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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标准规定(优选10篇)

时间:2026-09-05 21:41:29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

适配人群生产技术部,用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使用场景城网技改,农网技改,业扩报装
制定目的以前工程乱七八糟,没人管清楚,现在要统一标准,让每个项目都按规矩走,不瞎搞,不出事。
适用范围局里所有工程人员,管基建、技改、大修、业扩这些活儿,从立项到竣工全链条。
职责分工生产技术部牵头城农网工程,计划财务部管非生产性工程,用电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一起管业扩,各自盯好自己那摊事。
禁止行为没批就开工不行,设计没审过不能干,设备没验不能用,钱没到位不能乱订货,隐蔽工程没人看着不能埋。
检查与监督各单位按时间点报计划,设计院出图,物资部订货,施工队照图干,生产技术部和计划财务部分头验收,没按时交差扣绩效,查出来问题追责到人。

工程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工程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工程管理。

2 引用标准

《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电生字[1992]337号文)。

3 术语

3.1技术改造工程:侧重于技术进步,包括大面积技术改进与技术更新换代,简称为"技措"或"技改";一般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叫"重点技措工程"。通常情况下重点技措工程一般按基建程序模式管理。

3.2 更新改造工程:侧重于设备,其中包含少量的技术改进,但主要是设备的改造与设备的更新,在技术上基本维持原有的水平,简称quot;更改"。

3.3 大修工程:大修:大修是指基本上不改变原设备结构,检修的目的主要是恢复设备原有性能。

4 管理职能

4.1 工程分类

4.1.1 基建工程

4.1.1.1 城网电力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4.1.1.2 农网电力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4.1.1.3 非生产性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4.1.2 技术改造工程

4.1.2.1 城网电力技术改造工程。

4.1.2.2 农网电力技术改造工程。

4.1.2.3 非生产性技术改造工程。

4.1.3 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1 城网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2 农网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3.3 非生产性更改工程、大修工程。

4.1.4 业扩工程

4.1.4.1 城网业扩工程。

4.1.4.2 农网业扩工程。

4.2 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4.2.1 城、农网电力基建工程、技措工程、更改与大修工程、归口生产技术部管理。

4.2.2 非生产性基建工程、更改与大修工程,归口计划财务部管理。

4.2.4 城、农网业扩工程,由用电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共同管理。用电管理部负责立项和与用户交涉等前期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工程施工管理。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工程立项管理

5.1.1 工程项目的确定是工程管理的首要环节,确定原则如下:

a.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b. 坚持技术进步;

c. 提高经济效益;

d. 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

e.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f. 根据工程性质分别由相应的管理机构批准。

5.1.2 基建工程立项管理

5.1.2.1 基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法规和政策。

5.1.2.2 基建工程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的程序,根据长远规划和近期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由相应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待批准后进行设计。基建工程新建项目必须在省公司下达正式批文后方可执行。

5.1.2.3 地方(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在布局上必须符合电网规划的要求,其资金使用范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各县(市)局必须将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经县(市)计委批准后才向州局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和选址报告。

5.1.2.4 小型基建项目由局计划财务部汇总编制计划上报省局,待批准下达建造面积和投资指标后,局统一平衡由局计划财务部下达各单位执行。

5.1.2.5 所有基建工程,不论国家贷款或地方自筹的项目,由局相应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前期管理。前期工作中的立项报批、初步设计、划红线等具体工作由湘西电力设计院负责完成。

5.1.3 技术改造工程(含技措和更改)立项管理

5.1.3.1 为使技术改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县(市)局和直属单位必须在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和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制订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技术改造项目分重点技措与一般技措(更改)两大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重点技措项目,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者为一般技措(更改)项目。两类项目报送的时间如下:

5.1.3.2 重点技措项目:每年8月5日前,各县(市)局和直属单位将下一年度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报送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并且在上报计划的同时必须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5.1.3.3 一般技措项目(更改):各县(市)局和直属单位将下一年度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报送湘西电业局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局有关科室部门汇总审查,并经分管局长签署批准后上报省公司。报送时间以电压等级分类分批报送如下:

a.220kv:每年9月5日前报送。

b.35~110kv:每年10月5日前报送。

5.1.3.4 省公司下达的技改工程项目,由局相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复核平衡,并经局领导批准后行文下达有关单位执行。

5.1.4 大修工程立项管理

5.1.4.1 大修工程必须坚持提高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和贯彻"预防为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5.1.4.2 每年8~10月前,各县(市)局和市区直属单位应根据检修规程规定,结合运行分析记录、缺陷记录和反事故措施等编制下一年度的大修工程计划,工程项目应以单位工程为单元,报送湘西电业局,其中生产性项目报送局生产技术部,非生产性项目报送局计划财务部,其他有关项目报送局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查,并经分管局长签署批准后上报省局。报送时间以电压等级分类分批报送如下:

a. 220kv:每年9月5日前报送。

b. 35~110kv:每年10月5日前报送。

5.1.4.3 单位工程的划分

a.变电设备大修:主变压器、35kv及以上开关、110kv及以上互感器以台(组)为单位编制工程计划;其他设备按变电站同一电压等级的同类设备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或以一个变电站为单位编制大修计划。

b.线路设备大修: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以条为单位编制工程计划;6~10kv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接户线以变电站出线回路编号为单位编制工程计划。

c.辅助设备与非生产性设备大修:以一个站(变电站或微波站及开关站等)、一个设备功能系统、一个建筑物、一台独立设备为单位编制工程计划。

5.1.4.4 大修工程实行立项分级管理。

a.市区:大修工程集中管理,其中生产性大修归口生产技术部,非生产性大修归口计划财务部。由局相关部室审查平衡编制全局年度大修计划,经分管局长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b.各县局:大修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其中报市局部分的生产性大修归口生产技术部(110kv)、农电部(35kv),非生产性大修归口计划财务部。各县局应将35kv及以上设备大修和房屋的翻建改造等大修工程项目应向局报送计划,由局相关科室审查平衡、编制全局年度大修计划,经分管局长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执行。其他大修项目由各县局自行安排,其中6-10kv配网大修项目按农电部的要求与规定管理。

5.1.4.5 各县局110kv变电站110kv部分的电气预防性试验、油务监督测试、继电保护校验、少油开关绝缘油更换等维护性工程项目,为便于管理,仍按大修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由外包方(湖南德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分公司)申报计划,各县局监督、验收。

5.1.5 业扩工程立项管理

5.1.5.1 业扩工程和用户工程立项,由电力营销部归口管理。按电力营销部制定的具体管理细则执行。

5.1.5.2 市区10kv315kva以上(含315kva)用户,双路电源的用户和涉及配电网络规划布点,新建10kv出线等用户的用电申请与供电方案;各县(市)局10kv500kva以上(含500kva)用户的用电申请与供电方案,应按内部传递程序由用电管理部送经局生产技术部会签。

5.1.5.3 用电容量1000kva以上(含1000kva)且含有电力谐波源(如电弧炉、整流换流设备等负荷)等用户的用电申请与供电方案,除履行原有的报批手续外,还须办理谐波源设备立项报建审批手续。由各县局(公司)电力营销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局电力营销部审查,并按内部传递程序,由用电管理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5.1.5.4 35kv用户新装、增容的用电申请和供电方案,由各县(市)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局电力营销部审批,并按内部传递程序由局电力营销部送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审核会签,经分管局长批准。

5.1.5.5 110kv及以上用户的用电申请和供电方案,由各县(市)局提出供电方案的初步意见,报局电力营销部,由电力营销部收集有关情况资料组织局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讨论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5.1.5.6 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公用热电厂、小水电申请并网的用户,由各县(市)局受理后报局电力营销部,由用电管理部组织局生产技术部、调度管理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且我局电力营销部门与用户签订了并网有关协议后方算正式批准并网申请。

5.2 设计管理

5.2.1 各类工程立项的查勘设计和设计文件的审批是工程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送变电工程和土建工程必须由持证单位设计。设计必须贯彻安全第一,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重视经济效果。设计文件是审查批准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也是组织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

5.2.2 所有基建、重点技措和技术改造中的送变电工程项目,除上级审批下达设计任务书中已明确设计单位者之外,均由我局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方式即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应有书面的设计原则要求或会议纪要作为依据,有关各方均应共同遵守。

5.2.3 技术改造工程的一般项目,凡需要进行设计的项目,市区由电力设计院统一安排设计;各县局由县局自行安排设计,亦可委托电力设计科研院设计。

5.2.4 用户业扩工程中凡需要做设计的项目,按以下原则执行:

5.2.4.1 各类用户受电工程设计项目由用电管理部审批,并按内部管理程序传递。

5.2.4.2 市区:由我局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用户应办理委托设计手续,并与电力设计科研院签订协议。

5.2.4.3 各县电力局(公司):由各县电力局(公司)组织查勘、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5.2.5 各县110kv业扩送变电工程项目,市区牵涉变更电网结构和设备的送变电工程项目,或危及电网安全的谐波源业扩工程项目,由我局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并且在设计前,由电力营销部组织局生产技术部、运行单位、调度所、电力设计科研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共同确定设计方案。

5.2.6 电力设计院设计的设计图纸,由局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5.2.7 大修工程均由各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和编制施工预算,非标准大修应有必要的设计图纸。市区生产性大修设计、预算报生产技术部审批;非生产性大修设计、预算报计划财务部审批;各县电力局(公司)大修工程设计、预算,由各县(市)电力局自行组织审批。

5.2.8 物资供应部门应按审批后的设计要求订货,若要改变器材型号、设计技术参数或生产厂家等,必须征得审批单位和设计部门的同意,由设计部门修改有关设计部分,并下书面设计变更通知书。

5.2.9 为了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各县局自行设计的10kv及以上工程的设计文件,及市区各单位部门设计的工程设计文件,均必须经局电力设计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5.3 施工管理

5.3.1 施工组织

5.3.1.1 中、小型基建项目,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择扰选择施工队伍。

5.3.1.2 市区:中、小型基建项目,重点技措、一般性技改与更改项目(不含纯购置性项目),大修工程项目;各县局: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重点技措项目,110kv变电站的一般技改、更改和大修项目,均由外包方(湖南德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分公司)总承包。

5.3.1.3 市区业扩工程,由外包方(湖南德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分公司)总承包并组织施工;或由业主单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择扰选择施工队伍。

5.3.1.4 各县局10kv及以下(含10kv)各类工程项目,由各县(市)局自行组织施工。

5.3.2 施工前管理

5.3.2.1 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a.年度计划已经下达;

b.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预算已经批准;

c.主要的设备材料已经齐备;

d.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已经签订;

e.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工程进度已经有关部门审批;

f.基建项目,已完成现quot;三通一平"工作。

5.3.2.2 施工预算:基建、技术改造、大修和业扩工程项目,必须根据现行有关定额与上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预算。其中对少数工程内容无定额可查的,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条件确定器材与用工量及费用,并经审计管理部门认可批准。

5.3.2.3 局资金的大修、更改工程预算编制中,不计取下列费用:

a.备品备件购置费。

b.工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c.管理车辆购置费。

d.建设单位管理费。

e.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f.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5.3.2.4 局资金的大修、更改工程预算编制中,下列费用一般不予以计取,或区别情况对待:

a.税金:凡通过三产业承包的应予以计取。

b.临时设施费:发生时才计取。

c.查勘设计费:发生时才计取。

5.3.2.5 局资金的大修、更改工程,由主业单位承担施工任务时,原则上只给器材费,少量人工费,差旅费。不能按工程预算的方式计取费用。

5.3.2.6 各类工程项目中拆除工程的回收残值(各种电压等级的瓷瓶除外)冲抵该工程拆除费。

5.3.2.7 施工报批手续

a.基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必须履行开工报批手续。

b.基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基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开工手续在"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中办理。

基建、重点技措工程项目在办理开工手续的同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与施工安全措施等资料,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输quot;计算机工程管理系统"。

c.各县局,除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和州局补助工程项目,需向州局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报批手续外,其余一律由各县局自行管理。

d.业扩工程按"一口对外"规定的程序传递审批,依照用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开工报批手续。

e.所有基建、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向当地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申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3.3 施工中管理

5.3.3.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内容与技术标准。如有疑问,施工单位必须报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部门下达变更设计通知书。

5.3.3.2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有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质监部门的人员在场时方可进行,并详尽记录。

5.3.3.3 基建、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应派专人常驻工地监督工程施工。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期间,电气施工单位应派员监督指导电气预埋工程。

5.3.3.4 施工单位应抓好自身的三级质量体系管理。即施工人员本人自查,班组复查,单位验收。

5.3.4 工程竣工管理

5.3.4.1 工程竣工的必备条件:

a.施工单位完成了预定的施工工程量,并已自检结束。

b.施工现场已经清理。并且已经办理了工程退料手续。

c.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试验记录等资料已经整理完工毕。

d.设备、备品备件等生产厂家技术资料已经整理就绪。

5.3.4.2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

a.22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和省局定技改工程项目,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启动。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派员参与,积极配合。

b.大中型基建工程项目、110kv及35kv送变电工程项目、100万元及以上重点技措项目,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c.小型或零星基建工程项目,由各县局、局直属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d.大修工程项目,一般技术改造(更改)工程项目,局生产技术部应派专责工程师以上人员参与验收启动。

e.业扩和用户工程项目,一般由各县局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班(站、组)监督验收。但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和重大用户电源并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和启动。

5.3.4.3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依据

a.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经过会审的设计图纸。

b.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他正式颁发的规程,省公司颁发发的反事故措施,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

c.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

d.施工单位所做的各种试验的原始数据,施工记录等。

e.双方共同议定的验收规定。

5.3.4.4 工程竣工手续

a.基建、技术改造、大修工程,以及业扩工程的35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项目,必须履行书面工程竣工手续。

b.工程项目竣工后10天内,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c.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运行管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在5天内督促或组织验收,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3.4.5 工程竣工决算

a.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须将修改好的工程竣工图和技术资料移交局档案室,设备、备品备件移交运行或检修管理单位,办理器材退库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竣工决算。

b.基建、技术改造工程,业扩工程中入我局固定资产的项目,必须履行工程竣工决算书面手续。

c.基建、重点技措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办理竣工决算。

d.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限:基建、重点技措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一个月以内;一般技改(更改)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的当月内必须办毕竣工结算手续。

e.固定资产管理。计划财务部门应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决算书做好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和折旧管理工作。

5.4 工程设备订货与器材管理

5.4.1 物资部是全局的物资器材供应管理部门,必须遵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设备供应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5.4.1.1 设备、器材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和发放管理等工作。

5.4.1.2 运用abc分类法管理设备材料,及时调整储备定额和库存,避免资金积压和浪费。

5.4.1.3 负责重大挂网设备(指投入电网系统运行的高压电器、保护控制设备、直流电源装置等电气设备)订货的招标、监造的组织管理工作。

5.4.1.4 把好设备器材入口关,严格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系统。

5.4.2 工程订货管理

5.4.2.1 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运行管理上安全可靠

的原则。所选设备型号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互换性。

5.4.2.2 设备选型。设计院在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调度和运行单位管理人员关于设备选型的意见。初步设计审查会前一个星期,应将设计图纸发到审查人员手中,审查人员应认真审阅并准备意见,然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设计、生技、生产部门、物资管理部门的设备专责人,共同研究制定可供使用的设备清册。

5.4.2.3 确定设备制造厂家的基本原则

a.以局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业务指导意见为基础就近选择厂家。

b.设备制造质量能保证安全运行,可靠性指标高。

c.价格合理。

d.具有优质的售后服务。

e.已有设备在我局(我省)运行,并获得好评的厂家。

5.4.2.4 确定订货厂家的操作程序

a.无制造厂家竞争的产品、或已有成熟使用经验的产品,由设计科研院和物资部门提出,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认可,总工程师和主管局长批准。订货前由设计科研院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制订技术条件,按正常程序签订供货合同。

b.多个厂家竞争、或我局首次使用、或属于新产品的设备,订货前由设计科研所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共同订出技术条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厂家。

c.批量订购的设备、大宗材料、或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且有多个厂家竞争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厂家。

d.少量其他电气设备和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由物资部门自行确定。

5.4.2.5 设备监造和验收

a.主变压器、属我局管理的10kv及以上的开关柜(包括sf6、真空断路器、油断路器)、微机保护屏等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原则上应进行监造。

b.监造项目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确定。生产性工程的监造项目由局生产技部确定。主变压器应以器身结构检查,现场试验为主。开关柜应以使用元件和柜体检查为重点。保护屏应以参与调试为主要项目。

c.设备出厂前,应由物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出厂前的检验。出厂设备应满足订货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有关要求。对不满足有关要求的应要求生产厂家返工处理。驻厂检验不能作为我方已经验收合格的依据,我方人员无权在合格证明书上签字。

d.设备运抵现场后,由我方组织全面验收,生产厂家派员参加监督由我方组织对设备的交接试验。只有试验全面合格后,才能最后终结供货合同。

5.4.2.6 工程备料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和施工预算,在资金落实的情况下进行订购。若项目、资金未落实,原则上不订货。为防止盲目订货,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

5.4.2.7 凡已订货的设备材料如有变更,器材供应部门须报请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不经请示批准擅自作主变更,且造成资金、物资积压浪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4.3 器材供应部门在收到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报告后开始发料;在收到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核准的竣工报告后停止发料。不需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则根据批准的施工预算发料。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时,应办理工程结转手续,否则停止发料。

5.4.4 工程竣工后,办理决算之前,应按单位工程办理余料和旧料退库手续。新料按计划价,旧料按残值扣除拆费用后入帐,新、旧器材退库入帐作为"回收资金"冲减工程费用。

5.4.5 器材供应部门必须以工程项目编号和工程项目名称为单元,按设备、材料分类建立工程物资供应登记台帐。

5.5 工程资金管理

5.5.1 工程资金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地使用资金,以较少的投资完成既定的工程量,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工程财务与资金管理要贯彻保证重点,照顾一

般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生产上的主要问题。

5.5.2 国家计划安排的基建工程资金,由上级部门按基建程序和工程进度办理贷款。业扩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先验资,后立项"和"存足半年"的原则管理。凡自筹资金不落实的单位,不予立项和安排投资计划。

5.5.3 省公司下达技改项目资金,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由生产技术部、用电管理部、农电管理部管理。省公司资金下达后,局计划财务部应及时办理有关资金到位与拨付手续。专款专用。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重点技措项目,必须在地方自筹资金落实并汇入有关帐户的后,才能根据工程进度和用款情况予以拨付。

5.5.4 大修资金管理。

5.5.4.1 由局计划财务部根据省公司核定的年度大修资金总额,实行切块或总额承包管理。

5.5.4.2 生产性大修由局计划财务部将生产性部分切块给生产技术部集中管理。市区非生产性设施大修资金部分由局计划财务部集中管理。

5.5.5 更改(技改)资金(即折旧费)管理。

5.5.5.1 更改(技术改造)资金来源:按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的百分比上缴省公司,余下的折旧费即为年度更改资金总额,其中按生产性占80%,非生产性占20%的比例,实行切块或总额承包管理。

5.5.5.2 生产性技术改造由局计划财务部将生产性部分切块给生产技术部集中管理。市区非生产性设施大修资金部分由局计划财务部集中管理。

5.5.6 工程款给付规定

5.5.6.1 基建、重点技措工程项目:

a.局系统内单位承担施工:项目开工,预付40%的工程款;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付到该项目工程款的80%为止;办理完工程决算手续,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b.外委工程,或非局系统单位承担施工:项目开工,预付30%的工程款;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决算手续付到该项目工程款的95%为止;工程保修期满,付清全部工程余款。或者,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

5.5.6.2 更改、大修工程,项目开工时付50%;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由施工单位开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资产变动移交清册(限于更改项目)",经由业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审计部审查签批后付清余款。

5.5.6.3 在特殊情况下,为满足生产急需,某些工程项目可由项目承包单位编制工程预算,经主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按预算或计划预付5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再按规定办理结算.

5.6 工程审计管理

5.6.1 审计监督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制定,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行使监督之职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与真实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审计管理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5.6.2 我局工程管理审计的具体操作,按湘州电生[____]123号《关于印发〈湘西电业局城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城网管理文件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5.7 技术资料管理

5.7.1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管理

5.7.1.1 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竣工图和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手续,并经局档案签字盖章。

5.7.1.2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的详细项目和内容、资料规范、数量及要求等按湘州电生[____]123号《关于印发〈湘西电业局城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城网管理文件的通知》执行。

5.7.1.3 由工程施工单位移交的资料:

a.工程竣工图纸。

b.设备生产厂家的设备图纸、说明书、出厂性技术文件、试验资料等。

c.施工现场记录等原始资料。

d.设备调试现场资料、数据,工程验收及启动投运等原始记录资料或技术性文件等。

5.7.1.4 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承办部门(单位)负责督促移交的资料:

a.工程项目立项报建手续、批文及工程前期管理资料。

b.征地证书、红线图、征地费用清册、协议、合同等。

c.工程质量监理、建筑消防许可证、对外招标投标以及工程设计、施工、运行、设备订货中来往的合同、协议、文书、资料等。

5.7.1.5 省公司立项,外单位承包的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由与省公司下达工程项目对口的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移交。

5.7.1.6 局档案室应及时将工程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复制后,发放给运行、检修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所需费用进生产准备费,由设计部门在工程预算

中予以安排考虑。

5.8 工程微机管理

5.8.1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工程管理应逐步实现微机联网管理。单位部门之间往来的报表、文件、信函、资料等逐步实现电子邮件化、网络化、办公无纸化。

5.8.2 实现方式与范围:运用局mis系统和e*plorer浏览器建立"湘西电业局工程管理系统"。局本部范围内的各单位、部门用光缆连接联网;各县局、外单位原则上用moder连接联网。其次在生产技术部备有公用微机,当用moder连接联网确有困难时,可以带软盘去生产技术部公用微机操作入网。

5.8.3 系统安全保证

5.8.3.1 计算机系统本身具有安全加密的性能,要求所有进网操作的工程经办人员加密。

5.8.3.2 局以文件方式规定和明确各级进网操作的工程经办人员的权限。工程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各单位应及时报告生产技术部,以便随时修正调整。

5.8.4 工程技术资料的微机化管理

5.8.4.1 工程立项等所有前期资料,由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按工程项目名称或工程项目编号录入"工程相关文件"系统。

5.8.4.2 工程设计图纸,由电力设计院或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按工程项目名称或工程项目编号录入"工程图纸"数据库。

5.8.4.3 工程初设概算、施工设计预算,由电力设计院或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按工程项目名称或工程项目编号录quot;湘西电业局工程管理系统"。

5.8.4.4 工程订货全部资料,由德夯公司物资部或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按工程项目名称或工程项目编号录入"工程相关文件"系统。

5.8.4.5 工程施工预算、施工现场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工程项目名称或工程项目编号录入"工程相关文件"系统。

5.8.5 为遵守国家财政法规,满足财务原始凭证"必须留有痕迹"的要求,特规定如下:当项目开工程序、工程进度程序、以及(大修、更改)工程项目竣工程序执行完毕(即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承包(或施工)单位的财会人员,将《内部承包合同》、《工程进度付款联系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格打印1份,送经开工、验收、主管、审计等部门经办人员签名,且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并附工程项目费用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工程项目款的开工预付、进度付款、以及结算手续。

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本局《责任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标准》和有关合同执行。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

适配人群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多经企业施工人员,配电线路技工使用场景基建工程发包,配网施工管理,电力设备检修
制定目的基建工程多,安全风险大,临时工和外委单位乱,怕出事,想管住施工安全。
适用范围管临时工、民工、外委单位,管配网新建改造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安监部牵头审资质查现场,生产技术部管技术交底,工程部盯进度质量,车间班组带临时工干活。
禁止行为外委单位没资质不能用;临时工不能当工作负责人;民工不能单独干带电活;没监护不能进高压区。
检查与监督签合同前先过安监部审查,开工前必须交安全措施,安监部常去工地查,发现违章下通知书限期改,不改就停用或辞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中低压配网新建、改造工程,零星高压配网更改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临时工使用、工程外委等基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临时工是指与县公司多经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合同制职工。民工是指为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一旦任务完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第二章 外委施工管理

第三条 因本单位建设规模大,施工力量不足,需要对中进行外委,在工程发包前,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基建、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委单位,不得使用。

第四条外委单位必备条件:

(一)外委施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至少有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资质、施工简历及有效业绩证明等满足所承包工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参加承包工程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有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安全准用证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四)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五)有针对本工程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五条外委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安全施工要求、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双方应各自负担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前送安监部审查,安监部审查内容有:合同中安全责任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人员组成和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等。

第六条发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对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对承包单位的定期安全考核、评价机制,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情况,抽查核对承包单位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门要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监督工程发包、工程管理等部门和承包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查禁违章,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完毕。

第三章 公司所属多经承包基建工程规定

第九条多产企业承包本公司的电力生产工程项目,必须与其资质相符。

第十条公司所属多产单位承包本公司的电力生产、基建工程,工程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企业基建、生产技术、安全监督部门管理,并接受企业分管生产的副职领导。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发包部门应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线路(含电力电缆线路)其工作负责人可由多经电力施工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是设备检修(运行)单位的人员,工作结束需由设备检修或运行单位进行验收;对已运行的变电站内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设备检修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三条杆塔组立、重要跨越架的搭设和拆除、放紧线、大型变压器的运输、吊罩、干燥及耐压试验等重要施工工序,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有危险点预测及防范措施内容,经基建、生产技术、安全监督部门以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多经电力施工单位人员参加本企业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资格证书。

第四章 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应具备的条件:

(一)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二)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三)临时工分散到车间、班组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由所在的车间、班组负责人领导,并纳入公司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原则上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不能单独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使用单位应建立临时工(短期合同工)履历档案,包括个人履历卡、体检记录、安全培训考试记录、技术水平记录等。

第十八条临时工(短期合同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十九条短期雇用的民工(如线路施工中用的壮工等),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在技工的带领下进行工作。

雇用的民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立围栏和警告标志。工作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其交代清楚并要求其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始工作。严禁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民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二十条临时借用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包括县供电公司)的职工参加电力设备检修、维护或施工,需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或安全合格证等)。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参加工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雇用民工和借用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其安全防护用品按从事的工作标准由雇人(借工)单位配备。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的违章民工和借用人员,在对其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处罚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对违章作业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的民工,应立即辞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属某分公司安监部。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后勤企业工程

适配人群后勤管理员,基建申报员,综合管理部使用场景工程立项,维修申报,临时施工
制定目的怕工程乱来出问题,想让每个项目都按规矩走,钱花得明白,活干得踏实,质量有保障。
适用范围集团所有修房子、改线路、搞绿化这些活儿,还有管这些活儿的人。
职责分工综合管理部牵头把关合同和验收,各单位报预算签协议,后勤办公会拍板审批。
禁止行为不许没批就开工,不许跳过招标直接找人干,不许验收不合格就付全款。
检查与监督年底报计划,年初编预算,临时活要填表特批;综合部查进度,没按时交材料就退回重报,验收不过就得返工。

后勤集团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后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各类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z大学大中修与环境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北京z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北京z大学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类工程项目是指集团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拆除等工程项目,包括各类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建工程、水、暖、强(弱)电、环境绿化工程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或集团投资的、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作为甲方发包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团综合管理部是集团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的审核、项目监控,项目验收、决算审计等工程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各单位负责根据工程项目申报程序申请工程项目预算,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和安全施工协议,负责施工过程管理和相关事宜协调。

第三章 工程项目申报程序和采购申请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根据基础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在每年年底前,填写《z后勤集团工程(学校投资)立项申请表》及《z后勤集团工程(学校投资)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4),报集团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初审通过后,报后勤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根据基础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对未列入学校大中修计划的工程项目,在每年年初根据集团预算情况编制预算(见附件5,6),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组织初审通过后,报后勤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为了确保集团各单位的正常运行,对因特殊情况临时出现的工程项目,可进行临时性工程项目申报(见附件7)。审批程序如下: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

适配人群商品部负责人,租赁柜台厂商,联营专柜厂商使用场景卖场装修,柜台改造,广告灯箱安装
制定目的怕装修乱来影响卖场安全和形象,想让所有改造都规规矩矩、整整齐齐。
适用范围商品部、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改柜台、装灯箱、做水电消防等。
职责分工部门主管初审,主管领导批,特殊事找常务副总或总经理;物业部收材料、管进场、验工程;保卫部查施工人。
禁止行为不准拆墙柱梁,不准凿穿地面,不准破坏原有墙面地面,不准用非阻燃材料,不准私拉电线。
检查与监督先交图和报告,批完才能动工;物业部每周巡检,没批就干的停工补手续;三次违规停半年申报权;月底前完成当月审批,超期重报。

关于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

一、申报审批程序

1、各商品部、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凡需装修、改造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申报。

2、报告中要注明施工位置、面积、工程内容、工艺、时间要求等,并附有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及效果图(包括装修及改造所涉及的水电、空调、消防等一切公用设备设施)。

3、审批程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特殊的要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方可进场实施。

4、卖场内特殊位置城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

二、费用分配形式

1、所有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费用由厂家自理。

2、也可委托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厂家自理。

3、也可租用卖场内的统一柜台、货架,费用由厂家自理。

4、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改造费用由商品部、公司各承担一半。

5、心对装修、改造所发生费用不详的工程,必须持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批示,否则不能施工。

三、装修工程的工艺要求

1、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应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优良,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施工完毕后并涂刷防火涂料。

2、柜台、货架装修的色彩、造型应与卖场内总体形象相协调,以达到美观、

通透的最佳效果。

3、部分精品专柜的装修,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内外的知名品牌,设计可保留自己的造型风格,色彩,但必须符合公司物业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有关规定。

4、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5、不得凿穿地面和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6、不得破坏原有的装饰墙面和地面。

四、柜台改造、维修管理办法

1、对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的改造、维修、拆除时,需填写申请报告,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批示后,同物业部统一实施。费用由公司、商品部名承担一半。

2、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厂家承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由物业部统一安排实施,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装修改造期间的用电管理

1、装修改造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将其使用用电设备、设施的总功率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缴纳水、电费,具体缴纳办法、数量详见《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

六、广告灯箱的管理

1、所有柱子、墙面、公用空间的广告灯箱、由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用户承担。

2、广告发布费由广告部确定,财务部收取,灯箱所发生的电费由物业部收取

3、对形象专柜广告灯箱及现有的灯箱应由物业部验收合格后,按卖场统一形象、统一要求接通电源。广告灯箱使用材料必须是阻燃、防火材料,内部必须涂刷防火涂料,电线要求是阻燃线,线径不小于1.5mm2,并穿阻燃线管,使用国际电子镇流器及成套日光灯。

七、外界单位进场施工须知

1、所有外界进场施工单位必须经物业部、保卫部允许,方可进场施工。

2、进场前要填写进场施工报告单,经保卫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场施工。

3、卖场内的施工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4、工程完毕后,需报知保卫部、物业部经检查核实后,方可离开卖场。

5、卖场内客商如撤离卖场时,需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物业部检查核实现场营业设施后,方可离开。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加强采掘工程管理提高煤炭回收率的

适配人群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技术科使用场景采区设计,回采作业,巷道施工
制定目的以前采煤丢得多,想多挖出来少浪费,让煤挖得更干净些,回收率提上去。
适用范围管采煤队、掘进队、地测科这些干活的,管采区设计、巷道施工、放煤操作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工牵头盯整体,技术科搞设计,掘进科管施工,生产科定措施,地测科测煤厚,矿长最后拍板。
禁止行为不准不按图施工,不准该探煤厚不探,不准该落底不落底,不准顶煤该放不放或乱放。
检查与监督每5米探一次底煤,每旬全采面测一遍,地测科算回收率,低于85%要分析原因,扣钱 警告 通报,月底前完成检查。

第一项 管理规定

1、优化采区设计,减少煤炭损失。采区设计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程》要求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设计部门根据地质资料,制定优化采区设计方案,经充分论证后,在煤柱尽可能减少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形式和采区边界。

2、在采区设计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的回采工艺,确定合理的采面参数和回采巷道布置方式,采面切巷长度在便于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的前提下适当加长。回采巷道必须沿底布置,采面运输巷在地质构造变化时,为保证运输设备正常运转,运输巷允许留适当底煤,所有丢底煤区都要及时上图,为回采时落底提供依据。采区内区段之间应采用沿空送巷布置,不留煤柱,减少煤炭损失。

3、加强回采巷道的施工管理,保证严格按设计施工。掘进队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测量部门要每20~30米对顶底煤厚进行一次钻探,有地质构造时适当加密,并及时上图(1:500平剖面图)做好记录。

4、采面初采初放期间,综采工作面顶煤尽量放净,炮采工作面顶煤厚度小于2米,老塘侧未充填梁头以上,严禁放顶煤;顶煤厚度大于2米且直接顶能及时垮落充填老塘侧梁头以上时,老塘侧应进行放顶煤,减少采面初采期间的煤炭损失。

5、采面正常生产期间,切巷每向前推进5米,采煤队至少探一次底煤厚度,矿地测部门每旬组织一次对切巷顶底煤厚度探测,根据采面送巷时的探煤厚记录,如有底煤,必须制定措施,及时落底,提高煤炭回收率。

6、坚持实行分段间隔多轮放煤方法。根据不同的煤厚条件,确定合理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间距、轮次数,严格控制每轮次的放煤量,保证均匀放煤,顶板均衡垮落。在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放净端头处的顶煤。

7、制定煤炭回收率考核管理办法。地测科根据已掌握的顶底煤厚度,每月计算一次回采率,回采率低于85%时,要组织分析原因,回收率的高低必须和采煤队的吨煤单价挂钩,充分调动采煤队的生产积极性,回收率的统计、计算、填写三量报表由地测科负责。

8、采区、工作面未按设计要求提前结束及工作面遇地质变化迁巷时,地测科应对损失量做出统计,并写出书面报告,按《规程》规定权限报损。

第二项 责任划分及处罚

1、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开采,保证回收率到达要求,负直接责任,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对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处予500~1000元罚款。

2、技术科(总工程师室)对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和已揭露的地质资料,选择合理的巷道布置方式。因设计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损失,对设计者和审查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3、掘进科对开拓掘进的正确性负责。掘进科负责掘进巷道技术管理,监督施工队按设计施工,遇地质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因监督不力或措施不到位造成丢底煤,对掘进科长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对掘进科长处予100~500元的罚款,对掘进科处予1000~2000元罚款。

4、生产科负责制定提高工作面回收率的措施,对工作面煤层、地质构造等变化,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资源浪费,因措施不当造成不合理损失,对生产科长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科长处予100~500元的罚款,对生产科处予1000~2000元的罚款。

5、在采掘过程中,未按设计或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丢底煤、浮煤以及各类煤柱损失,由采掘队长和有关技术员负责。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撤职处分,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6、地测科对所提供的地质资料及资源情况的可靠性负责。因地测工作失误,造成不合理损失,对地测科长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对地测科长处予100~500元的罚款,对地测科处予1000~2000元的罚款。

7、回采率低于85%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装饰公司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工人上岗,雨天施工,冬季施工
制定目的怕工人没培训就上岗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别乱来,少出事故。
适用范围管所有现场干活的人,管安全教育、标志设置、穿戴规范、现场秩序这些事。
职责分工工程部安全负责人牵头,项目经理组织培训,技术负责人做交底,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自己人。
禁止行为不许没培训就上岗,不许拆安全标志,不许不戴安全帽,不许穿拖鞋短裤,不许赤膊赤脚。
检查与监督每天班前讲安全,每周查穿戴和标志,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就罚钱扣工资,连带罚班组长和经理。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规定

一、安全控制

安全教育工程部设立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尤其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必须落实责任,未经教育培训的决不允许上岗。

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劳务队的班前教育,要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施工类别,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如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等情况进行,在安全教育的同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等。

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消防等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

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和安排,如违者处以停工1日,扣发2日人工工资(200-300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公司施工装,统一佩戴安全帽,高空和临边作业必须按标准使用安全带,如违者处罚100确保安全,言行统一,如不尊敬业主,礼貌待人者立即停工,扣发所做工日人工工资(80-150施工现场不准赤胳膊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短裤,不准吸烟,不准随处便溺,违者处罚50元/次(如出现事故,全部责任自担)。

保持现场整洁,严禁乱丢乱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堆放整齐,定点放置,每日施工垃圾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违者处罚50爱护公共财物,不偷、不拿、不损坏,节约用材,计划下料,不浪费,施工现场必须指定现场保管员,如发现处罚500元/次(如偷、拿,损坏者处以罚款外、以等量价格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用水、安全护栏护网、各类临电设施的安全标示不准随意拆除。违者处罚100

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六十周岁以上的不得进入工地现场施工,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请出现场。

如施工工地现场发生火灾、触电、人身伤害等事,如确实是人为或操作不当导致,由违章者全权负责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施工过程安全得当,管理人员和劳务班主保证人员及施工现场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即时纠正,不予纠正者处罚____4所有处罚都设置连带责任制,所涉及的劳务班组、管理人员按照工人罚款的双倍进行处罚。

二、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的控制,实施工程质量控制责任制。工程部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全面负责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项目部则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经理带头,项目施工员和劳务班组在施工中具体监督和查验。

公司分管工程副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工程管理部工程部经理项目部项目经理

三、进度控制

对施工项目进行进度控制的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

组织措施主要是指落实各层次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及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体系;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展阶段、结构层次,专业工种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提前做好施工操作人员、技术、机具、材料、现场的准备;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如检查时间、方法、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参加人等;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和预测。技术措施主要是指采用有利于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与方法,以保证在进度调整后,仍能如期竣工。

技术措施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是能保证质量、安全,经济、快速的施工技术与方法(包括操作、机械设备、工艺等);

二是管理技术与方法,包括:工程记量方法、科学排序方法、进度计划表(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第三方面就是掌握好施工控制节点,各专业间相互交叉作业以及分项工程间的相互协调。合同措施是指以合同形式保证工期进度的实现,即保持总进度控制目标与合同总工期相一致;分包合同的工期与总包合同的工期相一致;供货、运输、构配件加工等合同对施工项目提供服务配合的时间应与有关进度控制目标相一致,相协调;中期工程款的支付、尾期工程款的结算也必须把工程完成进度作为标准。

经济措施工程施工以合同形式与劳务班组订立合约,约定工程施工完工期限。如果逾期不能完成,按照总工程款的10%处罚违约金。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外委工程

适配人群设备管理员,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员使用场景设备检修,抢修作业,技措安措
制定目的怕工程乱干,质量不行,钱花多了,想把活管住,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适用范围管外面来的施工队,干设备检修、维护保运、土建防腐这些活。
职责分工设备管理中心牵头,车间提申请,主管经理批钱,财务中心按规矩拨款,安环中心管安全教育。
禁止行为不能用没资质的队伍,不能超范围施工,不能转包,不能没手续就开工,不能少批多干。
检查与监督车间填委托单,设备中心选队伍,安环中心做安全培训,施工前要拿安全任务单,签证必须三方一起签,结算超时不办,没签字不给钱,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外委工程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实业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

设备管理中心是实业分公司外委工程的主管部门。

1、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含大修和维修)、更新及一般的技措、安措、环措、零星建设、日常维护保运项目的外委工程管理。

3、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将本单位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先自审再通过审计公司进行外审,结束后经主管经理批准,财务管理中心才能拨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结算总值不得超过批准概算,当年工程项目结算不得超过实业分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在未批准概算调整或计划调整前超过部分公司不予复审,财务部不予拨款。

三、外委工程的定义及原则

1、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委托给公司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施工的工程为外委工程。

2、外委工程立项原则:

1)本厂无专业技术工种的工程;

2)本厂施工力量不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程;

3)非本厂关键要害部位的安装和检修工程。

4)外委工程要严格执行“内、内、外”原则。即在质量优,信誉高,工期短,费用合理的相同条件下,先本企业内部,后本企业外部,择优录用施工队伍;先行业系统内部,后面向社会及先近后远的原则。公司内各单位承担公司内工程项目后若实行工程分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后,才能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否则为不生效合同。充分发挥本厂检修力量,积极引入内部市场机制,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3、实业分公司外委工程种类:

1)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运,抢修;

2)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保运,抢修;

3)零星土建、防腐保温工程;

4)设备的定期强制校验;

四、外委工程的审批程序

1、根据外委立项原则确需外委的项目,由项目所在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报设备管理中心,由设备管理中心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审批手续。

2、设备管理中心根据工程类型分割,并在公司核准的施工单位中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对于外包方队伍的的控制:

首先,按照实业分公司外委施工队伍选择原则对外委施工队伍进行择优录用,对于施工队伍的选择,由设备管理中心对各施工队伍进行调查,对于录用的施工队伍对其所具有的进行各类服务的资质,所承揽工程的范围、能力、业绩及以往的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并填写《外包方调查表》存档。对施工队伍进行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后,设备管理中心作出书面评价,对其的以往施工质量及信誉等作出评价,并填写《外包方评价表》存档。对于长期与实业分公司合作的检维修单位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反馈,填写《服务质量反馈表》,对其服务质量作进一步的控制。

其次,对于外部施工队伍的进场作业的要求: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由安环管理中心先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化工生产和机械检修安全技术及有关规定来进行作业。对于各工种作业必须按照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管理中心对其进厂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作备案。施工队伍应遵守实业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设备管理中心与其施工有关的管理制度,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实业分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3、生产车间相关负责人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根据所需要的服务,填写《工程项目委托单》,由设备主管审核,设备副经理批准。设备管理中心选择相关的施工单位。生产车间依据检修计划或临时检修报告批复,开具《安全检修任务单》,施工单位持《安全检修任务单》同车间项目负责人对接,无《安全检修任务单》不得开工。

4、在生产装置发生故障或非计划停车时,应先组织抢修,事后补办手续。计划内的工程项目,严禁未办手续擅自施工。

五资质审查

1、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进入厂区的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人员的合格证书(对于所进行的不同服务所要收集的材料也不同)进行审查、登记,建立台帐。禁止资质不符、信誉低、施工质量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队伍承揽工程项目。

2、拟用施工单位经设备管理中心初审后,报设备副经理审批。再由设备管理中心下达所批准的的施工队伍。

3、设备管理中心对实业分公司批准的施工单位统一管理。对施工质量好、信誉高、工期短、取费合理的施工企业,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安排施工任务。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队伍予以清理除名。

4、施工单位进厂施工,手续应当齐全、完备。主管部门不得超营业范围,超资质安排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不得超营业范围,超资质承揽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将承揽工程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单位在本厂施工资格。

5、外委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所有外委工程项目都要列入月检修计划或停车大检修计划,临时性抢修由设备管理中心下达临时检修任务单。

六签证与造价

1、现场签证必须真实,对有可能涂改或增加内容之处,签证人员有责任采取防范措施。签证时应与计划和《工程项目委托单》核对,对少批多干及非计划项目不予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要大写,空白处要划线,一经发现不实签证应追究签证者双方责任。

2、项目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当在二十日内办理签证。车间由设备副主管或项目负责人签证;设备管理中心由设备主管或项目负责人签证。谁负责项目谁签证,其他人员无权签证。设备管理中心、生产车间、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证确认。设备管理中心加盖公章或签字时将第一联存档。

3、项目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结算。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结算时应与设备管理中心开具的《工程项目委托单》及存档签证核对无误后再办理结算。结算书按车间分别存档。

4、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国家或山东省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时,要明确工程采用定额,取费标准,工程类别等,杜绝不合理取费,减少资金外流。

5、对检修中国家、山东省和石化行业无标准定额执行的工程项目,执行实业分公司设备管理中心制定的《齐隆公司工程造价结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6、项目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交付建设工程,财务管理中心按照合同或经审计后的结算值依据设备管理中心确定的资金来源支付工程价款。

七工程质量与安全规定

1、外委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范,实行质量监督跟踪考核制度。

2、安环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条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特殊工种作业证。经安环管理中心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厂施工。

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资格,遵守本厂安全规定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施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护和防范工作,重大施工安全措施须报公司批准。

本规定解释权归设备管理中心,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工程管理公司加强项目

适配人群分公司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项目监理部负责人使用场景监理月报上报,通知文件回复,项目印章使用
制定目的月报老是乱写、不按时交,通知也不回,还有人私刻章,太乱了,得管一管。
适用范围分公司、办事处、各项目监理部,管月报怎么写、啥时候交、通知咋回复、印章咋用。
职责分工分公司和办事处负责人要盯紧月报审核和上报;项目部自己报;工程部管印章制作和印模;公司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不按模板写月报,不准内容造假,不准迟交漏交,不准不回通知,不准私刻印章。
检查与监督每月初5号前交月报,3天内回通知;工程部每月抽查,发现一次扣钱或扣工资;连续两次出问题就加收管理费,结算时直接扣。

工程管理公司加强项目管理若干规定

各分公司、各办事处及各项目监理部:

从公司工程部对____年1月份至今对项目月报编制及上报情况、公司下发通知及回复情况等汇总统计看出,存在月报未按照公司给定的模板编写、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迟报及不报等,对公司下发的管理性通知回复率较低;个别项目部私刻项目印章等现象。

经公司领导层研究决定,为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公司制度,要求各分公司、办事处及各项目监理部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先期所下发的《重申规范工程监理项目机构上报监理(管理)月报的通知》【ccpm/d03-tz-____-010】和《关于项目管理的通知》【豫z字(____)第020号】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编制和上报。对未按照规定履行的相关分公司、办事处及各项目监理部将严格按照下述规定进行处罚。

1、各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要指派专人负责所辖项目月报编制内容正确性的审核、督促、汇总、按时上报等工作。对未按照月报模板编制、和项目实际进度不符或迟报、不报的;对公司下发的重要通知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将严格按照【豫z字(____)第020号】“办事处、分公司未按要求上报的(办事处、分公司的每个项目部均需上报等),连续两次未按要求上报加收0.5%的管理费,每多加一个月,按0.5%递增,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执行。

2、各合作项目监理部直接自主上报,未按照规定上报月报、回复通知的,处理办法同上。

3、项目印章由公司工程部统一制作,发放,留存印模。项目部私刻项目印章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惩。

4、公司直属项目监理部,未按要求上报月报或回复通知的,扣发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于项目监理部考勤,若考勤上报滞后、发生出勤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将采取缓发项目所有人员工资,并对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

要求各分公司、办事处及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对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zz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雷锋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

适配人群总务科长,基建组长,校务会成员使用场景基建立项,维修审批,施工招标
制定目的部门之间老扯皮,活儿干得乱七八糟。想让大家知道谁干啥、咋配合、别糊弄。
适用范围总务科、校务会、基建组长、施工队。管立项、设计、选队伍、施工、钱怎么花。
职责分工总务科牵头办手续;校务会拍板大事;基建组长盯现场;纪委委员和财务人员一起查过程。
禁止行为不能先干活后立项;不能让亲戚干工程;不能自己定材料品牌;不能挪用基建专户的钱。
检查与监督立项表填完才算数;设计要学校签字才准动工;施工队必须招标或集体议定;验收单不签齐不准结账;没做到就重来,扣责任人绩效。

为了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管理中的职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立项

工程款上千元的基建或维修项目都要先立项、后施工。

1.大型(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经校务会决定之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正式的立项手续。

2.中型(1万元至50万元)的建设项目在校务会确定之后,由总务科统一归口,集体研究、办理内部立项手续(即填写好内部立项表)。

3、小型(1千元至1万元)的建设项目由总务科集体研究,办理内部立项手续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二、工程设计

l.工程立项后(小型除外),由总务科以向社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有资质、有实力的设计队伍对工程进行设计。

2.设计方案既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又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经学校反复论证认定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队伍的引进

承接学校50万以上基建工程的和5万元以上的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的队伍,先由总务科牵头组织有代表性的人员(即纪委委员、懂基建业务和管财务人员等)组成的班子对其考察、筛选、确定入围队伍,然后依招标程序正式公开招标引进施工队伍。

2.对50万以下的基建工程和5万元以下的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由总务科牵头,组织有代表性(即纪委委员、懂基建业务和管财务人员等)的集体班子集体议定施工队伍。

3.承接工程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经济实力和工程业绩。

4、承接工程队伍的负责人不能与学校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具有连带亲属关系。

5、同一工程队伍在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年。

四、工程管理

1、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地方各有关法规。

2.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校方必须有三人签名才能变更工程内容。

3、凡是符合工程监理范围的工程都必须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对工程施行全过程的监督。

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向施工方推荐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建筑材料。工程建筑材料品牌的认定和验收必须由校方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名。

5、工程竣工验收,由总务科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参与,并填写好竣工验收单备案。

6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及施工所搭建的工棚及其生活设施,应在一个月之内全部运出学校。

五、基建经费管理与基建工程结算

1、各种渠道拨付的基建、维修经费均纳入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由财会室基建账户统一管理。

2、财会室不得擅自挪用、挤占基建专项资金。

3、学校自筹基建经费,由总务科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具体计划,报校务会讨论确认后,财会室在年度预算计划中予以统筹安排。

4、基建经费的支付严格按合同和付款程序执行。即大型工程付款由主管校长、总务科长、基建组长共同商量;小型工程付款由基建组长报总务科长,总务科长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再由财会室审核付款。工程费用的最终结算,必须以审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准。总务处、财会室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审计审定金额付款。

5.工程决算,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审计部门审核。如在结算中施工方和上级审计部门有分歧,则由上级审计部门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学校,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如无分歧,则按正常程序付款。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地产项目工程管理重奖重罚规定

适配人群总包单位,施工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使用场景工期延误,防水渗漏,样板施工
制定目的工期老拖,质量不稳,现场乱糟糟,想用奖罚逼着大家认真干,早点交活,少出毛病。
适用范围只管乙方施工队,管工期、质量、防水、样板、材料、文明施工这些事。
职责分工甲方工程部牵头定规矩,甲方代表天天盯现场,监理一起签字验收,出了事找乙方算账。
禁止行为不准拖工期,不准偷工减料,不准用不合格材料,不准不报验就干,不准现场乱堆乱放。
检查与监督甲方代表随时查,发现就扣钱,返工要自己掏腰包,月底结算直接从工程款里扣,不改就换队伍。

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重奖重罚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及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现将工程管理重奖重罚有关规定如下:

一、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按期交工,每提前一天奖励0.20元/m2,每拖延一天罚款0.20元/m2。每月形象进度拖延10天以上或偷工减料或违反本合同及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选施工队伍,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工程工期包括一切不利因素所延误的时间。(不可抗力除外)

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主体评定必须达到优良,否则按甲方规定取费标准下调3%。

三、屋面、卫生间、勒角根部等防水及防潮层必须经甲方代表及监理严格验收签字,贴地砝及浴盆安装前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签字找平层质量及坡度。必须保证屋面、卫生间、勒角根部等不渗漏,否则扣款壹万元至五万元。

四、每一个分项工程都必须做样板活,装饰工程必须设置样板间,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全面施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室内外抹第一遍灰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抹第二遍灰,否则每次扣款壹万元。

五、凡沙浆、砼标号(必须作配合比实验),钢筋制作绑扎,预制板安装、室内外 抹灰,室内外防水等必须严格按图纸或规范施工,且按施工工艺及施工程序施 工,否则必须坚决返工,并据情节,每次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壹万元。凡偷工减料者,坚决返工,并每次扣款壹万元 。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如现场堆放、临时水、临时电、棚类、现场卫生等现场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每次扣款壹万元。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否则每次扣款壹万元,出现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所有材料进场后须填写辽统监a-8表报甲方核验。现场严禁堆放不合格砂(如细砂)、石等材料,若发现后,甲方用铲车清除,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次扣款壹万元。乙方要节约用水、电、材料等,严禁白天点灯,严禁临时用水到处流,否则每次扣款壹千至伍千元。

八、基础回填后,室外标高必须达到-1.0~1.2m,经甲方代表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砌砖,切保持此室外标高不变,并且不影响甲方配套工程施工。否则因此引起工程量由乙方承担,且按每平方米3元扣款。由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无偿排出场外,否则按每平方米3元扣款。

九、被评为施工管理示范栋号,每平方米奖励3元。被评为教学示范楼,每平方米奖励5元。

1、施工管理示范栋号标准:质量、现场、进度、安全、隐蔽签证等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教学示范楼标准:施工管理示范栋号中拔尖栋号。

十、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通过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标准规定(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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