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适配人群新入职员工,车间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车间岗位调动,工艺设备更新
制度目标让新员工懂安全规矩,老员工不松懈,事故后能警醒,教育材料要常更新。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公司级教育和考核,工程部制造部搞培训内容,车间主任抓车间班组长管班组教育。
核心条款新员工必须过三级教育,调岗超半年要重学,特种作业得持证,新工艺上线前先培训。
执行要求每次教育完必须考试,成绩归档;大修前后、事故后马上组织教育;领导要带头讲安全,活动每月至少一次。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教育

适配人群班组长,车间主任,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车间调岗,工艺变更
制度目标让大家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操作,别出事故。
职责分工副总管总,制造部和工程部经理抓落实,车间主任带班组长做培训。
核心条款新人必须过三级教育,调岗或离岗半年要重学,特种作业得持证上岗。
执行要求教育后要考试,成绩存档;日常要常提醒,大修前后必培训;违章和事故后要单独再教。

目 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 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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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企业员工安全教育

适配人群班组长,车间主任,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工艺设备更新,事故现场复盘
制度目标让大家更懂安全,知道怎么干活不受伤,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职责分工副总管大方向,制造部和工程部经理抓落实,车间主任带班组长做具体培训。
核心条款新人必须过三级教育才能上岗,换岗或离岗半年要补课,特种作业得持证,新工艺上线前先学安全。
执行要求行政部组织考试,成绩存档;车间每月搞安全活动;大修前后必须培训;违章或出事的人要停岗学习再上岗。

目 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p矿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适配人群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矿长资格认证,安全资格复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制度目标让安全培训有章可循,不乱搞,保证大家学得懂、考得过、干得安全。
职责分工安全科管全部培训;安排送培;建档案;组织考试;发上岗通知;各单位配合落实。
核心条款先培训后上岗;证照必须齐全;新工人72小时起步;三违必须再培训;考试不过重来。
执行要求每月全员培训 考核;笔记要记;考试闭卷;培训建档一人一档;跟踪返岗效果;座谈查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适配人群班组长,安全管理员,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变更,工艺更新
制度目标让员工更懂安全知识,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培训要管用、有针对性,帮公司把生产安全守住。
职责分工安全生产部负责调查员工安全情况、定培训计划;各部门报需求;领导小组分析需求、管落实;办公室收计划。
核心条款每年搞安全意识摸底,用考试和问卷;新员工先学安全;岗位变了或离岗久了要重学;管理层单独培训。
执行要求培训计划写清目标、时间、内容、方式、考核;记录要留好;经理40学时、安全员120学时、员工32学时、新人72学时;每季度查效果,看反馈、测试、现场表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 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 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 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

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 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 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条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 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七章 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 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安全员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 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教育

适配人群班组长,车间主任,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车间调动,工艺变更
制度目标让大家更懂安全,知道怎么干活不受伤,保护好自己和别人。
职责分工生产副总管总,制造部和工程部经理配合,车间主任落实,班组长带人学。
核心条款新员工必须过三级教育,调岗或离岗半年以上要重学,特种作业得持证上岗。
执行要求教育完马上考试,成绩存档;日常要常提醒、常活动、常检查;大修前后必须专门讲安全。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意识识别监测提升

适配人群安全科人员,安委会成员,一线班组长使用场景安全培训,意识调查,风险辨识
制度目标让大家更懂安全知识,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减少出错,让工作更安心。
职责分工安委会管整体,定计划;安全科做调查、监测,记好每次结果。
核心条款每年至少一次识别和监测;看岗位职责、防护用品、风险、法规、应急这些会不会。
执行要求安委会按识别和监测结果来安排培训;培训要有人员、课程、课时、地点、教材、考核;所有资料要存档。

一、管理部门

1、公司安委会负责员工安全意识识别、监测、提升管理工作。

2、公司安委会应制定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3、员工安全意识识别、监测记录表、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内容为:提升培训人员、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考核方式。

三、员工安全意识识别

1、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员工安全意识识别调查活动,特殊情况应增加识别调查次数。

2、辨识员工安全意识时应从以下方面的考察其掌握及熟练程度:

(1)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2)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特定风险;

(3)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4)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应急程序。

四、员工安全意识监测

1、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员工安全意识监测活动,特殊情况应增加监测次数。

2、员工安全意识监测应从以下方面的考察其是否掌握及其熟练程度:

五、员工安全意识提升

安委会根据员工安全意识识别、安全意识监测的结果确定安全意识提升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培训教育项目,以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处理方法及应急措施等技能。

六、相关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工,现场监护员,设备检修员使用场景交接班管理,巡回检查,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让操作工干活有规矩,不乱来,不出事,保安全,守纪律,按步骤做事。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交接和巡检,安全员查防火防爆,设备员管容器检修,司机班长管车辆。
核心条款交接班要清点,动火得批条,登高戴带子,不准喝酒,不准用汽油擦东西,防护用品必须戴。
执行要求每天班前会讲一遍,现场贴着看,班长随时查,违规马上停,记录本上天天写,月底汇总报安全科。

(一) 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标准。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二)生产区内十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与衣物。

(2)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上班前、上班时严禁喝酒。

(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三)防止违章动火六禁令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动火。

(5)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四)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 必须赔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 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7)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8)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五)驾驶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 严禁酒后开车。

(3) 严禁超速开车。

(4) 严禁空挡溜车。

(5)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李。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某公司员工安全

适配人群车间主任,安全管理员,部门经理使用场景生产作业,消防管理,车辆驾驶
制度目标管住人身安全,少出事故,出了能快处理,让员工干活心里踏实些。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头,副总、总工、各部门经理一起组安全管理小组。管建制度、查问题、抓整改、搞培训、查事故。
核心条款设备要保养,员工要培训,消防器材不能挡,车要常修,酒后不许开车,隐患每月查一次。
执行要求每月检查至少一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培训,消防器材每周查,出问题罚100元并马上改,人力资源部首问登记,安全小组定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员工安全生产积分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工,外服员工,临时作业者使用场景违章查处,事故追责,停工培训
制度目标管住大家不乱来,少出事,让干活更安全点。扣分提醒,别总犯错。
职责分工安监课负责总管,部门安全主管盯自己人,扣分要马上报上去。
核心条款每人12分起,违章就扣,三次就停工培训,出事直接扣完,瞒报也扣分。
执行要求扣分当场登记,信息同步到积分卡和部门,半年和年终考核要用,一票否决。

1、利用公司的it网络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卡;每位员工发一本《员工安全生产证》,包括外服员工、临时工,本证必须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所属班组、课室)。

2、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凡在考核期内因员工“三违”被查处的、被举报经查实者、造成本人和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者、因“三违”作业造成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都记录在案。

3、新的周期开始时,个人安全积分重新计算,过去一年不做累计。

4、违章依据参见《thpc员工习惯性违章处罚条例》附件和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5、每位员工的安全初始分数均为12分,每次违章,无论是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都要进行扣分,并进行年累计。低于6分(含6分),责令其停工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6、凡是进行停工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当做好培训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7、安全积分考核办法如下:

7.1因违章未造成事故被查处的,第一次扣除2分,给予口头警告教育,公司违章暴光台暴光、由所属部门处理。

7.2因违章未造成事故,第二次被查处扣分者,公司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暴光。

7.3因违章未造成事故,第三次被查处扣分者,除按7.2条处理以外责令其停工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7.4二次上岗后,再次违章被查处直接扣除10分,对其降级降薪处罚或将其辞退。

7.5因违章造成事故的,一次性扣除12分,并根据事故大小、责任大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降级降薪及行政处分、辞退。

8、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隐瞒,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告给相关部门,在事后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当事人积分6分,按7.3条款处理,并追究所属部门的责任。

9、个人安全积分的扣除,由管理部安监课和各部门安全主管执行,部门安全主管在执行扣分后必须在当时将扣分信息反馈到安监课,由安监课统一登陆在员工安全积分卡上,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作为部门对员工绩效考核依据。

10、员工安全积分将作为公司半年度、本年度对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11、管理部安监课有权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所属部门安全主管有权监督本部门执行情况。

12、管理部安监课和各部门安全主管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打击报复;被查处违章员工必须认真接受,不得无理取闹、报复,违者交公司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