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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优选10篇)

时间:2026-10-21 13:55:21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值长,主任工程师,班员使用场景风电场作业,电气设备操作,高处登杆
制定目的怕工人出事,工具坏了不顶用,管得乱七八糟,想让每件工具都好用、能保命。
适用范围风电场所有人,管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这些工具的买、试、用、放、扔。
职责分工主任工程师定规矩、查季度、报公司;值长天天管,收发检查、记账贴标、组织培训;班员自己管好个人工具。
禁止行为不准用过期的、坏的、没标签的、没试过的工具;不准乱扔脚扣;不准拿绝缘靴当雨靴;不准私自拆保险。
检查与监督值长每月查一次,主任工程师每季查一次,查完写记录;没做到就考核;新员工先培训再考试,不会用的不准碰;发现坏的立刻停用贴红标。

1.范围

本规定规范对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验收、试验、检验、检查、使用、保管、存放、报废、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在规定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____]407号)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安监[____]83号)

2.5《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国电发[____]777号)

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____]516号

2.7《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____]618号)

3.总则

3.1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3.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4风电场主任工程师、值长均应熟悉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4.管理职责

4.3主任工程师管理职责

4.3.1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暨现场安全措施规范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3.2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备品、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管理、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和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布置工作。

4.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做到分类统一编号

4.3.4 负责每季对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将检查情况每季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4.4值长管理职责

4.4.1值长是安全工器具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申领、验收、检查、申报试验、保管、存放、报废、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收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缺陷及整改建议,每月定期书面上报主任工程师。

4.4.2值长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档案(包括安全工器具配置台帐、借用登记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配置清册、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4.4.3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值长管理,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管理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贴禁止使用标志,立即停止使用。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4.4.4值长每月组织班员对安全工器具(含个人安全工器具)按标准化作业卡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4.5应开展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5.周期性试验及检验

5.1周期性试验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____]83号)的内容、项目、要求、方法逐项进行;如有冲突,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为准。

5.2试验规定

5.2.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5.2.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1) 按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 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 检修后或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 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 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5.2.3安全工器具在试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漆层脱落,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有无编号等。若有不符,应修复或纠正后方可试验。

5.3周期性试验及试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____]77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动力部分);

5.4试验报告

5.4.1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由试验单位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名称、编号、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5.4.2电力安全工器具每次试验后,必须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人员签名后,交试验单位审核签名并盖试验专用章;报告应一式两份,试验单位存档一份,使用单位存放一份。

5.4.3主任工程师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组织工作。

6.检查及使用

6.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的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应每年至少一次统一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

6.1.2必须按规定、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

6.1.3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超有效年限期和标识不清、损坏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进行封存。

6.1.4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安全帽、安全带等,检查方法应在包含在相关管理制度中。经外观检查发现有断裂、变形或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立即禁用。

6.1.5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1.6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2具体检查的内容及使用要求

6.2.1安全帽

(1) 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 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2.2 安全带

(1) 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a.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b.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c.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d.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e.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等拴挂,严禁低挂高用,严禁系在支持瓷瓶上。

(5)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在悬吊式空中作业时应使用全接触式安全带。

6.2.3脚扣

(1) 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a.金属母材及焊接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b.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

c.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d.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2) 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3) 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4) 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5) 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6.2.4 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均应双手戴绝缘手套,不得用手套包着绝缘杆使用。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口内。

(4)绝缘手套内应撒滑石粉;绝缘手套的灰尘和污渍可用45℃低温弱碱肥皂水擦净;

6.2.5 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在使用时,作业人员的握手位置不得超过最小有效绝缘长度,按照安全性评价要求划定握手界线。

(3)使用的绝缘杆的电压等级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同,但允许用高一级的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 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2.6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 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3)现场带电装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

(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5)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依据绝缘隔板设置专用的工具柜内;

6.2.7 电容型验电器

(1)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是在试验合格有效期内。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验明的设备电压等级相应。

(3)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4)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5)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出。

(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中的要求相同。

6.2.8绝缘靴

(1) 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 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严禁用普通的雨靴作为绝缘靴用。

(3) 雷雨天气或一次设备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需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当该站主接地网电阻不合格时,睛天亦应穿绝缘靴。

6.2.9 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合格的胶垫。

6.2.10接地线

(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通过最大短路电流的热稳定要求,不致使接地导线过载烧断,但不得小于25mm2, 其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套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2) 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3) 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接地线试验合格在有效期内并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4)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5) 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变电站的接地刀闸拉、合必须编入电气防误装置的闭锁程序,使用中的携带型接地线装、拆也宜编入电气防误装置的闭锁程序。

7安全工具的存放要求

7.1安全工具室应隔光防止阳光直射入内,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7.2安全工具室内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物品;

7.3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存放所需要的设施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0%-80%干燥通风的工具柜内;

7.4柜内工具应有编号,便于工具对号入座;

7.5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对号入座、摆放整齐;

7.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绝缘手套(靴)应口朝下立式摆放,绝缘手套内可撒上滑石粉,防止粘连;

8.报废

8.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8.1.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8.1.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8.1.3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

8.2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8.3严禁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售及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监督考核

9.1安全工器具上无试验标签;

9.2试验标签脱落、字迹不清模糊、破损;

9.3试验标签上日期与实际试验日期不符(或试验报告日期与周期表、与标签不一致);

9.4试验标签内容不全、有漏填项;

9.5试验报告内容不全、没有按规程规定要求填写、试验人、审核人漏签名、没有盖专用章、未下试验结论;

9.6安全工器具编号不清晰、规范、没有按要求编号、出现同一类型的编号重号;

9.7安全工器具破损、零部件缺少不齐、油漆脱落;

9.8工器具没有定置管理、对号存放(错位摆放)、摆放凌乱、不整齐;

9.9没有试验周期一览表、或周期表上周期有错误的;

9.10安全工器具配置台帐与实际不符,或记录不全有漏登;

9.11安全绳、安全带出现霉变;

9.12接地线有松散、断股现象,压接部分松脱,连接旋转螺丝滑丝;

9.13绝缘手套(靴)未按要求摆放;

9.14安全工器具超期未试验,超年限使用;

9.15安全器具室不清洁;

9.16安全工器具室凌乱、不清洁,有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和其它杂物;

9.17使用者对安全工器具性能不清楚,操作方法不正确。

10.附则

10.1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10.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安全工器具使用维护

适配人群电气作业人员,登高作业班组,安监专责人员使用场景电力作业现场,登高作业前,验电操作时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出事,工器具不好用或乱用会伤人,想让每件工具都靠谱、好管、能保命。
适用范围只管生产单位的人和所有安全工具,比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验电笔、梯子这些。
职责分工安生部审厂家资质,班组专人管存放和台账,使用人自己检查,班组长盯着日常检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买没证没标的产品,不准叠放绝缘工具,不准混用不同电压等级的工具,不准用过期或没贴合格标签的工具。
检查与监督班组每周查台账和实物是否对得上,安生部每月抽查,发现没记录或乱放就提醒整改,三次不改扣当月绩效,9月底前全配齐标签和台账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按照实际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上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上报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应按电力行业标准配发。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 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 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 安生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安全工器具使用与

适配人群安全员,运行值班员,检修工使用场景变电站运维,水厂作业,电力检修
制定目的怕用坏工具伤到人,想让每件工具都好用、安全、不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人,管验电棒、绝缘手套、安全帽这些保命家伙。
职责分工安全办挑厂家盯试验,生运行部批钱下试验单,部门安全员管买管查管报账,班组长盯班组工具。
禁止行为不准买没证的货,不准换厂家型号,不准用没试过或破了的工具,不准不登记就入库。
检查与监督安全办每月查台账,生运行部每季核试验记录,发现没试的停用并扣当月绩效,三个月内补试完,超期直接报废。

一、总则

l、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的工具,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发生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生产、电气、线路、调度、检修、运行、维护、施工及管理人员都应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单位、各部门、变电站水厂。

二、职责 l、安全办公室:

安全办是我中心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我中心购置安全工器具进行选型、选厂,并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2、生运行部:

会同安全办负责审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在“安措”计划中列项;负责下达全中心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

3、各生产、施工部门:

3.1制定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3.2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全办公室。

3.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工具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1、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隔板、绝缘绳、携带型接地线等。

2、安全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临时遮栏、遮栏(网)、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3、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

四、安全工器具购置、验收

l、安全工器具由中心安全办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员考察、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由中心统一按指定的厂家购置,不得随意更换型号规格,严禁质量低劣产品进入我中心。

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公布认定的合格产品,必要时持有国家核发的“进网许可证”。

3、新购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a、产品许可证;

b、出厂试验合格证;

c、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d、使用说明书。

4、安全工器具购进后,仓库保管员应会同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产品,必须退货、更换。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试验人员,输变电检修工使用场景电力作业现场,变电站运维,供电所检修
制定目的怕员工干活出事,工器具不好用或乱用会伤人,要管好买、验、用、放、扔这些事。
适用范围全公司各单位,管绝缘手套、安全帽、验电笔、安全带这些保命工具。
职责分工农村用电部和输变电工区订计划,安监部审核把关,班组专人保管登记,安监部抽查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买没证没标的产品,不准叠放绝缘工具,不准混放乱放,报废的不能继续用。
检查与监督班组每天用前检查,定期送检贴标签,台账记清楚,不按规矩办就通报批评,月底查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 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 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 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登高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检修人员,登高作业者,设备保管员使用场景高空作业,坝顶检修,陡坡施工
制定目的怕登高出事,坠落伤人。让工具安全好用,减少事故。
适用范围检修部的人,管梯子、安全带、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这些。
职责分工检修部牵头定规矩,使用人自己检查工具,保管员登记编号,试验员半年做检测,监督员查记录和标签。
禁止行为不准用过期或坏的工具,不准拿梯子当平台用,不准在油地冰面用梯子,安全带不能挂不牢的地方。
检查与监督用前看标签查外观,每月自查,半年送检,没标签或坏了马上停用贴红标,查到没按做扣分通报,整改不过关换人管。

一、总 则

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

4、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x)。

二、使用管理规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上所标明的试验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三、维护保管制度

1、检修部各单位应规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检测管理工作。

2、生产现场使用的登高工器具应分类建立清册,并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登高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3、登高工器具应放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的专门库房或场所,防止锈蚀。腐烂等。

4、配有橡胶制品的登高工器具应防止和油脂类的物质接触。

5、靠放的梯子角度应适当或将梯子挂放,严禁和其他物体一块堆放,避免重踩,防件损坏。

6、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尖锐的物件,不准过于曝晒。

7、使用或存放的各类登高工器具合格标签应完好。损坏、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贴不合格标签,不得混放。

8、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9、现场配置的机械动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压升降台、电动升降台梯等)应避免露天存放,并对各部件定期进行保养和防腐。

10、电动登高工器具应保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

11、对机械、电动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应由设备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应有完整的记录。

四、登高工器具制作

1、根据生产需要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必须选择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

2、移动梯子不允许用毛竹捆绑制作,荷载不得小于90kg,阶梯距离不大于40厘厘米,档距均匀、水平,横木必须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钉子制作,防滑装置齐全;人字梯铰链牢固,限制开度拉链齐全。

3、移动平台高度不超过3米,四周要设置牢固的护栏和防滑装置,上下楼梯或爬梯,材质可选用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禁止用钉子制作。

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过1. 5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间设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稳定,顶部平面宽度不小于25厘米;高凳支柱之间每一跨度不超过2米,木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木踏梯长度不超过1米(木板厚度不小于3厘米),防滑装置齐全,上下台阶至少为二级,材质选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钉子制作。

5、长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油漆(主体为深红色,台阶边为黄色),并统一编号。

五、定期检查、试验规定

1、升降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升降机的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2)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定期检查,除以上检查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2、安全带每半年抽检一次。

(1)围杆带做净负荷试验,在2250牛顿的拉力下拉s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2)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按5%抽检,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3)冲击抽试的样带,不准继续使用。

(4)安全带统一送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编号,每半年检验一次。

3、本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试验。

4、检修部各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完工后,由制作单位和申请制作单位验收,执行验收签字制度。使用单位领到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荷载承重试验,做好编号、贴上试验标签、登记入册。

六、修理、报废制度

1、凡出现金属部件、木制及竹制构件明显腐蚀、严重变形、损坏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贴上不合格标签,不得再继续使用。

2、梯子如发现螺丝或铆钉松动、梯架变形、橡皮脚损坏均应停止使用,贴上不合格标签,及时安排修理,保证其完好。

3、对不能修复或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作报废处理,不得转手他人。

4、各单位登高工器具管理和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按期试验和检查。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发电公司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运行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监察员使用场景登高作业,电气操作,化学防护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不安全,摔了碰了电着了中毒了,想让每件工具都靠谱管用。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管绝缘杆、安全带、梯子、电动工具这些保命家伙事儿。
职责分工安监部牵头管全局,生产部门自己查自己工器具,班组长盯日常使用,安监部随时抽查打分。
禁止行为不准用没编号的、过期没检的、有裂痕破洞的、标签掉了的、混放好坏的工器具。
检查与监督每月班组自查填表,安监部每季抽查,查出问题三天内整改,不改就扣绩效,月底通报全公司。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职能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2、各部门应配合安全监察部做好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3、各生产部门对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与检验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二)权限

安全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管理目标

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品侵害,保证人身安全。

第五条

管理总要求

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

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一)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杆、高压感应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验电笔、安全遮拦、安全标示牌、接地线、近电报警器、个人保险绳、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电动工具等。

(二)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耐酸围裙等。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发放管理

第七条

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负责对生产厂家的认定。

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三证、一书、一标志”,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

发放范围较广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监察部根据发放范围和使用期限,提出需要计划;发放范围较小的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需要计划,安全监察部审核。需要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发放。

第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和各部门要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加强管理,严格发放范围和使用期限,应做到品种、数量、质量和年限清楚。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公用的安全工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或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负责保管,要登记发放和收回日期。保管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各部门领取安全工器具,必须填写领料单,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到物资采购部门领取,否则物资采购部门应拒绝发放。无安全监察部审批,物资采购部门擅自发放的,财务部应不予报帐。

第十四条

凡因职工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负责。经本人提出申请,班组、部门证明,安全监察部批准,可按规定办法赔偿后予以补发。赔偿办法如下:

(一)不足规定使用期1/3时,按原价赔偿。

(二)不足规定使用期2/3时,按原价的1/2赔偿。

第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事故处理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安全监察部应及时补发,新补发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限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六条

运行人员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按班检查并按交接班移交,列为交接班项目。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第十七条

电气安全、绝缘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电气安全、绝缘工具应定期试验,台帐、标签齐全,并妥善保管。接地线符合部颁标准,保管对号入座。

(一)属于经过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的合格产品;

(二)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三)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记录,未超过有效期使用;

(四)绝缘部分的表面无裂纹、破损或污渍;

(五)绝缘手套卷曲不漏气,无机械损伤;

(六)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导线、线卡及导线护套符合标准要求,固定螺丝无松动;

(七)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编号应明显,并注明使用的电压等级;

(八)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保管应对号入座;

(九)现场放置的工器具中不应有报废品;

(十)验电器的自动功能正常。

第十八条

登高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登高工具应按《安规》要求进行试验,台帐、标签齐全。

(一)梯子、高凳

1、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2、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

3、木制构件连接牢固无腐蚀,变形;

4、金属组件无严重腐蚀,无严重变形,连接牢固可靠;

5、防滑装置齐全可靠;

6、人字梯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

(二)移动式平台

1、有统一、清晰的编号,准许荷重标志醒目;

2、平台四周有护栏,高度为1.2米;

3、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

4、电气部分绝缘电阻合格,采取可靠的防止漏电保护;

5、液压操作机构完好,无缺陷;

6、对电气及机械部分定期检查,有检查记录,缺陷能够及时消除;

7、在检查周期内使用。

(三)安全带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5、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8、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9、按照1985标准制造的产品,有明确的报废周期;

10、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第十九条

起重工具应按《安规》的试验周期和标准进行试验,专人管理,台帐齐全。

第二十条

个人常用工具应逐件试验检查,好、坏不得混放,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要求安全可靠,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电动工具的检查、保管、试验

(一)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项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二)电动工具必须有统一、清晰的编号,使用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1、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

2、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

3、电缆或软线完好。

4、插头完好。

5、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

6、电气保护装置完好。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7、转动部分灵活。

8、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时,必须进行维修处理。

9、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分钟。

10、连接电动机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11、漏电保护器应每年进行一次动作特性试验。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12、电动工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13、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14、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iii类绝缘的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15、磁力吸盘电钻的磁盘平面应平整、干净、无锈,进行侧钻或仰钻时,应采取防止失电后钻体坠落的措施。

16、使用电动扳手时,应将反力矩支点靠牢并确实扣好螺帽后方可开动。

第二十三条

全公司电气工器具、机械工器具由设备维护部负责试验,每次试验后必须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一式两份。试验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标准,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由试验单位收回,不得使用。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六条

为规范公司工器具管理,工器具应按分类表进行登记、编号。

第二十七条

生产部门应建立如下工器具台帐:

(一)安全带台帐。

(二)电气安全用具台帐。

(三)电梯台帐。

(四)各类机加工设备台帐。

(五)各式电动葫芦、电动卷扬机、垂直升降机台帐。

(六)各式起重机台帐。

(七)交直流电焊机台帐。

(八)起重用钢丝绳、纤麻绳、吊钩、卡环、吊环台帐。

(九)手持电动工具台帐。

(十)手动葫芦、千斤顶台帐。

(十一)台钻、固定式砂轮机台帐。

(十二)携带型接地线台帐。

(十三)移动式电动工具台帐。

(十四)移动梯子、平台、高凳台帐。

第二十八条

生产部门工器具分类编号的规定:

(一)编号原则:部门编号为4位,班组编号为5位,特殊班组编号为6位,部门用简称一个汉字、班组用部门简称一个汉字 班组名称第一个汉字开头 三位阿拉伯数字填写。同类工器具从001开始向后推(如001、002、003…)。

部门简称:设备维护部—维、发电运行部—运、燃料运行部—燃。

(二)字体要求:同类工具编号使用统一字体和统一文字大小,编号颜色必须醒目,原则上用红色书写编号,红色不醒目则用黄色。

第七章管理条件、管理方法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九条

管理条件

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正式上岗的公司员工。

第三十条

管理方法

采取计算机网络管理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条

管理程序

(一)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程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提出申购计划→安全监察部批准→物资采购部专人采购→使用部门领取;

(二)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程序:使用、保管班组(部门)领取存放固定位置→建立台帐(编号)→操作人员检查正确使用→安全监察部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复查、考核,安全月报全公司公示。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不认真执行本规定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与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变电站值班员,检修班组长,供电所安全员使用场景现场作业,设备检修,高处作业
制定目的以前工器具乱买乱用,容易出事。现在要管住质量,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全。
适用范围管公司所有单位,管工器具从买进来到扔掉全过程。
职责分工安监部定规矩、发目录;分子公司管准入和检查;基层单位买、试、存、用;班组天天用、天天查。
禁止行为不能买三无产品;不能用过期没试的;不能把坏的和好的混一起放;不能拆安全装置;不能挪作他用。
检查与监督各单位按目录买,安监部抽查;每样工具都要贴合格证;没证或过期的立刻停用;班组每天用前检查,每月查存放;查出来问题扣绩效,严重追责。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不包括特种作业专门工器具和设施。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安全网),详见附表1。

1.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2 定义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2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2.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 <>;;,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2.4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管理;定期汇总、发布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

(4)对可能存在缺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鉴定;

(5)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直接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在公司系统停止使用该产品;

(6)组织或参加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使用的鉴定,审批新产品的试用。

3.2 各分子公司应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制定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3)履行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管理职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允许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目录;每种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得少于五个独立生产厂商,少于五个生产厂商的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

(4)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5)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试点使用的总结、分析和评价;

(6)对因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对相关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技术鉴定。

3.3 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规定;

(2)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资金、购置、更新等计划,从上级公布的准入目录中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

(3)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试验和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生产场所、运行设备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适用、足量、节约”的原则,配备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5)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抽查。

3.4 各基层单位所属生产单位、部所、车间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更新计划,确保所属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情况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本单位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回收后交指定部门统一处置;

(3)建立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台帐,全面掌握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试验等情况;

(4)组织班组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工作;

(5)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6)总结、分析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3.5 各变电站、检修班、供电所等生产班组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确保班组现场工作人员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4)建立本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包括配置台帐、使用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等),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5)定期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情况,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6)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及时回收、上缴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

(7)及时报告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4 选用条件

4.1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同时满足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2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中,选择有较为丰富使用经验的产品。

未列入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应从取得国家或行业生产许可的合格产品中选择。

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并确认合格,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方可推广选用。

4.3 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4.4 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必要时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分子公司准入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留档备查。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岗位工种操作、使用的安全要求。

5 准入

5.1 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准入管理。

5.2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公布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厂家名单等)准入目录,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5.3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总结、评估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若发现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安全、质量、性能、服务等问题,应认真核实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准入目录。

5.4 因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性能等原因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各分子公司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将协调各单位及时调整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购置

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满足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

6.2各基层单位应从上级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单位或公司系统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成熟产品。

6.3 签订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合同时,至少应明确生产厂家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1)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保证和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5)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6)对被强制要求退出使用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应全数全额退款;已使用的应根据使用年限按适当比例全数退款;

(7)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内容、项目符合要求并属实;新型产品应有机械、电气、安全检测试验的数据报告;

7 验收

7.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满足物资验收的管理规定。

7.2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货验收时,应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集中存档备查。

7.3 电力安全工器具验收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验收抽样制度,明确抽样比例和验收标准。

8 试验

8.1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经出厂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

8.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下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____,下同)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及规范,进行周期性预防试验,试验周期、电压等级、静拉力等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8.3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的部门或单位;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其他单位承担试验工作。

8.4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后,试验报告应至少保存一个使用周期,直至出具下次试验报告为止。

8.5 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试验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自行设计、制造、组装的;

(2)更换关键零部件的;

(3)绝缘、机械性能存在疑问或发现缺陷的;

(4)发生质量问题的同批次产品;

(5)超出定期检验周期的。

8.6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或检验单位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合格电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方便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无法在电力安全工器具本体上粘贴标签的,应在其保管存放盒醒目位置粘贴。

9 保管

9.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有关要求。

9.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9.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置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9.4 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和相对湿度(50%~80%)适宜、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9.5安全带、安全绳、升降板、脚扣、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9.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9.7 遮栏(围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室内或柜内。

9.8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场所,应设置专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室,与其他生产工器具、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分开存放。

10 使用

10.1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使用,不得超出铭牌限值和技术规范。严禁拆卸电力安全工器具上安全保险装置。

10.2电力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和试验的、检查或试验不合格的、超期未检查或未试验的不得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挪作它用。

10.3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试验合格证是否有效;

(2)外观观察和检查是否正常;

(3)零部件是否缺失;

(4)连接部位是否松脱;

(5)绝缘工器具是否潮湿、污浊;

(6)承力部件是否存在断裂前兆;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10.4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定的要求。

10.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放置在专用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和弄脏。

11 报废

11.1电力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1)经试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外观检查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

11.2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得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继续使用。

11.3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回收处置部门,建立报废、销毁、处置管理制度,确保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再继续使用。

11.4 严禁将已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任何形式转借、转租、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电力生产作业。

12 附则

12.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电气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电气运行人员,继保调试人员,高压检修工使用场景电力检修现场,倒闸操作作业,接地线装拆
制定目的怕工具出问题伤人,让每件工具都好用、能用、安全用。
适用范围全公司各部门,管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买、存、试、用、修、扔。
职责分工部门安全员牵头管,班组专人保管检查,安监部监督抽查和审试验。
禁止行为没试验或超期的不准用,编号乱贴不行,混放或挪作他用不行,脏破坏的不能凑合用。
检查与监督每月班组查外观,每季部门抽30%,半年安监部抽10%;没记录扣100元,出事按规章追责;新工具要验完才发,旧工具坏就修或报损。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电气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修理、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工器具是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机械伤害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可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等四大类。

3.2 绝缘安全工器具包括:验电器、绝缘杆、携带型接地线、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等。

3.3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临时遮栏、遮栏绳(网)等,以及安全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安全标志。

3.4 起重工器具包括:倒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梯子、电梯、卷扬机、千斤顶、脚手架。

3.5 电动工器具:手持、移动式电动工器具

3.5.1 手持电动工器具包括:手持冲击(电)钻、手持磨光机、手持电锯等。

3.5.2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包括:交直流电焊机、砂轮机、无齿锯、电锯、行灯变压器、各种机床等。

4 管理规定

4.1管理职责

4.1.1 各部门安全员是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审查安全工器具(型号、厂家)的有效性,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修理和报废情况。

4.1.2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应设定点存放,并安排专人检查。

4.1.3 部门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1.4 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清册,并抄报安全监察部。

4.1.5 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移交,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并应有按规定执行的定期检查记录。

4.2 管理内容

4.2.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2.1.1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以及各部门(专业))安全人员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研、比较后确定符合有关标准的厂家、型号,按照规定的渠道订货。

4.2.1.2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公布认定合格产品。新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①产品许可证,②出厂试验合格证,③产品鉴定合格证书,④使用说明书。

4.2.1.3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物资供应部和购置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2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4.2.2.1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部门统一安排,经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执行相关程序。

4.2.2.2 安全员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并负责建档、登记工作。

4.2.2.3 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配置。

4.2.3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4.2.3.1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安全监察部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器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组织定期试验工作。

4.2.3.2 部门安全员按照安全工器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单位的工器具试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按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

4.2.3.3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贴上“试验合格”标签,并出具两份试验报告(一份交运行部,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应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4.2.3.4 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4.2.4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

4.2.4.1 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部门统一规定的设备编号,实行身份证式管理,编号随设备一次性使用。

4.2.4.2 设备上编号应为漆写。

4.2.5 通则

4.2.5.1 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4.2.5.2 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指定地点,按编号定置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4.2.5.3 橡胶制成的绝缘器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绝缘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运输。

4.2.5.4 防毒面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记。

4.2.5.5 各单位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专人保管、登记,并建立试验检查记录。公用安全工器具应随值交接。

4.2.5.6 各部门(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外观检查一次,班组安全员参加;部门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检查一次,抽查率达到30%,由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监察部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4.2.5.7 安全工器具应时刻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使用后应妥善保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监察部的许可,班组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4.2.6验电器的使用

4.2.6.1 验电器绝缘部分要保持干净、干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要保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4.2.6.2 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验电实验。

4.2.6.3 验电器按规定进行试验,绝缘部分试验电压可参照绝缘棒交流耐压标准。

4.2.7 接地线的使用

4.2.7.1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根据短路电流每年进行核算满足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毫米。

4.2.7.2 接地线无毛刺、卡子无锈蚀、无损坏,整组有编号。有专用存放柜(架),存放位置编号与地线本身编号一致,盘绕长度一致,放置整齐。

4.2.7.3 接地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有断股散股,接地线夹是否松动、损坏等。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地线经受短路后,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和外观检验判断是否还能使用,一般应予以报废。

4.2.7.4 带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线,绝缘部分要按照《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4.2.8 安全遮(围)栏、网(绳)使用

4.2.8.1 遮栏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4.2.9 绝缘手套的使用

4.2.9.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内外干燥,不能出现破损、粘连。

4.2.9.2 用闭口挤压法检查不漏气

4.2.9.3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9.4 现场存放的绝缘手套不能叠压重物。

4.2.10 绝缘靴的使用

4.2.10.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内外干燥,不能出现破损、粘连。

4.2.10.2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10.3 现场使用的绝缘靴应单列成对摆放,存放地点应干燥、温度适宜。

4.2.11 绝缘棒的使用

4.2.11.1 使用前外观检查表面清洁、干燥。

4.2.11.2 应贴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11.3 绝缘棒应保存专用工具袋内,存放在干燥、通风、洁净的柜(架)内。

4.2.12 修 理

4.2.12.1 对部分故障需修理的安全工器具,需专业厂家修理的,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联系修理厂家,安全监察部审查相关资质后进行修理;本公司能够修理的,由检修部进行修理。对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未经试验合格禁止使用。

4.2.12.2 对修理后试验不合格及不能修理的按规定报废处理。

4.2.13 报 废

4.2.13.1 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部门安全专员负责申请报废,经部门领导审查后,安监部批复申请,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做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照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应工作到位,如果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5.2 凡违反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5.3 工作中因违章发生异常情况,造成后果的依据《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工器具

适配人群电气运行人员,安监管理人员,班组工器具管理员使用场景电力检修现场,登高作业过程,接地线使用环节
制定目的怕大家干活时被电到、摔着、烫着,想让工具都好用、管用、不出事。
适用范围全厂员工和外包队,管工具买、发、存、用、查、换、扔。
职责分工安监部牵头审核计划、组织验收、检查考核;物资公司按标准买;班组专人管工具、记台账;使用人自己查工具。
禁止行为不许用没证的工具;不许用坏了的、过期的、没贴合格标或报废标还混着放的;不许乱接电线、拆插头、接地线乱用。
检查与监督每年11月底报计划,安监部审完进安措计划,物资公司采购,班组领用;每半年查一次,用前自己查,坏的马上修;查出问题限期改,不改就扣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和使用。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南京大唐发电厂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和使用、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包括外包工程队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第三条 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二)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施工机械、工器具等。

(三)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 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规定》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报安全监察部。

第五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六条 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填报物资计划,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第七条 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产品合格证。

(三)安全鉴定证。

(四) 产品说明书。

(五) 检测试验报告。

第八条 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九条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实行部门、班组集中管理的原则,常用工器具由使用班组设专人管理,贵重工器具或不常用工器具由部门集中管理,所有工器具应按类别统一编号,建立管理台帐。

第十条 对使用工器具引起的不安全事件,各部门应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

第十一条 涉及公用安全工器具,班组交接班时,必须同时对工器具进行交接,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二条 物资公司应严格按照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采购工器具,严禁不合格工器具流入使用部门。如因工器具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由物资公司负责。

第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器具管理不善的部门和个人限期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凡不合格安全工器具进入生产现场使用一律按装置性违章对待,考核工作负责人和工器具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凡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造成人身伤亡未遂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 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必须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及特殊保护设施。

第十八条 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以及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第十九条 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取耦合器进行连接。

第二十条 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插头、插座中的接地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连接起来。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带的使用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 3m 以上的长绳加缓冲器。

第二十二条 登高梯子使用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工作时不得移位或调整梯长。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的支撑点。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检查、维护

第二十三条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安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电控分公司负责,定期检查和试验每半年一次。

第二十四条 安全工器具检查和试验应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试验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查试验人,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字。

第二十五条 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工作由各级安监人员负责组织,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六条 电动工具的日常检查由使用人负责,每次使用前工具都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和破损。

(二)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三)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四)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无损。

(五)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六)机械防护罩是否完好 。

第二十七条 接地线截面不同的要分开存放,以免混用。接地线必须统一编号存放在指定地点,损坏的接地线和通过短路电流的接地线应予报废。

第二十八条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器具或新购进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理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章 报废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一)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三)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二条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安监部门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

适配人群车间班组长,班组安全员,醋酸车间操作工使用场景登高作业,防腐蚀作业,电气检修
制定目的怕设备班组用错安全工具出事,让每样东西都好用、管用,减少磕碰摔伤。
适用范围醋酸车间设备班组的人,管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这些防护用品。
职责分工班长定规矩分活儿,车间安全员办手续建台账,专责安全员盯着试验和检查。
禁止行为不准用过期或坏掉的工器具,不准把安全帽当板凳坐,不准梯子上站俩人,不准乱放乱借。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半年查一次梯子,用前必须检查,台账每月核对,没登记或乱放就扣分,月底汇总通报。

一、 目的

为了加强醋酸车间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生产准备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____;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____;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类别

4.1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4.2 各类安全围栏、活动支架、安全网、围网、升降板、脚扣、梯子等。

4.3 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绝缘棒、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验电笔(器)、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梯、接地线等。

五、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

5.1 班长的职责

5.1.1 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和车间的有关规定、标准,管理制度。

5.1.2 负责明确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设置班组安全员。

5.1.3 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4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更新报废、借用手续的初审。

5.2 车间安全员职责

5.2.1 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手续(以旧换新)、新增工器具申请、借用计划手续的办理,经班长初审后报送车间专责安全员。

5.2.3 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册,并报送车间专职安全员。

5.2.4 听从车间专职安全员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5.2.5 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领取、验收、试验、保养工作

六、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醋酸车间根据安全年度费用计划的规定的配置,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查,报经营部采购,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立台账后分发至现场定置点或个人。

6.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6.2.1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2.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定置管理。

6.2.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6.2.4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 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3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6.3.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3.2 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 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6.3.4 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

6.3.5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 绝缘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6.3.7 登高工器具检查。

6.3.8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试验记录检查。

6.3.9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6.3.10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6.3.11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的人不准使用。

6.3.12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6.3.13 不论在什么场所作业都应使用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的工具。

6.3.14 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

6.3.15 使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进行工作。

6.4 梯子的使用:

6.4.1 梯子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梯子的结构应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锁固装置应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置应完好。

6.4.2 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6.4.3 工作时梯子必须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 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6.4.5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支撑点。

6.4.6 各类金属梯不得从事升压站、电气设备小室及电气高压设备部位的检查、维护工作。

6.4.7 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监护人或采取绑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6.4.8 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4.9 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4.10 梯子长度不够而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扎牢固,绑扎不得少于3道。

6.4.11 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4.12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必须用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4.13 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6.4.14 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物件。

6.4.15 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时,上部角度应以35~40°为宜。上部绞链必须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4.16 使用梯子从事高空作业时,同时执行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

6.4.17 车间安全员每半年定期进行检查一次,使用频繁的梯子要增加定期检查次数,检查人要对被检查的梯子负责,并签注检查时间、检查人。

6.4.18梯子使用中部件损坏或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缺陷要及时联系部门安全员进行处理。

6.5 安全帽的使用:

6.5.1 各单位人员安全帽颜色、式样配置按照中国国电公司 安全设施 标志 标识标准化图册”要求配置。

6.5.2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带。

6.5.3 使用时不得为了透气而擅自在安全帽上开孔,降低帽体强度。

6.5.4 不得用安全帽代替其他用具(如盛水工具、工具袋、小板凳等)。

6.5.5 不得人为进行损坏、挤压,在帽上乱涂乱画。安全帽要保持清洁,帽上的污垢要及时进行清理。

6.5.6 安全帽使用中要经常检查,发现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不准继续使用。

6.5.7 凡在施工现场使用过期或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缺陷的安全帽按未戴安全帽处理。

6.5.8 安全帽的使用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不许超过两年半。一般为两年更换一次,不再续用。

6.5.9 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来现场检查、学习、指导工作的人员,由引进单位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外包工、临时工一律不得使用更换的旧安全帽,对使用过期安全帽者,按违章处理,并禁止其进入现场工作。

七、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所列管理内容,可依据部门和车间的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八、本规定凡与公司规定不相符或未能涉及到部分,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醋酸车间所有。

醋酸车间

____年1月1日

附:安全工器具编号原则

编号原则规定如下:

cs-sb-xxx-xxx

编写说明:工器具名称代号用工器具汉语拼音前大写字母。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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