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

适配人群矿长指挥层,通防工区人员,调度值班员使用场景煤矿井下,粉尘作业,有毒气体泄漏
制定背景怕工人得矽肺病、中毒、触电、溺水这些事。想早点发现、快点救人、少受罪。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下井干活的职工,还有调度室、安监处、通防工区这些人。
职责分工矿长是总指挥,值班矿领导帮着干,调度员记命令,各专业组听安排去现场。
管理规定事故5分钟内报值班领导,10分钟内报集团;救援队5分钟集合;检测数据要真实完整;发现超标马上处理。
监督与罚则调度室盯进度,安监处查落实,谁不按流程来就追责;每月演练一次,记录存档备查;没做到的扣当月绩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机构组成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矿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自动生成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生产调度室。电话号码:801、安全监察处协助情况调查汇报,电话号码:802、803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当日值班矿领导成员

协调指挥: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指挥部成员:各专业组成员。

指挥部发布的命令统一为总指挥的命令,其他人的任何命令为无效命令。指挥部由当班调度员记录,总指挥的所有命令要全面、准确记录。

二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汇报处理程序(附通讯联络表)

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时,应迅速做出反应,5分钟内报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应于10分钟内上报集团公司和上级卫生部门;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集合完毕,赶到事故现场的应急调查、医疗救援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集团公司卫生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迅速、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现场,认真做好调查及救护工作。时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现场,认真做好调查及救护工作。

三、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一:粉尘所致矽肺的应急救援

1、通防工区应严格落实执行《粉尘检测制度》,要求落实责任到个人,检测结果要有详细的、真实的、完整的记录。

2、粉尘浓度超标时,要及时逐级上报,同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3、定期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矽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转送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预案二:有毒气体中毒、触电、溺水的应急救援

1、作业场所发现有毒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及时撤离所有可能受威胁作业地点的人员,同时加强通风,尽快降低有毒气体的浓度。

2、凡发现有毒气体中毒人员,发现者应及时把伤者抬到安全、通风良好的地点;发现昏迷和呼吸停止者,应在及时进行心肺复苏(包括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的同时,及时联系调度室、矿值班医生及救护队,组织抢救。汇报时必须说明伤者情况以及伤者具体所在位置。

3、发现触电人员时,现场人员应首先切断电源,如果距离断电开关较远时,必须用不导电的绝缘材料将触电者从电源上挑开,并对触电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及时联系调度室、矿值班医生及救护队,组织抢救。汇报时必须说明伤者情况以及伤者具体所在位置。

4、发现溺水人员,首先把伤员从水中救出,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搬运时要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同时立即检查溺水者口鼻,清除其口鼻中的污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对于呼吸道有水堵塞的伤者,要首先进行控水;对于呼吸停止心脏未停的伤者,要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于呼吸心脏都停止的,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5、矿卫生所值班医生和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接通知后,要迅速携带氧气、急救药品及其它急救物品等,由矿调度室安排专人带路下井,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急救。

6、在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要随时利用就近的通讯工具和矿调度室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伤员的病情及抢救效果。

7、矿调度室要根据现场抢救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及时联系我矿工伤定点医院,以便医院提前做好接诊及进一步抢救的准备工作。

8、遇有毒气体大量涌出时,矿调度室在安排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了解井下作业人员的情况,想法设法把危害降低到最低。

预案三:其它职业因素危害应急救援

1、根据污染性质不同,可用清水、肥皂水、生理盐水、1~2%碳酸氢钠等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毛发和器官等。

2、高铁血红蛋白症可用美蓝,锰中毒可用依地酸二钠钙,铬中毒可用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等。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预防

适配人群职业卫生管理员,劳动保护督查员,煤矿班组长使用场景井下作业,粉尘监测,离岗体检
制定背景矿里粉尘多,容易得尘肺病。想让员工少生病,保护大家身体。也为了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单位和员工,特别是接触粉尘的岗位。
职责分工劳动保障委员会牵头管事。劳动人事办公室办事。专职卫生员干活。督查员到处查。
管理规定新员工要体检才录用。离岗前也要体检。培训要有职业卫生内容。合同要写清危害和防护。必须戴好口罩等劳护用品。
监督与罚则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检查。查到没戴口罩,提醒教育或罚钱。不整改就督促。监测记录要保存好。检查结果和处罚都记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矿的职业卫生工作由劳动保障委员会负责,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劳动保护督查员。

二、劳动保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在矿的贯彻和执行;

2.负责对矿属各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治理,职业病防治、劳护用品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劳动保障工作;

4.负责对生产作业场所粉尘的监测;

5.督查各单位劳动保护工作和员工个体保护行为,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各生产单位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二章第三节“粉尘防治”等章节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发生,努力降低尘肺及其它职业病的发生率。

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1.凡招收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新员工,必须经员工医院对招收对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工作的人员不予录用。凡经录用工作后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办理离岗手续之前也必须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以体检资料为基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2.在对录用人员开展技能、安全培训的同时必须有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内容。通过职业卫生培训,要让员工了解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掌握职业病预防的有关知识。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有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3.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企业按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让员工充分认识到正确使用劳护用品对保护自身健康的重要性。

5.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编第一章“职业危害”的管理和监测的要求,做好粉尘的防治及日常监测工作,并妥善保存监测记录。

6.对接触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及确诊的尘肺病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编第二章第二节要求,做好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7.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确诊的职业病人员,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使其尽量减少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对符合四级残及以上等级的职业病人员,应及时退出生产岗位休养。

8.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确诊的职业病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伤保险机构,并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

1.以日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及市疾控中心年度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和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为主要内容,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2.以招工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及按规定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资料为主要内容,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六、按照乐山市疾控中心的要求,每年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监测及职业卫生评价。

七、员工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矿劳动保障委员会及劳动保障督查员根据以上工作要求,对各生产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未正常使用劳动保护设备、设施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对未正常使用劳护用品的个人,给予提醒、教育;对入井未携带口罩者,由检身室发给,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告知

适配人群人事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专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岗前签约,岗位变更,现场作业
制定背景怕工人不知道干活有啥危险,怕得职业病没人管,怕公司不守法被罚。
适用范围所有签合同的员工,特别是接触粉尘、噪音、有毒气体的岗位。
职责分工人事部签合同时要讲清楚,职业健康科负责贴告示、做体检、搞培训,安全部盯着落实。
管理规定合同里必须写明危害和防护措施;车间贴公告栏和警示牌;体检结果要当面告诉本人。
监督与罚则职业健康科每月查一次告示有没有、合同有没有补签;新员工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没告知清楚,工人可以不干,公司不能开除。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

(3)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4)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2、范例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其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健康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某砖厂职业危害申报

适配人群砖厂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专员,安监对接人员使用场景新建项目验收,工艺技术变更,企业负责人变更
制定背景工人干活容易得职业病,厂里想早点发现、早点防,怕出事没人管。
适用范围砖厂所有人,特别是接触粉尘、噪音这些活儿的工人。
职责分工厂里职业危害安全办公室带头干,各车间配合填表,安监局来查落实没。
管理规定每年必须上网申报一次,有新项目或换材料要15天内补报,名字换了也要报。
监督与罚则办公室负责收集数据、上传系统、交纸质材料;安监局抽查,漏报迟报会被提醒重交;档案要一直留着备查。

一、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二、 申报

1、砖厂职业危害安全办公室应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报表,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

(6)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8)安监局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

2、砖厂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3、砖厂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应每年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一次,并向县安监局提供职业危害纸质文本相关资料。

5、 当砖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下列重大变化事项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煤矿职业危害办公会议

适配人群安全副总,劳动工资部,职业健康管理员使用场景职业病防治,安全监察检查,危害问题整改
制定背景以前没人管职业病这事,工人得病了不知道找谁。现在要有人专门盯着,别让工人白白受罪。
适用范围只管煤矿里所有干活的人和管人的部门。
职责分工劳动工资部日常管着,安全副总半年开一次会,安全监察部门盯着看,上级部门也来查。
管理规定每半年必须开会,要有记录;问题得研究解决;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罚;工作情况要定期汇报。
监督与罚则办公室记好每次会议,汇总问题报给领导;安全监察部门随时检查;上级来查就配合;不按要求做的,会上直接点名说。

1、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设在劳动工资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由安全副总牵头定期召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要有专门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

⑴对上一阶段煤矿职业危害工作进行总结。

⑵对目前煤矿职业危害存在的问题研究纠正方案。

⑶对违反职业病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处罚。

⑷研究下一步煤矿职业危害工作方案和措施。

3、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门汇报煤矿职业危害开展工作状况、存在问题以及纠正方案。

4、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适配人群监测岗位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员,煤矿安全员使用场景井下采掘,井上作业,高温地点
制定背景以前没人天天盯着粉尘和毒气,工人老咳嗽没人管。怕得尘肺病的人越来越多,得有人天天测、天天记。
适用范围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还有管通风、安检、职业卫生的部门。
职责分工安监科带头干,通风队具体测,职业健康管理员管档案。矿长要抽查,班组长盯现场。
管理规定粉尘必须按月测,呼吸性粉尘每月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半年一测。设备坏了马上修,计量器要定期检定。
监督与罚则测完立刻登记,结果贴在井口公示栏。不测或造假扣当月安全奖,连续两次不合格停班整改。每月开例会通报数据。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一、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 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条件,并实施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所用监测计量器具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三、 监测项目和频次

1、 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2、 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

3、 工班个体呼吸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5、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6、 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频次,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测定一次;

7、 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四、 检测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的布点;

2、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 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 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适配人群监测人员,综合部专员,职业卫生专干使用场景隧道施工,粉尘作业,毒物暴露
制定背景工人容易得职业病,想让大家多懂点防护知识,按法律要求做监测,保护自己身体。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干活的职工,特别是隧道和各作业场所。
职责分工综合部是主责部门,设专人管这事。监测员要培训合格,有经验,不能随便换人。
管理规定粉尘毒物半月测一次,别的地方每月测一次。测时必须穿工装戴安全帽。结果要填表上报。
监督与罚则综合部监督执行,奖罚分明。发现超标马上报项目部、总工、安全部。没方案就先发防护用品。经费要专款专用。

1目 的

1.1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特制订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职 责

3.1综合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计划并依法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综合部负责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3.2综合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确保监测正常运行。

3.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熟悉监测技术和操作规程,并经专门监测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为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监测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4监测人员必须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治方案的要求,经常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隧道内粉尘、毒物每半个月监测一次、其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每一个月监测一次。

3.5监测人员在进行现场监测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6监测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以便于工作的衔接。

3.7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浓度、强度的测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

3.8粉尘、毒物的监测要按照gb5748-85

3.9监测结果要填报表并定期上报到安全部门、防疫部门。

3.10对某些毒物采样后,无条件进行检验的,要按照毒物的保存要求,及时送检。

3.11综合部和专(兼)职人员要协助公司疾病控制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工作。

3.12定期监测工作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监测周期的规定每1进行一次。

3.13检测与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14检测结果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3.1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要存档。

3.16监测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定期检定。

3.17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单、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均应存入设备档案中。

3.18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必须委妥专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19使用、维修、检定情况要记录在仪器设备档案中。

3.20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3.21监测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3.22项目完成时,监测档案要及时移交至上一级防疫部门。

3.23监测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3.24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监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部、防疫部门。

3.25接到监测超标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提出改进方案,并尽快落实。

3.26无有效改进方案时,要提出可行的个人防护措施并由总务处负责尽快实施。

3.27监测所需经费应纳入项目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预防

适配人群生产单位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员使用场景建设项目申报,高危作业岗位,职业危害检测
制定背景工人干活老接触粉尘毒气,容易得病。想让大家少生病,早点发现隐患,保护身体。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和生产单位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生产单位自己管日常防护,负责人带头落实。质安监部盯着检查,人力资源部管培训记录。
管理规定建项目要查职业病风险报告;配齐通风设备和口罩耳塞;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公告栏贴制度和检测结果;岗位要有警示牌。
监督与罚则防护用品发了要留发票和清单;检测结果每年10月底报质安监部;不达标马上整改;培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不按要求做的,部门要被督促改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 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 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 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项目、频次可根据工程项目首次检测结果确定,检测评价的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专人保管,每年10月底汇总一份报公司质安监督部,内容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施工工序或工艺流程、生产人数、职业病防护设备运转和个人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检测时的气温、气压、风速、相对湿度。

第十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项目部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 项目部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生产单位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表每年10月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

第十三条 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控制

适配人群凿岩作业人员,铲运机操作工,化验检测员使用场景井下爆破作业,选矿浮选操作,酸碱加工作业
制定背景怕粉尘噪声毒气伤员工身体,得管住这些危害。
适用范围全矿所有员工都得遵守。
职责分工矿长牵头定计划抓落实。生产技术部搞技术方案。机动能源部修防护设施。环保部管环境治理。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供应部发防护用品。工会盯着戴没戴。车间自己查问题报整改。员工要学防护方法。
管理规定粉尘要湿式作业,禁干式。毒气处要通风排毒。噪声大地方要配耳塞。高温天要送清凉饮料。照明不够得补光。辐射作业必须戴防护。
监督与罚则每月车间自查,矿里组织专项检查。查出问题列清单,定人定时改。除尘设备每天检查。防护用品定期发。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戴口罩耳塞的要提醒教育。严重不改的按安全制度处理。

采用合理的措施控制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高低温及照明等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2 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全体员工。

3术语与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4职责

4.1矿长

4.2.1负责汇总《职业危害清单》制定全矿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并落实执行。

4.2.2负责编制职业危害控制制度,并督促执行。

4.2.3组织对职业危害的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3生产技术部

4.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对职业危害进行技术控制。

4.3.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4机动能源部

对生产设施、通风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维护、检修计划、确保安全运行

4.5环保部

负责制定生产环境有害因素的治理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6人力资源部

负责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危害控制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的培训。

4.7供应部

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员工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4.8工会工作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情况。

4.9车间(二级单位)

4.9.1负责统计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清单。

4.9.2落实本部门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

4.9.3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4.10 员工

熟悉、掌握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和自我防护方法的方法。5工作程序

5.1粉尘危害控制

5.1.1需要控制的主要粉尘危害源包括:

a)井下凿岩(钻孔)、运输、铲矿、放矿、爆破、破碎等产生的粉尘危害;

b)建筑施工、充填作业时产生的砂料,。水泥尘危害;

c)砂轮研磨时砂轮机产生的粉尘危害;

d)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电焊烟尘危害;

e)机械车削铸件时产生的金属粉尘;

f)地面运输公路产生的扬尘。

5.1.2需要控制的粉尘危害岗位包括:

a)井下采掘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b)井下破碎系统、溜破系统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c)井下运输放矿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d)选矿厂装(卸)矿站。矿石破碎、电振、螺旋分级、球磨等作业人员;

e)其他工种:运输司机、装载机工、电焊工、维修(钳工)等。

5.1.3粉尘控制措施包括:

a)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b)生产场所的粉尘接触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____)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粉尘控制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c)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对产尘点采取综合性粉尘措施,即“风、水、密、护、革、管、教、查”八字方针,从控制尘源开始,使作业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d)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e)采用湿式作业,禁止干式作业。凿岩机的最低供水量,应根据机型和种类,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f)井下在凿岩、铲矿作业前和爆破后,必须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井清洗距工作面10m以内的岩壁。

g)井下主要进风道、人行道、斜坡道、运输巷道的路面应保持潮湿,岩壁每月应喷水一次;主要回风道,每年应清理一次,各种装运设备,每天应清洗一次。

h)保证进风井口的风源质量,凡从副井、斜井、斜坡道下放的水泥、河沙、石灰等,及井下拉上地面的木头、废铁、轮胎等产尘物品,必须运离井口30m开外装卸车。

i)地面运输公路晴天时定时开洒水车洒水。

j)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如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

k)供应部负责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l)加强对除尘设备管理,车间每天对除尘设备检查,保证除尘设备的有效性。

m)组织对粉尘危害作业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2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

5.2.1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源包括:

a)爆破时产生的炮烟;

b)井下封闭已久的巷道缺氧或产生的毒气有害气体;

c)井下铲运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

d)井下机车电瓶充电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e)选矿浮选、药剂配制和给药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f)在压酸、加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酸雾气体;

g)在化验检测操作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h)电焊作业时,在高温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i)检修贮酸、压酸输送设备设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j)选矿厂净化塔清理、硫给泵池清理、塑料加工、溶铅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k)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散发的有毒有害气体;

l)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5.2.2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岗位包括:

a)井下爆破后的工作面及进入爆破工作面的作业人员;

b)井下铲运机采掘出矿(碴)作业人员;

c)井下电瓶充电操作人员;

d)酸泵、压酸、加酸操作人员;

e)化验检测操作人员;

f)净化塔、硫给泵池清理作业人员;

g)药剂配制和给药室操作人员;

h)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及保管人员;

i)在坑内、容器内进行电焊的作业人员。

5.2.3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措施包括:

a)对主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点,采取密闭、通风排毒等措施,并进行净化使其达到排放卫生标准;

b)生产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接触限制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____)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有毒有害气体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c)改革工艺,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改善劳动条件,尽量采用安全的新工艺代替旧的危险性较大的工艺,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的物品;

d)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e)改善作业环境,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安装通风防毒设施和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

f)井下爆破后禁止过早地进入爆破作业面,必须经充分通风,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大爆破或通风条件较差时,不少于30分钟),并经检查确认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g)加强通风,在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厂房或室内作业时,作业前应先开动风机;

h)生产车间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的岗位,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在气压较低,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天气,经常开动通风设施,以保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防止有害物质的聚集;使用《除尘设备专项安全检查表》对除尘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i)进入容器、地沟、底坑、槽罐内进行电焊、切割等其他作业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j)加强个体防护吗,接毒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口罩;

k)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准在作业场所吸烟、吃东西、班后洗澡、不准将工作服带回家中;

l)搞好文明卫生,坚持清扫制度,保持厂房和设备的清洁,减少“二次尘毒”散发的危害;

m)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自我防护技能;

n)各车间、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除尘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单位的空气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5.3噪声与振动危害控制

5.3.1需要控制的噪声与振动危害源包括:

a)井下凿岩、爆破、铲运、矿石提升、井下矿石破碎、水泵等生产设备在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b)井下局扇、辅助风机在运转中产生的噪声;

c)采矿车间地面重填系统搅拌机、电扒等生产设备在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d)采矿车间风井风机、压风站机房压风机、加压站机房水泵等设备在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e)选矿厂索道运输、装(卸)矿站、矿石破碎、电振、螺旋分级、球磨、浮选、砂泵等生产设备在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f)机械设备在加工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5.3.2需要控制的噪声与振动危害岗位包括:

a)井下凿岩、爆破、铲运、运输、矿石提升、井下矿石破碎、水泵操作人员;

b)采矿车间风井风机、压风站机房、加压站机、充填系统操作人员;

c)选矿厂索道运输、装(卸)矿站、矿石破碎、电振、螺旋分级、球磨、浮选、砂泵操作人员;

d)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5.3.3噪声与振动危害控制措施包括:

a)生产场所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b)控制噪声和振动源:在设计、购买生产工具和设备时,优先考虑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生产工具和设备;

c)改革工艺:以低噪声的机械代替高噪声的机械,以无声的工具代替有声的工具、降低设备的振动;

d)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从降低噪声入手,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治理措施;

e)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f)供应部负责为员工配备防噪声用品、做好个体防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配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

g)改善作业环境:产生噪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修建隔音室,降低噪音分贝指标。

5.4高温危害控制

5.4.1需要控制的高温岗位包括:

a)电气外线作业;

b)野外作业;

c)电焊作业;

d)井下深部开拓施工作业。

5.4.2高温控制措施包括:

a)生产场所的高低温设计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____)的要求;

b)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c)通风降温:采取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d)保健措施:防暑降温、提供清凉饮料;

e)个体防护:提供适合的工作服等。

5.5照明控制

5.5.1照明控制要求按照矿《照明管理制度》执行。

5.5.2生产场所的照明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照明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设计同时进行。

5.5.3工业场所照明光照度及安装规范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___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1994)有关规定执行。

5.6人机工效

按照《人机工效管理制度》执行。

5.7辐射控制

5.7.1受辐射危害的岗位主要包括:

a)电焊作业;

b)放射工作人员;

5.7.2控制措施:加强个体防护;

a)生产场所的辐射接触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____)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粉尘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b)执行《放射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c)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d)电焊作业时应采取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

e)除污保洁:经常清洗衣物及防护用品;

f)个体防护: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防辐射个体防护用品。

5.8职业危害培训

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职业危害报告方法培训。

6 相关文件

6.1《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ab-**-p-05-24-____

6.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ab-**-p-08-52-____

6.3gbz2-____《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6.4《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ab-**-p-04-20-____

6.5《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ab-**-p-13-69-____

6.6 gbj 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6.7gb50034-____《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6.8《照明管理制度》ab-**-p-08-44-____

6.9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6.10gb16424-2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11gb50070-1994《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6.12《人机工效管理制度》ab-**-p-11-65-____

6.13qj/**07·19-____《**矿放射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7 相关记录

7.1《职业危害清单》ab-**-p-jl163-____

7.2《除尘设备专项安全检查表》ab-**-p-jl164-____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

适配人群监测专员,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负责人使用场景日常监测,现状评价,危害治理
制定背景怕工人天天吸有害东西生病
适用范围公司和所有分公司
职责分工公司指定专人管这事,分公司也得有人干,公司安全部门盯着看
管理规定监测要记清楚、存好档;采样布点按国标来;每年检测一次,三年评一次现状
监督与罚则生产单位发现不达标马上整改;公司发报告给各单位,还要存档;没做到的要被查问原因

1、公司、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工作。

2、监测人员要将监测危害因素浓度变化情况,记录存档。

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采样、布点要符合国家标准。

4、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各分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一次,每3年至少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评价一次。

5、生产单位要对监测、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立即采取治理措施,确保本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

6、 公司要将职业危害监测、检测评价报告,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并登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