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检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使用场景设备检修,高处作业,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让设备检修不出事,安全顺利完成,保证质量。
职责分工检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管整个检修的安全。还要有人教安全知识、设安全标志、交底方案、落实组织人员和措施。
核心条款检修前要培训、设标志、交底、三落实;用特种作业要持证;现场要清理、防护、断电挂牌;工器具要检查合格。
执行要求所有步骤必须提前做,比如培训、检查、断电、防护都要在开工前搞定。过程中戴好劳保,异常马上停,专人监护夜班和特殊天气。完工后恢复设施、清现场、撤工具。

1、目的

为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检维修期间不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

3、责任

检修工作负责人,是检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负责。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1.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1.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1.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检修现场应根据 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4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5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aq3025-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1-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____《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6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7对需要检修的设备进行隔绝、清洗、置换、检测,经检查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8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9在检修设备时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检测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2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3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4.14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5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16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6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记录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加油加气站设备检维修

适配人群站长,技术员,检维修负责人使用场景设备检修,带压禁拆,易燃介质置换
制度目标让设备修得安全又及时,不拖到出问题才动手,半年小修一次,两年大修一次。
职责分工站长是第一责任人,技术员管具体事,两人以上维修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
核心条款修前要编方案签责任书,断电挂牌,清洗置换按规矩来,禁带压操作。
执行要求每次修前做安全教育、查工具、清现场、挂警示牌;修中穿好劳保,禁改作业证;修完清现场、复原设施、查遗漏。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六个月检修一次,每二年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工作,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负责人。站长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技术员负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如需特种作业需办理相关审批。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6、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站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站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根据加油加气站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作业

适配人群车间主管,生产管理岗,技术科人员使用场景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装置停车大修
制度目标防止设备检修时出事故,保护人和公司东西安全。
职责分工生产管理负责汇总计划、实施小修;技术科批大中修;车间主管管大修现场;安全主管盯安全票证和防护。
核心条款修前办作业证,断电挂牌,禁火区防爆,修完验设备、清现场、交手续。
执行要求每次检修都要先办票,查防护,挂锁断电,现场有人盯,修完试车验收,交接班说清楚变动地方。

为了设备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组提出,生产管理责汇总,再由生产管理编制维修计划,技术负责批准。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生产管理实施,并对安全检修加以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车间主管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对大修实施方案和大修作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安全、可行、可靠、合理。

3)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5)设备大、中修要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到安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等都应到安全主管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电气作业应到生产办办理电气作业票。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hg23011-23018-1999《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拨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5.使用移动电器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安全主管和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若准备不完全,安全主管有权阻止检修单位对设备的检修。

7.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方可进入现场检修施工。

8.检修人员在检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和安全主管有关人员的指导,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业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

9.在禁火区内施工,要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相关规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

10.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段检修,要经常与生产工段联系,确保检修安全,当色浆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检修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需做水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应做好记录并备案。

3)检查阀门的开关情况。

4)检修所用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搬走或拆除,保持现场整洁。

12.检修单位会同技术科、生产办,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13.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

14.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员误操作。 四、设备检测一般规定

为确保特殊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公司车间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等设备进行定期委托有相关监测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台帐。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安全

适配人群设备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维修负责人使用场景大修作业,日常检修,受限空间作业
制度目标管好设备检修这事,不让出安全事故,修得又快又好。
职责分工设备负责人定大修计划,安全负责人盯现场安全,干活的人管自己那块。
核心条款修之前要定方案、人员、安全措施、质量、进度;修时戴好防护,办齐许可证;修完清现场、试车、交验。
执行要求大修十二月中旬报计划,修前做风险分析、培训、办证、检查工具;修中设警示、查安全;修后三清、试压、记录、验收。

1 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4 职责

3.1 设备负责人对大检修进行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2 安全负责人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3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4.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设备负责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年度大修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维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

4.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检维修负责人直接下达。

4.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

4.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公司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4.2.2应根据检维修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b.编制检维修方案;(检修规程已明确的,能按照检维修规程进行检修的,可不再编制检维修方案。)

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3检修作业管理

4.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3.3安全负责人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4设施交接

4.3.1检修前交接

a.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当设备检修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e.检修后试车应与负责运行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f.生产设施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5、一般日常检维修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检修维护作业都应按规定记录。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

适配人群机修车间负责人,动力车间人员,设备所属车间操作工使用场景计划检修,罐内作业,高处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检修这事,别乱来,安全第一,活干完设备能用。
职责分工生产部下任务书;机修车间负责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清洗置换;安技处检查监护。
核心条款检修前要交底、备工具、办证;罐内作业四不进;停电挂牌;高处系安全带;动土禁用铁器。
执行要求所有检修先办证再干活;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开工;监护人必须在现场;完工要检查清场;试车合格才交生产。

检修任务书的填写

第一条:计划检修分为大、中、小修,由厂(车间)、部门编制大、中检修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平�后,请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由生产部下达检修任务书给负责检修的机修车间或动力车间等,同时将交检修任务书抄给财务部及供应物流部。

第二条:小修任务书,由生产部下达。

第三条:计划外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与计划检修同样处理。

检修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经批准的检修计划,应该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第五条:负责检修的机修车间负责人等,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的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第六条: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器具准备,做到器具齐全、安全可靠。

第七条: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管道、沟道);清洗置换、分析检验、办理动火证手续等,由设备所属厂(车间)、部门负责进行,具体工作程序、标准、审批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设备交接制度

第八条:生产车间大、中修,必须将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原料、中间体、成品清除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存放。

第九条:设备必须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清洗、置换,直到达到动火要求为上。

第十条:上述(八、九)条任务完成后,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将设备交给检修人员,并派熟悉情况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

第十一条:检修完毕,负责检修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清点人员,检查检修工具、器材有否遗留在设备、管道内,有没漏掉的检修项目、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以及盖板、栅栏、栏杆等是否按要求复原,场地是否已清理等。

第十二条:在具备试车的条件下,由生产部组织生产车间及检修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试车和验收。根据生产要求,分别进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试运转、负荷试车等。如情况正常、合格,由生产车间接收,转入正常生产。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焊接动火,必须按本制度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焊接动火 ,看火人由设备所属车间指派。在槽罐内、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构架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第十五条: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mpa(20大气压),乙炔软管需耐压0.5mpa(5大气压)。

第十六条:使用溶解乙炔钢瓶,应按安全生产基本规程“溶解乙炔钢瓶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善,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绝缘要好,必要时要有护手挡板。

第十八条: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第十九条: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在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第二十条: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必要时应备好防毒面具或口罩。

第二十一条: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进入容器(槽罐、罐车、反应釜、塔釜、沟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入罐作业许可证,不通风处作业,要报请安技处检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二十四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以下四不进:

(1)清洗、置换分析不合格,不进;

(2)电源及物料管道不切断,不进;

(3)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格,不进;

(4)没有监护人,不进。

第二十五条:对一般罐内检修,必须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重要危险性作业,安技处要派人到现场检查、监护。

第二十六条:罐内作业要根据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投掷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业。

第二十七条: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的以及容口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禁止向罐内输灌纯氧气。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禁止进入罐内清理有毒及有腐蚀性残留物,如确有必要,需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罐外必须有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作业因故中断,安全条件业已改变,需继续入罐作业,应重新补办“入罐作业证。

第三十条:罐内动火作业,要办理好动火证及入罐作业证。动火人离开时,不得将乙炔枪放入罐内,以防乙炔泄漏,

第三十一条: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及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疑时,方可封闭各入孔。

第三十二条:在不通风处及较深的池、坑、沟、井内作业,必须防止人员中毒及窒息,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风或排毒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电器检修

第三十三条:电器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单位供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定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厂(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厂委会审查批准。

第三十五条: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第三十六条: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接线。

第三十七条: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三十八条: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禁止带电检修作业。

第四十条: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攀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高处作业

第四十一条:下述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均应执行高处作业制度。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2)在两米以下作业,但有下述情况者,应视为高处作业。作业地段附近有洞、坑、井、升降口、沟的;作业地段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受风雪袭击,机械震动或设备、管道易泄漏即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溶融物的场所。在有转动机械及其它易伤人的物体。

(3)凡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场所的作业。

(4)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上的作业。

第四十二条:对高处作业人员的要求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应按规定栓好安全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未定期检验的安全带。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乘吊笼上下。需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人监护。

第四十三条:对高处作业场所的安全规定

(1)高处作业场所的洞、坑、井、孔、池等危险地段,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坚固和盖板盖严,并要悬挂明显标志。

(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塑料屋项作业前,必须戴好安全帽,设置安全网,护防栅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3)在化工危险品生产区内或化工危险部位作业时,应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建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代,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上下抛丢物件,需要时应使用绳索捆扎牢吊运。上下大型物件,必须采取可靠的起吊措施。

(5)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件、零星材料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6)冬天及雪雨天登高作业,要有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抢修抢险需要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公司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亲监现场指挥。

(7)登高作业严禁接电线。作业范围应距离低压线一米以上,距离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

第四十四条:审批程序

(1)由各生产单位,根据作业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作业防护措施,然后向生产部部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

(2)高处作业及监护人员,对有关防护措施业已确认,并经厂委会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十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十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由生产部检查,主管副总长审批。

第四十五条:以下作业属动土作业,应遵守动土制度

(1)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浪风桩等,入地一定深度,有可能触及地下电缆,管道设施安全的作业。

(2)绿化植树,设置大型标准牌,宣传画廊,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地下设施安全的作业。

(3)除正规道路以外的厂内地上,堆放物料荷重在5吨/米2以上,或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3吨以上的作业。

第四十六条:审批程序

(1)动土作业负责人,在动土前要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手续,写明作业地点、时间、内容、范围、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场所和参加作业的人员,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措施。

(2)动力设备部负责审批一般动土作业许可证,应会同基建部门,仔细审核,并提出补充的安全措施。

(3)重大动土作业,由生产部提出意见,主管副总批准。

(4)动土作业中如要超出审批范围,或延长作业期限,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动土制度

第四十七条: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动土作业中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施工时,不准用铁镐铁撬棍、铁楔子等工具进行作业,也不准使用机械挖土。

(2)在挖掘地区内发现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设备、管道或其它不可辨别物体时,应即停止工作,报告生产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3)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池等,必须根据挖掘深度装设支撑,防止坍塌伤人。

(4)人工挖土的各种工具必须坚实,把柄应用坚硬的木料制成,外表要刨光,锹、镐、锄等应有倒楔子,使其安装牢固,在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避免工具、机械伤人。

(5)挖掘的沟、坑、池等,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设经灯警,工人下沟、坑、沟等,应铺设钉有防滑的跳板。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应保持有足够稳定的边坡,或加适当支撑,顶宽至少大于70厘米。

(6)在有可能出现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作业时,应预先通知工作人员,作好防毒准备,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全部人员,并报告生产部处理。

(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8)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应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作业

第四十八条:本厂暂时尚无起重班及专职起重工,对于一般起重作业,由生产部请厂外起重队进行。

第四十九条:对于厂内零星物件的起吊,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工作前,必须带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转动。

(2)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绳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3)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开,随顶随垫。多台顶开时,要动作一致。

(5)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少于45度。需要固定在现场建构件上,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6)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7)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情况下中断工作。

(8)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臂或吊物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索引钢丝边不准站人。

(9)高处吊装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规定。

(10)在化工装置间进行吊装,应防止损伤其它设备、管道。

清理工作安全规定

第五十条:检修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原则上由负责检修的部门进单位行,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生产车间协助进行清扫工作。

第五十一条: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零星材料、工具、管道、阀门、保温材料等。保确有必要,必须设置围栏,布置警戒线,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坠物伤人。

第五十二条:在清理现场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铁器(工具、管道、钢材等)触及带电体(裸露电线等)发生触电事故。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工作负责人,停送电电工,电气工作许可人使用场景配电室检修,机械设备检修,电缆变压器检修
制度目标防止检修时误送电出事,保证电工和检修工安全干活。
职责分工检修负责人管联系停送电,电工负责操作和挂拆牌,工作许可人落实安全措施。
核心条款必须专人联系停送电,双牌制挂牌,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开关要闭锁。
执行要求填工作票或工作单,停电先验电放电再接地,挂“禁止合闸”和“检修”牌,签字确认才操作,跨班要交接签字重新挂牌。

第一节 总 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 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 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 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 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 ,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 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 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 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 停电后,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 “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 ,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 ,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 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 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 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 需送电时,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 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 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车间设备检修

适配人群生产计划科,车间设备员,三修车间使用场景停车检修,月度维护,技改施工
制度目标让设备检修有章可循,避免乱修瞎修,保证修得及时、修得安全、修得干净。
职责分工生产计划科管检查考核、编计划、下通知;各车间管日常维护、提报计划、配合施工;安全科管火票和安全检查。
核心条款检修分大中小修;停工前要签合同、交底、备料;现场要分区管理;拆设备要开工单;完工必须工完料净场地清。
执行要求月度计划15号前上报,月底批完;大修提前两个月准备;施工前一周交网络图;安全检查合格才能进装置;检修后15天内出问题归施工方;验收要三方签字。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规定了月度检修及停工大检修的规定及要求等。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

生产计划科负责对车间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

各车间负责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

一般规定

(一)设备检修分为设备大、中、小修及系统(装置)停工大检修。

(二)全公司检修力量在主管总经理、生产计划科统一领导下完成全公司检修,技措和更新改造施工任务。

第五条

装置停工大检修

(一)生产计划科根据全公司生产任务安排及技术改造情况,于当年十月份提出下一年度全公司停车检修的时间,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批准,由公司生产计划科下设大检修指挥部组织实施。

(二)设备使用单位接到下一年度停工检修通知后,根据装置检修技术规程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和设备运行状况,按公司要求时间提出下一年度大修和设备更新计划表,同时提出人工、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及图纸等,报生产计划科进行审核,统一平衡。

(三)生产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公司年度大检修计划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各车间及采购室。如因计划变动,确需调整大修计划,必须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四)工艺系统技改、技措由生产计划科负责;设备更新改造由生产计划科负责。

(五)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各生产装置的检修在停工检修前两个月,由生产计划科组织有关检修单位鉴定检修合同(包括施工项目费用、质量要求、工期和奖罚规定等),进行项目交底、落实预制件、工器具及材料的准备情况,为检修做好准备工作。

2.装置停工检修前半个月,施工单位和生产车间,必须将检修项目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现场交底工作。

3.检修施工单位在装置停工前一周,绘制大修施工网络图交生产计划科审查,逐级落实到人头,认真执行。

4.检修施工单位在各装置停工前一个月,编制出重点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劳动力平衡。

5.检修施工单位前三天,将施工机具,设备、所需材料、配件等运入检修现场。

6.生产装置在检修前一个月,由生产计划科编制出停、开工方案和统筹图,停工后,按“安全规程”落实好一切安全措施。

7.施工单位在进入生产装置之前,由安全科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检修现场的管理

1.生产计划科(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成立检修指挥部,由甲方设备负责人担任指挥,所有参加检修的单位(包括施工、材料供应、运输、后勤服务等)都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指挥部定时召开现场会,掌握检修进度,解决当日检修出现的问题。

2.各生产车间应按系统划分检修区域,设立检修专区负责人,负责配合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

3.检修施工单位在拆卸设备、管线时,必须取得检修开工通知单方可施工。

4.检修开始后对已打开的设备或容器,由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项目,需要处理时由生产车间提出追加计划及图纸,经生产计划科审批后安排。

5.安全科要设立专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签发火票,看火等工作。火票的审批按《安全规程》办理。

6.施工单位必须做到科学检修,必须做到现场的清洁卫生及规范化,即当日施工清扫,工完、料净、场地清。

7.凡检修下来的废料一律由施工单位堆放到指定地点再由库房回收;垃圾由办公室运出公司外;检修更换下来的旧设备,由生产车间办理退库或报废手续后,由检修单位负责装卸退库;换下的换热设备旧芯子,由库房回收,不准留放在生产车间;检修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现场,真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对于成套设备或需更新的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到检修现场。

9.凡检修结束后,正常开工出产品后十五天内,发生泄漏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十五天后出现泄漏问题,与检修单位无关。对外协施工应以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条款为准。

10.凡检修施工动土的单位,必须到安全科科办理动土证,方可施工。

11.进塔、容器,按规定办理手续。

(七)

要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和技术鉴定等。验收记录要有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和生产计划科(或生产计划科)签字

第六条

月度计划检修

(一)工作程序

1.车间每月15日之前,将下个月度的检修计划以书面形式和电子表格形式一起上报生产计划科。

2.生产计划科主管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经生产计划科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后由各专业人员根据审核情况于月底前将计划汇总编制完毕报请主管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

(二)计划内容

该计划主要涉及车间设备本体检修、管线阀门检修(含工艺管线测厚、防腐保温)、基础设施以及现场漏点整治等方面的内容。

(三)编报要求

1.项目内容及工作量力求准确,材料计划跟项目走,对于没有项目只提材料的计划,原则上不予审批并且不得列入计划。

2.凡工艺管线改动和加线必须经生产计划科审批签字后,再由生产计划科安排,各车间不得私自改动。

3.各车间必须深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准确提报计划项目,不得随意增补,因工作不细计划未提报而影响生产的,予以考核。

4.所提报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准确无误,对生产厂家供应商有特殊要求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5.单件价值高,暂时不使用,一旦出现问题造成装置停车,而库房又无储备的物资,按照储备计划申报。

(四)费用归口

所有检修用的备件、材料费用原则上走车间月维修资金,计入车间成本。

(五)计划执行

1.三修车间按照本计划提前安排好检修力量,制定施工方案,准备好各种工器具。

2.各车间按照计划时间将检修任务书下达三修车间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月机动报表中反馈。关键主要设备的大修需报生产计划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生产计划科参与检修过程的监督,并验收签字。中、小修及一般设备的检修,由设备所在车间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3.采购室严格按照本计划及早组织所需材料物资,提高备件的自制率,保证材料物资的质量,对重要备件严格按车间指定的厂家采购,同时保证备品备件的合理储备。

4.工艺车间应按照电、仪的检修项目,及时将设备交出检修,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造成电气、仪表等设施的损坏由工艺车间承担责任。

(五)考核

1.每月由生产计划科对上月的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

2.检修计划中列入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无故不执行的情况列入月度考核,对主要、关键设备未履行审批及验收手续的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3.凡未列入检修计划的临时项目,需到生产计划科办理审批手续,经主管技术员和部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4.下午3:30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下检修任务单,以遏止不负责任随意下达任务单造成三修车间临时加班现象,此类任务单需经生产计划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5.因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的物资积压,按照计划的总价格与实际使用的总价格之比进行考核,在±20%以内不考核,±20%以上按照超出部分的10%进行考核。

6.采购室按照月计划提前做好检修材料的准备工作及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凡因材料备件影响检修,按性质严重程度予以考核。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大型设备检修

适配人群机电科人员,设备负责人,总工程师使用场景春季检修,夏季检修,搬家大修
制度目标让矿井设备少出毛病,多用几年。重点管好主变压器、通风机这些大家伙。
职责分工机电科牵头干活。设检修小组,定负责人和成员。找外面人帮忙得总工点头。
核心条款春天修大部分大设备,夏天修锅炉。搬家一次就修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做计划、定安全措施。
执行要求提前列好备件清单,备齐再开工。轮换修备用设备。停产修要开会定方案,调度室统一指挥。负责人盯现场,随时汇报。

一、为保证矿井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矿机电设备必须执行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的方针,大型设备的检修尤其重要。主要包括: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综合采煤机、综合掘进机、锅炉等。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有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二、大型设备的检修周期规定如下:

1、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规定每年春季进行检修。

2、锅炉每年夏季进行检修。

3、综合采煤机和综合掘进机规定每搬家一次,进行一次大修,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大型设备的检修应以机电科为主,成立该设备的检修管理小组。规定主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明确责任。如需要请外单位协助的,应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大型设备的检修应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五、检修前,管理小组应列出备品备件计划表,并准备齐全,不能影响检修进度。

六、备用设备应实行轮换检修,尽量不影响生产运行。如需停产检修的,应制定停电、停风、停水的安全措施。实施前应召开有关单位的安全调度会议,做出周密安排。实施过程中由调度室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七、检修过程中,负责人应现场指挥,把握检修质量和安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修情况和进展,确保整个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八、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验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管理小组应认真作设备检修记录,交机电科档案室保存,以备查阅。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电气、设备检修安全

适配人群检修人员,电气技工,安全监护人使用场景机电检修,带压作业,受限空间
制度目标防止检修出事故,保护人安全,让干活不乱套。
职责分工动力科管电气批准,车间管现场执行,班组长盯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核心条款断电挂牌、不带压修、用低压灯、禁带电操作、清完物料再修、工具要完好、劳保穿戴齐。
执行要求每条都得照着做,开工前检查,过程有人看,违规马上停,查出问题要记录,每月抽查一次。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保养

适配人群绞车司机,防爆电工,排水泵工使用场景提升作业,凿井施工,排水作业
制度目标让设备修得及时,不带病干活,保证施工时能用,不出毛病。
职责分工机电科管大修和验收,项目部编计划批中小修,施工队做保养和小修。
核心条款大中小修有周期,小修3-6个月一次,中修每年一次,大修要签合同,按标准修。
执行要求检修避开施工时间,提前编计划,修完要验收,记录要填全,机电科抽查质量,漏修要整改。

一、施工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一)、设备检修和分类:设备检修按内容分为大、中、小修三类。

1、大修是为了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

2、中修是对设备的主要部位进行解体或更换某些零部件。

3、小修是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检修或更换。

(二)、主要设备检修的周期(见附表)

(三)、设备检修计划

综合队应当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情况、生产需要等情况,参照设备检修周期进行安排。设备检修工作要做到以预防为主,停用设备及时修,带病运转设备强制修,施工间隙集中修,并提前做好检修计划。

1、设备大修计划,由项目部编制本单位大修计划。经处主管领导审批后与当年3月初报机电科,由机电科集中编制全处设备大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2、设备的中小修计划,根据施工特点,由施工队编制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材料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检修时间尽量避开施工生产时间。

(四)、设备检修(大中小)的质量标准:对设备检修工作仍执行原煤炭工业部《关于颁发〈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通知》【87】煤生字144号文。该文未包括在内的设备,按有关的行业标准执行,以保证质量,缩短检修时间,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设备检修

1、设备的大修,由处机电科负责委托单位,并与承修单位签订承修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期、修理部位、质量要求、大修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对外委托的设备要考察修理厂家的资质和条件能否保证质量。对自修的设备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或行业有关检修质量规定。承修单位做好记录,机电科负责监督。

2、主要提升设备中、小修周期及内容如下:

(1)、提升设备小修周期根据设备大小和运转时间不同,每3~6个月进行一次,小修内容如下:

①、打开减速器上盖,彻底检查齿轮啮合及磨损情况及轮幅、轮齿是否有裂纹。

②、打开主轴及减速器轴承上盖,进行轴颈表面及轴瓦间隙检查,对滚动轴承应进行清洗检查和换油。

③、对制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洗、修整更换部分磨损件。

④、对滚筒进行详细检查,处理松钉和螺栓松动并对开裂的焊缝合裂纹进行补焊。

⑤、检查、清洗润滑系统的全部组件,处理漏油,更换部分磨损件。

⑥、调整、修理保护装置和深度指示器。

⑦、拆开连轴节,检查齿轮联轴节、齿轮磨损情况,弹簧联轴节蛇形弹簧有无断裂,检查键是否松动及同心度情况。

⑧、修理、调整或更换部分电气元件。

(2)、中修周期及内容如下:

主要提升设备中修按设备大小和运转时间每年进行一次,除小修内容外,主要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①、更换减速器轴瓦或滚动轴承,更换主动齿轮及处理漏油。

②、拆验制动闸各轴销。

③、更换滚筒衬木。

④、更换天轮或进行天轮找正。

⑤、更换部分电控设备组件。

3、设备的中小修质量标准参照大修的质量标准执行。

(六)、设备检修后的验收

1、验收的依据:根据原煤炭部制定的[87]煤生字144号文要求执行。该标准未包括在内的设备,按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2、验收的方法:外观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装配是否合理,查阅检修记录更换的部件关键部位的质量情况等。空运转试验设备是否有异常,运转是否正常。

3、验收部门:设备的大修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科对其大修质量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对质量负责,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验收的资料:

(1)、对施工设备大修理由处机电科认真填写“机电设备大修理验收鉴定表”并存档。处终,机电科将全处大修理完成情况列出明细表报公司机电处备查。

(2)、对于设备的中小修验收资料,由验收单位做好验收记录,认真填写施工设备技术鉴定书,报机电科备案。机电科定期抽查检修质量。

二、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实施办法

目的:保证施工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维修保养计划

1、维修保养计划,根据本年度施工任务所用数量设备计划和使用时间,参照各种设备的技术保养周期、登记进行编制。

2、维修保养计划由项目部负责编制,由机电科审批,并监督执行。

3、施工队认真组织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4、经维修保养的设备应有记录,并在记录表中填写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出场日期等。维修保养记录项目部设专人保管,并每季度报机电科一份。

(二)、分级保养原则

1、主要施工设备如提升绞车、压风机、主排水泵、凿井稳车、伞形钻架、抓岩机、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变电所电器设备及排矸车、铲车等执行每班保养一二三级保养。电气防爆设备的检修要认真执行有关检修规程。

2、其余中小型设备实行每班保养和一级保养。

(三)、维修保养的考核

1、施工队按维修保养计划和参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各级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的技术状态的完好。考核要检查运转日志。

2、项目部每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带病运转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并填写限期整改书,核定负责人。

分级保养的标准和内容

1、每班保养也称例行保养,是操作或维修人员在每班作业时或运转中进行例行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制动、过卷、限速、断水、断电、计量仪器检验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等。

①、每班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检查。

②、例保检查时设备停止运转,如有必要需有保护措施,尽量用设备间歇时间。

③、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需用保护措施。

④、施工设备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

⑤、认真填写例保记录或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