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出井检身制度
| 适配人群 | 检身员,班组长,爆破工 | 使用场景 | 涉爆作业,井下爆破,火工品退库 |
|---|---|---|---|
| 制定背景 | 爆破事故太吓人了,怕炸药丢了、被偷了、乱炸了,大家命要紧,段队干活也得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炸药的人,还有各段队的班组长、检身员。 | ||
| 职责分工 | 安检科和救护队派检身员,班组长带人集合报数,检身员盯住每个环节,矿上领导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带烟和打火机下井,不准私自带炸药出井,登记表要写清楚,人没出来就得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检身员天天查,登记本不能乱填,谁不配合就扣分罚钱,出事直接追到人头上,每月检查登记本有没有漏。 | ||
为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避免爆破事故发生,确保爆破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各段队安全生产,根据龙马煤矿要求,结合各段队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 检身员职责
1、矿山救护队或安检科设立检身员,检身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提高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
2、检身员须严格检查并如实填写出入井检身登记表,填写规范。
二、 入井检身
1、入井前,所有涉爆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以班组为单位集合到平硐口处进行检身,班组长须将准确人数报至检身员。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打火机等点火物品入井。
3、检身员对每一个入井人员严格检身,发现违反要求携带禁品则予以没收并登记。
三、 出井检身
1、各班组工作完毕时,应由班组长集体带队出井,出井后到检身员处进行出井检身并清点人员登记,若24小时仍有人尚未出井,检身员必须上报并查明原因。
2、出井时,严禁将导爆管、起爆器、导爆索、炸药等火工品材料私自携带出井。
3、当班人员申报领取火工品后,因作业顶板、出渣等原因导致当班不能正常作业须退药时,必须在按规定履行退药程序后,仍须到指定检身地点检身,经检身员核实后方可离开。
四、 责任追究
所有涉爆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身员检查工作,按规定入井,不得抵触检身工作。
检身过程中,发现擅自脱岗或违反规定携带禁品入井、私自携带火工品出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规定追究责任。
井下爆破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出井检身制度:井下爆破警戒
| 适配人群 | 爆破员,警戒人员,生产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浅孔爆破,中深孔爆破,巷道贯通 |
|---|---|---|---|
| 制定背景 | 井下爆破太危险,容易出事。想让每次爆破都安安全全,不伤人、不毁设备、不引发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井下干爆破活的人,掘进、中深孔、二次爆破这些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员自己警戒自己负责,工段长和车间领导要盯现场,安环部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必须设岗哨挂标志,发三次信号,警戒距离不能少,两个爆破点要用导爆管一次点火。 | ||
| 监督与罚则 | 爆破前检查警戒到位没,点火后一直守着,响完半小时才能撤,不响或少响要报领导,加守8小时再查原因。 | ||
总则 为保证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爆破作业管理,在遵守国家安全规程规范的前提下,对井下爆破作业作出如下规定:
一、在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在所有通往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二、警戒距离:浅孔爆破,直线巷道50米,转弯巷道30米。浅孔爆破的警戒距离由生产技术部门技术人员确定。
三、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包括喊话、鸣笛哨等)和视觉信号(制作专门警示牌在各地点悬挂),使危险区域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四、每次爆破必须发三次爆破信号。第一次为预告信号,要求所有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域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爆破人员向危险区域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为起爆信号,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员方可起爆。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警戒岗位。全部炮响后,须经过15分钟后方能解除警戒,若炮响数量与点炮数量不符,须经过20分钟后方能发出警戒信号。
五、施工单位实施中深孔爆破,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总调、生产部、安环部及采场附近作业单位,并在副井口及所在中段告示牌上写明爆破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需二次爆破的大块,应在每天下午3点实施集中爆破,并在通往爆破地点的每一个入口设置警戒,并按要求必须发出二次爆破信号。
七、巷道贯通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进度。当两工作面相距15米时,地质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此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
八、间距小于20米的两平行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距离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在距离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
(补充规定)
一、井下爆破,无论是掘进(含掘进爆破),二次解炮、爆漏斗、浅采及中深孔落矿,对于作业面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爆破点的,均必须利用导爆管,实现一次点火(即一次只能利用一根导火线引爆多个导爆管,通过多个导爆管去引爆各个爆破点,也就是说一次爆破只能点一次火)。
二、每次爆破作业不少于2人共同进行,且严格执行“谁爆破谁警戒”的原则。
1、每次爆破之前,爆破人员必须提前确定警戒范围,提前做好警戒工作,确认安全可靠之后才能点火。点火之后点火人员迅速离开作业面,并撤离至安全地点等候,在此期点,爆破人员一方面必须继续对警戒范围进行严格警戒,另一方面必须密切注意听取爆破声响。
2、若点火之后,听到爆破声响并分析确认爆破声响次数相符时,自最后一声炮响后,经过半小时以上后爆破人员的警戒才能撤除。
3、若从点火开始在半小时之内未听到爆破声响或爆破声响次数不符时,爆破人员必须继续保持爆破警戒的同时,立即向所在的工段长(队长)及车间领导(经理)报告,工段及车间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加派人员保持对此爆破点的警戒达到8小时以上(自点火开始计算时间),在此之后再由工段及车间管理及技术人员对爆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4、自开始爆破警戒时起直至警戒撤除之前,从事警戒工作的人员不得离开警戒线,并且在此期间警戒人员必须严禁包括本人在内任何人员进入警戒范围之内,与此同时,任何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5、只有当爆破警戒解除之后,并分析确认作业面炮烟吹散、空气合格且不存在冒顶片帮及其它危险危害因素之后才能进入该作业面。
井下爆破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出井检身制度:井下爆破警戒
| 适配人群 | 爆破员,警戒人员,生产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浅孔爆破,中深孔爆破,巷道贯通 |
|---|---|---|---|
| 制定背景 | 井下爆破容易出事,怕炸伤人、引发事故,想把危险管住,让每次爆破都稳当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井下搞爆破的人,掘进、中深孔、二次爆破这些活儿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员自己警戒、自己点火,工段长和车间领导盯现场,安环部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必须设岗哨挂标志,发三次信号,警戒距离要够,不准一人点多个火,两人一起干。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爆破前检查警戒,响完等够时间再撤岗;没响或少响,马上报领导,加派人力守8小时;不听指挥就停工整改。 | ||
总则为保证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爆破作业管理,在遵守国家安全规程规范的前提下,对井下爆破作业作出如下规定:
一、在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在所有通往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二、警戒距离:浅孔爆破,直线巷道50米,转弯巷道30米。浅孔爆破的警戒距离由生产技术部门技术人员确定。
三、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包括喊话、鸣笛哨等)和视觉信号(制作专门警示牌在各地点悬挂),使危险区域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四、每次爆破必须发三次爆破信号。第一次为预告信号,要求所有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域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爆破人员向危险区域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为起爆信号,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员方可起爆。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警戒岗位。全部炮响后,须经过15分钟后方能解除警戒,若炮响数量与点炮数量不符,须经过20分钟后方能发出警戒信号。
五、施工单位实施中深孔爆破,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总调、生产部、安环部及采场附近作业单位,并在副井口及所在中段告示牌上写明爆破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需二次爆破的大块,应在每天下午3点实施集中爆破,并在通往爆破地点的每一个入口设置警戒,并按要求必须发出二次爆破信号。
七、巷道贯通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进度。当两工作面相距15米时,地质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此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
八、间距小于20米的两平行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距离炸药库30米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在距离炸药库30-100米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
(补充规定)
一、井下爆破,无论是掘进(含掘进爆破),二次解炮、爆漏斗、浅采及中深孔落矿,对于作业面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爆破点的,均必须利用导爆管,实现一次点火(即一次只能利用一根导火线引爆多个导爆管,通过多个导爆管去引爆各个爆破点,也就是说一次爆破只能点一次火)。
二、每次爆破作业不少于2人共同进行,且严格执行“谁爆破谁警戒”的原则。
1、每次爆破之前,爆破人员必须提前确定警戒范围,提前做好警戒工作,确认安全可靠之后才能点火。点火之后点火人员迅速离开作业面,并撤离至安全地点等候,在此期点,爆破人员一方面必须继续对警戒范围进行严格警戒,另一方面必须密切注意听取爆破声响。
2、若点火之后,听到爆破声响并分析确认爆破声响次数相符时,自最后一声炮响后,经过半小时以上后爆破人员的警戒才能撤除。
3、若从点火开始在半小时之内未听到爆破声响或爆破声响次数不符时,爆破人员必须继续保持爆破警戒的同时,立即向所在的工段长(队长)及车间领导(经理)报告,工段及车间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加派人员保持对此爆破点的警戒达到8小时以上(自点火开始计算时间),在此之后再由工段及车间管理及技术人员对爆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4、自开始爆破警戒时起直至警戒撤除之前,从事警戒工作的人员不得离开警戒线,并且在此期间警戒人员必须严禁包括本人在内任何人员进入警戒范围之内,与此同时,任何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5、只有当爆破警戒解除之后,并分析确认作业面炮烟吹散、空气合格且不存在冒顶片帮及其它危险危害因素之后才能进入该作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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