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 适配人群 | 科研人员,技术负责人,创新团队 | 使用场景 | 科技评奖,资质申报,基金申报 |
|---|---|---|---|
| 制定目的 | 怕科研没人干、成果没人报、技术老落后。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搞研发的同事、实验室、测试设备、实验项目。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盯进度,组长管现场,员工守操作规范,谁出错谁补救。 | ||
| 管理要求 | 实验前查设备,中途不离岗,数据当天存档,危险品单独锁柜。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抽查三次记录,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漏一次扣当月绩效50元,两次停发奖金。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二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 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 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 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 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 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 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 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 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国家级差别1000元,省部级差别500元,市级差别200元。
第二十六条 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x公司科技成果奖励
| 适配人群 | 研发项目负责人,科技管理人员,创新团队骨干 | 使用场景 | 科技项目申报,资质认证获取,创新成果转化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搞科研没劲头,怕技术进步慢,怕公司跟不上别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搞科研、做技术、写发明的同事。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支持,部门要配合,个人要主动干,办公室管发钱和解释。 | ||
| 管理要求 | 得有真成果,得能用上,得带来钱或资质,得通过鉴定或立项。 | ||
| 监督与检查 | 填表交材料,办公会先看,董事会拍板。不按流程不给奖,材料假了追回钱,还可能批评。 | ||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国家级差别1000元,省部级差别500元,市级差别200元。
第二十六条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a公司科技成果奖励
| 适配人群 | 科研项目负责人,技术研发人员,知识产权专员 | 使用场景 | 科技项目申报,资质认证获取,科研成果转化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搞科研没劲头,公司进步慢,想让大家多出成果多创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司里做科技研发的同事和团队。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支持项目,组长要带好队伍,个人要认真干活出成果。 | ||
| 管理要求 | 成果得跟公司业务有关,要有实际效益,得通过鉴定或拿到认证。 | ||
| 监督与检查 | 申请要填表交材料,总经理办公会先看,董事会最后批。不按流程办就不给奖。 | ||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国家级差别1000元,省部级差别500元,市级差别200元。
第二十六条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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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餐厅运营、岗位核定、人员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