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合同制护士,合同制医生,卫生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科室招聘,岗位核定,试用期考核 |
|---|---|---|---|
| 制定目的 | 医院编外人越来越多,怕管乱了,想把招人、发工资、考核这些事理清楚,让干活的人安心,医院也省心。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签合同的临时工,管他们怎么进来、干啥活、拿多少钱、考得咋样、续不续聘。 | ||
| 职责分工 | 人力科定规矩、办手续、发工资;科室管日常干活和打分;院领导批招人申请,纪检查违规。 | ||
| 禁止行为 | 科室自己招人不行,没批就上岗不行,没证干特种岗不行,迟到早退超两次不行,上班打游戏睡觉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人力科每月查科室有没有私招人,每季度核工资社保,年底统一考核,不合格的谈话或解约,没按时办手续扣当月工资。 | ||
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 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办理参加保险手续,保险的险种、缴纳保险费的基数及比例按**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执行,医院缴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平�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
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如在合同期内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经医院同意的,可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 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冲突的相关管理办法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时间、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均适用合同制员工。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东华医院合同制用工
| 适配人群 | 合同制医护人员,科室用人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科室增岗申请,空岗补员招聘,试岗期考核 |
|---|---|---|---|
| 制定目的 | 医院人手不够用,怕乱招人出问题,想把合同工管得更清楚点,让大家干活有规矩,别伤着医院和自己。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签合同的临时工,管他们怎么进、工资多少、干得好不好、能不能留下。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牵头定规矩、批人头,科室提需求、日常管人,院领导拍板,人事和纪检一起盯着执行。 | ||
| 禁止行为 | 科室不能自己招人,不能不办手续就上岗,不能酒后上班,不能玩手机睡觉,不能推病人要钱,不能不交保险。 | ||
| 检查与监督 | 招人前得写申请,人力部批了才能动;每年考一次,科室打分、人力汇总、院里定结果;没做到就扣钱、调岗或解约;年底统一检查。 | ||
z人民医院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合同制用工人员的管理,保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职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在编在册人员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章招聘办法
第三条: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核定,没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
第四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上岗资格、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五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二章聘后管理
第七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医院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书,试岗三个月,经考核后正式录用。
第八条:合同制用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一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报到时间为准。离开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保险等。
第十条:合同制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如考核为不合格者,医院将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具备相应资格。
第十二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四条: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关于保险的交纳及保险的种类
合同制用工的人员医院代办参加保险,保险的险种、交纳保险的基数及比例按规定执行,医院交纳部分由医院承担,个人交纳部分由医院在其工资中代扣代交。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的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七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3、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应岗位的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标准,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八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平衡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开展的科研工作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有二项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当班。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者。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矿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走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一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如在合同期内有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
第二十四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受聘方可以提出解除协议或合同:
(一)应征入伍者;
(二)经批准出国定居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向受聘方提供经济补偿;受聘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医院提供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承担规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二o**年一月份起执行。以前有关的管理规定自行作废。
第二十九条: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本院相关规定,以本办法为主,综合办负责解释。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东华医院学科后备人才培养
| 适配人群 | 主治医师,临床骨干,科室带教老师 | 使用场景 | 临床人才培养,职称晋升准备,科研课题申报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想让年轻医生快点成长,挑起学科大梁,别等老专家退休了没人顶上。 | ||
| 适用范围 | 45岁以下男医生、40岁以下女医生,管临床技术、科研教学、科室管理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牵头定名单,医教科盯培养进度,科室主任日常带教,院办公会最终拍板。 | ||
| 禁止行为 | 年龄学历不达标不能报,医德考评不过关不行,没完成规培不能进,业绩不够三项别想入选。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查学分、查总结、查论文、查课题,年底考核打分,连续两年不达标就踢出库,补选新人在年中完成。 | ||
人民医院学科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一、学科后备人才遴选标准
1.年龄:男性≤45岁,女性≤40岁。
2.学历: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能力:有较强的理论、业务技术能力,5年临床工作实践经历,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2年以上,本科学历从事临床3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作为优先培养对象。
4.职业道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认同医院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考评良好以上。
5.按规定完成规范化培训计划。
6.具备以下业绩中的三项以上:
(1)年度被评为优秀带教老师。
(2)获得县(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3)科内业务骨干。
(4)有院级以上(含院级)立项课题(为课题组组成成员),并按计划进展。
(5)县级专业委员会成员。
(6)开展三级医院项目,成效好。
二、学科后备人才的培养标准
1.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相应学分。(ⅰ类10分,ⅱ类30分以上)
2.每年对自己在本学科本专业的学习有安排,并有书面的学习计划,年终写出技术总结一份。
3.每年担承大科以上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4.按要求完成住院总医师工作。
5.每年写出本专业、本学科国内外学术进展综述或专题动态报告一份。
6.每年在全国发行的专业技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最新学术译文、文献综述、专题动态报告一篇以上。
7.三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包括立项在研及完成的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业务,或推广应用一项新的科研成果。
8.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完成科室三基培训及带教工作。
三、学科后备人才的管理
1.建立学科后备人才信息库,内容包括:一般信息登记、年度考核登记、民主测评结果、培养意向、培训情况、奖惩情况。
2.学科后备人才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医院每年对学科后备人才培养达标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为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3.优先安排进修学习,或对口支援单位挂职。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管理知识培训。
4.后备人才能进能出,有上有下,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随时补充,经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去。
5.每年召开一次后备人才专题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四、学科后备人才产生程序
1.个人申报。
2.民主推荐。学科后备人才以民主推荐方式,由各科室推荐、领导署名推荐、领导班子推荐等方式。名额不限。
3.确定人选。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后,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提交院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学科后备人才名单,填写学科后备人才表一式二份(综合办、医教科各一份)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东华医院退休返聘人员
| 适配人群 | 正高级职称者,副高级职称者,院级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专家返聘,科室用人,技术带教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想用好退休的老专家老骨干,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不浪费人才资源。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本院退休后返聘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管他们返聘岗位、工作内容、考核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牵头办手续,科室主任同意签字,办公会讨论决定,院部或科室签协议管人。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收红包回扣,不能去私立医院挂牌干活,不能私自接院外活,不能不守医院规矩。 | ||
| 检查与监督 | 个人提前一个月申请,人力部审核,办公会定,签协议才上岗;不听话就解聘,病假超三个月也解聘;每年考勤考核,结果影响续聘。 | ||
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本院退休专家及退休技术骨干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以技术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医院品牌服务的战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所有返聘人员应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岗位管理设置进行返聘。根据不同的反聘条件,申请相应的反聘岗位,并经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办法
1.专家(管理)人员返聘实行院科两级返聘
1.1.返聘条件:
院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院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医院有需求时可予以院级返聘: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5年以上院级领导任职经历。
科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科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级返聘: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8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有带教任务者。
4.未结题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5.南京市级重点学科及特殊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1.2.返聘年龄:
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正高≤70周岁,副高≤68周岁。
返聘管理人员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1.3.返聘程序:
院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关部门与返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应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程序如下:
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议合格后,报送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被聘任者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科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级返聘人员须经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协议书后方可返聘录用,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满编或超编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退休通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科室,个人提出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报送办公会讨决定,人力资源部将讨结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资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1.4.返聘后考核与分配:
院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发放。工作量等指标由院部考核,奖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并应服从院部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科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返聘人员占所在科室的编制,享受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科室负责人,并应服从科室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员应服从医院和聘用科室的领导,聘用科室应加强返聘人员的管理。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和护士等专业的相关规定。
3.返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绩效考核。返聘人员为医院作出显著成绩,可按在职职工一样,参加院级评选先进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4.返聘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进行考勤、考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1.6.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聘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条件与年龄者,按本规定办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
2.医院和聘用科室有权对返聘违规人员和因病因事不能胜任工作者实行解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聘:
(1)不履行协议者。
(2)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如收受“红包”、“回扣”、“三单提成”、违规外转病人等)。
(3)返聘期间在民营、私立医院挂牌、工作。
(4)未经医院同意到院外从事医疗活动者。
(5)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2.其他人员聘用: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确因科室需要,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可根据岗位设置许可,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作为临时性用工聘用,经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票决是否聘用。待遇按相应岗位的临时用工规定发放,一切费用纳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3.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休人员一律不返聘。
三、备注: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员。
2.本办法解释权属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3.本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聘用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东华医院人力资源引进
| 适配人群 | 科主任,医教科人员,护理部主管 | 使用场景 | 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科室增补 |
|---|---|---|---|
| 制定目的 | 医院缺人手,学科要发展,得招合适的人。怕乱招、招错人,所以定个流程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新进员工,包括医生护士和后勤人员,管怎么招、怎么筛、怎么考、怎么签合同。 | ||
| 职责分工 | 综合办牵头干活,医教科护理部配合,分管领导把关,院领导小组最后拍板决定。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跳过审批直接招人,不能漏审材料,不能让没证的人上岗,不能不体检就签合同。 | ||
| 检查与监督 | 综合办按步骤推进每环节,各科室按时交材料,院办抽查执行情况,每月检查进度,没做到的退回重来。 | ||
z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引进管理试行办法
一、人力资源引进申报与审批
1. 卫生技术人才:
(1)各职能部门收集、审核各科室申报的下一年度招聘需求;
(2)各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医院现有人力资源状况,提出拟招聘计划,并按学科、学历要求报综合办进行汇总,再报医院人力资源招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下一年度招聘计划;
(3)综合办根据计划在内外网发布招聘信息。
2. 后勤及其他人员引进:
(1)科室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包括拟招聘岗位职责及人员资质要求;
(2)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再报医院人力资源招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决定合同的归属;
(3)综合办根据需求进行招聘。
二、人力资源引进来源收集
1. 卫生技术人才引进:
(1)网上查找校园招聘会信息,将信息汇集成表单报科主任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筛选,对所参加招聘的院校进行网上宣传,将医院的简介、招聘计划提前发到该校大学生就业网站。同时发参会回执的传真;
(2)由综合办牵头,医教科、护理部参与,按时到招聘会现场进行简历收集,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1)收集平时来报名人员信息,若无相关报名人员,则发送招聘简章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预定每周招聘展位;
(2)综合办派人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招聘,收集相关招聘信息。
三、人力资源引进材料初审
(1)由综合办牵头,分管领导及医教科、护理部共同对收集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应聘的学生,根据初筛人数报院办公会确定我院招聘时间;
(2)对筛选出的简历提前一周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2. 后勤及其他人员:
(1)人事部门对收集到的简历情况进行审核,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确定通知人员及面试时间;
(2)对意向人员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人力资源引进考核(现行面试、笔试、技能操作)
面试:
1. 卫生技术人员:
(1)来应聘学生报到登记,按登记顺序进行排队面试;
(2)由院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
(3)财务科进行统分,面试结束后交综合办。
(1)汇总应聘人员基本信息;
(2)由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笔试:
(1) 由综合办牵头,医教、护理及相关涉及到招聘计划的职能部门一起选定时间集中在题库里选题、复印、封存;
(2)笔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当场封卷,综合办统一安排时间、人员拆封试卷进行阅卷;
(3)监考时要选派责任性强、公平、公正人员进行监考;
(4)阅卷人员在医院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中抽选责任性强、公平、公正人员进行阅卷。
(1)面试结束后,对需持证上岗的岗位进行技能考试;
(2)综合办汇总面试、技能考试成绩。
技能操作:
按专业增加技能操作考核,评委从医院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中随机抽取。
五、人力资源录用审查
(1)综合办根据财务科统计的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学历、相关资质得分,报医院人力资源招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录取人员名单;
(2)由综合办通知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3)签订协议书之前,进行资料审核,审核资料包含(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各类学校获奖证书;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
(1)对需持证上岗的非卫生技术类岗位,由综合办校验证件的有效性;
(2)对拟引进人员进行第三方访谈、审核。
六、人力资源录用体检、合同签订
(1)原始资料审核合格后,开具体检单到体检中心体检;
(2)体检合格后,先让学生阅读《**县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用工管理办法》,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在双方没有意见的情况下开单到财务科缴纳培训费用;
(3)凭发票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双方补充约定,告知报到时间;
(4)签订完就业协议书,告知学生到区卫生局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盖章备案;
(5)学生毕业后按时来院报到,由综合办校验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根据学生籍贯通知后勤发放工作服等,再开据报到通知到相关职能科室报到,通知单注明签订的岗位及工号;
(6)制订岗前培训计划,全体新员工集体理论培训为一周,岗位培训为一月,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1)由综合办开具体检单,凭体检单到体检中心体检;
(2)体检合格后,签订试岗协议(合同中依法注明三个月试用期,前书面告知试用期劳务工资及待遇);
(3)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综合办人员带到相应岗位进行试岗。
七、人力资源试用期考核
(1)试用期满,由综合办发新进员工考核表;
(2)由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评定,主管部门签署续聘建议;交综合办统一汇总,报医院人力资源招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终止劳动合同。
(1)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综合办发新进员工考核表;
(2)由
使用部门进行考核评定,再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3)报医院人力资源招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注:
1. 第二层次本科以上学历非卫生技术人员引进管理办法参照卫生技术人员执行。
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东华医院执业医师
| 适配人群 |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外聘专家 | 使用场景 | 医师注册,执业变更,医疗文书签署 |
|---|---|---|---|
| 制定目的 | 医院得管住医生执业这事,怕乱注册乱看病出事,想让医生都规规矩矩上岗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本院已拿证注册的医生,管他们怎么注册、换科、看病、写病历、用药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医务科牵头办注册变更,科室主任盯着日常行为,院领导和医务科一起查违规,每季度看一次。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注册就看病,不能乱开证明,不能不亲自看病人就签字,不能收红包,不能瞒报疫情和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新医生入职1个月内必须注册完,医务科每月抽查病历和处方,没按时交材料扣绩效,查到造假直接停职处理,年底统一考核不合格就培训或暂停执业。 | ||
第一医院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医师。
(二)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三)中专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院试用期满1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医务人员在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后,由医院根据需要集中讨论安排其注册科目,并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在医务科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医务科领取和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医院聘用证明。
(四)医师因工作需要需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征得医院同意,到医务科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外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调入本院工作,必须由医院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方能上岗。
(五)外聘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需复印并保存有关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料。
(六)本院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内执业。
(七)医师在医疗活动中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八)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九)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十)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十一)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二)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医院的调遣。
(十三)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日间向医务科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四)医院对执业医师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重新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注销注册等处罚。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十六)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报卫生局依法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