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

适配人群带班矿长,瓦检员,通防部人员使用场景瓦斯超限处置,停电停风撤人,局部通风恢复
制定目的怕瓦斯太多出事,怕停电停风后人出不来,怕瓦斯点着了炸矿。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井口、掘进面、通风设备、带班领导、瓦检员、电工、施工队。
职责分工组长总管,调度室指挥,通防部干活,安全部盯着,机电管电,地测编措施,施工队真干。
管理要求停电超10分钟马上撤人,瓦斯超0.79%立刻停活撤人,自备电源必须能通风排水,瓦检员天天查不准漏。
监督与检查调度室24小时盯屏幕,安全部天天查记录,瓦检员不签字不算数,谁没撤人或假检就停工扣钱挨批。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何继生

副组长:敖生涯 邓世忠 黄盛文 张学亮

成 员: 梁冬谷 黄地生 聂小林 聂吉坤

陈国华 陈武祥 谢长根 袁炎顺

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

2、地测防治水: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

3、通防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4、安全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

6、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

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

三、停电撤人措施

(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部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3)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

①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带班矿长或班长组织职工撤到地面。

②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矿井安全第一负责人(带班领导或班组长)、信号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最后离开岗位,撤至地面。

③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变电站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迅速切断井下生产设备所用电源。

④安全部长、井口检身人员清点出井人员,确认出入井人员相符后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⑤主井、风井、副井所有人员升井后由通风部负责立即安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井口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严禁烟火,严禁人员入内。

四、加强瓦斯检测监控

1、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的规定,并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及上级部门规定做如下要求:

(1)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9%时,瓦检员或调度监控员必须立即报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其浓度达到0.79%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2)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0.79%,并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2、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防部必须制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贯彻执行。

⑴局部通风机的恢复,排放瓦斯和送电程序是:由变电站先给各井局部通风机送电,启动通风机前,必须由调度室根据瓦斯监控数据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地面向井下送电。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各井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都在0.79%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开动电器设备,恢复生产。

⑵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9%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人员进行排放瓦斯。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根据平面风向在排放措施中明确规定各井口附近停电撤人范围。

3、临时停工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井下及井口20米内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每班瓦斯检查人员不必须经有资质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瓦检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严禁存在假检、漏检现象发生。

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布置有关人员处理。

8、在井上、下安全地点设置监控分站。通过甲烷传感器、主要设备开停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馈电状态传感器来实现对全矿各地点进行自动监控,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做如下要求:

⑴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必须符合规定。

⑵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⑶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⑷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⑸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误差不得超过规定。

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必须每天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75%、断电浓度0.75%、复电浓度0.75%以下和断电范围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五、预防瓦斯事故

1、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

⑴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

⑵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一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⑶氧的浓度

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⑴防止瓦斯积聚。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为了防止瓦斯积聚,每一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尽量避免出现盲巷,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⑵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严禁和杜绝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防止它的产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因而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矿灯应完好,否则不得发放,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井下供电还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坚持局扇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

⑶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尽可能减少损失,为此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严禁存在不合理通风。

3、矿井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停风时间较长,工作面内极易造成瓦斯聚积超限。为做到安全、及时、有效地排放瓦斯,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⑴涉及需要瓦斯排放工作工作面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瓦斯检查工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配合工作,根据排放瓦斯需要随时作好断、送电、撤人等工作。

⑵监控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瓦斯监测监控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探头显示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矿长、通防科、安全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⑶在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瓦斯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先检查局扇风机附近1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准启动局扇风机进行瓦斯排放。

⑷瓦斯排放工作严格按各井《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实施。

⑸各井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

⑹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及所有协助人员严禁穿化纤服。

⑺排放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在井口附近不间断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规定悬挂足够数量便携式报警仪。

六、恢复供电措施

①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恢复井下供电时必须检查井口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方可向井下供电。

②恢复供电时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先送高压总开关,再送高压分开关,然后送低压总开关,最后送低压分开关。

③井下各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5﹪时,机电部门方可下令依次恢复入井电源。

④在向井下恢复供电前,机电部门必须请示调度室值班领导,得到许可后,方可操作。

⑤除认真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适配人群通风工区技术员,瓦斯检查员,掘进班组长使用场景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作业,瓦斯排放处置
制定目的怕井下风不够吹散瓦斯,怕风乱跑让瓦斯聚堆,怕爆破时点着瓦斯。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的人、所有采煤掘进地方、所有通风设备和监测仪器。
职责分工矿长管总,总工定办法,通风队天天测风调风,班组长盯现场,工人守规矩不乱动风门。
管理要求风量不够不能干,测风每十天一次,串联通风最多一次,贯通前先停一个面,瓦斯超了马上停活。
监督与检查通防工区查风量瓦斯,安监科盯措施落实,谁不按规矩办就停工学习,再犯就换岗,检查结果每天报领导看。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煤炭公司批准后执行。

2、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规定,设计、供给用风地点风量,严禁风量不足时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3、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4、采区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道实现分区通风。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开采。

5、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在制定安全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进风流中装设甲烷传感器,且断电、报警、复电的甲烷浓度均不超过0.5%。

6、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调风构筑物,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贯通时必须由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瓦斯,如果瓦斯超限,必须停止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2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ch4<1.0%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专人警戒。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应立即调风,防止因贯通造成巷道风流紊乱,产生瓦斯积聚。

7、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都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落区。

8、全矿各单位及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协助通风部门搞好矿井通风工作,保护矿井通风设施,严禁不经通风部门同意私自拆除通风设施或风门闭锁装置,严格按规定开启和关闭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9、若遇到矿井停电检修需停止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编制停送电和停送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10、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矿总值班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打开回风斜井出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11、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顶板冒落的空硐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的瓦斯检查工作,若发现瓦斯积聚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12、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和风筒的吊挂、维修工作,防止漏风,杜绝循环风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消除盲巷。

13、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机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保证掘进巷道正常供风。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运转局部通风机停风、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自动切换时,风电闭锁装置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流中,在停风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14、停风的掘进巷道,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如发现栅栏内侧1m处瓦斯浓度超过1%,应构筑永久密闭予以封闭。

15、掘进巷道有计划或无计划停风后:

①其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且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直接恢复其巷道通风工作;巷道瓦斯浓度超过1%,不超过1.5%时,由通风工区值班领导制订措施,可由瓦斯检查员按措施要求排放。

②巷道瓦斯浓度在1.5%~3.0%时,由通风部门组织编制措施,经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指派现场负责人,并组织排放。

③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0%时,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安全、生产、机电、救护等部门排人参加排放。矿长助理现场指挥、矿总工程师为总指挥,组织排放。

16、掘进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掘进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瓦斯检查员对电气设备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证实设备完好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将巷道中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闭合。

17、超过6米的无用巷道或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要做到停工不停风。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18、严格密闭启封制度,严格执行巷道恢复通风时的通风及排放瓦斯措施。

19、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都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0、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1次。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甲烷传感器等采用催化元件的气体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21、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23、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以及班中请示汇报制,杜绝空班漏检,要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

24、下井干部、班组长、爆破工及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爆破工要做好爆破前、爆破时、爆破后的“一炮三检”工作。爆破时,班组长、爆破工、安全员要做好“三人连锁”放炮工作

25、严格执行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井下地点瓦斯积聚的限度规定及处理要求如下表所示:

地点

瓦斯浓度

要求

备注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

ch4>;;0.75%时

矿总工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集团公司总工

采区回风、采区工作面回风流

ch4>;;1%时

co2>;;1.5%

必须停止工作,由矿总工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

ch4达1%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ch4达1.5%时

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个别地点

0.5m3空间ch4达到2%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使用机械采煤或掘进工作面

局部积聚ch4达2%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在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动机器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

ch4达1%时

禁止爆破

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

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在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动机

2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佩戴自救器的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到定期检查;报废的自救器及时更换,使其在灾变中发挥作用。另外,为了使每个佩戴人员正确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安检科与通防工区必须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27、综放工作面工艺巷松动爆破一氧化碳及瓦斯超限防范措施:

综放工作面工艺巷松动爆破co超限,有时还出现瓦斯超限现象,故制定以下措施:

⑴提高局部通风机通风能力,选择大功率风机,提高风筒延接质量,保证工艺巷的风量,以便及时冲淡爆破后的co含量。

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次爆破炸药量,控制一次爆破炸药产生的co。

⑶该巷工作人员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和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不得在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时进入或逗留。

⑷通风二队要每7天要对工艺巷监测系统的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断电功能完好可靠。

⑸严格按要求进行装药封泥,长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6m,短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4m。

⑹每次爆破前,由班组长负责将所有电器断电闭锁,安排专人对巷道内的风筒、煤尘情况进行检查,当风筒风量不足或风筒脱节、巷道中有煤尘堆积时,严禁爆破作业,爆破前风流净化水幕要打开。

⑺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⑻爆破前,必须按爆破规程在爆破烟流回风线路所有巷口设置警戒,撤出警戒区内所有人员。爆破前除班组长和放炮员撤到警戒爆破点准备爆破,其他人员要全部撤到巷道以外的警戒点外;起爆后,放炮员和班组长要在炮烟到达之前迅速离开工艺爆破巷。

⑼爆破结束后,在巷道内炮烟未完全排除,有害气体降到规程允许范围之前,严禁人员进入。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禁止吸烟,井下要使用防爆的照明灯,井下禁止拆开矿灯。

2、进风井口都要安装防火门,当井口以及皮带走廊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关闭防火门。

3、井下只有进风井口的主要硐室、井口房内和风量大于20m3/s的主要进风巷中可以进行点火作业,点火作业前后10m范围内必须是非可燃支护,其它区域严禁进行烧焊作业。点火作业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签批后实施。

4、风井筒内安装的架空乘人器和照明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三大保护装置,电缆、开关必须完好不失爆。安装在风井筒的甲烷传感器当沼气浓度达到0.5%时必须自动报警,当沼气浓度达到0.7%时必须自动切断风井筒所有电源。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不准带电检修或迁移电气设备。

6、严格执行井下爆破制度,井下爆破要使用安全炸药和防爆性爆破器,打眼、装药、封炮眼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禁止用煤粉充填炮眼,禁止放明炮和糊炮,严禁使用动力电源爆破。

7、加强电器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

8、加强防灭火灌浆、注胶、注氮、地表裂隙充填及预测预报工作,防止煤炭自燃发火。

9、经常检查机械转动件,添加润滑剂,防止机械摩擦起火。

10、及时清理工作面浮煤,防止浮煤自然发火。

11、及时清理皮带及溜子机尾浮煤,防止摩擦起火。

12、工艺巷进行松动爆破时,必须首先切断巷道内除安全监测系统外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防治急倾斜采煤工作面上端头瓦斯超限

适配人群瓦斯检查员,通风技术人员,抽采泵站操作工使用场景急倾斜采煤,采空区瓦斯涌出,上端头瓦斯超限
制定目的急倾斜采空区上部容易积聚瓦斯,顶板冒落会把瓦斯猛地压出来,导致上端头瓦斯超标。
适用范围只管急倾斜采煤工作面的上端头和附近巷道。
职责分工瓦斯员每班查浓度,通风科定期钻孔测,总工和矿长盯紧超2%的情况。
管理要求用专用管子查瓦斯,配足风量,后方石门负压通风,上端头抽采管道至少两趟,安探头实时监测。
监督与检查检查结果写牌板、手册、日报表,总工矿长每天看;不按要求做,当天就要整改;查漏要追责到人,月底考核扣分。

在急倾斜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由于煤矸重力作用,煤矸首先充实于下部,上部会不同程度地存在没被煤矸充填或没被充实的空间。加之瓦斯比重比空气轻,所以,急倾斜煤层采空区上部空间给瓦斯积聚创造了条件。当上部空间的顶板或上阶段的煤矸冒落所产生的挤压作用或冲击波作用,会将该空间内积聚的瓦斯突然压出到采煤工作面的上端头,致使采煤工作面上端头或附近巷道瓦斯超限。坚持“预报、通风、抽采、**”八字方针 ,是防治急倾斜采煤工作面上端头瓦斯超限的有效途径。

1 预报

要动态、及时地掌握采空区上部空间的瓦斯积聚状况,才能有的放矢的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1.1规定每班瓦斯检查员要将采煤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的瓦斯浓度纳入当班的检查范围。检查时,要使用专用的瓦斯检查辅助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到现场瓦斯牌板、瓦斯手册、瓦斯日报表,通风部门、总工程师、矿长每天要重点审查该处的瓦斯浓度。

1.2规定通风部门瓦斯抽采人员要定期通过瓦斯抽采钻孔,对采煤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1.3当采煤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的瓦斯浓度超过2%时,通风部门、总工程师、矿长要引起高度警惕,立即研究措施予以治理。

2 通风

通风可靠既是防治采煤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的瓦斯突然涌出的措施,又是防治瓦斯突然涌出后,采煤工作面上端头瓦斯超限的措施。

2.1 对采煤工作面通风风量分配合理,确保通风断面足够、通风设施达标并使用规范。

2.2 对不易发火煤层上部后方石门形成负压,实施尾部通风,让采空区瓦斯向后方石门有控制性的流动,从而使空区瓦斯得到排放,空区瓦斯积聚量得到降低。

2.3 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有条件时,对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进行封闭,堵断空区瓦斯涌向工作面上端头及附近巷道的通道。

3 抽采

抽采,是主动治理空区瓦斯的重要手段。

3.1 采前预抽。通过回采前充分的瓦斯预抽,使工作面开采前抽采达标,残余瓦斯含量降到最低,减少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3.2 工作面上端头接专用抽采管道对空区瓦斯进行控制性抽采。抽采管道至少两趟,管径不小于¢50mm,一趟固定并滞留在采空区,每2-5m分一个三通;一趟固定在工作面上端头的巷道支架梁上。两趟管道分别安设控制阀门。

3.3 利用原有预抽钻孔或重新施工钻孔到采煤工作面上端头后方5—30m空区范围,实施针对性抽采。

3.4 抽采的动力可以利用地面固定抽采泵,也可安设移动抽采泵。对于不影响矿井瓦斯利用时,应使用地面固定抽采泵,否则,应使用移动抽采泵。

4监控

监控的主要任务是防治因空区后方通风、空区瓦斯抽采造成煤层自燃隐患和反映工作面上端头瓦斯浓度状况。

4.1 建立每天对空区抽采的管道和后方通风的风流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制度。凡是发现有自燃隐患应立即停止空区抽采和通风,并研究制定处理方案。

4.2 对抽采管道每天进行检查,根据抽采浓度相应调节抽采负压。

4.3 在工作面上端头巷道内安设高低浓度瓦斯监测探头,及时准确反映工作面上端头的瓦斯涌出情况。

治理急倾斜采煤工作面上端头采空区瓦斯,防治突然涌出到工作面上端头及巷道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落实“预报、通风、抽采、**”八字方针,并应立足于主动超前预防。同时,应建立全面的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急倾斜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