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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10-17 06:59:50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危货驾驶员,押运员,车队调度员使用场景危货运输,装卸作业,长途行车
制度目标管好驾驶员,少出事故,安全跑车,别让油品运输出岔子。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解释制度,安全质监部盯安全学习和检查,车队负责初审和备案。
核心条款危险品司机要持证上岗,定期学安全、查车、签合同,懂货物特性,出车前后必须检查车。
执行要求司机得按时参加培训考试和演练,每次出车前中后查车,超400公里配双司机,行车每2小时查货,连续开4小时必须歇20分钟。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驾驶员的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自有车队车辆、合作单车及承运车队所有驾驶员。

第三章 驾驶员要求

第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344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

第四条 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第五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

第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第七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 运输车辆要求

第九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十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十一条 机动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未配备两名驾驶人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保持休息;

第十二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十三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第十四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铅封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第五章 驾驶员装卸及行驶要求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装卸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二)严禁吸烟;

(三)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第十七条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第十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十九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 h应休息20min以上;24 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第二十一条 危险货运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途中驾驶人、押运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人员稠密场所,夜间休息时应选择成效人员稀少的地方;

第二十二条 驾驶人要严格利用汽车仪表记录,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动态,保证安全运输行车。

第二十三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第二十五条 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分公司安全质监部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第二十六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外,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意外时应该按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汇报并报保险和交警处理。

第二十八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住处应由如下顺序传递,方能确保我方利益不受侵害。

(一)汇报公司安全质监部

(二)报告保险公司,并督促其速到现场。

(三)报交警。

(四)当事人写出事故真实过程书面材料,并按书面材料记载内容向各方表达。

(五)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gps监控中心

适配人群GPS监督员,监控值班员,安全质监人员使用场景车辆调度监控,报警事件处置,值班日志记录
制度目标让gps监控系统一直好好干活,不出毛病,盯住车辆不跑偏。
职责分工安全质监部管总,gps监督员主干,别人不能乱碰设备,管理员安排活儿。
核心条款不准私用软驱光驱,不准下网程序,不准擅离监控台,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乱动设备。
执行要求值班必须在岗,日志当天填完,换班要领导点头,报警马上处理,故障三天内搞定,记录要写清,领导会抽查本子。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gps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gps监控的归口部门是安全质监部,由gps监督员负责。

第三条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监控计算机的软驱和光驱,不允许从互联网下载任何程序,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条 gps监控设备属监督员负责,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允许操作。

第五条 操作计算机与设备应该按照正确的操作进行,进入监控岗位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应该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第三章 工作规定

第六条 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在工作范围及权限内工作。

第七条 严禁使用公司专用服务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性,不得擅离职守。监控台前必须保证有一个人在值班。

第九条 监控岗位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公司财产,使用者必须爱护公物。

第十条 办公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条款如有违反,罚款50元/次。

第十一条 事假:须提前安全质监部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病假:需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gps监控人员征得主管同意方可换班。

第四章 工作记录

第十四条 当班值班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第十五条 值班员除本人工作笔记外,还要配备专门值班笔记本,用于分类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接听的新问题、报警处理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重要信息要输入电脑备档。

第十六条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下一班值班人员上班时第一时间应与原值班人员沟通并由值班人员查阅签收值班日志。确定当天是否有最新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七条 公司负责人应该定期核查值班日志。

第五章 监控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主动对营运车辆进行监控。个别车辆要重点测试、观察。

第十九条 客户查寻车辆记录,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查询。

第二十条 对于监控情况应按公司专门的表格填写。

第二十一条 要保持gps监控岗位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第六章 报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现报警后要冷静、并认真地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程序分别处理不同的报警情况。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报警情况应做简要记录,重要文件要备档。

第二十四条 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第七章 故障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现故障情况,应该由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故障处理措施,并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三天内有故障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 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于故障情况应做简要记录,详细情况由管理员记录。

第二十七条 对于疏忽职守、出现系统故障而不能及时察觉者,应负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

适配人群调度管理部人员,安全质监部人员,驻站操作人员使用场景油品运输途中,炼厂装车作业,驻站卸油操作
制度目标管好数量和质量,让账目对得上,减少油品损耗,保证运输安全,数据要准要快。
职责分工调度管调运量统计和核对;质监盯装卸运输、处理纠纷;大车队和两站盯装卸环节,发现问题马上报。
核心条款装车前查罐体清洁,不合格不装;前三车取样留样;卸车按票统计;全程票据上传平台。
执行要求装车后立刻传票,卸车后马上核数;每天跟炼厂对前一天量,每月跟车队对总量;gps监控发现违规马上拦、记录、报;质监不定期路上抽查。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 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 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 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 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 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 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 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 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 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 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 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 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押运员

适配人群押运员,危货驾驶员,车队安全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危货运输,装卸作业
制度目标管好押运员,减少出事可能,让油品运输更稳当些。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制度。押运员要配合司机干活,检查车辆和货物,盯紧装卸过程。
核心条款装车前查消防用具、标志、阀门;装车时核对单据、看包装、不超载;途中盯司机、停车值守、遇险快报警。
执行要求每次出车都得按步骤做,装前查、装中盯、途中守、卸时核。队长抽查,安全员不定期检查,发现不对马上改。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押运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押运员的管理,降低或避免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自有车队车辆、合作单车及承运车队所有驾驶员。

第三章 装车前操作要求

第三条 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第四条 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第五条 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 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第七条 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第四章 装车时操作要求

第八条 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第九条 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第十条 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第十一条 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第十二条 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第十三条 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第十四条 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第五章 运输途中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 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第十六条 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第十七条 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车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第十九条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第二十条 运输途中需停车时,必须远离公共场所、政府部门、重要建筑物,居民聚居区等地,押运员必须在车旁值守。若不得已要在上述场所停车,押运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且需征得分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第六章 卸车操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第二十二条 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三条 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第二十四条 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停车场

适配人群车辆管理员,危货押运员,停车场巡检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危货运输,专用停车区
制度目标管好停车场,让停车安全有序,不出事,不乱停,保护人和车。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是主管,日常管、维护、检查;专人盯场地,24小时巡,防火防盗;来访登记,火种收走。
核心条款划禁区、挂警示牌;配消防环保设备并常检查;专车专用区;禁闲人进;车进出必须登记。
执行要求设备要常查常换,记录留底;巡视不能断,重点看火和偷;登记本天天用,谁来谁走都写清;车辆管理部随时查落实情况。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停车场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车辆管理部,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停车场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停车场要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停车场周边划定禁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四条 停车场要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第五条 停车场地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

第六条 在停车场地严禁闲杂人出入,有人来访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

第七条 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增值税发票

适配人群发票专管员,财务资产岗,承运业务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承运开票,进项认证
制度目标管好发票,不让开错、丢掉、乱用,保证公司交税对,账记得清。
职责分工财务资产部全权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干活。发票专管员具体操作领票、存票、开票。
核心条款发票放保险柜。开票要真实业务。不能给别人开,不能代开,不能买票。专用票三联不能少。
执行要求开票后马上存好。每月装订存根。认证要在180天内完成。交接要填单子。丢了马上报税务和公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财务资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三章 范围

第三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发票)

第四章 规定

第四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一)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二)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三)记账联,作为承运方核算承运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账联与发票联组成。

第五条 发票的领购、保管

(一)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票领购。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资产部门保险柜。

(三)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四)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照规定装订成册,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五)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六)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七)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八)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九)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承运油(气),应税劳务,根据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 对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核对以下内容:

(一)字迹清楚。

(二)项目填写齐全。

(三)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四)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五)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六)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八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资产部门做发票认证及账务处理。交接时要填写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附件)

第九条 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 增值税进项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水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第十三条 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运输车辆

适配人群押运员,危运驾驶员,车辆维修工使用场景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作业,出车前检查
制度目标管好危险品运输车,防止出事,保障安全,让车能正常跑。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管证照、维修、保养、检查;维修人员按标准洗车、修车、配防护用品。
核心条款车要有五证;必须装gps、配灭火器;维修要按时做、去合格厂、修前先清洗消毒。
执行要求出车前后查设备;维修后要检测合格才能用;每月检查两次场地和车,记好本子,问题马上改。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证照办理,安全设备配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 车辆管理要求

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车辆必须gps安装完好,并且配备灭火器。

第五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第六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九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第十条 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原料油气调运质量

适配人群石脑油卸油班,承运单位负责人,调入单位驻站员使用场景石脑油调运,液化气接收,渣油卸车
制度目标管好原料油(气)调运质量,防止油品出问题,让化验、装卸都按规矩来。
职责分工安全质监部管总,石脑油卸油班干活。石化厂、承运单位、调入单位一起采样、脱水、签字。
核心条款装车前要脱水签字,卸车前核铅封,采样必须双方在场,目测不合格就停用。
执行要求每次装卸都要现场操作,留样化验,分析单要三人签字,不合格盖章,样品得留着,运费里扣罚款。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原料油(气)调运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原料油气调运的质量管理,根据甲方要求及调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石脑油调运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全质监部,负责石脑油调运质量监督及质量纠纷处理。

第三条 安全质监部石脑油卸油班是石脑油调运质量监督的执行机构,负责与石化厂员工一起化验石脑油,若石脑油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报备安全质监部领导。

第三章 装车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由调出单位在装车前给承运单位负责人出具大罐分析报告。

第五条 装车前调出单位与承运单位双方负责人共同到该储罐进行脱水,无明水时,颜色正常,双方确认签字,方可装该罐油品。

第六条 装车后,对前三车进行采样,留样。采样时调出单位与承运单位负责人双方应共同在现场。

第四章 卸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卸车时,每放进一批次车辆,调入单位与承运单位驻站人员共同核对铅封号,检查并核对完好后方可拆铅封。否则不予卸车,并按不合格对待。

第八条 拆除铅封后由调入单位与承运单位驻站人员共同现场脱水,确认无明水后方可单车采样。

第九条 采样时调入单位与承运单位驻站人员应同在现场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在现场的,不得采样。

第十条 采样后现场进行目测,发现颜色异常、含杂质、浑浊等情况的,调入单位就可认定该车油品为不合格油品。

第十一条 现场采样目测合格的油气进一步分析。

第十二条 化验分析合格的车辆方可卸车。

第十三条 化验分析合格的车辆先卸入卸车罐,卸车罐转油前要对该罐进行一次全分析,合格后方可转入原料罐。该罐在进行全分析时,不得继续进油,应倒罐后再卸车。

第十四条 对所有不合格油品的车辆,调入单位必须在该车调拨单上盖不合格章,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章 化验分析规定

第十五条 所用采样器具应符合有关国标规定。

第十六条 原料油(气)的主要质量控制指标

(一)液化气:

1.丙烯含量:延炼≥33%(v/v)、永炼≥30%(v/v)、榆炼≥35%(v/v)

2.c2含量≯0.5%(v/v)

3.c5和c5以上含量≯3.0%(v/v)

(二)石脑油

1.干点≯170℃

2.硫≯600ppm(m/m)

3.溴价≯2.5gbr/100g油

4.氮≯5ppm(m/m)

5.砷≯100ppb(m/m)

6.无明水

(三)1#渣油

1.水≤0.2(m/m)

2.密度:实测

(四)2#渣油

1.大罐水含量≤0.3%

2.密度小于等于1000kg/m3

3.固含量≤5.0g/l

4.单车接收含水≤0.5%

(五)mtbe纯度≥98%

(六)催化柴油

1.密度:870-910kg/m3

2.闪点≮65℃

3.凝点≯9℃,

4.95%回收温度≯370℃

5.含水≯0.03%(m/m)

(七)柴油

1.终馏点最小371℃,最大420℃

2.总氮:实测

3.总硫:实测

4.色度(astm)≤4

5.不含自由水

第十七条 所有不合格分析报告单要盖单项不合格章。

第十八条 化验分析单必须具有采样人、化验人、审核人的签字。

第十九条 当大罐分析出现异常时,必须报告领导并自行复查,以确保出具报告准确无误。

第二十条 单车化验分析时,每批次车辆中随机取一车的样品进行馏程分析。

第二十一条 对不合格的油品要保留好样品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和炼化公司相关部门。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二条 凡是被污染(化验不合格)的油品:

(一)被污染油品由承运车队自行处理,按所承运油品的市场价格赔偿所有损失,并处以3倍于油品价格的罚款。

(二)以上费用由调度管理部统计并交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根据提供的数据,在结算运费时从运费及押金中扣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车队管理员使用场景公务用车调度,长途出车保障,夜间值班用车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让车多干活少花钱,安全第一,服务好工作。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统一管车、派车、修车;办公室主任安排用车;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记录。
核心条款车必须停公司楼下或停车场;修车买件要填单审批;出车必须有派车单;不准公车私用、带车回家。
执行要求用车提前填单报办公室;出车前检查车况;每天汇报运行情况;违章罚款自己掏;雨雪天原则上不动车;记录要天天写清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费用,以安全服务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第三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条 车辆必须集中停放管理,不出车时统一停放办公楼下,凡因工作外出应停放在停车场,并有保安人员看管;禁止将车停放在别处和私人住处,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第四条 杜绝私自修车,私自购买车辆用品必须严格填写车辆维修单,报办公室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购买,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第五条 公务车驾驶员出车由办公室统一指派,并开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时出车,应电话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回办公室补开派车单。

第六条 非公务用车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原则上即送即返。

第七条 实行专人专车制度。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行车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第八条 统计人员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及公里数工作,配合办公室主任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如因公务用车,不需要驾驶员同行,必须报公司经理批准,驾驶员做好出车、收车记录,否则发生违章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在法定长假和事、病假期间,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名义和利用工作之便带公车回家,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章 车辆使用制度

第十二条 定向服务车辆。该部分车辆确保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定向服务车辆的形势范围由用车领导确定,未批准驾驶员擅自超出正常服务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自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机动车辆。该部分车辆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公司各科室公务情况调派使用,办公室主任根据用车的时间、线路、人员情况和应急程度科学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办公室主任每天应在第一时间掌握当天车辆使用状况,以便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 各科(室)因公务需要用车,需填制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根据服务对象、任务,统一安排用车。驾驶员本人不得私自出车。

第十六条 公司车辆原则不外借,确定需要借出的,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七条 夜间设值班车,仅限在交口河镇服务,负责晚间的公务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出车,应在下班前通知车队单独安排车辆。夜间值班车辆一律不上长途,夜间值班司机不得为外单位任何人员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八条 如有范围在往返200公里以上且外出3天以上的,必须在出车前对车辆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做全面检查,禁止问题车辆跑长途。

第五章 车辆安全制度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顺利的完成任务。

第二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酒后驾车,处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务合同。因酒驾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另做出书面检查,二次发现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违章操作,违章行驶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单位不予支付。驾驶员应及时缴纳罚款,不得影响车辆正常审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限速要求,没有要求的,高速公路、地方道路、山区公路、油区道路行驶,时速分别控制在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 40公里以内。连续驾驶两小时,要强制休息20分钟,驾驶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超过规定时速,接打手机,驾驶时间超过两小时不休息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并停车学习3--5天。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以便掌握车况,适时安排车辆运行。

第二十五条 雨雪天气,原则上不许动车,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向公司经理汇报批准后方可动车。要低速行驶,防止路滑,必要时安装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在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协助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善后工作,如擅自处理,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需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可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或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的处罚决定

(一)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致死人命或损失达五万元以上(含五万)

1.负主要责任的:

(1)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2)解除劳务合同。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停车学习30天。

(2)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二)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五万元以下,

1.负主要责任的;

停车学习15--30天。2按免赔部分的30%予以罚款。

(1)学习10--20天,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2万元以下

(1)写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20%予以罚款。

(1)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的10%予以罚款。

(四)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2)按免赔部分10%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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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于驾驶员发生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处以停车学习一月,以观后效。

第六章 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第二十九条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修,并填写准修单,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三十条 车辆维修必须到具备修理资质和专业技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司机必须全程跟踪,严把维修质量关,维修后的百元以上零部件交回办公室。出车途中出现故障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后经公司经理请示认可后,就地修理。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应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每日要清洗,以防生锈。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一视同仁,要热情、礼貌,车内客人谈话时,应关闭或关小音乐;接送来宾或客人,应具备基本礼节,主动打招呼。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工作联系。管理员因公务无法与驾驶员取得联系的,首次批评教育,两次以上处以50元现金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不准私自动用公司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须办公室主任同意;严禁利用公司车辆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需要离开单位时,除履行公司的请假制度外,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下班或收车后车辆停在指定位置,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司机负责,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种行车记录要认真填写,备考。

第三十八条 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交给它人学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罚款500元,或解除劳务合同。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由该驾驶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第四十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领导讲话内容,违者造成影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及严肃处理。并解除劳务合同。

第八章 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十一条 油料开支,根据不同车型、使用年限,特制定以下车辆油耗:捷达:10公升/百公里、帕萨特12公升/百公里、皮卡:14公升/百公里。超出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过路过桥费,按车次对车辆费用结算,一趟一报。

第四十三条 单次出车往返二百公里以上每天差旅补助65元,不单独补助伙食费。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及差旅补助,由用车部门核销,驾驶员单独出差服务,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超过160元。

第四十五条 每月驾驶员应将当月票据交由办公室,经核实派车单无误后核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

适配人群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法律人员使用场景制度立项,年度计划,会审讨论
制度目标让公司规章更规范,大家知道怎么写、怎么改、怎么用,别乱来。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管计划、审核、督促、台账;法律纪检审合规;各部门写制度、学制度、落实制度。
核心条款立项要报计划,起草分总则分则附则,必须开会讨论、领导审、会审通过才能发。
执行要求新制度3个月内必须组织学习;每年1月底交宣贯计划;综合办检查执行情况,结果算进年度考核;检查要填记录表。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分 公司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结合分公司实际,参照《zz石油工贸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职能部门”)根据 实际组织起草,以分公司名义印发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等。技 术标准、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及流程等不在此列。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议印发、修订和废止、宣贯教育及监 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坚持合法合规、分级分类、利于实施的原则,科 学合理地界定分公司与所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规范管理秩序,引导、调动和发挥职 能部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核各职能部门的立项计划,编制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

(二)督促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核规章制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规章制度 会审会议,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督促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宣贯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配合规章制度的宣贯教育和检查工作;

(五)指导与检查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台账。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字审修及文件印发工作。

第七条 其他监管部门职责:

法律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负责对分公司草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管理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完成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年度计划等的编制工作;

(二)完成本部门及由本部门主办的,或配合完成其他部门主办的草案起草、宣贯教育等工 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公司的要求、领导指示、工作需要或企管、监察等意见,拟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时,应提交立项计划表。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附件1)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综合 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进行综合汇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分公司规 章制度年度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 本部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的书面申请,待批准 后予以调整。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程序应按照拟定草案、会议讨论、制度会审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在年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草案拟定工作。文本格式及文字书写应 遵循以下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 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 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多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 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部门、施行日期、是否应制定配套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废 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二号粗宋体,一级章节名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名为三号粗楷体, 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和“×.”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 分别为“第五条”、“(二)”、“3.”。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公司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 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草案起草完毕,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查;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修 改完成后将由主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草案交于综合办公室审核。

第三节 审定、印发

第十六条 会议讨论、主管领导审查、制度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草案,由综合办公室提交公 司分经理会审定。

第十七条 经分公司经理会审定通过的草案,下发到各部门及驻站,由其填写关于征求《油 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附件2),汇总意见修订后,提交由综合办公室进 行最终文字审修后印发。

第十八条 首次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在名称中标明为试行,试行期限为1-2年。

第四节 修订、废止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申请修订或废止 ,对于修订制度须填写《制度更改申请表》(附件3)。修订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

(一)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二)与分公司管理体制或生产经营现状不适应;

(三)与上级规章制度有冲突;

(四)多方反馈不利于实施,经调研属实;

(五)已试行或暂行超过两年;

(六)制度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二十条 新建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应在附则中明确相应规章制度的废止。对需废止但无新建 或修订规章制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履行程序以分公司名义发文废止。

第四章 宣贯教育、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并跟进、掌握 运行和执行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完善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对新出台

的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应于印发后3个月内,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底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宣贯教育 计划并填写《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附件4),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并 反馈上年宣贯教育的实施总结。

第二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会同监察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并 如实填《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5)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宣贯教育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公 司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或制度管理部门许可,分公司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油品调运分公司规章制度立项计划表

部门(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的目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制定依据进度计划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填表人:

附件2:

关于征求《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意见征询表

分公司《****管理办法》已完成,请各部门、驻站于*月*日之前对本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制度名称《油品调运分公司****管理办法》

意见和建议: 部门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油品调运分公司**制度更改申请表

更改制度名称申请部门

申请更改原因: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

序号页号条款号及内容序号条款号及内容

编制日期:审批日期:

附件4: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宣贯计划表

序号宣贯制度名称计划宣贯时间宣贯对象备注

附件5:

油品调运分公司**年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检查制度名称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是否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问题

制度宣贯、学习情况

是否需要从新修订

《油品调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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