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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新税率表(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92

【导语】增值税最新税率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最新税率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16篇)

【第1篇】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增值税涉及到的税目还是比较多的,在日常的税务工作处理中,还是会有很多税目对应的税率是记不住的。这也是正常的现象!但是增值税税率又不能出错,所以呀,我们财务人员应该随时准备一份增值税税率表,方便工作中备查使用!

趁着假期时间,没事就汇总了一份: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汇总!后附有对应的政策依据哦!也希望可以为各位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帮助!往下看看吧!

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汇总

1、生产/商贸批发行业涉及的增值税税目及税率表

二、出口企业和销售服务涉及的增值税目及税率表

金融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

现代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是今天汇总了最全增值税税目税率表了,也建议财务人员可以收藏起来备查!

【第2篇】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助力“走出去”企业腾飞,我国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为跨境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

一、聚焦港口航运合作、海铁联运、智慧物流等议题的“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9月7日下午召开。税务部门介绍了相关跨境应税服务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政策规定】

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完全在境外消费”指的是: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3.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免征增值税。

4.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

5.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等)。

纳税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再发生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需再办理备案手续。但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国际投资论坛是厦洽会的重点活动之一,将成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税务部门表示,为促进“丝路”投资合作,根据相关规定,提供以下三类跨境金融服务也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2.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3.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此外,针对广播影视、自媒体等新兴投资热点,税务总局也明确,提供以下四类跨境文化类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1.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

2.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3.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且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3篇】商贸公司增值税税率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独立出来创业,而商贸行业则是大多数人的优先选择,因为商贸企业的门槛相对比较低,而且也是最容易入手的一个行业,商贸行业的经营模式也相对简单,所以人们在最初都会选择商贸行业。

为什么说商贸企业总是缺成本发票呢?原因也很简单,商贸在前期采购时,经常会从依稀小商户或是个人手里收购商品,所以很多时候基本都是支付了费用,但没有对应的发票,而且商贸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也不低,所以缺成本发票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也是相当大的。

那么商贸企业该怎么合理解决缺成本发票的问题呢?

1、自然人代开:当企业从个人或是个体户处采购商品无法获得发票时,那双方可以协商通过到税务机关代开的方式获取纳税获取发票,个人开具发票时,个税可核定为0.5%左右,给到企业的发票也是完税的,企业不用在二次纳税。

2、有限公司税收扶持政策:这项政策主要是地方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扶持奖励,企业在当地经营并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奖励,主要扶持政策如下:

1、企业可通过注册的方式入驻当地,在按时缴纳税金后,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高可获得地方70%-90%的奖励。

2、对企业的扶持奖励是以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纳税额为基础,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

3、企业当月缴纳,次月就可以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奖励。

版权公告:本文自《益税捷》公众号转载,更多税务知识可移步《益税捷》详细了解!

【第4篇】餐饮企业增值税税率

因为疫情原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点外卖,方便、安全得同时也让外卖食品市场越来越红火,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外卖食品应该怎么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

根据税法的规定,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税率,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6%税率缴纳增值税。

但是值得提醒的是,以上“外卖食品”指的是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如果是餐饮企业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经过后续的生产、加工而直接作为外卖食品销售,则不能按餐饮服务税率缴纳增值税;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一般货物13%,农产品类低税率货物9%),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秋节时蛋糕店一般都要销售月饼,如果月饼是自己生产加工的就适用生活服务中的餐饮服务6%增值税税率;如果是外购后没有经过后续加工就直接销售那就适用销售货物13%增值税税率。

【第5篇】广告收入增值税税率

导读:关于增值税广告服务费税点是多少的问题,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有所不同的,小编已在文中分别为大家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增值税广告服务费税点是多少?

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广告业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三)文化创意服务。……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

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广告服务业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广告业如属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

支付广告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到广告发票,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对方是公司的,应该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广告费用一般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账款—广告公司名称

验收合格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广告公司名称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增值税广告服务费税点是多少的有关问题,相信通过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支付广告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若仍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关注。

【第6篇】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

答:购买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如果是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的自产农产品,是可以按照买价和11%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农产品生产的是17%税率的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免税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

农副产品税率

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本文详细介绍了2019农副产品还是零税率吗,零税率作为增值税率,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税率。它的含义是,零税率物品的经销者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他在购入货物时所支付的税金都可得到扣除,即可得笔净退税,因为他的销项税额是零。所以零税率物品的经销者的税负为零,但他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按通常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服。

【第7篇】5税率增值税包括哪些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率为3%,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另有规定的有:

1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个人出租住房除外),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是,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 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 或以2023年4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 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7、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 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8篇】纳税人出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出售固定资产作为经营业务中的非常规业务,不经常发生,但是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问题却比较多,一不小心容易发生大的风险,今天就出售固定资产进行分析。

固定资产按新旧分,可以分为全新的固定资产和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全新的固定资产按照正常税务处理即可,本文不赘述,本次主要谈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涉税问题。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又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下边就分别分析。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有形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已经抵扣过增值税的,销售时按照正常销售业务计税,也就是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自己开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经抵扣过增值税的不动产,按照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出售固定资产的业务确实比较复杂,以上就是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问题的简单分析,小伙伴们弄清楚了吗?

【第9篇】建安增值税税率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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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们的理念是守法筹划,过程精准,效果可显。现实生产经营过程中,建安企业普遍感觉税负较重,本文从建安企业常见的甲供材模式出发,试为建安企业提供一种合法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思路,可为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

一、 筹划税种:

增值税

二、 筹划行业

建筑企业

三、基本情况

“甲供材”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甲方)自行采购,提供给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用于建筑、安装、装修和装饰一种的建筑工程。与之对应的概念“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四、政策分析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七款第二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从该条款中“全部或部分”的表述可以发现,税收政策对发包方或业主(以下称甲方,施工企业称乙方)购买的设备、材料、动力在整个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并未明确规定。即自2023年5月1日起,只要甲方自己有购买设备、材料、动力的行为,即使是买一元钱的材料也是“甲供材”。而条款中 “可以选择”的表述,则表示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时,在增值税计税方法上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既可以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形势发展,2023年7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该文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该条款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七款第二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明确了符合条件的“甲供材”工程中,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包括分包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除此以外,甲方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设备、动力以及除“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以外的全部或部分材料的,仍可以选择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五、临界点分析

假设建筑企业在甲供工程中采购的材料物资(含税)占工程结算款(含税)的比例为m%。

第一步: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缴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工程结算款(含税)×9%÷(1+9%)-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资的进项税额=8.26%×工程结算款(含税)-工程结算款(含税)*m%*13%÷(1+13%)=8.26%×工程结算款(含税)-11.5%*m%*工程结算款(含税)

第二步: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缴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工程结算款(含税)×3%÷(1+3%)=2.91%×a

第三步: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时即为临界点

8.26%×工程结算款(含税)-工程结算款(含税)*m%*11.5%=2.91%×工程结算款(含税)

即:m= 46.52 %

六、筹划效果分析

例如:2023年,某建筑企业承接一甲供工程,工程结算价(含税)为1亿元,假设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资(含税)比例为20%,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596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291万元,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节税305万元。假设建筑企业采购材料物资(含税)比例为70%,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21万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291万,选用一般计税方法节税270万元。

小优观点,如果建筑企业在甲供工程中采购材料物资(含税)与工程结算款(含税)的比例超过46.52 % 时,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较为划算。否则,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较为划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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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施工费增值税税率

建筑材料增值税税率表

附赠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手段

税点点认为,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各个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各个省份对许多小税种的要求和规定都不一样,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差异,这要求企业必须因地制宜,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方法方式,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来进行税务筹划。

(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创造了很多新工艺、新技术,在开发这些工艺技术的过程中形成的人工费、材料费、劳务费等各项成本,企业应完整、全面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档案,应充分利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来加计扣除或者多摊销,以此增加成本,降低企业税负。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注重资料备案,研究开发费用形成的各项资料必须完整收集,在项目确认并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确认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注意加计扣除政策只能在发生当年享受,年度汇算清缴后,不能在以后年度补充扣除加计部分。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又是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自身设备较多,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可以通过延长折旧年限或者缩短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比较成熟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有能力扩大生产,加快设备更新。从资金的时间价值考虑,企业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也不同,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企业应该选择能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11篇】设备转让的增值税税率

【恒企会计税法正能量20190908】

问:我们公司这个月转让一台已使用过一年的设备给另一家公司,但是由于该设备购买的去年因合同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抵扣进项税额。那请问我们现在转让这台使用过的设备能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税[2009]9号及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前提条件是该固定资产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范围,而不是所有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转让时都可以按简易计税。(讲解 恒企会计 供稿 甘建霞 编辑 欧伟)

【第12篇】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小贴士】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选择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三)开票规则: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3篇】利息增值税税率

提示!这15种情形的利息收入/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财务人员须知!

日常财务工作中,处理涉税工作时,就需要我们财务人员清楚每个税种的税收规定!这样才不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在实际的会计实务工作,企业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了,所以,对于增值税的优惠内容要清楚!什么情况下缴纳增值税,什么情况下不缴纳增值税,这都关系到企业的税费缴纳问题等等这都是要会计人员熟知的!

接下来是跟各位财务人员汇总了:这15种情形的利息收入/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不清楚的,一定要仔细看看了!

这15种情形的利息收入/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

2022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日常会计人员计算税费是需要知道对应的税率了!增值是涉及的税目还多,详细的税率记不住的,2022最新增值税税税率表如下!

好了,上述有关无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以及增值税税率的问题就先到这里了!还希望给大家日常的税务工作提供帮助!

【第14篇】加工费的增值税税率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我是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四、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五、个人所得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 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 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 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

=应纳税所得额×(20%+20%)

5、 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 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 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六、土地增值税额

1、 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 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六、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七、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八、车船税

1、 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 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 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 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 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九、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十、印花税额

1、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 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 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 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 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十一、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来源:马韩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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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增值税的低税率是

增值税发票税率栏填写的六种特殊情况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候,在发票税率栏都会填写对应的税率!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有几种特殊情况:“免税”、“*”号、“0%、0.5%、不征税等税率的填写,这几种税率代表了啥意思呢!在实际开具发票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会计不知道开具发票时,税率栏的填写要写哪个税率!

今天就跟大家整理了发票税率栏不同税率的填写说明,一起看看不同税率代表了什么意思吧!

第一种情况:发票税率栏填写的:“*”

在开具发票时,存在以下4种情况的,在发票税率栏要填写:“*”!

第二种情况:发票税率栏填写的:“免税”

第三种情况:发票税率栏填写的:“0.5%”

第四种情况:发票税率栏填写的:“0%”

发生增值税零税率业务,例如: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等,发票税率栏次显示“0%”。

第五 种情况:发票税率栏填写的:“不征税”

发票开具的特殊情况

不管发票税率栏填写的是那个档次的税率,作为会计要知道,在收到这样的发票时,这些税率代表了啥意思!还有就是自己在开具发票时也要注意发票税绿拉面要仔细填写正确的税率。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希望上述有关发票开具的内容可以对大家处理发票业务有帮助。

【第16篇】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企业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事项是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申报业务。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提供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服务的,收齐有关凭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

二、办理材料

由于报送情形和材料较多,大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办理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3、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进入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模块。

4、纳税人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因此下面分两种情况介绍:

(1)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

点击进入【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申报明细表】。

(2)其他跨境应税行为

分别进入【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5、在上述模块中点击【新建】,分别进行明细录入。

6、明细录入完成后,点击进入【确认汇总表】,确认不得抵扣累加数据和期末留抵税额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7、汇总表生成后,点击进入【退税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后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8、生成申报数据后,在左侧方框勾选生成的申报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检查生成的申报数据是否有误。

9、自检通过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完成免抵退税申报,另外可点击【打印报表下载】,下载打印免抵退税的申报表单。

tips:若数据自检结果为自检失败,可以在自检情况中查看自检的疑点条数,三个数字从左到右分别为总疑点条数、警告类疑点条数、错误类疑点条数,点击数字可查看对应的疑点明细信息。其中警告类疑点为允许挑过疑点,若经核实后申报数据无误,可不处理该疑点;错误类疑点为不可挑过疑点,必须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再根据疑点情况修改申报错误的数据。

10、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本次免抵退申报的审核状态和审核流程的进度。

《增值税最新税率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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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增值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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