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制度范文
| 适配人群 | 强电管理员,强电组长,资深技工 | 使用场景 | 电气检修,带电作业,事故抢修 |
|---|---|---|---|
| 制定背景 | 防止电气作业出事,避免乱干瞎干没人管,解决没票就开工、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电气设备上干活的人,包括高压低压、带电停电、抢修维护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强电管理员签发工作票,强电组长或老技工当负责人和许可人,值班员配合执行,大家各盯一块。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填票或下命令;票要写两份、字迹清楚不能乱改;一个负责人只能拿一张票;安全措施开工前一次做完。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要记进操作记录簿,值班员得复诵核对;没票开工就记错;检查靠值班员和组长日常盯,出问题追票上的人。 | ||
工作票制度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两种:填用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转动中的发电机上的工作。
3、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人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错别字、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完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指示牌。
7、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8、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工作票签发人由强电管理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由强电组长或资深技工担任。
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及措施的实施。
工作票制度范文:工程部电气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电气技术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现场验收人 | 使用场景 | 低压检修,控制柜作业,配电盘操作 |
|---|---|---|---|
| 制定背景 | 怕带电干活出事,想让每个人操作前都想想安全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干低压带电检修的人,碰控制柜、配电盘、电源线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电气技术负责人开票,干活的人拿着票,工程部收着另一份,值班员交接时管好票。 | ||
| 管理规定 | 干活前必须填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两份,字要清楚不能乱涂改。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要现场留一份,工程部存一份,按值班交接传下去。验收人签字才算完,票归档保存。没票就干,算违规,要查原因。 | ||
工程部电气工作票制度
1.0目的
规范带电作业,确保操作安全。
2.0适用范围
2.1低压带电作业检修及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2控制柜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0管理内容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开始前,应填写《电气工作票》,按命令执行。
3.2工作票需要用钢笔或元珠笔填写一式二份,文字表达应清楚明确,文字不得任意涂改。
3.3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在工作现场,一份由工程部保存,按值班交接制度交接。
3.4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
3.5工作票由验收人现场验收签字后终结,保存于电气运行检修档案。
4.0相关记录
4.1 《电气工作票》
编写:zz审批:zz
工作票制度范文:电力设备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电气运行人员,继保技术人员,高压检修工 | 使用场景 | 高压设备检修,继电保护作业,带电作业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填工作票老出错,许可、间断、转移、终结这些步骤乱套,容易出安全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体生产部门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生产部牵头监督。运行车间也参与检查。值班员、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各管一块事。 | ||
| 管理规定 | 填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一式两份,不能乱涂改。高压作业必须用第一种票,低压可选第二种。口头命令也要记清楚、复诵核对。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要存档一年。安全部和运行车间定期查执行情况。按厂里经济责任制考核,发现不合规就扣分。值班员发现违规能叫停,马上报上级。 | ||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作票的填写,办理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及终结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票制度是指电气一种(含甲票、乙票、安全交底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带电作业工作票),机械二种工作票(设备缺陷管理三联单、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生产部门员工。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江西z发电厂企业标准》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
5、管理机构和职责
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部。对全体生产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6.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6.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6.1.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1.3口头或电话命令;
6.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2.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3 检修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者;
6.2.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2.5高压电气试验、电力电缆、输电母排停电检修工作;
6.2.6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7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运行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3.1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作业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3.2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3.3在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3.4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3.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3.6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明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6.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误、漏点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6.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6.6工作票的使用
6.6.1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登记簿中。
6.6.2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6.6.3一张工作票,工作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互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6.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子工作票。
6.6.6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内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预定时间,一部份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方可继续工作。
6.6.7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3章内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6.6.8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6.9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值班员,
6.6.10若变电所距离工区较远或因变更换工作票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可根据自己填写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联系有困难,也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6.6.11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6.6.12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6.6.13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14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
6.7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7.1工作票签发人;
6.7.1.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6.7.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上正确完备;
6.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7.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6.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7.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7.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7.2.4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6.7.2.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6.7.2.6工作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6.7.2.7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7.3工作许可人:
6.7.3.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负责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7.3.2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6.7.3.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6.7.3.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
6.8.4工作班成员:
6.7.4.1熟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6.7.4.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7.4.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7.5 工作许可制度
6.7.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成员方可开始工作:
6.7.5.2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7.5.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6.7.5.4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6.7.5.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6.8工作监护制度:
6.8.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6.8.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先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6.8.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6.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工前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所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须的交接。
6.8.5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急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6.9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
6.9.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在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经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和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得进入工作地点。
6.9.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在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实情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6.9.2.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9.2.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6.9.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6.9.3.1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6.9.3.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蔽栏。
6.9.3.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后,由值班员进行试验。
6.9.3.4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9.3.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手续,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9.3.6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仔细检查,待全班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
6.9.3.7只有在同一停电的所有工作
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9.3.8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检查。
7.2本标准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8、附则
8.1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解释。
工作票制度范文: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值班运行人员,电气操作监护人,变电站值班长 | 使用场景 | 倒闸操作,调度指令执行,设备停送电 |
|---|---|---|---|
| 制定背景 | 怕误操作出事故,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按安规要求来管票,让干活有章法。 | ||
| 适用范围 | 管变电站、电厂这些地方的倒闸操作。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填票执行,监护人盯着看,安全员每月查合格率,上级部门督查提意见。 | ||
| 管理规定 | 票要编号顺用,蓝黑笔写,一票一任务,步骤不能错,字要清楚不涂改,该盖的章一个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下一值马上检查,安全员月月统计合格率,上级复审分析问题,执行差的按考核办法处理。 | ||
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
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是用圆珠笔书写;
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
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
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
6.操作四步内不得盖单步“不执行”小章或每张操作票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超过三次;
7.对遗漏操作项目在票上用补充记号进行补充或用调整记号对颠倒步骤进行调整;
8.未按统一命名、统一术语填写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
9.装(拆)接地线的位置不确切或漏写地线编号或地线编号颠倒;
10.操作时间漏填、错填或未按“年、月、日、时、分”填写;
11.操作票上各类人员未按实填写齐全(包括由于审核手续不严,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由他人代签名);
12.操作中打“ü”不正确或漏打“ü”者;
13.操作票填写完毕未在最后一项齐末处盖“以下空白”章或使用图章的名称不正确;
14.已执行的操作票未盖“已执行”章;
15.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停止继续操作的操作票或具有“不执行”内容的操作票在“备注”栏内未作说明的(另外对作废、不合格的操作票均应注明原因。若系调度追令作废,可列入合格统计。若系值班员填写中错误作废,应属不合格统计);
16.操作票编号后有缺页(缺一页计一张不合格,因故缺页不统计在内,但需说明理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执行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未带到操作现场或未按实际操作顺序打“ü”的操作票。
2.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3.违反“六要八步”,操作、监护不当发生考核事故 ,统计事故或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已实施的操作票。
工作票制度范文:热电分厂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 | 使用场景 | 锅炉检修,汽机检修,电气试验 |
|---|---|---|---|
| 制定背景 | 怕检修时出人命和坏设备。大家老不按规矩办票,乱来太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修锅炉、汽机、电气的工人和班长值长。 | ||
| 职责分工 | 签发人管票子对不对,负责人带着干活盯安全,许可人就是值长班长他们管放行和检查。 | ||
| 管理规定 | 票要编号写清地点措施;一人一票;到期没干完得申请延;试运得交回票再弄。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要登记在册,按班交接;月底交上去统计;保存三个月;谁乱来就退票重开;查到问题马上叫停。 | ||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保障生产现场检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各级生产领导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运行、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有关工作票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工作的性质、内容,工作票可分有电气(第一、二种)及热力和机械工作票。各种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也称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符合部颁“安规”的规定。
三、所有工作票应有编号、工作内容和地点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清楚,并正确完备。
四、填写申办的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办理开工手续后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由运行值长保存。值长与值班负责人分别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允许开工的时间登记在登记簿内及运行日志内,按值交接。
五、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本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热力、机械工作票应由当值运行值长班长审核批准。
六、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七、计划检修和预定安排的检修工作,各单位一般应提前一天将填写的工作票(不包括电气二种工作票和一般的热力机械工作票)交给运行值长或班长,属临时安排的工作可在当天事先交给值长或班长,经运行班长值长做好准备后办理开工手续。
八、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开用一张工作票,如需进行另一项工作时必须将原工作票结束或交回运行班长后再办理新的工作票。
九、如一个工段的检修工作票内容涉及到其它工段时,工作许可人应与值长及有关工段运行岗位和所属设备管辖人联系妥当,并由值长下令做好全部安全措施后方可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十、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如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长检修工期,应由工作票签发单位的签发人与值长联系说明情况,得到值长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十一、在检修工作的过程中设备需要进行试运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的安全,(注:如属于单独设备但与其它系统无关的或有关系统用开关、阀门等进行有效隔离的)并得到有关工段检修负责人或值长的同意,交回全部有关的工作票后由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方可进行试运,试运时检修负责人应在现场,试运后尚需在该设备上继续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若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工作票。
十二、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到检修现场检查,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现场是否清理干净。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拆除全部安全措施后经检查确认已具备送电或启动条件进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内签字,加盖 或 “已终结” “已执行”的图章。工作票履行终结手续后,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和工作票登记簿内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并报告值长做好应做的事。
十三、终结后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自保存,月底交分厂工作票签发人,每月统计一次,至少保存三个月。
十四、工作票中应列的主要安全责任:
1、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 工作必要性;
2) 工作票上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5) 经常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 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 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 督促和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 负责检查工作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 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 检修工作开工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事项;
6) 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3、 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并不 得签发工作票。
1) 负责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适合现场条件;
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 负责检查停电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带电、带压、高温和有易燃易爆等危险;
5)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 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 运行值班长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 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 工作班成员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不得任意拆除安 全措施并应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 锅炉工段
1、下列工作项目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送、引风机和排粉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磨煤机、煤粉管道、粗、细粉分离器、给粉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在煤斗、煤粉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9)在容器内,槽箱内和在油系统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10)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11)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安全措施按照《安规》规定填写。
第三节 汽机工段
(1) 汽机本体、调速系统及相关连接管道的检修;
(2) 辅助油泵的检修;
(3) 给水泵、疏水泵的检修;
(4) 除氧器、生水加热器、疏水箱、疏水扩容器及淋浴加热器、机械滤塔、 混床的检修;
(5) 油箱、纯水箱、除碳器、中间水箱、酸、碱槽的清扫和检修;
(6) 稀油站的检修;
(7) 轴封加热器和轴封冷却器的检修;
(8) 主要汽、水、油管道、酸碱系统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9) 在容器上的焊接工作;
(10)减温减压器和减温器的检修;
(1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 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 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1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 全措施的工作。
第四节 电气工段
1、 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分厂和工段的有关规 定。工作票类别、格式和内容按《安规》的规定执行。
2、 有权办理工作票的运行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进行下述审查:
(1) 工作地点、内容、设备名称、编号是否正确;
(2) 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 工作地点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4) 填写是否清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5) 工作时间是否与上级批准的检修期限相符合;
(6) 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7) 票面涂改是否超过一次。
3、 审查结束认为合格后,值班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填明收到时间并签名,同 时将工作票的号码和内容记录在“班长记录簿”和“工作票记录簿”上。 若认为工作票不合格应将其退回,并在工作票左上角加盖“作废”图章。
4、 工作票办理开工手续时,值班人员应将所做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票上填写清 楚,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认为 符合要求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工。
5、 未办理开工或终结手续的工作票,由班长按班交接,并作有关交待。
6、 在检修工作时间内,需要做试送电、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开关掉合闸试验 等,应由工作负责人与其它有关检修工作班联系,征得其负责人同意后, 方可进行试验。其安全责任有工作负责人承担。
7、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检修交待记录簿”和“班长记 录簿”上,并在工作票的左上角盖“已终结”章,然后放入工作票夹内。
8、 工作票办理结束后,必须拆除所有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调度命令 执行的安全措施,按调度命令执行)如同号接地线为两份以上的工作票中 所做的措施,应将工作票终结栏中“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的横线上划 一斜线,并在备注栏注明×号地线已转至第×号工作票,除此其它措施不 予保留。
工作票制度范文:安全标准化之检修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电气技术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高压检修,带电作业,低压配电 |
|---|---|---|---|
| 制定背景 | 检修容易出错,怕停电不对、人安排错、时间没定好。想让每步都提前想清楚,别临时瞎忙。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电气设备检修这事,高压低压都包在里头。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填票,签发人审核把关,值班员记清楚命令内容,技术负责人能签票。 | ||
| 管理规定 | 填票要准不能涂改,铅笔不行,一人一张票,负责人不能自己签自己票。 | ||
| 监督与罚则 | 填完必须交签发人,值班员得记下来还复诵一遍,错了马上重来,不照做就停工作。 | ||
一、总则
检修工作票是保证安全检修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它是在工作前通过工作负责人事先按工作任务的要求,现场调查,按工作任务的要求确定检修人员、停电范围、工作时间及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填写工作票,从而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盲目性、临时性和错误操作,提高安全可靠性。
二、电气设备检修所用的工作票形式有两种,用于不同的场所
1. 第一种工作票用于:
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
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
2.第二种工作票用于:
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2. 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的。
2.3.二次结线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2.4.非当值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的定相或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
三、其他工作可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四、工作票的执行
1. 用电单位在配电室工作不涉及供电线路时可由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签发工作票。
2. 工作票的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禁止用铅笔填写。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3.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后,交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应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制度范文:汽机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热机检修负责人,动火作业监护人,运行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锅炉检修,烟道清扫,容器焊接 |
|---|---|---|---|
| 制定背景 | 现场修设备老出事,人容易受伤,机器也容易坏。不搞清楚谁干啥、咋干,安全没保障。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生产现场修设备的人,比如锅炉、风机、管道这些地方干活的。 | ||
| 职责分工 | 检修的人自己填票,运行值班员负责批准和检查安全措施,班长盯过程。 工作票要手写清楚,不能乱涂改;改了得签发人签字才有效;一张票管一个专业的一台机组或系统。 | ||
| 监督与罚则 | 票要两份,字迹不清就作废;中途换人、改措施、设备要投运,就得重开票;值班员发现违规直接收票;安全措施没做到位不许开工。 | ||
一、 总则
1、 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 工作票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职责分工与权限,严格执行申请、批准手续以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二、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 热力机械工作票
(1) 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 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 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 一、二次风机、吸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的检修;
(5) 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 各种水泵、风烟管道、旋风分离器、给煤机的检修;
(7) 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 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 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 汽轮机、水轮机、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11) 在容器内、槽箱内和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2、 动火工作票
在下列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时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 锅炉十米燃油系统的检修;
(2) 原煤仓、制煤系统及有关设备的检修。
三、 工作票执行中的规定
1、 工作票一式两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后,须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2、 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属同一个专业的可开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期内有效。
3、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应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1) 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2) 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时,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
(3) 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 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检修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应拟定安全措施。
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5.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1.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5.1.1 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1.2 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1.3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5.1.4 5.1.3 及5.1.4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5.1.5 大、小修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时,应填写安全措施附页。
5.2 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2.1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2.2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5.2.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2.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5.2.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3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6、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6.1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 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6.2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 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工作票制度范文:物业工程部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工程部电工,值班运行员,工作票签发人 | 使用场景 | 停电作业,高压检修,二次接线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干活没规矩,停电不彻底,人容易出事。想管住电气作业乱来的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物业工程部所有人,干高压低压设备活的都得守。 | ||
| 职责分工 | 工作票由领导签发,负责人带着工人干,值班员盯着安全措施落地。 | ||
| 管理规定 | 高压设备要停电才能碰;低压活牵扯高压也得停;二次接线要停高压或做防护。 | ||
| 监督与罚则 | 票不填全不准开工;值班员查措施实不实;谁漏项、瞎填、不检查,就扣分通报。 | ||
物业工程部工作票制度(十一)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设备及线路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低压设备及线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高压室内二次接线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票签发或命令发布人(工作领导人)所负安全责任:
工作的必须性和安全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所负安全责任;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工作前应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工作时间等详细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写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工作票制度范文:保线站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调度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检修,调度许可,现场作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工作票乱写乱涂,安全措施抄来抄去,容易出事。想让大家认真对待每张票,别马虎。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开工作票的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填票签字,签发人把关检查,值班调度核对许可,技术员收票存档。 | ||
| 管理规定 | 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安全措施得自己写不能抄;没宣读工作票不准开工;票要夹好别弄脏。 | ||
| 监督与罚则 | 签发人不认真检查就扣分;没签名就开工算违规;票不合格不盖章;每月抽查存档票,问题多的要重学。 | ||
一、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不得写错、漏项和任意涂改。
二、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必须针对本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不得简单的照搬、套用其它工作票。
三、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工作票时,应对票面是否工整、各项内容是否清楚准确以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认真进行检查,同时要熟悉工作任务、作业环境、作业方法和人员状况,给工作负责人交代注意事项,把好安全关口。
四、在电话接受值班调度许可命令时,应认真核对线路名称、工作地段和工作任务是否明确无误,应拉开的刀闸及要求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准确到位。在接到许可命令后应立即将调度员姓名、许可时间、许可方式、许可的工作时间以及要求的注意事项准确记录。和集控站在变电站当面办理许可手续时,应在工作票上提前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进入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和技术措施交底,工作班成员明确工作内容、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无误后,应立即在工作票上各自签名。未宣读工作票,不得命令开工。
六、工作票应夹在文件夹内,防止在工作现场被脏污和破损。
七、办理恢复送电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汇报时间、调度
(13)
员姓名、汇报方式即时填入工作票内,并认真检查工作票内容是否完善、合格。合格的工作票应在规定位置加盖“已执行”、“合格”的专用章。盖章后的工作票一份交技术员存档,一份留工作负责人处保存。
工作票制度范文:燃气电厂动火工作票
| 适配人群 | 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消防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天然气管道作业,油系统检修,蓄电池室施工 |
|---|---|---|---|
| 制定背景 | 怕生产现场着火伤人烧设备,得管住动火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公司生产现场的动火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健环部牵头,动火负责人干活,签发人和许可人把关,消防监护人盯着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前要开票,分一级二级;现场得清易燃物,配灭火器,测气体浓度;严禁在没泄压、没清理、风大时动火。 | ||
| 监督与罚则 | 必须办票才能干,不办票不让动;每周收票检查,月底考核合格率;不合格票要扣分,现场查到违规当场叫停。 | ||
1 目的
为了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确保生产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年)
3.2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3.3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____)
3.4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____年)
3.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26164.1-____)
3.6 《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健环管理篇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___年5月1日施行)
4 释义
4.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4.2 危险场所
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天然气系统及管道、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燃机房等。
4.3 动火作业,指在厂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4 本制度所称“一级动火区域”是指油库、房内、柴油发电机室、蓄电池室及油水分离池内;燃机、汽机油系统和管道以及其他油站;化学加药间、加酸、碱间、酸和碱管道及附件上、危险品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及油开关本体;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上述系统或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燃机房内;天然气系统管道及其附件10米以内区域以及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4.5 本制度所称“二级动火区域”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例如:通讯机房、计算机房、继保间、配电室、厂用电室、档案室、有汽油柴油泄漏的汽车修理场所以及其它安健环部认定的二级动火部位。
5 职责分工
5.1 动火作业负责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动火作业负责人权限的人员担任动火作业负责人,外委施工人员要担任动火工作负责人需安健环部批准方可担任。
5.2 动火作业签发人
签发人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签发。
5.3 动火许可人
运行具有作业许可权限人员对动火作业进行许可签发。
6 执行程序
凡在公司内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工作票程序
6.1 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6.1.1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但不仅限于此区域)
1) 天然气调压站、前置模块及调压站外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系统管道及其附件10米以内。
2) 油系统、管道及其附件,油处理设备及其设置的堤堰、油库围墙以内所有区域、供、回油管道。
3) 各类油系统,酸、碱、加药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系统连接的吹扫和伴热管路等。
4) 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库及所设围墙及房屋内。
6) 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
7) 燃机房内区域。
8) 上述除特别规定外的设备和系统2米及以内范围。
9) 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动火部位
6.1.2 二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但不仅限于此区域)
1) 除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均为二级动火区域,需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2) 安健环部认定的其他动火部位
6.2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是经考试合格并经安健环部批准并书面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有关班组班长、班组成员。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6.3 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6.3.1 在厂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6.3.2 各生产部门、班组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
6.4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
6.4.1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4.2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6.4.3 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部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技术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安健环部门具有审核权的人员、厂部领导审核;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具有审核权人员、安健环部门具有审核权人员、技术部具有审核权人员审核。
6.4.4 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动火工作票在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6.4.5 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6.4.6 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有消防监护人在场监护,备足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联系备消防车。
6.5 动火工作票时限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时间为72小时;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
6.6 动火的现场监护
6.6.1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首次动火前,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和各级审核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应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将测量结果填写在《动火作业工作票》内,并签字确认,在监护下进行明火试验,确定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6.2 一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6.4 外委施工等在本厂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
6.6.5 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确定合格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6.6 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每隔2小时,测定一次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6.7 动火工作票的有关规定
6.7.1 动火工作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根据工作内容及场所,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6.7.2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6.7.3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式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6.7.4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方位压缩到最低限度。
6.7.5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办理程序。
6.7.6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7.7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天然气管道置换不合格前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有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蒸汽吹扫未完全冷却的燃油管道;
7)含有残油的燃油管道;
8)运行中的燃机油系统、天然气系统、变压器、汽轮机油系统、转动设备的润滑油(控制)系统。
6.7.8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用、恢复运行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6.7.9 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6.7.10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天开工当天办理,并于当天结束。第二天如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许可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6.7.11 动火工作票应由公司有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无效。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6.7.12 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本公司有关人员按动火级别履行动火工作票审批手续并进行现场监护。
6.8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8.1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3)审查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工作票签发人审查动火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
6.8.2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检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负责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4)负责确认动火工作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
6.8.3 动火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动火作业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检查运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4)负责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6)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7)负责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应无残留火种;
8)动火现场出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火势的扩大和蔓延,及时报告。
9) 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10) 杜绝非动火作业人员动火。
6.8.4消防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监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2)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防止火情发生,一旦失火及时扑救;
3)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8.5 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负责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作业;
4)负责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现场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5)动火现场出现火情应及时扑救,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
6.9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制度
6.9.1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6.9.2动火工作票由检修人员进行填写,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不得随意涂改。
6.9.3填写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必须详细清楚,动火工作内容必须写明动火设备所处的详实位置。如有必要者应划出设备草图,在图上标明动火点。
6.9.4 “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填写内容:
1) 运行人员进行设备停电、系统隔离、泄压、清扫(理)、置换等。
2) 动火系统与设备交错时,要求运行人员变换运行方式或进行监护。
3) 如无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应填写“无”。
6.9.5“检修应采取的措施”填写内容:
1) 动火现场应配备灭火器的规格、种类和数量。
2) 对动火点附近的重要防火设备或系统应采取的防火措施。
3) 动火前对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并清理现场。
6.10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6.10.1一级动火工作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发后,还须由本公司安健环部负责人、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厂长批准。运行人员签字前必须由合格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符合制度后经运行值班员或值长审核同意并签字。
6.10.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工程师签发后,由本公司安健环部人员审核、批准。运行人员签字前须由合格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符合制度后经运行值班员或值长审核同意并签字。
6.10.3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对安全措施负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变动安全措施。
6.10.4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应考试合格,并经公司安健环部批准,并以正文形式公布,同时在值长处备案。
6.11其他安全措施
6.11.1动火工作前应在工作地点或有关系统内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检测人将检测结果、检测时间填写在工作票上并签字。
6.11.2动火工作应由消防监护人监督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并派专人看火;
6.11.3动火工作结束应彻底清除遗留火种,撤除动火工器具和其他易引起失火的物品后,由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会同安全、消防人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确认工作全部结束,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结束手续并注销该票。
6.11.4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系统上进行动火工作时,动火部位必须与系统的其他部位解列并采取隔离措施,加装堵板并对管道、容器进行彻底吹扫。工作地点的易燃物应清理干净。
6.11.5在动火的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敷设专用地线接在需要焊接的同一部件上,接地线绝缘应完整,不能有破损和接头,严禁用其他铁件搭接代替接地线。
6.11.6动火点应距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10米以上,两瓶相距8米以上。
6.11.7在室外进行高空电、火焊工作,风力达五级以上则禁止动火。
6.11.8储油罐内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所有与油罐连接的管路断开,清理干净罐内油污,彻底煮罐(或吹扫)24小时以上,打开罐的所有人孔门和盖板加装风机进行强力通风24小时以上,由专职人员测量罐内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数值并做试火,无问题后方可动火工作。
6.11.9 罐内动火前须用小动物进行试验检查、时间不小于8小时,当确认无危害时,工作人员方可进罐工作。
6.11.10外单位来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公司人员,按动火级别履行动火工作票。
7 监督检查和考核
7.1动火工作票的检查与评价
7.1.1已经结束的动火工作票每周由运行、检修主管各自收回,按月进行考核,并装订成册,保存6个月。
7.1.2动火工作票的统计方法:
动火工作票合格率=100%*已终结的合格的动火工作票/已终结的动火工作票总数
7.1.3动火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动火工作票:
1)无编号或错号、重号。
2)工作地点、设备名称特别是设备双重编号者填写不全或涂改者。
3)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不清楚。
4)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漏签。
5)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完全、不准确或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设备状况不符。
6)字迹不清,难以辨认者。
7)使用超期的动火工作票。
8)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许可人、动火工作票执行人不符合规定者。
9)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却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10)动火工作票丢失、损坏或未随身携带。
11)已经执行的动火工作票终结后,未盖“已执行”章。
12)用热机工作票或其他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
13)未按规定办理终结手续或工作结束后未进行现场残留火种检查者。
14)执行中发生异常、事故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
15) 运行、检修、安健环人员对作业中的动火工作进行动火工作票动态检查:
7.2动火工作票的收执与存档:
7.2.1动火工作票格式制作由安健环部统一打印并制定成票本。
7.2.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动火工作票负责人收执,动火作业期间,保存在作业现场;一份交动火许可人员收执。
7.2.3每月将已结束动火工作票由运行部和维护部保存,动火工作票保存6个月。
7.2.4安健环部、检修部、运行部门均应对动火工作票实施动态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8附则
8.1 本细则解释权属*****股份有限公司安健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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