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押运员,危运驾驶员,车辆维修工使用场景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作业,出车前检查
制度目标管好危险品运输车,防止出事,保障安全,让车能正常跑。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管证照、维修、保养、检查;维修人员按标准洗车、修车、配防护用品。
核心条款车要有五证;必须装gps、配灭火器;维修要按时做、去合格厂、修前先清洗消毒。
执行要求出车前后查设备;维修后要检测合格才能用;每月检查两次场地和车,记好本子,问题马上改。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证照办理,安全设备配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 车辆管理要求

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车辆必须gps安装完好,并且配备灭火器。

第五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第六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九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第十条 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停车场

适配人群车辆管理员,危货押运员,停车场巡检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危货运输,专用停车区
制度目标管好停车场,让停车安全有序,不出事,不乱停,保护人和车。
职责分工车辆管理部是主管,日常管、维护、检查;专人盯场地,24小时巡,防火防盗;来访登记,火种收走。
核心条款划禁区、挂警示牌;配消防环保设备并常检查;专车专用区;禁闲人进;车进出必须登记。
执行要求设备要常查常换,记录留底;巡视不能断,重点看火和偷;登记本天天用,谁来谁走都写清;车辆管理部随时查落实情况。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停车场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车辆管理部,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三章 停车场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停车场要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停车场周边划定禁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四条 停车场要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

第五条 停车场地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

第六条 在停车场地严禁闲杂人出入,有人来访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

第七条 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gps监控中心

适配人群GPS监督员,监控值班员,安全质监人员使用场景车辆调度监控,报警事件处置,值班日志记录
制度目标让gps监控系统一直好好干活,不出毛病,盯住车辆不跑偏。
职责分工安全质监部管总,gps监督员主干,别人不能乱碰设备,管理员安排活儿。
核心条款不准私用软驱光驱,不准下网程序,不准擅离监控台,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乱动设备。
执行要求值班必须在岗,日志当天填完,换班要领导点头,报警马上处理,故障三天内搞定,记录要写清,领导会抽查本子。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gps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gps监控的归口部门是安全质监部,由gps监督员负责。

第三条 为保证系统的安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监控计算机的软驱和光驱,不允许从互联网下载任何程序,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条 gps监控设备属监督员负责,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允许操作。

第五条 操作计算机与设备应该按照正确的操作进行,进入监控岗位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应该服从管理员的安排。

第三章 工作规定

第六条 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在工作范围及权限内工作。

第七条 严禁使用公司专用服务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性,不得擅离职守。监控台前必须保证有一个人在值班。

第九条 监控岗位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公司财产,使用者必须爱护公物。

第十条 办公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条款如有违反,罚款50元/次。

第十一条 事假:须提前安全质监部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病假:需提前向主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gps监控人员征得主管同意方可换班。

第四章 工作记录

第十四条 当班值班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第十五条 值班员除本人工作笔记外,还要配备专门值班笔记本,用于分类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接听的新问题、报警处理情况、系统故障情况等,重要信息要输入电脑备档。

第十六条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下一班值班人员上班时第一时间应与原值班人员沟通并由值班人员查阅签收值班日志。确定当天是否有最新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七条 公司负责人应该定期核查值班日志。

第五章 监控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主动对营运车辆进行监控。个别车辆要重点测试、观察。

第十九条 客户查寻车辆记录,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查询。

第二十条 对于监控情况应按公司专门的表格填写。

第二十一条 要保持gps监控岗位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第六章 报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现报警后要冷静、并认真地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程序分别处理不同的报警情况。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报警情况应做简要记录,重要文件要备档。

第二十四条 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第七章 故障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现故障情况,应该由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故障处理措施,并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三天内有故障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 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对于故障情况应做简要记录,详细情况由管理员记录。

第二十七条 对于疏忽职守、出现系统故障而不能及时察觉者,应负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车队管理员使用场景公务用车调度,长途出车保障,夜间值班用车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让车多干活少花钱,安全第一,服务好工作。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统一管车、派车、修车;办公室主任安排用车;驾驶员负责开车、保养、记录。
核心条款车必须停公司楼下或停车场;修车买件要填单审批;出车必须有派车单;不准公车私用、带车回家。
执行要求用车提前填单报办公室;出车前检查车况;每天汇报运行情况;违章罚款自己掏;雨雪天原则上不动车;记录要天天写清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费用,以安全服务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根据工作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第三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条 车辆必须集中停放管理,不出车时统一停放办公楼下,凡因工作外出应停放在停车场,并有保安人员看管;禁止将车停放在别处和私人住处,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第四条 杜绝私自修车,私自购买车辆用品必须严格填写车辆维修单,报办公室经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购买,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第五条 公务车驾驶员出车由办公室统一指派,并开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时出车,应电话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回办公室补开派车单。

第六条 非公务用车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原则上即送即返。

第七条 实行专人专车制度。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行车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第八条 统计人员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及公里数工作,配合办公室主任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如因公务用车,不需要驾驶员同行,必须报公司经理批准,驾驶员做好出车、收车记录,否则发生违章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在法定长假和事、病假期间,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楼下,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名义和利用工作之便带公车回家,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章 车辆使用制度

第十二条 定向服务车辆。该部分车辆确保公司领导的公务用车。定向服务车辆的形势范围由用车领导确定,未批准驾驶员擅自超出正常服务范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自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机动车辆。该部分车辆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公司各科室公务情况调派使用,办公室主任根据用车的时间、线路、人员情况和应急程度科学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办公室主任每天应在第一时间掌握当天车辆使用状况,以便统筹安排。

第十五条 各科(室)因公务需要用车,需填制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根据服务对象、任务,统一安排用车。驾驶员本人不得私自出车。

第十六条 公司车辆原则不外借,确定需要借出的,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七条 夜间设值班车,仅限在交口河镇服务,负责晚间的公务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出车,应在下班前通知车队单独安排车辆。夜间值班车辆一律不上长途,夜间值班司机不得为外单位任何人员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八条 如有范围在往返200公里以上且外出3天以上的,必须在出车前对车辆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做全面检查,禁止问题车辆跑长途。

第五章 车辆安全制度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顺利的完成任务。

第二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酒后驾车,处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务合同。因酒驾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事故者一切经济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者,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另做出书面检查,二次发现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违章操作,违章行驶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单位不予支付。驾驶员应及时缴纳罚款,不得影响车辆正常审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限速要求,没有要求的,高速公路、地方道路、山区公路、油区道路行驶,时速分别控制在100公里,80公里,60公里, 40公里以内。连续驾驶两小时,要强制休息20分钟,驾驶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超过规定时速,接打手机,驾驶时间超过两小时不休息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并停车学习3--5天。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以便掌握车况,适时安排车辆运行。

第二十五条 雨雪天气,原则上不许动车,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向公司经理汇报批准后方可动车。要低速行驶,防止路滑,必要时安装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在执行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协助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善后工作,如擅自处理,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需向受害者赔偿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可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或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的处罚决定

(一)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致死人命或损失达五万元以上(含五万)

1.负主要责任的:

(1)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2)解除劳务合同。

2.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

(1)停车学习30天。

(2)按免赔部分的20%予以罚款。

(二)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五万元以下,

1.负主要责任的;

停车学习15--30天。2按免赔部分的30%予以罚款。

(1)学习10--20天,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2万元以下

(1)写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20%予以罚款。

(1)写出书面检查。

(2)按免赔部分的10%予以罚款。

(四)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2)按免赔部分10%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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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于驾驶员发生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处以停车学习一月,以观后效。

第六章 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第二十九条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修,并填写准修单,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三十条 车辆维修必须到具备修理资质和专业技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司机必须全程跟踪,严把维修质量关,维修后的百元以上零部件交回办公室。出车途中出现故障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后经公司经理请示认可后,就地修理。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应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每日要清洗,以防生锈。

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对乘车人员一视同仁,要热情、礼貌,车内客人谈话时,应关闭或关小音乐;接送来宾或客人,应具备基本礼节,主动打招呼。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工作联系。管理员因公务无法与驾驶员取得联系的,首次批评教育,两次以上处以50元现金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不准私自动用公司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须办公室主任同意;严禁利用公司车辆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等侯工作;需要离开单位时,除履行公司的请假制度外,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下班或收车后车辆停在指定位置,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司机负责,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种行车记录要认真填写,备考。

第三十八条 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服从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交给它人学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罚款500元,或解除劳务合同。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由该驾驶员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第四十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领导讲话内容,违者造成影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及严肃处理。并解除劳务合同。

第八章 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十一条 油料开支,根据不同车型、使用年限,特制定以下车辆油耗:捷达:10公升/百公里、帕萨特12公升/百公里、皮卡:14公升/百公里。超出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过路过桥费,按车次对车辆费用结算,一趟一报。

第四十三条 单次出车往返二百公里以上每天差旅补助65元,不单独补助伙食费。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及随行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及差旅补助,由用车部门核销,驾驶员单独出差服务,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超过160元。

第四十五条 每月驾驶员应将当月票据交由办公室,经核实派车单无误后核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各工作站

适配人群驻站工作人员,卸油班人员,调度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液化气站,卸油作业,车辆调度
制度目标让液化气站的人干活有规矩,不乱来,不出错。
职责分工调度管理部管任务派发和执行;安全质监部管超时汇报和不合格车辆处理;各工作站配合落实。
核心条款按时完成任务;按程序办事;每天八点半前报停车和卸车情况;登记车辆时间;超时不请假就不卸车;不合格油车要登记并走流程。
执行要求每天早八点半前必须做完统计和打印磅单;车辆到站立刻登记时间;超时没请假马上报安全质监部;登记本要写清楚,不能漏;站长每天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液化气站从业人员操作规程,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所有驻站工作人员。

第三章 管理细则

第三条 驻站人员必须服从调度管理部管理,按时完成调度管理部所下达所有任务。

第四条 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各项业务,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五条 每个工作日早八点半前,将停车场停车情况和等待卸车情况以及正在卸车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六条 每个工作日八点半前打印前一个工作日卸车磅单。

第七条 对到达停车场的每一辆车辆登记装车时间及到达时间(永炼途中不超过六小时、榆炼途中不超过七小时);对超时(修车、堵车等情况)又未向gps请假的及时向安全质监部汇报,并对此车不予卸车。

第八条 对化验不合格的油(气)车辆进行逐车详细登记,按照不合格车辆处理程序进行办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各工作站以及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用品

适配人群行政人员,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部门临时采购,办公设备领用
制度目标管好办公用品,省点钱,别乱买乱用,让流程清楚点,大家知道该干啥。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管采购入库发放,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员工自己用自己负责。
核心条款每月10号前报计划,急用要写原因,领东西要登记,旧的得换新的,不能拿走或乱用。
执行要求申购得按时交,超预算自己掏钱,打印纸张要写清浪费原因,损坏照价赔,还罚一倍,离职要还东西。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分类

第二条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一)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汽车等;

(二)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三)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等;

第三章 申购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别在每月10日前,根据部门实际需要制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经理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四条 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时,需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签字;

第五条 各部门临时采购的急需办公用品或者超出半年计划范围的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制定申请,并备注急需采购或超出计划的原因,经办公室主任签字、经理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六条 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第七条 新入职行政人员,办公室发放的配套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

第四章 入库

第八条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仓库人员负责登记入库;

第九条 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供应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第五章 发放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领料单,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十一条 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发放;

第十二条 中性笔、圆珠笔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办公用品使用、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成本。

第六章 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

第十五条 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综合办公室。

第十六条 各部门将领取回的办公设备,需领用人登记,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七条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而影响本部门业务,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第十八条 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申购,如超出范围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其他部门复印、打印时,若打印过程中有浪费纸张现象,必须注明浪费原因及浪费张数。

第二十条 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罚款。

第二十一条 员工离职时应由部门其他人员与办公室人员检查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的,从应发工资中按市场价扣除,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负责人代管,若有损坏或丢失,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主管离职时,其办公用品由部门其他人员共同代管,若有丢失或损坏,部门人员共同负责,部门有新员工入职时,转让给新员工使用(新进人员可领取消耗性办公用品)。

第二十二条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 蓄意损坏办公用品的,由责任人照市场价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罚款,部门主管找不出责任人的,则由部门全体人员共同承担以上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油品调运分公司办公日常消耗品配置参照表表

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指导价格≤(元)更换周期≥(年)备注

1笔记本16k皮本150.5仅限于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领用

2笔记本32k皮本100.5

3软皮本16k本1.5

4便签纸小/大盒5

5稿纸标准本2

6a4打印纸标准包20

7a3打印纸标准包40

8中性笔0.5支1.25

9中性笔芯0.5支0.5

10墨水标准瓶802

11铅笔hb/2b 支0.7

12文件框普通个203

13文件夹标准个15

14档案盒标准个18 3

15档案袋标准个1

16u盘常规个802

17信封标准个0.25

18名片夹标准个553仅限分公司领导使用

19直尺塑料30/40/50cm把32

20胶带60mm/48mm/ 24mm/12mm卷5

21胶水固体/液体筒2

22修正液标准筒5

23橡皮2b/4b个1

24印泥标准盒8仅按部门予以配置

25印油标准盒5

26削笔器标准个252

27笔筒普通个 103

28计算器普通个402

29订书机小/大个152

30订书针薄盒1.5

31图钉标准盒2

32回形针标准盒1.5

33大头针标准盒1.5

34长尾夹小/中/大盒5

35起钉器标准个2.5 2

36剪刀标准把6 2

37美工刀标准个52

38裁纸刀标准个52

39玻璃杯标准个252仅限公司领导领用

40纸杯100支装袋17按办公室予以配置

41垃圾桶常规个103

42一体扫帚常规套18 2

43拖把常规把121

44垃圾袋标准卷4按办公室予以配置

45多功能插板标准个653

46电池5号7号节3

47抽纸普通包4仅限公司领导领用

48卫生纸标准袋20

49单面刀片标准个1.61

50彩色打印纸a4包161

51牛皮纸记录本普通本4.51

52双面胶中卷41

53记号笔标准支3

54口取纸标准页2.61

备注1.定额中未列入的办公物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预算,经审批后领用。总额不能超过本部门本年度办公费用预算。

2.上述所列均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领用,且不超过人均月消耗定额(元/月/人)。其中:公司正职不超过60元/月/人;其他经营管理类人员不超过50元/月/人;操作服务类人员不超过10元/月/人。

3.更换周期为最短周期。未列明更换周期的,各单位自行规定。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

适配人群调度管理部人员,安全质监部人员,驻站操作人员使用场景油品运输途中,炼厂装车作业,驻站卸油操作
制度目标管好数量和质量,让账目对得上,减少油品损耗,保证运输安全,数据要准要快。
职责分工调度管调运量统计和核对;质监盯装卸运输、处理纠纷;大车队和两站盯装卸环节,发现问题马上报。
核心条款装车前查罐体清洁,不合格不装;前三车取样留样;卸车按票统计;全程票据上传平台。
执行要求装车后立刻传票,卸车后马上核数;每天跟炼厂对前一天量,每月跟车队对总量;gps监控发现违规马上拦、记录、报;质监不定期路上抽查。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 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 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 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 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 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 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 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 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 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 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 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 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分公司薪酬

适配人群油品调运司机,驻站操作员,调度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油品运输调度,驻站作业管理,车辆安全运营
制度目标让工资发得更合理,员工干得更有劲,帮公司完成任务。
职责分工经理办公会拍板定政策;综合办公室负责干活、发工资、管日常。
核心条款工资分几块,基本工资、绩效、工龄、职称、补贴;驾驶员和机关人员算法不一样。
执行要求每月20日前发上月工资;考勤每天记;绩效按考核结果算;错漏下月补扣;加班要审批才给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z延长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 (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形成一套既根植于企业文化、又遵从企业人力资源哲学的全面薪酬方案,为公司积累潜能,使员工聚焦职能,并有效激发效能,促进油品调运分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将分公司的薪酬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薪酬体系成为实现分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杆;

2、外部竞争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对员工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从而保障分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

3、内部公平性原则:保证薪酬水平充分体现岗位相对价值和职务相对价值;

4、绩效导向原则: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绩效。

第三条付薪理念

为员工个人的基本能力、所在岗位价值与绩效表现付薪。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油品调运分公司聘用员工。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经理办公会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薪酬结构及水平

第七条薪资结构

根据工作及人员性质,分公司聘用员工实行两种薪酬结构: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机关及驻站人员薪酬。

自有车辆驾驶员薪酬=基本工资 补贴 其他薪资,具体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四节。

机关及驻站人员月度薪酬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 职称工资 其他薪资;其中,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的固定薪资,绩效工资为经过绩效考核后的浮动工资。

(一)岗位工资:主要反映岗位的价值和员工的岗位适应能力。以岗位价值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按员工的岗位适应性确定其岗位工资档位,鼓励员工不断取得更好的绩效表现,从而获取更高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一节。

(二)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绩效表现。鼓励员工积极提升个人绩效,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获取更高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二节。

(三)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是依据员工的能力素质和工龄等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公司鼓励员工提升个人职业技能,倡导员工忠诚于公司,从而获取更高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及职称工资标准见第三章第三节。

(四)其他薪资:包括奖金、津补贴及社保等。见第三章第五节。

第一节岗位工资

第八条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岗位设置,可以将分公司岗位划分为三个序列:管理序列、行政序列和生产序列。具体岗位的等级分布见附件1。

第九条岗位基础工资

聘用工每级岗位基础工资均对应5个档次的工资标准,各档详细工资标准见附件2。

第十条对档规则

对于____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新员工,岗位基础工资一律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第一档。对于____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将其岗位基础工资对应至岗位所在级别的适当档位上(所在层级的1-3档),驾驶员(小车班和车辆管理部救援车)直接对在所在级别3档,有兼职情况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对档。

第二节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绩效工资基数以岗位工资为基准,以发挥管理层经营能动性及倾斜一线员工为导向,具体比例关系见表1。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方式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1 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数比例关系表

岗位类别岗位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高层经理、副经理55

中层部门负责人(正职)64

部门负责人(副职)73

员工全体员工82

第三节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职称工资。

(一)工龄工资:在分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有工龄工资。通过招聘途径进入分公司的员工,工龄按照其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认定;通过调动进入分公司的员工,按照其入职时认定的连续工龄认定工龄;复转军人以入伍通知书签章时间认定工龄;劳务派遣工工龄确认依据为与分公司连续签订用工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职称工资:分公司员工取得经劳动局、人事局等机关认定的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自聘任之日起享受。具体事项按照工贸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见表2、表3。

表2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表

连续工龄阶段工龄工资标准(元/年)

10年以下12

10-19年18

20-29年24

30年以上30

表3 职称工资发放标准表

类型一专业技术等级标准类型二专业技能等级标准

职 能 管 理 类正高500工 勤 技 能 类高级技师500

高级300技师300

中级100高级工100

助理50中级工50

第四节自有车辆驾驶员工资

第十四条基本工资

石脑油司机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液化气司机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

第十五条补贴

自有车辆司机的补贴主要包括三部分:公里补贴、生活费补贴和安全补贴。

(一)公里补贴:公里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29元/公里);

(二)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三)安全补贴:安全补贴=公里数×补贴金额(0.15元/公里)。

第五节其他薪资

第十六条综合奖金

油品调运分公司综合奖与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挂钩,是在分公司取得一定的整体经营效益基础上根据绩效表现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综合奖中一部分按照综合奖系数每月进行发放,月度综合奖基数为500元/月,月度奖金发放额=月度综合奖基数×公司级指标考核分数×员工绩效考核系数×综合奖系数,各岗位综合奖系数见表4。剩余部分在年终进行发放,发放总额由工贸公司确定,分公司内部进行二次分配,由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内部发放方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

表4岗位综合奖系数

岗位综合奖系数

经理3.0

副经理2.4

部室/驻站正职1.4

部室/驻站副职1.2

员工1

第十七条津补贴

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津补贴。津补贴包括:夜班津贴及其他津补贴等。

(一)夜班津贴。夜班津贴按照陕油工贸人函____【02】号规定执行,具体为大夜班每人每班次30元,小夜班每人每班次15元。

(二)其他津补贴。其他津补贴根据工贸公司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

(一)分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动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社保缴纳实行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缴费基数及比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

第四章薪资调整

第十九条岗位晋升及降级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影响晋升或者降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升一档,直至本级的最高档: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5%;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前10%;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对分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工资降一档,直至本级的最低档;或者调至级别较低的岗位:

1.连续两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内排名后2%;

2.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在分公司排名后5%;

3.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认定,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给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重大不利影响的。

第二十条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调整

(一)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员工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的发放标准进行年度调整,每年12月为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窗口期;

(二)工龄工资于每年12月份进行全员调整,于次年1月执行调整后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在员工获得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后,经申请、鉴定,确认无误后,于次月执行调整后的职称工资。

第二十一条新入职员工薪资标准

(一) 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其定岗薪资总额80%发放。若低于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发放;

(二) 内部调岗员工,入职新岗当月,按照新岗对应薪资全额发放。

第五章薪资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并建立“员工考勤卡”,按日记录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员工考勤卡及工资表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以月为周期按时足额支付,每月的工作天数为21.75天。

第二十四条薪资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前,所发放的薪资为上月1日至最后一天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发放。员工工资条于工资发放次日在综合办公室领取。

第二十五条员工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时,将在下月工资“其他”项进行补、扣。

第二十六条以下各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三)员工缺勤应扣除的部分;

(四)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应予以扣除的部分;

(五)员工受到分公司处罚的应扣除部分;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减发的工资;

(七)依法赔偿给分公司的部分;

(八)法定需扣除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因误算而超付或少付薪资,公司或员工均可行使追索权。

第一节假期薪资支付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绩效工资及奖金)。

综合办公室必须在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

间的工资收入。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

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按85%发放,发生工伤的当月正常发放,次月开始每天扣除绩效工资及奖金的1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执行。

第三十条病假工资支付

(一)请病假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的,病假工资按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的50%扣发;病假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工资发给本人职级工资、岗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正式工为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补贴)的50%,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予以发放,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超出规定医疗期,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事假工资支付

事假当月假期不满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按日扣发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连续事假假期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可使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期间各项待遇不变。

第二节加班薪资支付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班后视加班时间予以调休,无法进行调休者,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在次月工资中兑现。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生产任务和经营活动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点:

(一)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内,生产(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二)必须利用法定全民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三)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检修的;

(四)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它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五)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紧急任务。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实行倒班制度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公休假日出勤时;

(二)员工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因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从生产施工工作岗位上抽调从事非生产性工作,如文体活动、执勤、出差等,一律不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总额。

第三节其他情况薪资支付

第三十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参加社会活动,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第三十九条职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日奖金的50%;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并且责令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职工旷工一天,罚款本人两天工资(职级、岗位、绩效和奖金;正式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7(含)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含)天的,予以待岗;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

1. 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2. 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附件1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油品调运分公司岗位等级分布

岗位类别层级岗位

管理序列g1经理

g2副经理(分管生产)

g3副经理(分管行政)

g4部门负责人(正职)

g5部门负责人(副职)

行政序列*1总账会计、小车班班长、业务开发岗、合作单车开发管理岗、 物流承运商开发管理岗

*2统计结算岗、统计核算岗、商务管理专员、绩效管理专员、信息管理专员、 驾驶员(综合办公室及车辆管理部救援车)、人事专员、文秘

*3出纳、后勤管理专员、纪检干事、工会干事、党团干事

生产序列s1数质量监督员、石脑油监督员、液化气监督员、聚丙烯监督员、专职安全员(安全质监部、驻站、车辆管理部)、质量监督员(驻站)、充装工、gps监督员

s2调度员、收费员、设备员、开票员(调度管理部、驻站)、押运员

附件2 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油品调运分公司各序列岗位聘用工基础工资对照表

岗位类别层级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五档档差

管理序列g

g

g

g

g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增值税发票

适配人群发票专管员,财务资产岗,承运业务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承运开票,进项认证
制度目标管好发票,不让开错、丢掉、乱用,保证公司交税对,账记得清。
职责分工财务资产部全权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干活。发票专管员具体操作领票、存票、开票。
核心条款发票放保险柜。开票要真实业务。不能给别人开,不能代开,不能买票。专用票三联不能少。
执行要求开票后马上存好。每月装订存根。认证要在180天内完成。交接要填单子。丢了马上报税务和公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财务资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第三章 范围

第三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到及发出的增值税发票(包含普通发票)

第四章 规定

第四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一)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二)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三)记账联,作为承运方核算承运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记账联与发票联组成。

第五条 发票的领购、保管

(一)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票领购。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资产部门保险柜。

(三)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四)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照规定装订成册,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五)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六)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七)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八)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九)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承运油(气),应税劳务,根据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 对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核对以下内容:

(一)字迹清楚。

(二)项目填写齐全。

(三)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四)公司开票信息内容无误。

(五)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六)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八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收到专用发票后,当月做请款处理的发票,与请款时将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财务资产部门做发票认证及账务处理。交接时要填写专用发票交接单以做备查(交接单附件)

第九条 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 增值税进项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按照水税务机关要求的保存时限保存。

第十三条 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油品调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油品调运职业健康

适配人群调运操作工,设备检维修员,现场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油品调运作业,防尘防毒治理,噪声控制现场
制度目标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让大家干活时少接触有害东西,别生病,也别影响公司运转。
职责分工安委会管大事拍板;现场要通风排毒;设备得定期修;防护用品发到位还要检查戴没戴。
核心条款有毒有害地方必须整改或停用;防尘防毒设施要好用;进现场必须穿合格工鞋,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防护用品不能乱用代用。
执行要求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防护用品要检查再用;现场发现不戴的马上纠正;体检结果要告诉本人;每月查设施,每季度查记录,领导不定期抽查。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原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卫生的管理和要求。

第三章 术语

第四条 职业病: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第五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的化学、物理等因素的总称。

第四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职业卫生重大问题的策划与决定。

第七条 在生产作业现场,应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第八条 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做好防尘、防毒、噪音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条 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 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治粉尘,毒物的泄露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第十二条 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和设施,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油(气)跑、冒、滴、漏。

第十三条 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固定如下: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对放弃、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强行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甚至辞退。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三)严禁不穿戴或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四)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五)防护用具使用后,要按照国家环保要求集中清洗、处理;对被剧毒、放射性、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具应分别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三)要求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以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四)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职工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

(六)公司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公司应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一)各级领导和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二)公司全体职工要接受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并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

(三)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四)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及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五)要做好生产检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按照职业卫生要求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