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仓库保管员,危化品管理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入库,危化品养护,危化品装卸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仓库安全点,东西不乱放不混放,人不受伤不中毒。 | ||
| 适用范围 | 管仓库保管员,管危险品入库、存放、搬运、检查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自己干活,主管盯着看,安全部不定期查,查到问题要马上改。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没标就收货,不能混放禁忌品,不能在库房用火用电,不能超量堆货。 | ||
| 检查与监督 | 保管员每天查、每周清、每次记,主管每月看记录,查漏补缺;不执行就培训再上岗。 | ||
1.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实行双人双锁制保管,要建立存放档案、领用登记卡,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 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 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 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不得超量储存
8. 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 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在危险品进仓前,应对危险品使用的包装容器进行仔细检查,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 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 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通风,每周末检查一次、定期情理;特别是夏天,应注意降温。
2>;; 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 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 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4. 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某物业公司化学危险品仓库
| 适配人群 | 物业仓管员,危化品管理员,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储存,物业仓库作业,易燃易爆品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品出事,想让仓库安全点,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管物业的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盐酸、油漆、酒精这些货怎么放怎么守。 | ||
| 职责分工 | 经理盯着,仓管员天天看货、查灯、记登记,安全部每月来翻本子问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抽烟、不准带火进库、不准用普通灯、不准乱堆乱放、不准外人随便进。 | ||
| 检查与监督 | 仓管员每天巡三遍,填检查表;安全部每月查记录;漏一次扣50块,两次停岗培训。 | ||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
1、化学危险品是指盐酸、天娜水、油漆、汽油、柴油、消毒水、酒精、锄草剂、杀虫剂、液化气等,应设专用仓库储存,由专人管理。
2、在仓库的显要地方,应放置专用消防器材。
3、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4、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必须是防爆灯,其开关必须安装在库房外的保护盒内。
5、除电源为电池的计算器外,仓库内不得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6、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入库,必须先行检查登记,入库后要定期进行检查。
7、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后,要分类、分项、隔离存放;通道之间要有一定距离,更不准超量储存。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仓库
| 适配人群 | 检定人员,车间安全负责人,班组兼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气体报警器检定,危险品出入库,防爆区域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气体漏了出事,标准气得管严实,大家干活有章法可循,不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管检定人员和库房里那些标准气,只准存报警器用的气,别的不许放。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总管,生技室盯着查,安全员天天看,班组长带着干,人人有活干。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外人进库,不准乱接电线,不准吸烟玩手机,不准堆杂物,不准超量堆气瓶。 | ||
| 检查与监督 | 入库先查桶漏不漏,贴标签写清楚,台账随时更新,每月查灭火器,没做到扣钱,出事追责。 | ||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一: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的危险品库房仅储存校验检定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所用的标准气体。
第二条
危险品库房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危险品库房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危险品库房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检定人员应经过检定培训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分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各岗位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储存、运输、使用,依照划分的管理职责实施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生技室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
2、定期检查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3、库房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车间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品库房安全管理工作。
2、针对危险品库房,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
3、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班组建立危险品库房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七条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长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危险品库房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有关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和事故演练。
4、负责危险品库房安全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5、落实危险品库房用火安全措施。
第八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对危险品库房的安全工作。
2、完善危险品库房相关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3、组织开展危险品库房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4、负责班组的危险品库房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5、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规定好劳保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九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国石化安【____】553号)中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十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大门明显处张贴《危险品库房使用规定》。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一条
危险品库房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
国石化安【____】553号)中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危险品库房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危险品库房应在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第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
危险品库房房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完善危险品库房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巡检记录。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记帐、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房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险危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库房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名称、数量要账物相符,定期检查。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加锁保管,要建立存放档案、领用登记卡,要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一条
设置与管理
1、置在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件、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2、在危险品库房内使用临时用电或用火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危险品库房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四条
灭火器材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制定应急预案,绘制事故逃生图、消防器材配置图。
第二十六条
灭火器材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二十七条
装卸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
第二十八条
装卸作业过程严禁拖瓶和滚瓶,应小心轻放,严防产生火花和静电。
第二十九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车间将在经济责任制和事故零考核中对违规个人进行考核,发生责任事故按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批准日起执行,由仪控中心生技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规定不一致,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二:
一、危险品仓库禁令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浙江新汇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年4月17日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危险品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材料员,危化品仓管员,现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建筑施工,爆破作业现场,气瓶使用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伤人伤财还污染环境,照着国家条例来,贴合咱们公司干活实际。 | ||
| 适用范围 | 管项目上用的炸药、氧气瓶、油漆、酒精这些危险东西,从买进来到用掉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查,设备科和总经办一起盯,项目部自己管好自己地盘,都得留记录。 | ||
| 禁止行为 | 仓库里不准抽烟点火,雷管炸药不能放一块,氧气乙炔瓶不能挨太近,潮湿露天不能存电石酸液。 | ||
| 检查与监督 | 采购要找有证商家,仓库得专人专管配消防设施,领用要登记,每月项目自检,每季度公司抽查,没做到就整改补记录。 | ||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日国务院国发【1987】14号)(以下简称《条例》),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到的各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的管理,如房屋建筑施工中常用的炸药、雷管、氧气瓶、乙炔瓶、电石、沥青、油漆、稀释剂(如乙醇、酒精)、油料及各种酸液。
3、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公司安全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等部门对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到的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存储、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或监督检查,实施必要的控制,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
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所属范围内的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并保存相关工作记录。
5、采购
项目部应确保向合格资料供应商(必须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采购,采购时(前)应查询或向供应商索取政府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物资的msds(化学物质安全数字表)资料,并随材料的发放,逐级传达到有关储存、发放、使用方,进行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直到具体操作人员。
6、储存、发放
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建立《化学危险物品台帐》,并确保按《条例》规定储存化学危险品,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使用管理:
6.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储存室(柜)内,并有专人管理。
6.2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提等安全设施。
6.3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放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4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如雷管、炸药、电石及各种酸液等。
6.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如氧气瓶、乙炔瓶、电石、沥青、油漆、稀释剂(如乙醇、酒精等)、油料等。
6.6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藏室内存放,如雷管和炸药、氧气瓶和乙炔瓶等。
6.7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
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放火措施。
6.8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措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6.9 发放化学危险物品应由相关方材料的专人负责,建立明细台帐,严格对领取物品、数量、领用人及日期进行登记:遵循“控制数量,限量发放”的原则。
7 使用:
7.1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严格用火管理体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防止遗洒和泄露。如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使用时,要距明火10m以上,搬运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阀上要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乙炔瓶不应平放。
7.2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7.3 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可定期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8 紧急情况的准备的处理:
8.1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足够品种及数量的消防工具和清理、灭火器具。
8.2 在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遗洒
和泄露时,应确保立即清理干净,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3 在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危险或严重影响时,依据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执行。
9 监督检查:
9.1 公司安全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负责每半年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公司安全科协同设备科、总经办应每季度对各相关单位(项目部)在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各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在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自检、互检;
10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本暂行规定若与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出入时应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准。
11 公司安全科负责本暂行规定的建立和保持。
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处危险品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员,安防巡检员,仓库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物业仓库,危化品操作,社区安防 |
|---|---|---|---|
| 制定目的 | 危险品容易着火爆炸中毒,管不好太危险,所以得立规矩,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底,安全一点。 | ||
| 适用范围 | 管小区里所有危险品,比如清洁剂、杀虫剂这些,还有放它们的仓库和搬运使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主任牵头,保洁主管天天盯,保安队长查仓库门禁,记录本每月交一次给主任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在仓库抽烟玩火,不准乱堆乱放没标签,不准外人进去,不准员工自己随便开门进。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周三下午保洁主管带人检查仓库,记录填在蓝本子上,月底交主任。漏查一次扣50块,三次就换人。 | ||
小区管理处危险品管理规定5
危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若管理不善,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特制定本规定,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1、危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危险品需按类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3、严禁在危险品仓库或摆放有危险品的位置吸烟、玩火。
4、在挪动或摆放危险物品时,需严格按照危险品本身的注意事项操作执行。
5、存放危险物品的仓库要保持通风透气,远离火源。
6、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7、危险品仓库严禁外人进入,本公司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8、危险品仓库需保持干净整洁,经常进行清洁、整理。
9、使用危险物品时严格按照危险品本身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
10、在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和结束后随时注意清理现场,并有明显的提示标识。
11、至少在危险品仓库放置两个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使用正常。
12、在使用或检查危险物品时,应充分做好自我保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危险品
| 适配人群 | 库管人员,班组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库,生产现场,实验室操作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大家身体,不让环境被污染,让生产稳稳当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人,管油、油漆、液化气、农药这些的买、运、用、存、扔。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办盯着落实,各部门自己管采购保管使用,还要收拾包装和废料,安全办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混着运危险品,不能乱扔包装和废料,不能没证就买,不能不检查容器就用。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办编性能表、组织培训,各部门按技术要求限量用,库管发东西时得讲清注意事项,日常有人查,安全办不定期抽,没做到就整改。 | ||
1 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本单位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生活和生产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3.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品、器皿的回收处置。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对象
包括油类、化学清洗剂、油漆、涂料、沥青、液化气、农药等。
4.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2.1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采购部门应要求供方提供三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说明书,以掌握其安全方面的知识。
4.2.2 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3 运输管理
4.3.1 自行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车辆要设置危险化学品标志,严禁将危险化学品混入非危险化学品中运输。
4.3.2 无资格运输时,应选择有合法运输资格的单位和车辆进行运输。
4.4 使用管理
4.4.1 处安全办公室应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性能一览表,注明其物理、化学性能,储存和使用要求,应急时的处理方法,并通过组织培训使有关的人员熟知。
4.4.2 应严格控制控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数量,按照技术部门的要求,限量采购、发放、使用。
4.4.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4.4.4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器皿及废弃物要及时回收处置,不得随便丢弃。
4.5 仓库储存管理
4.5.1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修建专用仓库确有困难又必须在一般仓库短期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5.2 库内物品应分类码放整齐、规格型号标识清楚,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品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5.3 仓库、存储柜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爆、防高温、防辐射、防漏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
4.5.4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4.5.5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4.6 预防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置
4.6.1 库管人员应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熟知应急处置措施。在发放物品时,应将技术文件、该物品的性能、保管方法、应急处置措施等一并交付或告知领用人。
4.6.2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其性能、特点,安全正确的使用,并采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或防毒用具,防止对人体和环境的损害。
4.6.3 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处置,并报告安全办公室。
4.7 监督检查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放进行日常检查,安全办公室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码头公司危险品
| 适配人群 | 危险货物管理员,装卸班组人员,码头操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货物装卸,危险品集装箱堆存,危货船舶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危险货出事,想保码头、船和人安全,按国家两个危规来做事,不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码头干危险货装卸、堆存、拆装箱的人和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小组拍板定大事,操作部天天管着干活,安全部盯着查安全,专职管理员盯现场。 | ||
| 禁止行为 | 货性不明不给办,包装不行不让卸,没单证不放行,破损渗漏不准装,超时堆存不许留。 | ||
| 检查与监督 | 操作部收单审批,门卫闸口卡住进出,理货员现场核对,安全员巡检打分,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扣钱。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装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管理,保障码头装卸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1996年10号令)》(以下简称《国内危规》,适用于内贸运输)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适用于外贸运输),确保港区、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
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根据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等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危规》将危险货物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等九类。《国际危规》将危险货物分为:第1类 爆炸品;第2 类 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加压溶化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第4.1类 易燃固体;第4.2类 易自燃物质;第4.3类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1类 氧化物质;第5.2类 有机过氧化物;第6.1类 有毒物质;第6.2类 感染性物质;第7类 放射性物质;第8类 腐蚀品;第9类 杂类危险物质。
第三条 凡在本码头区域内从事包装危险货物装卸、堆存、拆装箱等业务,均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托运与承运
第四条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必须按照《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内危规》及《国际
危规》的规定,办理托运手续、提交规定的单证。从码头进出口危险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公司操作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危险货物性质说明书和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 对于货物性质不清楚的化工品,收、发货人在办理作业申请前应向码头公司主管部门提交货物性质说明书,弄不清货物性质的,出口货物不予受理,进口货物不得进港。
第六条 外贸进口危险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保证包装符合《国际危规》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港方有权拒绝卸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 理货人员凭有关单证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手续,仔细核对和检查品名、包装、标记、数量,认真把好验收关。
第八条 门卫和闸口把好危险货物进出港的检查关,必须凭有效单证,方可放行或进港。
第三章 装卸
第九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承运人应按规定向港监办理申报手续,码头公司操作部根据装卸危险货物通知单安排作业。作业前必须制订和落实装卸安全措施。
第十条 装卸危险货物的泊位、品种和数量,须经港监批准或同意。
第十一条 装卸危险货物选派具有一定危险货物专业知识和装卸技能的装卸人员(班组)担任,作业前应详细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第十二条 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机具。装卸易燃、易爆货物,装卸机械应装灭火罩。装卸前应对装卸机械进行检查,装卸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装卸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第十三条 装卸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和状态,在船—岸、船—船之间设置安全网,装卸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船方应向港方提供安全的在船作业环境。如货舱受到污染,船方应说明情况,对已被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污染的货舱,船方应申请卫生防疫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装卸危险货物,现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第十六条 装卸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积载图装卸,不得随意变更。装卸时应做到稳拿轻放,严禁撞击、滑跌、摔落等不安全作业。堆码要整齐、稳固,桶盖、瓶口朝上,严禁倒放。包装破损、渗漏或受到污染的危险货物不得装船、装车,现场理货人员要认真检查和把关,发现有残损危险货物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的应急处理方案作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港区内载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小时,严禁超车。
第十八条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布置和安排设置危险货物作业的警戒线和写有“危险货物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的醒目标志牌。
第十九条 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作业,必须在码头内设立的专用拆、装箱堆场进行,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条 对下列各种情况,码头公司有权停止船舶作业,并责令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
一、 船舶设备和装卸机具不符合要求;
二、 货物装载不符合规定;
三、 货物包装破损、渗漏、受到污染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章 储存和交付
第二十一条 通常情况下,码头允许进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包括第1.1类、第1.2类、第6.2类、第7类危险品)在集装箱专用堆场短期堆存,原则上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不超过48小时,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72小时;第1.1类、第1.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安排车船直取;港口暂不接第6.2类、第7类危险品。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危险货物主管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集装箱堆场设立堆放危险货物的箱区,并作必要的隔离,设置危险品箱区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 建立危险品箱区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箱区的管理,箱管人员和保安人员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四条 进口危险货物集装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运准备,及时通知提货,缩短危险货物在港时间。
第二十五条 除集装箱以外其他包装危险货物在库场堆存的管理,按库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十六条 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管理,公司成立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危险货物装卸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危险货物装卸管理的办法和安全措施;审定拟接卸的有关危险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协调解决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操作部负责码头装卸危险货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危险货物装卸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的申报;负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有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受理和审批危险货物的托运计划。
第二十八条 安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违反危险货物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考核;负责消防、防污染措施的检查和考核;负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消防及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十九条 操作部设立一个专职危险货物管理员,负责危险货物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作业申报、规章制度制订、计划受理和审批、现场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工作。
第六章 消防和泄漏处理
第三十条 码头建立消防应急队伍,配备消防和应急器材,按规定制订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 根据装卸作业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有关应急用具和防护设备。
第三十二条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按公司规定的《消防应急程序》及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发现船舶在港口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事故,公司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港监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装卸作业中发生泄漏货物,应按公司制订的《集装箱危险货物防污应急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在装卸、堆存中发生燃烧、爆炸、中毒、灼伤、落海、泄漏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危险货物管理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十五条 对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防止和消防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由主管部门报请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内危规》和《国际危规》及国家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码头安全
| 适配人群 | [码头监督员,趸船操作工,消防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品装卸,油品码头作业,趸船停靠 |
|---|---|---|---|
| 制定目的 | 怕码头出事,想让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更厉害,保码头和人命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石化集团自家的危险品码头,装石油、化学品那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分管领导带头,保卫消防安全部门一起干,码头监督员天天填检查表,每季度查隐患要整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吸烟带火种进码头,不准穿钉鞋静电服,不准摩托电瓶车乱开,不准就地排危险品,不准用铁器敲打。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半年搞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全面检查,查出问题立案子限期改,不改就追责,消防设备要常保养,通道不能堵。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淡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石化企业危险品码头防火、灭火、防毒、防污染能力,确保码头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装卸石油及其制成品和化学危险品的专用码头。
第三条 专用危险品码头系指进行石油及其制成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区域,包拓趸船、泊位、栈桥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危险品码头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到劳动卫生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第五条 进行装卸危险品作业的趸船,必须具有经交通部船舶检验部门鉴定的危险品作业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 危险品趸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和电气、消防、防污染设备等,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 装卸危险品的码头必须在离泊全20米以外的危险品输入管道上安装紧急切断
阀。
第八条 危险品码头在装卸液态烃输油管油臂上宜安装紧急释放阀。
第九条 危险品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具有充足的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水不间断
地供水。
第十条 危险品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应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保卫、消防、安全、作业区、运输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品码头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本着能够扑灭初起火灾,具备自救能力的原则来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和器材,以保障码头安全和作业正常进行。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 制定和完善有关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 配备码头监督员,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见附表);
4. 审定危险部位灭火和救生预案;
5. 每半年组织一次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事故预案演习;
6. 每季度组织一次危险品码头的全面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立案,督促限期整改;
7. 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码头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码头消防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行政部门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格明火管理和码头作业区的动火作业。
第十三条 码头的消防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 要切实重视码头防台防汛工作,汛期要加强检查、巡逻、值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章 防火防爆
第十五条 基本要求:
1. 危险品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加强门卫管理,禁止闲人出入;
2. 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码头;
3. 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鞋靴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现场严禁穿脱衣
服、鞋靴;
4.禁止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无关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品码头区,个别机动车辆需进入码头时,必须办理许可证,并安装有效的火星熄灭器;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装卸危险品时用黑色金属和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8.危险品码头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显示信号灯;
9.危险品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电放机旁应设置或紧急救援电话号码等告示牌;
10.码头上输油管、门吊、吊机、绞缆机等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11.在危险品趸船甲板(栈桥)上,泊位和储罐排水槽旁,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12.泊位的控制室要有输送危险品物料的压力、流量、温度等二次显示数据,并应设有报警系统;
13.码头有装卸作业时,50米内严禁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
1.企业专职消防队应设在接到报警后,消防车5分钟内能够到达危险品码头的火灾地点。有消拖两用船的企业,其水上消防站应设在报警后,消防船15分钟内(五万吨级以上码头),或在20分钟内(5万吨级以下码头)到达管辖区最远点的地点。
2.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宜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方式;并有遥控装置,遥控点应离泊位20米以上。
3.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二级和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方式。
4.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三级和丙类油品的二级码头,可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方式或小型灭火器。
5.装卸甲、乙类油品的四级和丙类油品的三级码头,宜设置小型灭火器,按3只/100米2设置;装卸甲、乙类油品已设置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方式的码头,小型灭火器按1只/100米2设置;装卸丙类油品的码头,小型灭火器按1只/150米设置。
6.危险品趸船甲板(或栈桥)、泊位和趸舱内宜设置消防水幕、气幕。
7.装卸甲、乙类危险品码头有自备港作业拖轮的企业,宜将拖轮改为拖消两用船。
第十七条 对电气的要求。
1.危险品码头的电气设备(包括通讯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
2.危险品趸船泵舱内上的变压器和配电间应采取正压通风的防爆措施;
3.危险品趸船泵舱内,泵、电机的起动应设有效的风机起动滞后联锁;
4.危险品趸船、泊位上不得设置临时电源插座;
5.危险品趸船、泊位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
6.危险品趸船、泊位应单独设置静电接地,并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7.危险品趸船、泊位到危险品货船间的管线应在趸船、泊位管线终端设置绝缘法兰并接地,防止管线拆开时产生火花;
8.危险品趸船、泊位配电间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八条 对停靠的要求:
1.凡准许停靠专用危险品码头的船只,必须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危险品码头有关安全规定;
2.非装卸危险品船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停靠码头;
3.凡无阻火器的烧煤船舶不准停靠危险品码头;
4.凡停靠危险品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不准明火烧饭,船员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
5.危险品装卸结束后,应关阀封船及时离开码头,进行洗舱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单,批准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进行;
6.危险品货船装卸作业时,要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第十九条 对装卸要求:
1.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输油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装卸易燃液体危险品时,作业人员应首先抚摸接地装置以消除人体静电,然后将货船与码头上带有两根专用接地导线分别进行可靠的连接,装卸结束后将软管拆除后,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可将接地线拆除。装卸接地线的连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的危险部位;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电筒和防爆工具;
4.连接软管要留有一定长度余量,以免受到浪损被拉断造成跑料事故;
5.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报告上级,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6.严禁2条(包括2条)以上危险品货船同时停靠同一趸船泊位进行装卸作业;
7.装卸完毕后,应将软管、输油臂内的余油除净,并关紧阀门,不得用高压水冲洗橡胶、塑料管;
8.集装箱装载遇水爆炸、燃烧或遇空气自燃的危险物品不得超过一个桶高,易燃液体不得超过两个桶高,同时需按指定部位加以固定,防止自由滑动、撞击而发生危险;
9.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险货物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危险品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危险品货物不得超过48小时;
10.危险品的装卸、储运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其装配表的规定和总公司《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11.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装卸作业;
12.危险品货船或趸船和泊位任何一方发生火灾时,即按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砍断船缆(紧急释放钩)拖至安全水域;
13.原油和重油输送需要加温时,应按工艺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 对检修的要求
1. 危险品码头检修作业必须在没有货船停靠时进行;
2. 检修作业必须具有“检修作业单”,并按规定作业,严格实施监督和检查;
3. 趸船泵舱内检修动火,必须严格执行特级动火审批规定,切断物料来源,装加盲板,
置换处理,动火分析合格,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部门确认,主管厂长审批签字后,在消防人员监护下,方可动火。
第五章 防污染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护海洋、江、河的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损害,危险品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堰)等),并保护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 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危险品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第二十三条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消除事故隐患,避免污染环境。
第二十四条 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第二十五条 发生跑、冒物料等事故,应立即报告厂 调度室(外)及有关单位,并立即组织抢救。
第六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六条 采取有力措施,使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等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 危险品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量放救生衣、器材、防毒面具、防护衣、防护胶靴等),并应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 凡进入含有害物质气体、通风不良的场所和容器内作业的人员,除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通风措施,并设有专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 对从事芳烃、四乙基铅等毒害较大的物品作业人员,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本规定中如有同国家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规定为准。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
| 适配人群 | 危货驾驶员,押运员,车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危货运输,装卸作业,途中停车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危险品运不好会炸会烧会中毒,想让大家平平安安把货送到。 | ||
| 适用范围 | 专管开危化品车的司机、押运员,还有装货的容器、车子、路上操作。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查证件和车况,车队队长盯日常执行,安全员每月巡检并记问题。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开车,包装不合格不装货,禁烟禁火禁混装,不挂标志灯不许上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辆车出车前由调度检查证件和标志,安全员每周抽三台车看实况,漏检一次扣50,整改超2天加罚。 | ||
一、 本公司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及装截容器、工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之规定条件,经道路运政、质检局等部门审验合格。
二、 驾驶员须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掌握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及消防局培训合格,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消防证及公司准驾证,可上岗作业。
三、 在装运危险品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装卸货场地及运行途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五、 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六、 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及当地交通管理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七、 发生重大交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车属单位及公司要立即赶扑现场协助有关 组织抢救,将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
八、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高度警惕、严禁违章造成事故,同时严防“它方”违章造成重大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九、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加入高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损险,驾乘险等有关险种,以便在万一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得到经济补偿和经营保障。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 适配人群 | 实验员,危化品管理员,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实验室操作,危化品领用,废料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不让危险品乱放乱用。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碰危险品的人,管领用、存放、使用、处理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专人管库房,老师审批领用,实验员用完马上还,安全员每月查一次。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让不熟悉的人碰危险品,不能混放,不能随便带出库,不能剩在实验台。 | ||
| 检查与监督 | 领东西要登记,用完当天必须还,废料当天清走,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月底检查,三次不合格换人管。 | ||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加强管理。对其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2.在领取以上物品时,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分类存放,并有出入库手续。
3.在实验过程中,使用以上物品的单位,领用时认真审批及发放。对于剩余的物品,一定放回到指定库内。对于实验后的废油废渣及时处理掉。
4.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定期检查,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