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

适配人群车管员,安全科人员,生产安全部门使用场景危化品运输,营运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保养
制度目标防止大事故,让车安全上路,按交通部要求做检测。
职责分工车管员管档案和通知,安全科执行登记,分管经理做决定。
核心条款危险品车要一级技术等级,车龄不超10年;每季二级维护,每年验审;必须去签约修理厂保养。
执行要求车管员每月初书面报当月保养车牌和数量;安全科登记造册;不配合的要汇报处理;处罚损失个人担,出事安全部连带负责。

为了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遵守交通部营运车辆检测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车辆维修检测制度,供给生产、安全、驾驶人员执行。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年龄不得超过10年。车辆技术等级由市车辆检测站评定为准。

二、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市运管处核定的二级维护保养检测,每季度一次,必须按时参加市公安局规定的车辆验审检测,每年一次。

三、车辆保养维护必须到与公司签订的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四、车管员必须做好车辆技术等级档案,每期维护时间,每月月初将当月有保养车辆号牌、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生产科具体执行、并登记造册。

五、不服从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的人员,由安全生产科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交处理意见。由分管经理作出处理决定,由安全科具体执行,并通报全公司科室。

六、凡因未维护保养而造成的行政处罚损失,由负责人承担。造成后果的生产安全部门承担边带责任。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车辆管理部门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车辆管理员,安环管理人员使用场景车辆调度管理,厂区道路行驶,交通事故处置
制度目标让车管更规范,司机更守规矩,少出事故,车能常开不坏。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日常,安环部管事故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建档案、做检查、搞培训。
核心条款不准酒驾疲劳驾,不准私拉乱跑,车要常保养,司机要持证上岗,出事马上报。
执行要求每月开安全会,查车不定期,出事24小时内报小事故,大事故立刻报,档案要全要更新,司机停驾超三月得重考。

1.1车辆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1.1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1.2安全行车规定;

1.1.3车辆例行保养制度;

1.1.4车辆检验制度;

1.1.5司机技术培训制度;

1.1.6其它车辆使用制度。

1.2办公室负责机动车辆管理,每月应召开一次驾驶人员安全思想教育会,学习安全行车的有关规定和各类安全学习文件以及通知,通报本月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提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1.3凡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所属、损失大小,都应登记,并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

1.4发生一般及以下交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环部;发生人身重伤或构成生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安环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及登记表报送公司安环部。

1.5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必须贯彻“管使用,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机动车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作好车辆、驾驶员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和年度审验工作。

1.6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出私车、夜不归宿、无派车单拉私货的车辆,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1.7机动车辆管理单位,应有以下档案、资料

1.7.1机动车辆档案;

1.7.2驾驶员档案;

1.7.3事故档案(含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1.7.4安全管理网络图;

1.7.5车辆管理制度。

1.8驾驶员及车辆管理

1.8.1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8.2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停止驾驶工作,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8.3驾驶载人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驾驶资格和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载人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1.8.4未经本单位同意,或未在本单位登记的驾驶员或未办理聘用手续的驾驶员,不允许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辆;

1.9持有驾驶证的修理工,只能在试车时允许驾驶(司机必须同行),不准进行客货运输工作;

1.10车辆离开公路进入厂区、生活区、福利区、便道、农村道路时,要遵守有关单位的规定,其时速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最低速度;

1.11任何车辆,未经批准,不准携带违禁物品;

1.12驾驶员因故停止驾驶超过三个月的,恢复驾驶前,必须由车辆管理部门、安全部门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

1.13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开车。行车时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不准光膀赤背;

1.14各类车辆司机不准酒后驾驶,不准疲劳驾驶,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车门两侧不准站人;货运车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设明显标志,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

1.15车辆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决不允许开英雄车、疲劳车、带病车。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运输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定期教育、工作例会

适配人群运输车辆管理员,专职驾驶员,工程车队负责人使用场景工程开工前,交叉路口通行,厂区弯道驾驶
制度目标让大家开车更小心,少出事故,保护人和车的安全。
职责分工公司负责组织安全教育;管理员盯现场例会;司机自己检查车、守规矩。
核心条款不能酒后开车;必须按“一安三严四慢五掌握六不开”来开。
执行要求每月学安全知识;每个工程开工前开现场会;出车前后都要查车;路上随时注意路况和行人;谁不守就提醒,再犯要处理。

1、公司每月对运输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在每个工程开工前实行现场例会制度。

2、严禁酒后开车。

3、行驶中,必须贯彻“一安、三严、四慢、五掌握、六不开”的原则:

一安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严是:出车前、途中、回场后对车辆做到严格检查,严格保养;

四慢是:情况不明时慢;视线不清时慢,起步、会车、停车时慢;

通过交叉路口、厂区弯道、险路车站及繁华区时慢。吸取“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训,坚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转变做到“减速靠右行”;

五掌握是:掌握车辆技术情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场地特点,掌握行人动态;

六不开是: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不符车,不开超载车。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公司进出人员车辆

适配人群门卫保安,总务人员,被访部门使用场景访客接待,货物进出,厂区行车
制度目标管好进出的人和车,不让乱进乱出,保护公司安全,大家进出有规矩。
职责分工总务管大门检查登记,告诉访客怎么停车;被访部门要接待好客人,提醒他们守规矩。
核心条款进门要戴厂牌或登记,出门要带出门证;车得停指定地方,按路线开,超速罚款。
执行要求门卫每天查证件、记车牌、问来由;车出厂要核对单据,少一个章都不放;每周抽查登记本,漏登一次扣5分。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职责

1、总务

*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三、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公司人员自觉佩戴好厂牌;外部人员需按照门卫要求办好手续后,自觉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因事外出,必须持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所有邮寄、快递人员进厂时,需出示收货人员名单,由保安人员联系好人员及交货地点后方可进入;由保安人员代收的,需做好登记后并转发。

*外来人员进厂必需在门卫处登记,保卫人员应简单交代公司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如政府职能部门或找主要领导者,保卫人员需及时电话联系,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所有人员进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门卫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保卫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保卫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必须按照公司厂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所有外来公司货车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两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停放。

*所有来宾、来客及政府部门和个人私家车,一律停放在财务、采购、生产办及仓储运输部门前,其它区域一律不准停放。

*所有一分部人员及木工房、工程部、技术研发、生产服务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一律放置在花园东、门口宣传栏以北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门口以北、技术研发沿街楼以南东墙处。

*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8车间车棚南侧;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北侧。

*所有财务、采购、外贸、生产办、人力、物流、总务、公共关系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门卫车棚以南至墙角处;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后车棚内。

*

4、其它说明

*所有出厂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外,其他时间人员外出必须凭请假条、出门证、会客证或相关证明,经保卫人员查证后方可出厂,没有证明者禁止出厂。

*所有车辆外出时,保卫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对出厂的货车,必须凭盖有客服发货专用章、现金章和销售专用章的货物运输凭证单,方可放行,缺少那一章也不予放行;

*对到公司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业务部门负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设备维修加工、建筑工程车辆,无论带什么物品,必须凭分管部门领到签字的证明,方可出厂,没有签字证明者,一律不准放行;

*对来厂拉废旧物品处理的车辆,必须持仓储、采购、工程部门负责人签字和财务的现金收据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五、本规定自20**年11月1日起生效。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公司内部的车辆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办公室调度员,部门用车申请人使用场景公务用车,外单位借车,车辆维修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别乱开乱用。让车安全跑,省油不浪费。司机要负责,开车讲规矩。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车管司机。调度派车、保养维修、买配件、交规费。司机自己检查车、加油、记录行程。
核心条款专车专人开,不准借给别人。出车前检查,收车停指定地方。修车要报批,加油用油卡,耗油要记账。
执行要求用车得填申请表,领导批了才能派。每月查油耗和里程,超了要说明。违章罚款自己掏,事故马上报公司。行车记录天天写,月底交办公室。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 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 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公司车辆

适配人群车管专员,专职驾驶员,部门用车申请人使用场景公务用车,跨区出车,车辆维修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不让乱用乱开,省油省钱,大家用车方便点。
职责分工办公室管派车修车清洁;车管员安排调度、查记录;驾驶员自己检查车、填表、守规矩。
核心条款用车要提前填单子;不能私用或借人;每次用完记里程用途;停车加油按指定来。
执行要求派车看轻重缓急;每月查记录表;不填或乱填要批评;严重就停用;加油修车要审批;出事马上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部会计稽核。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1.0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的使用

4.1.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

4.1.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车辆的维修

4.2.1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维修费在**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0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危险品车辆

适配人群危运车队队长,罐车驾驶员,危货押运员使用场景危化品运输,气体瓶运输,氧化剂运输
制度目标让危险品车跑得更安全点,少出事,保护人和路边的东西。
职责分工车队队长盯车辆改装,安全员查设备是否装好,司机自己每天看拖地带和通风口。
核心条款气瓶车要装通风和固定架,易燃车配静电拖带,罐车超七年就停用,控温车专运氧化剂。
执行要求新车按标准装完才能上路,旧车三个月内改完,每月安全员抽查,查到没装好就停运整改。

危险品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了一下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公司区道路和外来车辆

适配人群保安人员,行政部职员,驾驶员使用场景厂区通行,作业区准入,外来车辆进出
制度目标让公司区道路不堵车,不让乱停车,不让摩托车自行车乱跑,保证安全。
职责分工保安管登记、清扫、指挥、检查防火罩。行政部管发放行条。驾驶员要配合保安。
核心条款禁摩托自行车,车速不超10公里,必须戴防火罩,停指定位置,进前登记领罩。
执行要求每天上班前扫路。外来车进门先登记领罩,出门凭放行条。保安随时看着,不听就拦下。

一 、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公司区道路及外来车辆。

二 、公司区道路必须保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 、公司区内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通行。

四 、公司区道路每天上班前由保安人员负责清扫。

五 、外来车辆进公司前必须到保安室登记并领取防火罩。

六 、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七 、公司区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八 、外来车辆进公司后驾驶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

九 、进入作业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带防火罩。

十 、外来车辆出公司一律凭行政部签发的放行条方可出公司。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某医院车辆

适配人群专职驾驶员,科室负责人,车管部门使用场景高管通勤,紧急公务,跨院出诊
制度目标让高管和公务用车更合理,开得安全,用得省,流程统一管起来。
职责分工院办管调度、监督、保养;科室用车要负责人申请;车管部门是总负责。
核心条款必须配专职司机;不准自己开车;用车要填单子审批;钥匙证件司机保管;下班车停指定地。
执行要求提前两小时填申请单;司机按单子出车;超路线时间要补说明;车管部每天查里程油耗维修;修车超5000找总经理批。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3.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4.1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5.1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用车程序

5.2.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车辆管理

6.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7.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7.1处理;

7.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车辆管理日常维护制度:烟草车辆

适配人群专卖稽查驾驶员,送货车辆司机,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场景专卖稽查,送货作业,跨县公务
制度目标让车子开得安全点,管好用车、修车、加油这些事,别出乱子,也别浪费钱。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管全面,安全管理员盯修车加油,财务委派室配合查账,驾驶人员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开车要持双证,不准酒驾超速,专车专人开,修车要审批,加油按里程算,停车要登记。
执行要求派车提前填单子,修车必须走流程,每月核油料修车费,安全学习每月一次,考试不过不能开车,违规扣钱还可能下岗。

淮安区烟草专卖局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车辆管理,明确责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楚州烟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车辆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服务后勤和保障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楚州烟草所有机动车辆(含小型车辆、送货车辆、专卖稽查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第二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四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外,还须持有《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员上岗证》(以下称《上岗证》),并由二年以上驾车经历,方可上岗。

第五条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操作规程,懂得基本的车辆养护知识,懂得一般小故障排除、维修,做到小故障不过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 驾驶人员要服从综合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调度,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干净。

第七条 驾驶人员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安全管理员处领取养路费、保险费的相关费用凭证,并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有票据、证件、随车的三角牌、灭火器、千斤顶等工具和资料。

第八条 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现异常响声或震动,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或及时修理,车辆回场后,驾驶人员要进行车辆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有效运转状态。

第九条 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

第十条 实行专人专车驾驶保管制,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外单位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人员的文化程度、驾驶年限、安全行驶、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奖励惩处及事故登记和处理、驾驶人员的变更调动等情况。

第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定期加强对驾驶人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驾驶人员的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业务素质。

第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每年度与持有《上岗证》的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对驾驶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驾驶人员的学习教育、安全行驶、技术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对驾驶人员进行专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驾驶人员的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案,并纳入年度考核,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三章 油料管理

第十五条 车辆用汽油、柴油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行驶里程安排专人到指定加油站实行刷卡加油,出差300公里以内不得出现外加油,出市外长途且行驶300公里以外确需途中加油的,可实行外加油,报销时到油料管理员处核准登记纳入月终考核。

第十六条 油料计核:按车种、车型、车况的技术标准等指标核定百公里耗油量标准(夏季作适当提高)。

第十七条 驾驶人员必须保持里程表完好,凡自然损坏未及时报修的,造成里程无法计核的,将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每月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财务委派室配合对各辆车里程、耗油情况进行考核兑现,适时通报考核结果,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虚报车辆行驶里程,不得编造理由冒领油料。

第四章 车辆维修

第二十条 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能修的不换配件,能换附件的不换总成”的原则,采取定点维修(以下均含更换配件),专人监督的方式,做到厉行节约。

第二十一条 车辆发生故障,驾驶人员不能排除的,必须及时报修。

第二十二条 车辆维修需由驾驶人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并注明维修项目,经安全管理员审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管理员带领到指定维修站(修理厂)进行(养护)修理。

第二十三条 车辆维修要选择二类以上的维修厂和品牌特约维修站,也可以选择快修部或具有专项修理的特约维修部。

第二十四条 车辆送修前要查看维修企业有否资质证书(如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等)和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车辆送修人应当与维修单位的业务接待人员说清故障现象,维修项目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车辆送修人对维修车辆的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维修周期、质量保证、验收标准等要和承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第二十七条 车辆修竣接收时,要进行验收、检查报修项目是否修复、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检验员是否在汽车修竣验交表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 车辆修竣后,要开据统一的发票并附材料和工时费清单,检查实际维修项目和清单项目是否一致,驾驶人员必须将换下的废旧配件(大件)带回,交安全管理员登记保管。

第二十九条 出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确需临时修理的,必须电话报经主管领导同意,返回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并由随车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条 车辆在县内维修的,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综合办公室和财务委派室共同结帐。

第三十一条 出县维修车辆的,须经综合办公室、财务委派室、驾驶人员三方共同负责进行,由综合办公室、财务委派室负责用汇票、转账等方式结算,不得用现金结算。

第三十二条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车辆维修申请单》和实际维修清单,并履行相关手续,方可报销。

第三十三条 驾驶人员一律不得个人参与车辆维修费用结算。

第三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台帐,单车计核,每半年公布一次车辆维修、养护情况。

第五章 车辆使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使用坚持下列原则:

(一) 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近地服从远地,下级服从上级;

(二) 相对固定和统一调度,送货车辆做到定车、定人,非固定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派;

(三) 往同方向,同地办事,应同车安排,充分提高使用效率;

(四) 原则上限于单位公务用车,对于单位员工(含离退休人员)个人特殊情况确需、急需用车,须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送货车辆、专卖稽查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正常情况由送货部门和专卖稽查大队调配使用。

第三十七条 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局领导批准,用车人到综合办公室开具《派车单》,由综合办公室安排车辆。

第三十八条 驾驶人员接到《派车单》后,按照用车部门的时间要求,及时加油、检查车况,做好出车准备,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完成任务后及时回场。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一) 车辆出县行驶的(含公务);

(二) 外单位(个人)借车使用的;

(三) 单位员工私人用车的;

(四) 节假日(含双休日)用车的;

(五) 夜间等特殊情况下用车的。

第四十条 送货车辆不得擅自载客,不得人货混装,不得改变内部结构。

第四十一条 公务用车(县外)一律不准擅自带客,发生安全事故的,与本单位无关,所有责任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 单位员工私人确需使用车辆,由员工本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到财务委派室缴纳有关费用,综合办公室凭收款收据开具《派车单》,驾驶人员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四十三条 如遇紧急事务确需用车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由综合办公室安排车辆,并通知门卫放行,事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第四十四条 车辆出县返回后,驾驶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统一调度。

第四十五条 没有出车任务时,驾驶人员应在综合办公室或车队等待,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十六条 车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实行逐月报销制,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第六章 车辆停放

第四十七条 车辆回场后一律停放在局办公大楼后院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出大门时驾驶人员必须到值班室如实登记出车时间、去向、事由,车辆返回时登记回场时间。

第四十八条 送货车辆送货结束、专卖稽查车辆下班、公务用车正常工作日晚上21:00之前必须停放指定位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事前通知综合办公室,并经领导同意暂停在确保安全的位置。

第四十九条 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在局办公大楼后院,驾驶人员必须将车辆钥匙、行驶证、上岗证上交局安全管理员统一保管,特殊情况确须动车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五十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本单位综合办公室报告。

第五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的交通事故,县局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局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延报事故情况。

第五十二条 对已发生的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县局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局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三条 驾驶人员在执行公务(含履行手续的外借及私人用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负全部责任的,驾驶人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的其余费用的30%,负次要责任的,驾驶人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的其余费用的10%。

第五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五条 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十六条 在核定车辆油耗标准的基础上,节油者50%用于奖励驾驶人员,凡超油耗者由驾驶人员自负。

第五十七条 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外,并扣发其当年安全奖,不得参与年终评先。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员(含有关人员)一律予以待岗或下岗:

(一)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瞒报、延报事故真相的;

(二) 驾驶人员不服从综合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调度的;

(三) 醉酒驾车或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酒后驾车行为的;

(四) 虚报车辆行驶里程(含人为损坏里程表的)、编造理由冒领油料,经查实的;

(五) 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动用车辆的;

(六) 人为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经查实并证实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或需要大修的;

(七) 送货车辆擅自载客、人货混装、改变内部结构,相关责任自负外,承担有关部门处罚;

(八) 人为造成驾车手续不全,承担有关部门处罚,责任自负外;

(九) 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 驾驶人员各种证件、资料、随车工具发生被盗或丢失的,应及时补办和补买,其费用一律自理。

第六十条 驾驶人员擅自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外单位人员、无《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者一次扣驾驶人员1000元,造成后果的,除给与赔偿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车辆里程表自然损坏未及时报修的,造成里程无法计核的,一周内扣驾驶人员1000元,一周以上以虚报里程论处。

第六十二条 未经批准驾驶人员擅自维修车辆的,凡超出《车辆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综合办公室认定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十三条 人为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驾驶人员承担维修费用60%。

第六十四条 虚开冒领维修费用,一经查实,对有关当事人除按虚开冒领金额的10倍处罚外,还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公务用车(县外)擅自带客,违者一次扣驾驶人员工资100元。

第六十六条 重大节日期间未按规定执行“三交”的,一次扣驾驶人员200元。

第六十七条 车辆擅自不入库、车辆进出大门驾驶人员不按规定登记的,第一次扣驾驶人员100元,第二次扣200元,依次翻番。

第六十八条 驾驶人员发生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所接受的罚款等各种处罚一律不予报销,并以违反交通法规论处。

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第六十九条 对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一年内出现一次严重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以不合格论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由楚州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从完善制度入手持续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近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修订下发《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三个“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车辆管理。

一是严把车辆派车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统一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二是严把油卡使用管理。对车辆用油采取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统一使用的管理办法。建立加油卡使用台账,每月对车辆耗油数据进行核对核实,做到账、卡与实际用油量相符。

三是严把规范严守纪律。牢固树立规范和纪律红线意识,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纪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