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部负责人,生产部门主管,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大修期间,法规变更,事故复盘
制度目标让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用好用,保证生产不出乱子,顺顺利利干下去。
职责分工总经理批计划、开评审会、签意见;副总经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管大问题整改;安全部负责写报告、发资料、盯整改、落实更新计划。
核心条款每年大修时例行评审;有重大变化或出事了就得临时评审;发现不合适的马上改,改完要签字留痕。
执行要求安全部牵头开会,领导和员工一起查问题,记清楚、写报告;改完要培训,新文件发到位,旧文件收回来;修改必须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这些标记。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副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3.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 内容

4.1评审策划

4.1.1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公司大修期间进行。由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4.1.1.1 评审时间,

4.1.1.2 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4.1.1.3 评审内容。

4.1.2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安全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1)规定。

4.1.2.1 组织机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4.1.2.2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4.1.2.3 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2评审过程

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安全员、技术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3修订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修订工作。安全部根据评审报告制订文件修改通知单下发,各单位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修订程序如下:

4.3.1修订的时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3.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3.1.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3.1.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3.1.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3.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3.1.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3.1.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3.1.8 其他相关事项。

4.3.2文件修订的形式

4.3.2.1 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2 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3 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3.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4.3.3.1 修订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4.3.3.2 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a.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b.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c.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d.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修改文件必须具有以下标识: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标识;

e.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4.4公司安全部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5公司总经办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生产岗位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班组长,岗位操作员,设备责任人使用场景生产作业,设备操作,交接班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出事故,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职责分工领导要带头抓安全,部门负责人管本部门,班组长盯住班组,员工守好自己岗位。
核心条款不能酒后上岗,不准乱动设备,不许带小孩进车间,严禁烟火,交接班先查安全设施。
执行要求每天上班前布置安全事项,交接班必须检查并记录,发现异常马上报告,防护用品要会用,定期检查登记外来人员。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方针。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每个员工的首要职责。各部门、岗位与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在安排工作前必须首先布置安全工作,并落实承担安全责任的具体人员。

2、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岗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防造成意外事故。交接班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各运转设备,电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并如实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严禁酒后上岗!严守工作纪律。上岗员工必须保证精力充沛,发现异常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按应急措施处理。必须能熟练掌握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平时不得擅自动用安全防护应急设施。

4、企业内部、生产岗位,不许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任何人不许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发现违规进入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公司内严禁烟火,不许在岗位吸烟!

5、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严禁在配电柜内私自接电源。严格管理好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物资,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物资丢失负责。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门窗、电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电器工厂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机电操作员,安全监护人,新入职员工使用场景机电作业,危险工种,设备维保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出事故,机器别坏掉,人别受伤。
职责分工部门要定安全规程,师傅带学徒,组长管新工,安全监护人盯现场,维修得专业人干。
核心条款开机前检查设备,故障马上断电报修,非专业人不准碰机电,酒后疲劳不能上岗。
执行要求每天开工前自查,监护人随时盯着,违章不听就停他活,人事部来处理严重情况,定期查设备和标识。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 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 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 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 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 有关条 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石灰窑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窑炉操作工,工段长,设备点检员使用场景石灰窑生产,电石炉供料,高温煅烧作业
制度目标管好石灰窑车间安全,让干活不乱,顺顺利利出产品,帮别的工序稳稳当当干。
职责分工生产技术部管人管设备,查卫生、修机器、调工序、听领导安排。
核心条款干活先想安全,戴好防护,女工头发塞帽里,不喝酒、不睡觉、不串岗、不干私活。
执行要求每班按规操作,交接要对口说清问题,卫生设备当天扫完,记录写清楚不瞒事,工具用完放回原处。

1目的

对公司石灰窑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确保石灰窑生产车间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为其他工序提供可靠的支持,特制定《石灰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石灰窑生产车间所有生产设备、人员、工序。

3术语

3.1

4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负责车间的人员、设备管理,督促检查本班的卫生情况,检查安排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其他工序之间的协调,安排、执行上级安排下来的各项工作。

5管理内容

5.1 车间所有人员生产活动中必须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明确安全促进生产发展,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干好本职工作,完成当班任务,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5.2 上岗作业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女工长发、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内,人在工作岗位工作,应集中精力,专心致志,认真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开停机确认,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5.4 上班要遵章守纪,班内不嬉戏打闹,看小说、杂志,班前班中不饮酒,不在岗位上睡觉、串岗、乱顶岗,不带小孩上班、不会客,不干私活。

5.5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工作全面负责,包括:技能操作,岗位卫生,设备保养、使用、润滑、加油,设备卫生的清洁,配合接收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5.6 交接班要做到:认真对口交接,包括: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运行及存在的隐患。岗位已查工具是否齐全。下班应注意的问题及工作要求。

5.7 当班的各项工作当班完成,当班未完成不得下班,检查清扫本工序的区域卫生和设备卫生,顺利交接班。

5.8 各班工具各班使用,不得丢失公用工具及备件做到顶置摆放。

5.9 检查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点检记录,不得隐瞒任何情况,字迹工整,内容清晰。

5.10 爱护公用设施岗位上的桌、椅不得乱写乱画及损坏。

5.11工段长通过对石灰窑所有设备的巡视、检查、操作,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故发生,保证石灰窑的正常生产,为电石炉的正常生产提供有利保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安质部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让工地不出大事,工人不受伤,设备不坏掉,现场不着火,不炸不塌不翻车,大家平平安安干活。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负总责;安全总监管落实;总工程师管技术;安质部组织检查;各工队和班组各守自己地盘。
核心条款进工地戴安全帽,高处系安全带,不酒后上岗,不乱动防护设施,不私拉电线,不动明火,特种工必须持证。
执行要求每周一讲安全,每周一查现场,每月大检查,新工人要三级教育,交底要签字,隐患当天改,改不完要交接清楚。

1、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规范、规定、标准,认真贯彻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及相关部门文件精神,规范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逐级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贯彻实施gb/t28001-____《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应用安全系统工程,采用安全评价理论和方法,提高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

(二)本办法编制的目的是为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队安全生产意识,实现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职工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责任事故;无压力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无火灾事故;年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三)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标段所有参建施工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业队要依照项目部现行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保证体系。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施工安全工作第一管理者和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安全总监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各尽其能,各负其责。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有利于生产,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1)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山体滑坡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2)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3)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4)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5)各类防护设施未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挪动拆卸。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打架斗殴、起哄闹事。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取得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5)施工作业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由项目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8)各种配电箱(电器)及电源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门锁齐全,断电上锁。

(四)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

(1)各种机具使用时必须有防护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机械操作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操作。

(3)各类机械的转动部位要加防护罩。

(五)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经项目安全员实地勘察确无隐患,开办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预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方可动火作业。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以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集团公司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1)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施工特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在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情况下,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2)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安质部组织,并负责授课等工作。教育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等。教育主要以课堂教育的形式进行,辅以其他方式。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4)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①进场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介绍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②工队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本工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和重大安全隐患;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本工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本工队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工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③班组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上岗作业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本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及各工序相互联系情况,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要求;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要求。

(5)项目部每月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队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课堂教育:利用讲话制度对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项目部每周一进行安全讲话制度。

(2)会议宣讲:利用开会向职工宣讲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目的、任务、内容以及生产与安全、安全与进度、效益的辨证统一关系。

(3)宣传鼓动:利用标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鼓动方式进行教育。

(4)讨论会:组织职工就一些安全知识进行深入探讨,提高大家对安全作业的认识和技能。

(5)答卷式竞赛:对施工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答卷形式进行考试,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6)现场参观学习:组织职工到现场参观学习,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增加感性认识。

(7)个别辅导:鉴于职工各自文化基础、理解能力、性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实施个别辅导教育。

(8)学术报告会:对于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可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学术报告会,从中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增加安全技术知识。

(9)教育培训要坚持经常教育和定期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和重点帮助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防范能力。

(三)大力提倡职工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技术,提高技术素质。

5、安全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1)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在会议上由安质部总结汇报近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协作队汇报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的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措施。

(2)总结当月安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比,落实安全奖惩措施。

(3)所有会议都必须形成会议记录。

6、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了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现场各类事故隐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各业务部门协助进行检查。在检查前编制“安全检查表”,检查中依据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安全检查总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定期安全检查

①项目部每周一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或岗位实地进行检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

②项目部每月25日(遇到特殊情况顺延)联合监理、业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由安质部联合监理、业主、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作业区等全区域范围内进行检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

(2)经常性安全检查

①班组坚持施工前布置安全、施工工中检查安全、施工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

②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③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它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专业性安全检查

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

①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检查。

②对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③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①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春秋季节检查防风沙、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新项目开工前和停工的再建项目复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复工。

(6)项目部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安全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态度认真预测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要认真作好危险源辨识工作,通过对危险源辨识找出事故易发点,并加以控制。

2、项目部及施工队要利用安全检查表开展自查、互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潜在危险,进行事故诊断。对运输车辆、机电设备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展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安质部针对每道施工工序编制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2)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具有针对性,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制。

(3)安全技术交底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及时下发各施工班组,让全体施工人员了解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在施工作业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由接受人员签字。

(4)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8、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实施安全操作挂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部组织对协作队伍的特殊工种进行集中培训,并办理相应的操作证件。

(2)安质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施工设备旁边,施工人员在使用施工机具设备时应首先阅读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熟悉操作机械的性能后方可进行操作。

(3)特种机械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交接班制度

实施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1)在每个工班完成当班的作业后,必须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2)在工班施工结束后,必须检查施工现场有无存在危险因素,如果存在危险因素,必须做到当班处理完毕。

(3)当班不能处理完成的,必须做好记录,工班长必须等待下一工班到达现场后,当面对下一工班工班长进行现场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工班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首先处理遗留的安全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检查。

10、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明确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

(2)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各类消防用工器具设备,均应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试验。

(4)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一)事故报告

(1)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

凡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安质部在10日内向项目经理部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项目部结案。

(2)发生一次轻伤3人以上、3人及以下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及以下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在30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公司结案

(3)发生一次因工亡3人及以下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事故,由项目部经理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工作。

12、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表彰先进,制止违规指挥和操作,确保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和办法落到实处,达到安全受控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负责人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200元,施工队员工第一次50元,第二次100元,屡教不改者,坚决清除出场。

(2)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危险地段作业不挂安全带钩,每人各罚款50元。

(3)基础开挖、临时便道危险地段、脚手架工作平台临边不进行防护,安全部门指出后仍不整改者处罚200元。

(4)铺设脚手板厚度不够6公分,出现断裂、破损不更换;连接部位出现探头板,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5)高空作业不设上下通道,而且不按标准搭设,无扶手和防滑措施处罚200元。

(6)爆破人员、龙门、吊车、翻斗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吊装作业没有指定专人指挥,联络信号不规范每次罚款200元。

(7)钢筋运输车辆无标识,驾驶人员无证操作,驾驶时无人跟踪望指挥,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8)隧道开挖支护不到位,防粉尘和通风设施不达标,逃生管道未按标准设置,处罚500元。

(9)隧道和其它夜间作业场地照明设施不足,电器设备不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没有配备专业电工或兼职电工,员工乱接电;配电箱停止作业后不上锁者每次处罚50元。

(10)电缆、电线不架空,在工地乱摆乱放;氧气、乙炔混放,未达到间隔距离;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备;冬季和夜间在施工现场生明火取暖,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1)拌和机、轧石机、空压机等机械带病运转,防护罩脱落不安装者处罚100元。

(12)现场布置不符合创建文明工地要求,排水设施不完善,达不到防洪要求,安全警示标识不醒目,而且随地乱放;隧道内空气混浊,泥浆乱排放,弃渣乱倒,路基施工便道不洒水,出现尘土飞扬,造成污染;员工宿舍电线乱接,不整齐,不卫生处罚200元。

(13)电焊机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50元。

(14)从高空作业处向下乱扔工具、材料和弃物者每次处罚200元。工作平台堆放材料超重处罚200元。

(15)夏季施工员工赤上身进入工地每人处罚50员,下河洗澡每人处罚200元。

(16)卷扬机、起重设备和各类提升吊具钢丝绳,出现断丝达5%以上仍不更换,固定不牢靠者处罚300元。

(17)施工现场不设立醒目劝阻闲杂人员出入的警示标识,施工人员和闲杂人员在一起接触闲聊每次处罚50元。

(18)交叉作业无专人望指挥每次处罚200元。

(19)遇严重恶劣天气或不良地质、隧道渗水、高空作业支撑倾斜等险情时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不听指挥和劝阻,仍坚持作业者处罚500元。

(20)安排不能从事隧道、高空作业,如高血压、精神病患者、弱智、童工等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处罚200元。

(21)进入隧道人员不按规定登记发现一次处罚50元;违反规定带烟火和其它易燃易爆品进入隧道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2)火工品存放地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发现一次处罚300元,不按规定发放,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罚600元,已发放但现场未用或未用完不按规定当日交回炸药库储存的,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罚800元,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3)安质部和监理及业主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既不回复又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队处罚1000元,第二次处罚金额翻倍,连续5次后责令施工队出场;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人身上再犯者处罚金额翻倍,屡教不改者清出现场。

(二)奖励

(1)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能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和排除者,根据隐患可能造成后果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元奖励。

(2)对发现所进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型号不匹配,规格不统一,视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检举人100元至1000元奖励。

(3)对敢于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防止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发生,给予200元至1000元之奖励。

(4)在重大险情面前临危不惧、奋勇当先、舍己救人救物,千方百计减轻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前厅部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前厅主管,大堂副理,接待员使用场景客房预订管理,重要客人接待,台风强降雨响应
制度目标管好前厅日常运转,盯紧客人入住退房,防台风暴雨火灾这些事,不让大堂乱套。
职责分工主管统筹安排,大堂副理盯现场,总机传消息,接待员守岗位,安全部配合安全事。
核心条款台风来了要挂预警牌,火警要带电筒对讲机去现场,跑账漏账得马上报,客人投诉当天处理。
执行要求每天查报表,每班交接记清楚,台风暴雨时全程拍照留证,火警后24小时内交检查报告,每月汇总问题改一次。

第一章 前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管前厅业务运转,协调前厅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制订前厅的各项业务指标和规划。

2.每天检查有关的报表,掌握客房的预订销售情况。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离数量及类别;负责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严格按照前厅各项工作程序,检查接待员、预订员、行李员等工作情况。

5.配合培训部对前厅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并具体指导员工各项工作。

6.与财务部密切合作,确保住店客人入账、结账无误。

7.协调销售、公关、客房、餐饮以及工程维修部门,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监督营业报表,并进行营业统计分析。

9.负责处理和反映跑账、漏账等特殊问题。

10.收集客人对客房、前厅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处理客人投

诉。

11.与安全部联系,确保住店客人安全,维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 前厅部防风及防汛的应急措施

1、台风及强降雨信息由前厅部负责收集。

2、当收到各类信息时,前厅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将各类预警信号挂于大堂。

3、前厅作为各部门的协调中心,如接报有物件因台风或者强降雨而损坏,即时用相机将现场拍下,便于日后索赔保险。

4、根据台风强降雨工作程序检查各部门的完成情况。

5、综合各部门的报告,汇总成台风或者强降雨的汇报,如无

物品损坏,则在值班记孙上登记即可,否则,另作详细书面

报告。

6、大堂副理及总机应密切注意台风及强降雨动向,并即时将信

息传达给各部门。

第三章 前厅部灭火自救方案

1、 及时赶到发生火警的现场。

2、 接到报火警警报时必须带上工具:

--电筒

--手提对讲机

3、 勘证火警情况,向保安部提供确切的情况及确定是否通

知消防队或是假火警。

4、 协助酒店的灭火行动。

5、 指示总机房做应争情况。

6、 警急情况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应协助总机房用

紧急系统向客人宣布火警情况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离,并取得的帮助。

7、 随时与火警现场的保安人员保持联系。

8、 必要时,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现场等待消防车的到达。

火灾扑灭后,大堂副理与消防中心人员检查现场和准备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某酒店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酒店培训师,部门经理,班组长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特种作业
制度目标让新员工懂安全知识,知道怎么防事故,会用消防器材,明白岗位上要注意啥。
职责分工培训部管酒店级教育,部门经理管部门级教育,主管领班管班组级教育,安全员盯日常培训。
核心条款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全,转岗或脱岗半年要重训,特种作业得持证,新项目上线前要培训。
执行要求每次培训要有记录,教育内容要覆盖法规、设备、逃生、防护用品等,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检查发现漏训要补课。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入店培训教育

入店新员工及转岗酒店均须经过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酒店级教育:由酒店培训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本酒店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常识,本酒店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部门级教育: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设备设施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部门常用的劳动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组级教育:由主管、领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特点、流程及服务特性,服务标准及安全控制要点,工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内调动(转岗、换岗)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对其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日常培训教育

(1)总经理、安全员、部门经理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谈心、板报、培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

(3)定期开展劳动和安全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表彰先进,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和处理。

(4)抓好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员工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培训教育

(1)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2)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酒店主管部门和酒店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酒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各类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酒店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__-__)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_.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酒店每年提取一定数额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购买负责安全工作职工的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4、对酒店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5、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6、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一切隐患、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酒店各部门进行全店性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特点进行以防雷暴灾害、防火、防风、防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2、保卫部、工程部负责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自查,各岗位负责在班前、班中和班后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3、由各职部门及管理人员对各自管理的设施组织分级定期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务求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安全。

(1)动力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避雷器、移动电具、锅炉房等设备。气瓶按有关规定组织定期的检查和鉴定。

(2)洗涤部人员负责建筑物的检查,道路、阴井、绿化、食堂等的检查。

(3)安全保卫管理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爆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

(4)办公室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做好年检年审。

(5)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报生产安全部门组织整改。

5、坚持经理带班制,并设立晚班专人检查制,负责对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应对当晚的安全生产负责。

6、要发挥员工对安全工作、劳动保护的监督作用,听取员工的要求,改进意见和建议。

7、对未执行规定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1、妥善保管燃气设备设施使用证明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使用检漏仪定期对酒店燃气设施和燃器具一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规定:

4、检查发现漏气问题时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清洗玉砂工序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产线班组长,玉砂操作工,玻璃检验员使用场景生产车间,玉砂加工,玻璃封边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更顺,少出错,省材料,质量好点,公司和员工都得好处。
职责分工班组长管安排和检查,员工自己守规矩,老员工带新人,大家互相提醒。
核心条款不准迟到早退旷工,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玻璃缺陷,封边要严,玉砂动作要轻,冲洗干净再送下道。
执行要求每天班前开会讲重点,班后总结问题,流程卡必须填对签收,报表当天交,卫生下班清完,设备定期保养。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达到降耗升质,互惠双赢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生产车间十禁令》,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发扬以老带新,团结互助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保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未批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半天扣一天工资标准赔偿公司损失;迟到、早退按每分钟一元钱处理。

三、上班时,按要求配带劳保防护用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网版、油漆调试和前置作业工作,确保上班后全组人员能快速、安全、顺畅投入工作中。

四、洗片前要察看玻璃尺寸是否与加工规格相符,检查表面有无明显缺陷、气泡、杂质、裂痕,凡超出工序品质范围情况要及时反馈或挑出,不让废品流到下工序。

五、封边时要检查防腐油印刷质量,对裂痕、气泡、漏油、透光、封边不牢等影响玉砂效果情况,不要上架玉砂,要及时反馈上工序快速修复、处理。若把关不严造成损失,责任人和小组按价酌情承担损失。

六、玉砂起吊时,要轻起轻下,严把玉砂每个工序环节质量关,按要求控制各边的时间、速度,确保无漏砂、毛边、污渍、印痕、破损等异况。

七、玉砂品要及时冲洗干净,过清洗机后,要检查每个玉砂图案是否达标,不良品严禁流向下工序;合格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水痕,下片放架时,玻璃间底边要紧密靠拢无间隙。

八、良品交下工序时,必须按对方要求把产品送到指定位置,且正确填写流程卡进行交接签收。签收的流程卡为工资计算凭证,要妥善保管及时上交。

九、下班前要及时整理工作现场,把报废品、不良品按要求清出现场或返工或交上工序处理,并做好当班各工作报表。

十、下班后要清洁好区域卫生,各物品归好位。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坚持做好每天班前计划统筹会议和班后总结教育会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

适配人群电梯管理员,电信线务员,机楼安全员使用场景电梯维保,电信施工,机房作业
制度目标让干活更安全,保护员工不受伤,帮公司顺顺利利做生意。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安委会管大事;各单位领导管自己地盘;安全员盯现场;工程师把关技术文件。
核心条款不准超负荷用设备;电气要装保险和接地;高温有毒地方得有防护;新工人必须先培训。
执行要求定期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整改费用走劳保经费;事故要报安委办;安全员天天查设备;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

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工程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工程建设,施工承包,现场作业
制度目标保护职工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防止生产中出事,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心些。
职责分工工程部管全面,做检查培训;各部门和承包方自己管好本单位人;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主抓这事。
核心条款不准压缩工期,不准用不合格设备,现场要分开办公区和作业区,危险地方得有防护,易燃易爆品得严管。
执行要求开工前就要落实安全费用,施工中定期查,发现隐患马上改;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出事要立刻报工程部;每月至少查一次,记录要留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及建设工

程项目中对承包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施工企业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

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

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

是: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

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承包方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负

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程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部安全负责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其落实情况。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阶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无合理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工程部预算人员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当将相关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企业承担。

公司工程部应当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工程部应在整个建设验收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项目现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三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建设项目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积极宣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

现场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建设项目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核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负责建设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建设项目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工程部审核落实。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师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四章 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管理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 施工现场或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范设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的;

(三)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验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的; .

(四)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的;

(六) 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六条 管理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做出处罚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无咎置业有限公司

____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