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行车操作工,起重指挥员,设备吊装工 | 使用场景 | 行车吊运,双机抬吊,构件起吊 |
|---|---|---|---|
| 制度目标 | 让行车干活更安全,别出事,也别干慢了。 | ||
| 职责分工 | 行车工自己检查设备,指挥的人盯现场,单位管交接班和培训。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戴好防护,检查钢丝绳吊钩,不超载、不斜拉、不带人吊物。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查一遍,有问题马上停,指挥用哨子手势,下班拉总闸,有人监督,查到违规要提醒。 | ||
1、目的:
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
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
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3.6不准未经培训的无证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负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坏性野蛮作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须注意周边环境,保证安全。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并将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操作:
(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的;
(2) 行车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的;
(3)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 工作场地灰暗,无法看清地被吊物情况等的。
3.7.2操作人员,应遵守下述要求:
(1) 不得利用极限位器停车;
(2)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工作时,吊钩下严禁站人,
且人不能随构件上升下降;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约离地2.5米)
(4)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圈数;
(6) 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及主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吊具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8) 严禁斜拉提升重物,带重物运行时,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至少0.5m;
3.8.良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3.9.落必须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入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他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3.10.严格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行车上抛下物品。
3.12.工具、备品、紧固件、杂物等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行车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时发生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
3.13.吊运时必须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选用适当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不同直径钢丝绳,不准斜拉歪吊和超负荷吊运,如特别情况,应请示领导,经有关人员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运。
3.14.吊运构件及设备要衬垫好,防止弯曲、变形和磨损设备表面,工作时,人不准随设备构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构件下面。
3.15.吊运重大构件或大型设备和双机抬吊时,必须找好中心点以保持平衡,钢丝绳分开角度不得大于60°,长型构件最少要在构件上绕两圈紧锁好,起吊离地200-300毫米暂停,待检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牵引绳再继续起吊。
3.16.使用的绳扣,每一个捻距如有折断5-6丝,应禁止使用,不得指挥司机吊运埋在地下和被压住的构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须预先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下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它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行车工指挥信号按一般习惯规定(三种):
(1)手势 (2)口哨 (3)旗号
3.18.起升机构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返转来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平移机构允许打反档,第一档用来进行电气反接制动,第一档转子所串电阻应调整适当。
3.19.起重机在每次运转前,必须先发出警告信号。
3.20.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轮控制器时,不宜腕时由零档一下推向最高档,而应逐档推动,但也不允许在每一过渡档停留时间过长(特别是起升机构下降档)
3.22.操作起升机构凸轮控制器时,起升额定地荷时,应在第二档方能起升,第一档时仅能使额定载荷作起升准备。
3.23.当没有载荷限制器时,应注意报警点讯号,无此装置时不得提升超过行车额定载荷的重物。
制定: 审核: 批准: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zj高速服务区行车安全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公务用车司机,车辆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车,高速公路行驶,普通公路行驶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开车更安全,少出事,别撞人,别违章,车别丢。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整体,安全员盯路上,司机自己守规矩,出事马上报。 | ||
| 核心条款 | 不酒驾、不超速、不疲劳开,车坏了不能上路,不借车给没证的人。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出车前检查车和自己,路上有安全员看着,出事1小时内上报,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 | ||
第一条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第二条 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三检查(查车辆技术状况、车容卫生、仪容仪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
第三条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避免疲劳驾驶,树立良好行车作风,文明行车;
第四条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不得隐瞒,私了或制造假象;
第五条 在普通公路行驶时,按规定标志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格按路段要求的速度行驶;
第六条 不发生主责以上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
第七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八条 车辆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停放,不得违章停车和在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第九条 落实行车安全监督员,在行车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确保行车安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
| 适配人群 |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员,人事档案员 | 使用场景 | 驾驶员入职,安全考核,违章查询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档案丢掉或信息被看到,保护公司和司机,让档案用得上,管得更好。 | ||
| 职责分工 | 分公司安全员建档案、天天更新。人事管编号归档。离职司机档案单独放好。 | ||
| 核心条款 | 一人一档。十类材料必须收全。包括登记表、无犯罪证明、培训记录、违章记录、事故资料、证件复印件等。 | ||
| 执行要求 | 入职当天就要建档。不能乱借、乱改。要记清楚存了啥、烧了啥。查档案要审批,不能随便看别人信息。 | ||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客运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四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1. 分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2. 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分公司提出,单独保管。
3. 信息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 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x县客运车辆行车安全
| 适配人群 | 客运驾驶员,站务调度员,运政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客运站作业,长途客运,旅客运输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开车更小心,不酒驾不疲劳,把旅客平安送到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日常监督,安全员查证件和车况,调度员安排路线。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有证才能开车,不准酒驾、超速、开斗气车,停车关好门再起步。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发班前检查车况,路上遇弯道陡坡不能上下客,出事要马上处理,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学习。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进站作业车辆安全、快捷、有序,平平安安把旅客输送到目的地,特制订本制度。
一、驾驶员均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各项有效证件。
二、敬业爱岗,有过硬的行车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旅客之上,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三、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
四、服从客运调度管理,自觉接受交警、运政人员的检查。不私自变更运行路线。
五、及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并认真做好发班前、行驶中、收车后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六、车未停稳,不得上下旅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途中上下旅客必须避开弯道、陡坡、悬崖,并选择比较安全的路段。
七、正确处置行车途中的安全突发事件,全力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下皮带队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
| 适配人群 | 行车司机,起重指挥员,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行车作业,吊运操作,设备点检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行车,让行车不坏,干活安全,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朱丙成盯着行车,张培刚帮着干。司机得学好考过才能自己开,必须按安全规程来。 | ||
| 核心条款 | 没证不能碰行车;开机前要查油、查刹车、查手柄、查钢绳、查铃声;吊东西时听一个人指挥;不许斜吊、超重吊、吊物上站人。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机前检查一遍,工作时注意异响,停机后吊钩升空、手柄归零、拉电闸。组长副组长天天看,成员互相提醒。违规就罚50到100元。 | ||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队行车的管理,保证行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皮带队全体行车使用人员以及行车管理人员。
三、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成员
组长:朱丙成 副组长:张培刚
成员:温继栋 甘俊峰 王 坚 王明成 杨兆坚 李斌斌
四、行车管理职责
1.行车安全管理组长负责行车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辖部门的行车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副组长配合组长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成员即行车司机必须对行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行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对行车进行正确操作。
五、行车管理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行车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行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使用行车;
(2)没有上级领导要求,行车专门使用人员不准擅自教别人或允许别人使用行车。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存在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理;
(2)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特别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行车各操纵手柄,开关是否处于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装置是否良好,各导轨面是否清洁,行车上面有无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钢绳有无损坏,钢绳有否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是否松脱,吊钩轴销有否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开始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行车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停车检查,直至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即:①无人指挥不吊; ②钢绳打结或有断裂现象不吊;
③手势不清不吊; ④斜吊不吊;
⑤超负荷不吊; ⑥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⑦未紧固物件不吊;⑧吊物埋入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⑨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从头上越过不吊;⑩液态溶液太满不吊;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首先将重物提离地面约100一15 0毫米,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才可继续提升;
(4)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切断电流;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10)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4. 工作后
(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违规处理
行车使用人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行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行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下皮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行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其它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是违规情节轻重由生产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金清中学学生自行车安全
| 适配人群 | 教职工,中学生,骑行学生 | 使用场景 | 校内骑行,自行车停放,进出校门 |
|---|---|---|---|
| 制度目标 | 让自行车停放有规矩,进出校门更安全,防止乱停乱放和偷拿别人车子。 | ||
| 职责分工 | 政教处负责检查监督,值周老师每天巡查,门卫看管校门进出,班主任落实学生教育。 | ||
| 核心条款 | 必须配齐五件套,停在指定位置并上锁,教师棚学生不能停,进校下车推行,严禁动别人车子。 | ||
| 执行要求 | 从明天起就照做,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值周老师记违规名单,三次提醒后通报班级,家长也要签字确认。 | ||
1、自行车要备齐五件:刹车、车锁、响铃、车牌、停车架。
2、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并加锁。不准停在校门外。
3、教师自行车棚供教师专用,学生不得停放。
4、进校门时要在离门三米处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车,一律慢步推行。出校门时要按先步行路队,后自行车路队的顺序推行出校门到达安全地点方可骑自行车离去。
5、严禁以开玩笑为由或故意骑走他人自行车、拔他人的自行车气针、放车胎气、随意加锁。
6、自行车上下踏步时要小心慢步推行。
7、上学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若有违者,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行车安全
| 适配人群 | 行车操作工,司索指挥员,机电维修员 | 使用场景 | 行车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行车操作安全,防止出事,让大家干活时心里踏实些。 | ||
| 职责分工 | 行车工自己检查车,维修员每天查,设备科和安环科每周一起查,都要记清楚。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戴好防护用品,检查三大件,停电挂牌才检修,一人指挥用哨加手势。 | ||
| 执行要求 | 进班先检查,开车前响铃,吊物不从人头上过,“十不吊”要记住,查出问题马上改,记录不能少,罚钱按条来。 | ||
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
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
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
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
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
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2、无证驾驶行车的,罚1000元/次。
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
4、上下行车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罚100元/次。
5、行车开车过程中打手机的,罚200元/次。
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
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
8、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100元/次。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行车安全
| 适配人群 | 货运驾驶员,危货押运员,车队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出车前检查,行驶途中异常,特殊天气驾驶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出车前检查证件和车况,路上不酒驾不疲劳,保证行车安全。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监督,司机自己负责检查证件和车况,维修员配合查故障。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带齐证件,出车前查刹车灯光油路,不准酒驾疲劳驾,不准无证开车,不准超载闯红灯。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出车前要自查,路上发现异常马上停,收车后要清洁停放,队长不定期抽查,违规要登记。 | ||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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