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安全管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复训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培训更规范,管住培训乱、不按时、效果差的问题,让大家真学真会真守规矩。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定计划抓落实;安全科组织培训考勤考核;办公室管档案;财务科管钱;各科队带新人实操。 | ||
| 核心条款 | 领导和安全员每年训两次;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先培训再签合同;缺勤迟到罚款;档案一人一档一期一档。 | ||
| 执行要求 | 培训要签到点名,考试不过不能上岗,费用报销看证书,实习满四个月才准单干,每月查档案,查出问题马上改。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8、凡外送培训考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继续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公布的特种作业工种目录,我矿特种作业的岗位有:○1煤矿井下电气工;○2煤矿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4煤矿瓦斯检查工;○5煤矿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工、○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8煤矿探放水作业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外送培训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____年6月1日起新招聘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4、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还必须与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5、凡外送培训的特种作员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上岗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6、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每季度违章作业达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暂扣《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7、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必须外送培训重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8、随意安排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责任人,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人.次,若由此造成事故,按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录用的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新工人经体检合格后,由矿安全科通知参加培训。
2、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机构按照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七十二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费用由矿承担。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费用自行承担。
4、其他从业人员在与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由矿根据用工需要、劳动者自身条件安排工作岗位,分配到各科队。各科队应对新到岗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区队工作特点,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5、其他从业人员经科队安全培训后,由科队安排至班组,由班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定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工人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对新工人进行传、帮、带,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6、其他从业人员应按年度参加再培训,再培训工作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二十学时。
7、井下工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除上述培训外,各科队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学习上级文件、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知识。各班组应按时组织班前安全会,讲授安全注意事项等。
9、必须严格培训的考勤纪律,任何人非特殊原因在培训期间不得缺勤、迟到与早退。对缺勤处罚100元/次,对迟到每次处罚20元,早退人员每次处罚30元。
(四)、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
1、由办公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4、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5、其他有关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进行保存。
2、由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培训计划;
○2、培训时间、地点;
○3、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4、课程讲义;
○5、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6、综合考评报告等;
○7、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3、由矿安全科每月对档案建立完善及档案保存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档案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完善,对查出重复的重复隐患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及时外送培训考核取证和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我矿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1、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确立安全培训计划资金,报矿长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2、矿财务科应确保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不得延误。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规定》(国发[____]35号)文件要求,矿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3、凡矿安排外出送培的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合格要求,取得相应证书。工人在外出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工资由财务科按规定报销。对未能通过考核、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其培训期间的费用、工资自行承担。
4、本矿送培的从业人员应为本矿服务至少2年,因本人原因在未达2年离开本矿的,其培训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培训后不足1年离矿的,培训期间的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2、培训后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培训费用的50%由本人承担。
5、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变更工作单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考核合格证明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6、严禁科队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区队的管理人员赔偿。
7、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安全科备案。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经费
| 适配人群 | 矿长及班子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矿井安全管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复训 |
|---|---|---|---|
| 制度目标 | 让所有人培训不走过场,学真本事,拿真证书,不出安全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定计划抓落实;安全科组织培训管考勤;办公室管档案;财务科管钱。 | ||
| 核心条款 | 领导半年训两次;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先培训再上岗;缺勤迟到要罚款。 | ||
| 执行要求 | 培训时间地点固定,内容要实,考核不合格就处理,费用报销看证书,档案一人一档一期一档。 | ||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行为及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编制了安全培训及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送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全科协调组织。
3、培训内容包括:矿井安全管理知识,煤矿安全规程与技术规范、煤矿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并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每三年必须考核一次。
7、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任职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新招聘任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8、凡外送培训考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继续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公布的特种作业工种目录,我矿特种作业的岗位有:○1煤矿井下电气工;○2煤矿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4煤矿瓦斯检查工;○5煤矿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工、○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8煤矿探放水作业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外送培训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____年6月1日起新招聘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4、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还必须与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5、凡外送培训的特种作员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予报销,且不得上岗任职。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矿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6、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每季度违章作业达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暂扣《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7、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必须外送培训重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8、随意安排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责任人,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人.次,若由此造成事故,按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____年3月1日起,新招聘录用的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新工人经体检合格后,由矿安全科通知参加培训。
2、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机构按照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七十二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费用由矿承担。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费用自行承担。
4、其他从业人员在与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由矿根据用工需要、劳动者自身条件安排工作岗位,分配到各科队。各科队应对新到岗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区队工作特点,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等。
5、其他从业人员经科队安全培训后,由科队安排至班组,由班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定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的工人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参加实际操作训练,对新工人进行传、帮、带,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6、其他从业人员应按年度参加再培训,再培训工作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二十学时。
7、井下工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除上述培训外,各科队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学习上级文件、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知识。各班组应按时组织班前安全会,讲授安全注意事项等。
9、必须严格培训的考勤纪律,任何人非特殊原因在培训期间不得缺勤、迟到与早退。对缺勤处罚100元/次,对迟到每次处罚20元,早退人员每次处罚30元。
(四)、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
1、由办公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4、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5、其他有关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进行保存。
2、由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1、培训计划;
○2、培训时间、地点;
○3、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4、课程讲义;
○5、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6、综合考评报告等;
○7、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3、由矿安全科每月对档案建立完善及档案保存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档案缺失或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完善,对查出重复的重复隐患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及时外送培训考核取证和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我矿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1、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确立安全培训计划资金,报矿长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2、矿财务科应确保安全培训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不得延误。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规定》(国发[____]35号)文件要求,矿教育培训经费提取比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3、凡矿安排外出送培的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合格要求,取得相应证书。工人在外出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工资由财务科按规定报销。对未能通过考核、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其培训期间的费用、工资自行承担。
4、本矿送培的从业人员应为本矿服务至少2年,因本人原因在未达2年离开本矿的,其培训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培训后不足1年离矿的,培训期间的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2、培训后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培训费用的50%由本人承担。
5、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变更工作单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考核合格证明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6、严禁科队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区队的管理人员赔偿。
7、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安全科备案。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矿煤矿安全操作
| 适配人群 | 采煤机司机,掘进机操作工,瓦斯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作业,综采工作面操作,掘进巷道施工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知道怎么安全干活,别出事,按标准来操作,保证每天干活不出乱子。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管,职工学校负责培训,队组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干活前检查设备、戴好防护、按顺序操作、禁止单独蛮干、异常马上停手报告。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学完考过,班前会要讲标准,现场有人查动作,错一次就停工再学,每月抽查考试,不熟不准碰机器。 | ||
1. 总 则
原煤炭部《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是我公司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准则。为确保《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在我公司的贯彻实施,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2.1 编制依据:
2.1.1 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1.2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及宜兴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2.1.3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2.1.4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1.5 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1.6 其他有关要求。
2.2 编制内容:
2.2.1 明确适用范围;
2.2.2 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2.2.3 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2.2.4 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
2.2.5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2.2.6 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2.2.7 正常的操作程序;
2.2.8 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2.2.9 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2.2.10 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2.2.11 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2.2.12 特殊操作内容;
2.2.13 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2.2.14 收尾工作;
2.2.15 其他要求。
3. 培训及学习
3.1 各单位必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把标准的学习贯穿到日常学习培训活动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现场操作标准的培训。
3.2 职工学校负责在各工种上岗前必须进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新工人、转岗工人进行《操作标准》的培训、考核,对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能担任现职,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3.3 各工种作业人员从班前准备到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4. 检查及考核
4.1 各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4.2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4.3 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4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4.5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4.5.1 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5.2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4.5.3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5.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4.6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信息
| 适配人群 | 一线班组长,生产队负责人,工人兼信息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隐患排查,三违监督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一起管安全,多提建议,早点发现隐患,防止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收信息报领导;队组长和工人当信息员;主任管这事;安监科处理反馈。 | ||
| 核心条款 | 信息员要敢说真话,每月至少报两条隐患;能制止违章,能越级反映问题。 | ||
| 执行要求 | 每班填报表,电话传真都行;半月或旬报一次;特急马上打调度;安监科必须查实处理。 | ||
为发挥员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倾听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室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调度室主任分管信息工作,生产一线队、组负责人和工人兼信息员,工作面配备电话设备,每班填写信息报表,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通道,使员工代表有渠道快捷地向领导放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热爱煤矿安全事业,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
(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应邀列席相关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参加一次集团公司组织的“信息反馈”、“安全座谈”或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矿安监部门、矿长回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每月不少于两条。
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
(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矿安全科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兼职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矿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给与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给与一定的活动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九、安全信息的传递
为保证安全信息及时快捷的传递,可用以下三种方式由办公室领导层传递信息:
(1)正常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根据所在单位安全信息数量和保密程度,每半月或每旬,以加封或不加封的方式,直接送矿安全科或由办公室代转。
(2)加急安全信息传递:有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向调度室传输。
(3)特急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直接用传真电话向矿调度室传递,无法传真的过后再补填,调度室根据安全信息的轻重缓急,核实整理后报领导层。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技术审批
| 适配人群 | 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机电副总工 | 使用场景 | 采掘工程,一通三防,巷道贯通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技术审批有章可循,不乱来,编得对、审得准、用得上。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管,总工分管,生产科管工程,机电科管机电,通风科管“一通三防”,各科室按分工审材料。 | ||
| 核心条款 | 分重大、重要、一般三类技术问题,对应不同审批流程和签字人,不能越级批、漏签字。 | ||
| 执行要求 | 提前网上发材料预审,周二周五集中会审,签字必须本人签,改完再传下一家,缺勤迟到要扣钱。 | ||
为加强矿井技术基础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和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矿安全技术审批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通风科、防突队、地测科、企管科、人劳科、供应科等有关科室和区队技术人员
(二)总工程师为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分管负责人,日常工程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机电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 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通风科具体负责。
(三)安全技术审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日常审批管理工作,组织会审、审批。
2、负责对安全技术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二、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一)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按照安全技术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和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批准。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二)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串联通风措施;
6、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7、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9、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0、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
11、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三)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三、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一)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公司审批。
(二)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查→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总工程师批准。
(三)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措施通风队要参与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批准。
(四)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五)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通风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四、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综采工作面调斜、旋转安全技术措施;
(4)综采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2m)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陷落柱、火成岩、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3)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
(16)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7)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8)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火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1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1)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2)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4)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措施;
(2)中央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3)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水平大巷轨道整修安全技术措施;
(5)乘人装臵安装与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钻、注浆)设计;
(5)井上、下供水孔设计;
(6)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8)重要贯通测量设计或说明书;
(9)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
6、井巷维修
(1)井筒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开口、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车场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过断层、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5)巷道扩大断面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工程(绞车窝、矸石硐、水窝、钻机窝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挑顶、拉底、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绞车、掘进机、耙装机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开(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推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5)爆破材料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施工设计修改;
(7)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通风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及临时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机电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超长、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大巷运输、斜巷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实验措施;
6、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8、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9、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更换高强胶带、钢丝胶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1、用胶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2、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13、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地测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钻孔设计变更;
2、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
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七)业务科室审批人员权限
1、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采掘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安全、技术先进性、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程质量标准、防治水及过地质构造带等相关内容的审批。
2、机电科负责组织审批机电类的安装、运输、拆除、排水措施以及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运输、使用电焊、气割、电锤等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设备选型计算,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风系统、主、辅助运输系统、设备运行方式、安装、拆除、运输(轨道以及胶带运输等)方式、设备选型、设备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内容的审批。
3、通风科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类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一通三防”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风机选型,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防灭火、防尘系统,爆破等相关内容的审批。
4、安全科主要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规程、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矿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否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内容的审批。
5、调度室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的安排及协调,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施工条件对规程和措施中的施工方法影响,影响煤质的淋水、积水、捡矸、分矸装臵的设计、设臵、安装以及回撤、配采措施等内容的审批。
(八)审批人员资格
1、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参与审批科室科长(或主任)、副科长(或副主任)、副主任工程师及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人员为:参与审批科室具有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3、参加审批人员必须具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五、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办法
(一)会审办法
1、准备会审的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设计或编制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天在办公网上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审。
2、责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关科室人员按时参加会审。
3、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已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的人员。
4、有关人员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时,应自行详细记录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
(二)传审办法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科室首先审批,编制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只有在主管科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准传审到其它科室。
(三)审批意见签署要求
1、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找人代签,否则出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密而导致事故者,将根据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审批意见由分管副总把关审核,各部门将意见集中到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归纳分条目列出,并提出整改措施,由编制人负责整改,作业规程审批意见和整改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打印,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
3、会审意见统一签署,统一日期,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字。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分管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主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2天内应补签。
(四)会审时间定为每周二、周五下午进行审批,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单独审批作业规程和措施,因特殊原因审批规程或措施要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提前通知各单位和编制人。
(五)会审作业规程时,参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每缺席一人次罚款100元,若由于单位负责人没有通知到参加审批人员则罚款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六、本制度适用于滥坝煤矿井下所有的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
| 适配人群 | 硐室管理员,入井作业人员,应急值守人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爆炸避灾,火灾应急撤离,突出事故处置 |
|---|---|---|---|
| 制度目标 | 让避难硐室随时能用,灾害来了大家能躲进去安全待援。 | ||
| 职责分工 | 专职硐室管理员主负责维护保养,其他管理员帮忙。培训由安全部组织。 | ||
| 核心条款 | 硐室不能挪用、不能堆杂物;必须通风好、气密严;要贴操作图、通专用电话。 | ||
| 执行要求 | 入井前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定期打压测试、功能检查、记录存档;发现异常马上处理。 | ||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
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 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 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 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
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 适配人群 | 监控值班员,机房运维员,安全监控technician | 使用场景 | 煤矿监控中心,机房日常运维,井下数据监测 |
|---|---|---|---|
| 制度目标 | 让监控中心运转正常,数据不乱,设备不出事,值班员守规矩,报警能及时处理。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盯设备看数据;维修员做保养校验;值班领导批人进机房、处理异常;所有人按规操作不乱动。 | ||
| 核心条款 | 不准擅改监测点,不准带火进机房,不准插u盘上网,不准无关人乱碰设备,不准非专业修设备。 | ||
| 执行要求 | 每班有人守,交接要写清,报警马上报,记录填满三年,故障全程记,空调电源常查,设备定期除尘保养,卫生天天搞。 | ||
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____)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____]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____)3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信息化
| 适配人群 | 信息中心管理员,系统安全工程师,机房运维人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信息网络,机房环境监控,卫星通信端站 |
|---|---|---|---|
| 制度目标 | 让煤矿的信息系统和网络更安全稳定。保护数据不被乱动。早点发现风险,减少出问题的可能。 | ||
| 职责分工 | 信息中心盯着系统运行。负责备份数据、报安全情况。管安全产品,得公司批了才能用。还要教大家安全知识。 | ||
| 核心条款 | 软件要用正版,得有身份验证和权限控制。机房不让外人随便进。硬件要编号登记。口令不能共用,得定期换。 | ||
| 执行要求 | 系统上线前先查安全,运行中常检查,出问题马上隔离处理。防病毒软件必须装。操作要有记录。上级会不定期抽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 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 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 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软件系统安全: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
1. 系统软件指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系统软件:
(1)系统软件应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2)系统软件必须具备身份验证功能、访问控制功能、故障恢复功能、安全保护功能、安全审计功能、分权制约的权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2.应用软件指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软件应用系统等,应用软件系统必须满足软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各级信息中心、部门在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中的作为:
1.系统运行前严格审查实施计划的安全性,审查实施计划流程是否符合整体安全策略,是否制订相应应急措施等;
2.检查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系统运行结束后,组织对照实施计划评价实施效果,对整体安全体系的影响进行相应评估。
4.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系统运行的安全报告。
5.当系统调试完毕,应建立系统维护档案。如果系统出现变更,应该重新对该系统作安全评估,调整安全配置,并更新相应的系统档案,必要的时候修正整体的安全策略。
第十二条 环境安全
1.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建设标准和规范。
2.建立并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安全责任人批准严禁进入机房。依据有关机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其机房环境、机房进出、机房设施、机房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安全保障设备,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及设备的安全。
4.对主机房进行开机、关机等日常的操作,建立操作程序,并建立完整的设备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硬件设备安全
1.对主要的信息财产按安全等级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对于处理与敏感、有价值或重要的组织财产相关的系统应基于安全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附加的控制。
2.对系统的相关计算机和数据通信设备及其连接关系,要编制与实际相符的拓扑图,并归档保存。
3.业务系统和网络的关键设备应有备份策略。对业务系统设备和通信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4.已开通运行的卫星通信端站,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关机,不得进行中断性测试,严禁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5.对路由器、交换机等通讯设备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设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接入。
6.对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实体资源和定位状况要进行逐项编号登记和建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7.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8.应确定用户对无人值守的设备进行适当的保护。安装在用户区域的设备,如工作站或文件服务器,需要特别的保护,以防在无人看守时遭受未授权的访问。
第十四条 软件安全
1.应用软件应根据岗位情况、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不同级别的权限控制;
2.应用软件本身必须具备操作日志和管理日志功能,以利于事后跟踪查询人员使用情况;
3.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4.建立应用软件文档管理制度、版本管理制度及软件分发制度,防止软件的盗用、误用、流失及越权使用;
5.煤矿各部门必须根据信息中心统一部署,安装防病毒、网络入侵检测软件等监测、检查类安全产品。
第十五条 系统操作与运行安全
1.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操作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进行访问控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2.企业内部所有的机器应该提供口令保护功能;用户在设置和使用口令时,应遵循好的安全习惯和口令管理的要求。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3.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路由器、防火墙等)的口令必须由专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换。按分级管理、共同负责的原则,由不同人员掌管服务器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和网络管理口令。如果用户需要访问多种服务或平台,需要多个口令,应建议他们使用单一的有质量的口令,并对储存口令提供合理的保护。
4.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各岗位操作权限,各类操作系统的系统操作权限设置应经信息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重要岗位的登录过程应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敏感信息、访问必须通过身份授权认证。
5.在正常的系统运行中,所有对业务系统的实质性操作必须由操作员按权限控制要求执行,其他人员不得直接对系统或应用进行实质性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1.系统选用:煤矿系统工程所选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与其用途相适应的安全性能;
2.口令使用管理:要严格加强口令保密制度的执行,杜绝使用公开或缺省的口令和用户名称,对关键用户的口令要采用双人监护、异地保存等方式进行管理,严防个人独自以关键用户进入系统;
3.系统运行监控管理:要加强系统日常的巡查,及时监控用户使用系统资源情况,对陌生用户要及时查清来源,并加以相应处理,对越权用户要查明越权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其使用权限;
4.系统备份管理:及时做好系统动、静态数据的备份工作,以备系统出现意想不到的故障。
第十七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
必须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系统管理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和漏洞补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所有工作站全部安装防病毒软件;
2.为防止原始设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对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要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3.软盘、光盘等移动存储媒体,以及外来的软件等,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才可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清查的、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
4.重要计算机要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要定期进行比较测试和分析;
5.在接入internet 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邮件附件;
6.关键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尽量不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7.系统的重要数据资源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8.跟踪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有严重破坏力的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日期或爆发条件,及时通知各部门进行防范;
9.随时注意计算机的各种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用查毒软件仔细检查;
10.经常更新与升级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版本;
11.对重点岗位的计算机要定点、定时、定人作查毒杀毒巡检;
12.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并同时上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派人处理。
13.接受省经济信息中心采用定期常规检查与特别日期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
1.新建网络、网络改造、网络变更或新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制订相对应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实施安全检验,未经检验的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不允许投入使用。
2.为了保证全省行业网络的安全,全省行业计算机网络要严格控制internet 出口数量,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行业网络联入internet 。市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建设internet 出口,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3.4.5点
3.internet出口必须实行与行业内联网的逻辑隔离,其安全方案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制定和审批;
4.有internet出口的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至少配置放火墙和入侵检测措施,对internet 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器(如web 服务等)应采取与行业内联网逻辑隔离的设置,不得允许来自internet 的用户访问行业网络;
5.不得采用一台路由器同时与internet 和行业内联网进行互联。
6.禁止建立面向行业外的电子公告系统;建立面向行业内的电子公告系统,须报省局信息中心批准和备案,并建立用户登一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7.禁止联入行业网络的计算机通过调制解调器拨号等方式登录到其他网络,如业务确实需要,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及信息、网络主管部门批准。
8.存放和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系统和网络要与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涉密系统的建设要符合国家保密局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9.不得将行业网络与其他网络直接连通,行业网络在与外部网络进行连接时,在外联网的交界处,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制定严密的访问权限。
10.内联网地址和域名的规划、分配、监督和实施由省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以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
11.行业网络应该只开放与业务相关的必要的服务端口。
12.建立卫星设备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加强卫星通信的监管,防止垃圾信息上卫星通信网,保证卫星通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3.其它未进行详细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详见《 网络管理》 一章。
第十九条 人员安全管理
1.全省行业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必备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意识。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运行状况,并建立详细档案。
3.关键技术岗位应进行严格审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离岗时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并立即更换信息系统的操作口令。
4.加强对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
5.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安全教育,提高使用人员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和应用水平。
第二十条 安全责任管理
1.行业网络的上网单位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各部门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自觉保守国家、行业和单位的秘密。
2.各部门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指定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相应管理和维护人员必须对本人接办的各项事务的处理过程负责,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各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辽宁烟草信息系统安全。
4.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与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度,审查工作由同级保密工作机构或业务工作机构根据有关专门规定负责执行。禁止绝密级的信息上网传输,属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同意,并不得传输到行业网络之外,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5.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停止联网、限期整改的处罚,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 适配人群 | 矿务局负责人,矿长,安全第一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矿山生产,安全承包,目标分解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目标能层层落实下去,大家都有压力也有动力,不光喊口号,真干实事。 | ||
| 职责分工 | 第一责任人要定计划、抓落实;安全监察部门管考核、发奖罚;矿务局和矿负责签合同、分指标。 | ||
| 核心条款 | 目标要签合同,一级保一级;安全指标必须和钱挂钩;合同里写的每条都得做到。 | ||
| 执行要求 | 年初签合同,年底按合同考核;监察部门必须严格打分,该奖就奖,该罚就罚;结果要公开,大家看得见。 | ||
一、矿务局、矿要结合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二、矿务局、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以签定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形式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保证体系。
三、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指标在经济承包中占重要比重。
四、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全面兑现。
五、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的考核兑现,必须严格考核安全生产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煤矿安全培训及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检查员
| 适配人群 | 安检员,瓦检员,通风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跟班,隐患排查,瓦斯检查 |
|---|---|---|---|
| 制度目标 | 让井下安检员行为更规范,作风更好,形象更正,检查更到位,事故更少,安全更有保障。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管整体执行,调度室管紧急汇报,通风值班室管瓦斯问题,班长管当班分配,安检员自己盯区域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隐患要查要报要闭合,瓦斯超限不能干,发现三违要开单,重大隐患得停作业撤人。 | ||
| 执行要求 | 每条都配罚款,从30元到200元不等,班报表下班1小时内交,例会不能无故缺席,检查记录要“三对口”,监督靠罚款和汇报。 | ||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科科室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不交接班每次罚款3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交接班)对下一班交接清楚。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除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必须下罚款单,并及时上交安监科。
五、安检员“反三违”罚款金额,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科汇报。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汇报的处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任何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上班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消极怠工。如果被他人检举班中睡觉、不负责、工作失职等,且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瓦检员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按规定进行分管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
5、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6、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7、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8、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9、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棚栏、密闭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10、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当班下班1小内及时送交班报表以便及时汇总,如不及时送交每班罚款30元。
瓦斯检测程序及操作
进入检查区域后,按巡回图表所拟定路线及时间依次达到各检查点。
1.瓦斯测定
一手将连接瓦斯入口的胶管按二氧化碳吸收剂管用探仗伸向测点(距离巷道顶200板mm以下处)手压气球10次以上,待测气体入气室,然后收回探仗,打开目镜护盖。观察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的移动位置,同时调整测微手轮,使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到靠近的整数位置上。再观测测微刻度盘上指示的读数,将分划板上指示的整数与测微盘上指示的小数相加即为该点的瓦斯浓度。
2.二氧化碳测定
在测定点距巷道底板200mm以上处,首先测出该点的瓦斯浓度,然后拔开二氧化碳吸收剂管,将仪器吸气嘴伸向同一地点。同测瓦斯浓度方法一样。吸取二氧化碳和瓦斯的混合气体,读出混合气体浓度数值减去已测出的同点的瓦斯浓度再乘以0.925所得数即为该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通风工管理制度
1、负责全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维修和改造、回收工作,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
2.负责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等导风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和回收工作。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管理状况,确保其可靠性。定期及时的对所管辖区的板牌进行填写。
4.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修建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按设计或指定位置施工。
5.在实施通风设施更改(包括墙改门或门改墙等)
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先建好新的、再拆除旧的施工程序,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6.当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7.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
8.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矿井通风有关计算
一、常见断面面积计算:
1、半圆拱形面积=巷宽×(巷高 0.39×巷宽)
2、三心拱形面积=巷宽×(巷高 0.26×巷宽)
3、梯形面积=(上底 下底)×巷高÷2
4、矩形面积=巷宽×巷高
二、风速测定计算:
v表=n/t(m/s)
(一般为侧身法测风速)
式中:v表:计算出的表速;
n:见表读数;
t:测风时间(s)
v真=a b×v表
式中:v真:真风速(扣除风表误差后的风速);
a、b:为校正见表常数。
v平=kv真=(s-0.4)×v真÷s
式中:k为校正系数(侧身法测风时k=(s-0.4)/s,迎面测风时取1.14);
s为测风地点的井巷断面积
三、风量的测定:
q=sv
式中q:井巷中的风量(m3/s);s:测风地点的井巷断面积(m2);
v:井巷中的平均风速(m/s)
例1:某半圆拱巷道宽2m,巷道壁高1m,风速1m/s,问此巷道风量是多少。
例2:某煤巷掘进断面积3m2,风量36
m3/min,风速超限吗?
四、矿井瓦斯涌出量的计算:
1、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q瓦)
q瓦=qc(m3/min)
式中q:为工作面的风量;c:为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回风流瓦斯浓度-进风流中瓦斯浓度)
例:某矿井瓦斯涌出量3
m3/min,按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超限计算矿井供风量不得小于多少。
2、相对瓦斯涌出量(q瓦)
q瓦=(m3/t)
式中q瓦: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440:为每天1440分钟;
n:工作的天数(当月);
t:当月的产量
五、全矿井风量计算:
1、按井下同时工作最多人为数计算
q矿=4nk(m3/min)
式中4:为《规程》第103条规定每人在井下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立方米;n:井下最多人数;k:系数(1.2~1.5)
2、按独立通风的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q矿=(∑q采 ∑q掘 ∑q硐… ∑q其他)×k
式中k:校正系数(取1.2~1.8)
六、采煤工作面需风量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100×q采×kch4(m3/min)
式中100:为系数;
q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相对);
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4~2.0)
2、按采面气温计算:
q采=60×v×s(m3/min)
式中60:为系数;
v:采面的风速(温度为18~20℃时取0.8~1.0m/s,温度为20~23℃时取1.0~1.5
m/s);
s:采面平均断面积。
3、按采面人数计算:
q采=4n(m3/min)
4、按炸药量计算:
q采=25a(m3/min)
式中25:为系数;
a:为一次性爆破的最多炸药量
5、按风速进行校验:
15≤q采≤240(m/min)
或0.25≤q采≤4(m/s)
式中15与0.25:为工作面最低风速(m/min)(m/s)
240与4:为工作面最高风速(m/min)(m/s)
例:某采面工作人数15人,一次性爆破炸药5kg,温度20度,瓦斯涌出量为1
m3/min,请问采面需风量是多少。
七:掘进工作面需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00×q掘×kch4(m3/min)
式中kch4: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2~1.8)
2、按炸药量计算:
q掘=25a(m3/min)
3、按人数计算:q掘=4n(m3/min)
4、按局扇吸风量计算
q掘=q局 60vs
式中q局:为局扇实际吸风量;v:为最低风量1.5m/s;s:断面积
5、按风速进行校验:
煤巷或半煤岩巷:15≤q掘≤240(m/min)
或0.25≤q掘≤4(m/s)
岩巷:9≤q掘≤240(m/min)
或0.15≤q掘≤4(m/s)
八、硐室风量取值(按经验选取)
1、机电硐室需风量:独立回风的机电硐室可取150~200m3/min;
2、爆破材料库需风量:中小型取60~100m3/min;
3、充电室需风量:100~200
m3/min
九、其他巷道的需风量计算
按下列方法分别进行计算,采用最大值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其他=100×q×kch4(m3/min)
2、按风速验算:
按最低风速验算取值:q其他=9s(m3/min)
s为断面面积
十、矿井有效风量率计算
矿井有效风量:是指矿井各独立用风地点的风量之和
矿井有效风量率=×100%
注:规程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例:某矿有效风量是540
m3/min,主风机风硐面积4m2,风速为3m/s,矿井有效风量率符合规程规定吗?
十一、矿井漏风率计算
1、矿井外部漏风率=×100%
注:《规程》第121条规定: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2、矿井内部漏风率=×100%
十二、等积孔的计算
a=1.19×q/
式中:1.19为系数;
q为矿井总风量(m3/s);
h为矿井通风阻力(单位为帕pa)
十三、瓦斯积聚计算
瓦斯积聚:是指积聚的瓦斯浓度大于2%,体积≥0.5m3的现象。
q积=slc(m3)
例:某盲巷长200m,断面3m2,栅栏内侧1米处瓦斯浓度为3%,计算该盲巷浓度量。
注:盲巷是指没有通风其长度大于6米的独头巷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