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乡镇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党政办人员 | 使用场景 | 基层政务考核,重点工作落实,突击任务执行 |
|---|---|---|---|
| 制定目的 | 镇里想管得更细更准,干部要更懂业务、更守规矩、更有干劲,让政府看起来更靠谱更有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普通机关干部和村官,管他们日常干活、上班纪律、领导和群众怎么看、临时任务完成情况。 | ||
| 职责分工 | 镇委镇纪委牵头搞考核,党政办天天记分查分汇总,结果贴出来大家看,最后班子开会定成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旷工迟到早退,不准上班玩手机看电视,不准乱收礼乱办事,不准糊弄重点工作。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记分每季抽查,年底算总分,公示后班子拍板,分数低的少拿钱,连续垫底可能调岗。 | ||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树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诚信型”强势政府新形象,打造一支讲党性、顾大局、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除党政领导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党政领导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业绩考核坚持重点了解与全面了解相结合,以全面了解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考核组织、时间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纪委在次年1月组织实施。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考核的日常工作,包括业绩考核的记载和牵头、督查、汇总工作,党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在全体职工中公示,最后交党政会审定。
四、考核内容、形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工作纪律,领导和社会评价,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四个方面。
(二)考核形式
1、业务工作(50分)
完成岗位责任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考核细则另行发文)。
2、工作纪律(15)
(1)出勤情况(5分);
(2)上班状态(5分);
(3)廉洁自律情况(5分)。
3、领导和社会评价(10分)
(1)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年终由所有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打分(7分),领导4分,部门负责人3分。
(2)配合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年终由各村、社区干部打分(3分)。
4、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考核细则另行发文)。(25分)
五、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加分办法:
(1)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10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8分。
(2)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8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6分。
(3)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6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4分。
(4)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业务办公室,人均分别加4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2分。
同一项工作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
2、信息及调研文章加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信息、调研文章被县级及以上单位、报刊采用的实行加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一篇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同一篇信息以最高级别加分为主,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3.考勤加分办法:全年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除得满勤分5分外,再另加3分。
(二)减分
1、镇内各项业务工作,经县委、县政府考核排名在末位的,按岗位责任制扣减业务主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2、如因工作失误,每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经办人员3分,办公室负责人2分,业务办公室相关人员1分。
3、出勤情况:无故旷工半天一次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值班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全年事假(法定事假除外)5天以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多1天扣0.2分,超过15天的扣5分。
4.上班状态:上班时间看电视、电影、玩游戏等,发现一次扣2.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2.5分;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一次扣5分,扣完后实行倒扣,每次倒扣5分。
六、奖惩办法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定等级、调整岗位、奖励及培训、辞退的依据。机关干部职工考核成绩将与奖金挂钩,发放年终目标奖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将根据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结果发放,服务部人员、公务员、大学生村官、临聘人员年终奖金组成部份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年终奖金发放情况研究决定。
考核综合奖计算方法:(考核奖总金额÷总分数)×所得分数=应得奖金
七、其他临时性处罚、单项工作安排考核以党委、政府宣布为准,在总分中实行倒扣制。
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银行年度机关工作
| 适配人群 | 支行机关人员,营业网点柜员,大堂经理 | 使用场景 | 机关点名,营业厅清洁,会议纪律 |
|---|---|---|---|
| 制定目的 | 想让大家更守规矩,干活更有劲儿,别拖拉散漫,把业务干得更好些。 | ||
| 适用范围 | 管支行机关和基层网点所有人,管上班纪律、穿着打扮、卫生打扫、请假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分管行长带头抓,办公室具体干,各部室主任盯自己人,督查组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串岗聊天、不准不穿工装、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不戴工号牌。 | ||
| 检查与监督 | 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出榜通报;问题当场记,罚款扣工资,三次就通报批评,屡犯就下岗;季度通报,年底评优劣,末位淘汰。 | ||
银行____年度机关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紧紧围绕支行党委确定的全年经营目标,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工作行为、严肃的工作纪律、崭新的工作风貌来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验,扎实有效的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农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3、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6、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1、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2、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年累计达3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3、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发现3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4、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5、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6、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止不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10-30元;累计3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履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7、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8、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责任领导罚款50元。
10、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10―30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50元。
11、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100元。
12、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____)153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1、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3、开展“评优选差”活动。年度终了,支行根据工作记录评出作风过硬,举止文明,遵规守纪的员工,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按次数进行排队,实行“末位淘汰”,作为下岗分流对象。
4、聘请社会监督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各部室及各经营网点要根据自实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细则,供支行监督核查。
6、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某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
| 适配人群 | 国税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聘用人员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病故吊唁,亲属慰问 |
|---|---|---|---|
| 制定目的 | 大家身体不好容易累,想让大家感觉单位暖暖的,生病有人看,难过有人陪。 | ||
| 适用范围 | 管县局所有在职和退休的人,还有他们家里人,管住院、去世这些事的探望和送钱送花。 | ||
| 职责分工 | 工会主席牵头定事儿,各科室主任报情况,工会干事跑腿送东西,纪检组看看有没有乱花钱。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给没住院的人发慰问金,不能重复发同一笔钱,不能把慰问金当福利分给所有人,不能不走报销流程就掏钱。 | ||
| 检查与监督 | 科室发现情况当天报工会,工会三天内决定去不去,七天内必须送到,超时不办要说明原因,钱从工会账上走,年底统一查账。 | ||
为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市国税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工字〔**〕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㈡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㈣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____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
机关工作员管理办法:机关工会经费收支
| 适配人群 | 机关工会干部,企事业工会主席,基层工会财务员 | 使用场景 | 工会经费上缴,职工活动支出,建会筹备金缴纳 |
|---|---|---|---|
| 制定目的 | 怕乱花钱,怕钱不花在职工身上,想让每分钱都清清楚楚,用得实在,大家心里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市直机关所有基层工会,管会费怎么收、经费怎么花、账目怎么记。 | ||
| 职责分工 | 工会主席盯总,财务人员管报销,经审委查账,党组织书记监督,谁签字谁担责。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买购物卡送礼,不能发补贴奖金,不能搞高消费娱乐,不能挪用截留,不能进小金库。 | ||
| 检查与监督 | 发票要全、附件要齐、超1万要开会批,财务员先审再报,不合规直接退,查出问题停拨款、通报批评。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各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____〕23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办〔____〕51号)、《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新疆油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新克油工〔____〕21号)和《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得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一)会费收入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部分不计交会费。
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行政单位直属基层工会(以下简称基层工会),根据《关于统一会费交纳标准和收取工作的通知》(克直机工发〔____〕03号)要求,每年分两次向工会工委工会会费账户上缴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为上半年的6月5日前,下半年的12月5日前,工会会费账户名称为克拉玛依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开户行为工商银行迎宾支行,账号为300 3020 3092 0000 3788。
缴纳完毕后持银行开具的存款凭证至工会财务人员处开具交款收据,收据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留存。
凡自治区垂管机关行政单位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应将每月收缴的会员会费直接存入本单位工会会费专户进行使用和管理。
会员会费具体收缴标准如下:
1.执行石油工资的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本人工资(岗技工资 工龄工资)×5‰
2.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职工缴纳会费标准:
(1)党政群单位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本人工资(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5‰
(2)事业单位职工月缴纳会费标准:
3.执行合同工工资标准的员工缴纳会费标准:
(1)应得工资在800—1200元的:月工资额×2‰
(2)应得工资在1201—2000元的:月工资额×2.5‰
(3)应得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月工资额×3‰
(二)计提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行政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实行按月计提,按季缴纳。
各单位应于每个月的5日前,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及时向工会工委工会会费账户拨缴当季的全部工会经费。
凡自治区垂管机关行政单位和独立收支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计提的工会经费在向上级工会组织按其相关规定进行上解后,留成部分直接存入本单位的工会会费专户中自行使用和管理。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____〕29号)的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逾期未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既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也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不包含独子补贴、电话费补贴、住房补贴)、奖金(含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考核奖、平安单位考核奖、精神文明奖、其他奖金等);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上级补助收入
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如帮扶补助、劳模慰问、专项补助等,从其上级工会组织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工会经费因错缴造成多收费款的,由缴费单位向工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直机关工会办公室核实并加盖公章后,送工会工委财务代管人员处办理退费,多缴的费款直接从工会经费账户中退还给缴费单位。
三、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不得随意截留。
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基层工会举办本单位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工作时间排练训练和比赛一般不得开支补助费,活动奖励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应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自定。
外聘辅导员、裁判员等酬金,结合行业收费标准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自定。
3.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以上各项支出项目,涉及讲座、授课、培训等须外聘教师的,其讲课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____〕523号)通知要求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聘请本单位内部职工讲课应适当降低支付标准。
以上各项支出项目,涉及表彰奖励等须发放奖金(品)的,其奖励标准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____〕2号)要求,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由基层工会视情况自定。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基层工会经费划拨办法
(一)凡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基层工会,工会工委将结合工会经费预算、年度工作安排、在册职工会员人数和基层工会经费缴纳情况,分次向基层工会划拨会员活动经费,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工会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自行掌握使用,并接受同级经审委员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二)拨缴建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一级工会组织将其应分成部分全额予以回拨。
六、基层工会经费核销办法
(一)基层工会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若基层工会没有成立工会委员会,则经费使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负责,重大开支需经同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基层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工会经济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应对经费管理使用做好监督审核工作。
(二)基层工会活动经费要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由工会组织委员负责),各基层工会可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相应财务管理制度。
核销时凭正规发票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由具体经办人和基层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后,可直接至工会工委财务人员处办理核销工作。
(三)支出附件要齐全。
1.购买办公、文体和生活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应附物品明细单,凡是发票上未列具体物品名称的必须附明细单。
2.以现金或物品发给个人的奖金(品)、慰问金(品)等必须有领款(物)人签字的发放单,注明发放时间、标准、金额等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项活动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人均支出在300元以上的,须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工会主席和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批,报市直机关工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列支。
报销时需附相应活动说明、费用预算、询价单(2名以上经办人签字)、会议纪要以及购置商品或服务签订的有效合同等附件。
4.讲座、培训、会议等开支必须附相关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单、会议记录等附件。
5.基层工会自行组织表彰奖励、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活动等必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通知文件。
6.基层工会办理核销时需要提供合法、完整的原始票据,开具发票时单位名称应为基层工会组织所在单位全称,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党组织书记)和经办人须在票据上签字。
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财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核销。
物品采购原则上在市机关事务局采购中心定点商户内购置。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凡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
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对于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资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采购,应首先经基层工会委员(或同级党组织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和采购方案,并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工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
经工会工委会议研究批复后,由基层工会选派3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招标采购,订立采购协议,合同方及发票付款方名称需写明:克拉玛依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凭以上书面材料至工会财务人员处办理支付,并列入工会工委固定资产账目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使用及管理。
基层工会完成固定资产项购入后,应指定专人作为资产保管员,填写《市直机关工会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完成领用登记手续。
各部门及单位人员不得自行交换、处置固定资产,资产保管员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工会工委办理资产清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离退手续。
4.工会工委将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保管部门应配合组织开展盘点工作,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
5.调出、变卖、投资、损失、报废、盘亏等减少资产的处置,由资产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工会主席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向市直机关工会工委递交报告,经工会财务人员、经审委员会核准,工会工委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对设有工会独立账户的自治区垂管、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其购入固定资产须经同级党组织及上级工会组织研究同意并作出书面批示后,方可直接购买并列入本单位工会账户固定资产项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违规操作基层工会经费的处罚办法
(一)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1.下列情形均属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的行为:
(1)未按规定的经费计提标准、范围和期限上解工会经费的。
(2)擅自改变和降低上解工会经费的比例,弄虚作假,减少上解经费并自行使用的。
(3)以其他手段或借口少上解或不上解工会经费的。
2.对各级工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包括主管领导和经办人,下同)截留、挪用上解工会经费的行为,除责成其认真做出书面检查,并限期全部补交上解经费外,应根据事实和情节以及检查的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罚和处分。
(1)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壹万元以内的,对单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对有关责任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予警告的处分。
(2)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一万元至十万元的,对单位给予书面警告,取消当年财务竞赛奖励和其他评先奖励资格,对有关负责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3)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对单位在适当范围内给予适当批评,取消当年的经费回拨补助,在两年内取消财务竞赛奖励和其他评先奖励资格,对有关负责人建议任免机关给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以处罚:金额数值较小,情节轻微的;自己主动检查,认错态度较好的;能及时补缴上解经费的;经办人员抵制无效强迫执行的。
(二)拖缴、少缴、欠缴工会经费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少缴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上级工会应当及时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经费的,将停止其所有工会经费核销工作,并暂停划拨会员活动经费,直至缴清全部欠款为止。
(三)违规开支基层工会经费的处罚
对违反上述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核销相关规定的基层工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将停止其所有工会经费核销工作,暂停划拨会员活动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书面告知其同级党组织,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对坚持原则,向上级工会如实反映和揭发违规使用基层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知情不举,包庇、纵容的加重处罚。
八、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列入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会经费的管理。
2.基层工会委员换届时,应向会员大会或职代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工会主席任职届满、工作调动、职务变更、离退休等原因,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应配合同级和上级经审委员会对其任期内各年度工会财务工作和经济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市直机关经审委员会每年将对基层工会经费计提、划拨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各基层工会应妥善保存工会财务工作和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审查工作的开展。
(一)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管辖的所有机关直属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拓展阅读:
工会经费主要用途【2】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另外,基层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做投资经营。
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需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县以上各级工会机关除按照规定应该由政府开支的费用外,其他所有费用,均从基层工会按2%收缴的工会经费中约40%比例的上解经费中开支,其范围主要包括:职工活动费、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事业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县以上各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为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承担的费用,诸如工会办公设施和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县级以上工会干部的住房和离退休人员的待遇等费用,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不应挤占工会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