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管理制度(一)

适配人群保密员,涉密岗位人员,集团高管使用场景战略决策,投资评审,人事任免
制度目标防止秘密外泄,保护公司和国家利益,让工作能正常开展。
职责分工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综合事务部具体执行,各企业配保密员,领导审批密级。
核心条款秘密文件要标密级,不准私自复制摘抄,不准在非保密设备处理,不准对外乱说。
执行要求文件收发传递要登记,保管必须锁进柜子,外出携带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理,调动时清退材料。

企业保密工作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 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 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 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 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 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第四章 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公司保密制度【2】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一):q企业保安

适配人群保安组长,保安领班,一线保安员使用场景厂区出入口,巡逻巡检,消防应急
制度目标让保安更懂规矩,守好公司人和东西。别出事,干活更利索。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大方向;保安组长盯日常;领班管自己班;保安员守门、巡逻、防火防盗。
核心条款要穿整齐衣服站好岗;查人查车不能乱来;不能打人骂人扣东西;发现不对马上报。
执行要求每天提前十分钟列队交接;巡逻路线不固定;服装仪表有标准;记录要写清楚;领导随时检查,不按做就提醒或处理。

1.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强化管理、提高保安员的思想和专业水平,确保公司人员、物资财产安全。同时对保安队伍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管理职责

3.1 行政部是保安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整个保安队伍的管理指导和建设;

3.2保安组长是全体保安员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

3.3保安领班负责本班次厂区的保安管理及安全管理;

3.4保安员的管理职责:

3.4.1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维护所管辖区的正常秩序;

3.4.2保护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4.3纠正服务区内违章行为,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或交服务区主管部门;

3.4.4做好管辖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4.保安管理工作内容与要求

4.1保安员的上岗条件

4.1.1保安员的基本条件:年龄在20岁至40岁之间,身高1.70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或具备保安工作经验者;

4.1.2保安员的素质要求:热爱保安事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精通保安服务业务,熟悉法律政策;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分析判断力,会做群众工作;沉着机智多谋,英勇善断;体魄健全。

4.2保安员的权力

4.2.1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有权进行验证、检查;

4.2.2对发生在公司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权力;

4.2.3对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

4.2.4有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并向上级报告。

4.3保安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4.3.1保安员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无人身搜查权,不得扣押或没收他人证件和私有财物,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4.3.2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4.3.3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4.4保安员的纪律

4.4.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在保安权限范围内进行保安服务;

4.4.2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安员职责,做到准时上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上班时间不喝酒、吸烟、 做私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亲友,非当值保安人员,未经保安组长允许不得在岗位上长时间逗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4.3做到文明执勤,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办事公道,热情为客人和员工服务;严禁出现刁难人,打骂人,侮辱人格的行为;增强互助互爱,共同提高,维护队伍内部团结;

4.4.4对进出物资严格按公司《物资出厂放行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 是非分明。不被金钱、物质、美色所诱惑腐蚀,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及纵容包庇坏人、陷害好人;

4.4.5严守公司秘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及客户的一切文件、数据。 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

4.4.6爱护公司财物,遵守公司设施与场地的使用守则,保安员损坏公司的财物或设施,公司可按被毁坏物品价值扣除相应工资作为赔偿。严禁监守自盗或勾结他人偷盗,如犯有偷窃行为,将会被立即开除而不给予任何补偿,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7保安须廉洁奉公,所有保安人员在遇他人赠送礼物(礼品、红包等),必须第一时间礼貌向其拒绝,在对方非留下不可的情况下,需第一时间向领班汇报并作好礼物收受详细记录,绝不允许私自处理外来礼物。

4.5保安员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4.5.1保安员着装要求

4.5.1.1保持制服整洁统一。夏服:上衣扎入裤内、打领带;冬服:内穿衬衣、衬衣下摆不得外露;冬季与夏季工作服不能混穿;不得戴歪帽、敞开外衣,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束紧,武装带必须扎紧并按规定佩戴厂牌、肩章;

4.5.1.2制式外衣衣袖、衣领处不得显露个人物品,服装口袋里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以影响外观;

4.5.1.3着制服时要统一穿黑色皮鞋和深色袜子,保证无脏物,皮鞋黑亮干净;

4.5.1.4非上班时间或非公差,不得着制服外出;

4.5.1.5每个班次的保安服装必须统一,要换装整班全体队员需全部换装必须着装统一;正确佩戴工作证(统一左胸袋口盖1/4处);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 不袖手、背手,不将手插在衣袋里。

4.5.2保安员仪容仪表要求

4.5.2.1仪容仪表端庄,不得蓄长指甲,不准烫发、染发,留长发、胡须;

4.5.2.2不准佩戴饰物上岗,当班时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4.5.2.3站立时,按军姿标准站立(立正或跨立),不准依靠墙壁或其它物体;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不得前顶后靠;

4.5.2.4上班行走时用正规齐步,步速按军训内容规范要求;两人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

4.5.2.5不得在岗位上出现吹口哨、哼歌、跺脚、伸懒腰等有伤风雅之行为;

4.5.2.6态度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貌,上级领导、客户、高级访客经过时必须敬礼;

4.5.2.7执勤时,必须以理服人,处理问题要保持冷静,语气温和、婉转,不能和对方发生冲突;

4.5.2.8工作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要“请”字当头,“谢”字当尾,谦意不离嘴;切忌粗言秽语,不得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不准与客人争吵。

4.5.3保安员的工作技能要求

4.5.3.1能熟记厂区的基本情况;熟悉厂区内消防设施及通道的具体情况;

4.5.3.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4.5.3.3能熟练掌握操作相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如电梯、厂区大门、各种灭火器材等。

4.5.4保安员站岗及巡逻要求

4.5.4. 1站岗

a) 南大门: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窗口形象,在白班(7:30---19:30)必须保证有1人在外站岗,其中7:30―12:30、13:30――18:30必须以跨立姿势站在岗台上(由该岗位两队员自行轮流换岗);

b) 北大门:员工上下班时需保证两人在外维持秩序并进行安全检查,遇外来人员、车辆较多时必须有1人在外执勤、指挥。

4.5.4.2 巡逻

a) 巡逻人员必须清楚厂区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并上报;

b) 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上报上级领导或及时知会各相关部门);

c) 对巡视情况要详细记录;

d) 巡逻范围:厂区内各区域和厂区外近围墙地带;

e) 巡逻的时间和路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时间不定时,路线常变换”的原则;

f) 在巡逻的方法上,可采取徒步、骑自行车巡逻与站立观察相结合,重点部位潜伏与听相结合。

4.5.5保安人员交接班要求

4.5.5.1接班保安人员提前10分钟在南大门前的广场列队集合;

4.5.5.2接班领班负责整队,清点上班人员是否到齐,领班不在时可由组长指定人员负责带队;

4.5.5.3整理着装完毕后,领班进行接班前讲话,交待当注意事项,然后整队(领班要将每次班前训话作好记录,每周交到组长处汇总)。

4.5.7消防管理要求:

保安员身兼义务消防员,在平时工作中应积极参加消防技能的学习培训并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在发生火灾时应全力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灭火抢救工作。

5.保安员处理问题的原则、方法

5.1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依法办事,执行制度,不徇私,以理服人”;

5.2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应采取不同方法处理;对一般违反法规的问题如纠纷,可通过说服教育办法解决,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和,千万不能让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解决;

5.3在处理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违反情节明显轻微不需处罚的,可当场教育,违反治安管理应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罚;对个别违法犯罪人员,应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份子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6.培训

为培养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保安队伍,必须对保安人员进行常规性的军事化、规范化的学习和训练。保安培训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体能培训、军事训练、消防培训等。所有学习及培训课程属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各保安员必须积极参加,努力提高自身各项素质,如有怠工或私自不参加者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理。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一):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部人员,财务预算专员使用场景在建项目部,安全资金计划,隐患整改治理
制度目标让公司和项目部有钱搞安全,达标法规要求,慢慢变好。
职责分工工程安全部管解释;安全质量部联合财务审计查执行;项目部自己编计划报备。
核心条款每年至少花收入1.5%;钱只能用在安全培训、防护用品、设备维护、隐患整改、应急演练这些事上。
执行要求每年编安全资金计划,放进财务预算里;要报工程部备案;安全质量部每年一季度查上年落实情况;不照做会被处理。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____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