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
| 适配人群 | 安监负责人,属地主管,企业法人 | 使用场景 | 安全督查,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文件落空,怕隐患拖着不改,怕责任不清扯皮,想让安全真有人盯、真有人查、真有人改。 | ||
| 适用范围 | 局里所有单位和它们的下属部门,只管这些地方的安全落实情况。 | ||
| 职责分工 | 局里牵头组织,各单位自己动手查,上级查下级,安委会办公室收报告看结果。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学《安全生产法》,隐患要马上整改,事故处理要到位,责任制得写清楚、落到实。 | ||
| 监督与罚则 | 一年至少查四次,不打招呼随时查。查出问题发整改书,单位得回书面报告。督查报告要报上级和安委会备案,还要反馈建议。 | ||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切实认真抓好,抓落实,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加强检查督促。
一、督查事项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情况;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督查对象
局属各单位及所属部门。由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组织
督查工作由局和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四、督查方式
不定期进行,原则上一年内不少于4次。
五、督查结果反馈
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督查单位立即整改,排除隐患。被督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向组织督查的单位写书面报告。
督查工作结束后,组织督查工作的单位要写出督查报告,报上一级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督查单位反馈结果,提出督查建议。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
| 适配人群 | 发电厂班组长,电力运行值班长,设备点检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事故,电气误操作,设备障碍处理 |
|---|---|---|---|
| 制定背景 | 想让大家重视安全,别出事故。以前老有死亡、设备坏、误操作这些事。得把责任分清楚,用奖罚调动积极性,提前防住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个发电公司里所有跟安全生产有关的人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设备技术部牵头干,各部门经理管自己人,班长盯班组。人力资源部发钱,经营策划部考月度绩效,安监人员查现场。 | ||
| 管理规定 | 不许带电挂地线、不许误拉隔离开关、不许带地线合开关。干活必须两票三制,出了事要马上报,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扣工资、降岗、通报批评甚至开除。每月叠加考核,隐瞒事故加倍罚。主动说清真相能轻点罚。设备技术部每月查执行,经营策划部扣奖金。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重奖重罚、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目的。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0]3号)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____]478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根据国投电力集团公司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在奖惩过程中必须把奖惩尺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以责论处、权责对应;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预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三级预控的原则,公司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等,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经理、主管、专业人员应负管理责任;部门发生重伤和事故,部门的各级干部应负管理责任;班组发生轻伤和障碍,班组的班长应负管理责任。
第三条 实行奖惩制度,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章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进行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某发电责任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与个人。
第五条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1989)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2)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自理标准规定》(1992)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实施)
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____-1-1实施)
《安全生产法》 (____-11-1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____]478号)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六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一实现:实现年内安全生产两个百日无事故,争创全年无责任性考核事故。
五杜绝:(1)杜绝人身死亡、群伤事故;(2)杜绝电网事故;(3)杜绝特重大设备事故;(4)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和五种电气误操作(见注1)事故;(5)杜绝火灾事故;(6)杜绝特、重大交通事故。
四控制:事故率控制在0.5次/台年;一类障碍控制在2次/台年;人身轻伤控制在1‰次;二类障碍控制在10次/台年。
注1:五种电气误操作包括:(1)三种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2)两种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入带电间隔。
第三章 安全奖励
第七条 安全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从公司工资总额中预留,资金由人力资源部划拨财务管理部单独列帐,设备技术部提出意见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掌握使用。
第八条 全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人身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部门实现每月无人身未遂和二类障碍及以上事故,以及在安全预防措施方面解决了安全生产上长期不能解决的难题,填补了我公司在生产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空白的个人或集体。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每九条 公司设立统一的“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每年的安全记录自当年的元月一日开始统计,年内安全记录不跨年计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长周期安全奖,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安全生产长周期奖考核发放办法》执行。
第十条 安全责任目标奖励。公司各部门经理或相关人员实行安全责任书安全目标的考评奖励。每年公司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奖惩条款,各部门经理向公司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年终考评全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目标时,除全数返回所交保证金外,并按保证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对各部门经理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安全先进奖励。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终综合评比,根据评比条件,在评比过程中按照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立相关安全奖励激励体制,根据评选结果,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管理先进个人享受公司劳动模范待遇;以上奖励均由设备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安全处罚
第十二条 对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或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的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1、对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
3、对责任者部门分管的助理、专业组长、专责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4、对责任者部门的经理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5、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重大的给予撤职处分。
6、对公司行政正职、分管的副职,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给予处分。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给予处罚。
7、对责任部门员工扣除岗位绩效工资3个月,公司其它部门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
第十三条 对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电网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的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3、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分管助理、专业组长、专责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6、对公司的行政正职、分管的副职,董事会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7、对责任部门员工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公司其它部门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
第十四条 对发生因经济损失构成的重大火灾事故或因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构成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特、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消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定性及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5、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警告处分。
6、对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责任人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5、对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6、对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8、一年内重复发生两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对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 对发生三种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三种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包括: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年内重复发生误操作事故,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的处分。
5、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
6、对责任部门员工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公司其它部门各员工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
7、发生两种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指误断(合)断路器(开关)、误入带电间隔,按上述处理条款降一级处罚;其中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按本条款和人身伤亡的有关条款择重处罚。
第十七条 对发生与电力生产有关的重伤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班长(或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
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6、对非生产性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参照本条款酌情处理。
7、对责任部门及其它部门,月度考核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十八条 对人身轻伤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结论,按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
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或项目负责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
4、对责任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十九条 对一般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由于工作责任心差,不认真执行执行“两票三制”及各种规章制度、规程,误碰、误动、误投退压板,误下命令,误整定保护、误接线,热机操作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投(停)辅机、监控过失等,构成中断安全记录的一般误操作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降岗使用至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处分至记大过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降岗使用至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至记过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值长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警告处分。
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6、对责任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二十条 对中断安全记录的一般设备考核事故的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或降岗使用,全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警告处分。
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给予扣除1个月岗位绩效工资50%,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6、对责任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二十一条 对火灾事故的处罚
因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至300000元或一次火灾造成一人重伤或三人轻伤或以上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4个月,降岗使用至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处分至记大过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降岗使用,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至记过处分。
3、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情节严重者,降岗使用至给警告处分,公司通报批评。
4)对责任部门扣100%月奖。
第二十二条 对交通事故的处罚
不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规则,车辆带病开车,违章驾驶,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至30000或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三人以上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论和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定性及责任划分,负同等责任及以上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
1、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降岗跟班学习劳动,期满后经交规及技术技能考试合格后由部门安排工作。
2、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安全员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降岗或警告处分。
3、对事故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二十三条 对人员责任性一类障碍的处罚
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中思想麻痹,图省事,应付差事,不严格执行检修工艺标准或运行操作规章制度,造成人员责任性一类障碍,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者给予以下处理:
1、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2个月,公司通报至行政警告处分。
2、对次要责任人给予扣除岗位绩效工资1个月。
3、对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值长给予扣除1个月岗位绩效工资80%。
4、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扣除1个月岗位绩效工资50%。
5、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经理通报批评。
6、对事故部门月奖,执行经营策划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恶性二类障碍或严重人身未遂的处罚
发生恶性二类障碍或严重人身未遂的处理参照责任性一类障碍、人身轻伤的处罚条款酌情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隐瞒事故的处罚
在事故发生后或事故调查中,若发现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的,一经查实或以科学依据认定,本着从重处罚的原则,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人(当事人)和决策人、当事人及知情的主管人员做出如下处罚:
1、对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的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人(当事人)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隐瞒事故的班组班长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
3)对隐瞒事故的部门经理、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
4)对公司事故调查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的处罚:
1)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人(当事人)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2)对隐瞒事故的班组班长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
3)对隐瞒事故的部门经理、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4)对事故调查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3、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设备一类障碍的处罚:
1)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设备一类障碍的主要策划人(当事人)和决策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记过处分。
2)对隐瞒事故的班组班长给予公司通报批评至行政警告处分。
3)对隐瞒事故的部门经理、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公司通报批评至行政警告处分。
4、对隐瞒严重人身未遂、设备二类障碍的处罚:
1)对隐瞒严重人身未遂、设备二类障碍的主要策划人(当事人)和决策人给予待岗半年至行政警告处分。
2)对隐瞒严重人身未遂、设备二类障碍的班组班长给予待岗两个月至半年的处罚。
3)对隐瞒严重人身未遂、设备二类障碍的部门经理、分管助理、专责工程师给予公司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隐瞒一类障碍或人身重伤以下事故由部门、班组发现上报设备技术部的,对责任人按本规定处理,不追究部门、班组的隐瞒事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事故发生后和事故调查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参照隐瞒事故处理:
1、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向事故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二十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2、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3、隐瞒事故的主要情节和谎报重要情节。
第二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若事故情况复杂、原因不易查清,对主动讲清事故真相、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事故责任者给予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第三十条 以上所列发生事故的处罚中,给予的通报批评扣500元,警告扣1000元,严重警告扣2000元,记过处分扣5000元,记大过处分扣10000元。
第五章 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事故及时汇报规定
1、部门发生人身轻伤、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后,必须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及设备技术部、公司领导,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小时。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分析,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技术部;
2、在正常上班时发生的人身未遂、异常、二类障碍等不安全情况,2小时内向设备技术部汇报,其它时间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在正常上班后2小时内汇报,并于汇报后三日内上交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晚汇报,否则,公司将追究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给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员、班长给予50-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三十二条 “说清楚”制度
发生人身轻伤、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部门经理三日内向设备技术部进行事故“四不放过”执行情况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第三十三条 连带责任考核
由于现场安全监督不力或技术管理、指导不到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将对安监人员或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连带责任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月度事故叠加考核
对于公司一月内连续发生几起事故,按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对各部门奖金考核的百分比,按对应性质的事故次数,叠加考核。
第三十五条 保证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措施
1、事故责任者在接受降岗处罚过程中(公司内待业人员除外),除事故当月绩效奖全部扣完外,原则上其它月绩效奖不因本次事故而受到影响。
2、事故责任者在接受处罚过程中,能主动改正错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中做出成绩者,可由部门写出书面材料,由设备技术部审核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中止对事故责任者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事故责任划分规定
1、由于下列原因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有关的领导干部(部门专责、点检工程师及以上干部)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
1)违章指挥。
2)对已经发现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由该领导干部安排消除而未及时安排消除,或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3)发生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但缺陷、隐患已实际存在,且应制订出检修试验安全技术措施而未制订,所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
4)工作负责人对全体工作人员在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的情况下,就下令开工,致使工作人员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明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而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
5)对亲自看见的导致事故的违章作业行为不制止。
6)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违章作业行为不组织查处,结果发生由于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人身事故(以记录为准,30天内未进行查处,或只查不处理的视为不查处)。
7)安排未经技术培训、安规考试合格的人员独立工作,或安排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对本公司、本部门已经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未落实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在本部门重复发生。
9)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没有做到安全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就擅自批准投产使用。
10)擅自批准无证安装锅炉、起重机械(1吨及以上),或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投入使用。
11)在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批准设备带病运行或缺少保护装置运行,造成后果者。
12)对上级文件或事故通报中指出的本部门也潜在的事故隐患,不组织消除,听之任之,致使同类事故在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同样发生。
13)领导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时安排人力不足,工期过紧,工作负责人提出意见而领导干部未予采纳,促使工作人员抢工期,赶进度,而省略安全措施,或加班加点过多而疲劳过度,以致造成伤亡事故。
14)经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或当地劳动部门,主管局认为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伤亡事故。
2、工作负责人对违章指挥或不进行两交底就下令开始工作的干部不提出意见,盲目服从,则对事故应负有直接责任。
3、由于签发了不合格的工作票或工单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工作票或工单签发人应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提出意见,盲目执行应负同等的直接责任。
4、由于不按工作票或工单上的正确要求做好安全措施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工作许可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5、工作人员开工后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擅自进行其它工作,造成人身事故时,工作人员本人负主要责任,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监护不严,应负次要责任。
6、由于操作票不合格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根据不同情况,由事故调查组具体分析,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次要责任及领导责任。
7、凡分配未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去工作,或者分配没有被批准独立值班(独立工作)的人员去独立值班(独立工作),或者分配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的临时工、民工、待业青年、学生等外来人员参加本单位班组的生产(施工)劳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分配工作的干部应负主要责任,直接带领工作的班组长不提出意见,盲目领工则应负次要责任。
8、由于不按时实施本单位制定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或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则该项措施的负责人或批准延期或取消该项措施的领导干部应负主要责任,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不督促、不检查、或未提出意见则应负次要责任。
9、由于工作监护人(负责人)或操作监护人不认真进行监护,造成误操作或误碰、误登带电设备,或造成高处坠落等伤亡事故,则监护人负主要责任,被监护人负直接责任。
10、由于生产或施工现场应经常设置的爬梯、栏杆、孔洞盖板、转动机械的防护罩、低压电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不起作用,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时,该项设施的检修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设备主管部门的领导未及时安排消除缺陷,则应负领导责任。
11、违反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承包工作及多种经营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电力建设包工队、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网局《关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把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安全资格的包工队、集体企业或其它企业,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时,负责审查施工队安全资格的部门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若在承包合同签订前未让安全监察人员审查,则甲、乙方代表签字人应负主要责任。
12、违反行业或网公司《关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使用民工、临时工,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或违反使用范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时,批准使用的人应负主要责任,使用部门的领导或领工人员未提出意见,盲目使用则应负直接责任。
13、违反安全生产法内相关条款,不落实、组织实施相关措施,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等,则应负管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发生事故后部门不能按时上报对相关责任人的初步处理意见,或对处理内容与分析报告不祥细,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中有关事故、一类障碍、人身重伤、轻伤等事故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国家电力公司《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责任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备技术部划定。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中受处罚的部门及领导,对其部门发生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按上述条款规定确定。如果领导人员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导致事故,而成为事故的主要或次要责任者时,按主要或次要责任者相应条款处理。
第四十条 本细则中受处罚的员工,符合公司待岗、下岗规定时,列为待岗、下岗员工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违章行为处罚的规定,参照《反三违考核条例》考核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附录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 适配人群 | 运营驾驶员,车队长,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安全教育,事故预防,驾驶培训 |
|---|---|---|---|
| 制定背景 | 想把安全工作抓得更实一点,分析安全形势,统一安排任务,避免开会乱糟糟没重点。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例会和专题会议,包括安全学习会、部门例会、分析会这些。 | ||
| 职责分工 | 综合管理部牵头管公司级会议,监督各部门开会;各部门自己组织本部门会议;运营部专门管驾驶员安全会。 | ||
| 管理规定 | 会前要发通知,会中必须签到,记录要写清楚,驾驶员必须本人参加安全会,不能代签代开。 | ||
| 监督与罚则 | 综合管理部查会议准备和纪要,考勤登记年底公布,迟到早退缺席按奖惩制度处理,三次不参加安全会就不续合同。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情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 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 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必须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必须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必须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内容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必须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 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w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单位,双管单位负责人,区属企业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考评,日常安全检查,包保责任落实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事没人管,责任分不清。现在要让每个地方、每个部门都盯紧安全,别再推来推去。 | ||
| 适用范围 | 区街机关、农工处、双管单位、区属企业、村庄社区、协管员、所有小厂小店。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自己干好活,包保干部盯着所管单位,安委会抽查打分。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层层负责,一岗双责;平时检查 半年年终考;分数不够80直接不合格;出人命或被通报就一票否决。 | ||
| 监督与罚则 | 半年考占60%,平时抽查和任务完成占40%;考完打分排名;优秀给奖,不合格挨批,负责人不能评先进;连续两次通报就重点盯。 | ||
一、考核原则:
1.“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2.实行层层包保逐级负责的原则;3.“一岗双责”的原则;4.奖惩兑现一票否决的原则;5.过失责任追究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区街机关各相关部门、各农工处、双管单位、区属企业、各村庄(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及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考核办法:
实行半年、年终集中考评和平日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半年、年终由区街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占考核总分值的60%;平日抽检情况及区街、安委会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总分值的40%。
四、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按照《区街____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分别制定区街机关、双管单位,区属企业,农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考核标准(见附件1、2、3、4)。机关、双管单位包保责任人,按照包保单位的数量,折合相应分数,综合评定得分。
五、考核奖惩:
按百分制考核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一票否决:
(1)低于80分的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2)年内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3)年内被区街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两次的。
(4)年内被市或市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1次的。
年终将考核结果纳入区街年度目标岗位考核责任制,作为各单位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六、责任分工
按照区街____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区街各相关部门、双管单位负责所分管单位、企业、村庄、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
| 适配人群 | 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速公路施工,隧道桥梁作业,大型基建现场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故,想把安全管严点。怕出车祸、火灾、工伤、偷盗、触电这些事。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别瞎干。 | ||
| 适用范围 | 荣成到文登高速二标段所有干活的人和队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定规矩。各施工队自己管好手下人。安全员天天盯现场。领导不定期查落实没。 | ||
| 管理规定 | 不许违章作业。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用品要配齐。每月至少两次安全教育和检查。隐患必须当天改完。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没整改罚200元,隐患没防住罚500元。瞒报事故也罚200元。年终打分,低于60扣1000,95以上奖1000。出大事直接处理人。 | ||
为了进一步加强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工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交通责任事故:0
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0
3、人员伤亡责任事故:0
4、“三违”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0
5、重大用电事故:0
6、重大失窃事故:0
7、工伤事故死亡率:0
8、工伤事故重伤率:0
9、违法犯罪率:0
10、刑事案件发案率:0
11、打架斗殴及群殴事件发生率:0
1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3、安全设施及劳保用品配备率:100%
14、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每月两次以上
15、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两次以上
16、劳务合作队伍安全生产责任状签定率:100%
二、员工在责任区段必须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按安全技术规程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题和最大效益”的思想。
3、施工作业队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配备齐全专(兼)职安全员,确保安全员数量的稳定。
4、严格规范施工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口号醒目,安全设施齐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重点部门和要害部门(如财务室),认真抓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电、防破坏)、“五大伤害”(高空坠落、触电、坍塌、物体伤害、机械伤害)和“三期”(进场期、大干期、收尾期)的安全工作,确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
7、强化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管理工作,杜绝设备、车辆带病运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8、保证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特殊隐患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率100%,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及时、彻底、不留后患。
9、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的监督、落实工作,杜绝“三违”作业引起的塌方,支架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0、加强对施工作业队的安全常识教育,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电器焊工、机械操作手、驾驶员、爆破手)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持证率达到100%。
11、采用有效的卫生防范措施,保持现场、生活区及食堂的整洁卫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现象的发生,酷暑高温情况下,应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管理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定岗定员,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露工作。
1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技术交底时要交待安全工作,部署工作时要部署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时要检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在大体积砼浇筑时,必须按规定有专人负责支架、模版等的观测工作,并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坚决杜绝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14、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开工报告未获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单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一律不准进行施工,坚决杜绝违规施工现象的发生。
15、各工种、各班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坚决贯彻执行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一分一秒也不放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工作。
16、各工作班组安全工作要做到“六有”和“六无”。即:安全有目标、管理有规章、检查有记录、班组有安全员和生产无事故、作业无“三违”、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制度无缺陷、教育无一漏。
17、坚持日常检查制度,做到“一日三检”,全过程控制,即要检查现象隐患,也要检查隐性隐患,对查出的问题确保整改率100%。
18、抓好安全计划的制定工作和各种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计划要科学合理,资料要准确、内容要真实、目录要清晰。
19、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一班安全质量事故,必须在四小时内将事故详情及处理结果书面报项目经理部。
三、奖惩措施:
1、每发生一次瞒报、漏报安全事故,罚款200元。
2、一般事故发现一处未按要求整改的,罚款200元,每发现一处特殊隐患未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的,罚款500元。
3、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其部分年终奖金,同时在年度评优、晋级、提升等方面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给项目部构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0-1000元。
5、施工期间由于员工未对负责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员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有员工自行负责,造成重大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年终经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分低于60分,从年终奖金中扣除1000元;60-70分的(不含70分),扣除600元;70-80分的(不含80分),扣除400元;80-90分的(不含90分),扣除200元;综合评价得分90-95分的(不含95分),项目部奖励500元;95-100分的,项目部奖励1000元。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 适配人群 | 安全小组组长,维护部主任,中心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线路巡检,光缆抢修,电缆维护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安全工作乱,没人管得细。怕出事没人盯,设备老化容易漏检。想让大伙干活时心里有数,不瞎干。 | ||
| 适用范围 | 线路维护中心所有人,各维护部、班组、一线干活的师傅们。 | ||
| 职责分工 | 苑宪卿带头,张帅他们几个副组长帮着干。邹玉国、冯志宏这些安全员天天跑现场。班组长管自己人,每人盯好自己那一摊。 | ||
| 管理规定 | 新员工必须培训才上岗。每天班前要讲安全,工具车辆每月查一遍。动火得批条子,隐患当天报当天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开安全会,安全员每月查,填表留痕。班组天天讲、月月学。查出问题当场说,不改就上报。事故按“四不放过”办,谁出事谁负责。 | ||
为加强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依照市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线路维护中心具体情况,制定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小组
组长:苑宪卿
副组长:张帅、张松江、张宝群、王波、刘辉
中心电缆维护部安全员:邹玉国
中心光缆维护部安全员:冯志宏
会战光电缆维护部安全员:张松江
会战设备维护部安全员:刘振东
一、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小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二、中心各部设安全员(兼职),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和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组织职责
1、掌握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中心主任、运行维护部反映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统筹安排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线路维护中心各班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完善中心、各班组、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各班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维护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各维护部主任负责,各部主任对中心经理负责。
4、倡导文明、安全、健康的安全文化,推动线路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5、督促中心各班组执行国家和省、市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组织全体会议,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制定、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按照市公司《安全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责任状考核标准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线路维护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线路维护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执行市公司关于生产中心各岗位的职责。
生产中心经理(安全小组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中心对本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维护设备的安全。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中心贯彻执行,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组织制订并实施中心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中心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组织全中心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逃生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中心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负责本中心动火的申请、审批,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9、建立本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发挥中心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中心的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生产中心副经理及各维护部主任(安全小组副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负责组织中心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6、负责落实中心维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7、负责对中心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检查新入公司人员的中心级安全教育工作。
生产中心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中心安全员在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保卫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保卫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中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公司人员的中心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维修、停用、运行的安全措施。
7、负责中心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逃生器具的管理。
8、深入岗位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操作,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中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市公司和中心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分公司、中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逃生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工作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生产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操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工 作 制 度
中心安全生产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与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讨通信安全生产发展趋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遇有特殊情况或根据工作需要,安委会主任可临时决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部分委员会议。
中心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未发现安全隐患不填写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汇报,同时必须填写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安全员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的安全检查。
2、生产工具的安全检查。
3、生产车辆的安全检查。
4、防火防盗的安全检查。
5、用水用电的安全检查。
班组安全制度
1、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2、坚持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技术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分厂负责人,部门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督查,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怕伤人,怕公司财产受损,怕影响稳定。光开会不行,得有人盯着落实。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和分厂,上级查下级。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和各部门一起组织督查。公司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要看报告,提建议。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学《安全生产法》,隐患要马上改,事故责任要处理到位,责任制不能空挂。 | ||
| 监督与罚则 | 一年至少查四次,不定期。查出问题发整改书,必须书面回报告。不改就通报,报告要存档备查。 | ||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切实认真抓好,抓落实,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加强检查督促。
一、督查事项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及全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情况;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督查对象
公司属各部门及所属分厂。由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组织
督查工作由公司和各部门组织,
四、督查方式
不定期进行,原则上一年内不少于4次。
五、督查结果反馈
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督查部门立即整改,排除隐患。被督查部门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向组织督查的部门写书面报告。
督查工作结束后,组织督查工作的部门要写出督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督查部门反馈结果,提出督查建议。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安全生产工作
| 适配人群 | 校级安全负责人,后勤管理专员,实验教学教师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全整治,实验室安全管理,水电燃气监管 |
|---|---|---|---|
| 制定背景 | 学校怕出安全事故 想管住水电燃气这些危险地方 防止实验室出事 避免学生老师受伤 让校园更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员工 后勤处、学生处、实验室 所有用火用电用气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校领导带头抓 后勤处具体干 学生处配合管人 安监局来检查督促 各科室负责人盯自己地盘 | ||
| 管理规定 | 高危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定期做安全培训 隐患马上整改 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不许瞒报漏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安全情况 查到问题开整改单 限期不改要通报批评 出事了要倒查责任 年底考核和安全挂钩 安全培训要留记录 谁出事谁负责到底 | ||
1、贯彻落实《安定出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定出产的有关法则,建立健康安定出产长效机制,兑现安定出产状况精良巩固成长,做好“建立温和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设安定,巩固的社会环境。
2、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美满安定出产把握指标系统,进一步强化各部分带领安定出产责任制,安定出产责任究查制,当真落实全年安定出产责任状的各项把握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定出产无庞大责办变乱。
3、当真落实安定出产有关法则,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定出产的监督办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器加工、实行室等特他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亭安定培训工作。
4、强化安定出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变乱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美满安定出产应救助济系统。
5、严厉变乱报告轨制,帮忙有关部分做功德故查看处理工作。
6、加强构造带领,帮忙后勤办理门生办理等有关部分,构成齐抓共管的安定出产模样,确保黉舍安定,安巩固定。
7、结束校带领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别的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 适配人群 | 街道安监员,社区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基层安全检查,节前隐患排查,企业日常自查 |
|---|---|---|---|
| 制定背景 | 街道安全底子薄,隐患多,老出问题。想把基础打牢,盯紧薄弱点,多查多改,别让事故冒头。 | ||
| 适用范围 | 净月街道所有社区、企业、办事处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街道党工委管总,安办具体干,社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安监员天天跑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每天自查,街道每季抽查、半年大查;隐患必须改,不改就停产。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要签字留痕,搞“销号”管理;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勒令停产;结果全归档,谁没做到就追谁。 | ||
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建立健全净月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抓薄弱环节,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2、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要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讲经济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安全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3、各社区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考核工作、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和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4、基层各级安全生产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检查评估活动。
(二)检查制度
1、办事处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并由专职安监员负责对企业进行督察整改。
2、企业每天搞好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按照已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到人,自查过程中,应实事求是,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对自身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检查时,应认真负责,积极查找隐患,并制订相应整改措施,提出可行意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确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安全检查实行“销号”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5、检查结果上报办事处,由办事处统一归档。对不按检查组意见做出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坚决勒令停产,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教育制度
1、以建设“平安净月街道”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注重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2、办事处及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学校、企业、事业、机关的“五进”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该项活动要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3、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4、办事处应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企业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厂籍调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辖区内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5、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恶性未遂安全事故时,街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追究制度
1、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主管负责人对本辖区火灾、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设备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辖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超出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4、街道办事处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应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性质特别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6、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五)例会制度
1、办事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单位、企业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基层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办事处、基层单位在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即“两节”、“两会”期间,要召开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范本):机械使用安全生产工作
| 适配人群 | 机械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安装验收人员 | 使用场景 | 机械安装验收,起重作业指挥,电动工具使用 |
|---|---|---|---|
| 制定背景 | 工地机械乱用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用的机械和操作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安装单位先验收,使用单位管日常,安全员盯着检查 | ||
| 管理规定 | 有说明书才能用;装好要验收;限位器得灵;不许超载;接电要牢;漏保必须装;专人专机;持证上岗;不许酒后操作 | ||
| 监督与罚则 | 上岗前查证件和身体;每天开机前查设备;运行中不准保养;带病不许转;超负荷不许干;谁违规就停岗培训;安全部每月抽查记录 | ||
1. 各种机械均应有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履历书等资料和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不准使用。
2. 各种机械安装后,均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向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使用。
3. 起重机械设备应有各种安全防护,各种限位器,超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载使用,执行国家统一指挥信号,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发证,无证不准上岗指挥。
4. 电动工具的接地,接零要牢固可靠,各种电动机具应装置有漏电保护器,在使用前及收回后必须进行检查,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5. 凡正式转的各类机械,必须建立专人专机相对固定,并制定岗位责任制或机组负责制,交接班制,定期维修制。
6.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发给安全作业合格证,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7. 各类机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认真执行“三不”,即:不准在运行中保养;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上班前要严格检查装置是否可靠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合格的方准进行操作。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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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安全督查、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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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安全督查、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