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施工对接部门,项目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使用场景施工进场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施工检维修时出安全事故。保障大家干活安全。减少事故对生产的影响。
职责分工施工对接部门签协议、查设备、组织培训。安全员查协议、做告知、搞培训。各部门成立安全机构,明确责任人。
核心条款进厂前必须签安全协议。设备要检查完好。人员要培训合格。动火动土受限空间都要审批。作业时戴好防护用品。
执行要求施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培训。安全员现场确认后才准开工。日常检查电器、气瓶、高空作业等。违规立即停工。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1 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检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施工、检维修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制度不规范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出现,减少安全事故对生产、施工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3 工作标准

3.1 安全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1)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对接部门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1),明确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的禁令、许可事项。

(2)施工方设备在进厂前,施工对接部门必须组织与施工方一起对进厂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进厂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包括设备安全防护部件的完好性,设备电气线路、部件是否损坏,设备支撑部件是否有腐蚀变形严重部位,设备高空作业平台是否有防护栏等等,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方施工、检维修人员在进厂前,施工方必须组织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施工安全培训材料(见附件2)、厂规厂纪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通知该区域的安全员,安全员首先要查看是否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若签订,则需要将本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危险源予以告知,同时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培训材料见附件2),培训合格及安全措施得当后方可允许施工;若没有签订,则禁止施工方进行施工。

(5)各部门应根据项目需要,成立相应的安全施工领导机构,落实施工中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施工中总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6)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将名单予在事业部内部通知。

(7)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8)对危险部位和特殊部位的施工,应严格遵守审批流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凡参加维修、技改施工的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厂区内施工的人员,统一办理厂区进出通行证;施工期间严禁饮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3.2 施工作业安全日常检查要求

(1)施工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临时配电箱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和安装防震圈;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3)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方便施工、布置合理、保证安全、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设立作业工棚以及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

(4)施工作业机动车辆按厂区规定限速行驶。

(5)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空或适当的地方。

(6)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施工单位设置专人看护。

3.3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动火作业应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施工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及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方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必须明确动火负责人、执行人,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在作业时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清除的,要严密监视控制。

(4)动火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4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凡能影响到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建(构)筑物安全的动土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厂内动土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拟定动土方案、安全措施,向事业部后勤总务及相关部门提出《厂区临时动土作业申请》,核实同意后方可动土,防止地下电缆、管道发生损坏事故。

(3)挖掘的沟、坑、池等,必须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3.5 厂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如能源地沟、地下管道、地下仓库、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沼气池(厌氧池)、调节池、反应池、化粪池、下水道、各类罐体容器、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储藏室、垃圾池、温室、冷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具体要求如下:

(1)凡进入事业部受限空间的各种施工、作业,必须到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处申请受限空间作业票。

(2)施工区域负责人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到现场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3)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及周围情况,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3.6 设备大修、检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3.6.1 大修、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大修、检维修实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部门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在大修、检维修过程组织并实施对维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落实。

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同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

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防酸胶鞋等。

3.6.2 大修、检维修前安全检查

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认真进行检查或检验,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防护栏杆、固定式钢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检修

适配人群施工方负责人,安全科人员,生产副厂长使用场景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抢修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施工和检修时的安全问题,不让出事,保护大家不受伤。
职责分工施工方编安全方案并培训;副厂长审批;安全科盯着执行和教育;项目负责人定单项措施再培训。
核心条款按时检修不拖拉;大修要有指挥机构和安全员;检修前确认要害部位;拆了的安全装置要恢复;进密闭空间先测气、数人数。
执行要求检修前写方案、报批、学方案、做安全教育、办交出手续;检修中专人盯;结束后清现场、验设备、办交接;安全科全程查。

1 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与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大修、中修、小修、抢修、维修以及由本厂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 职责

3.1施工方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制定及培训。

3.2生产安全副厂长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批。

3.3安全科负责施工安全检修方案执行情况及施工与检修前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

3.4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单项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培训。

4 施工与检修要求

4.1应按设备维护规程的规定,按时检修设备,不应拖延。

4.2设备大修应明确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并明确各单位安全职责。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组织协调机构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4.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的审批手续。

4.4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4.5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4.6在炉子、管道、贮气罐、磨机、除尘器或料仓等的内部检修,应严格检测空气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气中毒和窒息。并应派专人核查进出人数,如果出入人数不相符,应立即查找、核实。

4.7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

5 程序和要求

5.1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对较复杂的检修应编制书面的检修程序和安全方案,消防措施,并报主管副厂长审批,安全措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5.2检修前应组织方案学习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办理设备交出手续。

5.3检修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验收、交接。

6 检修验收及记录

6.1大、中修由设备科组织验收并保存检修记录。

6.2小修、维修由各车间组织验收并保存相关记录。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

适配人群探放水队负责人,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地测科监管人员使用场景井下掘进,采煤作业,探水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井下瞎挖碰到水和断层,避免出事故。
职责分工探放水队负责打钻和填单;地测科盯着打钻;施工队负责现场签字验收。
核心条款必须按设计打孔;移交必须现场签单;异常要停钻不拔杆;不签字不能开工。
执行要求所有移交必须在工作面当场完成;施工队发现不合设计可拒干;地测科天天盯现场;填单要手写签名,不能代签或补签。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环保

适配人群作业班组,工区人员,项目管理层使用场景工地现场,绿色施工,标化工地
制度目标让工地干净整齐,工人讲规矩懂礼貌,不乱扔垃圾不扰民,保护周围环境不破坏山和水。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总负责,安全员天天查,班组长管自己人,工人互相提醒监督,工资奖金跟文明表现挂钩。
核心条款现场要整洁有序,标识清楚;施工前必须培训;环保措施没审批不能开工;尊重老乡习惯;垃圾及时清,植被要恢复。
执行要求上岗前必须培训并签字;每天有人巡检打分;问题当天报、三天内改完;每月评比排名,差的扣钱;检查记录要留底备查。

1.文明施工

(1)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争创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及安全标准工地。

(2)施工中始终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参建职工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公约的有关规定。使文明施工成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4)实行责任负责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工地文明建设。

(6)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法纪和文明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7)施工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明公约的规定,争做文明公民。

2.环保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施工,结合建筑业实际,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辩识、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施工项目的环保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2)对全体施工管理和工区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针对本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及措施,进行全员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变成各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

(3)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作业层抓具体落实。项目内部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

(4)实行“环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和没有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5)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对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定人定时整改,并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验证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检查单位。

(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监理

适配人群施工单位项目部,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使用场景地下施工,脚手架搭拆,起重吊装
制度目标管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防事故,保人身财产安全,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
职责分工公司工程部发包监督,提供资料;施工单位管现场安全,配专人,做交底培训;监理单位盯隐患,该停就停。
核心条款危险作业要编专项方案;围挡高度有要求;材料堆放要整齐;食堂厕所要卫生;安全防护必须到位。
执行要求开工前审方案,每周查安全,冬施加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开整改单;验收不合格不能用;记录要签字留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条 公司除应执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本办法对从事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施工企业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设计、勘察和构配件、设备器材、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单位与个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应鼓励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实行建设安全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设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 本办法包括管理职责、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附则、附录(即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塔吊、吊篮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安全检查标准)共六部分内容。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2、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它必要条件;

3、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其安全职责并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

4、做好因工伤亡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3、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4、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6、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7、建立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8、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9、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1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对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阅。

11、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12、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要把对租赁的大型机具设备、大型安全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13、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14、施工单位应制定工程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15、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措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第八条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管理措施

第十条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公司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安全施工事故预防任务书》,见附表一,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地下工程施工;

2、脚手架(包括悬、挑、挂、吊篮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3、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

4、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

5、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6、模板工程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8、其它危险作业。

以上所列危险作业项目设备、设施在安装后、使用前分公司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严格验收。

第十一条 在工程开工前,公司工程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后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模板支撑体系、基坑支护、塔吊基础设计、自制的物料提升机等重要部位、设备,公司工程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有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进行专项安全会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或使用。

第十三条 工地代表应每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填写《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二。

第十四条 工地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对相关问题及时回复。

第十五条 冬季施工是安全事故的易发阶段。为了确保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防止坍塌、火灾、中毒、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工地代表必须加强工程安全的检查力度,每周检查一次,并按照《冬季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检查。见附表三。

第十六条 公司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施工现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开工。

第十七条 公司工程部经理应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联查,并召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八条 现场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应低于1.8m。

第十九条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以示证明,出入口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施工场地路面应进行硬化并具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工程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施工现场应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场所应远离危险区并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构件等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的位置分规格、分品种整齐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集中存放。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炎热季节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内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室内无异味;室内照明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为了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的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dn50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每层应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的场所,以便使劳动后的施工人员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第二十七条 为了进一步对职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处设置必要的安全内容的标语,并应该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第二十八条 生活设施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式厕所。

2、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式简易厕所,以切实解决施工人员的实际问题。

3、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应定期检查等。

4、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

6、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使用的淋浴设施,淋浴室在寒冷季节应有暖气、热水,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7、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健急救

1、为适应临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如担架等)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2、施工现场应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3、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第三十条 社区服务

1、工地施工不扰民,应针对施工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做到不超标(施工现场噪音规定不超过85分贝)。

2、按当地规定,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有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并做好周围工作。

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相关责任主体人员的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必须保持基本稳定,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执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劳务队伍需提前1月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取得同意,同时人员变动不得对工程施工造成实质影响。

2、以上要求不得违背,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单位实施工程施工和管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一并计入过错方。

第三十二条 分包管理办法

1.甲方分包进场时必须和总包方签订《三方安全协议》。

2.分包方进场时,须向总包方交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押金3000元,如果没有罚款,完工时退还押金。

3.如果使用总包方水、电的,须向总包方交纳水、电费押金,或包干等,交纳金额双方协商,多退少补。

4.进场材料及设备等,如果总包方也有以上材料和设备,要求到总包方登记,便于撤场时由总包方开具出门证。

5.各种材料堆放要服从总包方统一布置协调。

6.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须有总包参与。

7.各分包单位施工必须对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细则,并交纳一定额度的质量保障金,损坏其它单位的成品、或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处罚,剩余部分金额完工时退还。

9.分包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及个人教育资料,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报到总包单位。

10.必须遵守总包单位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

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护楼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实需要拆除,必须经得总包方同意,方可拆除,不得随意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要进行罚款。

第三十三条 工程总体规划管理

1、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需要事先报请监理单位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认可相应工程量并强行予以拆除,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冬雨季施工、安全文明等要依据各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的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实。

2、为便于工程施工管理及工作交流,本工程实行周例会和月例会制度,周例会

参加人员应有并不限于甲方人员、相关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装负责人,月例会参加人员应有甲方工程部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及总监代表和内业人员、施工单位的备案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不得以主管工长代替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应等同于备案项目经理。

如有特殊情况要向总监和甲方请假征得批准。若项目经理擅自不参加会议者罚款1000元/人次,与会迟到罚现金为100元/人次,若记账则翻一倍/人次。现场技术负责人擅自不参加会议者罚款500元/人次,与会迟到罚现金为50元/人次,若记账则为100元/人次。其他人员未按通知参加会议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三十四条 工程材料、检测仪器、主要设备的管理

1、进场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约定材料品质、品牌相吻合,要资料齐全。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设备等)批号必须明确并与资料相吻合,否则令其退场。不按业主、监理要求退场者,强行其退场。

2、需要复验而未经复验的材料直接用于工程,经补办材料复验不合格者,责令施工单位将其退场并将已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予以拆除,并承担相应的损失,经复试合格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罚,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3、材料未经监理见证取样,实验结果无效。材料“三证、一复试”、隐蔽记录、砼、砂浆强度报告,要及时报监理备案。

4、检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应具有有效校验证明,并按规定定期校验,不经校验不得使用,未经许可使用仪器形成的测量成果无效,并对用该仪器检测的工程要重新复测。

5、重要的大型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要经政府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强行使用者做重罚处理,并责令验收或退场。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施工中发现设计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本工程的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执行,由此造成的增减费用在施工单位收到变更通知后14日内递交到甲方审计部门,甲方在14日内给予书面核定,费用的发生还应有现场隐蔽资料及图片或影响资料做支撑;

2、现场发生的签证资料,应在发生前由施工单位提出费用增加申请,报监理及建

设单位核实认可,发生后14日内递交相关资料及费用的计算书,若超过14日未完成,业主、监理可拒绝审核,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于14日内审核完毕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超过14日甲方未审核视为默认签证费用。

3、由于施工单位采取的新工艺、新方法,导致施工工期提前的,甲方不予奖励;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成本减少,甲方享有减少成本总额60%的所有权;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成本增加,由施工单位独自承担。

第三十六条 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目标: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结构质量达到优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顾客满意度100%。

2、质量控制点(轴线、坐标、标高、沉降观测、材料复试、隐蔽验收等)按有关规范实行报验制度。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擅自进行下道工序并自行隐蔽者,必须剥离检查,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处罚款。

3、施工单位有责任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监理、建设单位,积极同监理、建设单位商定改进(正)措施。

4、分项、分部工程报验,施工单位除报验保证资料和验收资料外,应经班组自检,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统一检查验收签认合格。若不认真自检、互检,分部分项验收时发现重大原则性问题的,将处重罚。

5、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私自变更设计工艺及工序的甲方将做罚款处理。

6、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者,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各项费用支出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7、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管理,态度恶劣者。处以重罚。

8、现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或需旁站的部位施工时,作业面须有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组织指导施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现场协调等)。如有违背将处以罚款。

9、施工单位分部(项)工程经验收评定,若存在一般质量缺陷允许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存在较大质量缺陷的,责成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方案设计及论证,有责任方负责修复,同时甲方有权利做追加处罚;本工程不允许出现严重质量缺陷。

第三十七条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计量签证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降低项目成本,保障公司利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1、计量签证的适用范围:

⑴、本规定适用于:土建、水电、装饰、景观绿化、智能化、零星工程等;

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调整;

⑶、合同附件中有约定的需要签证的内容;

⑷、公司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

2、计量签证的有关人员的组成:

⑴、现场甲方代表不得少于2人;

⑵、审计公司代表不得少于1人;

⑶、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⑷、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工程计量签证单填写的原则:

⑴、简单扼要阐述发生签证的原因和依据,应注明时间、地点、施工部位、内容、工程量等,能以图示表示的尽量画示意图,并标明相关尺寸;

⑵、应有完整的计算过程,过程数据和最终结果;

⑶、在签证单中最后一条签证内容下面应注明“以下无内容”的字样;

⑷、签证单涂改一律无效;

⑸、隐蔽工程计量签证应附照片或影像资料;

⑹、签证单填写需要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章。

4、工程量签证的程序:

⑴、现场专业工程师应根据需计量签证的工程的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在需计量工程(须隐蔽工程项目)完工后下道工序前(最长不超过3天)提交工程量签证报告,需要提前的应提前24小时提交报告;

⑵、若需计量工程为最后一道工序,要求施工单位最迟在工程完工10日内完成工程量签证确认;

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工程计量报告后对其初步进行审查,时间期限为1天,现场专业工程师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核过的工程计量报告后,再次对其进行审查,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工具,审查完成后填写工程计量签证单。

5、现场核实工程量要求:

现场核实工程量时,参加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实测实量认真仔细核实计量签证的工程量,现场专业工程师根据需要可通过摄影、录像等多种形式记录形成影像资料备查。

6、证单最终必须由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材料管理办法

(一)、甲供材料的管理

1、审计公司负责收集相关工程材料的信息资料;

2、审计公司根据设计图纸及市场实际情况,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相关市场信息;

3、工程部及审计公司共同考察被确定的材料及商家,并进行谈判,形成书面意见;

4、根据考察意见,工程部及审计公司初步确定使用材料,由工程部形成书面意见报公司批准;

5、由审计公司负责、工程部参与起草工程材料类合同文稿,进行合同细节谈判,签署相关意见、建议;

6、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材料质量验收;审计公司予以配合。

(二)、乙购材料的认价

1、工程部根据设计图纸确定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2、由审计公司了解被确定的材料市场价格;

3、由审计公司、工程部配合,共同与施工方进行谈判,并报公司审批;

4、凡未由甲方签证确认的材料,施工方一律不准使用。即先签证后采购;

5、需要认价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材料前,必须提前两周向甲方提交材料名称、产地、等级、样品等;

6、所有认价单必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部、审计公司、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 竣工结算资料要求:竣工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套数: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式四套和竣工结算书一式四套。

第四十条 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该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批准:监理公司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在结算申请书上书写意见,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3、工程部审查:监理公司将同意结算的批复意见报至工程部,工程部应对监理公司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4、财务审查:财务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审计公司。

5、审计公司审查:审计公司对结算书做全面复核,并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封面、正文、附件等,正文包括工程概况、咨询目的(结算审核)、审核依据、审定结果(原报多少,审减多少、审减的主要工程量等)附件一般包括审核结果确认表及审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审计报告完成后应报工程部进行复核,复核完毕无异议后,在审核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并盖章。

第四十一条 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

1、每项工程的结算书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新组价的清单计价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

2、装订要求:所有组卷均应精装,采用a4幅面并附卷内目录,第一卷内附分卷总目录。

3、 结算书包括的内容

3.1 编制依据

3.1.1经监理、工程部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交底;

3.1.2工程施工合同;

3.1.3招投标资料;

3.1.4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3.1.5设计变更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

3.1.6 经确认的各种现场签证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附件完备);

3.1.7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需有连续编号,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3.1.8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3.2封面:有编制人、日期和经济指标数据。

3.3总目录

3.4工程预算书

3.5 现场签证及预算

3.6设计变更及预算

3.7材料价差调整

3.8索赔事宜确认函

3.9奖罚

3.10 财务中心确认的财务对账单

第四十二条 审查确认的工程结算报告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执行的重要文件双方留存。

第四十三条 结算价款支付

工程结算报告经审查确认后,审计公司将有关资料送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将剩余工程款及有关费用按照公司工程款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结算管理办法自正式颁布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附表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工地围挡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现场材料堆放
制度目标让工地干净整齐,施工安全有序,不乱堆乱放,不扰民,不污染环境。
职责分工公司管总,分公司抓落实,项目部具体干。项目经理带头,安全员盯现场,各班组分块负责。
核心条款围挡要规范,大门要标准,七牌两图必须全。材料堆放要整齐,垃圾要分类清运,宿舍食堂要卫生。
执行要求公司每季查,分公司每月查,项目部每旬查。检查打分存档,问题限期整改。平时天天看,随时清现场。

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的组织施工(生产)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了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第一章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把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安监站提出审报申请,接受市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音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和防蚊蝇及卫生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第六条: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工作,公司季查和分公司月查、项目部旬查的三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办法,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公布,各分公司月查(评分表)报公司安全处一份(分工地、分项)存入考核档案。项目部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七条: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复印件)。

第八条: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发展。

第九条: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一)、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应用彩色钢板连续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用彩色钢板设置不低于1.8米的围档,具体做法和彩色钢板采用市安监站推荐的定点产品和安装方法。

(二)、临街围档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标准的大门(大门净高不低于4米,门头高度0.8-1.5米,门柱断面尺寸0.6*0.6-1*1米,门头加设灯箱),门头书写企业名称标志,门柱书写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的宣传标语。

(四)、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应设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五)、现场门口设置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无积水。大门口要有洗车槽,控制二次扬尘。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市安监站有形市场有推荐证明的产品,三证齐全:《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监站开据的《准用证》的产品。

(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志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设备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硬化,排水良好。

(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十)、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第十一条: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符合规定要求,按季节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四)、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

(五)、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沙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

(七)、食堂内高度不低于2.8米,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水泥沙浆,灶台全镶磨石,设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八)、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十)、现场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

(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三)、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及卫生管理。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守各项法令、标准、法规。

(二)、工地成立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三)、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环境的保洁,无泥土污染公路。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平整,环境整洁、无坑洼、无破损、无积水、无乱堆乱建现象。

(四)、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整齐清洁、窗明地洁,无积灰现象。

(五)、施工现场围档封闭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

(六)、切实抓好落手清工作,把做好的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七)、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八)、保持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畅通,施工现场无大面积积水。

(九)、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楼层设置便桶,有专人清倒。

(十)、施工现场设有禁止游动吸烟的标牌,办公室等公共场合应有禁烟标志。

(十一)、工地内设有饮水处和吸烟处,公共水杯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杯。

(十二)、每次安全检查时都必须将卫生检查列入检查项目。

(十三)、污染物控制管理(详见第十四章污染物管理制度)。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奖罚

适配人群班组长,分包负责人,安全员使用场景工地日常检查,分包安全管理,高空作业监管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更安全,少出事故。工地要文明施工,检查有标准,整改有依据。
职责分工项目部牵头管。公司安全部门、文明施工小组一起干。安全员天天查,项目经理每周带队查。
核心条款班前必须安全检查。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不许乱接电线、私烧电炉。脚手架要验收合格才能用。
执行要求每天班组自查,安全员不定时巡查,项目部每周检查。问题要登记,发整改单,限期改完。不改就罚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作出的有关规定,树立以人为本的高度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加强对施工班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在本工地发生,且做好本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的需要,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项目所属的管理人员、各工种、各班组员工及分包单位。

第二章组织和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由项目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安全、质量等机构进行实施。

第四条:主要任务

1.根据有关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调查。

2.督促下属班组,分包单位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遵守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调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班组、分包单位、个人有权提出奖惩,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签发事故隐患处理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通知该单位即处理。

4.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提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特别严重的把惩处的意见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根据工程进度及作业情况在班前由班组安全员或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安全员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并有纪录和整改解决措施。

2.项目部每周对工地进行检查,帮助班组解决问题,项目经理每周带队进行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在项目部所属的各班组、工种,施工现场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得进行拒绝,并提供检查工作的一切方便。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对违反各项规程、制度、条例不听劝阻,继续违章的班组、分包队伍、个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2.检查施工现场等作业场所,了解职工健康和劳动卫生情况。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签发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并督促(按时按期)整改。

4.随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监督工作情况。

第八条:检查人员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工作成绩好的要给予奖励,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严格执行规定,履行职责的应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

第九条:凡阻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无理取闹,进行漫骂,人身攻击者应严肃处理。

第四章经济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和个人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

1.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理论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2.在施工中及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切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做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责任者,除责令改正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工伤事故罚款1000-20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处罚由主管部门实施处理,公司按其建议实施。

3.按上述一、二两项罚款的同时,对主要责任和有关班组领导人,视情况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并可处1000-2000元的罚款。

4.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者,经安全检查人员查实后,根据罚款细则开出违章罚款后,由财务部门转帐扣罚,从工程(资)款中直接扣除。

5.罚款汇总后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其中的50%用于安全管理和先进奖励,50%由安全部门提出具休办法由项目部实施。

6.本罚款细则是对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或二项以上重复违章,可给予加倍处罚或加并交政府部门处理,对未列入本罚款细则的违章行为,可给予参照其他处理细则。

7.公司级检查罚款额度可在此基础上提升3~5倍。情节严重恶劣的不在此限(如纯属滋事、打架斗殴、损害公司声誉和资质等行为);如为公司对分包罚款则罚款对象直接为分包负责人,额度为公司级(即细则的3~5倍),罚款金额直接从工程款扣除。

第十二条 罚款细则如下:

序号

违章罚款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1-1

班组或分包单位不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分包安全责任人无证或失效。

分包单位、班组长

5000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员

500

1-3

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次发现

工地负责人

2000

1-4

擅自无理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员

1000

1-5

工序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技术员

1-6

不认真执行安全上岗,讲评检查记录(上海市为班组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班组

1-7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指挥者

1-8

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且不回复的

工地负责人、班组长

2000/每条

1-9

发现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1-10

发生工伤事故对公司隐瞒不报

1-11

安全检查不认真,对问题无登记,不发整改通知单

安全员、施工员

1-12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13

班组每天不组织工人进行班前活动

班组长

1-14

不按规定网上申报(包括月评)被总包、监理或业主向公司投诉

2000/次

1-15

不按公司规定上报危险源、安全隐患及安全措施费等报表

1000/次

1-16

无书面安全生产责任制

1-17

对指定专业分包无签订安全协议书,内容清包无安全指标

1-18

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无责任制考核记录的

为执行者

1-19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

1-20

发生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不认真执行“四不放过”

工地负责人

2000

1-21

对工伤处理不及时,造成企业信誉损失及扣分的,直接由公司接受处理,不得异议,并处罚款。

项目负责人

3000-20000

1-22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内禁止住人

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500-1000

二、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2-2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班组长(顶)

违章者

2000元/顶

2-24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 生产工人(顶)

违章者

500元/顶

2-25

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而未扣帽带(顶)(管理人员、班组长)

违章者

500元/顶

2-26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带了安全带,而不扣牢,不生根

违章者

2000元/人

2-27

2米以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而不佩戴安全带

违章者

5000元/人

2-28

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违章者

1000元/人

2-29

操作人员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脚手架外面操作者

违章者

2000元/人

2-30

非操作人员(无上岗证)乱弄乱开机电设备

违章者/指挥者

1000

2-31

非电气专业人员(无证人员)擅自乱接电话线和装电灯

违章者

1000

2-32

吊装区域内非工作人员站在把干下方作业

违章者

3000

三、高空作业方面

3-33

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穿拖鞋

违章者

1000

3-34

架子上、起重工上高空穿皮鞋或硬底易滑的鞋

违章者

500

3-35

竹扶梯无防滑措施或缺挡、腐竹仍使用

安全员、班组长

2000

3-36

人字梯、移动脚手架无保险措施

操作者、班组长

500

3-37

翻爬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架(人/次)

违章者

500

3-38

翻爬井架(人/次)

违章者

1000

3-39

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

违章者

2000人

3-40

任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临边、动口、拉结)

指挥人、违章人

500人

四、脚手架搭设和使用方面

4-41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合格挂牌而使用

安全员/工地负责人

2000

4-42

脚手架无登高设施(无其它安全措施)

架子班组/工地负责人

1000

4-43

钢管脚手架无踢脚板、不设四排隔离

架子班组

1000

4-44

脚手架上堆积超载而不听劝

班组长

1000

4-45

任意拆除脚手架的拉节

班组长/违章人

2000

4-46

任意拆除扶手栏杆踢脚笆网

违章人

1000

4-47

任意拆卸安全网、竹片(或因工作后不张挂密实)

班组长

1000

4-48

热天在脚手架上午睡或乘凉

违章人

500

4-49

搭设脚手架不平整,地基不压实,马虎搭设导致沉降倾斜

班组长

3000

4-50

钢管高层脚手架不敷设接地避雷措施

电工/工地负责人

1000

五、电器设施方面

6-51

夜间施工无电工,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工地负责人

3000

6-52

夜间值班电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电工

1000

6-53

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电工

500

6-54

用木片、竹片取代杆头插入插座者

违章人

1000

6-55

不按规定使用闸刀开关熔丝者

违章人

500

6-56

随地乱拖电线,无架空造成水浸、受压、车碾

违章人/班组长

500

6-57

闸刀开关损坏,不及时更换及无防护罩

电工

500

6-58

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取暖(每盏)

违章人

500

6-59

私烧电炉、电饭煲违反用电规定(每只)

违章人

500

6-60

私自使用煤气灶

违章人

500

6-61

施工现场附近(临边、下方)有高压线无防护措施

工地负责人

3000

6-62

施工用电设备无专用防护棚、机械设备无专用配电箱

工地负责人/电工

2000

6-63

机具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电工/责任人

2000

6-64

接地、接零线路布置不符合46-____临电规范要求的

电工

500

七、机械设备方面

7-65

起重机械超负荷使用

指挥人/操作人

3000

7-66

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

违章人

2000

7-67

定机、定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无人员操作

违章人

1000

7-68

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报子、做零活、吃零食

操作工人

500

7-69

无证操作机械

班组长/违章人

1000

7-70

非操作人员玩弄电梯,井架等机械设施

操作工/指挥人

500

7-71

长物起吊时用单头一点吊并没用卸扣及螺栓固定牢固

操作工/指挥人

2000

7-72

起重机械的保险限位损坏仍在使用

工地负责人/操作工人

1000

7-73

酒后操作机械

违章人/班组长

5000

7-74

机械带病运转而发生故障

违章人/班组长

1000

7-75

非木工人员擅自操作木工机械

违章人

500

7-76

操作一、二类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措施

违章人

1000

7-77

在机械不断电继续运转情况下维修保养

违章人

1000

八、防火保卫方面

8-78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未交底(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的

3000

8-79

无消防设施的或已失效

1000~5000

8-80

动火作业随意移动动火地点

班组长/违章人/指挥人

1000

8-81

无证动火作业和无证操作

班组长/操作人

2000

8-82

在禁火区域动火

违章人

2000

8-83

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烧”规定

违章人

500

8-84

在危险品储存间和仓库抽烟或切割作业

违章人

1000

8-85

任意拆除移动工地防火措施

违章人

1000

8-86

任意玩弄消防器材

责任人/违章人

500

8-87

在宿舍自行烧煮(使用热的快、电饭煲、电炉等)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8

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违章人/班组长

500

8-89

盗用工地材料(不足以政府部门立案)

违章人

2000或按协议

8-90

气割作业,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距离放置

违章人

500

8-91

出工地大门不接受门卫检查而发生争执斗殴的,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班组长/违章人

1000~5000

九、社会综合治理方面

9-92

擅自招外地民工管理无方,发生打架斗殴/次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3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4

因工作生产发生矛盾口角而动手打架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5

为争抢劳动工具而发生吵架斗殴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6

为争抢人货电梯、塔吊纠集人员聚众打斗的(除赔偿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9-97

在工地集体宿舍内进行赌博和变向赌博的人,男女混宿的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9-98

在宿舍内聚众看黄色录像的人/次

违章人

500

9-99

私留外客住宿且发生偷盗,查明细留宿人所致

违章人

2000

9-100

职工吃里爬外,将追究法律责任外赔偿损失

违章人

1000-20000

9-101

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在楼上往下小便的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另加赔偿

违章人

500~2000

9-102

在宿舍上往下倒水,倒在他人生上的(除赔礼道歉外)

违章人

300-1000

十、劳务管理方面

10-103

有一人未签订相关劳务合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承诺书等手续而进入现场施工的

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

500/人

10-104

劳务工人无理取闹,中途无故停工(罢工的)

班组长

3000-5000/次

10-105

务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的(登记、造册等)

班组长

1500

10-106

班组长、管理人员怂恿民工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班组长/违章人

5000-20000

10-107

因劳务纠纷造成民工集体*,对公司造成名誉和形象损失的,由公司直接接手处理,处理结果不得异议。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十一、文明施工及其它方面

11-108

使用未满18周岁工人每人/每次

班组长

1000

11-109

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嬉闹肇事(除赔偿全部损失外)

违章人

1000

11-110

怂恿他人以不安全行为进行打赌取乐(除赔偿外)

违章人

2000

11-111

油漆工使用喷涂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2

使用喷枪产生尘烟,施工不戴防护眼镜

违章人

500

11-113

玻璃安装工在无做好安全措施而进行操作,

违章人

1000

11-114

吊装无专人指挥

责任人

500

11-115

现场预置埋件、建筑垃圾,各责任班组未做好落手清工作的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施工员

300~1000

11-116

未经项目部主要领导批准和带家属留宿工地的人/次(以检查为准)

违章人

1000/天

11-117

人为造成材料浪费,不采取积极措施,不回收利用

班组长

500-1000

11-118

由班组原因未自觉办理有关证件(按情节轻重罚款)

班组长

1000-3000

11-119

夜间睡觉、白天上班无人而开长明灯,随意浪费用水,不关水龙头

责任人

500

11-120

随地乱丢垃圾,生活用水,剩菜剩饭,宿舍不整理不整洁,不卫生,无清扫责任人(以每次检查为准)

班组长/责任人

500

11-121

私拆公共设施(如灯泡、活动房及宿舍其他劳动工具等)

班组长/责任人

1000

11-122

无理辱骂甲方、监理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且动手殴打者(出赔礼道歉和经济损失外)

班组长/责任人

2000-20000

11-12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住人

班组长/责任人

1000~20000

注:试行期间,表中罚款对象为违章者的由违章施工队或分包单位作为处罚对象,罚款对象为项目管理人员的则进入公司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