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兼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月度安全考评,施工达标检查,文明施工评定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怕工人受伤,怕检查不达标,怕安全没人管没人盯。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管现场的那些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兜底,管理人员各管一块,班组长盯自己人,安全员查漏补缺。 | ||
| 管理要求 | 每月20号打分,用jgj59-99表评分,70分以下算不合格,要整改。 | ||
| 监督与检查 | 考核小组来打分,项目经理带头,分数公开,不合格罚200元,再培训;连错三次就调岗。 | ||
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订此考核办法。
一、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 制订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2、 确保每月施工安全达标,年轻伤少于3人。
3、 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
4、 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率100%、设备完好率90%以上、检查合格率100%。
二、 考核对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等。
三、考核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考核工作,并确保能认真、及时、公开、公正、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细则
1、每月20日进行一次考核。
2、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包括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良。
3、各分项检查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业绩。
4、评分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相关表格。
5、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内容。
五、奖惩办法
1、达优良等级的奖励100-300元。
2、达合格等级的不奖不惩。
3、达到不合格等级时,罚款200元,并接受相关培训,以提高责任感和能力;连续三次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除经济处罚外,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处理措施。
六、附表(包括考核评定表和jgj59-99中的表格)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x建筑公司项目安全目标考核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施工项目管理,作业班组考核,安全目标考评 |
|---|---|---|---|
| 制定目的 | 施工中容易出事,怕工人受伤生病,想让安全跟着干活全过程走。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工地、项目部、干活的班组。 | ||
| 职责分工 | 经理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项目经理管各班组,班组长管自己组的人。 | ||
| 管理要求 | 天天盯安全,每季/每月/每周查一次,结果要一级一级审、报。 | ||
| 监督与检查 | 查完打分,分三档,不合格要改,改不好就扣钱、通报、换人,再不行就撤职降级。 | ||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项目安全目标考核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项目管理,安全文明工地,隐患排查治理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出车祸、起火、触电、机器伤人、房子塌了,怕死人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所有干活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全面,安全员盯现场,班组长带好自己人,工人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进场先培训,持证才能上岗,天天查隐患,发现马上改,出事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司安技科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查手下人,每月打分,85分以上奖50元,70以下罚50元,一项零分全盘不合格。 | ||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一)不发生交通、火灾、触电、机械、设备、坍塌等各类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
(二)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不发生对本单位形象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实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率95%以上。
(七)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
(八)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九)争创国家级“大禹奖”。
二、考核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考核对象
公司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内部对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项目经理、安全员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
四、考核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____、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三级文件等有关规定
五、考核内容
1、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胜任能力。
2、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落实能力,主要考查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
3、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具有较敏锐的判断能力,是否能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4、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情况。
5、具体内容参见《施工安全文明责任目标考核簿》。
奖罚办法:考核结果85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若其中一项不得分,考核汇总也不合格。每项最多扣减分不大于该项标准分。每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50元,合格者不奖不罚,不合格者罚款50元。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监察员,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事故隐患排查,高风险作业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出事故,设备老,工人乱来,现场脏乱差,怕人受伤、东西坏、进度拖。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队、监理、业主方人员,整个工地现场和所有设备工具。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管好队伍,班组长盯紧干活,工人自己戴好帽子、不乱碰设备、及时报告问题。 | ||
| 管理要求 | 戴安全帽、设围栏盖板、贴警示牌、不乱堆材料、不随便接电线、焊完清焊条头、指定地方吸烟。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和业主天天看,查到就开罚单,三天不交钱翻倍扣,严重就停工,还可能不给签合同。 | ||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1.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着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1.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着者,奖励100-1000元。
1.3、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1.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00元。
1.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2.2、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2.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2.5、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00元罚款。
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2.7、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2.8、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2.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2.10、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11、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2.12、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2.14、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2.15、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16、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2.17、"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18、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2.19、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2.20、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2.21、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2.22、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2.23、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24、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2.2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2.26、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2.27、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2.28、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2.29、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0、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1、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2.32、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2.33、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34、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2.35、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
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6、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7、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2.3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2.39、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00元。
3、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施工用电一般项目
| 适配人群 | 电气工程师,安全员,电工班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临时用电,配电室布设,现场照明管理 |
|---|---|---|---|
| 制定目的 | 工地用电乱接乱拉容易着火,电工操作不规范会电伤人,临时线路老化可能漏电。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配电房、电线杆、照明灯、发电机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着整体,电工每天查线路,班组长管好自己组里人别乱碰电箱。 | ||
| 管理要求 | 配电室配灭火器,照明和动力线分开拉,潮湿地方用安全电压,灯壳要接地。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周查一次,发现没按要求做的当场整改,再犯就停工学规矩,记录本要天天填。 | ||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石油化工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危险性工程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监理单位责任不清,安全没人盯紧,想让监理把安全这根弦绷住。 | ||
| 适用范围 | 石化建项目施工阶段,集团内所有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 | ||
| 职责分工 | 法人对全公司监理安全负责;总监对本项目安全全权负责;专兼职安全监理员盯现场;专业工程师管自己专业安全;监理员天天看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开工前审方案、查证件、验设备;施工中天天巡、周周查、开安全会;发现隐患发通知单,严重就暂停施工;事故后马上报、配合查、留记录。 | ||
| 监督与检查 | 总监带头查,安全员日常盯,公司定期抽查;没做到要被通报、换人、追责;检查结果写进日志、月报、总结里;建设单位和上级也会来督查。 | ||
引言
为指导和督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提高安全监理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范围
1.1 本实施办法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
1.2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工程监理单位和从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1.3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系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一般规定
2.1 本实施办法所称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其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3 本实施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____]24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____〕184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____)并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特点编制。
2.4 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除执行本实施办法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安全(安全、健康、环境)、文明施工的规定。
2.5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最好单独取费)。
2.6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安全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所列的内容。
2.7 以《安全条例》为依据,参加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各负其责的原则,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
3.1 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3.1.1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作(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部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1.3 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设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与相关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对接,对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1.4 安全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安全监理人员是指从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或安全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3.1.5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3.1.6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定期)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2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2.1.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2.1.2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负责对安全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3.2.1.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方面的规划或计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1.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资质、安全生产业绩及年检情况);
3.2.1.5 审核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工作总结和小结或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3.2.1.6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2.1.7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委托单位或业主)报告;
3.2.1.8 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2.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3.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2.3.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方面的规划或计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3.3 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工作总结和小结或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3.2.3.4 签发《工程暂停令》。
3.2.4 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3.2.4.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4.2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位安全生产资质等级)、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2.4.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2.4.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交底情况;
3.2.4.5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6 核查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验收手续、检查定期检测情况,签署意见;
3.2.4.7 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意见;
3.2.4.8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志;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
3.2.4.9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监理会议;
3.2.4.10 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3.2.4.11 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2.5.1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5.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2.5.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2.5.4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向(专业)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2.5.5 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3.2.6 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4 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4.2安全监理文件目录参考如下:
4.2.1 委托监理合同;
4.2.2 监理规划;
4.2.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2.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人员及职责。
4.3 监理规划
4.3.1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含有安全监理方案的内容。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4.3.2 监理规划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并报送有关单位。
4.3.3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4.3.4 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应有以下内容:
4.3.4.1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4.3.4.2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3.4.3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3.4.4 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4.3.4.5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4.3.4.6 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4.3.4.7 拟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4.3.4.8 拟定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4.3.4.9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施工编制防范安全风险的监督措施。
4.3.4.10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理措施。
4.3.5 监理规划中安全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4.4.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4.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开始前完成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
4.4.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以下内容:
4.4.5.1 编制实施细则的依据;
4.4.5.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4.4.5.3 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及职责;
4.4.5.4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4.5.5 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4.4.5.6 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
4.4.6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5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5.1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2 施工准备阶段
5.2.1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核验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5.2.1.1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2.1.2 施工承包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5.2.1.3 需专家组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承包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组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5.2.1.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
5.2.2 施工机械进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及所附资料、实物进行核查,合格后方可进场。
5.2.3 施工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5.2.4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目前该项费用的支付审核权还未交监理)
5.3 施工阶段
5.3.1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5.3.3 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并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5.3.4 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施工合同和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措施未落实的条目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3.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3.6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5.3.6.1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承包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5.3.6.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承包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5.3.6.3 当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复查,并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
5.3.6.4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 (删除)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尽快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机构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3.6.5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4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会议纪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6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6.1 根据《安全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包含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二等及以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需专家组进行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内容。
6.2 督促施工承包单与位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施工承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
6.3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检查其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6.4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4.1 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办理报审。
6.4.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
6.4.2.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职责及安全管理目标应符合有关规定,人员配置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6.4.2.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大中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验收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等;
6.4.2.3 需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6.4.2.4 需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组论证、审查的项目);
6.4.2.5 对周边生产设施及地下管道、电缆、线网等保护措施;
6.4.2.6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管理制度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4.2.7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4.2.8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附有说明,如施工区、仓库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位置、间距;现场道路和出入口;场地排水和防洪;施工用电线路埋地或架空;生产装置区内施工的围挡封闭;消防设施的配置等;
6.4.2.9 危险源识别和应急救援预案。
6.4.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安全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组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特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编制:
6.4.3.1 大型机组、设备的安装及拆除;
6.4.3.2 长输管道隧道施工;
6.4.3.3 长输管道大中型河流的穿越;
6.4.3.4 大型储罐、塔器、炉子等非标设备及大型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6.4.3.5 高压设备、管线的气密及试压;
6.4.3.6 设备及金属结构的防腐及保温;
6.4.3.7 生产区域内改建、扩建等工程;
6.4.3.8 大型设备基础基坑的支护及降水;
6.4.3.9 大体积混凝土的模板支设;
6.4.3.10 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
6.4.3.11 脚手架工程;
6.4.3.12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γ射线探伤;(2)高压电气系统试验;(3)特种设备施工;(4)高耸构筑物滑模结构施工;(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6.4.4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特点,施工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下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6.4.4.1 大型设备吊装、拆除工程
6.4.4.2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工程
6.4.4.3 长输管道隧道施工;
6.4.4.4 长输管道大中型河流的穿越;
6.4.4.5 大型框架拆除、爆破和其他爆破工程。
6.4.5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6.4.5.1 程序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组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以退回。
6.4.5.2 符合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组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组审查的书面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预案。
6.4.5.3 针对性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6.4.6 经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经审查如有不遵守程序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缺乏针对性的应予以退回,要求其完善后重新报审。
6.5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无损检测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或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6.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7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及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6.8 核查施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性。
6.9 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6.10 第一次工地会议
6.10.1项目监理机构、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6.10.2 施工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6.11 安全监理交底
6.11.1 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6.11.2 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6.11.2.1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6.11.2.2 项目监理机构专职安全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6.11.3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6.11.3.1 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6.11.3.2 依据合同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1.3.3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6.11.3.4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6.11.3.5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的要求。
6.11.4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发出。
6.12 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将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7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7.1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7.1.1 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7.1.2 安全检查
7.1.2.1 安全监理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7.1.2.2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7.1.2.3 项目监理机构每月组织三方共同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综合检查,作好检查记录;
7.1.2.4 安全检查的内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受限空间作业、作业票证实施、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
7.1.2.5 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或综合检查开会讲评,并发出检查通报,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1.2.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7.1.3 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7.1.4 安全专题会议
7.1.4.1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7.1.4.2 与会各方针对专题议题,分析原因,制订相应的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要求其即时解决。
7.1.4.3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7.1.4.4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7.1.5 监理指令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7.1.5.1 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能够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承包单位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7.1.5.2 监理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承包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7.1.5.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如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后施工承包单位未按要求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抄报建设单位。
7.1.5.4 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建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工程暂停令》应报送建设单位;由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7.1.6 监理报告
7.1.6.1 项目监理机构应每月总结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写入监理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7.1.6.2 对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书面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d2),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同时(建议由建设单位完成)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7.1.6.3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报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单位完成)。
7.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2.1 检查(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
7.2.2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7.2.3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对施工承包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2.4 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
7.2.5 对施工现场下列重点内容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7.2.5.1 设备基础施工
7.2.5.2 爆破作业
7.2.5.3 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7.2.5.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7.2.5.5 施工机具的使用
7.2.5.6 动火作业
7.2.5.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7.2.5.8 破土作业
7.2.5.9 起重作业
7.2.5.10 高处作业
7.2.5.11 放射性作业
7.2.5.12 高压电器设备的系统试验
7.2.5.13 立体交叉作业防护
7.2.5.14 高压设备、管线的气密及试压
7.2.5.15 机械设备的单机试运
7.2.5.16 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建、扩建施工的围挡封闭
7.2.5.17 其他关键作业
针对上述检查内容,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抄报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7.2.6 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宜采取跟踪检查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7.2.7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8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1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1.1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8.1.2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8.1.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验的安全文件资料及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的来往有关安全文件留底备查。
8.1.4 安全监理资料应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8.2 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8.2.1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8.2.2 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8.2.3 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审核资料;
8.2.4 施工承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8.2.5 安全监理会议纪要;
8.2.6 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2.7 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8.2.8 安全监理工作用表:
8.2.8.1 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使用监理规范附录a.2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2.8.2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查使用监理规范附录a3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8.2.8.3 特种施工机械进场使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审表》sh/t 3903-a.13
8.2.8.4 安全设施验收使用监理规范附录a4表《 报验申请表》。
8.2.8.5 安全监理通知单使用监理规范附录表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注明抄送业主现场代表。
8.2.8.6 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回复使用监理规范附录表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8.2.8.7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时,使用监理规范附录b2表《工程暂停令》并注明抄送建设单位。
8.2.8.8 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完成,申请复工时,使用监理规范附录a1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8.2.8.9 有关反映和沟通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使用监理规范附录c1表《监理工作联系单》。
8.2.8.10 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核查使用表1(附后)。
8.2.8.11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报告使用表2(附后)。
8.2.9 监理月报(含安全监理内容);
8.2.10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8.3 安全监理月报
8.3.1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实施的安全监理活动应载入监理月报,或单独编写安全监理月报。
8.3.2 安全监理月报应有以下内容:
8.3.2.1 当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简介;
8.3.2.2 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文明施工状况评价;
8.3.2.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必要时附照片);
8.3.2.4 安全生产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情况;
8.3.2.5 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和效果;
8.3.2.6 当月安全监理签发的监理文件和资料;
8.3.2.7 存在问题及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8.3.2.8 其他。
8.4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8.4.1 工程监理项目结束时,项目监理机构编写的监理工作总结应有安全监理内容,或单独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8.4.2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应有以下内容:
8.4.2.1 项目施工安全概况;
8.4.2.2 委托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执行情况;
8.4.2.3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8.4.2.4 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情况;
8.4.2.5 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结论;
8.4.2.6 安全监理工作效果、评价;
8.4.2.7 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8.4.2.8 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9.1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字认可,施工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方案已经审核,但未审核出的,监理要负什么责任)
9.2 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9.3 施工承包单位拒绝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方业主来完成,监理只是受业主委托建议改为向有监理业务委托关系的业主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没有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当然按照《安全生产条例》任何人都有权利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果仅由监理来承担没有及时报告给政府部门的责任,似乎与合同法相抵触)。
9.4 项目监理机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承担《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项目监理机构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承包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10 附则
10.1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10.2 本实施办法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
| 适配人群 | 塔机安拆工,塔机司机,机械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塔机附着作业,塔机基础施工,塔机轨道铺设 |
|---|---|---|---|
| 制定目的 | 塔吊太高容易晃动倒掉,说明书说要加东西稳住它,不加就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塔吊的人、修塔吊的人、管塔吊的工长。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盯垂直度,工长查附着安装,技术员算距离不够时的受力,安全员看基础排水。 | ||
| 管理要求 | 超说明书必须装附着;附着距离不对得重新算;基础要有排水;轨道枕木按说明书铺;螺栓要用扳手拧紧。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开工前司机自己看一遍,工长每周带人查两次,安全员每月拍照片留底。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当月奖金。 | ||
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厂房施工项目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厂房施工,例行检查,隐患整改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常有工人摔伤、工具砸人、电线漏电这些事。大家干活太急,安全容易被忽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厂房施工项目里所有人、所有机器、所有干活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要带头查问题,执行经理配合,安全员天天盯现场,工长管自己工段,班组长管每天开工前检查。 作业时不能乱接电线,高处必须系带,设备不检好不准用,发现危险马上停手。 | ||
| 监督与检查 | 查完要写记录表,安全员随时翻看,没按计划查的扣当月奖金,问题不改清不许下道工序,整改单要三天内交回,谁拖了谁负责。 | ||
厂房施工项目安全检查规定
1、项目经理应组织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指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2、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安全员共同主持,定期进行。本工程的检查计划如表:
项目安全检查计划表
方式检 查 内 容实 施 人 员时 间
定期例行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各级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每月一次
工段内部检查施工员
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进行检查班组内部每天进行
每天例行安全检查项目安全员
不定期检查根据需要随时检查专业部门或安全员不定期
3、检查应充分发挥安全员的四种权限:随机抽查权、遇有险情停工权、不听劝阻止处罚权、遇有打击报复越级上报权;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5、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6、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7、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8、项目经理部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
| 适配人群 | 塔吊安拆工,起重信号工,塔吊司机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作业,多塔交叉施工,起重吊装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塔吊用多了,怕出事。比如吊太重、升太高、撞到别的塔吊。工人操作不熟,容易搞错。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塔吊的人、修塔吊的人、管塔吊的人。工地上的塔式起重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盯好仪表,指挥员看准手势,管理员每天查设备。班长要带人做检查,队长要签字确认。 | ||
| 管理要求 | 装限位器、力矩器、防脱钩。钢丝绳不能断,滑轮不能歪,风大了停机。多台塔吊得错开位置。 | ||
| 监督与检查 | 班前要检查,班后填记录。安全员天天转,发现没装限位器就停工。谁漏检谁负责,出事一起担责。 | ||
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实施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商项目经理,专业工地负责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垃圾焚烧电厂建设,土建安装交叉作业,设备材料定置堆放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乱糟糟出事,工人摔跤、东西掉下来砸人、电线乱拉起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干活的人、办公板房、施工区、堆料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老板管大面,工长盯自己地盘,工人守好手边活儿,谁的地盘谁擦灰。 | ||
| 管理要求 | 围栏红白条、土堆当天清、电箱上锁、焊机用软线、高处不扔东西、坑洞盖板围栏。 | ||
| 监督与检查 | 9月10日统一查,谁没弄好罚5000到8000元,从保证金里扣;围栏坏了24小时修好。 | ||
一.目的:为了规范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现场管理,明确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范围,美化施工区域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工地及办公临建区。
三.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四.安全目标:①人身死亡事故为零;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③重大火灾事故为零;④负同责重大交通事故为零;⑤重大盗窃、场内治安案件为零。
五.现场总体布局
施工现场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等式样、标准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1模块化管理范围分为办公区、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等区域。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钢管栏杆分隔而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如: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安装组合、配制场,土建预制厂,主厂房施工区,锅炉安装区,烟囱施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上杆高1.2米、下杆高0.5-0.6米)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悬挂五牌一图(五牌:施工单位名称、安全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组织结构、里程碑计划;一图: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管理。
2 现场应修筑完整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3 现场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现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4 根据工作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以做到施工人员雨天进现场鞋不沾泥巴。
5 全厂区排水系统必须保持畅通。厂区道路维护应由总承包商负责,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主干道两边1.5米以内严禁堆放物资。
6 整个现场只允许存在三类建筑物。一类:承包商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具备集中办公及办公自动化条件;二类:专业工地和班组为轻钢龙骨水泥板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三类:临时工棚及机械挡雨棚等为彩色瓦楞板房。
现场禁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7 施工现场装置型设施主要包括:
①宣传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②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③ 区域围护类,含围栏、塑钢网等;
④ 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塑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
⑤ 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等。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按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其无论是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和摆设装置,做到规范、美观。
8 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标识,确保完好、美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美观、规范、醒目;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美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
现场的工具房、集装箱(含电焊机集装箱)要求集中摆放,整齐美观。具体位置由承包商规划确定,其它区域不得存放。
9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室内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整个厂区范围内严禁流动吸烟。承包商应在指定地点设置汽车和自行车停放处,现场严禁违章停放车辆。承包商应负责在现场修筑厕所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
10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11 建筑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用密孔安全网封闭,加挡脚板,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
12 现场临时用电
①现场施工变电所全部采用箱式配电室。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电源从箱式配电室用电缆引出到二级电源柜;主厂房内施工电源电缆沿柱、梁贴近敷设,其余采用直埋式敷设。
②室外使用灯塔式集中广式照明;厂房、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局部照明用带防护罩的白炽灯,现场禁用普通碘钨灯照明。
③ 锅炉作业照明按通道照明、施工广式照明两种形式布置,锅炉零米定置地点集中控制。炉膛及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采用安全隔离电源或行灯照明,电源控制要方便、安全可行。
④ 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盘,其壳体要求承包商在专业生产厂家统一定做;移动电源盘采用便携式卷线盘。
⑤ 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漏电保安器,每月校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⑥ 现场和厂房内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
⑦ 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现场严禁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混用。
1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现场显眼处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和紧急消防联络标志。
14 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瓶及卷扬机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色标按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喷绘标识。
15 施工现场、机、炉等施工消防水由承包商负责规划设计并实施。消防器材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配置齐全与管理。
16 施工与办公活动内必须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桶并定期安排人员清理。
17安全设施的投入
①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本措施要求采用的安全设施必须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②拆除安全设施(应特别注意设备平台格栅板的安全管理)必须经过书面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③高处作业
⑴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应得到彻底贯彻,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⑵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⑶严禁高处抛扔物件行为。
⑷高处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
⑸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
④建筑专业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架(如封闭架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
⑤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
⑥危险性作业
⑴进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必须使用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⑵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夜间使用自激闪光灯作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⑶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必须设围栏(墙、网)、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⑦土石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石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拉运土石方的车辆应有措施保证不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如有少量散落,应按照谁拉土,谁就得负责将散落的土块清扫干净的办法执行,违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⑧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⑴施工承包商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及具体保护方案,防止“二次污染”。
⑵设备安装后需实施遮盖保护;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须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热工仪表盘柜,设备保温外护板、小管道、成品楼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结构梁柱、土建施工结束后的柱与墙面实施保护。
⑶油漆与保温、粉刷、起吊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措施,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
⑨现场文明施工清理整顿应符合《光大环保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18消防、警卫与交通安全管理
① 开展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意识与技能;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
②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
③现场治安警卫工作,严格按照“人员、机械进出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19施工承包商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无法抗拒的灾害进行预防控制,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专业特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演习。
2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具体含各种应急小组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小组、医疗救护小组、防汛小组、防台风小组、治安保卫办公室,火警电话、交通报警电话、安全事故紧急通报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建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
六 检查与考核
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9月9日前完成对各施工区域的规范化布置。
2 各施工区域(含临建区域)范围内围栏及道路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及维护,围栏损坏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
3 9月10日将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布置的,视情节轻重考核5000-8000元(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4 各施工单位区域内卫生、消防、定置管理、水电、排水等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达不到要求者按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