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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10-16 06:59:30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施工队负责人使用场景重大分项工程,机械安装验收,脚手架搭设
制度目标管住工地安全,少出事,不出大事,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总,施工队管自己人,项目总工审措施,公司总工把大关。
核心条款措施要写清楚,交底要签字留底,特殊工种必须有证,检查要有记录,验收合格才能用。
执行要求措施编制后马上交审,交底当场签,检查半月一次或随时查,隐患限期改,不改就罚钱或停工。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分公司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lpg地下洞库竖井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井下作业人员,专职监护人员,起重指挥人员使用场景LPG竖井作业,泵坑施工,丙烷丁烷井口
制度目标管住lpg竖井和泵坑里干活的安全问题,不让工人出事,少死人少赔钱。
职责分工施工方负责办票、登记、配设备;监护人守井口井下;安全员盯现场。
核心条款没票不能干;必须两人以上;得有灯、风、检测仪、水泵;井口井下都要有人看着。
执行要求作业前填表审批,设备每天检查,监护人全程在岗带对讲机,气体检测要实时,违规马上停。

为加强在lpg竖井及泵坑内的施工安全,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依据万华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此制度适用于lpg竖井及泵坑﹑丁烷竖井及泵坑﹑丙烷竖井及泵坑等井口和井下作业。

第二条 现场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办理作业票不得作业。

第三条 井下作业人员需填写出入登记表,记录出入时间,同时井下严禁单人作业。

第四条 井下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通风设施、气体检测仪及抽水泵,以防绊倒、窒息、中毒及淹溺。

第五条 井下水池四周应设置硬防护,下设踢脚板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六条 井下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七条 井下作业时应在井口和井下各设置一名专职监护人员且配备对讲机(至少2个),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第八条 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1﹑依据国家标准gb/t3608-____《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但是,依据万华《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8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即为高处作业,因此,达到这个标准的,需要系挂安全带。

2﹑依据国家标准gb/t3608-____《高处作业分级》规定,作业高度2m≤h≤5m时,坠落半径r为3m,作业高度5m<h≤15m时,坠落半径r为4m,作业高度15m<h≤30m时,坠落半径r为5m,作业高度h>30m时,坠落半径r为6m。根据坠落半径,在高处作业区地面划出禁区, 禁区之内严禁有人作业。

3﹑高处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对于特级高处作业(30m以上)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高度近视、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实施高处作业。

5﹑出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时,应当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复工前,应全面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

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需要经过监理验收并挂上绿色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高处作业前,应配备全身式安全带且应正确穿戴,并确保腰间大扣﹑腿间大扣系紧锁牢,同时认真检查安全带挂钩是否失灵,d型环是否锁牢,有无缓冲包,确保安全带能够正常使用。

8﹑井下上下爬梯时,应将安全带挂在防坠器上,安全带挂钩交替使用,到作业地方后,确保安全带有牢固挂点并高挂低用,无牢固挂点的应增设挂点。同时爬梯应经常检查,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及时加固。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物。

10﹑使用脚手板或跳板作为作业平台时,两端应绑扎牢固,不能出现松动。

11﹑梯子不允许作为工作平台,只能作为到达工作区域的通道使用。

第九条 临边﹑洞口作业注意事项:

1﹑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且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在洞口1m以内严禁堆放材料﹑设备﹑杂物。

3﹑临边﹑洞口作业,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挂钩交替使用。

第十条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

1﹑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2﹑专业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参与吊装的作业人员了解吊装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

3﹑依据万华《起重作业管理规定》,以下吊装作业需要办理作业许可:

(1)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荷重75%;

(2)两台及以上吊车配合的;

(3)起重机司机视线外作业;

(4)吊臂接近危险管线1.5m或电线3m的作业;

(5)吊人(笼)作业;

(6)吊车作业位置地下情况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吨及以上的吊装作业。

4﹑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车及吊索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吊装区域要进行围闭,有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起重指挥身穿黄色马甲,配有对讲机,统一指挥且信号明确,确保吊装安全。

8﹑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将捆绑余下的绳头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责指挥。

9﹑吊物应设置有溜绳,吊物就位时,可采用溜绳或撑竿等辅助就位。

10﹑吊物回转半径之内不得有人作业,以免碰伤。

11﹑吊装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超载使用。

12﹑如若遇到雨雪天或风速大于10.8米∕秒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13﹑依据万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对于以下吊装,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公路施工,隧道作业,爆破作业
制度目标管住工地不安全的地方,少出事,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部编措施,总工审批,安全员提意见,大工程还要局里批。
核心条款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措施不能开工;特殊危险工程要单编方案。
执行要求开工前总工要书面交底,签字留档;交底后要验收才能干下一步;每天班前也要讲安全。

第1条 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地。

第3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所有公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计划、有设计、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有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工程造价(或标价)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局审核批准。

第4条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第5条 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现场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b爆破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爆破员,安检员,领工员使用场景洞口爆破,隧道开挖,钻孔作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脑袋和身体,不让炸药乱炸,不让人从高处掉下来。
职责分工总负责人管炸药领取和起爆监督;警戒员管吹哨、拦路、守路口;安检员查安全;押运员送炸药;看守员收火工品。
核心条款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禁双重作业;禁无证操作机械;禁在残眼钻孔;禁装药时抽烟;炸药雷管分批领。
执行要求爆破前一小时领炸药,装药前十分钟吹三声哨撤人,瞎炮20分钟后检查,夜间要值班照灯,公路障碍当天清完。

一、洞口的爆破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均须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安排专门安检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3、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有关领工员和班长的统一指挥、调配。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准违章操作。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6、禁止双重作业。

7、所有施工机械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8、爆破作业

(1)爆破区打眼完成前一小时,由总负责人提爆破物品数量,押运员去炸药库领取炸药,炸药和雷g要分批领取.

(2)装药开始前十分钟,由警戒员通知除爆破员以外的所有人员、牲畜撤离现场,信号为三声哨响,不能撤离的施工机械要掩盖,断电并封锁警戒范围的路口。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根据现场地形,警戒区半径200m.

(3)装药时,由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装药,现场不能抽烟,炸药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摔,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火工品交由看守员、押运员点收退库。由负责人检查起爆网络是否正确、畅通。并通知警戒员,检查警戒区是否人员全部撤离, 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警戒员两声哨响后起爆。

(4)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5)爆破完成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负责人通知警戒员撤消警戒,一声哨响,恢复道路通行,同时清理既有公路上的障碍物。

(6)建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并加强施爆区域的照明,保证公路行车、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洞身爆破

1 、开挖及钻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架移动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切断电路,台架在移动前,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移动中台架上严禁有人,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确定其稳固,防止移动。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金桂苑标段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工地现场管理,塔吊安全检查,基坑施工防护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工人身体安全,提前防着危险发生,让安全和干活不打架。
职责分工公司管大方向,项目部抓落实,班组配安全员。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小组每周二检查,风雨天也查,塔吊脚手架这些重点盯紧。
核心条款安全制度全上墙,交底每天做,机械没验收不能用,动火要审批,消防队按10%人数建,材料堆整齐路通畅。
执行要求新工人必须三级教育再上岗,交底要有针对性,检查留记录,违章马上罚,安全和进度冲突时先停活,验收不合格不准进下道工序。

金桂苑四标段工程安全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和工程特点要求,制订以下措施:

1、建立以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为一体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

2、根据《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和市安监站关于标准实施要求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并进行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分解,与公司订立安全目标责任合同和奖罚条例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人,参加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周二)和不定期的(节假日、暴风、雨、雪等季节性)以及专项的(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等)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对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使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4、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项目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制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场容场貌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除四害制度》、《工地消防制度》、《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浴室制度》、《厕所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工伤事故报告制度》、《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等,从而大在地简化了在施工过程中带来的各种麻烦,达到有章可依,遵章守纪的管理。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项目部所制订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一上墙,参照执行。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现象严厉进行处罚,不得手软,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当发现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尊重安全为原则的态度。

7、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完善,项目部按总施工人数的10%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按照明火审批制度的要求,划分动火级别审批手续,完善监护设施和监护人的要求,重点防火部位,划分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器材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并成档入册。

8、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焊工十不烧规定,现场做到材堆规范,标识清楚,道路畅通。

9、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针对性,当天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日后工作完后的检查。取长补短,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10、严格把好各类验收检查关,各类验收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否则拒绝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进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凡未经验收的各种机械禁止使用。

11、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立工程概况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十项措施牌、环境卫生制度牌、安全生产计数牌、综治管理网络牌、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牌和*___对安全生产的三点重要指示牌、施工平面图、卫生包干区域图等六牌一图以及公司简介。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在建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值班领导,安全技术交底人,班前讲话负责人使用场景现场施工管理,高危作业监管,班组班前交底
制度目标防止施工时没人管,出事没人盯,保证干活有人在场看着。
职责分工领导要现场值班不离岗;施工员要交底签字;班组长要开班前会;安全员查验收和问题上报。
核心条款领导必须在现场;安全交底要写清楚、双方签字;设备没验收不能用;每天开工前要讲安全。
执行要求值班表贴墙上,交底本子随身带,设备验收留照片,班前会录音存档,安全员每周抽查三次以上。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保证有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工程设施完善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外承包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外包项目负责人,发包单位经办人,安全技术交底员使用场景外包施工管理,交叉作业协调,安全技术交底
制度目标管好外包工程的安全问题。不让施工出事。保护工人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避免现场乱糟糟。
职责分工经营部管生产基建外包。房地产公司管房产外包。发包单位做安全交底。外包单位自己管好工人和工具。
核心条款必须签安全责任书。不准随便转包分包。工具防护用品要合格。施工前检查设备。工人要戴好防护用具。
执行要求开工前交底并签字。施工中天天盯现场。发现违章马上停。每月查安全学习。出事立刻报经营部。考核由多个部门一起做。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景观绿化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监管
制度目标让安全施工真正落到每个人身上,减少事故,保护工人健康,帮项目部把安全管好。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天天查隐患;技术负责人编安全措施;班组长带班组学安全;工人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所有施工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交底;特种作业要持证;安全帽必须戴;危险区域设标志;严禁酒后上岗、违章指挥。
执行要求每月开安全会;每周查现场;新工人三级教育;脚手架搭完要验收;检查出问题马上改或限期改;整改要有人盯、有时间、有结果。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本单位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事业的发展。

为明确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每个职工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具体任务,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这是本项目部的宗旨。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的信誉及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结合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让“安全施工,人人有责”落实到实处,使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主管的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督促和指导。本项目部特制订以下职责,望各部门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工地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地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主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重大事故教训。

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班组,指导班组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每星期一次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对安全生产和劳保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 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

5、 制订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

6、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现场生产调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并制订实施细则。

3、 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带领本班组人员遵章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发现班组成员思想身体状况反常,应采取措施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及遵章守纪的教育,发生工伤或事故应立即上报。

六、施工员安全产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生产秩序;

4、 负责纪录好施工安全日记及保存好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交底档案资料工作。

七、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记录和处理小事故,加强本组日常教育和宣传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班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

3、参加事故分析处理的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维修、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八、职工的安全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 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助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为了防止、减少或消灭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各级领导必须经常不断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制订切实的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有关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责与工作范围,以保证这一工作能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使每一个职工掌握安全知识;

2、 使每一个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把掌握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3、 对每一个职工进行耐心的安全态度教育,通过长期指导形成安全态度,才能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4、 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分:

4.1、 公司级安全教育:

4.1.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4.1.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4.1.3、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1.4、本企业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教训;

4.1.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4.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4.2.1、本单位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及事故教训和预防事故的方法等;

4.2.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

4.2.3、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

4.2.4、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

4.3、班组安全教育:

4.3.1、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当前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训;

4.3.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情况;

4.3.3、经常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3.4、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常识。

5、 新工人教育后要进行书面答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成绩单,连同书面答卷存入档案。

6、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调换工人的工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列入其本人档案中。

7、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经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特殊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准操作,且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7.1、年满十八岁以上;

7.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7.3、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7.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发证之日起两年或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换证。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应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到期的人员及时通知他们复审换证。

8、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本项目部制订以下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查组织。由项目部经理亲自主持每个月底检查本项目部各科室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技人员素质条件是否胜任工作并相对稳定;班组安全员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各部门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2、 查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项目经理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工程技术负责部门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有否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3、 查管理。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各部门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和台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是否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 查隐患。由项目部安全员主持;各部门参加每星期一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有否事故隐患违章违纪现象存在;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到位,文明施工情况如何。

5、 查事故处理。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会同各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是否做到“四不放过”原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6、 班前班后检查。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检查班组使用的脚手架、机械、工器具、电气设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安全员工作日记。

7、 验收性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由队长或施工员组织安全员、机械安装、机械人员等按照规定进行逐项验收,达到要求后检查组成员共同签字正式验收。而后由施工员进行使用安全交底后,方准使用。

8、 整改。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一种手段,安全整改才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发生之前,保证安全生产之目的。每次检查都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做到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定时间定措施。

9、 不管在那一级的安全检查中均会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应分别处理对待:

9.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可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人员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工程负责人接到停工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停工。组织力量整改,改完后立即通知安全员复查,认为合格后批准复工。

9.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发现有严重隐患,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困难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被检班组接到整改通知书后,组织力量在期限内予以完成,逾期不改者,下达停工指令书并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9.3、口头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时口头逐项提出。但被检班组亦应将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到人,定出时间限期改完。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1.2、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1.3、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2.1、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2、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2.3、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2.4、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2.5、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3.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3.2、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3.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3.4、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1、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4.2、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4.3、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4、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1、、安全技术

1.1、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1.2、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1.3、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1.4、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1.5、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2、宣传教育

2.1、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2.2、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2.3、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2.4、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三、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四、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1.3、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一、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既用电话或其他方法快速向公司,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再由公司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不准清场。

3、企业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时要认真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思想、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进行分析,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原因是根本的,事实要有证据,内容要有说服力。

4、事故原因查清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87)22号文件关于,《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分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按企业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造成事故的漏洞及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执行措施负责人,完成期限及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人,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6、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有了防范措施后,调查组应立即填写“调查报告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连同处理决定一起存入档案,由公司质安科保管,随时备查。

二、伤亡事故登记报告: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总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应将事故的概况(发生原因,伤亡者姓名、工种和年龄、伤害强度、事故经过等)及上报总公司留档。轻伤事故应在二天内上报,重伤及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由总公司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1、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情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根据企业、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工作例会的精神,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的制度。

1、项目部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讨论贯彻上级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技术措施,解决本工地的实际问题。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讨论解决安全施工的问题。

3、工地召开安全例会,应有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检查了解本工地各施工项目的各种工种,工库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4、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5、生,控制事故,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6、会议的基本要求:分析、正确判断当前生产活动中是否存在发生事故、异常危及安全。找出薄弱环节,进行反措施的落实。

7、开好班前会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交”“三查”活动,一个星期进行一次总结。

1、施工用电必须先申请,批准后,由电工接通电源后进行。

2、临时用电超过容电在50kw,应由电器技术人员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4、电器安装后,经检查验收和定期检查维修,并有记录档案。竣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

5、电缆线路防护

①过桥、过道路,应采取架空线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②过桥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

③穿越建筑物,必须设防护套管。

④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

6、配电箱管理

①配电箱设置符合规范、编号、警告标志。

②配电门加锁,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30m。

③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设分路设置。

④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地方。

⑤配电箱开关箱一律采取铁皮箱,离地面不小于0.6m。

7、电器装置

①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损坏、不合格的电器。

②配电箱开关箱和分路隔离开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

③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护

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④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该具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⑤末级(末端)配电箱无条件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

8、接地与防雷

①凡在施工环境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③施工现场当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零线,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作接地。

④作防雷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9、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①建筑机械和手指电动工具和用电安装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功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②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

漏电保护装置外,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0、照明

①现场照明应采取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电源。

②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厂房、堆放场等应设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

③室外灯具距地面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利低2.4m,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人

为了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特制订以下防毒、射线制度:

1、在生产施工中出现有尘毒、射线危及职工安全健康中,必须编制防尘、害、射线、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2、加强对防尘防毒防射线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在审批施工方案中,同主要部门劳动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审阅,采取防范有效的措施。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疫部门,体检合格者,准许上岗。

4、有毒、有害的物质,要隔离堆放,专人管理。

5、有扬尘,扬毒的粉尘一定要做好全封闭的措施。

6、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做好防尘工作。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及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定时间限期整改。

2、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和建设单位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原因,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3、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4、施工现场应明显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和生活区等区域。

5、临时宿舍及工棚应搭建在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准搭建在高压线下,与火灾危险较大的场所不得少于30米。

6、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使用。

7、在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8、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9、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害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要求执行“十不烧”规定。

10.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0.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10.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10.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10.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10.6用可燃烧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0.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10.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10.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末采取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仓库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3、 对在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中有贡献和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⑴自觉执行防火规章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在预防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⑵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⑶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避免火灾发生的;

⑷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⑸对消防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

⑹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⑴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

⑵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⑶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⑷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⑸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负责人。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小型机械工器具设备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是本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上不可缺少的过程。是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经常性使用、保养、维修,直接影响工程安全因素之一,项目部经研究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各种小型机械、工器具有机械和动力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并挂设该机械操作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标志牌。

2、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器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不懂机械操作的人员严禁操作使用。

3、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拉闸加锁。

4、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5、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 露天的小型机械必须有防雨顶棚,地面排水必须通畅,木工棚内必须有消防器材。

8、 施工测量用仪器、工具应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确保施工精度。

9、 施工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部规定的该机械、工器具操作规章制度。

以上九条规章制度班组或个人表现突出,机械维修、保养经检查后良好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故意损坏或违章操作损坏机械、工器具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责任者处100~500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第十二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交通部门有关规定,遵守交通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2、按厂区的规定办理车辆出入证,在指定的门口出入;厂区内按要求限速行驶。

3、车辆行驶运输,要求持有“四证”。

4、反斗汽车、货车、拖板车上禁止坐人。

5、(包括反斗汽车)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装载货物,不得超高、超宽、超长;如因设备、材料等不能拆节而超高、超宽、超长,需标上明显标志。

6、土方,升高卸料时应注意高压线与料斗安全间距及其它安全设施碰撞。

7、反斗汽车卸料后,将车斗放落至原位后才可行驶,禁止边行驶边放落车斗的违规行为。

8、汽车在卸吊设备、材料时,四周设置安全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

第十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每个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前在“设计”与“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编制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连同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逐步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3、对新工人进入现场施工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准进入现场上岗施工。

4、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操作工人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严禁酒后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6、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各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共同拟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需要多层作业时,应事先在层间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7、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现场。

8、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要求的严禁使用。

10、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设施等,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拆动。

11、做好文明施工,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整齐、安全、运输道路必须畅通,建筑物内部及周围的碎砖、木料、钢管、扣件及各种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12、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动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机械设备位置和材料堆放位置,应根据土质、土方挖掘深度、水位和材料、机械重量确定。深坑作业时应有信号联系。

1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脚手架、井架等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独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假时,必须拉闸加锁。

14、架空输电线路和导线与各种机械、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见下列各表中规定: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米)表1

距离名称

信号线

电力线(千伏)

0.38

10

35

垂直距离

2.0

2.5

3.0

4.0

水平距离

1.0

1.0

1.5

3.0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6、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箱函和管道内工作,除应该用常用电灯外,并要备用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17、临时宿舍、食堂、工棚等的临时设施搭设结构及采用材料,必须符合现场防火安全规定,并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

18、遇有恶劣气候(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时)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并及时切断电源,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19、台风季节、雨季前后,要检查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电气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时,应及时加固或修理,立即排除事故苗子。

20、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箱、有门、有锁和防雨设施。

21、应加强雨季的现场道路维修工作。斜道和脚板应有防滑措施。

2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

1、安全帽,进入工地一律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按标色区分:

⑴施工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⑵生产工人戴蓝色安全帽;

⑶质安管理员戴白色的安全帽

2、安全标志牌:进出口、深坑、洞口、悬崖、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应有显眼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准许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经常性教育

1、把经常性普级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2、班组应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提醒和督促职工保护好现场安全设施注意施工安全。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的责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具体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报其复杂的、难度大、危险多、进度要求快的,就要考虑施工安全,对每一项或分项都要周密的考虑保证安全。

3、对立体交叉作业,“三宝” 、“四口” 、“五周边”的安全保护。

⑴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盖板防护;

⑵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

4、深坑防护:深坑顶周围边设防护栏杆,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第十五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措施

1、加强宣传活动,统一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增强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自觉性。

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项目经理部及各队负责制人中明确分工,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章可循。

3、合理布置场地.各项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做到场地整洁、道路平顺、排水畅通、标志醒目、生产环境达到标准作业要求。

4、现场工程概况牌、施工组织网络、安全纪律牌、安全宣传牌、防火须知牌、事故记录牌和施工总平面图要设置齐全,规格统一,内容完善,位置醒目。

5、施工现场作业面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集中整齐堆放,牢固废料及时处理。

6、进入现场的材料,工机具按指定堆放,并留设好通道,以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砂、石料进场,土方外运时,车辆不得超载,以免造成散落。如有散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二、安全文明目标考核奖罚制度

1、总则

1.1、为了切实保护项目所属的各部门安全文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全方位得到预防控制,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生产方针、目标,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考核制度以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与否作为考核标准。也即把项目的总体目标进行一次分解,由分解目标的实现为确保项目的安全总目标的实现。

1.3、本制度选用于本项目所属的部门及各班组。各队班组依据本制度的考核目标和项目的年度目标,进行逐步分角、细化、使目标管理进一步得到完善。

2、考核奖罚原则

2.1、建奖与否,以各部门、队、施工班组的安全文明目标对照季度“考核表”中所列有目标是否实现为依据。

2.2、考核合格的部门、队、施工班组以每季奖励100元/人为基数发放。

2.3、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队、施工班组, 取消季度奖。年度不合格,取消年度奖。

2.4、班组发生轻伤、职能部门队发生重伤,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分别按考勤员人数罚50元/人、100元/ 人、 200元/人。

3、考核奖罚办法

3.1、本项目根据所属的各部门、队、班组分别设置a、b、c类项目安全文明目标季度考核表。

3.2、在考核期内任何部门、队只要是有表中所列任何一项目标没有实现即不建奖。

3.3、考核以每季度为时间单位,全年考核四次。

3.3.1、除安全部门外归口考核部门依据项目安全文明目标考核表中考核目标值,在归口部门考核意见表中。对相应的部门填写考核意见。考核表于次月二日前交项目部安全部门。

3.3.2、安全科接到其它归口考核部门意见后,连同安全部门的考核意见表一次于次月四日前交项目部领导签署项目部批复意见,之后把签有批复的a、b、c类季度考核表交财务部门。

3.3.3、每季度的奖金发放由项目领导签字发放金额。

3.3.4、考核合格的班组、各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安全保证金3‰,一个季度1/4。各部门根据上交部分提留作为安全奖。班组发生轻伤、队发生重伤、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按“安全保证金”3‰扣留,在当月发工资时扣除,项目部不但提留,从而增加上交部分“安全保证金”。

第十六章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就是要严肃执行各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管理上台阶,使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 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串岗,不准看书报,不准睡觉,特别在高空作业临边不准吵架或玩闹。

3、 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失效损坏的保护用品及时更换。

4、 不准使用无合格证书,和未经产品测试,安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及其它材料。

5、 严禁动火的区域明火、吸烟。虽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 伤亡事故,不准隐瞒不报,应根据管辖,在24小时内上报。

7、 严禁赤膊,穿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的鞋和酒后上班。女工不准披发或辫子外露。

8、 实行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强度,调整作息时间。

9、 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

10、 不准扫收童工,哑吧,年老病残的人和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 场地、仓库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毒品,危险品领用手续要齐全。

12、 配电箱,电焊机,卷扬机等要编号明标。

13、 上级,甲方,项目等有关安全通报和重要读者讲话。印发各队或班组,必须进行组织学习。

14、 对使用小型的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措施。

15、 安全奖罚分明。

16、 不准攀登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和乘吊兰上下。

17、 严禁在吊兰底下和臂杆下放,停留、站人。

18、 严禁设有安全警告牌区域跨越入内。

本制度由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兴捷通物流码头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 从____年03月28日起实施。

编制人:徐剑平

审核人:刘云军

批准人:何建岳

____年03月20日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论证

适配人群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危大工程施工,超规模论证,专项方案编制
制度目标管住危险工程,防止出大事,让施工更安全,少出事故,保护工人安全。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报清单和措施;施工单位编方案、组织论证;监理单位审核签字;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
核心条款危险工程要单独编安全方案;超规模的必须找专家论证;方案里要有工艺、安全措施、人员安排等七块内容。
执行要求施工前就得编好方案;专家论证会得有5个以上专家;审核完要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总监也要签字才生效;全程留痕备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管理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某工程安全评价

适配人群安全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场景施工准备,结构施工,装饰施工
制度目标让工地施工更安全
职责分工监督站负责检查打分,施工单位填表报材料,监理公司先审意见
核心条款开工前15天要交检查表,达标评价在开工1个月后,结构阶段每3个月查一次
执行要求监督员2天内审完资料,没通过要写整改意见,复工得重查,竣工前必须做安全评价

1、工程安全评价,是指安全监督站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所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结论。

2、安全评价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施工准备评价;第二阶段是达标阶段;第三阶段是结构施工评价;第四阶段是装饰施工评价;第五阶段是竣工评价。

3、施工准备评价

(1)填表申报。项目开工前15天,施工单位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交监理公司签署检查意见后,按有关要求将资料报送监督站办理申报手续;

(2)审查认可。监督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查后,在《检查表》签署"认可"意见,交站长签发;对未通过审查的,监督员应书面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

(3)如工程建设中有停工的,复工前按规重新进行开工安全条件检查。

4、达标评价、结构施工评价和装饰施工评价

(1)在工程开工1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进行1次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价;

(2)在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3个月进行定期评价1次,直至结构完成;

(3)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5、竣工评价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按以下程序对竣工项目进行竣工安全评价:

(1)安全监督员核收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资料和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

(2)安全监督员审查安全管理资料,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填写有关记录和提出推荐意见;

(3)安全监督员将有关材料逐级送审,报站长签发《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4)安全监督员把《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送施工、和建设单位,并把安全管理资料退还给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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