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发电厂厂长,安全监察负责人,应急救援组长 | 使用场景 | 洪水应对,地震抢险,公共卫生事件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伤人伤厂,想提前防住洪水地震这些危险,让大伙儿有准备不慌乱。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部门和人,管防灾、报事、救人、修设备、恢复干活吃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拍板扛总责,安监部天天盯着,各部按分工干具体活,厂办协调跑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瞒报事故,不准不练预案,不准挪用救援物资,不准推脱现场救援义务。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至少练两次应急演习,安监部查记录,年底考核,没练或造假扣奖金,严重就处分。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 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厂长 总工程师
组 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 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 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 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防火、防爆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操作员,防火责任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库,油库管理,氢站运维 |
|---|---|---|---|
|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爆炸事故,保护人和厂子安全,让大家干活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碰易燃易爆品的部门和人,管储存、运输、经营、使用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备案检查,设备部管存放审批,班组长当防火责任人,厂领导审定签字。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就干,不能乱倒废油,不能在禁火区抽烟,不能私藏汽油,不能下班不关电。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查一次,设备部盯存放申请,发现没证或乱放就停活整改,三个月内补全手续,超期清退危险品。 | ||
一、储存、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的许可证,并报安监部备案。
二、储存、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建立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防火、防爆检查制度等。
三、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安装必须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置规范》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四、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领用、使用、存放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存放少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向设备部、安监部提出申请,并经分管厂领导审定认可后方能存放。
六、生产、存储、运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七、易燃、易爆部位均应设立防火责任人。供氢站、氨区、油库、油泵房、蓄电池室、油开关室、主变压器、氧气乙炔库房、油漆库、酸罐槽、机动车辆检修场所等易燃易爆部位,由所在区域的班组长或管理人员为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的火灾危险性和贮存管理方法及事故处理方法。
八、易燃易爆地区有“严禁明火”标志,禁止在易燃易爆地区吸烟。油库、危险品库、油漆库、蓄电池室的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油区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九、易燃易爆部位,须按规定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十、禁止个人私藏汽油和其它危险品。现场使用的汽油、机油及其它废油应倒入废油罐内,不得任意乱倒。废油罐应有专人管理。
十一、因工作需要,在室内使用电炉或火炉,需经厂防火委员会有关领导同意,并指定专人管理,火炉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和烘烤衣服。
十二、运行值班时,遇有火警由当班值长担任现场指挥,并指定专人组织现场灭火,并尽快通知安监部,安监部消防专职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灭火。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 适配人群 | 电厂检修人员,外包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容器检修,管道清堵,地下设施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进密闭地方出事,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不被闷死、毒死、砸伤。 | ||
| 适用范围 | 电厂自己人和外包工,管进罐子、管道、地沟这些难进出的地方干活的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定规矩,工作负责人带着人干活,监护人守在门口盯现场,值长和部门领导签字把关。 | ||
| 禁止行为 | 没办许可证不准进,监护人不在不准干,气体没测好不准进,三人以上同时进不准干,通风没搞好不准进。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许可证,检测合格才许进,监护人每班查,超时重测,没按要求做就停工重来,月底安监部抽查落实情况。 |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大唐集团《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和大唐江苏分公司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及外包单位。
第二章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
第四条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化学除氢罐内部检查、酸碱罐、凝结水箱检修、主油箱、小机油箱检修、发电机定子端部检修、石粉库、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储油罐、疏水扩容器、压缩空气罐、干灰储灰灌、污水处理各种罐体维护等。
实业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原料仓、石粉仓、成品仓和除尘器检修等。
第五条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煤斗清理、烟道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进行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闭母检查等。
第六条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地沟、阀门井、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化粪池等其他地下设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要求
第七条组织措施: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的疾病。
2.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工作票的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没落实的禁止作业。
3.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的状况;
(2)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等脱落伤人;
(3)被突然出现的介质淹没、埋没;
(4)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音等。
根据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作业中,必须在受限空间外部设监护人,监护人须坚守岗位,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进行拆除盲板等撤除安全措施的行为,并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禁止作业。
5.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间内同时作业,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情况,安排作业人员定时轮换。
第八条技术措施:
1. 作业前,必须将作业的受限空间与其他空间隔离,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高温、低温、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管道内作业,或作业设备、管道与以上设备曾经联通的,应进行清洗、置换。如:水、蒸汽管道用手动阀门锁定,氨、氨水、氢气、酸、碱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
在确保上述措施安全可靠后方能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进行取样分析,氧含量为18—22%,严禁使用通氧气的方法解决缺氧问题。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方可批准作业。作业间隔超过30分钟或连续作业超过4小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3.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校验,必要时可进行小动物试验。
4.对长期不通风,且可能存在有机物的受限空间,必须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否则应根据空间的大小、与其他空间及管道连接情况,进行强制通风;或使用活体动物进行试验。
5.禁止使用软梯、木梯、竹、木质脚手架。必要时,工作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大型容器设备内作业应搭设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8.作业环境存在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9.高温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药品和充足的饮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强行机械通风的措施来降低人员中暑的可能性。
10.受限空间内动火、登高、探伤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登高、探伤作业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
11.作业完毕后,必须由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分别清点人员、清查工具及废料,以防遗留在容器设备内部。
第四章应急救援
第九条3人及以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条施救人员必须熟知救援环境、救援技能和方法。
第十一条不具备救援条件,或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盲目施救。
第五章 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
第十四条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
第十五条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
1、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
3、 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4、作业结束后,需要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5、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
6、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所有受限空间作业需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监部按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检修公司部和设备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7、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受限空间许可证
工
作
内
容
施工单位
设备单位
作业区域
作业地点
进入工作描述(包括设备、工作内容):
进入受限空间类别:□一般□特殊
安全工作方案□有 □无
附图纸□有 □无
救援计划□有 □无
作业
类型
□焊接
£吹扫
£切削
£清渣
£用电
□挖掘
£打磨
£喷砂
£架设
£喷涂
£检测
£清洗
£钻孔
£其它
生产工艺、设备、环境风险
施工作业风险
风险识别
风险措施
确认
管道容器可燃气体窜入
将受限空间与管道连接处用()块堵板隔断。
□
作业人员着装不规范
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鞋。
塔 容器内有可燃介质
用蒸汽、氮气或水彻底处理干净。
作业工具使用时易产生火花
使用不产生火花(如有色金属制作)的工具。
通风不良
打开所有通风孔和人孔,进行自然通风2小时以上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
作业人员对防护器具使用不熟练
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
□
采取强制通风。
□
作业前队作业人员进行器具使用的培训和演练。
□
受限空间内残存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
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采样分析,成绩合格。
□
作业过程中有时有可燃气体逸出
作业时间过长
作业人员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
□
每()小时采样一次。
□
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人,每人作业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
□
人员出入口处有障碍物
清理人员出入口处的障碍物,并悬挂标识。
□
人员作业时触电
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照明电压≤24伏,特别潮湿或金属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12伏。
□
人员应急救援设备不全
监护人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并且能够熟练使用。
□
工具、材料进入前后数量不清
对人员、材料、工具进行登记和清点。
□
监护人不在现场
外部设专人监护,内外人员规定联络信号和方法。
□
补充措施:
□
受限空间作业点周围警示不明显
作业点周围警戒线拉好,出入口处设警示牌。
□
现场急救器材不够
现场配备灭火器台。
□
现场已配备急救器材。
□
现场配备气防抢险车和人员。
□
补充措施:
□
注: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负责人在确认栏已实施项“√”,未实施项划“×”。
设备部负责人确认:
工作票负责人确认:
气
体
检
测
结
果
检测时间
检测位置
氧气浓度%
可燃气体浓度lel%
有毒气体浓度ppm
(名称最高允许值)
本人确认工作开始前气体检测合格。
确认人:
确认人:
确认人:
确认人:
确认人:
确认人:
施工负责人:年月日时
工作过程中气体检测要求(位置、频次,另附气体检测记录表):
许
可
证
的
签
批
我保证我及我的下属,已经了解本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方案和此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在作业开始前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作业过程中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在作业结束时及时通知工作许可人。
申请人:
年月日时分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 已掌握本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内容及安全方案, 并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 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
工作负责人:
安监部监护人:
年月 日时分
设备部监护人:
会签
我保证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经过评审并在作业现场得到落实,能够满足作业安全需要。
当值值长:年 月 日时分
部门负责人
部门:公司:
年 月 日 时分
设备部负责人
部门:
公司:
安监部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分厂主管领导:
本人已审核与本许可证相关的文件,并确认符合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 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同意作业。
批准人:
相
关
方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作业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和配合,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单位:确认人:年月 日 时分
单位:确认人:年月日 时分
有效期
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延
期
本许可证是否可以延期□ 是 □ 否如果是,最多延期次数:次
延期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
延期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
关
闭
□许可证到期,同意关闭。
□工作完成,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
作业结束时间:年 月 日时分
申请人:
年 月 日时 分
监护人:
年 月 日时 分
批准人:
年 月 日时 分
取
消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申请人:
年月 日时分
批准人:
年月日时分
备
注
1.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2. 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并将已下发的副本收回。
3. 作业结束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应交还给批准人处。(第一联、第三联存档并保存一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现场,外包工程监管,技改项目验收 |
|---|---|---|---|
| 制定目的 | 厂里老出安全问题,想管住人身和设备风险,让大家干活不受伤、机器不坏掉。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盯生产时人安不安全、设备稳不稳定、防火交通到不到位。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干,车间班组安全员天天查,厂长盯着安监部,上级部门也管着他们。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章指挥、不准无票操作、不准隐瞒事故、不准用不合格安全器具、不准不戴标志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检查,发现毛病开通知书限期改,没改就考核,年底算总账,整改情况要写进记录存一年。 | ||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监督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本企业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督本企业各部门对各级政府、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发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防火、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八条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安措计划和安措费用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特种设备的年审。
第九条监督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一条掌握使用本企业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等。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的落实。
第十四条积极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
第十五条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第十六条协助生产副厂长定期组织对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七条严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与方法
第十八条安监部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包括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设备安全的监督。
第二十条厂部必须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其它部门和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由厂长主管,工作直接对厂长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监部业务上接受大唐集团公司安生部、南京市安监局和大唐江苏分公司安生部的领导。
第二十二条三级安全监督网
一、全厂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网,由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组成。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物资供应部设立兼职安全员。各班组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
二、三级安全网人员业务上接受厂安监部领导,各级安监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权及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负责。
三、车间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本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的书面认可;班组车间安全员的变更必须征得上级车间安全员的认可。
四、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管理及考核由安监部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考核意见由车间安全员负责。
第二十三条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员在行政正职领导下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在生产现场制止“三违”,做到“三不伤害”。
二、各级安全员按厂部(车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督促班组和个人的控制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每个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到位。
三、各级安全员应加强“两票三制”监督管理,杜绝无票操作、无票作业(消缺),认真执行“三制”,各级安全员有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宣传“反违章控制差错”,管好临时用工,树立遵章守纪的新风尚。
四、各级安全员应加强安全用器具监督管理,确保职工使用安全合格的安全用器。加强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劳动作业环境监督,做到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完善现场劳动作业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五、各级安全员应按厂部要求认真开展危险源分析与预控、安全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两措”落实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提高设备安全健康水平。
六、各级安全员应组织好安全活动日活动,按厂部下达学习计划、要求,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学有成效,不断提高安全日活动质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七、安监部及各主管部门有权对各级安全员考核,对不合格安全员有权提出重新应聘。
八、各级安监人员应持证上岗,参加南京市安监人员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九、各级安监人员执行现场安全监督任务时,必须佩带“安全监督”标志及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
十、安监人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或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事故、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四条专职安监人员条件
一、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二、熟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企业的运行、检修规程等;
三、具有必要的电力生产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状况,具备事故分析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四、新聘任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度;
六、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资任职资格。
第二十五条安监人员权力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
五、有权建议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员或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监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义务
一、在生产区域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二、在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时有解释制止理由的义务;
三、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四、对于群众反映的本职工作以内的有关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作出结论并对反映人或有关部门说明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
一、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劳动安全设施不符有关规定、生产设备不安全等重大问题、隐患,安监部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安监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中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等现象,提出改进意见,现场整改不力者,由安监部直接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各部门和个人接到《安全监督通知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在期限内及时反馈汇报整改情况。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周期
考核范围
1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网
安全管理规定
每年一次
本厂
2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
3
事故调查
每次事故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报告与记录编号
报告与记录名称
填写人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q/cdt-njtp211004—____jl-01
三级安全网络图会议记录
各级安全员
安监部
一年
q/cdt-njtp211004—____jl-02
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措施
各部门安全员
q/cdt-njtp211004—____jl-03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专职
一年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电缆防火封堵动态
| 适配人群 | 安监部人员,设备部人员,检修公司 | 使用场景 | 新建工程,技改项目,设备改造 |
|---|---|---|---|
| 制定目的 | 厂里电缆老着火,怕出大事,想把封堵做扎实,保设备和人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电缆封堵活儿,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都得碰。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审资质、培训人、签协议;设备部管计划、验收、登记;检修公司干活;安监部盯着不跑偏。 | ||
| 禁止行为 | 没资质不能干;没检测报告不能用材料;没工作票不能进场;没批准不能拆封堵;过期材料不能凑合用。 | ||
| 检查与监督 | 设备部列计划报领导批,施工前交图纸资料,安监部查人查证,完工后两部门一起验,不合格不结算,出问题追到人头上。 | ||
一、电缆防火封堵工作由厂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领导,安监部归口管理,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协调配合。
二、电缆防火封堵所需费用在所属的工程项目中列支;按照上级及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从大修或技改费用中列支。
三、电缆防火封堵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
四、电缆防火封堵材料必须经过国家消防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检测合格报告和质保书。
五、电缆防火封堵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施工图纸、电缆封堵材料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工程预(决)算书。工程结束验收时应提供竣工资料。
六、电缆防火封堵施工队伍,安监部必须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电缆防火封堵作业;进入生产场所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培训并考试合格。经营部签订合同时必须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电缆防火封堵项目在初设及设计图纸交底时,必须征求安监部意见。
八、电缆防火封堵材料应严格按照使用有效期进行维护和改造,以确保封堵效果。
九、电缆防火封堵工程施工结束,必须经设备部、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十、设备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电缆防火封堵实施计划,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备部必须对电缆防火封堵工作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各类资料,落实质量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一、在设备运行场所进行电缆防火封堵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护并做好现场施工的质量检查。
十二、因设备改造等原因,需破坏原有封堵状况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设备部办理审核恢复手续,工程结束后,有能力恢复原貌的,可自行恢复,不能恢复的,应委托设备部安排他人予以恢复,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能解决的,可由设备部向厂部申请解决。防火封堵全部恢复后由设备部、安监部认可并签字备案。
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安监部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变更电缆防火封堵。
十四、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电缆防火封堵不符合国家标准,将对有关责任部门的领导及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与奖惩挂钩;造成火灾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五、如果发生火灾事故,安监部必须做好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事故原因不明或未经厂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破坏和撤除现场。
十六、发生火灾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积极整改隐患,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公共娱乐场消防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公寓值班员,招待所服务员 | 使用场景 | 大型活动保障,员工住宿管理,餐饮操作安全 |
|---|---|---|---|
|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保护大家安全,让这些地方能安心用。 | ||
| 适用范围 | 管食堂、公寓、招待所这些地方的消防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厂里指定专人管消防,各场所负责人执行,上级和消防队来指导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许动火施工,不许堆易燃物,不许带易燃易爆品进去。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巡查、每周检查,活动前全面清查,没做到就整改,培训每年一次,记录要留好。 | ||
一、我厂公共娱乐场是指食堂、运行公寓、单身公寓、招待所、临建房区域、体育馆等厂前区建筑。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建造、装修应经消防审批、验收合格,应积极采用阻燃材料,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使用。
三、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消防机构的指导。
四、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每日巡查和每周专项检查制度。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六、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工作人员(服务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逃生、报警、灭火等消防常识。
七、公共娱乐场所在举办活动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八、公共娱乐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通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九、公共娱乐场所严禁堆放易燃和可燃物,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公共娱乐场所。
十、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招待所、公寓的客房门后应设置疏散指示图,客房桌上应放禁止卧床吸烟标示牌。
十二、招待所的客房服务指南内应有防火注意事项。
十三、厨房操作间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注意用火用气安全,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十四、厨房灶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除灶具周围的油污。严禁堆放易燃物和可燃物。应经常清理排气管道内的油污等堵塞物。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安全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保管员,仓库安全管理员,安监部门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存储,易燃易爆作业,剧毒物品领用 |
|---|---|---|---|
| 制定目的 | 仓库东西多,易燃易爆品危险,怕出事,想让大家懂安全、守规矩、不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管仓库所有人,管收发退料、危险品存放、防火防盗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常教育员工,专人管危险品,安监部批手续,厂办把关,值班人盯夜班。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混放危险品,不许带火进库,不许穿铁钉鞋进危险品库,不许私借私转危险品。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账物、查消防器材、查门窗栏杆;谁没做到扣当月奖金;检查结果月底交安监部;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 | ||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
| 适配人群 | 岗位操作员,班组安全员,部门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初始火灾扑救,消防器材检查,消火栓日常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厂里消防器材多,怕大家不爱护,想让每件都好用,能及时灭火。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职工,管消防器材的保管、清洁、检查和使用。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配发和检查,各部门班组岗位各自管自己区域的器材,安监部消防专职盯质量。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乱动挪位置,不能埋压消火栓,不能借给别人,不能堆东西挡住,不能私自拿走。 | ||
| 检查与监督 | 岗位每周查一次,班组每月查一次,部门每月查一次,台账要对得上,查出问题马上报安监部,没做到就按规章处理,安监部不定期抽查。 | ||
一、分布在全厂的消防器材是扑灭初始火灾的主要设备,每位职工都应很好爱护。
二、全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厂安监部根据各部位防火需要进行统一计划与配备。安监部消防管理专职负责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三、配置在现场的消防器材属于现场设备的一部分,各部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按所属设备区域划分进行定置管理,由所在部门、班组、岗位负责,做到定点、定位、定责任人。
四、各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岗位应对所属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打扫卫生,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安监部。
五、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应有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进行检查,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入交接班进行交接。对擅自动用者有权进行制止。
六、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备,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安监部领导和消防专职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位置,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消防器材,需征得安监部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复位。
七、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八、 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将现场消防器材转让,借与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擅自移动、挪用、偷窃、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监部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发生火灾后或大量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时,责任单位要协助安监部进行消防器材的调配工作。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基建消防安全
| 适配人群 | 基建负责人,安监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领导 | 使用场景 | 基建施工,电力安装,动火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着火,烧坏东西伤到人,影响工程进度。按消防法和电力规程来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基建施工单位,管现场防火、器材、人员训练、隐患检查。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带头组小组,安监部日常盯,各施工队出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天天查。 | ||
| 禁止行为 | 油料气瓶乱放、动火和喷漆木工一起干、占消防通道、没证爆破、私用灭火器。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查,节日加查,问题三天内改完,不改就扣钱或停工,年底评安全奖罚。 | ||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厂负责的各项基建工程施工现场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我厂所有基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
二、消防组织
1、基建现场应设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厂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厂办、安监部、设备部以及各施工单位的领导组成。
2、消防领导小组的常务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由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基建工程现场须成立义务消防队,成员由各施工单位职工组成,人数必须占施工现场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安监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教育和训练工作。
三、职责
1、基建现场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的消防管理规定,将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纳入生产、行政工作议程,做到“六同”: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动员和依靠全体职工,落实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负责指定消防工作制度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
(4)加强消防宣传和义务消防队的教育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消防训练工作。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负责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6)组织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扑救,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安监部消防管理职责
(1)了解基建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负责基建现场所有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检查、维护。
(2)负责对基建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并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3)按照消防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4)负责开展消防教育和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负责重点防火部位人员的上岗教育和考试。
(5)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更换和维修。
(6)负责召开现场消防例会,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布置不同时期的消防工作重点。
(7)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
3、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用途,掌握使用方法,发现起火时能迅速扑救,避免火势扩大。
(3)积极参加消防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1、各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岗位责任制,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全体人员做好消防工作。
2、各施工单位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年为义务消防员,工地安全员为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管理消防器材设施。
3、各施工单位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单位按要求补充。
4、各施工单位存放油料、氧气、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在安全处,远离人员密集和重要设备存放的地点,并在四周悬挂防火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有条件时采取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5、各施工单位如果需要使用雷管、炸药、导火索,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专人管理,未经公安部门审批、未办理爆破证的人员不得执行爆破任务。
6、各单位的车辆及大型机械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7、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的仓库必须严格执行用电、动火管理制度,并设专人值班。
8、动火作业时不允许与油漆、喷漆、木工同时同步位或上下交叉进行。
9、汽机、电气、锅炉在安装试运行前要严格执行《典型电力消防规程》中的消防管理规定,并组织人员清理厂房内的易燃易爆物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0、基建管理部门与安监部必须定期组织全面检查,节假日要结合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检查。
五、火灾的扑救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的报告安监部,并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火灾的扑救工作由火情单位领导和安监部进行指挥,火场指挥员有权调动人员、车辆以及救火物资。
3、各施工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除救灾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六、消防监督
1、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员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七、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由各单位负责检查、保管、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
2、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非火灾情况下禁止使用,发生丢失或耗损时及时补充,到期灭火器必须按时换药。
3、未经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准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设备、杂物等。
八、奖励和处罚
1、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基建管理部门和安监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施工期内未发生火灾的单位应给予消防安全奖励。
3、发现火情、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或积极参加扑救,表现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予以处罚:
(1)消防组织不健全的。
(2)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万元以上或因火灾造成停工两日以上的。
(3)有重大火灾隐患,接到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
(4)不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没有火情损坏、浪费消防器材严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罚:
(1)不执行消防法规,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2)怂恿他人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
(3)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和防火标志的。
(4)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而造成火灾事故的。
(5)故意引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6)违反《消防法》及本办法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应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规定只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负责的基建施工现场。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现场准入
| 适配人群 | 外包施工人员,短期合同工,外委项目部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准入,外包施工进场,保洁定点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厂里人多杂乱,怕出事。想让大家进现场前都学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再上岗,减少意外。 | ||
| 适用范围 | 五类人进生产区要管,包括外包工、短期合同工、保洁等,管他们能不能进、进哪、怎么走。 | ||
| 职责分工 | 厂办管治安,安监部管安全和检查,设备部管设施维护,人资部做胸卡,各部门配合执行。 | ||
| 禁止行为 | 没带胸卡不准进;不能乱碰设备;不能破坏安全标志;不能进禁区;不能不按路线走;不能损坏电力设施。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培训考试,再发胸卡,挂牌进厂。安监部每月查,没证或乱来就考核。人资3天内办完新卡,外包必须持卡才能干活。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了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一章 机构职能
第二条 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由厂办、安监部、设备部负责,负责日常的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由于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厂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二章 能力与培训
第五条 现场五类人员经安全教育准入:
准入人员范围
(一)多种经营企业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人员;
(二)企业直接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短期合同工;
(三)新厂新制企业长期外委项目部人员;
(四)承揽短期检修、维护工程的外委施工人员;
(五)生产现场保洁人员。
第六条 准入要求
(一)上述五类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前,均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考试合格。各管理部门应建立每个准入人员的档案资料,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教育培训记录、准入有效区域和时间。
(二)进入生产现场从事运行、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运行、检修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明确工作岗位。
(三)生产现场的保洁人员实施定点作业,并指定通行道路。
第四章 审批手续
第七条 厂办有权对生产现场准入进行全过程治安管理;
第八条 安监部有权对生产现场准入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九条 安监部有权对生产现场准入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条 现场标志及人员准入标志
(一)准入生产现场有明显安全标志牌,对应生产现场各类场所的名称标志,进入生产现场。
(二)准入人员应佩新式胸卡,企业短期合同工、多种经营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佩带蓝底色胸卡,外委项目部人员佩带黄底色胸卡,临时外来承揽工程的人员佩带灰底色胸卡,保洁人员换发白底色胸卡。胸卡应采用别、夹的方式固定。
(三)胸卡右侧色环内汉字为持卡人可以进入的现场名称,名称应与现场场所名称一致。中心汉字不能完全说明时,在色环内附加人员准入场所。
(四)所有保洁人员佩带胸卡背面有定点工作时间和指定通行路线,保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入工作生产现场。
第十条 准入区域
(一)热机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除电子间、工程师站、配电室、蓄电池室、主变、升压站、氢站、油库、化学危险品库的所有生产区域。除集控室、电子间、工程师站、配电室、蓄电池室、主变、升压站、氢站、油库、化学危险品库的所有生产区域。
(二)电气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除电子间、工程师站的所有生产区域。
(三)热控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除配电室、蓄电池室、主变、升压站的所有生产区域。
(四)燃运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锅炉区域、燃运区域。
(五)脱硫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锅炉区域 、脱硫区域、脱硫配电室。
(六)燃料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 煤场区域、输煤区域
(七)干灰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干灰区域、电除尘区域。
(八)捞渣)生产现场准入区域为:捞渣区域、锅炉区域。
第五章 设施运行维护
第十一条 按照集团公司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完善生产现场各类场所的名称标志。
第十二条 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六章 注销与变更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 安监部、厂办负责准入证制作、门卫进出管理。
第十五条 对口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准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准入时间到期办理收回和注销手续,需要延期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七条 未配带准入证的各类人员进厂生产现场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各部门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利、有义务对准入制度进行监督,发现不明外来人员立即汇报武保部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准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后,不得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者或破坏、危害公共安全者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准入人员必须学会正确识别生产现场各类安全标志、标识,了解其含义,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损坏和移动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遮拦,以免使设备失去安全警示。
第二十一条 准入人员应经常性学习有关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规定和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入生产现场后,能够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二条 准入人员不得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注意高压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
第二十三条 准入人员进入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时,必须遵守燃料、锅炉、汽机、化学、油库、集控室、配电室、检修施工现场等相关安全规定,不得误碰误动生产现场设施,做好防止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准入人员进入高空交叉作业生产现场时,不得通行,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在雨、雪、霜冻期行走注意防止滑跌。
第二十五条 管理要求
(一)按照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文件要求,完善生产现场各类名称标志,严格界定五类人员准入区域。
(二)公示准入标志、准入区域范围和进出道路。
(三)加强对进入生产现场各类人员的检查,准入人员接受文明生产检查小组、监督部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违章者按月度经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考核。
(四)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准入人员统计和胸卡制作工作,对新进人员(外包队伍人员除外)在安全教育后3日内办理胸卡手续。外包队伍人员必须办理完胸卡手续后才能入厂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对有关现场作业人员实施现场准入工作的通知》规定外的正式员工准入手续办理由人资部统一配发证件。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