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

适配人群生产岗位员工,库区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使用场景生产作业,岗位调整,员工入职
制度目标让员工干活时有东西保护身体,不被伤着,不让护品乱发乱用。
职责分工生产部管发放和标准调整,库区管存和发,各部门要登记领用人名字。
核心条款按标准时间发,必须本人签字领,不能当福利送家里,特殊需求要老总批。
执行要求领用卡得当场签,新员工转正才发,离职要把固定护品还回来,每月查一次登记情况,主管不定期抽查使用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

适配人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部门人员使用场景生产岗位,检修现场,易燃易爆场所
制度目标保护工人不被机器伤到,不被毒气熏着,不被电打到,让干活更安心一点。
职责分工安全科管买和验货,技术科定发什么、发多少,车间主任盯人戴没戴,工会查落实情况。
核心条款进车间必须戴帽子口罩,不能用坏的或过期的,防毒面具要配对滤盒,化纤衣服不准在火边穿。
执行要求每月按时发用品,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班组长每班检查穿戴,安全部每月抽查三次,不戴的记违章。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莅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防毒护具,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一般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若需要时可向责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

11、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制度。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2.能够有效地预防对人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达到全面防护。

3.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适用、美观、大方,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

4.选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

适配人群压力容器管理员,劳资部门人员,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工种调换,离职交接
制度目标让职工用上合适的防护用品,保护安全和健康,防止乱发乱用,保证东西好用管用。
职责分工压力容器管理部门负责签发、更换、回收;部门负责人审批购买;财务只报批过的账;劳资管调离手续。
核心条款按标准发,不能超期买;领用要登记;必须正确使用;损坏丢了自己负责;换工种可换新用品。
执行要求买前要领导同意,发时统一登记,用时必须爱护,调岗离职要交还,更换得走签字流程,记录都要留底备查。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过程中,为确保职工安全与身体健康所必须的用品和护具,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尘口罩、手套等。为确保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国家和上级没有颁发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新的发放标准以前,按本单位编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部门需要购买防护用品时,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购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所购置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不得超过有效期。

3、使用部门按发放标准统一发放给员工,并做好发放记录。

4、职工须用的防护用品,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如不到期损坏或丢失者,一般应由职工自理。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由部门负责人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更换手续。

5、新入职员工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按照工种签发。

6、职工在本单位调动,若调换新的工种,劳保用品确定不符合,对职工身体有影响,可由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

7、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在调离单上签字后,劳资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

适配人群加油站员工,加油员,油罐车司机使用场景加油站作业,加油操作,油品装卸
制度目标让员工干活时有防护,不受伤,保护身体安全。
职责分工加油站负责发用品、出钱;员工要会用会保养;站长监督执行。
核心条款定期发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佩戴;不能拒用或送人;进现场要穿工装,禁穿短裤拖鞋等。
执行要求每天上岗前检查穿戴;站长随时抽查;不合规先教育再罚款;经费专款专用,不能换钱换物。

1、加油站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定期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员工要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戴防护用品,并做到“三会”: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任何员工不得拒绝使用防护用品,更不能将防护用品随便送人。

3、所有员工进入作业场所,都要按规定着装,不得穿短裤、裙子、拖鞋、凉鞋、光膀子等,对不按规定戴防护用品的,加油站将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4、加油站必须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人民币或者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

适配人群专职安全员,一线操作工,车间班组长使用场景岗位调配,抢险抢修,工伤休工
制度目标管好劳保用品发放,按标准发,不让乱发乱用。
职责分工专职安全员定标准、报计划、审厂家、查执行。厂长批标准。其他人都不能改标准。
核心条款按岗发用品,不准改标准。上岗必须穿好,不许赤膊穿裙子高跟鞋。没穿戴出事不补发。
执行要求安全员常检查,发现不穿或乱用就批评纠正,还要罚50—100元。公用劳保要登记编号,专人管。小件当月停发,大件调岗后到期换。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

第三条 职责

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 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7. 各部门申请领取生产中公用的劳保用品,临时检修、抢修中劳动保护用品时,由部门呈报计划,统一由安环处审批。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公用管理台帐,要有记录、编号并指派专人管理,确保公用劳保护具完好,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但补发费用应由丢失者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

四、附则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酒店康乐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适配人群客房清扫工,电焊工,维修电工使用场景高处作业,强光作业,粉尘作业
制度目标让干活的人不受伤、少生病。配对的防护用品能挡飞屑、强光、粉尘、噪音、高处坠落这些危险。
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办公室管审核和监督。物流中心负责买、验、存、发。各部门管督促员工戴好、用好、报人数。
核心条款按工种发对应用品,比如焊工发墨镜,清洁工发防尘口罩。旧的不换新的不给,不能多领、混领、代领。
执行要求每年12月10日前报下年配发人数。发东西要签字。员工不戴不许上岗。验收要看合格证、安全标志。过期的要报废,不能卖废品。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督管理,保障宾馆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宾馆为岗位作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

宾馆范围内凡潜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有关规定,都应当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宾馆应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

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配备标准,制定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如下:

1. 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配发标准:机修工、木工、汽车修理工等有飞屑作业工种配发平光镜;焊工、各类电工、司机、游泳池救生员等有强光危害的工种配发墨镜;电视维修工、音像监控员、技防监控员、电脑操作员等荧光屏作业工种配发护目镜。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四年配发一付,以旧换新。

2. 防护口罩

防护口罩配发标准:木工、瓦工、管道工、清洁工、绿化工、电瓶工、油工、沙发工、洗衣厂打号工、食品检验员、医务人员、客房保管员、仓库油料保管员等有粉尘及刺激性气味作业的工种配发防尘口罩。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一个。

干洗工、喷漆工、臭氧操作工等接触有害物质的工种配发防毒口罩,以实有在岗人数配发,按规定期限换发。

3. 防噪声耳塞

防噪声耳塞配发标准:长期噪声指标超过65分贝的工种(中央空调机房、水源热泵机房、洗衣厂水洗车间等),每四年配发一付。

4. 安全带

安全带配发标准:客房清扫工、空调安装工、维修电工、绿化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二条,按规定换发。

5. 特种作业防护服

特种作业防护服配发标准:电焊工等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种,以班组数配发一套,每四年换发一次。

6. 安全帽

安全帽配发标准:施工员、消防安检员等存在坠物危险作业的工种,施工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一顶安全帽,消防安检人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安全帽。原则每三年换发一次。

7. 绝缘靴

绝缘靴配发标准:高压变电室按每个变电室二双的标准配发绝缘靴,按规定期限换发。

8. 防寒鞋

防寒鞋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以在岗实有人数配发防寒鞋,每二年换发一次。

9. 防护帽

防护帽配发标准: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常年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年夏季配发遮阳帽一顶,冬季配发防寒帽一顶,每三年换发一次。

10. 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配发标准:

(一) 客房及餐厅清扫工、电瓶工、洗衣工等接触酸性物质的工种,以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防酸手套一付。

(二) 高压电工、焊工等有触电危险的工种,按每个变(配)电室二付的标准配发绝缘手套;焊工以班组数配发(公用)电焊手套二付。按规定期限换发。

(三) 司炉工、锅炉维修工、水质化验员、水泵工、水暖工、汽车修理工等防滑操作的工种,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胶布手套一付。

(四) 清洁工、绿化工、警卫员等冬季室外作业人员,每年冬季配发防寒手套二付。

(五) 各类维修工、清洁工、绿化工、库房保管员、司机(不含承包司机,下同)等接触污物的工种,每月配发线手套一付。

各类防护手套应按工种配发,严禁重复领用。

11. 防寒服

防寒服配发标准:司机、警卫员、采购员、库房保管员、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线务员、施工员、冷库保管员、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清洁工、绿化工等冬季外出或接触低温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防寒服一件,每五年换发一次。其它工种不得参照配发。

12. 雨衣

雨衣配发标准:采购员、警卫员、施工安全员、绿化工、清洁工、司机等经常雨天外出或室外作业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配发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各类维修工、水泵工、机修工、查表员、报刊收发员、电话线务员按2:1的比例配发(公用)雨衣一件。每四年换发一次。

13. 雨鞋

雨鞋配发标准:制冷维修工、瓦工、水暖工、清洁工、绿化工、汽车修理工、警卫员、司机、采购员、线务员、厨师、游泳池工作人员等雨天外出或清洗作业人员配发雨鞋一双,每四年换发一次。

14. 肥皂

肥皂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配发肥皂一条。

15.毛巾

毛巾配发标准:各维修工种及医务人员、食品检验员、清洁工、绿化工、仓库保管员、厨师等接触油污作业的人员,按实有在岗人数,每季度配发毛巾一条。

四、 宾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要求

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保管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物流中心)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一)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采购时须验证供货商资质及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有效期限、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规定项目,禁止采购不符合标准或超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 物流中心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须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检查验收。

(三)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入库保管,按存储要求摆放,定期进行检查,尽量不积压储存,避免因失职造成劳动防护用品失效、霉变或损坏。

(四)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配发标准、岗位工种进行,发放应履行签字手续。不得超范围发放,如需增加发放范围,应经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 回收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私自处理,严禁转销给收废品人员。

2. 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部门的管理要求

各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岗位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一)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员工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 了解所属岗位的操作流程,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收集并汇总员工自身劳动保护建议,将本部门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建议反馈给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

(三)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或期限领取和配发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时履行领用签字手续,保证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四) 根据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提出请购计划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由宾馆进行统一配备。

(五) 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人员提出使用和保管要求;定期对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3. 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个人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一) 岗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 结合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请求或建议,呈报部门领导。

(三) 对所配备的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扔放或不按规定穿戴。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的确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数以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岗位人数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以在安全生产办公室注册登记的人数为依据。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工种实有在岗人员情况,于当年12月10日前,填写《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表》(见附件)向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申报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人员及数量。《配发表》交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交物流中心制订下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

5. 本制度中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标准里未涉及的岗位工种,不再配发或换发上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因工作原因需增加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范围的,应由所在部门提出配发申请,报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配发。

6.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使用部门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原则上不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 上述配发标准及管理办法,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人员及数量的申报,应做到真实准确,如发现虚报、乱报等弄虚作假情况,则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宣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部,分厂车间主任,班组长使用场景高温作业,噪声岗位,粉尘环境
制度目标保护职工安全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管理使用,保障合法权益。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管标准、计划、发放、验收、监督;各车间管本单位穿戴检查和小劳保费用;采购部按标准买货。
核心条款大劳保集中发,夏秋两季领;小劳保分指标,各车间自己管;新员工、调岗按新标准领;损坏丢失要赔钱。
执行要求安全环保部每年编计划,各车间每月报需求,18日前审核,次月10日前发完;质量验收必须做;穿戴情况要常查;记录要留底,公司车间都得有。

1、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合理利用劳动防护用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3、术语

3.1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分为大、小劳保。

3.2大劳保:是指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物品。

3.3小劳保:是指防护眼镜、手套、口罩、耳塞、面罩、肥皂、洗手液等物品。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负责核定大劳保配置标准、编制劳保用品费用计划和分解小劳保费用;负责编制需求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并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及记录;负责对劳保用品使用前的质量验收和规范使用的监督。

4.2各分厂、车间和部室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穿戴的管理和检查;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小劳保的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小劳保费用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负责。

4.3采购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购符合公司需求的劳保用品。

5、管理内容

5.1工作程序

5.1.1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和修订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核定《公司大劳保配置标准》,每年编制《公司劳保用品费用计划和分解小劳保费用计划》;

5.1.2各车间(部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小劳保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逐月申报分厂《小劳保需求计划》;

5.1.3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大劳保配置标准》和各车间(部室)《小劳保需求计划》,编制《公司劳保用品月度需求计划》报公司材料管理部门。

5.1.4安全环保部组织劳保用品质量验收、发放并做好记录。

5.1.5安全环保部及各车间(部室)对劳保用品规范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2劳保的管理

5.2.1大劳保的管理

5.2.1.1大劳保实行公司集中管理、发放,每年5、11月左右分别发放夏装、春秋装,由安全环保部提前2个月通知各车间统计到期的人员的尺码,实行集中发放、记录。由安全环保部建立《总厂职工个人大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2.1.2新入厂人员,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劳保用品标准》配置、领取并建立记录。

5.2.1.3厂内调动或改变原工种的,凭厂办的《工种变动通知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更改标准的有关手续,即可按新岗位领用原标准没有的全部防护用品,并执行新标准,原领防护用品不收回。

5.2.1.4大劳保原则上不发生标准外领用,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报告,安全环保部安环部部长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5.2.2小劳保的管理

5.2.2.1小劳保实行公司分解指标,各车间使用、控制费用。小劳保费用每年初作为公司经济责任制一项指标下达,原则上增减人员不增减指标;(含新入厂人员和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5.2.2.2各车间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小劳保的配置标准和管理规定,并做好发放、记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建立《公司小劳保集体发放记录》、各车间建立《车间职工个人小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5.2.2.3采取集中按月领取,总厂安全环保部每月18日前审核各车间需求并编制《公司劳保用品月度需求计划》报公司材料管理部门,于次月10日前发放。

5.2.2.4劳保费用当年有效,跨年结算无效。

5.2.3所有防护用品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单价-使用时间÷标准时间×单价。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补发相应防护用品,其使用期限自补发之日起计算。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

适配人群热电厂员工,运行值班员,设备检修员使用场景热电厂作业,高温环境,职业危害防护
制度目标管好劳保用品,让员工干活更安全,少受伤,不生病。
职责分工厂里负责买、发、换、报废;分管负责人批申请;保管员管领货和复货;还要教员工怎么用。
核心条款必须免费发合格用品,不能用钱代替;用前要检查是否好使;按规则戴好用好。
执行要求领东西先审批,保管员凭条办事;每次用前都得看看有没有坏;厂里定期查大家戴没戴、用没用对;发现不对马上改。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2、热电厂应为员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热电厂负责教育本单位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按工作需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各单位需要劳保用品应提前到分管负责人处审批,保管员凭条领、复货。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生产班组长,仓库保管员使用场景采购审批,领用登记,检修配发
制度目标管好劳动防护用品买、存、发、用的事儿。让大家用上合格的防护用品,保护身体不受伤。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管审批备案。生产副总批特殊用品。使用单位建台账。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核心条款必须买有证的防护品。要建供货档案和进发货台账。领用要审批登记。按标准配发,不能少发漏发。
执行要求所有台账要手写或电脑记清楚,保存三年以上。每月查一次库存和佩戴情况。安全部门不定期抽查,发现没戴就提醒。

5.1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含租赁承包单位),应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并备案,必须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购买,购买单位应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代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进发货登记台帐。

5.2 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取得安全标志准用证(有安全标识)和经过备案(外省进入我省销售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年度备案)所购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计划要求,质量合格。

5.3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领发应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设立专人保管,保证适当库存量,建立进货台帐;未经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盖章的建立单独登记台帐。

5.4 按公司现行标准参照河南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审批发放,建立审批制度、清退制度,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发台帐,保存(三年以上)原始记录。

5.5 其它因工作需要应配备的个人或中、大检修、抢修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经公司生产副总(或以上领导)审批后登记发放。

5.6 使用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台帐。

5.7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合理配置,正确选(使)用完好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5.8 员工应掌握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知识,明确职责,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完好有效。并按规定正确佩(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不按要求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严禁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进入生产岗位。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本:化工厂劳动防护用品

适配人群采购专员,安管人员,库管员使用场景采购执行,入库验收,仓储保管
制度目标让防护用品真能保护工人安全。钱花在刀刃上,不买假货烂货。保证每件用品都管用、有效、合标准。
职责分工采购部负责买货,要查证照、比质量。安全部门验收把关。仓库管存放。各部门发给对应工种的人。 使用单位要检查是否合格。财务见手续不全就不付款。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核心条款必须有la标志才准买。特种用品要查安全证书和检测报告。不能发过期、破损、失效的用品。严禁用钱代替实物发放。
执行要求采购前得审批计划,验收要签字留记录。仓库做到四防四无。发放按工种环境定品种。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用好。安监随时查,不戴不让上岗。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推广招标采购制度,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安鉴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劳资或材料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安检部门备案。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

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使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公安部第6号。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曝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帐、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库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安经贸[____]189号文)和省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公司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 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

6、公司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标准未包括的人员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的,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觉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处罚。

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有效防护性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3)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