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电工操作人员,危化作业人员,雨季施工员使用场景临时用电管理,爆炸环境防控,雨雪天施工
制定目的工地用电乱接容易触电,爆炸环境没防护会出大事,雨雪天路滑设备易坏,高处东西掉下来砸人,吊装不规范机器可能翻。
适用范围所有现场干活的人,管用电、防爆、雨雪施工、高空作业、起重吊装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电工盯用电,安全员盯防爆和雨雪,班组长盯高空和吊装,项目经理总把关,大家互相提醒。
禁止行为电工不许让外行碰电线,潮湿地方不许乱接零线,爆炸区不许漏气,高处不许扔工具,吊车不许超载乱开。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班长查一遍,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对马上停手整改,月底汇总问题,再犯就换人干。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安装、检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有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用电人员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用电人员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行动用电设备,保险金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8、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9、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二、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作业:

1、通过充入惰性介质,排除容器或设备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形成爆炸混合物,如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

2、防止可燃物的泄漏,特别是大量泄漏。

3、严格控制系统的含氧量,使其降低到某一临界值(氧限值或极限含氧量)以下。

4采取严格的监测措施,消除火源。

5、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是消除着火源;控制可燃物;隔绝空气。

三、雨、雪天施工作业:

1、施工现场按规定挖好排水沟。

2、在雨季前做好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的处理,严防滑坡或塌方威胁工地。

3、雨季中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4、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牢固,在雨季严防雨水浸泡而发生事故,并做好防护措施。

5、电、气焊应采取措施防电、防引爆。

6、脚手架上、下人梯道应有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除冰雪;同时在解冻期间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情况。

7、冬季取暖,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严防煤气中毒。

四、高空、高处交叉作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实施人员,必须落实专业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品,未经落实的不得施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堕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五、起重作业:

1、吊运前的准备,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清理主要厂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流动式起重机腰间支撑地面垫平;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元件,不留安全隐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周围联系;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编制作业方案;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2、起重机司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吊物不得从人头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和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坚决做到起重司机“十不吊”。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3、司吊作业人员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

建安五分公司

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轧钢厂危险场所及其

适配人群轧钢操作工,设备检修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火灾危险场所,爆炸危险场所,有毒有害作业
制定目的怕出事才定这些规矩,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受伤、不中毒、不被电、不爆炸。
适用范围所有轧钢厂员工,管危险地方、危险设备、危险操作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牵头定规矩,车间主任盯执行,班组长天天查,安全员随时看。
禁止行为没挂牌不准动设备,没批条不准动火检修,没同意不能拆防护罩和安全装置。
检查与监督车间每月自查,安全部每季检查,发现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通报批评,年底考核扣分。

1下列场所应属危险场所:

a.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为甲、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场所;

b.根据gbj58—83《爆炸的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确定为q—1、q—2级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和g—1、g—2 级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c.接触毒物,有窒息性气体或射线,在不正常或故障情况下会造成急性中毒或严重人身伤害的场所;

d.高压、高频带电设备,或超过规定的磁声强度、志场强度标准,易于触电或会造成严惩代伤害的场所;

e.高速运动超过5m/s的轧件周围和发生故障时可能的射和范围;

f.高温运动轧件周围或可能发生飞溅金属或氧化铁皮的区域;

g.外露的高速运转或移动设备的周围;

h.不毒物或易燃、均爆气体的设备和管道,可能积存有毒或有窒息性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氧化铁皮沟、坑或下水道等场所。

2危险场所、重大危险设备的管理和严重危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危险场所设备操作,应严格实行工作牌制,无工作牌者不准开动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b.电气设备的操作,应参照水电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实行工作票制;

c.重大危险场所、危险设备或设施,应设有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

d.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和q—1、q—2级,g—1、g—2级爆炸性危险场所,以及重大危险设备,进行不属于正常生产操作的其他活动(包括动火、检修、更改操作规程等),必须事先申报,经安全部门和保卫部门同意,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得进行。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和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拆除。

4大、中型轧钢厂应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紧急抢救体制,制定应急计划,训练人员和设置必要的器材和设施。

5轧钢厂应拟定车间(工段)危险场所,重大危险工艺设备和危险作业的项目清单,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危险场所安全

适配人群巡检人员,清淤作业员,装置操作工使用场景污水池作业,化粪池清理,火炬区域巡检
制定目的怕大家在污水池、化粪池这些地方干活时被硫化氢毒倒,想让现场更安全点,保护工人不中毒。
适用范围管去污水池、排水管、化粪池、加氢装置这些地方干活的人,管施工、维修、清理、巡检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牵头定规矩,作业单位自己管现场落实,监护人盯住人和防护用具,安全部门不定期查。
禁止行为不准不戴防毒面具进危险区,不准在有毒区摘下防护用具,不准没分析合格就进设备里,不准把活包给没资质的队伍。
检查与监督作业前要培训、检测、配好防护用具,监护人全程盯着,安全部每月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通报。演练每年至少一次,记录得留着。

1、目的

为有效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在污水池、排水管道、电缆井、化粪池、粗苯加氢装置、火炬现场区域、污水处理站等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硫化氢危险场所),从事施工或者维修、保养、清理、操作、巡检等作业(以下统称作业)适用本规定。

3、现场管理

第一条从源头抓起,防止硫化氢中毒,消除硫化氢对职工的危害。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条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气体的场所必须安装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完好率、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第三条有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危险场所,必须设置警示牌和风向标,警示牌上要明确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 作业过程防护

第四条 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作业单位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硫化氢气体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负责办理作业批准手续,并对作业人员经行安全作业告知;负责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护器具。每日硫化氢危险场所的排查,辨识工作。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五条 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账。

第六条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

第七条 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使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器。其低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10 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 mg/m3。现场需要24小时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布置。所使用的监测仪器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由有检测质资的部门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记录备查。硫化氢检测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在生产波动、有异味产生、有不明原因的人员昏倒及在隐患部位活动时,均应及时检测。

第八条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m3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用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 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用具。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护用具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适用物质。禁止任何人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

第九条 进入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格、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第十条 原则上不应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等危险场所作业。如需作业时,应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硫化氢监测仪器在低位报警点发生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漏点并准备防护用具。当高位报警点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并向上级报告,同时疏散下风向人员,禁止动用电、气焊,查明泄漏原因并控制泄漏。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疏散人员并实施应急方案。

第三章 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二条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污水处理站、粗苯加氢装置、公用工程每年至少组织员工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管理规定、硫化氢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和规定、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等。

相关外来人员(含施工人员和非正式职工)在进入现场前应接受装置相关培训并遵守本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将硫化氢危险作业场所发包给作业单位的,应当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作业安全条件,不得将硫化氢危险场所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不符合相应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作业单位。双方要签订作业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管理的装置(部门)要加强作业全过程监控。

第十四条 涉及硫化氢作业的装置(部门)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演练。

第十五条 可能存在硫化氢暴露的装置部门应制定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急救网络,保证现场急救、撤离护送、转运抢救通道的畅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中毒者得到及时救治。对预案应定期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六条 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监)护人员应佩戴上适用的防护用具,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危险区,到上风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条件抢救的医疗单位,同时通知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 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该作业,并可直接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