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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9-09 06:59:29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档案保管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工程师使用场景设备迁移,设备报废,定期检验
制度目标管好特种设备,留好资料,方便查、好考核,不乱丢不乱放。
职责分工专人管档案;档案员保管图纸资料;设备报废要先办注销再封存档案。
核心条款一机一档;七类材料必须全;档案要整洁、及时填。
执行要求专人一直管;材料随设备走;报废前找质监办注销;填错补漏随时做;每月抽查一次档案情况。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企业特种设备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车间主任使用场景设备巡检,故障处置,应急演练
制度目标管好特种设备,别出事,保安全,让设备能用得久点。
职责分工老板要担总责,安全员天天盯,车间主任常检查,操作工按规干活。
核心条款设备要有档案,每月自查一次,按时年检,故障没修好不能开,上岗必须有证。
执行要求档案得建全,记录要手写留底,检查结果当天报,问题不过夜,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由安全员牵头月底汇总。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二)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安质部门,许可经办人,施工负责人使用场景设备安装,维修施工,资质换证
制度目标管好许可证,别乱用乱借,保证设备安装维修安全不出事。
职责分工安质部统一保管登记;各部门领导批外借;使用人负责标注编号。
核心条款不准涂改伪造转让出租出卖;外借要领导批;变更信息要及时报。
执行要求变更时马上写信或发邮件报;换证提前6个月申请;过期不换就作废;安质部随时查登记本。

1、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许可证》的使用、保管

2.1《许可证》由集团公司安质部统一保管,建立《许可证》的收、发证签收登记、归档等工作。

2.2《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便外借,如需向用户和认证机构提供,必须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

2.3《许可证》应进行标注、编号。

2.4《许可证》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租或出卖。

3.《许可证》有效期的管理

《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上报:

3.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通讯地止、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报原受理机构备案。

3.2单位名称变更时,应向受理机构提出更换证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批同意更名的文件;

新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原《许可证》取证单位更名后新的印章图样;

拟增加施工类别或者提高施工等级时,应填写《申请书》,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相应评审和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换发新证,原证交回发证机构。

3.3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的数量、质量管理体系等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确定是否重新审查取证条件。

4.《许可证》有效期满的管理

4.1《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相应施工的,应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申请或未通过换证审查的,即失去相应的资格,由原发证机构注销资格。过期的《许可证》交回发证机构。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设施安全

适配人群锅炉操作工,压力容器管理员,特种设备点检员使用场景锅炉房操作,压力容器巡检,特种设备维保
制度目标防止特种设备出事,保护员工安全,少损失财产和环境。
职责分工副总全面负责。机动部管安装登记和档案检验。安全部管监督和检查。使用单位管日常运行和保养。
核心条款锅炉要有三证,安全附件要好用,水位压力要报警,水质要达标,管道不能漏,操作要持证。
执行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记录,操作员不能离岗、不能带病、不能喝酒,发现异常马上报,消防器材要配够,交接班要写清楚,安全附件坏了一定要换。

1、 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____.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0.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11.15实施)》

4.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 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 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 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 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 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 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 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公司)特种设备

适配人群设备操作员,设备管理员,安全责任人使用场景设备巡检,停用维保,作业安全
制度目标管好特种设备,防止出事,保证安全运行,延长设备寿命,让操作更规范。
职责分工设备部负责检查维护,使用部门管日常操作,操作员要持证上岗,专人负责保养。
核心条款必须定期检测、检查、保养;操作员要有证;关键零件要备着;档案资料要全要齐。
执行要求每月查一次在用设备,记清楚;半年查一次闲置设备,也得记;保养按预防性来;图纸记录不能丢;没证不能碰设备。

企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1、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2、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3、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4、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5、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6、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7、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8、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9、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10、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

适配人群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操作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持证上岗,设备巡检,复审管理
制度目标防止出事故,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大家干活有规矩可循。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培训考证和档案;生产技术部管设备和救急;车间班组盯现场干活和保养。
核心条款必须持证上岗,证件要定期复审,不能无证操作,不能造假证,不能让没证的人碰设备。
执行要求证件到期前得申请复审,离岗半年以上要重考实操,健康每两年查一次,干活时得带证接受检查,设备要按时年检和保养。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的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3车间、班组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d)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取得 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d)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e)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

4.3管理

4.3.1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健全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台账。

4.3.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

4.3.3 a)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需要复审时,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4.3.4a)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b)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有证但公司未聘用的人员或无证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特种设备。

c)公司任何人也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d)每两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e)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5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特种设备 管理

5.1特种设备的采购

5.1.1 新购特种设备应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测检验证明等文件。

5.1.2 新购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企业。

5.1.3 新增特种设备应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2特种设备的档案

5.2.1 在用特种设备的档案主要有:

⑴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⑵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⑶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⑷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⑸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2.2 设备主管部门保存的在用特种设备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5.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3.1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公司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法定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5.3.2 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

设备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锅 炉 外部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 每 2年进行一次

水压试验 每 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

固 定 式压力容器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

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 每5年一次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 每3年一次

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移动式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压 力 管道 在线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 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电梯 每年进行一次

起重机械每 2年进行一次

厂内机动车辆 每年进行一次

5.3.3 所有的定期检验都应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5.4.1应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保养,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计划保养项目如公司无能力实施时应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4.2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4.3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5.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6.相关文件:

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____年5月修改版)

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 相关记录

⑴《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⑵《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⑶《特种设备档案》

⑷《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⑸《 设备保养检修记录》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

适配人群安全负责人,下属机构负责人,安管机构主管使用场景特种设备管理,安全例会组织,安全工作部署
制度目标让安全会议开得有条理,大家知道该干什么,别乱开会,传达精神、布置检查、落实政策、总结问题。
职责分工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会议;各机构安全负责人参会并汇报;有人请假得委托别人替会。
核心条款每季度开一次例会;提前通知时间地点;议程包括传达精神、布置检查、落实政策、总结工作、讨论制度。
执行要求参会人带材料准时到;请假要提前办手续;会后马上传达到位;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局;临时会议按需召开。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与会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3、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

6、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

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议。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油品调运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

适配人群LNG充装工,充装安全员,槽车操作员使用场景LNG加注作业,液化天然气充装,槽车装卸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lng站充装时出事,让大家注意安全,少发生事故。
职责分工lng站负责解释制度。安全员要现场检查。充装工要持证上岗。司机不能离车。
核心条款设备要办使用证,不能无证运行。充装前查车号、火源、静电接地。禁带火种、禁穿化纤衣、禁用非防爆电筒。
执行要求每班充装工必须持证。开机前安全员再确认一遍。作业中有人巡视管道。起火按步骤自救。灭火器石棉被要配齐。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装卸人员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气的充装设备和lng站充装人员。

第三章 特种设备要求

第三条 充装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四条 充装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 充装设备的档案、台账、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六条 充装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禁超期运行。

第七条 充装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 充装操作规程

第八条 槽车对位后,检查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条 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第十条 每班充装工都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 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第十二条 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三条 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第十四条 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第十五条 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第十六条 接好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第十七条 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第十八条 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第十九条 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第二十条 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第二十一条 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第二十二条 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lng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发电厂、风电场特种设备器具安全

适配人群动力部门人员,工程部门人员,安技监督员使用场景发电厂运行,风电场检修,特种设备维保
制度目标防止特种设备出事,保护人不受伤,机器不坏掉,东西不损失。
职责分工动力部门管锅炉压力容器,工程部门管起重机,后勤和保卫管车子。安技部门盯着大家干活,看有没有漏掉的事。
核心条款设备要有证才能用,操作员要拿证才上岗,安全附件得按时检,坏了马上停,不能硬撑着干。
执行要求档案要全要编号,年检定期做,维护天天搞,检查来了不能拦,培训考试不能少,违章就罚,谁都不例外。

1 总则

1.1 特种机械设备(器具)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管理标准高,为保证特种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风电场特种机械设备(器具)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2.1 发电厂、风电场锅炉、压力容器由动力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安技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发电厂、风电场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包含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和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b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2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2.3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4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必须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带病运行。

2.5 锅炉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年检,压力容器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a 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b 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c 耐压试验每10年至少一次。

2.6 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测。动力部门、质保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

2.7 锅炉、压力容器检修,要在无压力情况下,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尽后才能进行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才能操作。

2.8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或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2.9 锅炉、压力容器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2.9.1 凡需购置锅炉、压力容器或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动力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部门召集安技、保卫、生产、基建、动力等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包括会签),并会同发电厂、风电场规划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立项,经发电厂、风电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添置、更换或改修锅炉、压力容器。

2.9.2 新购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在指定的有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单位选购。

3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3.1 发电厂、风电场的起重机械由工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装备制造部门负责维修,安技部门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

3.2 发电厂、风电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包含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梯、简易升降机以及0.5吨(含)以上的电动葫芦,都属管理范围。

3.3 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3.4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缓冲器、联锁装置、信号装置、紧急停止开关、限速器松、断绳安全开关、扫轨板、转动部位保护罩、滑线保护挡板等,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供电线路应有鲜明的色标和信号灯。在明显的部位应标有最大的起重限载吨位,允许乘客的电梯应标明限载人数。

3.5 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对带有驾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专人驾驶,对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小型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负责。

3.6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和取得操作证后(专职驾驶人员取得上级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证,在地面操纵的非专职人员取得设备部门签发的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物体超负荷或铁水包过满不吊;b.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c.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横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气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8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一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9 电梯运载物品时,运载物一定要放置平稳、牢靠。不允许客货混装,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3.10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应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组织整修,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

3.11 工程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需复检的起重机械,应按市劳动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

3.12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或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及检查。

3.13 起重机械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3.13.1 凡购置新的起重机械或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工程技术部召集设备、基建与安技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发电厂、风电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13.2 新购的起重机械必须在指定的,并有上级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

3.13.3 委托外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大修理,委外单位必须是经上级劳动部门认可、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

3.13.4 列入基建项目中购置、安装的起重机械,基建部门负责向上级劳动部门“报检”,经检测取得使用证后,方可移交使用。

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 发电厂、风电场机动车辆分成三类,第一类生产服务型载货车辆,由后勤部门归口管理;第二类接待用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第三类员工自备车辆,由保卫部门归口管理。保卫部门与后勤部门行使车辆安全管理职能。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的年审、年检换证、办照工作和对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保卫部门、后勤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以及安技部门,共同做好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行车。

4.2 每台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请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4.3 机动车辆整体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车辆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完好。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 车辆归属管理与使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车辆使用等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车保管,派车必示安全行车和安全运输注意事项,严按岗位经济责任制执行奖惩考核。

4.5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号牌和驾驶证。

4.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发电厂、风电场发布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必定追究责任,并予处罚,直到依法处理。

4.7 按照有关规定只允许在发电厂、风电场界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含各种电瓶车、推土机、铲车等),操作人员应该绝对遵从,不准任意和私自驶离界围。属于发电厂、风电场内部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循具体规定如下:

a 驾驶人员需经过上级劳动部门培训,领取发电厂、风电场内部机动车操作证,方可驾驶车辆;

b 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驾驶与所持证件不相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驾驶室内不准超额乘坐,车厢内禁止载人;

c 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应断电关锁门窗;发电厂、风电场内道路时速在10公里以下;进出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8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要具有危险物品资格证书方能运行,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发电厂、风电场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谨慎和严密地组织作业过程,确保安全行驶装卸,万无一失。

4.9 车辆调动或更换驾驶人员时,应认真组织交接。调动的车辆应保持技术状态优良,随车工具、附件齐全。交换车辆时应由部门分管领导或车队长(班长)亲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项。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

适配人群电梯司机,维保技工,机房管理员使用场景电梯维保,多班交接,机房巡检
制度目标让电梯用得安全,不出事。大家知道该干啥,怎么干。别乱来,别出错。
职责分工物业管总,司机管开,维保工管修,机房专人守。各盯各的活儿,不推不漏。
核心条款机房不许外人进,钥匙不外借。交接要当面点清,故障谁当班谁负责。定期检查不能拖。
执行要求每天看一遍,每周查一次,每月大扫除。班长抽查,记录本上签字。问题当天报,三天内必须改完。

电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机房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维修管理、备件工具管理及技术资料档案。为使这些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三、机房管理制度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四、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和预防性检查,防止突发事件,使电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应制订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维修保养制度。在制订时,应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电梯使用的具体情况,将日常检查、周期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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