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
| 适配人群 | 架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洞口防护,临边作业,脚手架搭设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从高处掉下来摔伤,工地有楼梯口、电梯口、洞口、临边这些危险地方。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全面,工长盯现场,班组长带工人守规矩,工人自己戴好帽子系紧带子。 | ||
| 管理要求 | 洞口盖板或栏杆,临边设防护栏,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网要挂牢不能少,脚手架搭完得验收。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和总包一起查,每周检查记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严重就清退。检查要有签字留底。 | ||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所有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1.2现场高空特种人员作业管理时,除应符合本作业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2、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____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____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jgj74-____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3、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措施
3.1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要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并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时要有红灯警示。
3.1.1楼梯口防护
楼梯踏步拆模后应沿楼梯设置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0.5-0.6m的防护栏杆,坡度大于1:2.2的屋面栏杆应高于1.5m。防护栏杆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
3.1.2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3.1.2.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0m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0mm的应进行防护。
3.1.2.2楼层、屋面等平面孔洞边长小于500mm可使用坚实盖板固定盖设;平面洞口短边长500-1500mm,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上铺坚实的遮盖物;平面洞口短边长1500mm以上,先在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再洞口下方张挂安全网,也可搭设内脚手架。
3.1.2.3墙面等竖向洞口,可用工具式或固定防护门,内柱间距不得超过1.5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或砌体材料暂时封闭。
3.1.2.4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制作,高度不低于1.8m。电梯井内不超过10m(每隔三层)应设置一道硬质防护和安全水平网。
3.1.3通道口防护
3.1.3.1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通道口防护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每边各500mm。
3.8层以上建筑外架周边最少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棚。防护棚伸出外架的宽度不小于4.0m,防护棚应搭成双层结构,层间距不小于700mm;采用不小于50mm厚的木脚手板或竹夹板满铺;高层建筑每15层必须沿外脚手架增设挑出外架4m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防护棚。
3.2临边防护
3.2.1深度超过2.0m的土方施工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门,主体结构楼层的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边,楼梯临边、女儿墙屋面周边、电梯门架出料平台两侧边等,当高处作业时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的,都应设置临边防护措施。
3.2.2主体施工期间,每层模板拆除的同时应立即补充该层的临边防护栏杆,栏杆要牢固可靠,上横杆任何处都要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的12kn的推力。栏杆下设高180mm厚20mm的踢脚板,防护栏杆立杆间距除有计算结果外,不宜超过2.0m。
3.2.3对转角处及一些难以设固定防护栏杆的地方,砌一道1.2m高的砖墙作临边防护。
3.2.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自成体系并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厚方可实施,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要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0mm高挡脚板,平台板为50mm木脚手板。严禁超载并应悬挂限定荷载标识牌。
3.2.5脚手架内侧与建筑之间的空隙用厚度为50mm的木板满铺封闭,与施工楼层形成整体,防止落人落物。
3.3规范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必须从进货的关口把住产品质量关,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式合格产品。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并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严禁现场人员佩带、使用未经审查合格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3.1安全帽
3.3.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____)国家标准,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收回停止使用。
3.3.1.2每顶安全帽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等。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计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3.3.1.3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外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间缓冲作用的空间。
3.3.2安全带
3.3.2.1凡在距离基准面2.0m及2.0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3.2.2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gb6095-85)要求,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3.3.2.3安全带使用中必须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在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严禁低挂高用,严禁将安全带的绳打结使用,防止绳被割断。架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限定在1.5-2.0m,当使用大于3.0m的长绳时,应加缓冲器。
3.3.3安全网
3.3.3.1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力学性能试验符合产品要求。必须使用合格的并通过安检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
3.3.3.2在建工程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3.3.3.3外脚手架施工时,随脚手架的升高使用密目网封闭;
3.3.3.4里脚手架施工时,在距离建筑物外侧100mm搭设单排脚手架,随建筑物升高(高出作业面1.2m),用密目网封闭。
3.3.3.5当采用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施工时,除用密目网将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封闭外,还应对下部暴露出的建筑物的门窗等孔洞及框架柱之间的临边按临边防护标准进行防护。
3.3.3.6密目式安全网严禁作为平网使用。
3.3.3.6.1安全网的系绳绑在支撑物(架)上,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易于拆卸的原则。密目式安全网安装时,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或12-14号的铅丝。
3.3.3.6.2平网安装时系结点应沿网边均匀分布,每个系点用一根独立的绳连接,系绳要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能散脱,筋绳要连接在支撑架上。
3.3.3.6.3立网要牢固扎结,固定点的距离应不大于500mm,上下两片之间的拼接要严密。安全网支设完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 脚手架、龙门架、塔吊防坠落安全措施
3.5.1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安拆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5.1.1总包在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实施前15日内必须编制安拆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3.5.1.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必须严格按照经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专职人员应随时巡查,有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应检查、整改记录,确保脚手架、龙门架、塔吊正常使用。
3.5.2脚手架
3.5.2.1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统一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每搭设完成一个施工段,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张挂验收合格牌。
3.5.2.2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要求,钢管有严重腐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不得使用,扣件发现有脆裂、变形滑脱、滑丝的严禁使用。
3.5.2.3立柱必须利于实土或实际支撑上,下设坚硬的30×30×5cm的木块或浇灌混凝土垫块垫脚,如土质松软,应加以夯实。使用过程应经常检查,特别在大风雨后,如发现下沉变形,要及时修复、加固。要经常检查连墙杆的固定状况。
3.5.2.4钢管立柱、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接驳,在同一水平及竖向断面内接头不得超过50%。内立杆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大于15cm。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采用50mm厚木板作全封闭处理。
3.5.2.5钢管立柱、横杆的架设,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步调协调,架杆稳定。
3.5.2.6钢管上料运输,采用两点绑扎,绑扎牢固可靠,钢丝绳缠绕两道,提升过程中地面必须派人指挥、警戒,上料厚不得在楼面集中堆放,尤其在混凝土捣固后强度偏低阶段必须用木枋支承。
3.5.2.7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大风、大雪、大雨过后架上操作要有防滑措施,并在规定范围内挂安全网,搭设斜挡板,主要通道及出入口搭设安全防护棚。
3.5.2.8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不得留空头板。每层铺板上堆载不得超过5kn/o。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件、设备等,必须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垃圾。
3.5.2.9施工层及二层以上每隔10m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脚手架外侧挂设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在第一层水平面设置一道硬质防护。
3.5.2.10立杆纵向每≤7m设一道斜撑,角度控制在45度至60度的范围之内。斜撑应与脚手架的立柱和大小横杆交点连接,不得支撑在菲受力点处。
3.5.2.11拆卸立杆应由上而下,由外至内,拆卸下来的材料和夹具等要用绳子或钢丝绳绑扎稳固后才能往下慢吊,严禁从高空抛掷,拆卸期间周围设警戒标志,专人监督,不准行人通过。
3.5.2.12外脚手架搭设高度必须超过作业层1.2m以上,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
3.5.3垂直运输机械
3.5.3.1基础应按设计说明书及方案进行施工,地基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大于10m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距离基础边缘5m范围以内,开挖坑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3.5.3.2组装后由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验收并进行空载、负荷和有效的超载试验,设防雷装置。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3必须由持证的机操员操作,运行请对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进行检查,并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使用,每天做好日运行记录。
3.5.3.4钢井架主要运送物料,严禁载人,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吊笼内工作,严禁人员乘吊蓝升降,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3.5.3.5设置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做到各操作层均壳同机操员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3.5.3.6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少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与地面夹角控制在45度-60度之间,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
3.5.3.7使用前应检查金属结构主杆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附墙架、缆风绳,地面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对卷扬机、电器设备及操作系统、钢丝绳、滑轮组、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行,并定期检查。
3.5.3.8每层卸料口应设置安全防护门,两端搭设1.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两侧。
3.5.3.9轿箱与每层卸料口处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空隙应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措施。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严禁超载。
3.5.4塔吊
3.5.4.1塔吊安装后由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验收,并进行空载、负荷和有效的超载试验,设防雷装置,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4.2塔吊安装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
3.5.4.3塔吊的梯子、护圈应经常检查、保养,不得由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应牢固的固定在塔身标准节上。
3.5.4.4塔吊在安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安全带,安拆附着杆时应由可靠措施,防止作业人员高空坠落。
3.5.5模板安拆
3.5.5.1模板安装
3.5.5.1.1模板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3.5.5.1.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立杆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垂直剪刀撑,并与立杆固定牢靠,当立杆高度小于4.0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刀撑。立杆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3.5.5.2模板拆除
3.5.5.2.1拆除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应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3.5.5.2.2作业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必须系挂好,防止滑落,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雷电等天气时暂停室外高处作业。
3.5.5.2.3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3.5.5.2.4在混凝土楼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在洞口上做好安全防护栏或将楼板的洞盖严密,拆模停歇时应对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严防突然掉落伤人。
3.5.5.2.5拆除板、梁、柱、墙4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3.5.5.2.6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撬落或拉倒,拆除平台楼层的底模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尤其拆支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门窗洞外拉板,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3.5.5.2.7严禁站在悬挑结构上面敲拆底模,拆除高突的预制结构件模板应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严防构件倾倒伤人。
3.6 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尤其式高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的教育。
3.6.1施工单位必须每周会同监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要作好安全教育记录并签字。
3.6.2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安全教育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要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并签字。
3.6.3坚持班前安全活动,针对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并签字。
3.6.4施工单位必须每周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高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特定安全措施的教育和培训,保证高处特种作业人员达到以下要求
3.6.5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垂直运输设备驾驶员、架工、电焊工以及其他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6.6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3.6.7高空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在露天高温环境下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3.6.8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必须清退出场。
3.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对于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要严惩、重罚,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监管,动火作业审批,临时设施搭建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比如工人摔伤、着火、设备砸人。怕小问题变大事故,得提前盯紧。 | ||
| 适用范围 | 东方花园小区所有施工人员、监理、现场机器、临时宿舍和作业区。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管全局,监理员天天巡,施工方自己查隐患,工人戴好帽子系好带。 | ||
| 管理要求 | 高处作业绑安全带,动火前清空周围可燃物,氧气瓶离乙炔瓶远点,宿舍不乱拉电线。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看现场,发现不对就写整改单,不改就停工。再不听就告诉安监站,还要记进监理日志里。 | ||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 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 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9.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 申报程序
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 事先报审验证。
(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 事中督促实施。
(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防火安全监控要点
(1)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设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人作业区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 25 米之外;
2) 氧气乙块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宜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 25 米之外。
(2) 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 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3) 建筑物高度超过 24 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当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4)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的,应当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5) 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1)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2) 办公场所、临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临时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5 米。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得超过 10 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
4) 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 2 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 , 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6) 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当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 200w 的照明、 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7)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8)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 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
2) 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3) 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 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 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
7) 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的;
8) 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 ( 构 )筑物安全的;
9)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
(9)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 2 米 ,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10)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现场,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11)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 100 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3a 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 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4b的灭火器。
(12) 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1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烟蒂应当丢人有水的烟缸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14) 禁止在施工现场建筑物内及建筑物屋顶上熬炼沥青。
(15)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 , 应当选择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安全合适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 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放置在在建工
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 ,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16)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应当每天清理,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当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7) 施工承包单位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防火教育,在现场有消防防火宣传,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 安全交底记录
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 现场巡视旁站检查表
(3) 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4)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附录: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 , 不准“带病”运转 , 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 , 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三、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
五临边: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
四、起重吊装“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 “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
8. 多机作业 , 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 3m, 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 , 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五、 气割、电焊 “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 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 , 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 ,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三不准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 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 , 不准焊、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 , 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装饰公司 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书
| 适配人群 | 施工班组长,水电工,油漆工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别墅装修,油漆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着火,电线乱拉怕漏电,垃圾堆着不清理会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别墅和普通工地现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要管好团队,工人自己守规矩,专人在下班时关水电清场。 | ||
| 管理要求 | 灭火器按数配好放显眼处,电线不许接头,地拖线挂墙上,油漆要批过才进场。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有人查,工程部盯,违规(1-6条)每条罚100元,谁签字谁负责。 | ||
1、施工现场应配置灭火器(2公斤)2个,别墅(2公斤)4个。放在显眼处。
2、施工过程中所有电源都必须经过工程用电箱和漏电开关。所有地拖线不能有接头,电牌应挂在墙上。
3、每天垃圾都必须用袋装好,当天清理干净,工地不得有余留的垃圾。
4、所有地面保护材料都必须用公司指定材料。
5、杜绝火源,在工地不能住人和做饭。
6、不准在施工现场抽烟。
7、油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由工程部批准,已进入施工现场的油漆必须放在安全的位置。
8、每天都有专人在下班时关水关电,清理施工现场。
9、项目经理应相互帮助,相互团结。
注:如违反规定(1-6)项每单项罚款人民币100元。
责任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zz装饰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 适配人群 | 动火监护人,焊工,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高层施工,宿舍管理 |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须知(三)
1、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绘制消防平面图,交按图设置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必须设置高压消防栓。
3、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
4、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设置吸烟室,严禁到处吸烟。
5、严格遵守冬季、高温季节施工等防火要求。
6、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用电安全规定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从事金属焊接(气割)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火 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施工负责人,焊割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高层施工,木工棚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着火,木头、油漆、氧气瓶这些都危险,夜里没人看更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工棚、仓库、焊割点、生活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管全场,建设单位盯着,工人自己守规矩,木工棚和仓库有人专管。 | ||
| 管理要求 | 明火要批,焊割守十不烧,消防器材配够,通道不能堵,电不能乱拉。 | ||
| 监督与检查 | 天天有人巡,每周查记录,谁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严重就换人。 | ||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1、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5、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6、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7、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止触电伤害控制要点
| 适配人群 | 钢筋工,振捣操作工,现场电工 | 使用场景 | 湿作业施工,架空线路作业,钢筋绑扎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有电线乱拉、人碰电线、设备漏电这些事,容易被电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还有电线、开关、电动工具、钢筋钢管这些。 | ||
| 职责分工 | 电工管接线修线,工人自己检查设备,班组长盯着大家别乱碰电。 | ||
| 管理要求 | 电线必须架空,搬东西先断电,湿手不碰插头,戴好绝缘手套鞋,坏的找电工修。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天转着看,发现没断电就搬设备、乱拉电线,当场叫停,再犯扣工分,出事要担责。 | ||
1.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2.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3.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4.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5.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烧、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6.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7.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8.在架空输电线路遥远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9.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 适配人群 | 现场施工员,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卫生管理,施工污水排放,车辆带泥管控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垃圾乱堆、污水乱排、车辆带泥上路,容易起火、生病、污染环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工棚、厨房、库房、渣土车、电线和配电箱。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卫生,电工管好电线,保管员守好易燃品,司机洗车再出门。 | ||
| 管理要求 | 垃圾扔进桶或坑里,污水过两个沉沙井再排,车轮冲洗干净,屋里贴防火标语,配灭火器,电箱上锁加漏保。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每天转三圈检查,监理不定期来拍照,谁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当月奖金。 | ||
施工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一)工地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二)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1~1.5m3沉沙井两个)后排入沟内。
(三)出场运渣车辆必须冲洗后上公路,不准带泥行驶。
(四)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五)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火卫生须知范本
| 适配人群 | 施工班组长,安全员,电工 | 使用场景 | 土建施工,渣土运输,临时驻地 |
|---|---|---|---|
| 制定目的 | 工地脏乱差容易出事,渣土乱倒、污水乱排、车辆带泥上路,火情用电隐患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现场地面、运渣车、库房、民工住房、厨房、配电箱。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卫生和冲洗车,电工管好线路和配电箱,保管员守好易燃品库, everyone各扫门前雪。 | ||
| 管理要求 | 渣土倒进坑里,污水过两个沉沙井再排,车出门前得冲干净,厨房贴防火标语,易燃品专人专库,电线不乱拉,配电箱要上锁。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每天转三圈检查,监理不定期来拍照,谁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当月奖金,严重就清退。 | ||
1、地面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2、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1~1.5m3沉沙井两个)后排入沟内。
3、出场运渣车辆必须冲洗后上公路,不准带泥行驶。
4、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5、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6、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
7、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某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 适配人群 | 焊工,木工班组长,仓库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焊割作业,木工棚防火,危险品仓库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出事。木头堆多、油漆桶多、电焊火花大,一不小心就烧起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木工棚、仓库、焊割点、临时房子。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电工管线路,仓管员看堆物,消防员查器材。 | ||
| 管理要求 | 禁烟禁明火,电线不乱拉,下班清木屑,灭火器不挪用,通道不堆东西。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天天转着看,安全员不定期查,谁违规扣钱还停工,严重就换人。每月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罚班组。 | ||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1、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5、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6、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7、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标准:施工现场防火消防预案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工地消防员,动火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火灾,木工加工区动火,危险品仓库防火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伤到人,怕烧坏东西赔钱,怕出事影响工程进度。 | ||
| 适用范围 | 木工房、库房、焊工、防水施工这些地方和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组长管总,副组长盯现场,消防员天天查火种、管灭火器、盯焊工、劝人别抽烟。 | ||
| 管理要求 | 焊工要有人看着,易燃物离火远点,电线不乱拉,发现烟头马上掐,着火先喊人再打119。 | ||
| 监督与检查 | 消防员每天转三圈检查,组长每周听汇报,漏查一次扣钱,着火没报直接停工重学。 | ||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项目部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施工现场防火重点为:现场木工加工区、材料库房、电气焊施工操作及屋面防水层施工时防火。
二、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2.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139********)
副组长:###、###(136********)
组员:### ### ### ## ## ### ## ### ## ### ### ## ## ### ## ##
2、现场防火制度
1)、为强化工地安全文明建设,加强防火意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工地设防火管理人员1名。
2)、工地防火、消防员应以身作则、积极带领职工学习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对木工房、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5)、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6)、发现火情立即上报项目部负责人并拨打“119”报案。
3、工地消防员职责
1)、在工地动火必须实行监护,熟悉掌握消防知识。
2)、每天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严禁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
3)、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使其齐全有效。
4)、对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存放要符合要求,并远离明火。
5)、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焊,必须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6)、对一般场地施焊,必须对其进行监护。
7)、发现有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出现火势严重,无法控制时,要临危不乱,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案。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2)医疗器材:担架、塑料袋、小药箱;
3)照明器材:手电筒;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1辆值班车辆。
2.2、具体应急方案
1、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增设现场灭火器、黄沙箱数量;
2、一旦发生火情,立即组织人员灭火,视火情大小,决定是否组织人员撤离;
3、施工现场平面火情发生时,人员可撤离出现场至场外马路,并同时组织义务消防员灭火并阻止火蔓延至立面;
4、施工现场立面火情发生时,组织人员从施工完毕的楼梯间下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及乘坐上人电梯。同时组织义务消防员灭火并阻止火蔓延。
5、火势严重,无法控制时,要临危不乱,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案。
6、对出现的人员受伤事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拨打急救电话“120”进行救治。详见《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