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 适配人群 | 总务科负责人,疾控科人员,院级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停产整改,职代会监督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人受伤、设备坏、钱亏大。管不住隐患,容易出特大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人、所有科室、所有跟安全有关的事。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抓,总务科统计报数据,各科室负责人盯自己地盘,疾控科收材料。 | ||
| 管理规定 | 发现大隐患马上报,不能拖;要公示;整改方案得写清五落实;必须双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查台账,院长签字上报;整改完还要再报验收;不力的罚钱撤职,干得好的奖两千到五千,全院表扬。 | ||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科室或个人,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给与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的经济奖励,并全院通报表彰,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十一、各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医院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 适配人群 | 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乡镇政府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危险掐灭在萌芽里。大家干活时更安心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工厂、搞生产的单位,还有乡镇政府和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自己先查先改,乡镇和监管部门盯着看,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 ||
| 管理规定 | 隐患要登记造册,重大隐患必须上报,整改期间该停产就停产,警示牌不能遮不能摘。 | ||
| 监督与罚则 | 用挂牌、公告、销号来推着走,检查靠督查巡检抽检,不改就罚,再不改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 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随时予以销号处理。
第十条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县安委会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告,以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在本单位内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条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十五条 被挂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事故隐患整改涉及的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其他单位的,由被挂牌单位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承担整改责任,协商治理措施,共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 被挂牌单位应切实履行销号程序,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治理后,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写出复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逐级销号报备。
第十九条 被挂牌单位不得以遮挡、摘除、装修等方式,人为隐蔽、转移、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二十条 县政府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要内容实施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逾期未整改的被挂牌单位,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管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整改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有人不守规矩,设备老化,工人乱操作,管理松垮,容易死人伤人。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开工干活的单位,管安全的部门,查隐患的人。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自己先找问题、改问题。政府和安监局盯着看,行业部门也得管自己那一块。 | ||
| 管理规定 | 隐患要登记在册。重大隐患必须上报,不能瞒着。挂牌后牌子不能遮、不能摘、不能弄坏。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报整改进度,市里备案。整改完要现场验收,合格才摘牌。不听话就罚,再不行就关掉。干不好要被点名批评,写进考核里。 | ||
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各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负有督查义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对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促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整改期限及治理方案。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级政府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市、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市政府负责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涉及省、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由市政府统一报省政府挂牌督办。
各级人民政府在发现重大隐患或者接到上级督办的事项后,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隐患单位、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如有需要,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界定重大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制定、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
第七条 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可委托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承办,并将警示牌悬挂在被挂牌督办单位的醒目位置,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八条 被挂牌单位不得以变更、搬迁、装修等理由,人为遮挡、转移、摘除、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九条各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管理。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登记建档,建档内容见附表。
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县(市、区)政府于每月25日前将本级政府(管委会)负责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整改期限和隐患治理方案及整改进度等。市政府负责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整治情况进行建档跟踪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 挂牌督办单位在收到被挂牌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经营的申请报告后,可委托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审查合格并报挂牌督办单位批准后,由挂牌督办单位对重大隐患进行核销,同意其恢复生产经营,并摘除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审查不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下达停产整改指令,确属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十二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建议,防止隐患变成事故,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市政府每季度在《西江日报》等媒体,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隐患整改和销号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台账、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通知警醒、通报批评、上级约见谈话等措施责令纠正,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隐患治理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工作中。
第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撤销原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督促落实有关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需给予组织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对未经挂牌督办单位许可,故意遮挡、损毁、涂改、移动、摘除“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我市有关媒体对责任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领导联系
| 适配人群 | 村居两委干部,基层安全责任人,片区包保领导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单位监管 |
|---|---|---|---|
| 制定背景 | 村里安全没人盯,隐患老冒头,领导得亲自上手管重点地方。 | ||
| 适用范围 | 村居委会干部、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隐患部位。 | ||
| 职责分工 | 村居委领导带头干,包小组包路段包隐患包单位,具体事自己办。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去一次联系点查隐患、做指导、盯整改;帮建机构、订预案、立制度、定规程。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安全会分析问题,提整改方案,协调关系促落地;排查隐患要建档,信息要快报快处;不落实就补课再盯。 | ||
一、村(居)委要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隐患部位实行领导联系制度。落实包村民小组、包路段、包隐患、包重点单位等责任制。
二、联系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企业、经营场所、隐患地段进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和督促。
三、协助所联系的重点单位、企业、经营场所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订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村(居)领导要定期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帮助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并提出整改方案,协调各种关系,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隐患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排查、摸底、建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步落实。
六、加强联系领域的安全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监督
| 适配人群 | 施工项目经理,机械操作手,安全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边通车边施工,爆破作业现场,油库安全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盯紧危险地方。工地、机器、宿舍这些容易出事的地方得常看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建工程、机械材料、后勤服务相关的人和事。 | ||
| 职责分工 | 各科室自己查自己管的块,安全生产科收汇总,领导要带班值班。 | ||
| 管理规定 | 不许三违,标志要全,防护要到位,炸药库得24小时看着,合同要签全,不许用没资质的队伍。 | ||
| 监督与罚则 | 科室定期查、分析、定措施,检查结果报安全部。查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追责,培训不到位也要说。 | ||
监控检查的重点为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和部位。
一、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市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具体检查内容:
1、有无“三违”行为;
2、是否按部颁标准规范设置各种标志、标线;
3、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4、爆破施工是否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控,对单设炸药库的,是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守护;
5、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6、施工前有无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质量是否过关;
7、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施工机械;
8、易燃易爆物品和工地用电管理有无隐患;
9、临时雇用人员劳务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安全责任;
10、有无使用无资质队伍进行施工的现象。
二、机械材料方面:以加强大型设备、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油库和油厂安全管理为重点,具体检查内容:
1、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的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2、对酒后驾车、违章载人等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查处是否得力;
3、拌合站、油库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审验,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4、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无证上岗情况,有关证件、执照审验是否及时;
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监控是否到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有效,有无超负荷运行现象和重大损坏事故。
三、后勤服务方面:以加强对办公楼、出租房、招待所、宿舍楼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安全用电隐患治理为重点,具体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用电线路及防雷击设施有无缺项和隐患;
2、消防预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3、实际工作总是否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监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事故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各有关科室要定期对本科室和业务范围内监控督查的重点进行检查、分析,明确防范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好督查工作。监控情况要及时报处安全生产科。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 适配人群 | 技术部门,安全部门,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工程施工,图纸会审,设备采购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干活老出事,工人受伤多,环境差,效率低。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少生病,干得更快。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建工程、新技术新设备使用、还有施工组织设计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技术部门带头编方案,安全部门全程盯着,施工队照着做,三块一起签字才算数。 | ||
| 管理规定 | 图纸会审必须叫安全部参加;新东西要用前得配好保护装置;措施定了就不能随便改;验收必须安全部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措施要写进施工方案里,有预算有图纸,还得两个部门一起签;不按规矩来,验收直接卡住;现场随时查,问题当场改;钱从管理费里硬抠0.5%出来。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围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组织编制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技术部门首先要向安全部门进行交底。
三、在进行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时必须由安全部门参加,工程必须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新技术的应用,新设备的购置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并有相应安全管理操作制度。
五、新技术的应用和单项工程在施工组织中发生不符合安全环保方面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与技术、安全环保部门进行会审诊断,消除不利安全因素。
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有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并要有安全、施工技术部门共同会签。
七、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具备环境保护、卫生和女工保护。
八、安全技术措施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九、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试制竣工验收。试行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严格的审议。
十、单项工程施工或新技术引进开发过程中,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现场指导和考察。
十一、单项工程施工验收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
十二、在生产急需,工程停建和其它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中间验收,但必须严格验收考核标准。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每年度从在建工程管理费中提取不低于0.5%,用于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实施。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群防群治
| 适配人群 | 工会劳动保护员,职工代表,外包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监督,职代会提案,外包队伍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干活容易出事,怕大家受伤生病。想让干活更安全,保护身体不被伤害。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职工,还有外包的施工队伍。 | ||
| 职责分工 | 工会牵头干,车间小组具体做,职代会盯着看,安全员随时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查隐患、提建议、盯现场、办培训。不能瞒问题,不能漏检查,不能少整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巡视检查,问题当场记,限期改完再复查。没改的通报批评,严重就上报。每年搞“安康杯”活动收集意见。 |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修改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一、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修改后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三个条例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落实职工代会劳动安全卫生汇报制。对公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劳动保护推行厂务公开,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业进行整改,也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开展职工代表施工现场和劳动作业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巡视检查活动。坚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不但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特别注意施工现场和劳动作业区的事故 隐患和危险作业,职业危害的督促检查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企业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坚持竞赛工作中的安全劳动保护的目标管理、加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做到宣传气氛浓,培训教育广,通过竞赛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五、强化外包队伍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力度。强制外包队伍负责人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必须投资的成本,强制外包队伍要承担;对外包队伍不同工种,不同对象的民工,进行强制培训教育。通过“三个强制”提高民工队伍素质,达到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六、建立职代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保护专门小组,通过专门小组参于企业安全生产、劳动卫生保护的有关方案。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以及与行政安全技术部门对口联系等制度,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进行群防群治。
七、每年 开展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活动,通过职代会或者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征集提案或建议,提案或建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讲清理由,要标和建议。
八、积极主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工伤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和规律,认真总结和吸取教训。
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的基本程序要求。
1、选定课题,指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的具体内容的选择与确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中突出的问题,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问题,来确定群众监督活动的重点。
2、调查准备,指按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对所要监督检查的对象或任务进行必须的调查准备。
3、监督检查,指工会劳动保护机构对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分析、评价。
4、处理反馈。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对于查出的问题,予以妥当处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班组长,中层干部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复工返岗 |
|---|---|---|---|
| 制定背景 | 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事故老发生。想多教点安全知识,让干活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人的安全培训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搞培训,安全部门编计划、盯落实,各部门自己教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新人必须过三级教育才能上岗;特种作业要持证;干部班组长每年都要学;转岗复工得重学部门和班组内容。 | ||
| 监督与罚则 | 办公室记档案、发卡片、查效果;安全部门抽查各部门执行情况;没做到的要补课,记录不全扣分;培训率要100%或80%以上。 | ||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4班组长教育
4.4.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的班组长
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4.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
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5.1转岗人员指经办公室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5.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5.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6复工人员教育
4.6.1教育对象:
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6.2复工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
4.6.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4.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报名申请。
4.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0全员教育
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
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12.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4.12.2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每周一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12.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门领导每月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施工员,安全员,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施工点检查,月度大检查,公司级抽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出事,想提前发现危险点,不让小问题变大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施工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干活的班组。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员和安全员天天看,项目经理带头查,工程公司和总公司也来查。 | ||
| 管理规定 | 每周查一次,每月大查两次,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改掉。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要留记录,整改单要存档,改完还要复查;不改就批评,严重就处分。 | ||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特订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项目经理带领工地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每月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
3、工程公司每月一次,总公司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要充分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
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际上效果,要注重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
5、对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整改单归档,整改后复查要有记录。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转岗复岗,季节施工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不重视安全,老出事故。想让所有人脑子里都有安全这根弦,少受伤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包括新来的、换岗的、待岗的。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监督部牵头管,项目部安全员天天盯现场,班组长负责班组里的人。大家都要管安全。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先培训三天再上岗;每月开安全会;培训没做完不能进工地干活;三级教育不能少一级。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公司联合查、项目部天天查、安全员随时查;查到问题开整改单;不改就停工;培训登记要记清楚,漏了重来;检查结果和工资挂钩。 | ||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
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
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特殊工种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
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待岗
、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
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
意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监督
部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任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实践部少于3天。
安全培训登记
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
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每月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
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到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检查方式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再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公司安全监督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监督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监督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自检、互相和交换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相互监督。
检查项目
安全监督都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安全监督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安全监督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安全监督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事件时编制。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检查整改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期限整改,并由安全监督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公司安全监督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任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整改分类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证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安全监督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任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权利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安全监督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期限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安全监督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遂项落实给负责任,期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