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煤矿岗位调整,离岗重新上岗,证书到期复审
制度目标让上岗的人有证,证要管用,不让人乱上岗。
职责分工培训科编计划、找机构;安全科检查考核;各科队提前申请补人。
核心条款上岗必须持有效证;换岗要新证;离岗半年要重训;证过期不复审就作废。
执行要求复审提前2个月办;新证到期前2个月重培;漏培误培要罚钱;没证上岗罚50到100元;被查出无证,责任人自己掏罚款。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适配人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煤矿调岗复岗,证书到期复审,岗位变动换证
制度目标让该上岗的人有证,不让没证的干活,防止乱上岗出事。
职责分工培训科编计划、联系培训;安全科检查考核;各科队提前申请补人。
核心条款上岗必须持有效证;换岗要换证;离岗半年以上要重训;复审提前2个月办。
执行要求没证不准上岗;查到无证罚款50-100元;被上级查出处罚由个人担;漏培误培罚50-200元。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物业项目管理处员工培训

适配人群物业项目经理,部门主管,一线客服人员使用场景项目现场培训,交接班培训,周末集中培训
制度目标让员工懂岗位职责,会处理紧急事,服务更专业些,提升整体水平。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提培训建议;**物业顾问定计划、编教材、安排课;人力部收名单。
核心条款基本课周六日早上上;实地课在交接班时;外部培训要先批名单地点方案。
执行要求每课2-3小时;教材是**物业顾问编的;培训后要测验;全学完才考最后笔试加实操。

员工培训资格

按照各物业项目管理处的在职员工,按部门、职级进行分类,依各专业培训内容进行培训。而培训工作除由**物业顾问制定的计划外,项目经理可根据现场的需要提出培训建议及内容,由**物业顾问进行培训安排。

员工培训安排

物业经理将按现场项目各部门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参与培训的人员名单及要求参加培训。

1、每一课程约在两小时至三小时之间;

2、基本课程在周六及周日早上九时至中午期间举行;其他现场实地培训及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安排在交接班上下时段进行。

3、内部培训内容在物业管理处内进行;

4、而有关外部培训则须提交有关培训的人员名单、地点及方案,经物业公司批准后安排。

5、培训教材由**物业顾问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编制而成,其中包括基本物业管理概括、岗位工作职责、紧事件的处理等,以此提高员工的服务素质,达到专业水准。

培训评估

每一员工可按其职级参加基本课程及专题课程,而有关一个专题培训则需要由物业经理推荐才可进行。每期培训结束后将会进行测验,而完成其职级所需的基本及专题培训的全部课程后,将参加最后的书面与能力考核。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某商业企业员工培训

适配人群部门主管,高级主管,人事专员使用场景职等调整,编制审批,任免执行
制度目标管好员工入职到离职全过程,让干活有规矩,升职有依据,奖罚有标准。
职责分工人事部负责日常执行,各部门主管管自己人,总经理最后拍板定事。
核心条款试用40天要考核,打卡不能代签,请假要填单子,不准兼职,不准泄密。
执行要求新员工先办手续再上岗,考勤每天打卡,请假超天数算旷工,奖惩要写清事实逐级批。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 ^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人事

适配人群HR专员,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组织架构调整,岗位调动
制度目标帮新员工搞懂公司人事流程,别乱来,少出错,干活有方向。
职责分工人力部负责定规矩、改制度;部门主管管执行;员工自己照着做。
核心条款入职要登记,上岗要培训,离职要办手续,不能随便跳槽或旷工。
执行要求培训完马上用,日常按流程走,主管抽查,人力部每季度看落实情况,有问题当场记下来反馈。

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培训

首先我们回顾昨天的培训内容。

在昨天的培训中给大家提出了两个概念:一是企业的历史沿革;二是企业的组织架构;目的就是让大家对企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能够站在较高的层面理解企业的行为和发展,从自己工作的点拓展到线再拓展到面再到立体的层面。这样大家的思路就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

另外,在昨天送给大家几句话: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授人与渔不如授人与欲;在你作出一个选择的同时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你就要有勇气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结果。

好的,在大家对企业的概念有了一个宏观的理解后,从今天我们就开始培训关于企业微观的管理制度。

首先,我问大家一个问题,都在说企业管理,那企业管理是管理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人财物的管理,就现在社会的发展来说,我认为还应该加上一个信息的管理,也就是说,企业的管理主要是从人财物信息四方面入手的。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可以分为: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而在这四个方面中最基础的,起决定作用的就是人的管理,我们今天培训的内容就是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

所谓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涉及到企业员工的入职--上岗--离职过程当中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下面我就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略)

其实大家要建立一个概念就是所有的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的发展需要会做相应的调整,比如去年我们成立了业务部后把营业厅合并了进去;今年又根据需要成立了资源部,随着组织架构的调整随之而来的就是人员的调整,包括调动、干部任免、员工招聘等一系列人事动作。

通过对人事管理制度的培训,大家要熟悉一个企业的人事管理流程并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大家也能够感觉的到,在我们的企业中对制度的执行存在着一些偏差,这就需要大家能够客观的理解:第一,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第二,在制度的执行上由于认为的原因造成困难。这就需要你们这些新鲜的血液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高度去理解去执行。

最后我们讲故事:三个建筑工人的故事!!!

一个建筑工地上有三个工人在砌一堵墙.有人过来问:你们在干嘛

第一个工人没好气的说:没看见吗砌墙!

第二个工人抬头笑了笑回答到:"我们在盖高楼.

第三个人边干边哼着歌曲,他的笑容很灿烂:"我们正在建设一座城市!

十年后,第一个工人在另一个工地上砌墙,第二个工人坐在办公室里面画图纸,他成了工程师,第三个人,是前面两个人的老板!

三个原本是一样情况的人,对一个问题的三种不同回答,展现了他们不同的人生理想.十年后还在砌墙的那位胸无大志,当上工程师的那位理想比较现实,成为老板的那位志向远大,最终他们的理想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想得最远的人走得也越远,没有理想的人只能在原地踏步!!

这个列故事告诉我们:人生不能没有理想!!!!!

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同人生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有实现可能的想象 他反映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

理想是一个人的愿望相联系的,是对未来的一种设想,它往往和目前的行动不直接联系.但是理想又不可能脱离现实!!!

能实现理想的人,对他个人而言,他是一个成功者,也是一个幸福者,理想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

远大美好的理想,能吸引人努力实现它而不段的奋斗不止.没当你懈怠,懒惰的时候,理想会犹如清晨里的闹钟,将你从睡梦中惊醒,每当你感觉到疲惫的时候,理想就似沙漠之中生命的绿洲,让你看到希望, 每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心情沮伤的时候,理想又犹如破晓的朝日,驱散漫天的乌云!!

由此我们可以引申出: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各层次需要的基本含义如下:

(1)生理上的需要。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饥、渴、衣、住、性的方面的要求。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人类的生存就成了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生理需要是推动人们行动的最强大的动力。马斯洛认为,只有这些最基本的需要满足到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程度后,其他的需要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而到了此时,这些已相对满足的需要也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

(2)安全上的需要。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丧失财产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袭、接触严酷的监督等方面的需要。马斯洛认为,整个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人的感受器官、效应器官、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寻求安全的工具,甚至可以把科学和人生观都看成是满足安全需要的一部分。当然,当这种需要一旦相对满足后,也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

(3)感情上的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即人人都需要伙伴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融洽或保持友谊和忠诚;人人都希望得到爱情,希望爱别人,也渴望接受别人的爱。二是归属的需要,即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感情,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并相互关系和照顾。感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来的细致,它和一个人的生理特性、经理、教育、宗教信仰都有关系。

(4)尊重的需要。人人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要求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尊重的需要又可分为内部尊重和外部尊重。内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在各种不同情境中有实力、能胜任、充满信心、能独立自主。总之,内部尊重就是人的自尊。外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有地位、有威信,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和价值。

(5)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必须干称职的工作,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到最大的快乐。马斯洛提出,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潜力,使自己越来越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

再送大家一句话:“人生就是一个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最后我们回顾今天的培训内容。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食品企业员工培训与教育

适配人群作业员工,工程技术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变动,安全上岗
制度目标让员工更懂业务、更讲质量、更守诚信。帮大家干活更顺手,团队更团结,公司更靠谱。
职责分工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管总。各部门自己管本部门员工培训。谁组织谁负责签到记录。
核心条款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安全教育分三级。诚信教育人人必学。培训内容有法规、质量、安全、技能这些。
执行要求每年做培训计划。每次培训要签到、留记录、做考核。临时培训提前一周沟通。年底要总结效果。考试、实操、看表现都算检验方式。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及方式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 职责

3.1 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 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 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 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 培训形式

4.2.1 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 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 业余自学

4.2.5.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 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 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 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 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 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 培训档案

5.5.1 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 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 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 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员工培训

适配人群新入职员工,基层主管,中层干部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管理梯队建设,技术岗位晋升
制度目标让员工更懂公司规矩,知道该干啥活。提升干活水平,让大家愿意学新东西。
职责分工培训部管全公司培训计划和教材。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人培训,安排课程和看书任务。
核心条款不定期培训由主管日常带。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普通班和高级班。新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
执行要求培训要签到,不能随便缺课。考试没考好要补考。培训成绩记进考核里。培训后要交报告和试卷。

企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 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 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 定期培训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 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 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 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 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 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 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 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 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 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 评 估

第二十四条 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 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 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 本

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 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 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 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 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 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五、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外部培训管理,提高外部培训效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讲师到厂培训。

第三条 权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外部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部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部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部培训。

第四条 内容。

(1)流程图。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企业员工培训教育

适配人群生产操作工,质量管理人员,GMP教员使用场景药品生产,岗位上岗,质量合规
制度目标让培训更规范,效果更好,帮公司培养好人才。
职责分工行政人事部和gmp办公室一起管计划、教材、监督、考评。各部门负责自己领域的培训内容和实施。
核心条款培训分普及和深化,新员工要三天职前培训,老员工按岗位分层培训,考试不合格要补考。
执行要求培训记录要归档,效果要定期考核,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年度成绩进考评档案,不合格先减薪降职再调岗或辞退。

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加强员工对其公司的了解认知,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供各位阅读。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新员工培训

适配人群新入职员工,部门负责人,人事专员使用场景入职适应,部门协作,跨部门对接
制度目标帮新员工快点懂公司文化、制度和规矩,清楚自己要干啥、怎么干,早点适应岗位,干好活。
职责分工行政人事部管总,发通知、组织培训、建档案、做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带新人熟悉本部门和别的部门。
核心条款必须先培训再上岗;培训分通识、部门内、部门间三块;请假要补课;不考试过关不能转正。
执行要求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行政人事部提前3天发通知;每次培训完都要考;不合格就重来;档案要记清楚;试用期满前必须全部搞定。

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 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 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 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

第十一章 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 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三章 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章 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

2. 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

3. 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

4. 职业道德教育;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五章 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七章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八章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九章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章 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

第二十一章 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

第二十二章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三章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

适配人群物业项目经理,客服主管,工程技工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岗位技能提升,资质证书更新
制度目标让培训不走过场,员工真学到东西。能更快上手岗位,干活更利索,出错更少。
职责分工人力资源部管全盘。定计划、办培训、督落实。各部门提需求、做记录、报材料。
核心条款每年12月报需求,年初下计划。临时培训要批。谁办培训谁留记录。变动得写说明。
执行要求总部培训由人力部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自己办的也要记清楚。培训后要测效果,收反馈,做测试。资料存三年。

员工培训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培训可以极大的激发员工工作潜能;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有效的培训是公司对员工成长负责的行为;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目的

旨在加强员工培训活动的有效控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从而使员工增强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提高其工作能力,改善其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员工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2、负责根据分公司培训需求及公司整体培训需求,制订公司全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培训工作提供指导并进行监督考核。

四、培训计划与实施

1、每年12月,各部门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汇集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年初下达。

3、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追加的培训,由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部门协调实施,并负责整理和保存培训记录。

5、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由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记录,并将培训记录存档保留。

6、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发生变化或计划未能实施的,需有文字说明附于培训计划之后。

五、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倡导员工树立终身教育观念,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技能等多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员工在职培训应坚持以自学和业余学习为主,辅以短期培训、函授、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

3、培训应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密切结合公司实际及员工的岗位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对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内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4、公司将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估,以期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内容包括: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进行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等。

5、由公司选派人员参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自取证起3年内员工辞职,按不满年限每年扣除总费用的30%。

6、员工个人自行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学历教育,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培训方式

鉴于各岗位所需掌握知识、技能的不同,培训工作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按照岗位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总体目标的要求,使各岗位员工的培训课程、教材、提纲、考核标准统一。

(一)岗前培训:培训对象为新入职员工。

1、了解公司基本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企业文化。

2、资料: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组织架构。

(二)在职培训

1、讲座:由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聘请专家主讲,内容含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中海文化、职业道德、公司方针目标、岗位专业知识、工程、消防、服务意识、综合管理知识等。

2、案例分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案例征文,将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问题编制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3、自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员工自学公司编印的内部培训教材如:员工手册、各岗位职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保安、保洁培训教材、绿化培训教材等。

4、参观考察:组织优秀员工有目的、有任务的到同行业公司中参观学习。

(三)内部短期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外部脱产培训:选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参加外部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培训资料及证书管理

1、应保存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培训签到表、员工培训申请表、员工培训登记卡、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证书原件。

2、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保存公司正式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三年,需长期保存的应予以注明。

八、常用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基本要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员工手册》,《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单位工作手册等。

九、培训考核

1、参加分公司业务培训。

2、组织专业培训后的业务考试。

3、组织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论考试。

4、培训考试成绩纳入公司员工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中为员工提职、提薪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