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新入职员工 | 使用场景 | 煤矿作业,新员工入职,岗位转岗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都会安全操作,不乱来,少出事,上岗前都得学明白。 | ||
| 职责分工 | 培训中心管计划和执行;二级机构训安全员;三级训32个特殊工种;四级训一般工种和新人。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分三级培训机构;每年每月都要有培训计划;培训方法要写清楚。 | ||
| 执行要求 | 培训计划要提前定好;按级别送培;没证不能上岗;奖惩制度得明文写出来;有人查落实情况。 | ||
1、从干部到职工要进行全员培训。
2、实行分级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由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32个特殊工种由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一般工种、新工人由矿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
3、一般工种、新工人、煤矿其他从业人员由培训中心负责,并制订详细的全矿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月份培训计划。
4、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并制订有详细的全矿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月份培训计划。
5、培训的方式及方法要有明确的规定。
6、要制订有详细的违反规定的奖惩制度。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职工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制水生产工人,维修电工,净水工 | 使用场景 | 新职工入职,设备工艺更新,岗位技能鉴定 |
|---|---|---|---|
| 制度目标 | 让新职工懂厂里规矩和安全,帮老职工学新技能,让大家干活更顺手,少出错。 | ||
| 职责分工 | 厂里人力资源干事管全盘,定计划、查效果、组织考试;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管自己地盘,落实培训、带新人、报情况。 | ||
| 核心条款 | 新人必须先培训再上岗,老职工要定期学技能,用新设备前得先学,特种工种必须持证才能干。 | ||
| 执行要求 | 岗前培训至少一周,车间级培训六个月;每月至少一次岗位学习;每半年检查一次培训情况;缺课迟到按纪律处理;考试不合格不能转正。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培训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职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满足和鼓励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制水职工为宗旨,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条 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培训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计划书;
2、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职工培训管理;
3、适时评估培训效果,修改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方法等;
4、 组织本厂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五条 各车间(班组)应有专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制定、落实本车间(班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2、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车间(班组)职工培训工作管理;
3、组织本车间(班组)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三章 岗前培训
第六条:凡是新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厂级岗前培训和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
第七条:厂级岗前培训是为了让新职工对本厂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有全面的认识。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制水工艺、安全生产、职工职业道德、厂规厂纪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八条: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是岗前培训工作的核心,是新职工学习掌握本岗位知识的重要阶段。为了培养优秀的职工,各车间(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岗位现场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新职工在岗培训时间为6个月,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职工单独上岗作业,厂人力资源干事应对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第九条:岗前培训结束后,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进行严格的转正定级考核。各车间(班组)负责工作态度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占40%;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岗位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60%。对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工资转正及上岗。
第四章 在岗培训
第十条:在岗培训的原则是对在岗的职工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岗位职业道德培训、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等。围绕制水生产组织开展的各类在岗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在岗职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组织岗位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实现在岗生产工人全部持证。
1、凡是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应参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位技能等级培训,并接受本岗位技能等级鉴定。
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参加初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或累计工作五年以上;参加中级技能鉴定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或取得本岗位初级等级证书满三年;参加高级技能鉴定应具备本岗位中级等级证书满四年。
2、厂负责职工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各车间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等级培训鉴定,并做好职工培训记录。各车间必须安排符合技能等级鉴定条件的职工参加技能培训。
3、对待岗一年以上或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应重新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达到鉴定目标。对无故旷课、缺课、迟到的参照《制水部劳动纪律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工人的整体素质。
1、从事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变配电工、净水工、机泵运行、水质检验、制水调度的职工,都应参加 和公司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
2、 每2—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轮训,保障职工业余时间能接受本岗位技能培训。
3、 鼓励职工跨岗位学习,提倡各岗位职工之间相互学习,并在工作上优先安排综合技能水平高的职工。
第十三条:举办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
1、引进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培训,职工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车间在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或运用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必须及时向厂人力资源干事提交培训需求书面报告。
3、人力资源干事将根据各车间提交的培训需求书面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或现场培训,培训结束,组织必要的考试。
第十四条: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目前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包括以下工种:加氯工、值班电工、维修电工、电(氧)焊工、(兼职)起重工、(兼职)厂内机动车辆驾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厂及各车间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稳定,避免频繁调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
4、各车间内部增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先向厂人力资源干事室报告,经集团公司组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和生产技术室每半年应检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部门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必须转离特种作业岗位。
第十五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1、按照上级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 凡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政工类专业人员学习公共课外,其它专业人员必须学习公共课和专业课。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6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
3、根据每年培训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详细的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培训安排,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达到培训要求,对不愿意参加培训者,专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对课时不足或达不到培训要求者,当年不予申报职称。
第十六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室协助有关部门分阶段、分工种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职工学技能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 各车间应开展各类在岗培训。
1、各车间职工直接从事本车间的生产,是各项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各车间必须对他们进行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应具针对性、实用性,着力解决职工安全生产所急需,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
2、各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岗位技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人力资源干事负责组织对各车间的培训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指导,对无培训计划或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厂将依据有关制度对其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3、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展岗位学习或岗位培训。各车间(班组)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岗位学习或培训,如开展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技能等,厂人力资源干事应检查各车间(班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4、各车间可配合厂部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在职工中不断营造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王台铺矿职工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副队长,安教室人员 | 使用场景 | 脱产培训,安全复训,转岗上岗 |
|---|---|---|---|
| 制度目标 | 让职工学好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素质跟上企业发展需要,不掉队。 | ||
| 职责分工 | 教育科负责办班培训和档案管理;安检科监督执行;人劳科配合考核;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培训。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培训不合格不能发证;转岗要带通知单报到;迟到早退罚款;考试不过得补学补考。 | ||
| 执行要求 | 培训按计划时间地点开展;班主任管日常记录;抽查考核常态化;考试成绩挂钩单位和个人奖惩;缺勤缺席要扣钱。 | ||
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尽快使转见岗人员掌握新的岗位规章制度,规程和要求,适应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转岗人员必须自带矿劳资科的“职工转岗培训通知单”及时到教育科报到,否则,每推迟一天除按规定补足培训天数外,并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二、学习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迟到、早迟者每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
三、学习内容
1.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
3.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和“事故案例”;
4. 矿“管理制度汇编”和“岗位作业标准”;
5. 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工种操作规程;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知识;
7. 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和文件等。
四、几项纪律规定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提高自
身素质,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准办证上岗,否则将延长培训期限,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写事假条,经主管理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
3.请假耽误了的培训时间,要在事后补齐补足,才准考试结业,否则有予办理上岗手续。
4.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检科、人劳科、教育科等负责有关科室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由教育拉负责实施。
各生产队组,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业务科室;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干部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教育科负责每年一度的全矿职工(包括多经三产及其要害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
3、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对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以及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职工,或因种种原因长期脱离岗位之后重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
5.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
5.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与抢险应急预案。
5.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6、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采用课堂讲述、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结合的方法,急用先学,重点优先,对强工进行培训,做到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7、抓好“三违”学习班和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8、搞好安全教育展览,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传播到职工心中,陶冶职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1、安教室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的档案管理,为领导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考核与奖励
12.1凡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人数,按期派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否则,每迟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罚该单位“三大员”即(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下同)各50元。若单位通知到培训人员后,培训人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罚本人20元。
12.2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与单位和安教室挂钩。每出现一人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单位100元,以此累加。单位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分不满60分者,扣罚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培训考试和各项安全赛活动中,
12.4凡是分配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罚有关责任人员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过失处罚。
12.5注重效果检查,对于没有培训好,是通过照抄,代考等不正当手段领取资格证的人员,一经查出,要按12.4条追究发证单位的责任。
12.6凡被聘请的专职、兼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授课时间(每天不少于6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结果报人劳科、安检科执行。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生产操作员,仓库管理员,化验室人员 | 使用场景 | 厂区疏散,危化品保管,设备操作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更懂安全,少出事,保护自己和公司。 | ||
| 职责分工 | 总经办负责安排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一起写教材。 | ||
| 核心条款 | 教安全法规、疏散路线、消防知识、急救方法。每季度查一次、教一次。 | ||
| 执行要求 | 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写材料。分岗位教,比如仓库、生产、包装、化验室。要戴手套、眼镜、口罩。检查要留记录。 | ||
目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
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总经办组织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组织教材。
内容:
1.公司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通知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负责编写教材。
2.对所有员工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2.1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厂区安全设施以及厂房内人员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2.4防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识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3.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
3.1吊装和码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险品、毒麻药的安全保管;
3.3库房区域内的安全设施保管及使用。
4.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岗位安全操作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方法,不得超负运转,防止出现设备事故;
4.2基本电器安全知识教育;
4.3接触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4.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4.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护眼镜;
4.5.3防护口罩。
5.包装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5.1要了解包装机械的性能,并能正确的使用,防止超负荷运转而损坏机器,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2掌握电器的基本知识;
5.3接触有害物质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带好手套、眼镜、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6.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6.1水、火、电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剧药、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蚀性气体的排放;
6.4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7.实验室消防器材,紧急救护措施的使用。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维修人员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维修厂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维修作业现场,特种设备操作,班组日常交底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更懂安全,少出事。天天提醒,时时注意。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别嫌啰嗦,真有用。 | ||
| 职责分工 | 厂长带头学,安全员盯紧点。员工要按时参加培训。教材自己编,台账得记全。 | ||
| 核心条款 | 三级教育必须过,考试合格才上岗。特种作业要持证,两年一复审。每月厂级、每周班组、每天交底。 | ||
| 执行要求 | 培训计划每年定一次。消防器材有人管,卫生防护要普及。活动记录不能断,事故案例常学习。检查身体按安排,建议意见随时提。 | ||
1目的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2适用范围
维修厂全体人员。
3职责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管理要点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 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 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每天下达生产和施工任务,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根据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和生产作业安全基本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现场安全教育:
4.3.1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3.2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本厂机械、电气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安全防护知识;
4.3.4本厂预防各类事故的安全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办法。
4.4维修厂应负责组织发动全厂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
4.5维修厂应组织员工学习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职防部门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4.6 维修厂应实施和组织员工学习《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活动和活动记录。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种、岗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学习相关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7 维修厂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人员学习使用消防救援应急器材,并设有专人保管消防救援应急器材、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8维修厂应每年编制安全培训计划,针对公司生产的特殊情况,制定培训内容及要求。
5相关文件
5.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2 《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
5.3 《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
5.4《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5 《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王台铺矿职工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副队长,安教室人员 | 使用场景 | 脱产培训,转岗上岗,安全复训 |
|---|---|---|---|
| 制度目标 | 让职工学好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干活水平,跟上矿里发展脚步。 | ||
| 职责分工 | 教育科负责办班培训和档案管理;安检科监督执行;人劳科配合考核;基层单位组织业余培训并管好学员。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培训要按时参加;考试不合格得补考;迟到早退要罚款;不按要求办班要扣分。 | ||
| 执行要求 | 培训班开班前要报批;班主任管日常记录;教育科抽查;考试成绩挂钩奖惩;缺勤缺席有罚款;结业要闭卷考合格才能上岗。 | ||
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尽快使转见岗人员掌握新的岗位规章制度,规程和要求,适应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转岗人员必须自带矿劳资科的“职工转岗培训通知单”及时到教育科报到,否则,每推迟一天除按规定补足培训天数外,并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二、学习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迟到、早迟者每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
三、学习内容
1.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
3.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和“事故案例”;
4. 矿“管理制度汇编”和“岗位作业标准”;
5. 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工种操作规程;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知识;
7. 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和文件等。
四、几项纪律规定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提高自
身素质,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准办证上岗,否则将延长培训期限,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写事假条,经主管理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
3.请假耽误了的培训时间,要在事后补齐补足,才准考试结业,否则有予办理上岗手续。
4.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检科、人劳科、教育科等负责有关科室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由教育拉负责实施。
各生产队组,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业务科室;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干部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教育科负责每年一度的全矿职工(包括多经三产及其要害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
3、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对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以及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职工,或因种种原因长期脱离岗位之后重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
5.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
5.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与抢险应急预案。
5.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6、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采用课堂讲述、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结合的方法,急用先学,重点优先,对强工进行培训,做到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7、抓好“三违”学习班和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8、搞好安全教育展览,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传播到职工心中,陶冶职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1、安教室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的档案管理,为领导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考核与奖励
12.1凡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人数,按期派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否则,每迟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罚该单位“三大员”即(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下同)各50元。若单位通知到培训人员后,培训人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罚本人20元。
12.2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与单位和安教室挂钩。每出现一人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单位100元,以此累加。单位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分不满60分者,扣罚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培训考试和各项安全赛活动中,
12.4凡是分配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罚有关责任人员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过失处罚。
12.5注重效果检查,对于没有培训好,是通过照抄,代考等不正当手段领取资格证的人员,一经查出,要按12.4条追究发证单位的责任。
12.6凡被聘请的专职、兼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授课时间(每天不少于6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结果报人劳科、安检科执行。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雷电防护安全培训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员工,调岗人员,焊工电工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换,设备更新 |
|---|---|---|---|
| 制度目标 | 让新工人懂安全,会操作,不乱来,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组织入厂教育,车间负责岗位培训,安全部监督考核。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特种作业要持证;换岗换设备要重新教安全。 | ||
| 执行要求 | 入厂教育三天内完成,上岗前必须考试;每月有安全活动日;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演练;安全部抽查培训记录。 | ||
一、公司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
二、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三、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 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五、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每个职工均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六、组织好用电、防雷、消防演练,提高技能。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煤矿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经费
| 适配人群 | 矿长及班子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安全管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复训 |
|---|---|---|---|
| 制度目标 | 让所有人培训不走过场,学真本事,拿真证书,不出安全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定计划抓落实;安全科组织培训管考勤;办公室管档案;财务科管钱。 | ||
| 核心条款 | 领导半年训两次;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先培训再上岗;缺勤迟到要罚款。 | ||
| 执行要求 | 培训时间地点固定,内容要实,考核不合格就处理,费用报销看证书,档案一人一档一期一档。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8、凡外送培训考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继续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公布的特种作业工种目录,我矿特种作业的岗位有:○1煤矿井下电气工;○2煤矿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4煤矿瓦斯检查工;○5煤矿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工、○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8煤矿探放水作业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外送培训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____年6月1日起新招聘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4、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还必须与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5、凡外送培训的特种作员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上岗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6、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每季度违章作业达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暂扣《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7、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必须外送培训重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8、随意安排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责任人,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人.次,若由此造成事故,按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录用的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新工人经体检合格后,由矿安全科通知参加培训。
2、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机构按照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七十二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费用由矿承担。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费用自行承担。
4、其他从业人员在与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由矿根据用工需要、劳动者自身条件安排工作岗位,分配到各科队。各科队应对新到岗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区队工作特点,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5、其他从业人员经科队安全培训后,由科队安排至班组,由班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定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工人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对新工人进行传、帮、带,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6、其他从业人员应按年度参加再培训,再培训工作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二十学时。
7、井下工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除上述培训外,各科队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学习上级文件、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知识。各班组应按时组织班前安全会,讲授安全注意事项等。
9、必须严格培训的考勤纪律,任何人非特殊原因在培训期间不得缺勤、迟到与早退。对缺勤处罚100元/次,对迟到每次处罚20元,早退人员每次处罚30元。
(四)、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
1、由办公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4、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5、其他有关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进行保存。
2、由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培训计划;
○2、培训时间、地点;
○3、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4、课程讲义;
○5、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6、综合考评报告等;
○7、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3、由矿安全科每月对档案建立完善及档案保存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档案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完善,对查出重复的重复隐患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及时外送培训考核取证和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我矿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1、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确立安全培训计划资金,报矿长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2、矿财务科应确保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不得延误。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规定》(国发[____]35号)文件要求,矿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3、凡矿安排外出送培的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合格要求,取得相应证书。工人在外出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工资由财务科按规定报销。对未能通过考核、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其培训期间的费用、工资自行承担。
4、本矿送培的从业人员应为本矿服务至少2年,因本人原因在未达2年离开本矿的,其培训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培训后不足1年离矿的,培训期间的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2、培训后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培训费用的50%由本人承担。
5、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变更工作单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考核合格证明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6、严禁科队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区队的管理人员赔偿。
7、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安全科备案。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安全培训教学
| 适配人群 | 授课教师,培训主任,教学督导 | 使用场景 | 培训教学,课程实施,课堂检查 |
|---|---|---|---|
| 制度目标 | 让老师教得更好,学员学得更实用,教学不乱来,效果能看见。 | ||
| 职责分工 | 培训主任管审批和听课;老师写计划、备课、讲课;学员参与评教。 | ||
| 核心条款 | 课时不能少,内容不能乱改;教案要写全;上课不迟到早退;评教每期一次。 | ||
| 执行要求 | 开班前交授课计划,上课带教案,主任每期听一次,老师互相听两次,评教后反馈给老师。 | ||
为了促进教学和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制度
1、教学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林纲进行,中心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的课时必须完成,不能随意调整,教学大纲规定的授课的内容,不能随意更改,必须按要求进行,如个别地方需要删减或补充,须报培训主任批准。
2、编写授课计划:教师在每期开班前,必须根据安排,认真学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编写所授课的授课进度计划,并报培训主任审批,批准后,应严格按计划进行。
3、备课: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在备课时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练掌握授课内容。针对学员特点、工种及专业特点,科学选择教学方法,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
备课时必须写好教案,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授课工种和专业,课题名称、备课时间、授课课时、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
4、授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学员及工种特点和生产特点,力求使学员所学知识能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较好的应用。教师授课要根据学员及工种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同时掌握好教学环节,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组织严密,效果良好。教师授课结束后,还应和学员交谈,征求学员意见,改进授课方法,以利于得到最佳教学效果。
5、评教:评教是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定。每期进行一次,由培训中心负责,在各工种专业班选出不少于各班人数的15-20%的学员对各门科的授课教师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反馈于任课教师。
6、听课:培训中心主任要坚持听课,每期不少于一次。任课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次数每期不少于2次。
(二)教学检查制度
1、教学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进度是否按照授课计划进行。
2、教师讲课是否写有教案或讲稿,教案备写是否合乎要求。
3、教师讲课是否按时,是否有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现象。
4、课堂纪律如何,是否有抽烟、说话、睡觉等现象。
5、经常了解教学一线情况,听取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师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制度:安全培训费用
| 适配人群 | 安培中心人员,安监处负责人,矿财务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外出培训,岗前培训,资格证补办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培训花钱的事儿,知道钱花哪儿了,多投点安全培训的钱。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处处长带头,副处长和安培中心的人一起干。安培中心初审报销,财务科扣钱发奖。 | ||
| 核心条款 | 外培一周内交材料,没证不报销;内培补考50元,复训一天20元;代用证丢了补10元,合格证20元一个。 | ||
| 执行要求 | 安培中心收材料、开单子,财务科当天收钱扣工资。每季度对账,检查优秀发200元,差了罚200元。 | ||
为规范安全培训费用管理,动态把握培训费用流向,成立以安监处处长为组长,以安监处副处长、安培中心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效控制费用消耗,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培费用管理:
1、外出培训:培训费、住宿费、路费等差旅费财务报销。
2、安培中心负责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
3、凡在计划内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带上有关培训证明资料到安培中心办理初审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在矿计划外擅自外出参加培训的,安培中心将不予办理审查手续。
4、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资格证的,费用自付;已办理报销手续未取得合格证明的,经安培中心出具扣款单,由矿财务科按其培训报销费用额,从下月工资中扣还。
二、内培费用管理:
1、对于各区队、各外包队的新入矿职工、转岗职工等的岗前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本矿目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义务培训制度;
2、安培中心负责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组织各类考试任务。
3、参加内培的学员,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安培中心将组织举办补考,参加补考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补考费50元。
4、经培训后达不到合格,需要参加复训的,复训期内,每天到财务科缴纳20元复训费。
三、其他费用管理:
1、各类培训原则上不给学员发放纸笔,确需发放的,安培中心应另行编制采购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2、凡资格证原件在安培中心保管的,安培中心统一发放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作为代用证;代用证丢失后,需要补办的,应到矿财务科缴纳材料消耗费和经办费,10元/个。
3、全员轮训发放的合格证,由矿统一采办,安培中心负责编报计划和印发。
4、其他专项培训印发的合格证,应到矿财务科缴纳工本费20元/证。
5、安培中心作出的各类教学纪律违纪处罚,应由违纪者持教学纪律处罚单,在当日内到矿财务科缴纳罚款;否则,每拖一天加一倍处罚。
6、安培中心每季度完成培训教学管理任务,经上级检查、评估达到优秀,奖励领导小组每人200元,否则处罚小组成员每人200元。
7、安培中心与财务科,每季核对一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