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班组长,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岗位操作,班组建设,安全培训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行为更规矩,安全水平提上去,素质也变好,安全能一直管下去。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负责写制度、改制度、考核和日常管;各部门负责把制度落实到实处。 | ||
| 核心条款 | 要按章操作,不伤害自己、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不能违章、违纪、违操作规程。 | ||
| 执行要求 | 靠培训、宣传、检查来推;每月有计划,每季度有总结,每年考核一次;安委会抽查,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马上改。 | ||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考核与日常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术语:
5.1 公司安全理念:以人为本,平安和谐。
5.2 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爱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 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领导作风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到位,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
5.4 对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超前思维,超前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5.5 对员工要求: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三不伤害。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6.1.1 坚持以人为本,平安和谐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出发,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规范员工行为。
6.1.2 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公司的平安、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责:
6.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为载体,树立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构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结构和模式。
6.2.2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特别是管理者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态度与价值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变公司形象的关系。
6.2.3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树立全员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三违”和受伤事故的发生。
6.2.4 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使员工培训、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扭转员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 通过安全文化的实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过程管理与考核,逐渐实现生产本质安全。
6.3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6.3.1 组织管理:
6.3.1.1 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6.3.1.2 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构;
6.3.1.3 宣传公司安全理念。
6.3.2 企业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6.3.2.1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加强考核;
6.3.2.2 制定安全生产等例会制度;
6.3.2.3 制定完善“三违”处罚规定及举报制度;
6.3.2.4 制定基层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5 制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6 制定安全宣传活动,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计划,总结及考核措施。
6.3.3 安全宣传教育与员工培训:
6.3.3.1 制定年、季、月宣传教育计划与员工安全培训制度;
6.3.3.2 组织安全讨论、演讲、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宣传;
6.3.3.3 举办车间安全宣传、建设安全文化长廊等,营造安全氛围;
6.3.3.4 开展基层安全板报、专栏、“三违”爆光台、全家福、光荣榜等安全宣传;
6.3.3.5 强化特殊要害工种年审、培训及持证上岗、新工人转岗及全员安全培训。
6.3.4 企业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
6.3.4.1 文明生产: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基础工作来抓,通过推行工序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使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为员工制造无隐患的工作环境。
6.3.4.2 安全技术管理:
6.3.4.2.1 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制约公司发展技术难题;
6.3.4.2.2 大力推广和应用安全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6.3.4.2.3 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审、贯彻及执行;
6.3.4.2.4 加强技术管理,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6.4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
6.4.1 管理目标:公司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6.4.2 班组岗位达标标准要求:
6.4.2.1 岗位职责描述;
6.4.2.2 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6.4.2.3 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4.2.4 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6.4.2.5 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4.2.6 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6.4.2.7 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6.4.2.8 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6.4.3 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6.4.3.1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
6.4.3.2 商场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
6.4.3.3 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6.4.4 营造氛围:
企业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
6.4.5 达标要求: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6.5 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奖惩:
参见公司奖惩条例。
7、附件:
7.1 制度:
无
7.2 相关记录: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安技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制度制定,责任落实,隐患排查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脑子里总想着安全,别出事,少出事,不出大事。 | ||
| 职责分工 | 厂长管总,安技科盯现场,各车间主任守自己地盘,班组长看住手下人。 | ||
| 核心条款 | 安全第一,先想安不安全再动手;危险地方要审批;新工人必须培训完才能上岗。 | ||
| 执行要求 | 制度贴墙上,培训记在本上,检查每月一次,问题三天内要改,改不完扣分扣钱。 | ||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对于原则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细则。
(6)企业的各项规定要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与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7)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管理科学,而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十分简单,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有的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有的企业按厂级、科处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按大类制订了内容相同的责任制,如领导干部责任制、中层干部责任制等。殊不知由于职能不同,作业条件及作业对象不同,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责任同职能不能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责任不能到位,使企业人、机、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部分失控。在安全管理中,纵横接口处的责任有的重叠,有的遗漏,造成了遇事不是相互推诿,就是无人管。在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才能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不相对应,影响执行效果有的企业在制订责任制度时,为了走捷径,将兄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加修改照搬过来,换个企业名称,反正“天下秀才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造成责任制与企业实际组织机构及职能不相对应。如有的企业本来没有铁路,却有《道叉工责任制》,闹了很多笑话。有的企业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企业机构、产业结构、干部职务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厂变成了集团、公司,厂长变成了董事长、经理,而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作相应调整,已自然失效,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充分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有岗位、有负责人就有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必须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及职能相对应。在分级、分线的基础上进行分权分责。有的企业由于责、权、利的关系不协调,造成有权者不一定负责,负责者不一定有权,担风险者不一定获利,获利者不一定担风险。企业应当尽量做到责、权、利相当。有利于调动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3)企业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套,在实施中无工作程序,落实十分困难如企业安技部门要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履行这项责任),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配套。工艺部门不得允许不合格的工装流入生产岗位以免造成事故,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工装设计、评定、验证、复制、修理、报废、保管、领用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往往一项安全工作要经历一个过程,或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共同协作才能完成,那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去各司其职,才能做到有条不紊。如三级安全教育、涉及横向有劳资、教育、安技、生产等部门,纵向涉及厂级(公司)、车间(分厂、分公司)、班组等层次。所涉及的单位在三级教育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根据程序和责任一一落实三级教育才有实效。有的企业新工人进厂,劳资部门未通知安技部门就分配到工作岗位,安技部门发现后才重新安排教育。劳资部门在三级教育方面干什么(通知安技部门),怎样干(向安技介绍新工人基本情况),干到什么程度(只干到知道进行教育的程度),什么时间干(新工人进厂即通知安技部门),谁干(谁负责这项工作,谁通知安技部门),都存在着问题,其三级安全教育程序也乱了套。因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劳动卫生制度和程序文件作支撑。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合法程序制定,影响权威性新的安全管理体制规定企业自己负责安全管理,很多企业因此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是有些企业不少职能部门不知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别人告诉后却回答:“那是别人订的我们无法执行”。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不是职能部门自己起草的;二是由安技部门起草后,未通过各有关部门,成为“一家之言”;三是“拿来主义”,照抄兄弟单位的东西。由于责任制本身不具权威,企业安技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根本没有说服力。一旦企业出现异常事件去查找那些责任制文本资料来追查责任时,那些不伦不类的条款,使责任者或受害者都哭笑不得。这种被动式的落实责任制而不是用责任制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主观能动作用的办法,绝对是搞不好安全生产的。制定安全法规,要弄清楚立法与司法的关系,立法有权威,司法才有力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不论是由那个职能部门起草制订,都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经理)发布,这是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肩负的责任落到实处。由职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厂长(经理)发布是对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定责授权的具体表现。有了较高权威性的制度和行动准则,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才能做到执法必严。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化工企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技术专员,生产调度员,设备动力主管 | 使用场景 | 生产事故处置,设备故障抢修,火灾爆炸响应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各种事故,别让小事故变大,减少损失,保护人和东西。 | ||
| 职责分工 | 生产管工艺事故,质量管产品事故,设备管设备事故,安全管伤亡和爆炸,防火管火灾,各管各的,还要报给安全技术部门统算。 | ||
| 核心条款 | 事故分九类,每类有明确定义;出事要抢救,保现场,戴防护;重大事故24小时内上报。 | ||
| 执行要求 | 发现事故马上处理并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填表,重大事故七天内交报告,二十天内写调查书;按“三不放过”查原因、教育人、定措施。 | ||
【章名】第十九章事故管理
第一节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四百零九条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三)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四)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六)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七)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九)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第四百一十条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第四百一十一条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
第二节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第四百一十二条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百一十三条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1989〕公发26号令)执行。
第四百一十四条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百一十五条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和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百一十六条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抢险与救护
第四百一十七条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四百一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第四百一十九条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第四节事故报告程序
第四百二十条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第四百二十一条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
第四百二十二条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四百二十三条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四百二十四条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百二十五条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第五节责任划分
第四百二十六条企业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二十七条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第四百二十八条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第四百二十九条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四百三十条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四百三十一条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第四百三十三条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六节调查和处理
第四百三十四条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第四百三十五条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四百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百三十七条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
第四百三十八条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急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四百三十九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百四十一条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百四十二条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应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章名】第二十章附则
第四百四十三条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或修订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四百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化学工业部解释。
第四百四十五条本制度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1980年以(1980)化调字第1488号文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章名】附件:《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文说明
本《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其中,仅对企业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定,各化工企业还应根据《制度》中提出的这些原则要求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为方便于实施单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制度》,我们编写了《制度》有关条文的说明,对《制度》中有可能在理解上产生分岐的条款进行适当的解释,或对某些规定的出处作出注解,一般从简。
1.第二条“凡化工企业……”
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制造、化工基建施工单位的行业特点很突出,因此,这些行业除了需执行本制度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执行与其行业有关的安全制度。
2.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应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亲自过问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中发〔1978〕67号文中已作过明确要求。
3.第九条(五)关于“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
国发〔1979〕100号文《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第九条中规定。
4.第十八条(二)关于“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劳动部〔1988〕劳字第48号文《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见该文的附件一“《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编写提要”。
5.第十八条(二)关于“……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
《制度》中所引用的标准均不写标准年号,只写出标准名称和标准号,执行单位则按最近年号(即最新版)的标准执行。
6.第二十一条关于“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需要企业的各个主管部门(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协力完成,安全部门主要起检查和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的执行。
7.第二十二条关于“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制度》中未提到厂外交通事故,厂外交通事故可以由保卫部门代表企业进行处理,也可以由企业负责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8.第二十一条(七)和第二十二条(四)都有动火管理职责,是因为此项工作在这二个部门中都涉及,同时考虑到目前除大多数企业的动火管理由安全部门管理外,还有一部分企业的动火管理一直由防火(保卫)部门管理,或两个部门共管,为了不打乱企业现有的分工,具体某一个企业由哪个部门管理动火,则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
9.第四十八条关于“安全作业证发给……”
本条款强调了职工独立从事作业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一定资格后才能进行,这区别于新职工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是不发安全作业证的。领取安全作业证的考核内容包括了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安全、工业卫生和岗位操作、管理等综合内容,职工领取了安全作业证,证明该职工已基本掌握本岗位应具备的操作知识和技能,不须领取其它证。
10.第四十九条关于“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取得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只证明本人掌握了本工种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但这不等于掌握了本化工企业这个特定的环境里作业的安全基本知识,所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双证方可从事独立作业。
11.第五章“工艺操作”仅对化工生产的正常运行、开车、停车各个环节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基本要点作了规定。
12.第六十八条关于“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
指这一要开车的系统或车间停止一切检修(动火),无关的系统或车间,只要有足够的防范措施,是可以检修或从事其它作业的。
13.第六章“生产要害岗位”中所指的要害岗位是从化工生产这个范围讲的,和保卫、消防这个角度讲的要害岗位有不同的含义,所以这里称谓“生产要害岗位”。
14.第八十六条关于“……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技术规定》(cd90a4)中规定“设置自动测量仪器装置,对场所内任一发散和易积聚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进行测量,当气体或蒸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50%时,能可靠地发出信号或切断电源”。本《制度》将信号动作值规定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联锁动作规定在爆炸下限50%以下,以达到早报警、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生产的目的。
15.第一百关于“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我部规定的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三类动火,与公安部的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相对应。
16.第一百零五条(三)关于“使用测爆仪……,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测爆仪的标定,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的个体规定执行。同时,在选用测爆仪时要选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专用产品。
17.第一百四十条关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得低于0.05兆帕(mpa)……。”
充装气体气瓶通常以留余压计算,一般要求不低于0.05兆帕,对充装液化气体的气瓶,一般以留余重计算,如液氯应按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规定执行。
18.第一百五十九条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当地有关部门一般指公安部门、环保部门或劳动部门。
19.第一百六十条关于“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剧毒物品的包装用品处理以及洗涤,必须考虑到不引起环境污染和二次污染。在处理后需将污物废弃或排放,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20.第一百九十三条关于“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由于低压总盘一般不是单一回路,而是多回路,有的是多路电源送入,作业条件比较复杂,故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21.第一百九十五条关于“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本条仅指食盐电解整流而言,其它电解整流的运行人员应执行本专业所制定的安全规定。
22.第二百二十一条关于“……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内容、作业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监护人等,如施工与生产车间有关联,还应提出和有关生产车间协调、配合等事宜。
23.第二百四十二条(三)关于“挖出土方堆放位置……。”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通常取0.8米,沟道拐角处不小于1.5米,但由于土质不同,开挖沟、渠、坑等的深度不同,堆放位置也有所不同,详细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24.第二百四十三条关于爆破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7822-)执行。
25.第二百四十四条关于“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
包括临时检修和抢修,都应办理检修任务书,特别是临时性抢修,往往伧促上阵,慌乱中顾此失彼,更容易发生事故,所以,临时检修或抢修同样要求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向检修人员作情况交底。以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26.第三百二十六条关于“安全车辆”
指经检查合格的机动车辆,在进入化工企业厂区内行驶前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车辆。
27.第四百零九条(五)关于“火灾事故,指……都为火灾事故。”
根据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1989〕公发26号文第三条、第四条中的规定“所有火灾不论损失大小,都列入统计范围。”
28.第四百一十二条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计算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第43号)中的规定:
a.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的。
b.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c.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1万元的。
d.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作业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的。
29.第四百一十三条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计算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中的规定:
a.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b.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五万元以上。
c.不具备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事故。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
| 适配人群 | 安全生产管理员,部门风险协管员,班组风险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作业活动辨识,设备变更管理,现场异常处置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安全风险,少出事故,让技术操作和日常管理都按标准来。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干评估,建危险源档案,定期更新。各部门都要参加评估和控制。 | ||
| 核心条款 | 全员分部门辨识危害,岗位汇总结果,评估组织定风险等级,现场看危险点,定控制办法。 | ||
| 执行要求 | 每季度部门自己评一次,安全部门检查效果。全年公司统一大评一次。有新设备、新法规、机构调整这些情况马上重评。评完马上培训员工。 | ||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 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 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 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 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 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 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 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 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 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 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 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 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 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7.1 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 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 风险管理的培训
8.1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冶金企业安全基础设施
| 适配人群 | 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登高作业,开挖施工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安全设施坏了出事故,让防护罩、护栏、盖板这些一直好好的,保护大家干活时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各厂部科查自己地盘的设施;检修车间修设施;安全部管全局、做考核。 | ||
| 核心条款 | 谁管哪块归谁负责;不能乱拆乱动;要动必须先申请,还要做临时防护;干完活马上恢复,等安全部验收。 | ||
| 执行要求 | 检查发现坏的当天报修;维修要按时做完;没按时修、乱动工、没防护都扣钱;扣的钱一半奖给修的人;安全部随时查、月底算账。 | ||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杜绝因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机具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各层作业平台及平台的阶梯、护栏;沟壕、坑洞盖板、围栏;安全通道、作业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等。
3 职责
3.1 各厂、部、科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对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3.2 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维修。
3.3 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安全设施的管理和考核。
2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基础设施采取区域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谁损坏、考核谁的原则,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
4.2 安全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职工作业时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或损坏。确因检修或施工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或开挖坑洞、沟壕,开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科申请,同时做好可靠的临时防护和保护措施,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方可动工。
4.3 在检修或施工作业完成第一时间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可靠的恢复,并通知生产安全科验收后,方可拆除临时防护设施。
4.4 安全基础设施责任分工
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执行。
4.5 维修责任分工
按照设备维修分工执行。
4.6 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考核办法
1 机具旋转部位防护罩没有或不起作用一处考核所辖负责单位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100元。
2 登高阶梯损坏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50元。
3重点部位平台防护栏杆、安全通廊防护栏损坏,一米以内按200元、超过1米按每延长米200元累计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 其余各处防护栏杆按每延长米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50%比例考核。
5 各处平台上损坏出现坑洞一处按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6 对临时检修移动、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随意动工的一处考核责任者5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7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施工开挖的坑洞、沟壕一处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临时防护考核10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8 安全基础设施的维修、恢复按安全隐患整改对待,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9考核的奖金50%用于整改这些隐患维修单位的奖励。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水泥企业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生产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管理,设备检修维护,新建工程投产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少出事,别受伤,设备也别坏太早,顺顺利利把活干完。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管总,生产部安全环保具体干。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组长盯现场,员工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设备不能带病用,危险地方要有防护,用电要安全,干活必须按规程来。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公司查一次,部门查两次以上,班组天天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改不了就上报。事故要立刻报、马上救、五天内写清原因。 | ||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 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适配人群 | 安全科信息员,二级单位负责人,生产调度人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整改,建设项目检查,设备设施巡检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出事故,减少隐患,让公司生产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公司领导批大隐患和钱;二级单位组织排查整改;生产部管停产指令和运输;设备部查建筑设备;人力部管纪律和消防;财务部专款专用;工程部管工地;安全科编清单、盯整改、录系统。 | ||
| 核心条款 | 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发现隐患要登记、上报、整改;重大隐患必须马上报、马上填表上网。 | ||
| 执行要求 | 班组每天查,部门每月报,安全科每15天登系统;一般隐患当天处理,重大隐患立即停、立即报、立即定方案;整改要有人、有钱、有时限、有措施;发包出租也要签协议明确责任。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开展必须检查项目内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财务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安全科:
1、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公司各相关人员在湖北省统一编制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标准,确定隐患排查的频次,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及时修订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或督促本公司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对重点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4、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安全科信息员至少15天要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一次隐患的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工作。重大隐患安全科信息员要立即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附件: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第十六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安全设施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设施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临边防护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更安全,提醒大家注意危险,别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买和做安全设施,项目部领用或自己做,各施工单位管好自己地盘。 | ||
| 核心条款 | 挂标语和标识,划责任区,设防护和盖板,危险处晚上挂红灯,不能乱动设施。 | ||
| 执行要求 | 马上做,现场必须有标识和防护,安全部检查,项目部每天看,发现缺的立刻补,每月报情况给安全部。 | ||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
| 适配人群 | 车间班组长,安全管理员,生产主管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日常巡检,设备安全点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检查有内容有形式有整改步骤,快点发现隐患,赶紧改掉 | ||
| 职责分工 | 各车间和各部门负责查问题、做记录、落实整改,谁管的区域谁盯紧 | ||
| 核心条款 | 要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操作、查设备,每项都得看仔细,不能漏 | ||
| 执行要求 | 检查要定期做,问题当场记下来,整改必须限期完成,整改后要复查,留好记录备查,部门负责人要签字确认 | ||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家具企业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管理,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预防 |
|---|---|---|---|
| 制度目标 | 让单位不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安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 ||
| 职责分工 | 法人总负责;安全部门建机构配人;各部门落实责任制;财务保障钱;培训部门组织学习。 | ||
| 核心条款 | 建制度规程,配防护用品,告危险因素,管重大危险源,查设备安全,防职业危害。 | ||
| 执行要求 | 马上开始做,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部门盯进度,发现不按要求的要马上改,记录留底备查,领导每季度听汇报。 | ||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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