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适配人群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护士使用场景产科诊疗,胎儿性别鉴定,新生儿交接
制定目的怕产科乱来出事,保护妈妈和宝宝安全,让生娃更靠谱。
适用范围所有医院产科,管接生、检查、喂养、新生儿照看这些事。
职责分工院长带头盯,医生护士照着做,院感科和医务科随时查漏子。
禁止行为没证不能接生,不能查男女,不能乱丢胎盘死婴,不能卖出生证。
检查与监督每月自查,卫健委抽查,发现一次扣绩效,三次停岗培训,年底全院通报。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官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

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武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

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

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

新生儿相关信息。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县医院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的奖惩规定

适配人群妇产科医师,助产士,B超操作员使用场景分娩接生,终止妊娠,胎儿鉴定
制定目的医院计划生育老出问题,登记不全,手术乱来,怕被上级查,想把流程理清楚,让工作不出错。
适用范围妇产科医生、助产士、b超室人员、计生办,管接生、出生登记、四项手术、b超检查。
职责分工计生办牵头查,科室主任盯人,医生护士做登记和手术,b超员双人锁门登记,院里每月抽查。
禁止行为没住院就接生、瞒报出生信息、没批就做终止妊娠、b超查性别、登记造假、证明不齐就手术。
检查与监督计生办每天跑科室录数据,发现错扣钱扣分,没住院接生罚2000,瞒报罚200,违规手术重罚开除,月底汇总通报。

z县医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的奖惩试行规定

各科室、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规范出生实名登记,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审批管理制度。禁止非法施行“四项手术”,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完善各项手术及孕情登记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来我院妇产科分娩的孕妇必须办理住院手续。如出现未办理住院手续实施接生,除按计生部门相关规定追究当班者责任外,扣罚当班医师、助产士各2000元;所在科室当年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优。

2、认真做好出生信息登记工作。对于出生信息不记录或有意瞒报信息的,处罚当班人员一次200元。

3、对于政策内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如出现(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自然流产;(4)胎儿停止发育;(5)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按“四项手术”审批管理规定,到计生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六安市妇幼保健院)鉴定后才可收治。如突发危急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院计生办,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手续补办齐全。如未按程序要求,擅自收治或实施手术者,按《安徽省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处10000万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到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四项手术信息记录要求及时、真实、完整。认真查验登记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将证明复印件同手术病案一并存档。如未查验、登记有关证明而施行手术或者手术记录虚假的,按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5、严格加强b超室管理,切实落实b超室双人双锁管理和b超检查人员登记制度。对怀孕14周以上的孕情按要求做好登记。具体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末次月经、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如有违反按《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处10000万元以上3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直到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或个人,全年一次性奖励500元。

(1)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要求,凡符合女扎对象的,全年无一例漏扎,特别是双女户。

(2)所有“四项手术”都能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要求去完成。

院计生办人员每天去相关科室1-2次,将出生信息、手术信息、b超孕情信息及时录入平台。

上述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年四月十五日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人民医院加强住院病人费用

适配人群经治医生,主班护士,病区主任使用场景住院入院办理,在院费用监控,出院结算管理
制定目的堵住病人欠费漏洞,防止有人故意不交钱,让医院少损失点钱,大家责任更清楚些。
适用范围所有住院病人和预交款,还有医生、护士、收费员、担保职工这些人的操作。
职责分工医生盯催款和用药,护士查余额打电话,收费员不能乱办手续,担保人要兜底,财务科和分管院长管上报和处理。
禁止行为不准没预交款就收治,不准私自放欠费病人出院,不准让病人假出院,不准欠费还让病人随便外出。
检查与监督护士每天查余额,低于500元两天内通知家属,医生五天内催齐,没做到病区自己赔钱,财务科每月核对,欠费不发奖金,追回才补发。

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住院病人费用管理的规定

为了堵塞病员欠费漏洞,防止病员恶意欠费,明确有关人员职责,特此制定病员欠费管理有关规定,希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病员住院预交款管理

1、病员入院最低住院预交款3000元,托管病员应至少预交半年以上住院费。

2、住院预交款不足时由经治医生签字同意或经本院职工签字担保后办理入院手续,主班护士应记录病人家属的详细联系地址和电话,经治医生应督促病员家属在五天内补齐预交款,担保职工负责催款并负责相应的经济责任。

收费室工作人员自作主张给予办理住院手续,将承担一切后果。

3、特殊情况下,院总值班可以特事特办,但必须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经治医生。

二、在院病员欠费管理

1、各病区主班护士应每日查询病员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现病员预交款余额少于500元时,主班护士应及时电话通知家属要求二天内来院补交住院费,并填好欠费催款通知单。并把相关情况向诊治医生、病区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诊治医生或病区主任再次通知病员家属,并做好记录。

2、病人若医疗费用欠费500元的,病区上报财务科,财务科上报分管院长,由业务分管院长安排遣送病人。(病区不及时催款不及时上报的,欠费部分由病区全部负担。)

3、在院病员发生欠费后,经治医生应根据病情及时调整病人用药,尽量控制病员的住院费。

4、住院病员原则上不得离开住院病区,特殊情况外出,需由经治医生出示证明。欠费病员不得办理假出院。

5、住院病员发生欠费,其欠费金额将暂时不计入相关病区和医生的奖金计算,收回欠费后再予以计发。

6、已欠费住院病员逃跑,病区应承担欠费金额的30%。

三、出院病员欠费管理

1、病区护士应根据住院结算发票办理出院手续,如提前让病员离开病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其发生的病员欠费由当事人全部负担。

2、病员出院结帐所发生欠费有担保的由担保人负责收回,如出院后的当月仍未能收回欠费,从次月起在担保人的奖金中扣回。若在以后年度还清的,所扣的欠款全额返还。

3、托管、"三无"、"安保"等病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附一医院加强急诊安全医疗

适配人群中级职称医生,急诊当班医生,值班主任使用场景夜间急诊,疑难危重,值班交接
制定目的急诊病人多,怕出错,想让医生更稳当看病,减少事故,提升质量。
适用范围中级职称以上医生,每晚六点到十点去急诊内、外科帮忙。
职责分工帮班医生盯病人,值班主任现场协调,医教科管调班备案,总值班查岗。
禁止行为不准直接开处方和检查单,不准无故脱岗,不准不汇报疑难情况。
检查与监督每天六点到十点必须在岗,总值班随时查,脱岗就处理,帮班情况次日晨会交班,没交清要补报。

第一医院关于加强急诊安全医疗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开展“无医疗纠纷年”活动的通知》(新医发[20**]1号)及《关于加强医院值班主任职责的通知》(新医发[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院对急诊内、外科病人的诊疗能力,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安排我院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急诊内、外科帮班,具体职责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参加急诊内、外科帮班的医生于每晚18时至22时(急诊病人较为集中的时段)至相应急诊科室上班;

二、帮班医生具体负责协助、指导当班医生对急诊病人进行诊疗,非紧急情况,不得直接参与病人处方及检查申请单的开写;

三、帮班医生对值班当天的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独立指导急诊当班医生完成诊疗的,应及时向当天值班主任汇报,值班主任负责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帮班医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劳动纪律,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班的,请提前将调班情况报医教科备案。帮班期间,院总值班负责不定时查岗,发现无故脱岗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帮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要详细报告院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在次日参加院晨会交班时一并交班;

六、帮班期间按医院规定享受每次30元补助;

七、本文件自下周一(20**年6月7日)起执行。

二○**年六*月*日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市人民医院加强公务用车

适配人群院办公室,科室负责人,驾驶员使用场景领导用车,接待用车,外出考察
制定目的车子老乱用,浪费油钱还耽误事。想让每辆车都用在刀刃上,少花钱多办事。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公务车,还有开车的师傅和用车的科室。
职责分工院办公室管派车、审单子;各科负责人签字把关;驾驶员按单子跑活儿;办公室不定期查记录。
禁止行为没填单子不准用车;市外一般不派车;路线目的地不能随便改;合用车不许拆开跑。
检查与监督用车前填单子,科室负责人先签字,办公室当天批完。查到没单子用车,扣当月油补。每月5号前办公室汇总上月情况。

市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本着统一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按工作轻重缓急合理调度,确保领导工作用车和接待用车。

二、公务车辆以市内工作需要使用为主。除集体外出考察,院领导或院领导带队参加的市外重要会议等情况外,一般不安排使用。

三、各部门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须向院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院办公室。

四、院办公室对派车申请单进一步审核,依照工作的需求情况,确定是否派车或派何种车辆。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以减少派车次数,降低使用成本。

五、驾驶员应严格按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确需改变路线和目的地的,申请人应再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变。如车辆已在途或遇特殊情况,须电话申请更改,待返回后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附一医院加强专家门诊

适配人群高级职称医师,学科带头人,科主任使用场景专家门诊,医师出诊,门诊变更
制定目的专家门诊乱,病人老投诉,想让看病更稳当,医生更守时,少出错。
适用范围管所有挂专家号的医生,管他们坐诊、排班、写病历、开检查单这些事。
职责分工医教科牵头查资格和排班,科主任盯自己科室医生,护士长看分诊和投诉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不准随便换人出诊,不准拒看复诊病人,不准三次看不好还不请会诊。
检查与监督医教科每月查排班表和考勤,月底汇总;没做到就停专家号,两次就取消资格;下月一号起执行新安排。

第一医院关于加强专家门诊管理的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家门诊的管理,现将zz市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专家门诊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专家门诊医师资格为被医院聘任的高级技术职称临床执业医师或学科带头人,经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教科资格审查获得许可,方可获准出门诊。

2、安排出专家门诊的医师经排班、公示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出差、病、事假等)确需变更出诊医师(要求同级别的医师),双方必须提前一天向医教科说明情况,并签字在册。

3、当天出专家门诊的医师应准时上岗,不得以交班、查房、手术、开会等理由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具有行政职务的科主任原则上不安排上午出专家门诊。连续二次不按时到岗的,停止其专家门诊坐诊资格。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专家门诊者,需提前一周向医教科提出申请办理退出专家门诊的手续。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医疗文件书写规范等医疗核心制度。首诊医师接诊挂错号的患者时,应写好门诊病历后再移交给分诊护士妥善再分诊;凡病情复杂,或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必须按照会诊制度请上级医师或科、院或院外会诊,特殊病人需全院会诊的由科主任向院值班主任或医教科提出组织会诊,确保医疗安全。

5、开具检查单后需要续诊的,医师要尽量告知自身去向,接受患者追踪诊疗。门诊医师不得拒绝要求解读报告单的复诊者。凡一月内连续二次被病人投诉,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停止其专家门诊坐诊资格。

6、凡被医院停止专家门诊坐诊资格的医生,根据工作需要,仍须参加本科室普通门诊的应诊工作。

7、出专家门诊的医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医患沟通,做到依法行医、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控制门诊检查费用和药品费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一○年六月六日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z医院加强病案管理试行有关规定

适配人群临床科室医师,病案室管理员,医务科管理人员使用场景住院病历归档,病历复印申请,病历封存处置
制定目的医院病历老出问题,怕影响病人安全,也怕被投诉罚款,想让每份病历都写得清、交得齐、管得牢。
适用范围全院医生护士和病案室人员,管住院病历书写、上交、借阅、复印、存放这些事。
职责分工医务科牵头盯进度,各科室主任管自己人交没交,病案室收病历查漏补缺,院领导抽查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写观察病历,不准涂改伪造病历,不准私自复印外借,不准不交或迟交病历,不准把原件带出病案室。
检查与监督每月10号前交完上月病历,病案室10号去收,12号统计,15号报院长批,财务直接扣钱;迟交一天罚200,丢一份罚1000;没做到就扣奖金,年底还评优奖励。

z医院进一步加强病案管理试行有关规定

加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病案管理,依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病案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临床科室一律杜绝住院病人观察病历,若发现一份观察病历扣发科室当月奖金200元,处罚到位,并通报全院。入院后仅有检查无治疗的按住院病人处理,入院后未发生任何费用的作消号处理。

二、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外借、复印、复制患者病历。

四、各临床科室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齐上月所有出院病人住院病历。每月10日病案室再到各科室收缴一次,并统计、上报各科室病历上交数字。对于缺交病历的科室,每迟交一天,处罚金200元,以此累计直至交齐为止,从当月奖金中扣除。迟交病历的科室不再计算超床日奖金。丢失一份病历,扣科室奖金1000元、个人奖金500元,以此类推。年终病历上交情况评优科室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五、复印病历:必须由经治医师同意开具申请,并且复印者需携带有效证件(如出院小结、患者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由病案室严格核查有关材料后方可办理复印手续,并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由病案室专人负责办理,在复印件上加盖病历复印专用印章,拒绝在外来复印件上加盖印章,病历原件一律不得带离病案室。属于公安等司法机关采集证据的其它单位需出具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未归档病历及相关资料一律不得擅自复印或转交他人。

六、医务人员因晋升、科研需要查阅、借阅病历资料的,应由分管院长及医务科批准同意后,经病案室详细登记,收取相应数量押金,方可借阅,病历资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或质控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查阅病历资料的,应由医务科审批同意后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予以借阅,并按时归还,大数量调阅应在病案阅览室内进行,严防病案丢失。

八、需要封存的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和有关部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后的病历应由病案室保管。

九、所有归档病历必须按序存放,及时归档,科学管理,室内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无安全隐患,并长期妥善保管。

十、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之规定,违者责任自负,导致的经济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病历书写质量要求按医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每月十五日前由病案统计室将上月病历送交情况,交院长审批后,由财务科执行扣款。

十三、其它相关文件中涉及到与本规定有关内容的规定,以本文为准。

十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中医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

适配人群财务科人员,总务科人员,采购经办人使用场景年度采购计划,招标文本编制,合同条款审核
制定目的医院采购老出问题,想让流程更清楚,钱花得明白,东西买得放心。
适用范围各科室买物资的事,从计划到付款全过程都归这规矩管。
职责分工书记带头抓总,副院长配合,财务科定办法编计划,总务科管合同验收,大家各盯一块。
禁止行为不准不报计划就乱买,不准绕开招标,不准收供应商好处,不准把大单拆小单躲监管。
检查与监督每月30日前交申请表,财务科汇总审核,领导开会拍板,没按时交的扣绩效,查出来问题追责任,每季度查一次执行情况。

医院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职能管理

加强医院日常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分管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财务科为主要职能科,负责制定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协调、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的有关活动。

二、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每年9月底前有关职能科室按照实际情况,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确定下一年度政府采购物资,由财务科将各职能科室上报的采购情况汇总后报院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医院物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须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纳入医院当年财务预算计划。

三、按要求填报采购计划申请表

有关职能科室在物资采购前(每月30日前),先填报《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填报内容必须详细、明了,由相关科室上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审批。

四、及时搜集采购物资的信息

经办科室应对医院采购物资的特点、价格、质量等认真查阅,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价格信息和质量情况。

五、认真编制招标文本

经办科室采购物资前需编制好招标文本,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报市招标办备案。对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供详细的技术标准,编制好完整的招标文本。

六、严格签订采购合同

各种合同签订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须经总务科、财务科及分管领导初审后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重点条款进行审核,集体讨论通过。

七、按规定支付物资采购款

物资采购款支付由采购部门递交验收结算书、合同、正式发票及验收入库单,按照合同的规定,经相关人员、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将采购款划入采购办账户办理支付手续。

八、严格工作人员纪律

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要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财经纪律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服务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政府招投标程序运作,做到采购物资无闲置现象,采购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不得未经审批擅自采购,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