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规则范例
| 适配人群 | 资产管理员,设备使用人,经管部门主管 | 使用场景 | 资产采购,设备验收,财产盘点 |
|---|---|---|---|
| 制定目的 | 公司东西太多容易乱,怕丢怕坏怕登记错,想让每样资产都清清楚楚、有人盯着、能用得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部门和员工,管土地、房子、机器、设备这些值钱又用得久的大家伙。 | ||
| 职责分工 | 登记部门管编号贴标做卡片;经管部门管放哪、怎么养、修不修;使用单位管自己手里的东西别弄丢弄坏。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自搬走、借出、出租公司财产;不准不登记就增加或报废;不准坏了不报、丢了不赔。 | ||
| 检查与监督 | 登记部门每月查卡片,经管部门每季查实物,年底必须盘一次;没登记扣绩效,乱借出要赔钱,漏报损坏追到底。 | ||
财产管理规则
□通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之财产,其范围如下:
1.土地。2.建筑物。3.机器设备。
4.仪器设备。
5.运输设备。
6.电讯设备。
7.动力设备。
8.生财器具。
9.杂项设备及资产负债表内所列各项固定资产。
其使用年限达二年以上,而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者。
前项之使用年限依政府规定固定资产耐用表为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财产管理,系指前条财产之增置、登记、经管、养护、减损等事
项。第三条财产之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下,或其使用年限不及二年者统作为物品,其管
理办法另定之。
第四条财产之管理职责如下:
1.财产登记部门:负责办理财产之增减、移动等登记工作及管理责任。
2.财产经管部门:负责办理财产之保管、养护、修缮等工作。
3.财产使用单位:负责办理所使用财产之保管、养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类财产应按其质料、性能、构造、用途及其他各项因素拟定其使用年限签
请总经理核定外并应详定其折旧率及剩余价值以利财产之管理。□财产之增置第六条财
产增置,应拟具预算,经呈奉核准后,由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填具请购单据,签请购置或营
造。前项预算必要时应附具图样,施工说明书,或其他可资说明参考之文件。第七条财产
之增置以集中办理为原则,但得按其性质由有关单位会同办理。
第八条财产之增置系自制,捐赠或其他方法而取得时,应由财产登记部门会同有关单
位估列价格。
第九条财产之增置,经验收后,应填具财产增加单,连同发票及其他有关单据,送财
产登记部门,为财产增加之登记后签认转送会计单位结算付款。
□财产之登记
第十条财产应依财产之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订标签财产编号编定后,应编制财
产编号目录。
第十一条办理财产登记之凭证如下:
1.财产增加单
2.财产移动单3.财产保养修缮单4.财产减损单第十二条财产登记凭证为财产卡登
记之依据,依各项发生事实由有关部门填造,送财产登记部门为财产卡之登记:1.财产增
加单:依财产购、建之发生、由购建经办单位按验收日期填造。
2.财产移动单: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财产之移动,由移出单位填造并经移入单位签认。
3.财产保养修缮单:财产保养修缮费之发生,由经办修缮单位填造,并先送经管或使
用单位签认。
4.财产减损单:由经管或使用单位填造,并呈奉核定。
第十三条财产因保养修缮或其他原因而增加财产之使用效能或价值者,登记部门应为
财产增值之登记。
第十四条为办理财产登记应备置财产登记卡,财产之登记应一物一卡办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经管之财产,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必要时得随时派员抽查或盘点。
□财产之经管第十六条土地及房屋等不动产取得后,应由登记部门于法定期间内向主管
官署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时亦同。
第十七条财产取得后应由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妥为保管。工具及其他较小之财产,必
要时得由经管单位集中保管。第十八条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已无用途之呆旧财产,不得任
意搁置,应即填具财产减损单呈请核准后,随时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经分配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应即由移出单位填具财产移动单经经管部
门或使用单位签认后送由登记部门为财产移动之登记。各经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相互移拨财产
时亦同。但属临时性之借用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财产之移动,应逐项点交点收,如有不符应即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产经管部门应随时对使用中之财产查对实际使用状况。
第二十二条财产经管人员或使用人员对使用中之财产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移拨。
第二十三条经管财产或使用财产部门主管及其有关使用人员对分配使用之财产,应向
财产登记部门办理签认手续。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之财产非经呈准,不得出租出借或租用借用。财产之出租出借或租
用借用应订租约或借用契约。
第二十五条经管财产人员交接时,应将其经管之财产交接清楚,并由接交人员另办财
产责任签认手续以明责任。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应将其经管或使用财产移交清楚,如有缺少或手续不
清,应予追保赔偿。
□财产之养护
第二十七条财产经管或使用单位应经常注意财产之保养,并作保养检查。
第二十八条财产经检查后,如发现损毁,有必要加以修理时,应由经管或使用单位报
请修理。
第二十九条财产经修理完毕,其修理费在一定金额以上者,应由经办单位填具财产保
养单送由登记部门为财产增值之登记。
前项一定金额由管理部主管核定之。
第三十条为避免发生灾害时遭受重大损失,得按财产性质及财务能力向保险机构投保
。
第三十一条财产之经管或使用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奖励:
1.因善良保管,使超过使用年限之财产,未曾损坏,仍能满意使用,而有确切事实足
资证明者。
2.对无用途之废旧财产,能作充分适当之利用,著有重大之绩效者。
3.遇特别事故而能奋勇救护,保全财产者。
前项奖励依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予以记功或发给奖金。
第三十二条财产经管或使用人员对所保管之财产,如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
私舞弊情事即予免职并依法究办。
第三十三条财产经管或使用人员对所保管之财产未经呈准并办理手续而任意转移,对
外拨借损坏而不及时申报者按其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三十四条财产之经管或使用人员对所保管之财产未尽善良保管之责或由于过失致财
产遭受损失,或未达使用年限即告损毁者照下列规定办理。
1.损坏之财产仍可修复使用,并不减低使用效率者,应责令负担一切修护费用。2
.损毁之财产不堪修复继续使用者,应责令赔偿。
3.赔偿价格应依损毁之市价为准,并按已使用之年限折旧计算。
但天灾地变或不可抗力之事故而致损毁者不在此限。
□财产之减损
第三十五条财产之减损经奉核准后应由经管或使用单位填具财产减损单送登记部门为
财产减损之登记。第三十六条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变卖:
1.因特殊情形必须出售者。
2.不需用者。
3.呆旧而仍有利用价值者。
4.已失原有使用效能,奉准报废而有残值者。
前项财产之变卖由总经理核准办理。
第三十七条财产之变卖手续由登记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办理。
第三十八条财产损毁失去原有效能而无利用价值者得予报废。
报废之财产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变买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财产如因灾害盗窃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致损毁或遗失者应检附证明文件
报销。
□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概依法令及本公司有关章则办理。
第四十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
第四十二条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规则范例:某物业项目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控制中心人员,管理处经理 | 使用场景 | 邮件代收,钥匙托管,隐私资料调用 |
|---|---|---|---|
| 制定目的 | 怕顾客东西丢啦、弄坏啦,大家责任不清。想让顾客放心,公司也少扯皮。 | ||
| 适用范围 | 各管理处所有人,管顾客的房、钥匙、邮件、钱、资料、代管物资。 | ||
| 职责分工 | 分管总经理助理盯房屋验收;管理处经理盯财产保管;一线员工管具体操作和使用。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拆顾客邮件;不准乱传顾客身份证号、电话、住址;不准没经理同意就给别人看顾客资料。 | ||
| 检查与监督 | 按《钥匙管理程序》《邮件签收登记表》等文件做;经理每月查一次;没登记或漏通知,扣当月绩效;问题超两次要谈话。 |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
--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与顾客之间责权关系,维护顾客及公司利益。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 定义
顾客财产包括顾客的房屋、各类设施设备、邮件、钥匙、委托采购或代办事务的现金或资料、顾客及其家庭成员相关资料(身份、身份证号、车牌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家境、职业、嗜好)、深圳**地产代管物资等。
4.职责
4.1分管总经理助理负责监督、协调房屋接管验收工作。
4.2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顾客财产的识别、验证、保存及维护工作的落实。
4.3相关岗位人员负责顾客财产的控制和使用。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房屋接管验收按《物业移交验收程序》及《入住手续办理程序》严格执行。
5.2顾客提供的钥匙按《钥匙管理程序》执行。
5.3顾客邮件管理
5.3.1顾客邮件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毁。
5.3.2普通邮件由投递人员直接投入顾客邮箱,当班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如由管理处代收,相关接收人员应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中登记注意邮件安全,并及时通知顾客领取。
5.3.3特殊邮件(如:特快专递等)须签收的,由控制中心或指定安全员负责顾客邮件的签收,并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中登记,及时通知顾客领取,并请顾客在记录本中签字确认。
5.3.4接收邮件时,应注意邮件有无破损,如有异常应及时知会顾客,必要时应协助联系邮政部门处理。
5.3.5超过一个月无人领取的邮件,应在管理服务区域予以公告,确认无人认领时退回当地邮政部门。
5.3.6因邮件名址不详等原因无法送交的,应及时转交邮政部门处理。
5.4 顾客委托采购或代办事务的现金、资料的管理
5.4.1当有顾客委托采购事项,现场服务人员须详细询问清楚采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及顾客要求等,并及时知会相关人员。
5.4.2具体操作过程参照《居家服务提供与控制程序》执行。
5.4.3采购物品必须经过顾客验证后方可使用,验证不合格的物品不得投入使用,并就不合格品处理与顾客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5.4.4对于顾客延长接受时间的物品,须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避免物品损坏、变质、变形等影响物品使用功能的现象发生,并联系顾客,必要时请顾客尽快领回。
5.4.5委托事项完成后及时回复顾客,转交相关的证明资料,如收据、发票、回执等。
5.5 顾客及其家庭成员资料的管理
5.5.1凡涉及顾客隐私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管理处经理许可,不得向外界透露顾客及其家庭成员资料。部门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须调用顾客资料,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5.2当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等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须使用、查看顾客隐私资料时,管理处接待人员应验证对方的身份、证件等并报部门经理同意按《重要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6.支持性文件
**wy4.2.3-z01-01 《重要资料管理办法》
**wy7.5.4-s01 《物业移交验收程序》
**wy7.5.1-g01《入住手续办理程序》
**wy7.5.1-z02 《钥匙管理程序》
**wy7.5.1-g04《居家服务提供与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表格
**wy7.5.4-go1-f1 《邮件签收登记表》
财产管理规则范例:外部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 适配人群 | 前台客服人员,贴心管家,钥匙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钥匙保管,邮件代收,房屋返修 |
|---|---|---|---|
| 制定目的 | 怕乱管业主东西出问题,让服务有规矩可依,大家心里都有底。 | ||
| 适用范围 | 管各管理处,管业主的钥匙、邮件、公共区自有物品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经理定方案,客服主管盯执行,前台人员干活,品质组批流程。 | ||
| 禁止行为 | 没委托书不收钥匙,没签字不登记,钥匙柜不上锁不行,邮件不锁好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前台先查委托书和证件,填表签字,专人管钥匙和邮件,主管每月抽查,没做到扣绩效,月底汇总问题。 | ||
物业程序文件
--外部顾客财产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为顾客提供财产管理服务提供指引。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对外部客户财产的管理。
3定义
顾客财产是指公共区域业主自有的物品及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保管的物品。
4职责
4.1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对外提供财产管理服务方案的制定。
4.2管理处客户服务组主管负责监督、抽查财产管理工作情况。
4.3管理处客户服务组前台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提供相关服务。
4.4公司品质管理组负责审批各管理处长期对外提供财产管理的操作流程。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财产管理包括:公共区域业主自有的物品及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保管的物品(钥匙)及物业公司代业主签收的物品(邮件)管理。
5.2财产管理方案的制定
5.2.1管理处客户服务组前台工作人员及贴心管家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具体财产管理的情况向客户服务组主管反馈。由业主向管理处提交书面的委托申请书并依次报管理处分管经理助理审批。
5.2.2管理处客户服务组前台工作人员遇到客户委托代为保管的财产时,应让其业主提交书面的委托书,并由管理处分管经理助理或经理授权专人审批。
5.3财产管理服务的提供
5.3.1提供财产管理服务前,管理处客户服务组前台工作人员检查其拟提供管理的财产是否属本管理处服务方案内。
5.3.2受业主委托的钥匙管理
a.由管理处客户服务组前台工作人员应检查客户有效证件,核验客户身份,检查待管理财产的完好状况及性能等。
b.指引业主完善书面的文字委托书并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填写《顾客委托钥匙登记表》并让其业主签字确认。
c.将所有业主委托的钥匙统一专人保管并应将钥匙储存柜上锁,钥匙管理员应填写《顾客钥匙清单》。
d.对于未入伙房屋的钥匙,在业主未办理完毕入伙手续前,钥匙借用人不得一次连续借用超过12小时。公司(或管理处)如需使用已入伙业主留下的房屋返修钥匙, 需提前征得业主同意。并完善钥匙领借用手续。
5.3.3物业公司代业主签收的邮件管理
a.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因业主不在家需物业公司代业主签收的信(邮)件。
b.代收的邮件应及时填写在《邮件签收表》上。并及时与信件业主联系,告之其业主尽快到管理处领取信件。
c.代收信件应专人专管,应将代收的信件统一存放在能上锁的地方。
d.信件业主来领取信件时,工作人员应对其信件业主进行身份核实。并让其业主在《邮件签收表》上签字确认。
e.对无发投递的信件需在一周内退回邮局,并在《邮件签收表》中备注栏注明,并由邮局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4如果不是属管理处提供服务方案内的物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应赖心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6支持性质量记录表格
**wy7.5.4-g01-f1《顾客钥匙清单》
**wy7.5.4-g01-f2《顾客委托钥匙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