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审批制度
| 适配人群 | 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员,化工班组长,安全分析员,动火审批人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管理,禁火区管控,化工装置检修,易燃易爆区域施工,节假日期间动火 |
|---|---|---|---|
| 制定背景 | 厂里老有火情隐患,动火乱七八糟没规矩,怕烧起来没人管,想划块安全地方让工人能安心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车间、罐区、维修点、施工地,还有所有人和动火工具。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防火部门牵头审批,车间主任盯一级动火,班组长守现场,动火人自己带证干活,监护人全程盯着不离眼。 | ||
| 管理规定 | 固定动火区要远离易燃物三十米以上,禁火区动火必须拿证,电炉煤气炉不准取暖,动火前得分析气体合格。 | ||
| 监督与罚则 | 用火证要挂现场,每次动火前半小时给班组长看,监护人不能走开,发现不对马上停,没证或超时不许干,查到就扣分通报。 | ||
第一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二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第四条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五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六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六)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第七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
第八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九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十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十一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十二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十三条 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制度:三级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防火负责人,班组安全员,现场焊工 | 使用场景 | 登高焊割作业,地下室动火,临时搭灶烧水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起火,以前出过事。想管住焊割烧火这些危险操作,不让烧起来伤人伤东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现场、生活区,焊工、电工、烧水的工人、班组长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防火负责人最忙,要批单子查现场。班组长填表,公司安全部盯着看,消防队也来查。 | ||
| 管理规定 | 高处烧火、地下室烧火、堆满易燃物的地方烧火,必须先批再干。小地方烧火也要填表批准。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批就动手?罚钱扣分。真起火了,按轻重罚钱、处分,严重了送派出所。发现隐患及时报,有奖。 | ||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 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 地下室焊、割作业;
3、 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范围
1、 在机修房临时进行焊、割、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存容器;
3、 24米以下的登高焊、割、用火作业;
4、 已竣工建筑进行修改的焊、割、用火作业;
注: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负责人填写动火审批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审批范围
1、 钢筋房、电焊房焊、割、用火作业;
2、 特殊工种冬季电器保暖;
3、 在工地临时搭灶烧开水、热水;
4、 其它无危险因素时用火;
注: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奖惩规定
1、 奖励:对在消防工作做出贡献者,对发现火警隐患及时消除者,对积极参加扑火者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物资奖励的记功,贡献突出者,报上级表彰奖励。
2、 惩罚:对违反本规定,私自动火或乱仍烟头,火种,造成火灾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纪律处分,如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火审批制度: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木工操作员,气瓶管理员,油漆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木工加工,气瓶存储,油漆存放 |
|---|---|---|---|
| 制定背景 | 木工棚、仓库、宿舍这些地方容易起火,以前出过事,得管严点,不然烧起来太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上的木工棚、各种仓库、宿舍、厨房、配电间、焊机点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带头查,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干活时注意,项目部领导要抽查。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吸烟,不准乱拉电线,不准堆易燃物,下班必须清木屑、关电源、锁门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有人转着看,每周大检查一次,发现不改就罚钱,严重了要停工,火情马上报。 | ||
一、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 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
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二、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三、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四、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五、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六、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七、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
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
八、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
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
九、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十、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
方可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十一、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
2、油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十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十三、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
广西二建平果县体育场项目部
____年6月1日
动火审批制度:物业小区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物业消防员,施工负责人,焊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小区施工,动火作业,消防监管 |
|---|---|---|---|
| 制定背景 | 小区里动火容易着火,怕烧到房子或伤到人,得有人管着才放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小区里要烧焊、切割、明火作业的人和施工队。 | ||
| 职责分工 | 治安消防部负责批表、发证、查现场。施工方自己填表、守规矩、带证上岗。监督员盯着干活。 | ||
| 管理规定 | 动火前必须填表审批;现场清空易燃物;配灭火器;焊机地线不能乱接;许可证随身带。 | ||
| 监督与罚则 | 没批就干?扣钱!证没带?教育!出事不报?追责!监督员天天巡,监控中心随时接报。 | ||
物业小区动火审批制度8
1.凡在小区的任何部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动作前向治安消防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并经治安消防部审批。大型动火作业要经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3.动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5.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6.动火现场必须由消防监督员监督进行。施工人员须将动火许可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完工后交回治安消防部注销;
7.动火的单位、动火个人,凡违背本标准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动火审批制度:工地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焊工班组,安全监护人,动火申请人 | 使用场景 | 焊接作业,气割施工,明火维修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动火老出事,没审批就干,措施也不到位,容易着火伤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电焊、气焊、明火作业的人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动火部门填表、做措施;安全监察部收表、检查现场;副总签字;监护人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没表不能动火;措施不全不能动火;没人看着不能动火;两个部门涉及要先商量好。 | ||
| 监督与罚则 | 审批人必须到现场看;监护人全程盯着;消防队可来帮忙;违反就批评处分;安全员不定期查。 | ||
1、审批制度
(1)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监察部审批,再由安全监察部送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监察部领取。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安全监察部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2、动火类别
(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3)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4)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4、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5)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
(6)、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7)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
端隔开(封闭)。
(8)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
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常州三建306项目部
动火审批制度:三级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项目防火负责人,班组安全员,焊割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登高焊割,地下室作业,临时搭灶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动火容易着火,怕烧到人和东西,影响干活。想管住乱点火的事,让现场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电工、做饭的、修机器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一级动火,项目防火负责人管二级三级,班组长填表,消防部门也看一眼。 | ||
| 管理规定 | 高处、地下室、堆满易燃物的地方动火要报批;小地方也要填表;没批不能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 写安全措施才给批;查到没批就动火,罚款或处分;真起火了要追责;做好事有奖,发钱或表扬。 | ||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 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 地下室焊、割作业;
3、 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范围
1、 在机修房临时进行焊、割、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存容器;
3、 24米以下的登高焊、割、用火作业;
4、 已竣工建筑进行修改的焊、割、用火作业;
注: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负责人填写动火审批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审批范围
1、 钢筋房、电焊房焊、割、用火作业;
2、 特殊工种冬季电器保暖;
3、 在工地临时搭灶烧开水、热水;
4、 其它无危险因素时用火;
注: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奖惩规定
1、 奖励:对在消防工作做出贡献者,对发现火警隐患及时消除者,对积极参加扑火者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物资奖励的记功,贡献突出者,报上级表彰奖励。
2、 惩罚:对违反本规定,私自动火或乱仍烟头,火种,造成火灾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纪律处分,如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火审批制度:现场明火作业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焊工,消防责任人,现场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焊接施工,易燃环境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乱点火抽烟,容易烧起来。想管住明火,防着火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看火人、带班的。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天天巡,工长盯现场,消防主管批动火证,班组长管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不准抽烟,动火要批条子,焊工得有证,干活时不能走开,旁边放灭火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火源,看有没有证、有没有人守着、灭火器在不在。没按规矩办就罚钱,照罚款细则扣。 | ||
第一条 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用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
第二条 现场生产、生活若因需要动火应经主管消防领导批准,否则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第三条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焊接时不准擅离职守,有监护人,并备足够灭火器具。
第四条 使用明火必须履行动火证制度,有效期一天,工作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五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确认无着火可能后再离开现场。
第六条 违反用火制度规定的按项目《现场施工违章罚款细则》执行。
动火审批制度:建筑工地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焊工,气割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禁火区域,焊接施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火情,烧伤人还烧材料,得管住乱点火的事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焊工、油漆工、木工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提申请,安全员收单子,项目副经理签字批,保卫员盯着现场。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准烧,禁火区绝对不许点火,十不烧一条都不能漏。 | ||
| 监督与罚则 | 没许可证就开工,马上停工;监护人不在岗,扣当月奖金;每月查三次动火记录,漏登一次罚五十。 | ||
一、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二、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三、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四、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由班长向安全员或保卫员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由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审批)。
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措施,以防万一,同进要设安全监护人。
六、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可允行一周有效,二级动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一级动火只允许一天或定时控制。
动火审批制度:焊动火、割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焊工作业员,车间安全员,生产科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禁火区域,受压容器,密闭空间 |
|---|---|---|---|
| 制定背景 | 怕焊割惹火,仓库车间乱点火出事,得管住危险地方动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焊、割、烧的活儿,油罐容器、密闭空间、高处作业。 | ||
| 职责分工 | 干活的人填单子,安全员盯现场,车间领导签字,公司领导拍板。 | ||
| 管理规定 | 禁火区不能随便动火,压力容器必须审批,密闭地方要特别小心。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动火前得查现场、定措施、签名字,没批就干要叫停,出问题追责任。 | ||
为了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的动火管理,必须根据火灾特点、原料、产品的危险程度,仓库、车间的布局,划定禁火区域,选择符合要求的场所作为固定的焊接车间,对临时进行焊、割的部位或场所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必须实行以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① 禁火区域内;
② 油罐、油箱、油槽车,以及储存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 各种受压容器;
④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
⑤ 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⑥ 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
⑦ 现场堆有大量的可燃和易爆物质。
一级动火的审批办法: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处或公司的行
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交安全、生产科,然后生产科要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好作业时间,欧焊工、技术、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在动火清单上签名,然后交公司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应有公司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井审批统一后,才能进行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二级审批:
①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
② 登高焊、割作业;
二级动火审批办法:由申请焊、割作业者填写动火审批单,经车间或工段的 负责人召集焊工、车间安全员进行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处行政负责人、焊工、处安全员在申请单签字后,交公司安全或保卫部门审批。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必须临时进行动焊、火、割都属三级防火范围。
审批办法: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经焊工、处或工段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处或工段长审批。
动火审批制度:瓦斯隧道动火审批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瓦斯隧道施工,隧道禁火区,临时维修动火 |
|---|---|---|---|
| 制定背景 | 怕隧道里着火爆炸,出大事。想管住动火这事,不让乱点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隧道干活的施工队,还有项目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提申请填表,安全主管签字。项目部总工、安全总监、通风调度、瓦斯监测部门一起审。安全部和安全员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a级b级c级动火都要办证。禁火区绝对不许点火。瓦斯超了不准动火。动火前清空可燃物。 | ||
| 监督与罚则 | 瓦检员随时测瓦斯,超了就停。安全员现场盯。没证就动火,要追责。动完火得检查熄灭,验收签字才准走。 | ||
1、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1)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b级动火作业:在本单位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之外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3)c级动火作业:在本单位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4)所有级别的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管理:
(1)瓦斯隧道内及隧道口2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所有动火作业均属于a级动火作业。
(2)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项目部经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通风调度及瓦斯监测部门会签后才能动火。
(3)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动火单位一份,安全部一份。
(4)动火作业应接受项目部安全员、瓦检员的监督和检查。作业前清除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测定,瓦斯限值降到规定浓度时才可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加强隧道通风。作业过程中,瓦检员应随时对动火区域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安全员、瓦检员有权停止动火作业。
4、a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两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抢险救灾、隧道坍塌支护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项目部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5、b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一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抢险救灾、隧道坍塌支护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项目部总工程师的同意,方可动火。
6、c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四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抢险救灾、隧道坍塌支护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项目部安全总监的同意,方可动火。
7、施工单位在动火作业范围必须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备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接受监督和检查。
8、动火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仔细检查,熄灭一切火源,谨防死灰复燃,做到工完场清。经现场监督检查人员验收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撤出。
9、无动火许可证禁止在禁火区动火,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追究其责任。
相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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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动火作业管理、禁火区管控、化工装置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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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登高焊割作业、地下室动火、临时搭灶烧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