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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优选10篇)

时间:2026-09-11 18:59:52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适配人群业务经办人,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对外合作,投资签约,服务采购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签的所有合同,别乱签、漏签、丢合同,让事情有据可查,少出错少扯皮。
职责分工经办人提合同、写说明;主管经理和法务看内容;老板或授权人拍板签字;合同管理员统一存档。
核心条款合同要写清双方、标的、钱怎么付、违约咋办;对方改了就得重走流程;没签的由老板决定留还是退。
执行要求签完马上归档,原件交合同管理员,复印件给财务和经办部门;执行中发现变化要及时报;每月汇总情况,年底交台账报告。

公司不管对于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是公司员工与客户间签署的各种合作合同等,公司都要进行正规的管理,同时也要有详细的管理流程,以下提供一些公司合同管理流程的资料,请参考。

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除了内部的会议、指示等之外,有很大一部分都体现为合同行为,尤其是公司与外部的市场主体就投资、合作、买卖、服务等开展的经营行为都必须借助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因此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约束合同行为,对于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

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后交由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或法务主管分别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综合上述意见,确认合同的最终文本。

经负责人确认的合同文本,根据具体情况,由业务经办人提交给合同对方,或由公司领导签署;合同文本提交对方后,对方若有修改,一般应视为新的合同,需按上述流程重新审核。

最终未签署的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决定留用或返归业务经办人。

已签署的合同,应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存档管理;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依照已生效的合同,严格执行,完成公司业务。

二、合同的提出

合同的提出行为是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发起环节。业务经办人是发起环节的承担者。业务经办人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以及主管领导的指令,发起合同行为,提出合同文本,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要指出的是,合同文本的提出不仅指业务经办人自行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的行为,还应包括合同对方提出合同文本的行为。

业务经办人在提出合同前,应按照公司相关业务规范和业务惯例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必要时需经过公司的询价、或招投标等决策程序。

对于合同对方提出的合同文本或自行负责起草的文本,业务经办人应重点关注:合同双方、合同标的、价款与支付、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与结构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用词是否准确一致。

为提高整个合同行为和管理流程的效率,业务经办人将合同草案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应同时将合同对方的主要情况、合同的目的、与核心内容、可能的风险予以说明。

三、合同的审核

对于合同文本,负有审核责任的业务主管、法务主管或法律顾问人应分别从交易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可能的风险、成立与生效、违约后果以及文字内容等予以全面审核,并签署明确的书面意见。

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合同,必要时应征询包括财务门在内的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意见,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且应针对合同条款核实有关市场信息。

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前均需有法务主管或法律顾问的审核与意见。

审核的最后环节是公司负责人的确认。依流程审核确认的合同文本才可提交对方或签署。

四、合同的签署

合同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方能成立。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业务特性和业务规模,对某些特定合同的签署权利授予其他负责人;该授权应以书面文件为据,授权文件应明确授权事项(合同类别)、授权时限等。

五、合同的执行与存档管理

对于已签署的合同,业务经办人和部门应认真关注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时依照生效合同,实施相关业务。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应关注市场、公司和合同对方可能的重大情形变更,及时提出应对方案;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变更,应视为新合同行为,需流程进行相应的审核和管理。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已签署合同原件统一归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存档;合同复印件,根据情况需要留财务部和经办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们的合同管理。

对于已签署成立的合同,合同管理人员应依次按照合同主体、业务类型、签署时间、生效时间、是否履行完毕等标准进行分类归档;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外借、查阅应进行登记。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除了反映上述合同主体、业务类型、签署时间、生效时间等信息外,合同管理台帐还应包括:合同主要内容、合同价款(金额)、履行进度、签署人等;年底应向公司领导提交该年度公司合同管理台帐及说明报告。

公司各部门应将合同执行情况定期汇总至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并由其根据合同原件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东南房地产销售中心合同

适配人群置业顾问,销售主管,按揭专员使用场景房屋销售,优惠审批,按揭办理
制度目标防止销售乱降价、乱承诺,保证公司钱不被少收,合同签得规规矩矩。
职责分工销售主管管审批和签字,置业顾问负责签合同、填表、交材料,领导要签名留档。
核心条款不能私自降价,不能乱承诺,优惠要领导签字,合同条款超范围要批准,付款时间卡死。
执行要求合同签完马上检查错别字和数字,当天填付款明细,月底交主管,合同录入电脑归档,错了就罚款。

东南国际销售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不得未经公司上级领导同意降低价格销售房屋,不得作出除公司同意以外的任何承诺。违反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解聘。

二、房屋销售价格必须按照最新公布的销售价格表执行。若公司上级领导同意对某客户优惠,应请其在《优惠销售说明》上签名,并归入客户档案。

三、置业顾问不得主动引导客户向公司领导提出优惠要求,违反者公司将处以500元罚款。

四、对客户额外要求写入合同的条款范围如果超出公司规定范围,必须经销售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写入合同,否则不得签定合同。

五、在公司统一的优惠促销活动期间,客户签约享受优惠。如果在优惠促销活动期间预定(指交定金10000元)在三天内签定合同享受优惠,特殊情况需销售主管同意。优惠活动结束客户不再享受优惠。

六、客户的付款时间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一次性交款必须在一个月内交清;按揭必须在第二个月以前办理,除公司同意的10%尾款外,其余款项必须在三个月内交清。特殊情况需报经销售主管及以上领导同意。

七、置业顾问在签订合同后,应对合同进行检查,避免计算及文字错误。应立即填写《客户付款明细》上联交给客户,下联在月末交给销售主管作为当月销售业绩依据。销售合同交给销售主管录入微机并归档。对于合同签署错误的置业顾问处以200~500元罚款。

八、对于办理按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四份合同现有公司保管,待登记后再交给客户。同时告知并督促客户应在办理按揭当月20日以前将代收费和资料全部交到公司。若按揭购房客户未能及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对子也顾问处以200元罚款。

九、客户如果要求对付款作出变更,应在合同登记以前进行变更。对于一次性付款变为按揭,应取消优惠恢复原价。按揭变更为一次性付款,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房地产顾问机**办事处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绿谷集团经济合同

适配人群合同订立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专员使用场景合同签订,合同归档,付款审核
制度目标管好合同,别乱签,别漏审,别丢文件,让合同都清清楚楚,有据可查。
职责分工法律部管审核、编号、台账、提意见;业务部门管洽谈、订立、履行;总裁签字;办公室盖章登记;财务按合同付款。
核心条款合同要三份,分存财务、法律、档案室;订立人要备案;格式由法律部给;补充条款要法律部书面同意;没编号没登记的合同不认。
执行要求签合同前必须法律部审核、主管总裁签字、办公室盖章登记;变更合同也照办;财务付款听法律部建议,总裁批了就得执行;附件材料都要留全。

一、合同管理的部门

1.1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

1.2 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是,提供各类格式合同,检查合同订立人资格,审核合同条款,督促合同履行,建立合同台帐,向主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1.3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具体业务仍应按职责权限规定,各司其职负责洽谈,法律部不作干预。

1.4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对外经济合同,是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的经济合同,均应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签订,经集团公司主管总裁书面批准的可除外,但其管理仍应纳入本办法之内。

二、合同管理办法

2.3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应确定1~2人为经济合同订立人,报法律事务部备案后,作为授权代理订立经济合同的合法依据。

2.4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经济合同订立人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法律部变更备案。

2.5 全部经济合同,我集团公司方应按一式三份留存,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法律部,另一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该业务部门负责经过法律部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

2.6 各类经济合同的格式条款由法律部提供,未尽事宜(补充部分)由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按业务特点补充,但应征得法律部对其合法性、安全性的书面认可。

2.7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经济合同均应由其明确的合同订立人对外按本办法签订,法律部审核条款后,送该业务主管总裁签字认可,总裁办公室凭主管总裁的认可签字给予盖章。

2.8 总裁办公室建立经济合同盖章登记台帐,实行登记管理。

2.9 法律部对全部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编号,未经编号的经济合同,未经登记的经济合同,集团公司可不予认可,并作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依据。

2.10 各类经济合同的变更,亦适用上述办法。

2.11 财务部按经济合同规定付款,法律部有权建议财务部缓付,拒付款项,主管总裁批准后,财务部应予执行。

三、对经办人员的奖惩

3.1 对本办法提出合理建议,对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法律部负责呈报奖励。

3.2 对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已订立的经济合同提出合理变更意见,使集团公司获益的,法律部负责呈报奖励。

3.3 对未按本暂行办法订立的经济合同的,法律部负责呈报整改。

3.4 对未按本暂行办法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法律部负责呈报惩罚。集团公司将依本暂行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

3.5 对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对外订立经济合同,隐瞒真相诱使集团公司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诱使集团公司盖章,法律部负责调查取证,集团公司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其它

4.1 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代码),税务证(税号)应作为合同附件。

4.2 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往来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均应作为经济合同附件。

4.3 履行经济合同时,我方发出的全部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事涉经济合同的变更履行,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作订立合同办理。

4.4 经主管总裁批准,由各业务部门,分公司、办事处以自己名义订立的经济合同,也适用本办法。

4.5 经分管总裁批准的非标准(非格式)的各类经济协议,由法律部根据主管总裁的意见另议。

4.6 经济合同、经济合同附件,主管人员批示,付款凭证,收发货凭证均属合同归档内容。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合同经办人,安全员使用场景工程签约,项目履约,安全检查
制度目标让合同签得更靠谱,少亏钱,多赚钱,别乱签。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归档,财务部管付款,各部室和项目部负责人签合同、盯履行。
核心条款必须用书面合同,统一模板;签字人要有委托书;签前要查对方有没有资格和能力。
执行要求合同签完三天内交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批按金额分层,200万以下书记批,以上董事长批;盖章才生效。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各部室及各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规定。

第二节 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相关规定。

第四条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行驶合同签订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签订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应了解内容包括:

1、对方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具有经营权,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对方签约人是否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代理权限。

3、既要考虑本方利益,又要考虑对方企业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并对本公司有利。

第六条 签订合同涉及公司内部部室及项目经理部的,应事先进行内部协商,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八条 公司所签订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1、合同标题:合同标题主要是显示合同的性质,要在标题中开章明义点出主题,如:×××合同。标题之下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规则同文件编码规则。

2、合同当事人要约:合同一开头写明建立合同关系的双方:甲方×××,乙方:×××。书写时要体现合同的承诺过程,表示合同符合法律程序。一般表述“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3、合同条款:这部分是合同的主体,要表述清楚双方当事人协商要解决的事项及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部分内容在制写时要参照《合同法》及有关的法规认真考虑,内容要完善、具体、切实可行,责任分明、概念准确。

4、经济责任:这项内容是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预先制订的惩罚办法

5、附则:附则包括合同生效时间、有效期限和其它有关未尽事宜等。

6、盖章:合同上的盖章,要求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后的合同成立并开始生效。

7、注明事项:合同上要注明双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便于双方联系。

8、合同要求必须签订一式四份或以上,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行政部存档,两份交对方保存。

第九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节 合同的审批

第十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列合同由书记或其授权人审批:合同标的在200万元以下(200万元);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合同标的超过200万元;投资、费用在100万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 合同审批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及相关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合同应具备条款是否齐全,签订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签订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预计将要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审批程序: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在拟好合同后,报本部室、项目经理部主管审核,由部室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五条 各部室、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合同签订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发现在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及其他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公司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不受侵犯。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原因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七条 在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尽力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程序:各部室、项目经理部事先应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申报表”,写清合同变更、解除的原因,报本部室、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按照相关法律手续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双方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失的承担责任,应在变更、解除合同协议中有明确规定。

第六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纠纷由合同签订部室、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如纠纷涉及公司几个部室、项目经理部的,由主要责任部室负责处理,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必须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处。

第二十三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有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合同签订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积极协商,在既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原因而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公司原因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由合同签订责任部室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因双方原因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事实,分清责任,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签订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通知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七节 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合同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审批,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签订合同,责任人为各部室、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各部室、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原件在盖章生效后的三日内交行政部和财务部

第二十七条 公司部室、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做好合同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履行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部室、项目经理部必须设一个合同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对外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八 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公司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二十九 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声明作废外,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保护集体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坚持“四全”的动态管理,即在生产过程中,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应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壮,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按有关条款兑现奖罚。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董事长任组长,书记、副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成。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实际,配置必须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项目部各岗位员工及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1、技术部员工:提供安全技术改善和创造施工条件,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各施工班组长:每天的安全生产要在班前讲,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隐瞒事故并提出防范措施,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机械队人员:对机手和操作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和检查,做到100%持证上岗,对重点机械设备和重点作业重点监控,参与机械事故预防及处理。

4、采购人员:确保采购物资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施工安全防护物资。

5、物资管理人员:保证员工劳保用品按时发放,及时提供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库房物资的安全,做好放火、防腐、放毒、防变形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对食堂等进行监督,按规定向职工发放防暑、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改善员工生活,保证工区环境卫生,防盗及职业病监测预防等。

7、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标语的制作,组织安全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节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七条 项目部应为工人生产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项目部应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和穿戴防护用品。

第八条 项目部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并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

第九条 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四节机械设备的安全

第十条 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一条 机械、设备严禁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十二条 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方休息,机械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第十三条 当起重设备起吊货物时,禁止任何人在吊运货物下停留和行走。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安装,并定期检修,不准随便乱装乱用,防止因绝缘损坏而发生漏电或短路碰线。

第十五条 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声音和不正常现象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节劳动场所及仓库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区备有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库管人员做好仓库的安全、放火、防盗、防损坏等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

第六节化学试剂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第二十条 化学试剂的存储由专人负责,根据不同试剂的物理、化学特点妥善保管,严禁氧化剂与还原剂放在一起。

第二十一条 实验员在化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放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贮存地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七节安全纪律

第二十四条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和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第二十六条 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时随意挪动和任意拆除。

第八节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委会和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共同进行。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是做好对易发生“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九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发生事故坚决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发生的事故,要按事故报告制度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发生事故班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争取把损失、损害降低到最少,同时立即向上报告。部门领导本着“先处理事故,后追究责任”的原则,抢先急快控制、处理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处理必须请示总经理。

2、事故发生后,在48小时内由负责人写出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个人检查;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事故负责部门人员、见证人员、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所有调研素材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事故处理小组应于一周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有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相关人员态度和责任认定,上报总经理审核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节安全生产的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安委会每年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给予集体记功奖励,颁发锦旗,并给予经济奖励;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记功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特别奖励的奖励内容由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 员工不履行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安全纪律,造成重大伤亡的给予警告处分,同时视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程度,给予补偿处罚。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项目管理部合同

适配人群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部使用场景工程开工,进度管控,质量事故
制度目标管好合同,让工程顺顺利利干完,保护公司不被坑。
职责分工项目管理部盯合同执行,催图纸、查资料、管进度、验质量、收发函件、处理争议、审变更、核工程量、管付款、督结算。
核心条款开工前交图纸,按时签开工令,查施工队伍和设备,盯工期节点,质量问题要取证,函件专人签收,变更要合规,不合格不计量。
执行要求每条都得照着做,开工前、过程中、完工后都要盯,例会明确签收人,证据要留痕,付款延期要协调,结算资料要催到位,监督靠合同履约部。

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 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2. 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相关资料;

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设计;

4. 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令;

5. 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7.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

9. 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

10. 合同争议的处理:主动协调与对方的争议问题,配合合同履约监督部做好取证工作;

11. 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收集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相反,当对方提出此种要求时,我方人员应根据合同条款认真考虑是否该答应对方提出的要求,应有高度的防范意识;(注: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为双方签章确认的往来函件、合法的录音、影像取证及传真、电子数据等。)

12. 严格控制导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积极鼓励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其变更程序应符合合同要求;

13. 施工单位申报进度工程量时应进行认真细致审核,按合同约定,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同时严格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14. 及时掌握我方的工程付款情况,做好因我方延期支付工程款影响进度的协调工作;

15. 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结算资料与竣工资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办理工程移交。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cb股份有限公司合同

适配人群合同承办人,合同管理员,市场总部使用场景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
制度目标管好合同不乱签,少出纠纷,保护公司钱和名声,让签合同有规矩可循。
职责分工副总裁当主任,市场总部牵头,财务技术等部门一起管。市场总部具体干活,各部门自己盯好签的合同。
核心条款合同得用标准文本,签前要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盖章要双方都在场,内部合同也要签。
执行要求签合同前必须走审批流程,特殊合同要多个部门看,签完三天内交材料归档,履约率要超95%,合同专用章专人保管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

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劳动合同

适配人群HR专员,部门经理,法务人员使用场景合同续签,医疗期管理,离职办理
制度目标让签合同这事有规矩可循,保护员工和公司两边都不吃亏,别乱来。
职责分工集团人力部是主责部门,各公司办公室一起管。负责签合同、查合同、指导怎么操作。
核心条款上岗15天内必须签书面合同;合同要有期限、工作内容、工资、休息时间、纪律这些;变更或解除得双方同意。
执行要求签合同要盖章签字,报劳动部门鉴证;续签提前30天通知;解除终止后7天内发证明书;医疗期按工龄算清楚。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一九九五年《大连市人民政府2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如《大连市人民政府2号令》与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内容相冲突,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第二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与各公司办公室共同负责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契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公司应最迟在员工正式上岗之日(不含岗前培训)起十五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四) 作息时间、休息、休假

(五) 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七条 劳动合同除应具备第六条规定的条款外,合同双方还应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试用期限等其它内容。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由集团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

三、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条 集团及各直属公司因经营需要需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二) 企业因转营、调整劳动组织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变化的。

(四)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被兼并、资金重组等情况)的。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及各直属公司可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集团或各直属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企业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裁员条件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及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办公室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集团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公司以暴力、威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公

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公司应在合同期满,或其它终止条件出现之日起七日内,向员工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由员工本人签字。

四、医疗期限

第二十条 医疗期限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期限一般规定在三至二十四个月之间,最低医疗期限规定划分:(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

的为六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医疗期未满,但医疗终结,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本人自愿,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五、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此处所称经济补偿,是指公司依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员工的补偿。

第二十六条 公司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发给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指薪酬中的第一项基础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本规定第十四条(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按下列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一) 患绝症的,不低于十二个月的工资。

(二) 患重病的,不低于九个月的工资。

(三) 患其它疾病的,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 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费的月工资标准,按当事人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集团或各公司一次性发给。

第二节 续签合同实施细则

为确保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续签合同程序

1、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存放在集团的员工,在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半月,人力资源部以《续签合同审批单》方式将应续签合同的人员名单通报各有关公司;

2、有关公司在确定续签名单后,征求拟续签人员意见;

3、拟续签人员如同意续签合同,则由其本人在《续签合同审批单》本人意见栏内,注明"同意续签"并签名;

4、对于各公司不予续签合同的人员,各公司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本人,如本人不同意或仍希望续签合同,均可据实填写意见并签名;

5、拟续签合同人员签注意见后,各公司在"公司意见"栏内,填注"同意续签"或"不予续签"意见,并由各公司总经理在"签字栏"内签字;

6、各公司须在一周内完成合同续签的确认工作,并将《续签合同审批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7、人力资源部接到各公司报送的《续签合同审批表》,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对各公司续签意见予以审核;

8、对不宜续签人员,要及时与各公司沟通情况,达成共识;对公司拟不续签而本人有意见者,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找本人和有关人员核实 ,并提出人力资源部意见;

9、人力资源部应在一周内完成上述审核,并在人力资源部意见栏内填注意见,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续签人员办理续签手续。对不予续签人员,集团人力资源部、各公司办公室要下发《离职通知单》,并在《离职通知单》上签注送达时间和本人署名,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二、续签合同期限

各公司可根据集团设定的下列续签时限,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在《续签合同

审批单》上提出续签合同时限的初步意见,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对各公司不同的期限设定,人力资源部要及时通知有关公司。

集团设定的续签合同时限参考如下:

; 1、一般工作人员---1年

2、业务主管人员(含硕士学位以上员工)--2年

3、管理人员:

4、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2年以上,10年以内

第三节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规定

为加强集团劳动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1、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理离开手续。::各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及集团各部门员工的辞职申请经其公司领导或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及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总裁审批。此申请一经批准,即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本人或该公司人事业务专干,要求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因严重违纪、违规及其他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者(包括辞退、开除),各公司按集团规定直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先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集团主管领导、总裁审批。一经批准,人力资源部即通知该公司人事业务专干,要求其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二、终止劳动合同程序

劳动合同期满,如不续签,双方劳动关系既行解除。

对公司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各公司在合同终止前30天通知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三、办理手续方法

1、劳动人事关系在集团,终止或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持集团人力资源部签发的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及《调(离)职人员移交查对单》、《离职人员面试表》到各部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2、员工须将各部门会签的《查对单》返还人力资源部后,档案在集团管理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人事工资调转手续,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四、有关规定

1、各公司出现辞职、合同将到期人员(含临时工)未按规定的离职时间擅自离岗的情况,按旷工记入考勤;

2、公司对签发《调(离)职人员移交查对单》工作要指定专人。签发人员只有在该员工完成本公司所承担的物品、::帐务清退工作后,方可在上面签字。对于提前离职或有其他问题的离职员工,有关部门必须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提前离职或其他情况的说明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后,方可在《查对单》上签字并需加以注明。

3、离职人员须按规定归还集团或各公司配备的工具及所有物品,参加过集团或各公司专项培训的人员,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赔偿金、培训费用后,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办公室才能办理调离集团的各种手续。

4、离职员工需在一个月内将人事关系等相关手续调出集团。逾期未办理者,集团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把档案送交人才交流中心。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某公司合同

适配人群合同承办人,下属公司责任人,总经办法务岗使用场景采购签约,市场拓展,工程承揽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签的所有合同,不让乱签、漏签、出错,保护公司利益。
职责分工总经办定规矩、查执行、审合同、打官司、存档案;承办人谈合同、报审批、盯履行、交资料。
核心条款必须用公司范本写初稿;所有合同先审后签;变更解除都要走流程;口头协议不行。
执行要求签前必须报审,特批要总经理点头;每月5号前交上月合同复印件和表格;合同原件归档,专人保管;不按流程签要自己担责。

f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范围

所有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名义与其他企业、公司、个人签署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均适用此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不适用此制度。

2、合同管理的流程:见附件一:流程图1;流程图2。

1)以下合同按流程图1执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技术合同。

2)以下合同按流程图2执行:市场部对外开拓的合作业务合同。

3、合同管理部门(总公司总经办)的主要职责

3.1制定具体合同的管理制度、办法

3.2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定、履行合同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3宣传法律专业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3.4审查合同,防止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出现。

3.5代表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3.6建立公司合同档案。

4、合同承办人的职责

4.1参与合同的商谈工作,提请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合同。

4.2依程序规定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4.3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4参加合同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4.5保管好已签署的合同及与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定期将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送合同管理部门归档。

5、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5.1总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合同承办人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参照总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与合作方进行协商,将与合作方协商的内容作成合同初稿上报总公司审查。

5.2所有总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拟签署的合同必须按流程上报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签署合同。否则,所产生的责任将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呈请总经理批准。

5.3各下属公司必须明确一名合同责任人,并将该责任人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办,负责合同管理、设立合同档案专柜工作,合理保存所有公司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所有资料。合同责任人职责之一是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如发生仲裁、诉讼事件必须马上报告总公司法律顾问。

5.4各下属公司已经签署或拟签署的合同,原则上须以各下属公司名义签署,已经签署的合同须进行改签的工作,禁止以个人或其他单位的名义签署合同。

5.5总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认真、全面负责合同及相关项目的审查。对合同及相关项目内容,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合同及相关项目存在隐患、风险,应及时提出并要求修改或履行否决权。

5.6为防止产生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所有中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签订、变更、解除的合同必须要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不能凭个人意愿只形成口头协议。

5.7各下属公司合同责任人须每月5日前将上月签署的合同复印件传真总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公司合同档案表》以e-mail方式一并上报备案,下属公司保存合同原件存档备案。总公司签署的合同原件直接送交总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5.8附件二:合同审查表、参谋决策表、**公司合同档案表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x物业公司经济合同

适配人群合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员使用场景物业采购,外包服务,工程维修
制度目标让合同签得合规合法,不乱签、不瞎签,保护公司不被坑,钱和事都稳当。
职责分工综合部管盖章编号存档;财务管付款审核;主管经理盯付款和执行;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大合同。
核心条款必须书面签,用统一文本;得有法人委托书才能签;对方要有资质、信誉好;合同要写清权利义务;必须盖合同章。
执行要求签前填汇签单,走审批流程;签完马上交综合部盖章编号存档;财务按合同付款,凭证不全就拒付;执行人要守约,出了问题得追责。

经典物业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凡对外签订的合同,相关部门经理需填写《汇签单》,送公司有关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重大合同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评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但经法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书的例外。

4.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对方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权;

4.2有履约能力,资信良好;

4.3对方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5.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物美价廉,择优签约"的原则。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量采用统一经济合同文本。

7.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8.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9.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须经理办公会审核,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10.批准后的合同,应由综合部盖章、编号、存档。原件交综合部存档,财务人员、执行部门各持一份。

11.合同履行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的利益。

12.财务人员按合同要求,对付款申请审核无误,按财务审批权限付款。

13.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数额、付款时间,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合同在付款、监督、结算方面负责任。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不齐,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付款可以拒付,上报领导,对知情不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集团公司)劳动合同

适配人群高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应届毕业生使用场景高层聘用,续签审批,试用期管理
制度目标让公司和员工签合同有规矩可依,不乱来,保护双方权利,别出纠纷。
职责分工人力资源中心管起草和办理;法务室审核;总裁助理审批;各部门配合执行。
核心条款必须签书面合同;分高层和一般两类;期限按岗位定;试用期1-6个月;要本人亲签。
执行要求签前得读清楚内容,有疑问当场问;签完立刻归档;变更解除都要书面;台账没建扣钱;合同无效也扣钱。

企业(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所称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二、劳动合同签订

第四条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岗位以及职务的不同,本公司合同分为以下两种:

(一)高层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由集团公司直接聘用的工程技术类、管理类以及营销类高层职位或关键岗位人员(一般为年薪10万以上的人员)。

(二)一般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引进的一般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公司《劳动合同》,并送交行政部法务室审核;《劳动合同》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助理审批后方可印制。

第六条拟录用的劳动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本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统一由人力资源中心办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实际,劳动者可与公司签订以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基层工作人员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其中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学历的,可签二年或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科级(含)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操作工、业务人员、其他需要特殊培训的人员、供应人员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低于三年。

(三)总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和掌握关键技术或关键施工技术的人员必须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合同。

第八条以下人员经过总裁批准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一)在公司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

(二)经总裁办公会特批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试用期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新进公司的员工都应该给予约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为1-3个月,其中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约定含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条特殊约定

(一)《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签订。

(二)公司如有对劳动者出资培训或给予其他特别福利的,可以在《劳动合同》或有关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提醒劳动者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就劳动者提出的有关合同内容的疑问做出解释。劳动者对合同规定的内容表示理解并接受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所有劳动者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亲自、自主签订;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真实姓名,不得出现签名不真实的情况。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就合同内容相关条款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履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交本部门(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申请获批准之前,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同等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在合同期内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与某员工合作,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八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被辞退或开除的,属于合同终止条件的出现,公司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与公司约定的劳动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二十条合同期限届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一)原合同期内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的。

(二)原合同期内受过行政处分已撤消的,且表现良好的。

(三)原合同期内受过行政处分还未撤销但对公司有过突出贡献的。

(四)其他经总裁办公会特批的。

第二十一条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与原合同的年限可以累计。

第二十二条符合续签合同条件并愿意续签的员工应在合同届满之日前30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中心连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做出是否续签的决定,并通知员工本人。

第二十三条符合续签条件的员工,在接到续签通知后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的员工若本人不愿续签,原则上须于一月内办理离职手续。但因工作需要,暂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留岗申请,留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留岗期间待遇可由该员工所在部门制定对其的临时待遇,但不得超过原待遇,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五、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上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经协商后达成解除协议的,双方应根据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内员工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可用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公司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

六、劳动合同书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员工所在公司人事部负责进行。合同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否则扣除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绩效奖金50元/次。

第二十八条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扣除责任人绩效奖金50元/份;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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