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检查制度范例
| 适配人群 | 策划部人员,管理处负责人,班组培训员 | 使用场景 | 培训检查,岗位考核,新员工上岗 |
|---|---|---|---|
| 制定背景 | 培训没人管,乱七八糟。怕大家学得不认真,效果没保障。 | ||
| 适用范围 | 培训部、室、管理处、所有带培训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策划部盯着各部门培训。各部室自己搞培训。管理者代表每季度查策划部。 | ||
| 管理规定 | 两月查一次岗位培训和新员工培训。看签到、记录、考核、笔记。管理处要考新员工实操。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完填不合格表,发给被查单位改。负责人盯着改完。季度计划要写好、做实、留档。考试成绩和记录都要有。 | ||
为加强对公司各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制订了如下培训检查制度。
1.0适应范围
公司凡存在培训部、室、管理处及岗位。
2.0职责
1)策划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室、管理处的培训。
2)各部、室、管理处负责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培训。
3)管理者代表每季度对策划部负责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3.0检查内容和方法
1)公司每两月负责对各部、室管理处培训工作进行一次检查,a、检查项目有:岗位培训、策划部下达的培训工作(个别新上岗员工的培训等);b、检查内容有培训签到、记录、效果或考核,以及员工培训笔记等。
2)管理者代表每度负责对策划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检查。a、检查项目:覆盖公司干部、员工的所有培训项目;b、检查内容有:公司季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落;对公司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效果(考试成绩和培训记录);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3)管理处对各班组的常规培训进行检查,组织各班组对新上岗员工的实操考核(有必要,可以组织理论考核)。
4.0不合格的处理
发现不合格时,由检查负责人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下发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处理,由检查负责人跟踪验证。
培训检查制度范例: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
| 适配人群 | 专业电工,主要用电人员,工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电工上岗,设备启用,班前交底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触电事故,大家用电知识不够,安全意识差,得教清楚怎么用才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电工、主要用电人员、各工区、指挥部。 | ||
| 职责分工 | 工区负责日常班会和交底,指挥部组织年度培训,专业电工自己要复审。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能上岗;两年必须复试;换岗要再教育;用新设备前先培训;每天班前班后都要开会。 | ||
| 监督与罚则 | 工区盯班会,指挥部查年度培训,资料要归档。没做到就停岗,不合格不让干,档案不全要补全。 | ||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教育。
2、未经过专门培训、未领到操作证、上岗证的电工(包括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工区必须坚持每班前和班后进行班会、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指挥部各工区每年将对电工及主要用电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不合格者停止上岗作业。
7、所有教育、培训、交底的资料,将按项目或类别分类归档。
培训检查制度范例: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察员,职业健康管理员,接触危害岗位员工 | 使用场景 | 上岗体检,离岗检查,急性中毒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得职业病,想提前防住有害因素,管好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单位和全部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执行,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都要管这事。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体检,有禁忌症不能干对应活,防护设备要常维护,作业场所要分开,公告栏要贴检测结果。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查一次危害因素,三年评一次现状,体检报告归档,不按要求做要整改,出问题24小时内上报,档案由各单位保管。 | ||
1 目的
1.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及其全体员工。
3 职业健康管理
3.1职业健康教育
3.1.1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1.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3.1.3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危害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2职业性健康检查
3.2.1员工上岗前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3.2.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伤的员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3.2.3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委托给有相应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报告交由所属各单位保管,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建立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2.4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3.2.5职业病患者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出据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的复查日期进行定期复查,对于职业病观察对象每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复查的有关资料装入健康监护档案。在复查和病伤诊疗过程中,定期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2.6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员工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3职业病患者管理
3.3.1对各种可疑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调查患者的职业史、既往史、现场职业卫生状况、同工种发病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
3.3.2对已明确诊断患有职业病的患者,纳入工伤管理,具体按公司《员工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3.3.3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急性放射损伤、职业性中暑等情况时,由所在单位安全监察部门上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职业病报告卡片;凡由急性职业中毒导致死亡的事故,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逐级汇报并及时发出职业病报告卡,具体按公司《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执行;
3.3.4发生慢性职业病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于确诊十五日内向公司安全监察部上报职业病报告卡片;经诊断出现升级情况于确诊十五日发出更正报告;
3.3.5除尘肺病以外的慢性职业病如痊愈后应填写职业病报告卡片做更正报告;职业病患者死亡后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3.3.6员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由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等部门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需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4.1职业危害场所应合理布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
4.2职业危害场所应有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防护设施的建设应执行公司《“三同时”管理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
(二)设置有效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设施;
(三)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质或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四)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3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4职业危害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后。
4.6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1公司安全监察部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求流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2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5.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然后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相关范文
-
使用场景:培训检查、岗位考核、新员工上岗
-
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转岗复岗、再教育培训
-
使用场景:电力值班、变电站实习、反事故演习
-
使用场景: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标段管理、新员工上岗
-
使用场景:试验操作、规范学习、计量认证
-
使用场景:岗位招聘、员工考核、资质认证
-
使用场景:商场消防检查、消防设备维保、火灾报警测试
-
使用场景:电梯维保、电梯巡检、电梯应急处置
-
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持证上岗、年度安全复训
-
使用场景:监理现场、项目进场、安全交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