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人力资源专员,矿宣传干事 | 使用场景 | 上岗培训,合同签订,场所公示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大家不太懂职业病咋防,容易得病。法律有要求,公司也得管起来。想让员工少生病,工作更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井下和地面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培训部负责教知识,人力签合同时说清楚风险,各单位贴公告,宣传部做海报,医院安排体检,工会来检查。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培训,签合同要讲清危害,危险地方得挂告示牌,每年体检结果要告诉本人。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完要考试,合同没写清楚重签,公告栏脏了马上擦,体检漏人扣部门分,工会每季度查一次,问题三天内整改。 | ||
一、目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告知: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四、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
五、宣传告知: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
六、体检告知: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七、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职业卫生告知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人力资源专员,矿宣传人员 | 使用场景 | 上岗培训,合同签订,场所公示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职业病防治乱糟糟的,大家不懂啥危害,也不知咋防护,老出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员工和干活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教育培训部门管培训,人力资源管签合同,矿宣传部管宣传,医院管体检,工会管检查。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得培训,签合同时要讲清危害,危险地方贴公告,定期体检并告诉结果。 | ||
| 监督与罚则 | 各部门自己干,工会每季度查一遍,发现问题马上改,不改就通报批评。 | ||
一、目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告知: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四、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
五、宣传告知: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
六、体检告知: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七、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
| 适配人群 |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HR招聘专员 | 使用场景 | 入职管理,健康检查,事故处置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常不知道干活会得啥病,防护也不到位,容易出事。老板怕担责,员工也糊里糊涂。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线干活的人,管生产的部门,还有招人签合同的环节。 | ||
| 职责分工 | 人事部负责招人时讲清楚,安全部盯着公告栏和体检,车间主任天天看现场。 | ||
| 管理规定 | 签合同必须写明危害和防护;公告栏要挂最新检测结果;体检不能漏人,结果要给本人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公告栏更新没,查体检名单全不全;漏报一次扣绩效,瞒报直接调岗;季度抽查合同条款。 | ||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发生3人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或发生残废的急性职业病,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发生3人以下的急性职业病在12-24小时内电话报告或用“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
7、非急性职业病如尘肺病、慢性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以及尘肺病死亡患者在15日内分别填报“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水泥厂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
| 适配人群 | 水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员,安全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入职签约,岗位公示,健康检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不知道干活有啥危害,怕防护不到位得病,怕出了事没人管没人报。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一线干活的工人,还有管职业卫生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干,车间主任执行,人事和工会一起盯着看有没有漏掉的。 | ||
| 管理规定 | 签合同前必须说清风险,公告栏要贴明白,体检结果得告诉本人,出事马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公告栏和合同,每季度核一体检记录,漏报迟报扣当月绩效,严重就调岗。 | ||
水泥公司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发生3人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或发生残废的急性职业病,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发生3人以下的急性职业病在12-24小时内电话报告或用“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
7、非急性职业病如尘肺病、慢性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以及尘肺病死亡患者在15日内分别填报“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
| 适配人群 | 医疗废物运送员,医废转运人员,医废操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废物运输,应急泄漏处置,职业防护操作 |
|---|---|---|---|
| 制定背景 | 怕运送人员不懂规矩,乱扔乱放医疗废物,污染环境还害人。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运送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培训,运送人员自己学好练熟,主管领导抽查考勤和实操。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学法规、懂分类、会包装、能应急;全程戴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每年体检两次。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完要考试,不合格重训;现场抽查防护穿戴和操作;出问题先停岗再处理,还要通报批评。 | ||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加工车间职业卫生
| 适配人群 | HSE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员,车间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新建改扩建项目,有毒有害作业,检维修作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有人得职业病,身体坏了还影响干活。想提前防住灰尘毒气这些害人的东西,让大伙儿上班更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签合同的员工,还有各个车间、生产部门。 | ||
| 职责分工 | 一把手最后负责,安全部门盯着干,工会帮着监督,人事和设备部门也要管自己那块。 | ||
| 管理规定 | 招人要讲清楚有啥危害,体检不合格不能上岗,防护用品必须戴好,有毒地方要贴警告牌,不能乱用危险材料。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会查进度,每季度培训加考试,现场随时抽查防护用品,不听劝的先教育再扣钱,出事要马上报、马上改。 | ||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总部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3、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4、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各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主管机构。
2、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6、企业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企业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企业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业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企业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企业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企业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 企业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1、企业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
1、车间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企业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等报告。
3、企业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防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车间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 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企业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企业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职业卫生奖惩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管理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 |
|---|---|---|---|
| 制定背景 | 大家天天干活,身体容易出问题。怕有人不重视防护,出事了没人管,所以得立个规矩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公司上班的人,不管哪个部门,干啥活都得遵守。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带头抓,各部门负责人盯着落实,班组长天天查,员工自己也要盯好自己。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参加培训、戴好防护用品、设备不能带病用、隐患要马上报、操作按规程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打分,干得好发奖,干得差批评扣钱,出事追责,严重的一律交司法处理。 | ||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奖罚
| 适配人群 | 矿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察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巡回检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检查老是漏掉职业卫生这块,现场尘毒多,工人容易生病,得把它和安全检查捆一起抓。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下井人员、各科室、采掘头面。 | ||
| 职责分工 | 矿领导带头查,分管领导管专业系统,安监部门盯现场,科室配合,班组长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检查必须盯住现场,重点看“一通三防”、防护用品、培训上岗、规程兑现、隐患整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出问题发整改通知,定人定时定措施;挂黄牌红牌;停头停面;奖励制止三违的人;处罚不落实的;通报结果;全年达标才奖。 | ||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矿安全大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副总、有关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科室和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⑴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⑵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⑶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⑷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⑹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⑺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⑻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⑼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奖惩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8、安全检查结果以安全信息书面的形式予以通报。全年实现职业卫生健康目标,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企业职业卫生奖惩
| 适配人群 | EHS专员,班组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职业病危害防控,三级安全教育,隐患整改落实 |
|---|---|---|---|
| 制定背景 | 大家天天干活,呼吸空气、接触设备,身体容易出问题。怕有人不重视,不按规矩来,最后害了自己也连累别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厂里上班的人,不管哪个车间、哪个岗位,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带头管,班组长盯着干,每个员工自己也要留心。领导不定期查,查到问题就问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教育必须全参加,设备要常修,防护用品不能忘戴,隐患马上报,事故不能瞒,指挥不对可以拒绝。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记录,年底评先进或点名批评。小错提醒,再犯扣钱,出事追责到人,严重的一律交上去处理。奖惩标准贴在公告栏。 | ||
企业职业卫生奖惩制度(三)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着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着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着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范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
| 适配人群 | 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检测员,项目安全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有毒有害岗位,新改扩建项目,急性职业病作业 |
|---|---|---|---|
| 制定背景 | 职业病危害挺多的,工人身体容易出问题。想让大家少得病,公司安全水平也提一提。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接触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和人。 | ||
| 职责分工 | 组长带头,××部搞培训和建档,××部做检测和整改,项目办管新工程,各生产单位自己管自己区域。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体检,有禁忌不能干;防护用品必须戴;检测不达标要马上改;危害情况得告诉员工。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查健康、查检测、查防护用品使用。谁不执行就通报,整改不到位扣绩效。设安处抽查,查出问题限期三天改完。 | ||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