务人员主要来自偏远农村的农民工,他们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大多数的农民工未参加过专业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锄头就拿起焊枪,这种情况在高危作业如桥梁施工里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根本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更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是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当前,各单位的劳务协作队伍一般都是在承包到任务后,就组织民工进场施工,这不但缺乏有序的组织管理,对所招聘的民工更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施工中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的法律、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人员中,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样的生产安全事故近几年来频频发生。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
三是对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虽然为基础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但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劳务市场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虽与协作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但其中一些单位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的,大多数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十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我们首先要了解农民工的特点:文化程度普遍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吃苦耐劳。我们应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____]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抓落实。
一是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劳务培训基地的建立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较为严格,同时国家审批的数量有限,我们可以从实际出发,组建劳务培训公司,以协会牵头,企业合办,招聘骨干教师,依法提取承包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统一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程和规范,然后经鉴定站考核合格后发证。
二是企业应加强岗前的安全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要做好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首先要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
三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根据建设部《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建人教[1999]139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意见》(建市[____]1131号)精神,结合农民工现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①引导组建培训机构,这些机构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同时也可以从事其它咨询工作。②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验。③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④与劳动部门联系,利用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补充措施,将因种种原因(如季节性农民工、临时性零散农民工)暂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工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培训,保证其有序流动。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组织领导工作。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时刻关注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消除生产活动中的潜在危险,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遇到的问题,规范施工劳务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从而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谈如何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劳务分包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农民工进场,登高作业,交叉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农民工多,安全意识差,事故风险高,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农民工,管进场教育、技术交底、现场检查、责任落实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部牵头,项目部执行,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每天查,领导不定期抽查。 | ||
| 禁止行为 | 没培训完不准上岗,交底不签字不算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值班不记录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培训要考试发证,交底必须本人签字,检查每月至少两次,整改三天内完成,没做到扣当月绩效。 | ||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行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建筑队伍中来,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下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
1重视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作业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企业而言尤为重要。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安全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生产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农民工进城务工高峰期经常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处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过场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
各级安全部门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检查密度要增大,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监督和督促项目部及班组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将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对重要环节,检查人员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或给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使整改能够有效的落实。项目部或班组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必须经过复查验收。
4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
5采取激励措施,奖优罚劣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安全条例和违章操作人员一定要处罚。但不要以罚代管,避免出现抵触情绪而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纪。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
相关范文
-
使用场景:工程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资质动态监管
-
使用场景:高空作业、交叉施工、垂直运输
-
使用场景:高空作业、外墙施工、幕墙安装
-
使用场景:室内装修、消防审核、材料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