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动火项目负责人,持证动火人,现场监火人使用场景[生产运行状态,易燃易爆场所,带压不置换
制度目标管住动火这事,不让火花乱跑,别烧着东西,也别伤着人。
职责分工车间领导管审批,安全员盯现场,动火人自己负责操作,监火人守着不离眼。
核心条款动火前要办证,分三级;查气体、清现场、隔危险、配消防;特级还得领导到场。
执行要求证要提前办,现场检查完才能点火;监火人全程盯着;动完火得清现场,确认没火星再走;超时重办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所有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016-____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____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三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5.1.2厂区管网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50016-____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的天气,禁止露天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水塔、水洗塔等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级动火作业

特级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预案,进行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安全防火主管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专工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公司消防队人员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 动火作业现场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动火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4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专工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表。

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安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8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24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为72小时(含中途停歇时间)。

7.3.4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专工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现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车间主任、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三级动火

适配人群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领导,安环部人员使用场景煤气检修,焦炉维护,制氧设备维修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爆炸事故,让生产更安全些。
职责分工施工部门填许可证,安环部、保卫处、生产主管领导审批,煤气防护站测查监护。
核心条款动火前要切掉可燃物,写清安全措施,按级别找对应人签字,没证不能动火。
执行要求一级提前两天申请,二级提前一天,三级提前四小时。突发情况也要先填证再动火。安全员、保卫人员全程盯着,消防车救护车要调得提前说。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环部。安环部会同保卫处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站人员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2.1动火范围

2.1.1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部分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及其下部、膨胀器、卸压孔、人孔、水井等)。分配支管连接主管部分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

2.1.2公司下列区域及设施:

鼓风机房:焦炉吸气管(从手动翻板后起)、汽液分离器、电捕焦油器、初冷器、鼓风机前后煤气管道、洗萘塔、洗氨塔、苯贮槽。

粗苯大院:洗苯塔、脱苯塔、粗苯产品贮槽、再生器、粗苯泵房(不包括操作室)、循环油槽、粗苯生产所有设备(包括管道)。

2.1.3煤气柜院内下列设施:离煤气柜柜体外壁3米范围内的空间,脱硫干箱、加压机房、煤气工艺管。

2.1.4各类易燃、易爆仓库30米以内。

2.1.5制氧厂:空分装置、操作室主厂房、氧气输送管道及阀门、储气罐、油泵、油站、液氧汽化区、氧压机及瓶氧充装区域。

3、二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报厂(公司)安全员、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报公司安环部审批。施工部门持有公司安环部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厂(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现场由煤气防护站监护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3.1动火范围有:

3.1.1煤气主管的部分附属设置(指冷凝排水器、蒸汽清扫管、放散管闸阀上部、走台、梯子等);

3.1.2各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装置;

3.1.3高炉煤气净化系统设备本体及煤气工艺管道;

3.1.4煤气加压站(包括混合站)机房、调压站;

3.1.5公司内下列区域和设施:

焦炉地下室、焦气管、粗苯的输送管道(ф80mm以下),焦油和洗油输送管道、配煤粉碎机房、煤塔、贮煤槽。

3.1.6制氧厂除一级动火规定设施外其它设施;

3.1.7气容容积0.5m3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动火检修;

3.1.8乙炔气管。

3.1.9冷冻库氧槽。

4、三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报检修单位安全员审核,由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施工部门持有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4.1动火范围有:

在禁火区中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场所。

5、动火许可证的申请办法:

动火许可证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动火安全现场负责人。如在安全上需要生产单位配合,应在动火安全防护措施一栏里写明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各自负责采取的安全措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都应指定各自的动火安全负责人,这两个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都应在领导一栏里签字。

5.1涉及到两个单位的禁火区动火工程项目,安环部、保卫处应对动火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5.2一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两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煤气管爆炸事故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5.3二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一前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煤气管爆炸事故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安环部或保卫处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动火。

5.4三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四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5.5施工单位及动火所在的生产单位都应做好安全防火措施,互相密切配合,消防车、救护车可根据需要调用,但事先应征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同意。

6、本制度的执行

6.1无动火许可证不准在禁火区动火,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6.2对本制度所划分的动火区域级别解释有争议时,一、二级动火区域由主管副总经理裁决,三级动火区域的划分由公司安环部裁决。

7、本制度适应全公司各单位(含改制企业)。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管网停气动火

适配人群安全总监,动火作业员,现场监护员使用场景停气作业,动火施工,阀门操作
制度目标防止动火出事,保护人和设备安全,保证停气动火不乱套。
职责分工安全总监批报告,所领导管人员,现场指挥管干活,专人盯压力和警戒。
核心条款必须审批才动火,三人以上在场,乙炔氧气瓶隔开,备灭火器,不能负压。
执行要求提前填申请、通知用户、检查阀门、按时到场、危险就停、结束要慢启、全程留记录。

一、动火作业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确定停气时间及停气范围,报各相关负责人及安全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用户停气的准备工作,提前对有关的阀门、设备进行保养及检查。

三、参与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所要求,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所领导。

四、动火过程中,如有危险因素存在,应立即停止动火,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五、应设专人控制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管道、容器设备内形成负压。

六、动火作业必须要有三人以上在场,划定警戒范围,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员监护。

七、乙炔和氧气瓶相距不小于5米,且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八、动火现场,必须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九、间断动火,在每次动火前应认真检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十、动火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做主违章作业,违者将严肃处理。

十一、动火作业结束,按要求缓慢启动有关阀门和设备,确保供气安全,恢复对停气范围内用户的供气。

十二、做好有关停气动火的记录及归档。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

适配人群车间操作员,行政安全员,电工岗位使用场景生产车间,油库作业,危化品储存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职责分工行政部负责审批动火、确定等级、现场监督;车间申请动火;电工按证操作。
核心条款禁火区严禁烟火;动火分三级;必须持证才能动火;无证电工可拒绝操作。
执行要求动火前要申请审批,一级二级必须现场监督,电工须见证才动手,全程听指挥,违规要处理。

为了做好本公司的防火、防爆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生产车间、油库、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点、机物料仓库等各消防重点部位以及所有设在这些部位的间、室均为禁火区域,严禁烟火。

2 凡在上述部位确因生产需要动火的,须经审查批准。动火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

3 一级动火,须由要求动火的部门(车间)向行政部申请,行政部接到申请后派员到实地进行审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由申请人填写动火审批单报行政部审批,并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开具动火许可证。

4 二级动火,由要求动火的部门(车间)向行政部申请,行政部亦应派员到实地审查后,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由申请人填写动火审批单,经行政部批准后,开具动火许可证。

5 三级动火,由车间或部门批准后行政部开具动火许可证。

6 行政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的职能部门,负责确定动火的等级和防火安全的管理工作。

7 电工必须在固定的范围内操作,如确因生产需要到其他场地操作的,必须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操作,但对一级动火(油库、机物料仓库、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点等区域)。必须当防火管理人员到现场经同意后方能点火、动火。

8 一级、二级动火,行政部必须派员到现场监控,现场所有人员务必听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挥。

9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强令电工无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对没有动火许可证的,电工有权拒绝操作和施工。

10 对未经批准擅自动火、明火的,将按国家有关的消防法规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如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应根据情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

适配人群安全员,主要负责人,现场监护人使用场景民爆库区作业,危险作业审批,动火动焊管控
制度目标防止烟火摩擦撞击电火花让炸药乱爆,管住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和库区施工这些危险事。
职责分工作业单位提申请,安全员审措施,公司老大批,现场监护人盯全程,电工干用电活,焊工只准焊。
核心条款没批不准动火动焊,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修库房。5米内不能有易燃物,焊时得备好水。
执行要求先填审批表,写清怎么防,安全员看了行,老大签字才开工。监护人查完才动手,干完要清场,确认没事才能走。

1、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较高的感度,在烟火、摩擦、撞击、电火花、电流等作用下,极易引起爆炸。为防止外来作业的激发能量,对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库区维修施工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制。

2、未经批准,仓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严禁使用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进行维修、施工作业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险作业。

3、仓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办理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

4、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由负责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拟定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员对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须经现场监护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现场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6、火动焊作业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焊工操作,需动焊的建筑物或与电焊网线相联的建筑物内,严禁储存任何危险品。

7、动火动焊作业5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动焊作业时应备好消防水。

8、临时用电铺设和拆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9、对库房维修、库区土建施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加强监控,严禁带入火源火种,严禁他们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禁火区动火作业

适配人群维护队负责人,安全员,动火执行人员使用场景仓库动火,油库作业,发电机检修
制度目标防止火花引发事故,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动火有规矩可循。
职责分工安全负责人批危险动火票,维护队负责人批一般动火票,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盯。
核心条款分两级动火,票不能混用,能拆下的要拆去固定区烧,动火前清空可燃物。
执行要求票要填全再开工,监护人不到齐不许点火,高处动火得防火花掉下去,措施没到位不许干。

凡是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二个级别: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仓库(含易燃易爆仓库)内,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sf6断路器上,机组各轴承上,发电机风洞内,蓄电池室内,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票由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维护队负责人、安全员在场监护。

一般动火作业:除危险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维护队负责人批准,维护队安全员在场监护。

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2、拆下动火:凡不是必须在现在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固定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动火区周围的可燃物质,用足够的不燃材料与周围设备、管道、孔洞等隔离;在高处动火时,要采取防止火花下落的措施。

4、动火手续: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作业前,填好动火作业票,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执行人员要见到批准的动火作业票和有安全措施后才开工。

5、动火监护: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及人数规定见上述。

动火作业票

动火作业项目

动火作业单位

动火作业人员

负责人:

工作人员:

监护人员:

计划动火作业时间

月日时至月日时

动火作业范围

安全措施

批准人

一般动火作业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加油站动火

适配人群加油站站长,现场安全监督员,设备检修人员使用场景油罐区动火,加油区施工,锅炉取暖管理
制度目标防止加油站着火爆炸,保护人和油罐安全,让加油过程更安心。
职责分工站长负责盯现场,安全员查防护,公司批一级火,班组管日常用火。
核心条款禁带火种进站,动火要审批,分三级管理,危险区少用非防爆设备。
执行要求动火前填审批表,现场有人监督,收发油时不准动火,完工清现场,备好灭火器。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 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现场

适配人群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动火施工,停气作业,供气恢复
制度目标让动火作业安全做完,不耽误恢复供气,服务好用户,不出安全事故。
职责分工现场负责人管全过程,监护人盯安全,施工班组听指挥,调度室收汇报。
核心条款没防护负责人和监护人不能动火;操作前查设备;停气要压回零;恢复供气要慢开阀。
执行要求必须准时到现场,按“六有六查”检查,操作听指挥,开关阀不私自动,出问题马上报,延迟要提前半小时说。

搞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动火作业按计划顺利实施,做到安全作业,按时恢复供气,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违反安全制度进行处罚。

1、所有动火作业,均应落实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坚决做到无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动火作业一律不得实施,并应对此做好记录。

2、在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和照明设备,保证行人和过往车辆安全。

3、施工动火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操作坑、电器设备和焊接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

4、现场负责人应准时到达现场,对参与动火作业的施工班组进行全面检查,即“六有六查”,达到要求后进行停气安排,当确认管线压力回零后方可通知管道施工人员开始操作。

5、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有关人员切断放散阀,缓慢开启阀门,恢复供气。

6、如出现设备问题、气停不死的情况,应由现场负责人将情况通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扩大停气面积。

7、如因情况紧急,现场负责人可一边采取紧急措施,一面向主管领导汇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参与现场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一定要按计划安排,准时到达施工现场,如无故推迟动火作业进行,造成推迟时间恢复供气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现场参加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开关阀门和实施动火,一律要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不得私自启动和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10、现场负责人在现场要带头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1、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所调度室汇报。因故不能按时恢复供气,现场负责人应提前半小时向所调度室汇报。

12、因故不能实施的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要查明原因,耐心地给用户作解释,并将情况及时向调度中心和所在部门汇报。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加油站用火动火

适配人群加油站站长,安全监护人,动火作业人使用场景加油站作业,爆炸危险区,火灾危险区
制度目标防止加油站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保障人员和油品安全。
职责分工站长审批动火票,报消防部门备案;安全监护人全程在场;动火人执行操作;防火责任人最后确认。
核心条款必须办动火票才可动火;三不动火;动火后要检查清理;不准随意扩大用火范围;禁用明火取暖。
执行要求动火前办票、配消防器材、站长到场指挥;动火中监护人不离岗;动火后两人共同检查;防火责任人签字确认才能走。

1.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2.凡是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3.“动火票”应经主管加油站审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证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

5. 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6. 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厂区动火作业

适配人群电焊作业人员,气割操作工,设备维修技师使用场景油漆车间动火,溶剂罐区维修,成品仓库焊接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事故,保护人和东西安全,让干活的地方不危险。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办收表批表,防火责任人签字,消防部门再批,动火部门填表落实措施,监护人盯现场。
核心条款禁火区动火必须先批表,设备要吹净,隔离要到位,有人看着,没表没措施没监护不能干。
执行要求表要提前交,审批人得去现场看,措施不对就补,动火前逐条核对,三缺一就停,执勤员随时查,违者批评处分。

一、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三、工作程序

(1)、动火类别

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2)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a、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b、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5)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6)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