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防止动火时着火爆炸,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干活不乱来。 | ||
|---|---|---|---|
| 适用范围 | 焊工、切割工、现场安全员,还有动火点周围区域。 | ||
| 职责分工 | 动火人员自己动手,安全员盯着看,班组长要检查确认。 | ||
| 操作流程 | 先查八条不能动的,再做四条必须做的,最后彻底清火种才走。 | ||
| 执行标准 | 每条“不”都要亲眼看过才算,灭火器得摆手边,火种要摸三遍确认没余温,工具用前要试一下。 | ||
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目标 | 防止火灾爆炸事故,让生产更安全些。 | ||
|---|---|---|---|
| 职责分工 | 施工部门填许可证,安环部、保卫处、生产主管领导审批,煤气防护站测查监护。 | ||
| 核心条款 | 动火前要切掉可燃物,写清安全措施,按级别找对应人签字,没证不能动火。 | ||
| 执行要求 | 一级提前两天申请,二级提前一天,三级提前四小时。突发情况也要先填证再动火。安全员、保卫人员全程盯着,消防车救护车要调得提前说。 | ||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环部。安环部会同保卫处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站人员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2.1动火范围
2.1.1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部分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及其下部、膨胀器、卸压孔、人孔、水井等)。分配支管连接主管部分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