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安全方案

适配人群现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夜间施工,桥梁基础,路基填挖
制定目的工期太紧,晚上必须干活。怕黑灯瞎火出事,怕工人累着,怕吵到附近住户睡觉。
适用范围本标段所有夜间施工的人、机器、工地现场、挖土钢筋混凝土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组长盯全局,副组长管分工,组员各守各岗。电工查电线,工长看照明,安全员巡现场。
管理要求灯要够亮,备好发电机;标志要反光,坑边设警戒;人不能连着干,白天得睡够;值班室得有人,交接班要清楚。
监督与检查领导每晚查岗,安全员随时转。没开灯就开工?停工整改。没戴安全帽?罚钱扣分。记录不全?重写再交。谁失职谁负责,出了事追到底。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s202fyfn-sg01合同段,起点位于阜阳市南机场路与老202省道交叉处,桩号为k205 630,终点桩号为k214 450,设计路线全长8.82公里,桥梁长度91米,路基挖方27603m3,路基填方291708m3,10%石灰土底基层46393.4m3,水泥稳定碎石105294.2 m3,沥青砼26891.4 m3;小桥4座,涵洞9座,基础为φ1300桩基,下部结构采用肋式桥台,上部结构采用16米和13米预应力t梁,涵洞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圆管涵形式。

二.夜间施工准备工作

1、 施工组织准备

项目部成立夜间施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宏斌

副组长:胡以亮、崔长中、岳跃稳

组 员:陈玲玲、宋日礼、 周军联、周斌、程涛、赵勇、汪军、赵德华、赵爱民

2 、 技术与安全准备

夜间施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提出夜间施工计划,为施工提供技术准备。

3、本工程工期较紧,夜间施工不可避免,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临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2)、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警示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必须具有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项目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4、场地照明要求措施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施工场地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挖土基坑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3)、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光轴方向将框轴拧紧固定。

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

(3)钢筋场、预制场施工用电不得将照明灯具绑扎在钢筋上作为立架。只能采用木杆和竹竿。

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6、各工种夜间主要施工安全交底:

6.1 土方工程

(1) 夜间挖土方要有充足的照明;

(2)人工挖土方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

(3)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要过猛;

(4)机械挖土,不要在输电线下工作,配合拉铲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作业。

6.2钢筋工程

(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4).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6.3模板工程

(1).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遇六级以上的大风雨,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6.4混凝土工程

(1)施工场地内要有充足的照明;

(2).采用罐车运输混凝土时,罐车照明要好,刹车要灵活,施工场内要保持畅通;倒车放料时要有专人指挥。

(3).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夜间施工安全方案:桥梁夜间施工 专项

适配人群桥梁施工员,吊车指挥员,架子工使用场景桥梁夜间施工,起重吊装作业,高处脚手架搭设
制定目的夜里干活看不清,吊东西、爬高、开车、用电都容易出事。灯光不够,人容易摔、被砸、被电、车翻了。
适用范围桥梁夜间施工的工人、司机、指挥员、电工、架子工、模板工。
职责分工领导要批方案、盯现场;班组长管好自己人;工人听指挥、戴好防护、不乱来。
管理要求吊东西前清场、高处系牢安全带、脚手架打稳、电线穿管、车贴反光条、人人穿反光衣。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查灯、查绳、查电、查人;安全员盯着,没做到就停工重教;再犯扣钱或换岗。

1目的

为确保桥梁夜间施工人员、设备处于安全状态下作业,结合本标段桥梁施工现场实际,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危险因素,实现安全、有序、连续、合理施工,有效控制起重、高处、车辆、高处作业安全用电危险性较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方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4、《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____年第140号总局令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____

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8、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4标段相关施工设计图

3危险源

1、起重作业过程中的物体滑落、碰撞、断绳、脱钩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2、高处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坠落、滑跌、物体打击等伤害。

3、脚手架坍塌造成的各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4、电器设备、照明线路隐患造成的地面触电、空中触电引发的坠落事故。

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

4事故原因分析

4.1起重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作业人员处于起重臂或起吊重物下方作业。

2、吊具、吊索未牢固连接、钢丝绳磨损、锈蚀未及时更换。

3、起吊在大臂运行速度过快,来不及停车,脚手架上人员无躲闪空间。

4、钢丝绳与起重挂钩未挂牢固,超吊主钩活动卡环损坏未卡住钢丝绳。

5、起吊水泥吊罐、运装片石使用的钢丝绳断丝、毛刺造成断绳。

6、水泥吊罐碰撞脚手架、平台上操作人员造成人员碰撞或失衡高处坠落事故。

7、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4.2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1、徒手攀登上下脚手架未抓稳、失手或失足。

2、操作平台、脚手架通道上工具、物件未稳固滑落打伤地面或下层操作人员。

3、未用吊篮装运工具、物件,上下抛掷工具、扣件,向下丢钢管。

4、未佩戴安全帽被高处物体打伤。

5、固定位置操作后未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牢固构件上,未高挂低用。

6、操作平台无安全网或安全网损坏未及时恢复。

7、操作平台上未满铺木板或栏杆高度低于1.2米。

8、通道、平台未铺设木板或有挠头板。

9、未穿防滑鞋子在脚手架作业或登高架设作业。

10、患职业禁忌人员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作业人员酒后上岗。

11、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标准,基础未稳固、立杆间距、步距过大、扣件未交错、无上下通道等。

12、负重上下脚手架,在操作平台、走道上跳跃奔跑或嬉戏打闹。

13、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4.3脚手架坍塌事故原因分析

1、基础未夯实、连续降雨、吊车碰撞。

2、立杆间距、横杆步距超过设计标准,低于1.5米。

3、扣件连接不牢固。

4、两立杆、横杆接头未错开500mm。

5、未按设计设置剪刀撑。

6、钢管、扣件未进行检验,脚手架未进行合格检验投用。

7、场地未进行平整、夯实、硬化、基础承载力实验。

8、现场地面、脚手架上有人施工作业点灯光设置不足。

4.4触电事故原因分析

1、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中,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现场配电箱无门、无锁或任意放置于地上。

3、雨天作业配电箱无防雨设施。

4、配电箱离操作点超过6米。

5、线路接头超过3个。

6、接头未进行防漏电处理。

7、线路跨越道路未架空或穿管敷设。

8、线路与钢管连接未进行绝缘处理。

9、线路设置不合理,处于车辆、人员频繁通行点。脚手架上线路处于人员上下通道处、起重物经过范围内。

10、现场地面、脚手架高处施工作业点灯光设置不足。

4.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原因分析

1、便道路基不稳定未及时发现处理。

2、搅拌站转弯处丁字路交叉点未设置夜间反光标志,无夜间照明灯。

3、c匝道0号桥、成安渝g匝道下坡地段无照明,道路危险边沿无夜间反光标志。

4、施工现场照明不足,水泥罐倒车无专人确认。

5、吊车作业点不稳固,起重夹角低于30度。

6、水泥罐车、吊车停放位置未平整、夯实。

7、水泥罐车、吊车上无夜间反光标志。

8、现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衣。

9、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5安全防范措施

5.1起重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起重作业十不吊”

2、工作前确认参与施工的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地面、高处作业人员随时注意起重吊物所在位置,及时避让。

4、设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全过程指挥起吊作业,并严格相互确认。

5、中途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和危险告知。

6、现场地面、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2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严格遵守 “高处作业十不准”。

2、严禁上下抛掷物件。

3、高处作业“三宝” 未齐备不许作业。

4、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低用。

5、合理设置安全通道、平台。

6、患职业禁忌人员、酒后人员严禁登高架设作业。

7、脚手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检验合格。

8、通道、平台铺设木板,及时处理挠头板现象。

9、严禁徒手上下攀登脚手架。

10、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3脚手架坍塌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基础进行夯实。

2、立杆间距、横杆步距不超过1.5米。

3、扣件联结牢固。

4、两立杆、横杆接头错开500mm。

5、按设计设置剪刀撑。

6、钢管、扣件进行检验,脚手架进行合格检验投用。

7、场地进行平整、夯实、硬化、基础承载力实验。

8、水泥吊罐、吊篮严禁碰撞脚手架。

9、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10、水泥吊罐、吊篮有可能碰撞到的脚手架最高点、面对吊车旋转方向垂直边脚手架设置反光标志。

5.4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

2、配电箱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并按规定放置使用。

3、雨天作业配电箱设防雨设施。

4、配电箱离操作点不超过6米。

5、线路接头不超过3个。

6、接头进行防漏电处理,严格拉扯电缆。

7、线路跨越道路架空或穿管敷设。

8、线路与钢管连接处进行绝缘处理。

9、合理设置电器线路,减少与机械、人员的接触。

10、电工全程跟踪施工过程,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十不准”,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5.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白天检查施工路段便道,确保夜间畅通无阻,行车严格遵守“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2、搅拌站转弯丁字路设置夜间反光标志、照明灯。

3、c匝道0号桥、成安渝g匝道下坡地段设夜间照明及反光路标。

4、施工现场各点施工设置照明,水泥罐倒车安排专人确认。

5、起重夹角严禁低于30度。

6、水泥罐车、吊车停放位置平整、夯实。

7、水泥罐车、吊车上设置夜间反光标志。

8、现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穿反光衣。

9、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合理,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通行、操作需要。

6夜间施工组织措施

1、非特殊原因不得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经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同意,并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名单及施工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书面上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

2、夜间施工以下人员必须参加。

①管理人员:项目部桥梁工程师、桥梁一队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桥梁一队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吊车司机、吊车指挥员、挖掘机司机。

③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模板工、架子工。

④一般操作人员:浇筑工、水泥罐车司机。

以上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各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守规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4、管理人员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控制、收尾工作,清点完毕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

5、管理人员加强施工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施工进程中的安全问题,查找质量隐患,防止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6、各岗位人员按职责进行设备、工具、线路、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7、各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对所属起重、高处、电器、机械等措施进行落实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附件1:高空作业十不准

附件1:安全用电十不准

附件1:起重作业十不吊

附件1: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高空作业十不准

一、没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二、没戴安全帽不准作业;

三、没安装安全网不准作业;

四、不准赤臂作业;

五、不准穿硬底鞋(拖鞋)作业;

六、不准带病作业;

七、不准双层作业;

八、不准戏嬉戏打闹;

九、脚手架不准用劣质材料;

十、工具、物件、物料不准抛投。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4.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和大雪天气时不准登高。

5.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6.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岗、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7.梯子撑脚无防护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8.光线不足不登高。

9、携带笨重物体不准登高。

10、不攀爬井架、脚手架、不坐非载人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在高压电线10米内开挖,不准雨天进行电器检修和露天操作。

2、不准在裸露的电线下面作业,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工具。

3、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

4、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起重作业。

5、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

6、不准在电线下面停留,不准带电抢救设备和人员。

7、不准在配电箱里放物品,不准带电检修设备。

8、不准在架空线下抛掷物品,不准将电线与钢管架连接。

9、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

10、不准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做菜。

起重作业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起重臂半径范围内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多人指挥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铲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超速骑摩托车。

夜间施工安全方案:夜间施工 专项

适配人群吊装作业员,焊割技工,安全监护员使用场景锅炉改造,夜间施工,交叉作业
制定目的怕夜里干活看不清出事,怕吊东西砸到人,怕天气不好还硬干,怕进度赶太急把安全忘了。
适用范围只管#4锅炉改造现场的夜班工人、吊车、高处焊割、大件吊装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安全员全程盯,工人互相照应,质检员每道工序都到场,主管要来回查问题。
管理要求不准单人干夜活,不准大件吊装,不准恶劣天气施工,照明必须够亮,反光衣必须穿,工具白天先检查好。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查,主管随时巡,发现没按规矩来马上叫停,谁不听就停工培训,再犯就换人,记录本上天天写清楚。

一、 概述

为了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早日投产,为了保证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的工期,为了加快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锅炉升级改造工程进度,项目部特制定本专项方案,以便于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控制。

二、 作业范围

根据分析在整个安装范围中为赶进度,特限制以下作业在夜间施工中不准进行。

1、 即便采取照明设施,夜间施工光线也不如白天,上下作业在同一垂线时不准进行交叉作业;

2、 因光线不强夜间施工时不准进行吊车的吊装作业;

3、 不准进行大件吊装作业;

4、 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三、 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1、 现场照明:照明对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既是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同时照明既要保证人员安全作业,又要保证照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照明设置: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2、 在夜间禁止单人单独作业,必须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且人员之间必须保持通讯,以确定人员是否安全,夜间作业的人员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操作。

3、 加强夜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5、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6、 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序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7、 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 强度,不得连续作业。

8、 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 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起不准离开原地。

9、 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进入高空焊割作业者,衣着要灵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禁止将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如油桶、电石桶等)作为高空作业的垫脚物,所使用的焊条、工具、小零件等必须装在牢固的无孔洞的工具袋内,防止落下伤人。焊条头不得乱扔,以免烫伤、砸伤地面人员,或引起火灾。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石棉板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焊割作业结束后,应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严禁将焊接电缆或气焊、气割的橡皮软管缠绕在身上操作,以防触电或燃爆。登高焊割作业不得使用带有高频振荡器的焊接设备。

10、 现场监护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严加防范,以确保施工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

11、 高凳使用前应先检查其有无缺损并系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同在一高凳上作业,禁止站在最高一层踏步上工作。在施工区域施工及行走时注意安全,头上悬吊物、脚下预留洞口、电梯井等,以免砸伤、摔倒以及跌入预留洞内,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改土建预留洞或其他标志。严禁拆改洞口,电梯口,楼梯口,及其他预留洞防护栏。

12、 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

13、 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4、 夜间施工应符合白天正常安全要求,且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夜间施工安全方案:夜间施工 安全专项

适配人群起重指挥员,高空作业人员,夜间值班安全员使用场景夜间桩基施工,夜间承台施工,夜间墩身施工
制定目的怕夜里看不清出事,工人摔了、车撞了、吊东西掉下来砸人,还有电着火、船翻了这些事。
适用范围桩基、承台、墩身、箱梁、路基这些地方干活的人和设备。
职责分工工长查设备工具,安全员盯全程,技术员交底,警卫守大门,司机不酒驾不疲劳开。
管理要求灯要够亮不能有黑角,高处系安全带,吊装专人指挥,救生衣必须穿,动火先清易燃物。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转着看,白班下班前检查防护栏,没做到就停工整改,谁违规谁负责,严重罚钱。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夜间施工人员、设备处于安全状态下作业,结合本标段施工现场实际,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危险因素,实现安全、有序、连续、合理施工,有效控制起重、高处、车辆、安全用电危险性较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方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____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第tj12标合同段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两阶段施工设计文件。

1.3 夜间施工范围

本标段涉及夜间施工的施工部位包括桩基、承台、墩身、箱梁、路基等。

二、夜间施工措施

2.1夜间施工组织措施

(1)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2)夜间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保证夜间施工安全的措施。

(3)白班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由安全员带头检查临边防护是否完善。

(4)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对天气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上早做准备。

(5)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6)夜间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护鞋并设置安全网,大雨、大风、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7)技术员,安全员,工长夜间配备照明手电,对讲机,随时监查指导现场,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8)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量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9)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工长、技术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必须安排安全员、司机值班。

(10)夜间施工时,所有施工道路必须及时清除杂物,采取防滑措施。

(11)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着火事故,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有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2)塔吊及其他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专人进行指挥,并保证足够的照明,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问题应立即暂停工作,处理好后才能正常施工。

(13)夜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至少安排两个人,起到监护的作用。

(14)夜间施工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或者汇报到下一接班人员处,下一接班人员未到,不准漏岗。

(15)管理人员加强施工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施工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16)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2.2夜间施工人员措施

(1)项目部安全部:夜间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保证夜间施工安全的措施。

(2)现场生产经理:对施工现场全局把控,协调组织各部室人员落实安全问题,及时坚决由各部室反应处理的现场安全问题。

(3)安全员: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施工工序安全控制、收尾工作,清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并对现场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每天对施工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反复强调。

(4)技术员:现场技术干部做好相关夜间施工技术交底资料,配合安全员指出每天当晚施工中的容易出现结构安全问题,对夜间晚上的不规范操作技术制止。

(5)现场工长:各岗位人员按职责进行设备、工具、线路、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6)警卫:施工驻地,栈桥平台均安排警卫夜间值班,防止夜间偷盗及行人闲逛,制止一切不安全违章行为。

2.3夜间施工照明措施

在一切有人员作业的工作区域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拒绝照明盲点。如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1)本项目室外主要采用钠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2)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为重要施工部位照明,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镝灯做固定施工照明。

(3)通航通道的两侧栈桥必须设置灯带,航道警示灯齐全,施工作业船舶也需保证警示灯。当跨航道作业时,需设计航道顶部的警示灯。

2.4夜间施工设备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机械设备停放在安全地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5)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督指挥,严禁盲目和违章操作,以免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伤害。

(6)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量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三、夜间主要施工部位

3.1夜间桩基施工

本标段共计桩基464根,桩径1.3米到2.8米不等,分水下桩基和陆上桩基。

(1)泥浆池及孔口四周设置防护栏,警示牌,防止人员落入受伤。

(2)施工区域多为鱼塘或水上平台,沉降严重,面积受限。夜间施工应保证照明良好,灯光充足,通过铺设钢面板,预制水泥板等清除场地死角,保证路面平顺通畅,安排专人指挥钢筋笼运输车,罐车等倒车、错车。

(3)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无证不驾驶,加强对机动车死机的培训和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夜间钢筋笼下放、导管灌砼等严格遵守夜间起重作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

(5)严禁作业队伍采用明火取暖,私拉乱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发生。

3.2夜间承台施工

本标段番中大桥p3p4墩承台采用双壁钢吊箱,p2墩采用单壁钢吊箱,p1、p5墩采用钢围堰施工,陆上承台采用基坑开挖施工,施工过程较为繁琐,夜间应严格按照夜间施工措施管理施工。

(1)落实3级安全技术交底,反复强调以提高作业人员夜间施工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夜间值班制度,保证灯光覆盖所有施工作业点,杜绝照明盲区,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

(3)水上作业必须穿戴救生衣,现场破旧的救生圈应及时更换,严格遵守本项目部夜间施工安全组织。

(4)吊运和绑扎钢筋时严格遵守夜间起重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不要靠近和碰触电线,操作人员主动避让吊物,起重设备的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5)夜间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夜间脚手板搁臵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夜间拌合站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分工作情况,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可控。

(8)夜间砼浇筑时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9)夜间施工振捣器不准放臵在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10)夜间施工各种电器设备,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保的用电要求,并做接地,接零保护。

(11)开挖的基坑及孔口等其它危险源必须做好围挡设施,临边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并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夜间照明,防止人员坠落受伤。

(12)钢吊箱封底后注意内外水头差,防止连通器被堵塞。

(13)吊箱抽水后绑扎承台钢筋时,注意观察钢吊箱形状是否发生变化,钢管撑是否弯曲,应力集中的地方焊缝勤检查。

3.3夜间墩身及索塔施工

本标段墩身主要包括圆柱墩,花瓶墩,及2个主塔柱施工,主塔高约119.79m。 采取的夜间施工措施如下:

(1)夜间墩身施工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光线,杜绝照明盲区。

(2)夜间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进行罚款处理。

(3)临边防护栏,安全网覆盖到位,多处设置醒目的夜间反光安全警示牌,警示灯,反光带等,加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4)广东多台风暴雨等天气,特殊气候条件下禁止夜间施工,并根据项目部组织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5)用于上下攀登的通道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人员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

(6)模板上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平台跳板必须与脚手架捆绑牢固,跳板尽量不要出现悬挑的现象,若需要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搭设跳板,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7)夜间施工前检查支设模板钓钩、斜支撑及平台连接处螺栓是否松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8)液压自爬模的吊升尽量避开夜间操作。

(9)液压泵站应设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液压泵。

(10)夜间吊装模板时应由现场工段长统一指挥,避免因指挥不当产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11)严禁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物。

(12)塔吊操作必须具备塔吊司机专业资质,每个塔吊配齐专业指挥员操作前后都必须严格检查电路搭接,钢丝绳的安全可靠性,在保证安全条件下方可操作。

(13)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随意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严格实行夜间用电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14)安装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15)塔吊夜间运转时要避免超时工作,尤其不能让操作人员连续工作,以致在疲劳的情况下增加发生不测的风险

(16)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安全警示灯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17)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指挥人员信号不明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不执行。

(18)夜间人员进出电梯时应登记。

3.4夜间箱梁及预制梁施工

本标段全桥共计空心板284片,预制小箱梁90片,现浇箱梁102跨。其中,空心板、预制小箱梁、现浇箱梁支架搭设尽量避免夜间吊装作业,现浇箱梁支架拆除不能夜间施工。

(1)严格遵守项目部夜间施工安全用电措施,保证照明充足,无照明盲区。

(2)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安全反光警示牌等,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3)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防止坠物伤人或击毁脚手架。

(4)白天施工时拆下来的模板、方木等必须在夜晚来临前整理好,防止夜间施工人员被上面的钉子扎伤。

(5)夜间高空作业的防护措施不得随意拆除,不能穿拖鞋,高跟鞋,硬钉鞋和赤脚作业。

(6)严格遵守项目部夜间施工设备措施,专人指挥车辆有序进场停放等,严禁违章操作。

(7)夜间施工在箱梁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8)夜间施工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9)夜间进行预应力张拉,压浆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组织措施,禁止违规操作,现场安全员,技术员,工段长随时监察,违者立即制止。

(10)夜间架桥机吊装,应在白天对架桥机大梁等关键结构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方可夜间吊装。

(11)架桥机夜间吊装应有专业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吊装时缓慢提升,起重物下禁止站人。

(12)桥面上下通道应用全封闭梯笼,照明良好。

(13)桥面预留人孔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注及反光带

(14)禁止一切非施工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及人员上下箱梁施工平台,违者罚款。

3.5 夜间路基施工

(1)路基在施工时路面较差,凹凸不平,应加强照明。

(2)浆喷桩夜间钻孔,应加强对各种防护罩的检查,防止叶片或杂物飞出,钻机架腿位置基础应稳定可靠,并放置枕木。

(3)浆喷桩和管桩施工时,应设置安全距离,施工人员不应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防止高空掉物以及钻孔或打桩过程发生故障时伤害人员。

(4)夜间车辆在路基上行驶,应慢行(小于10km/h),吊车等作业应有专业的起重指挥人员指挥。

四、夜间施工风险辨析及防范

4.1起重事故安全防范

起重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物体滑落、碰撞、断绳、脱钩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起重作业十不吊”

(2)工作前确认参与施工的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地面、高处作业人员随时注意起重吊物所在位置,及时避让。

(4)设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全过程指挥起吊作业,并严格相互确认。

(5)中途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和危险告知。

(6)现场地面、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4.2高处坠落安全防范

高处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坠落、滑跌、物体打击等伤害。

(1)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严格遵守 “高处作业十不准”。

(2)严禁上下抛掷物件。

(3)高处作业“三宝” 未齐备不许作业。

(4)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低用。

(5)合理设置安全通道、平台。

(6)患职业禁忌人员、酒后人员严禁登高架设作业。

(7)脚手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检验合格。

(8)通道、平台铺设木板,及时处理挠头板现象。

(9)严禁徒手上下攀登脚手架。

(10)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4.3脚手架坍塌安全防范

脚手架坍塌会造成的各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1)场地平整、基础进行夯实。

(2)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剪刀撑位置按设计合理、扣件联结牢固。

(3)钢管、扣件进行检查,脚手架进检查合格再投用。

(4)水泥吊罐、吊篮有可能碰撞到的脚手架最高点、面对吊车旋转方向垂直边脚手架设置反光标志

五、夜间施工安全保证

5.1夜间用电安全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1)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有电工跟班作业;

(2)设专业叫工负责检查电线、电源、用电设备等,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不符合节电标准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进行更换;

(3)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时切断电源;;

(4)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5)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6)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5.2夜间行车安全

(1)夜间施工的车辆,施工前认真检查车辆灯光证明系统是否正常,确保车辆在夜间安全运输。

(2)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夜间车辆转弯上坡时需鸣笛警示,除特别情况,一般车辆不得驶入栈桥。

(3)车辆会车时需及时变光,不得使用远光或强光影响来车视线;如车辆损坏在栈桥上无法移动,必须打双跳灯,同时在车辆前后设置夜间反光的安全警示标志。

(4)摩托车、电瓶车、行车停在规定的停车区域,严禁随意停车,妨碍夜间施工。

5.3其他安全

(1)对于夜间施工的栈桥,平台等场所,必按规定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警示灯,以示警戒。

(2)开挖的基坑及其它危险源必须做好围挡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夜间照明。

(3)夜间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带有反光警示的工作服,严禁作业面打闹。

(4)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现场破旧救生圈应及时更换。

5.4事故应急措施

项目部设置了完善的应急事故处理机构和处理措施,如发生安全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施救。

3.4.1应急施工处理机构

现场出现应及时向项目安全部门及安全负责人反映,由安全部门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技术展开全面的施救工作,并向上级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反映。

3.4.2应急措施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立即做好三件事:有组织地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具体急救措施如下:

(1)航道上施工物体打击:如遇到航道上施工不慎、物体坠落伤害船舶或船上人员,要及时了解人员受伤情况,并拨打120将伤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2)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急救: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拨打120将受伤人员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3)人员触电时:首先迅速拉电闸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4)食物中毒:发现饭后多人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5)火险: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的地点、情况及单位等。

(6)船舶翻沉、人员落水救援措施:

①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船舶受损情况和主要危险,碰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简要经过,有无污染等情况,是否载有危险品,人员伤亡情况,载人人数、遇险人数、已落水船员等情况后,项目部在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救援工作;

②详细分析险情或事故发生地施工船舶和人员数量以及水文、气象、通讯、潮汐、风速、波浪、能见度、施工船舶状况等当时实际情况,确定搜救范围,分别启动现场应急系统、水上搜救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组织救助船、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施救,要求释放救生艇(筏)、积极救人,考虑到潮汐、风向、扩大搜救范围,夜间要将各船的探照灯打开,气象局每隔1小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发送最新气象预报一次;

③当有落水人员被救上岸后,组织交通接送,及时转移、救治落水受伤人员;

④在遇险人员多的情况下,有秩序地做好转移工作。

3.4.3 事故处理及生产恢复

(1)事故处理:事故调查小组在事故得到控制以后,迅速到受到保护的现场调查取证,查明产生事故的原因。项目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2)生产恢复: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尽快组织人员恢复生产,避免影响项目部施工生产进度,恢复生产的主要工作包括:

①明确事故处理所需的现场材料,加快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收集相关的资料证据,包括对现场的摄相,相关人员、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在现场的资料照片,详细统计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损失情况,制定维修或报废处理计划。

②现场取证工作完成后,项目部对现场清理行动进行充分论证,认为时机成熟时,调集相关人员和设备对现场进行清理,制定现场清理的计划和措施,落实现场责任人,防止清理过程中事态进一步扩大。

③现场清理完毕,项目部重新调集生产资源,组织施工生产,组织生产过程中,应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